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反应(为书友不能安息的灵魂加更!)
几人在大海上畅玩了大半天,到傍晚涨潮前才回去。
来时丽日高照,归时夕阳西斜,大海上波光粼粼,卸下了心头疲惫的三人今天玩得很尽兴。
金红色的夕阳,烧红了天空和晚霞,归巢的海鸟们此起彼伏地鸣叫着,仿佛是在庆祝一天的丰收,一群群地从游艇上方掠过,然后在夕阳的映衬下,留下一个个黑色的剪影。
波士顿的海岸已经遥遥在望了,来自城市的喧嚣也越来越近。
在陆小七眼里,整个城市上空,汇聚着一股金色的光流,而这股光流在空中汇聚后,朝他涌来。
他当然知道,这是在“荷鲁斯之眼”下,已经可以在现实中被他看见的信仰之力。
这还只是一个城市的信仰之力,要知道,在政府的“助攻”下,整个南北美洲,汇聚而成的信仰之力,是会有多么磅礴。
“如此巨大的力量,如果换了一个人获得,会是什么样子呢?”
陆小七自己有时也会这么想。
如果换个邪恶的神经质,估计现在地球上已经没人了。也或者,一堆美女围绕着这个神经质,其它所有人都是小弟,都是奴隶,美国早已被征服,然后以美国为基础,制霸全球,成为世界之王……
如果换个以追求力量为目的的战斗狂,那么他会疯狂地研究自己的力量来源,当然,除非诸神愿意告诉他,否则绝对研究不出来。既然研究不出来,那就疯狂地不停寻找进入新“神棺”的方法,不管付出任何代价……
如果换个虚荣心极强的人,如果发现了信仰的妙用,会想尽办法神话自己,取代上帝佛祖等等神明的位置,成为地球上唯一的真神,唯一的信仰,然后排除异己,用信仰之力到处施展“神迹”,获得信徒……
如果换个苦大仇深从小被社会阴暗虐过千百遍的,会千方百计杀尽仇寇,把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甚至只是给过白眼的人,统统百倍奉还,然后志得意满地高处不胜寒……
如果换个键盘侠……呃,如果是键盘侠的话,那就更不得了了,应该已经制霸宇宙,建立宇宙联邦,拳打蛮荒星兽,脚踩11级超级文明,甚至征讨全位面了吧?呵呵。
这么看来,陆小七还真是“怠惰”啊!谁叫他不为自己的**而战呢?
为什么那么大的力量加身,都没有能够改变他的本性呢?
所以说啊,世界上没有如果,只有必然。
就像夸娥氏所说的,陆小七有一颗“赤子之心”,而“赤子之心”在如今这个世界,实在太稀少了。
为什么别人成绩好呢?因为人家够勤奋,够聪明;
为什么别人发财呢?因为别人爱动脑,喜钻研。
为什么别人婚姻幸福呢?因为别人懂珍惜,懂经营。
为什么偏偏是陆小七获得了力量呢?因为他的赤子之心!
有因才有果,不是有果才有因。
事实证明,神明们并没有看错陆小七,不是吗?
神明要选的,不是一个拥有他们力量后,成为绝世强者的人,这是废话,一只蚂蟥拥有了他们的力量,都会成为绝世强者。
神明们要选的,是一个能够走得长远的人,走到最后的人,而不是半路上死于自己作死的人。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真正有力量的人,不会整天张牙舞爪。
就如那大地,平稳,内敛,温厚,却能够撑起大千世界!
