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四章 威武
威武
双角玄魔尸牙不顾伤势,拼命追赶血眼所带领的魔军。不过由于血眼急于追杀郝汉所带领的大风小队,生怕他们泄露了消息,因此追赶甚急。因此尸牙一时间也无法追上。
不过郝汉在突袭前接到过胡问天的命令,没有全速甩开追兵,反而带着追兵,围绕着孟门峰,兜了一个大圈子。
尸牙全力追赶了一个时辰,终于发现了血眼带领的魔军的影子,急忙高声呼喊。血眼远远的发现了尸牙,见他一副狼狈不堪的样子,抛弃了传送阵追了过来,知道不好,急忙停止追击,反身接应尸牙。
尸牙强忍伤势,来到血眼前,道:“血眼兄,我们中计了,这是调虎离山之计。你们追杀这只小队离去后,突然又又一支人族军队出现偷袭,将留守的魔军全部灭杀,我竭尽全力,才重伤逃出。这些人族小队只有五六十人,应该和刚才追赶的队伍是一起的。我们分兵追杀,所以上了当。不过人族贪心,我适才逃走时,发现他们并没有毁坏传送阵,要好好拆除,带回去请功。现在我们的兵力仍然远胜他们,只要全力杀回,还有机会重新夺回传送阵,赶紧下令吧!”
血眼是这只五百人魔军的统领,不过他是天赋魔能,善于探查战场,统帅谋略并非所长,一直是尸牙作为辅佐,为他出谋划策。本来追杀这人族小队不成,早已满腔怒火,听尸牙这么一说,后方传送阵被拆,更是怒不可遏。听尸牙说,偷袭者不过五六十人,自己还有三百五十魔军,完好无损,只要快速回杀,定能夺回传送阵,哪里还忍耐的住?立刻下令,全速回杀!
郝汉见追兵停止追杀,反而极速回归,种种行为,都在胡问天的谋划之中,对自家队长不由得佩服之极。不过想起胡问天的提醒,生怕魔军有诈,再加上人手远远少于魔军,不敢强攻,带领着两支队伍,远远的跟在魔军后面,随时准备进攻。
血眼发动魔能,探查清楚,这支人族小队不再逃跑,反而远远的跟着身后。不过他早已知道,这支小队不过四十人左右,加上偷袭传送阵的队伍,也不过一百人。而自己这三百五十魔军都是精锐,再加上自己和尸牙两个相当于人族金丹初级的强者,实力远胜对方。此刻夺回传送阵为第一要务,同时正好将这两只队伍合成一只,一起灭杀,因此毫不理会,全力回奔。
由于郝汉带队引开魔军时,进行的是弧线奔逃,因此距离孟门峰,魔军架设传送阵的直线距离并不很远,不到一个时辰,远远已经看到架设传送阵的地点所在。血眼发动天赋魔能,远远的看到,还有人正在打扫战场,想来这支人族小队还没有将传送阵拆除完毕,不由得又是恼恨,又是欢喜,急令魔军,全速行军。
郝汉带着队伍,正远远的跟着魔军,见魔军突然提速。正要下令全速追赶,忽见地上黄光一闪,一只巨兽从地底窜出。九头摇晃,身上斑斓如虎,正是队长新收服的开明兽。小九非常听胡问天的话,躲在地下,避过魔军后,这才出来。其中一个头颅一甩,一块玉简飞向郝汉,见郝汉接住后,悄无声息的往地下一钻,黄光一闪,无声无息的消失不见。
郝汉知道队长有新的命令,急忙命令队伍停下,仔细阅读玉简,嘿嘿一笑,命令队伍全体落地,调息休息,随时准备再次作战。
血眼带领魔军,全速前进,眼见穿过一片树林,便到了架设传送阵之处,而打扫战场的那些人族小队,仍然在不紧不慢的收拾着东西。血眼料想,这只人族小队绝对想不到自己回来如此之快,所以毫无防备,便想也杀这些人一个措手不及。因此指挥战部,继续全速前进,生怕对方逃跑。
