正文 第四十一章 一千种死法
篝火熊熊燃起,照亮小溪边的山谷,两只野鸡被傻乐拔光毛,掏干净内脏,用木棍穿起,放在火堆上烤,他做得很熟练,看来农村出来的小孩,不仅吃苦耐劳,在动手和实践方面的能力就是要厉害很多。
严格来说,我其实也是农村出来的,只不过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被小舅妈接到了深圳,然后在这个大都会里面长大。
我看着火堆上翻滚的野鸡,说道:“不说孜然,香蒜,我们连油和盐都没有,怎么吃啊!”
“慢慢烤,这野鸡自己会出油。”
傻乐说道:“我们不是有罐头和辣椒酱吗,烤熟了,可以把野鸡肉撕下来,沾罐头汁吃,也可以沾辣椒酱。”
“神经病,那我还不如直接把罐头烤热了吃。”
我无语的说道:“对了,你把野鸡毛拔哪里去了?”
傻乐说道:“那边。”
我问道:“当时我没仔细看,这两只野鸡的毛是不是白色的?”
傻乐想了想,:“黑的,红的,白的羽毛都有,算是杂色吧。”
那就好,如果这两只野鸡也是白色,那就太不合常理了,狼是白的,猴子是白的,熊也是白的,不是说世界上没有这种类型的动物,只是这些白色的动物都在同一个地方看到,就有些诡异。
“叶老板。”
沈元走了过来,笑眯眯的说道:“给你一个惊喜,要不要看一下。”
我回了一个中指给沈元,都懒得搭理他。
“唉”
沈元叹息了一声,:“不看算了,那两酒我就和乐子两人分了算了。”
“你哪来的酒?”
一听到有酒喝,我心里就有些痒痒了,其实平常喝得也不多,没有酒瘾,但现在这深山老林里面,能有杯酒,喝上几口,算得上一种享受了,:“我没看到你带酒来啊。”
沈元说道:“前天晚上给我们带路的那个狗子,他知道我喜欢喝几口,早就帮我准备在土屋里面了,只是我们东西太多,不好拿,我也就只带两。”
“拿出来,拿出来。”
我赶紧走到沈元边上,:“你包放哪里了,我帮你去拿。”
野鸡终于烤熟了,伍子佩两姐弟有些兴奋,拿着小刀切野鸡肉,还不停的夸傻乐手艺好,我试了一口后,凭良心讲,还真不错,傻乐的火候掌握得很好,外面的皮烤得焦脆,里面的肉很鲜嫩,虽然没有盐,这野鸡肉细嚼后有一丝微甜,沾上牛肉罐头的汁,吃起来挺舒服的。
除了茂天林不喝酒外,沈元的两酒被我们五个人分了,就连伍子佩也开心倒了一点,一圈人喝得不亦乐乎,这应该是这几天最放松愉快的一段时间了。
“我我想给大家唱首歌”
伍子衿站起来的时候,腿有些踉跄,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盘麻了,“掌掌声在哪里”
看来他是喝多了,才三两多的样子,说话舌头都打结,我踢了一下傻乐,:“他喝醉了,把他的枪拿过来,别到时候晚上耍酒疯,把我们都给突突了,我们就都成真正的孤魂野鬼了,还死得特别冤。”
傻乐点头,直接站起来就去取伍子衿身上挂的突击步枪。
“别别动我。”
伍子衿推开傻乐,把突击步枪的枪托竖在地上,两手抱着枪身,嘴巴对着枪口,一顿狼嚎,:“今天是个好日子啊明天也是个好日子啊后天还是个好日子啊”
伍子衿一开口,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他的声音太难听了,而且这货把枪口当成麦克风,还以为自己挺有范一样。
傻乐听不下去了,就要去抢枪,伍子衿嘻嘻哈哈一边用手挡,一边开心的唱着歌,结果他一个趔趄没有站好,挡傻乐的手,条件反射就往地上撑,手指不偏不倚的挂在了扳机上。
“砰!砰!砰!”