………………
对陆小七的造势宣传依旧在持续,即使他本人并没有任何参与,甚至拒绝媒体采访,但是这个浪潮却依然一浪高过一浪。
终于,这股浪潮也掀到了美洲以外的地方。
“欧美”这个词语,一直以来都泛指“西方世界”,如果不做特别说明,这个词所指代的区域是指欧洲全境、北美、澳洲等国家和地区,因为它们由于历史的原因,有着同一个文化圈,在这个文化圈里,有着相似的宗教结构,相似的人文环境,所以某个东西在某个西方国家很流行,就会以很快的速度传播至整个“欧美”世界。
比如各种流行元素,明星、歌曲、舞蹈、服装等等,不胜枚举。
这回流行的,是陆小七。
相比于南北美洲,地球上的其它区域并没有遭受虫族吞噬能源,所以相当一部分人是隔岸观火的态度。
但是北美,特别是美国的影响力摆在那儿,所以陆小七还是红过了大西洋和太平洋,红到了欧洲和澳大利亚。
相比于美国、加拿大等美洲国家,在欧洲和澳大利亚,陆小七的存在感就薄弱了很多,毕竟这位超级英雄距离他们太过遥远,虽然很红,但是在他们的心目中,陆小七和那些美国电影里虚拟的超级英雄也没多大分别。
即使这样,他们还是很喜欢陆小七的,毕竟同一个文化圈流行的名人,总是容易接纳些。
当然了,这个“喜欢”也不是全部,还是有一些思想里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者,即使面对超级英雄,也忍不住冷嘲热讽,即使心里明知道陆小七比自己不知道强多少倍,但是那种刻在骨子里的厌恶、傲慢和偏见,估计是到躺进棺材的前一刻,都不会改变。
接下来,就是中东国家了,这些国家里有好些都政局不稳,国家动荡,他们对陆小七倒也谈不上什么好感或者恶感,只是期望自己国家也能出现这种英雄人物,能够让人民喘口气。
至于非洲国家,和中东类似,好奇居多,谈不上崇拜。
最后,就是东亚各国了。
反应最热烈的是两个国家:南韩民国和北朝鲜宇宙国。
北朝鲜宇宙国强烈抵制美帝国主义纵容邪恶科学家,制造陆小七这种超级战士,全民抵制这种只有他们宇宙国伟大领袖才能抵挡的怪物,并声称要进行更高当量的核武试验,以应对美国的示威。
南韩民国的反应就反过来了,声称继承了大韩民国优秀基因的陆小七,因为其祖先移民去华国,而导致如今南韩国少了一位顶天立地的英雄,实在可惜,但是血缘关系是割不断的,希望陆小七能认祖归宗。
而倭国本不想正面宣传陆小七的,但是爸爸国正用温和的目光注视着它,它自然融化在那目光里,誓死配合爸爸国的一切调度!
俄国国内一片平静——除了******,谁还敢称英雄?
最复杂的,就要数华国了。
媒体们一板一眼地报道着关于陆小七在美国的事情,大部分都是转载,很少给出什么主观评论的。
谁都知道陆小七来自华国,谁都知道他在燕京大学上过学。
可他学上的好好的,为什么去了美国?成了美国人的英雄?
崇洋媚外?不思报国?数典忘祖?
并没有谁能给出答案,或者说没有人敢给出答案。
因为这是一个“先去美国,再发达”,和“先发达,再去美国”的问题。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其中,一定有蹊跷。
所以,这个时候,沉默,才是最好的选择。
媒体沉默,不代表民众沉默,私下里各种论坛早就翻了天了!
陆小七的身世背景和上学经历,很容易就能找到,甚至他当年的同学、当年的孤儿院,都能出来“现身说法”。
人们逐渐都了解了陆小七,有人同情他,有人赞扬他,因为他从小到大的表现,只能用“励志”一词来形容,难得的是人还很善良。
或许网上查不到他究竟为何去的美国,但是起码能证实他是个正直善良的人,那就够了。
………………
燕京。
一家超市里,一个戴着红帽子,穿着超市制服的女人正在货架上理货。
如果陆小七在这里,一定会惊讶——这不是堂堂朱家的大小姐,朱语嫣吗?
陆小七最后一次见到她,她甩给陆小七去美国的签证和机票,说她要去做spa;如今的她,早已失去了当初的光鲜靓丽,脸色不正常得有些枯黄,手上全是老茧,原本如青葱般细嫩的手指,指关节变得粗大。
超市的围裙下面,是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她的双目总有些失神,和当初桀骜不驯,不可一世的样子相差实在太大!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原因当然很多,打从一开始,她就打定主意,一定要嫁给王正锋,嫁入王家这个豪门,然后她的家族必然能得到不可想象的好处,从此以后,就是真正的贵族,而非仅仅是富豪之家了!
她以为弄走陆小七,就有机会和王正锋“终成眷属”,她准备了一个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来俘获王正锋的心,谁知道却撞见王正锋和另一个女人很亲密地在一起!
那一瞬间,她明白了,什么喜欢男人,什么中暑晕倒,统统都是装的!
为的就是让她死心!让她知难而退!因为朱家虽然不是官宦世家,但也算是大鳄,不能硬来伤了和气!
人家早已有喜欢的人了!
她飞上枝头变凤凰的计划泡汤了,她没有勇气去和那个女人争,因为那个女人家的背景不比王家弱上分毫!
人家这才叫做“门当户对”啊!
心灰意冷的她回到家里,以为这辈子只能这样了,作为一个富家女度完一生。
可是她没想到,她眼里可怜虫一般的陆小七,到了美国之后,居然变成了什么超能英雄!
这怎么可能?
这简直比童话故事还扯!