不料刚刚到了密林上方,数十道剑气冲天而起,这些魔军速度太快,又是毫无提防,登时惨叫不绝,又是数十人死伤落地。不仅如此,一道魔气冲天,威压隐隐,一柄巨斧向着血眼当头砍落,势不可挡。
血眼正发动魔能,全力观察传送阵处,那料到脚下突然又有人偷袭?而且是魔气攻杀,高等魔族的威压阵阵,不由得手脚稍缓,勉强取出一把魔盾,挡在面前,便被这巨斧一击粉碎,跟着劈下,将这金丹初期的双角玄魔,一劈两半,掉落地下。尸牙本就重伤,见血眼瞬间被杀,知道不好,刚要逃走,便觉得脖子一凉,一道无形剑气掠过,身首两分。空中立刻血雨纷飞,魔军大乱。
正是胡问天全力出手,以元始魔斧的威压镇住血眼,随即灭杀,同时御使真元幻形剑,无形无影,暗中偷袭,将重伤的尸牙也一刀两断。
两个首领瞬间被杀,魔族的战部立刻大乱。这支魔军本来颇为精锐,第一次被偷袭后,仗着一股血气,追杀郝汉的战部。没想到迟迟追杀不上,一口气早就泄了。后来见尸牙追来,说留守的部队全军覆没,就都有些心惊胆颤,又被血眼驱使,全力奔回。来回往返接近两个时辰,还都是全力奔行,早就疲惫不堪。此刻首领被杀,群龙无首,当即各自为战,乱成一团。
大风队却是井井有条,剑阵五连环此起彼伏,剑气纵横,丝毫不乱,空中的魔族军队死伤狼藉,从空中纷纷掉落。不知是谁,高喊一声,原路撤退!众魔军立刻转身,拼命向来路逃去。大风队随即随后追杀。
魔军往返奔行,早就疲惫,此刻虽然是拼命奔逃,却依然快不起来。大风队却本就是以速度见长,再加上以逸待劳,这一夜又是连连获胜,更是气势如虹,衔尾追杀,毫不放松。
魔军已乱,一些魔人红了眼睛,逃命间见有人挡在身前,立下杀手,夺路奔逃。顷刻间自相残杀,死伤大半。
郝汉和艾冲冲带着小队,早已严阵以待,见魔族兵败,一窝蜂般的涌来,来势甚大,便按照胡问天的吩咐,放过领头逃命的魔军,然后突然开始截杀,魔军更乱,不知道有多少人族的战部追杀,不敢停留,跟着领头逃跑的魔军,拼命奔逃。
胡问天见郝汉听命截杀,魔军更无还手之力,当即指挥,合兵一起,五连环剑阵大阵成型,剑气更胜,速度更快。一夜追杀,这一只精锐魔军,还未来得及还手,便被大风队斩尽杀绝,无一幸免。
次日清晨,胡问天命令大风队打扫战场,不留俘虏,将所有魔族的人头全部砍下,装在一个储物戒中,准备为大风战队这一战请功。
胡问天站在被摧毁的传送阵处,不由得暗道侥幸。若不是自己率领大风队,突然发现了魔军阴谋,等传送阵架设完毕,魔族大军偷渡过来,距离东胜洲不过三日。若是突然出现在东胜洲防线的后侧,东胜洲的腹地,以魔族的凶名恶名,只怕是为祸不浅。万一后方大乱,前方必然不稳,只怕这次人魔战争,结果堪忧。
正感慨间,见史明笑嘻嘻的过来,道:“天哥,你好狡猾。昨天夜里喊原路撤退的,我听出是你的声音!是不是你?”
胡问天也笑道:“没办法,我们虽然是偷袭,占了上风,可是人数太少,若是被魔军站稳脚步,只怕对大风队不利。我好不容易,偷袭杀了他们的首领,正是要他们没有人发号施令。在乱成一团的情况下,只要有人下令,他们下意识自然会听从,就会只顾逃跑,不再想着抵抗了,我们速度快,追杀就好,对大风队大大有利!”