三连发的枪声响起后,就是一阵寂静,我们围坐的一圈人都懵了,心脏仿佛停止了跳动,怔怔的看着傻乐和伍子衿。
“啊!”
伍子衿一声惨叫,捂着头就栽倒在地上,傻乐双腿发软,一屁股也坐了下来,双手颤抖个不停,傻愣愣的摸着自己身体,看是不是中枪了。
伍子佩心急的大叫伍子衿的名字,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
我赶紧跑到伍子衿身边,只见他双手捂着额头,血水顺着指缝一直流到鼻梁,在地方不停的翻滚,:“我我要死了妈妈妈妈我要死了,姐姐救我”
看到伍子衿的惨状,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这可是要害部位,但见他翻来滚去半天,血流得也不是很多,力气还这么足,赶紧上前按住他,:“别动,大爷的,小太爷叫你别动。”
伍子衿根本不听,不断的挣扎,不断的喊痛,我一屁股坐在他身上,使劲掰开他的手一看,他额头一条并不深的擦痕,应该是子弹正好从他这个位置擦过,我这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把他挂在身上的枪取了下来,还狠狠的踢了他两脚,只是伍子佩流着眼泪,很是不满的瞪了一眼。
一阵闹腾后,小溪边的山谷总算又恢复宁静,伍子衿拉拢着脑袋,坐在火堆旁一语不发,伍子佩被吓得不轻,还心有余悸,泪痕都没干,傻乐也是好半天才平缓过来,现在他看伍子衿的眼神都没有以前那么和善了,满是幽怨。
幸好这次带了一些防蚊虫和急救的药品,给伍子衿随意上了点药,贴了两个创可贴就算完事了,他那个擦痕的伤口并不大,都是他自己吓自己。
“你子弹怎么上膛了!上膛你好歹把保险打开啊!”我仍不解气,还想上前踢他一脚,要是他真死这里了,我绝对脱不了干系。
伍子衿低声的说道:“刚不是有熊吗,所以所以子弹就上膛了,后来后来忘记了”
“呵呵忘记了”
我被气笑了,:“真可惜,那颗子弹没把你脑浆嘣出来,不然你肯定是个名人了,还是世界级的名人,看过一千种死法没,你刚才那对着枪口唱歌的傻样,如果真死了,绝对是一千种死法里面排第一的,甩第二名几条街的实力,只不过是傻的实力。”
“好了,事情都过了。”
沈元在一边也说道:“子衿也被吓得不轻,你就少说两句吧。”
“沈老头,你闭嘴。”
一看到沈元,我就来气,:“在古玩城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他是大福之人,还是大福里面的上乘,呵呵呵!我现在理解你的意思了,一个把自己枪毙的人那绝对是有福气的,因为没有死在别人手里啊,对不对,沈老头,是不是这个理。”
沈元说道:“他如果没有福运,早就死了,就是因为他有福运,所以才只受了一点点的小伤。”
我一下愣住了,这样也行!我突然想起我一个朋友,开车去很远的地方烧香拜佛,回来的时候出了车祸,发动机部分全部撞烂,汽车几乎快要报废,幸好人没事,只住了两天院,观察了一下。
按我的理解,你拜了佛,佛如果灵验的话,应该要保佑你平安,但为什么你刚拜完就出了车祸,那里的佛肯定不敬业,属于只收钱不办事的那种。
但我朋友的妈妈却不这样想,车子都撞得快报废了,但人几乎没有事,这正是佛的保佑,她等儿子出院后,再次去那个庙烧香还愿,谢谢佛祖保佑他儿子平安。
后来我把这件事跟一个和尚说起,但我耍了一个心眼,我说车撞烂了,我朋友受伤也非常的严重,结果那个和尚说,肯定是拜佛的时候心不诚,思不纯。
从那时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不管事情怎样发展,佛永远都是对的,放到现在来说,沈元永远都是对的,因为不论从什么角度出发,都有他的道理。
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放弃了无谓的争吵,摇摇头,转身向山林里走去。
“去哪啊?”沈元问道。
“撒尿,亲爱的沈大师。”
我一脸憋气的说道:“我要撒尿,要不要向您报备一下。”
“去吧,去吧。”
沈元摆摆手,:“一个大男人,撒尿去溪边不就行了,还钻树林,小心有蛇。”
“哼!”
