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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胭脂医仙

  在洛州城的东城尽头的胭脂巷,不算什么富贵的地段,附近都是一些破落的贫寒人家居住,比如一些小摊小贩,无力购房的租户,作为大周境内繁华仅次于京城的天下第二大城,有这样的地段实在是有损大城脸面,但治安再好的城市,也总有一些阴暗的地方,即便洛州法制严谨,东城也免不了成为可各大小帮派,闲人散户的聚居之地。

  实行商鞅之法,重用严刑的刑事府之所以没有对这片地段进行处理,除了因为这里的人们算比较守法,不会惹出太多的纷争案件来,更多是原因,是巷子里那间医庄。这条巷子之所以能起个和所处环境完全不相关的名字,就是因为医庄里,有名被称作胭脂医仙的女子。

  李迹踩着并不平坦的青石破路面,绕过许多弯弯直直的大小街道,踩过太多的水坑导致他那高高的雨靴里积满了水,走了近半个时辰才拐进了这条东城有名的胭脂巷里。

  在两旁成排种植着的杏花树下,落在头上的雨小了很多,耳中尽是雨水打落树叶间隙滚落的声音,叮叮咚咚似风铃声,前方医庄已经近在眼前,隐藏在暴雨和杏花树的阴影中,能看到如此深夜仍有明亮的灯火点着。

  不过李迹知道,那并不是医庄大厅里的灯火,那个懒女人顶多点一盏小烛在自己房间里看书,这明灯是一家和医庄相邻的酒铺,他已经看到了那面红色的酒旗在风雨中飘扬着。

  李迹先进了酒铺里,里面只是寻常地摆着几张简陋的酒桌,柜台也只是简简单单地在靠墙的地方弄了张大桌和大木架,木架上摆着装各种酒的破瓷缸,看似种类很多,实际上都是一些农家最普通的粗酒。

  “呦,李迹你到现在才回来啊,外面雨很大吧,看你湿透了。”柜台上中年微胖的老板娘看着走进来的少年,笑着吆喝了一声。

  李迹到柜台上拿了一块干布,随手擦拭着脸面上的雨水和泥水,道:“被这该死的暴雨耽搁了,差点过不了河。”

  “这样的天气行船过河是危险啊,你要当心别出了什么意外,不然你家那位没了你可怎么办?”老板娘好意说道。

  李迹哈哈地敷衍了一声,心里想着你是怕自己的酒铺开不下去吧。

  他看了空空荡荡没有一位客人的酒桌上,问道:“今天居然没什么人,看来这雨下得是真有些过了。”

  “是啊,耽误了我好多生意呢。”老板娘无奈说道。

  她说的倒是实话,虽然这家酒铺布局摆设都很普通,和那些乡镇里的自酿小酒铺没有多少差别,卖的酒也不是什么味美价廉美名远扬的佳酿,反倒是味道普通价格极贵,但这并不妨碍铺子里的生意火爆,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来这酒铺里的人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看隔壁的胭脂医仙。

  老板娘很聪明,知道胭脂医仙的名声很大,医庄曾立下非垂死之人不救的规定,赶走了很多想装病来一睹佳人美貌的男子,其中不乏洛州城的富贵公子哥,他们无奈之余又不甘离开,她就在隔壁开了这么一家酒铺,专门从那些年轻多金,整日驻留在医庄附近的公子哥身上吸金。

  可以说这家酒铺的生意,全是靠胭脂医仙的名声,和那非垂死之人不救的规定来的。

  不过只有李迹才知道,那个女子之所以立下此规定,不是对自己的医术有多自信的表现,只是因为她太懒了。

  “我过来的时候,看到家里好像没点灯,她应该已经睡了,我就只给她带一坛酒好了。”

  “还是要最烈的?”老板娘挑眉问道。

  “当然。”

  “另外再来半碟花生米,打包带走,要加点两分醋的酱油。”

  老板娘很无语地看着他,虽然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要求了,但每次听到还是会感觉怪异,明明你都每天来买一两坛最贵的烈酒了,下酒菜就不能也买点好的?买点花生米还要求这要求那的,若不是你小子是店里的熟客了,生意全靠你家那位,我才懒得理你嘞!

  少年带着一坛酒和一袋花生米,推开了医庄的门,里面已是黑灯瞎火,他习惯性地摸黑走过厅堂,走到内屋,正要点灯时,一个迷迷糊糊的女子声响起:“你回来了?”

  李迹愣了一下,说道:“我走路那么轻都被你听见了,看来你没睡。”

  轻轻点亮烛火,悄然绽放的火花将屋子里照亮,只见那张摆着厚厚医书的桌子上趴着一名女子,年方十七八左右,一身蓝白相间的的衣裙,乌黑秀发于身后扎起一束细马尾,头上绑着一条雪白色发带,额前颈侧垂挂着整齐的发丝,她的一双眉又细又长,淡如舒月白雪,唇单薄而粉嫩,双眸乌黑明亮,如同白雪中的黑珍珠,清丽绝俗,不食人间烟火。

  她的美丽让洛州城的人们称她为胭脂医仙,其中有一点就是因为她的皮肤很白,尤其是脸,是那种病态的苍白,像是涂抹了白粉胭脂一般,虽然烛光如霞,照在她脸上仍无半点血色,此刻懵懵懂懂半睡半醒的病美人神态,更是让人怜惜无比。