史明道:“是啊,刚刚我清点队伍,只有四个重伤,十三个受了轻伤。其中小队长,只有艾冲冲是杀的脱力了,被一个魔军临死前砍了一刀,不过没有性命之忧,其余的小队长都没有事。我们大风队以寡敌众,全歼魔军,自身却没有减员,天哥,你指挥当真了不起!”
两人正在说话,胡问天见大家打扫战场已毕,便下令列成方阵,原地休息。胡问天一一检视伤员,拿出各种疗伤灵丹,分给大家。众伤员早就知道队长丹法厉害,这几日靠着队长给大家的精元丹,日夜不休的和开明兽作战,早就习以为常。此刻的服用疗伤灵丹,不说是丹到伤愈,却也是效用入神,大家反而不以为意。
胡问天来到艾冲冲身前,见他早已服药疗伤完毕,神识扫动下,他胸口一道大大的伤口,也已被包扎的严密。伸手取出一瓶丹药,递给艾冲冲,微笑道:“艾冲冲,真够能冲的啊,居然能战斗到脱力!看来你对我当这个队长,还真是不太服气啊。我以前说过,有队员冲在我的前面,我立刻退位让贤!怎么,你还想抢我的队长当吗?这是一瓶极品精元丹,可瞬间补充精力灵气,给你备用,下次冲在我前面,抢我的队长吧!这次你是和郝汉一起冲杀的,不是和我一起,可不算冲杀在我前面了!”
艾冲冲满脸通红,道:“队长,你可别笑话我,我可不敢有这个心思!我对你当队长可是心服口服加佩服!队长你带着我们一百人,全歼魔族五百战部,还有两个双角玄魔,这了不起的战绩,说出去都没人敢信!我还敢抢你的位置?你可千万别这么说,万一大家当真了,那可坏了!我可担心,和魔人对杀都没死,被大风队的队员群殴致死,太不划算!”
胡问天微笑摇了摇头,道:“没事,好好休息养伤!我等你冲到我的前面!”
巡视已毕,见大家虽然疲累,却是精神高涨,胡问天高声命令:“全队休整一上午,午时之后,再行出发!到达大钟洲,我给大家请功!”
众队员欢声雷动,:“队长威武!队长威武!”呼声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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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角玄魔尸牙不顾伤势,拼命追赶血眼所带领的魔军。不过由于血眼急于追杀郝汉所带领的大风小队,生怕他们泄露了消息,因此追赶甚急。因此尸牙一时间也无法追上。
不过郝汉在突袭前接到过胡问天的命令,没有全速甩开追兵,反而带着追兵,围绕着孟门峰,兜了一个大圈子。
尸牙全力追赶了一个时辰,终于发现了血眼带领的魔军的影子,急忙高声呼喊。血眼远远的发现了尸牙,见他一副狼狈不堪的样子,抛弃了传送阵追了过来,知道不好,急忙停止追击,反身接应尸牙。
尸牙强忍伤势,来到血眼前,道:“血眼兄,我们中计了,这是调虎离山之计。你们追杀这只小队离去后,突然又又一支人族军队出现偷袭,将留守的魔军全部灭杀,我竭尽全力,才重伤逃出。这些人族小队只有五六十人,应该和刚才追赶的队伍是一起的。我们分兵追杀,所以上了当。不过人族贪心,我适才逃走时,发现他们并没有毁坏传送阵,要好好拆除,带回去请功。现在我们的兵力仍然远胜他们,只要全力杀回,还有机会重新夺回传送阵,赶紧下令吧!”
血眼是这只五百人魔军的统领,不过他是天赋魔能,善于探查战场,统帅谋略并非所长,一直是尸牙作为辅佐,为他出谋划策。本来追杀这人族小队不成,早已满腔怒火,听尸牙这么一说,后方传送阵被拆,更是怒不可遏。听尸牙说,偷袭者不过五六十人,自己还有三百五十魔军,完好无损,只要快速回杀,定能夺回传送阵,哪里还忍耐的住?立刻下令,全速回杀!