我懒得理会他,:“小太爷我鬼都不怕,会怕蛇,我这辈子最怕就是你了,反正碰到你就没有什么好事。”
向着树林里走了七八米的样子,看到一颗大树,一边拉下裤子的拉链,一边碎碎的咒骂着,脖子有些酸,不停的绕圈活动。
一个白色的身影突然映入我的眼帘,我也没有想太多,朝着那个方向看去,一个穿着一身白色古代衣服的女人坐在离我不远的一颗大树的树枝上,:“看什么看!没看过这么靓仔的呃鬼有鬼有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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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我其实也是农村出来的,只不过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被小舅妈接到了深圳,然后在这个大都会里面长大。
我看着火堆上翻滚的野鸡,说道:“不说孜然,香蒜,我们连油和盐都没有,怎么吃啊!”
“慢慢烤,这野鸡自己会出油。”
傻乐说道:“我们不是有罐头和辣椒酱吗,烤熟了,可以把野鸡肉撕下来,沾罐头汁吃,也可以沾辣椒酱。”
“神经病,那我还不如直接把罐头烤热了吃。”
我无语的说道:“对了,你把野鸡毛拔哪里去了?”
傻乐说道:“那边。”
我问道:“当时我没仔细看,这两只野鸡的毛是不是白色的?”
傻乐想了想,:“黑的,红的,白的羽毛都有,算是杂色吧。”
那就好,如果这两只野鸡也是白色,那就太不合常理了,狼是白的,猴子是白的,熊也是白的,不是说世界上没有这种类型的动物,只是这些白色的动物都在同一个地方看到,就有些诡异。
“叶老板。”
沈元走了过来,笑眯眯的说道:“给你一个惊喜,要不要看一下。”
我回了一个中指给沈元,都懒得搭理他。
“唉”
沈元叹息了一声,:“不看算了,那两酒我就和乐子两人分了算了。”
“你哪来的酒?”
一听到有酒喝,我心里就有些痒痒了,其实平常喝得也不多,没有酒瘾,但现在这深山老林里面,能有杯酒,喝上几口,算得上一种享受了,:“我没看到你带酒来啊。”
沈元说道:“前天晚上给我们带路的那个狗子,他知道我喜欢喝几口,早就帮我准备在土屋里面了,只是我们东西太多,不好拿,我也就只带两。”
“拿出来,拿出来。”
我赶紧走到沈元边上,:“你包放哪里了,我帮你去拿。”
野鸡终于烤熟了,伍子佩两姐弟有些兴奋,拿着小刀切野鸡肉,还不停的夸傻乐手艺好,我试了一口后,凭良心讲,还真不错,傻乐的火候掌握得很好,外面的皮烤得焦脆,里面的肉很鲜嫩,虽然没有盐,这野鸡肉细嚼后有一丝微甜,沾上牛肉罐头的汁,吃起来挺舒服的。
除了茂天林不喝酒外,沈元的两酒被我们五个人分了,就连伍子佩也开心倒了一点,一圈人喝得不亦乐乎,这应该是这几天最放松愉快的一段时间了。
“我我想给大家唱首歌”
伍子衿站起来的时候,腿有些踉跄,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盘麻了,“掌掌声在哪里”
看来他是喝多了,才三两多的样子,说话舌头都打结,我踢了一下傻乐,:“他喝醉了,把他的枪拿过来,别到时候晚上耍酒疯,把我们都给突突了,我们就都成真正的孤魂野鬼了,还死得特别冤。”
傻乐点头,直接站起来就去取伍子衿身上挂的突击步枪。
“别别动我。”
伍子衿推开傻乐,把突击步枪的枪托竖在地上,两手抱着枪身,嘴巴对着枪口,一顿狼嚎,:“今天是个好日子啊明天也是个好日子啊后天还是个好日子啊”
伍子衿一开口,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他的声音太难听了,而且这货把枪口当成麦克风,还以为自己挺有范一样。
傻乐听不下去了,就要去抢枪,伍子衿嘻嘻哈哈一边用手挡,一边开心的唱着歌,结果他一个趔趄没有站好,挡傻乐的手,条件反射就往地上撑,手指不偏不倚的挂在了扳机上。
“砰!砰!砰!”