  她叫越晗雪,人如其名。

  “你怎么趴在桌子上?”李迹看着这名美丽的女子,惊讶地问道。

  “我只是在打瞌睡,书还没看完。”越晗雪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慵懒地打了个哈欠。

  “既然知道书没看完,那就起来点灯继续看啊,打瞌睡不是浪费时间吗?”少年恼火地教训道,说话的语气全然不似对自己的“小姑”。

  “太麻烦了。”

  “”

  李迹知道自己又被这个极美但却又极懒的女子打败了。

  他挥了挥手,拿了张小凳在她的桌子旁边坐了下来,把酒和花生米往桌上一放,说道:“算了,吃夜宵吧,我以为你已经睡了,所以只带了一坛。”

  “别压到我的书。”越晗雪埋怨道。

  “你自己趴在书上睡觉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这一点?”李迹反问。

  “太困忘记了。”越晗雪不好意思地道。

  李迹叹了一口气,把那卷她看了才将近一半的帛书收了起来,空出了放酒碗的地方,拿了两个碗过来,打开酒坛子,一股浓烈的辛辣酒香顿时传出,弥漫了整间屋子。

  面色苍白的越晗雪捧起少年为她倒的满满一碗酒,直接就灌进嘴里去,咕噜噜地开始痛饮,那两碗便能抽翻一个大汉的烈酒,竟是被她像是喝水一样,几下便空了,她又端起少年已经盛满的另一碗,再咕噜噜下去又是一碗,而另一个空碗也再次被李迹倒满了,似乎他特意拿两个碗不是为了两个人,而是给她不断倒酒的。

  整整一坛的烈酒,就这样被她一刻不停地喝干了,这已经不是豪迈,而是诡异了。喝完后她还打了一个轻轻的嗝,在如此烈酒的熏蒸下,她的脸多了一丝微微的血色,不再是苍白,一双好看的眸子也微眯了起来,只是并没有几分醉意,看着面前的少年,显得媚眼朦胧。

  李迹把碗收起,顺便又替她把那卷医书拿了过来,摊开好在她面前,道:“喝完之后半个时辰再睡吧,虽然只有一坛,但也够你睡到明天中午了。”

  “你饭吃过了没,我给你留了一点在厨房里。”越晗雪微带了点关心的语气说道。

  “我等等去热热再吃。”

  他沉默片刻,才又说道:“在回来的路上,我救了一个被诛候追杀的女子,她说她是来自楚国九歌的湘夫人。”

  “九歌就是那个在江湖传言中,屠灭太师府李家的楚国杀手组织?”越晗雪微微一愣神,问道。

  “是啊,他们正是因此才被诛候追杀的。”

  李迹的眼中闪过一道冷光,说道:“真是讽刺。”

  京城太师府血案,是两年前一件令全天下都震惊的事。

  大周王朝权利的最高点,除了那名奉天登位的周天子之外,便是二王三公四将五司六大夫,太师就是三公之一,辅佐周天子处理政务,虽无兵权但乃文臣之首,当代太师李承光,深受周天子信任,曾权倾朝野。

  李太师膝下二子,大儿子李昌不学无术,整日流连青楼,镐京城大大小小的歌姬舞女,不管卖身不卖身的,只要看上眼他都会一掷千金,愿意的便行鱼水之欢做嘉赏,不愿意献了自己身子的,也和他做了琴棋书画的知音,可以说这位李家大公子,是京城出了名的风流郎,家中妻妾就多达十多位。

  而李家二儿子李定方,那可就和他哥完全不一样了,他从小就不喜玩鹰犬c闹青楼c风流花过的世家子弟勾当,只喜欢练武。李家为文臣之家,他却舞刀弄枪,六岁便展现习武的惊人天赋,被称为大周第一神童。

  李定方进入军中后更是进步神速,很快便成为年轻一辈第一高手,十四岁随二王子姬朝攻打连续三年不纳朝贡,并且自立称王的楚国,在那一战里,被天下人称作剑圣的楚国国师,一剑拦江守国门,将大周三十万水军拦在江面上三天三夜,直到力竭不支,才自刎沉江而死。他十五岁的女弟子,已是当时楚国有名的美人,李定方却毫不怜香惜玉,亲手将此女手撕分尸,投入江中喂鱼,还说了一句:“女人长得再美有什么用?能吃吗?”

  一时间,这句话广为大周所流传。

  后来,李定方成为了大周最年轻的正一品大将军,被周天子授“天宝”之名,与定海将军楚离c武安将军赵广c飞龙将军秦秋并称为大周四大王将,位同七国诸侯王,后代可世袭罔替,而后他又成为王宫禁卫虎贲军右统领,二王子的贴身带刀护卫,对宫中除了姬姓王室之外的任何人,可先斩后奏。

  李家一时红极京城,登门行贿交礼者往来不绝。

  可是在某个月黑风高之夜,这太师府却被一神秘组织屠戮灭门,上下一百四十余口人命,只有当晚恰巧不在家的太师和天宝大将军逃过一劫,其余尽数死绝。

  那个可怕的神秘组织,来自楚国,以九歌为名,组织内那九个各自以楚国的信仰神为代号的成员,皆是可以以一己之力抵挡千军的存在,似乎是为当年李定方征讨楚国,杀死楚国国师而报仇。

  所有人都是那么认为的,然而只有在那个夜晚活下来,亲身经历过那场地狱的人,才知道那不是事情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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