郝汉见追兵停止追杀,反而极速回归,种种行为,都在胡问天的谋划之中,对自家队长不由得佩服之极。不过想起胡问天的提醒,生怕魔军有诈,再加上人手远远少于魔军,不敢强攻,带领着两支队伍,远远的跟在魔军后面,随时准备进攻。
血眼发动魔能,探查清楚,这支人族小队不再逃跑,反而远远的跟着身后。不过他早已知道,这支小队不过四十人左右,加上偷袭传送阵的队伍,也不过一百人。而自己这三百五十魔军都是精锐,再加上自己和尸牙两个相当于人族金丹初级的强者,实力远胜对方。此刻夺回传送阵为第一要务,同时正好将这两只队伍合成一只,一起灭杀,因此毫不理会,全力回奔。
由于郝汉带队引开魔军时,进行的是弧线奔逃,因此距离孟门峰,魔军架设传送阵的直线距离并不很远,不到一个时辰,远远已经看到架设传送阵的地点所在。血眼发动天赋魔能,远远的看到,还有人正在打扫战场,想来这支人族小队还没有将传送阵拆除完毕,不由得又是恼恨,又是欢喜,急令魔军,全速行军。
郝汉带着队伍,正远远的跟着魔军,见魔军突然提速。正要下令全速追赶,忽见地上黄光一闪,一只巨兽从地底窜出。九头摇晃,身上斑斓如虎,正是队长新收服的开明兽。小九非常听胡问天的话,躲在地下,避过魔军后,这才出来。其中一个头颅一甩,一块玉简飞向郝汉,见郝汉接住后,悄无声息的往地下一钻,黄光一闪,无声无息的消失不见。
郝汉知道队长有新的命令,急忙命令队伍停下,仔细阅读玉简,嘿嘿一笑,命令队伍全体落地,调息休息,随时准备再次作战。
血眼带领魔军,全速前进,眼见穿过一片树林,便到了架设传送阵之处,而打扫战场的那些人族小队,仍然在不紧不慢的收拾着东西。血眼料想,这只人族小队绝对想不到自己回来如此之快,所以毫无防备,便想也杀这些人一个措手不及。因此指挥战部,继续全速前进,生怕对方逃跑。
不料刚刚到了密林上方,数十道剑气冲天而起,这些魔军速度太快,又是毫无提防,登时惨叫不绝,又是数十人死伤落地。不仅如此,一道魔气冲天,威压隐隐,一柄巨斧向着血眼当头砍落,势不可挡。
血眼正发动魔能,全力观察传送阵处,那料到脚下突然又有人偷袭?而且是魔气攻杀,高等魔族的威压阵阵,不由得手脚稍缓,勉强取出一把魔盾,挡在面前,便被这巨斧一击粉碎,跟着劈下,将这金丹初期的双角玄魔,一劈两半,掉落地下。尸牙本就重伤,见血眼瞬间被杀,知道不好,刚要逃走,便觉得脖子一凉,一道无形剑气掠过,身首两分。空中立刻血雨纷飞,魔军大乱。
正是胡问天全力出手,以元始魔斧的威压镇住血眼,随即灭杀,同时御使真元幻形剑,无形无影,暗中偷袭,将重伤的尸牙也一刀两断。
两个首领瞬间被杀,魔族的战部立刻大乱。这支魔军本来颇为精锐,第一次被偷袭后,仗着一股血气,追杀郝汉的战部。没想到迟迟追杀不上,一口气早就泄了。后来见尸牙追来,说留守的部队全军覆没,就都有些心惊胆颤,又被血眼驱使,全力奔回。来回往返接近两个时辰,还都是全力奔行,早就疲惫不堪。此刻首领被杀,群龙无首,当即各自为战,乱成一团。
大风队却是井井有条,剑阵五连环此起彼伏,剑气纵横,丝毫不乱,空中的魔族军队死伤狼藉,从空中纷纷掉落。不知是谁,高喊一声,原路撤退!众魔军立刻转身,拼命向来路逃去。大风队随即随后追杀。
魔军往返奔行,早就疲惫,此刻虽然是拼命奔逃,却依然快不起来。大风队却本就是以速度见长,再加上以逸待劳,这一夜又是连连获胜,更是气势如虹,衔尾追杀,毫不放松。
魔军已乱,一些魔人红了眼睛,逃命间见有人挡在身前,立下杀手,夺路奔逃。顷刻间自相残杀,死伤大半。