三连发的枪声响起后,就是一阵寂静,我们围坐的一圈人都懵了,心脏仿佛停止了跳动,怔怔的看着傻乐和伍子衿。
“啊!”
伍子衿一声惨叫,捂着头就栽倒在地上,傻乐双腿发软,一屁股也坐了下来,双手颤抖个不停,傻愣愣的摸着自己身体,看是不是中枪了。
伍子佩心急的大叫伍子衿的名字,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
我赶紧跑到伍子衿身边,只见他双手捂着额头,血水顺着指缝一直流到鼻梁,在地方不停的翻滚,:“我我要死了妈妈妈妈我要死了,姐姐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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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衿根本不听,不断的挣扎,不断的喊痛,我一屁股坐在他身上,使劲掰开他的手一看,他额头一条并不深的擦痕,应该是子弹正好从他这个位置擦过,我这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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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元在一边也说道:“子衿也被吓得不轻,你就少说两句吧。”
“沈老头,你闭嘴。”
一看到沈元,我就来气,:“在古玩城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他是大福之人,还是大福里面的上乘,呵呵呵!我现在理解你的意思了,一个把自己枪毙的人那绝对是有福气的,因为没有死在别人手里啊,对不对,沈老头,是不是这个理。”
沈元说道:“他如果没有福运,早就死了,就是因为他有福运,所以才只受了一点点的小伤。”
我一下愣住了,这样也行!我突然想起我一个朋友,开车去很远的地方烧香拜佛,回来的时候出了车祸,发动机部分全部撞烂,汽车几乎快要报废,幸好人没事,只住了两天院,观察了一下。
按我的理解,你拜了佛,佛如果灵验的话,应该要保佑你平安,但为什么你刚拜完就出了车祸,那里的佛肯定不敬业,属于只收钱不办事的那种。
但我朋友的妈妈却不这样想,车子都撞得快报废了,但人几乎没有事,这正是佛的保佑,她等儿子出院后,再次去那个庙烧香还愿,谢谢佛祖保佑他儿子平安。
后来我把这件事跟一个和尚说起,但我耍了一个心眼,我说车撞烂了,我朋友受伤也非常的严重,结果那个和尚说,肯定是拜佛的时候心不诚,思不纯。
从那时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不管事情怎样发展,佛永远都是对的,放到现在来说,沈元永远都是对的,因为不论从什么角度出发,都有他的道理。
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放弃了无谓的争吵,摇摇头,转身向山林里走去。
“去哪啊?”沈元问道。
“撒尿,亲爱的沈大师。”
我一脸憋气的说道:“我要撒尿,要不要向您报备一下。”
“去吧,去吧。”
沈元摆摆手,:“一个大男人,撒尿去溪边不就行了,还钻树林,小心有蛇。”
“哼!”
我懒得理会他,:“小太爷我鬼都不怕,会怕蛇,我这辈子最怕就是你了,反正碰到你就没有什么好事。”
向着树林里走了七八米的样子,看到一颗大树,一边拉下裤子的拉链,一边碎碎的咒骂着,脖子有些酸,不停的绕圈活动。
一个白色的身影突然映入我的眼帘,我也没有想太多,朝着那个方向看去,一个穿着一身白色古代衣服的女人坐在离我不远的一颗大树的树枝上,:“看什么看!没看过这么靓仔的呃鬼有鬼有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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