郝汉和艾冲冲带着小队,早已严阵以待,见魔族兵败,一窝蜂般的涌来,来势甚大,便按照胡问天的吩咐,放过领头逃命的魔军,然后突然开始截杀,魔军更乱,不知道有多少人族的战部追杀,不敢停留,跟着领头逃跑的魔军,拼命奔逃。
胡问天见郝汉听命截杀,魔军更无还手之力,当即指挥,合兵一起,五连环剑阵大阵成型,剑气更胜,速度更快。一夜追杀,这一只精锐魔军,还未来得及还手,便被大风队斩尽杀绝,无一幸免。
次日清晨,胡问天命令大风队打扫战场,不留俘虏,将所有魔族的人头全部砍下,装在一个储物戒中,准备为大风战队这一战请功。
胡问天站在被摧毁的传送阵处,不由得暗道侥幸。若不是自己率领大风队,突然发现了魔军阴谋,等传送阵架设完毕,魔族大军偷渡过来,距离东胜洲不过三日。若是突然出现在东胜洲防线的后侧,东胜洲的腹地,以魔族的凶名恶名,只怕是为祸不浅。万一后方大乱,前方必然不稳,只怕这次人魔战争,结果堪忧。
正感慨间,见史明笑嘻嘻的过来,道:“天哥,你好狡猾。昨天夜里喊原路撤退的,我听出是你的声音!是不是你?”
胡问天也笑道:“没办法,我们虽然是偷袭,占了上风,可是人数太少,若是被魔军站稳脚步,只怕对大风队不利。我好不容易,偷袭杀了他们的首领,正是要他们没有人发号施令。在乱成一团的情况下,只要有人下令,他们下意识自然会听从,就会只顾逃跑,不再想着抵抗了,我们速度快,追杀就好,对大风队大大有利!”
史明道:“是啊,刚刚我清点队伍,只有四个重伤,十三个受了轻伤。其中小队长,只有艾冲冲是杀的脱力了,被一个魔军临死前砍了一刀,不过没有性命之忧,其余的小队长都没有事。我们大风队以寡敌众,全歼魔军,自身却没有减员,天哥,你指挥当真了不起!”
两人正在说话,胡问天见大家打扫战场已毕,便下令列成方阵,原地休息。胡问天一一检视伤员,拿出各种疗伤灵丹,分给大家。众伤员早就知道队长丹法厉害,这几日靠着队长给大家的精元丹,日夜不休的和开明兽作战,早就习以为常。此刻的服用疗伤灵丹,不说是丹到伤愈,却也是效用入神,大家反而不以为意。
胡问天来到艾冲冲身前,见他早已服药疗伤完毕,神识扫动下,他胸口一道大大的伤口,也已被包扎的严密。伸手取出一瓶丹药,递给艾冲冲,微笑道:“艾冲冲,真够能冲的啊,居然能战斗到脱力!看来你对我当这个队长,还真是不太服气啊。我以前说过,有队员冲在我的前面,我立刻退位让贤!怎么,你还想抢我的队长当吗?这是一瓶极品精元丹,可瞬间补充精力灵气,给你备用,下次冲在我前面,抢我的队长吧!这次你是和郝汉一起冲杀的,不是和我一起,可不算冲杀在我前面了!”
艾冲冲满脸通红,道:“队长,你可别笑话我,我可不敢有这个心思!我对你当队长可是心服口服加佩服!队长你带着我们一百人,全歼魔族五百战部,还有两个双角玄魔,这了不起的战绩,说出去都没人敢信!我还敢抢你的位置?你可千万别这么说,万一大家当真了,那可坏了!我可担心,和魔人对杀都没死,被大风队的队员群殴致死,太不划算!”
胡问天微笑摇了摇头,道:“没事,好好休息养伤!我等你冲到我的前面!”
巡视已毕,见大家虽然疲累,却是精神高涨,胡问天高声命令:“全队休整一上午,午时之后,再行出发!到达大钟洲,我给大家请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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