随着陆小七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能力越来越强,即使是远在华国的高层,也都注意到了他。
然而,已经晚了,陆小七早已经被改成了美国国籍!
他们知道,美国是不会放人的,绝对不可能!
于是,很自然地,他们很快就查到了当初那个动手脚,让陆小七快速离开华国,并且动用关系,快速更改陆小七国籍的人——朱语嫣!
接下来的事,就“巧妙”了。
一个个连环的“巧妙”下来,朱语嫣的家族抛弃了她,她辍学了,并且找不到任何轻松的工作,只能站超市,拿着微薄的薪水度日!
来时丽日高照,归时夕阳西斜,大海上波光粼粼,卸下了心头疲惫的三人今天玩得很尽兴。
金红色的夕阳,烧红了天空和晚霞,归巢的海鸟们此起彼伏地鸣叫着,仿佛是在庆祝一天的丰收,一群群地从游艇上方掠过,然后在夕阳的映衬下,留下一个个黑色的剪影。
波士顿的海岸已经遥遥在望了,来自城市的喧嚣也越来越近。
在陆小七眼里,整个城市上空,汇聚着一股金色的光流,而这股光流在空中汇聚后,朝他涌来。
他当然知道,这是在“荷鲁斯之眼”下,已经可以在现实中被他看见的信仰之力。
这还只是一个城市的信仰之力,要知道,在政府的“助攻”下,整个南北美洲,汇聚而成的信仰之力,是会有多么磅礴。
“如此巨大的力量,如果换了一个人获得,会是什么样子呢?”
陆小七自己有时也会这么想。
如果换个邪恶的神经质,估计现在地球上已经没人了。也或者,一堆美女围绕着这个神经质,其它所有人都是小弟,都是奴隶,美国早已被征服,然后以美国为基础,制霸全球,成为世界之王……
如果换个以追求力量为目的的战斗狂,那么他会疯狂地研究自己的力量来源,当然,除非诸神愿意告诉他,否则绝对研究不出来。既然研究不出来,那就疯狂地不停寻找进入新“神棺”的方法,不管付出任何代价……
如果换个虚荣心极强的人,如果发现了信仰的妙用,会想尽办法神话自己,取代上帝佛祖等等神明的位置,成为地球上唯一的真神,唯一的信仰,然后排除异己,用信仰之力到处施展“神迹”,获得信徒……
如果换个苦大仇深从小被社会阴暗虐过千百遍的,会千方百计杀尽仇寇,把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甚至只是给过白眼的人,统统百倍奉还,然后志得意满地高处不胜寒……
如果换个键盘侠……呃,如果是键盘侠的话,那就更不得了了,应该已经制霸宇宙,建立宇宙联邦,拳打蛮荒星兽,脚踩11级超级文明,甚至征讨全位面了吧?呵呵。
这么看来,陆小七还真是“怠惰”啊!谁叫他不为自己的**而战呢?
为什么那么大的力量加身,都没有能够改变他的本性呢?
所以说啊,世界上没有如果,只有必然。
就像夸娥氏所说的,陆小七有一颗“赤子之心”,而“赤子之心”在如今这个世界,实在太稀少了。
为什么别人成绩好呢?因为人家够勤奋,够聪明;
为什么别人发财呢?因为别人爱动脑,喜钻研。
为什么别人婚姻幸福呢?因为别人懂珍惜,懂经营。
为什么偏偏是陆小七获得了力量呢?因为他的赤子之心!
有因才有果,不是有果才有因。
事实证明,神明们并没有看错陆小七,不是吗?
神明要选的,不是一个拥有他们力量后,成为绝世强者的人,这是废话,一只蚂蟥拥有了他们的力量,都会成为绝世强者。
神明们要选的,是一个能够走得长远的人,走到最后的人,而不是半路上死于自己作死的人。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真正有力量的人,不会整天张牙舞爪。
就如那大地,平稳,内敛,温厚,却能够撑起大千世界!
………………
对陆小七的造势宣传依旧在持续,即使他本人并没有任何参与,甚至拒绝媒体采访,但是这个浪潮却依然一浪高过一浪。
终于,这股浪潮也掀到了美洲以外的地方。
“欧美”这个词语,一直以来都泛指“西方世界”,如果不做特别说明,这个词所指代的区域是指欧洲全境、北美、澳洲等国家和地区,因为它们由于历史的原因,有着同一个文化圈,在这个文化圈里,有着相似的宗教结构,相似的人文环境,所以某个东西在某个西方国家很流行,就会以很快的速度传播至整个“欧美”世界。
比如各种流行元素,明星、歌曲、舞蹈、服装等等,不胜枚举。
这回流行的,是陆小七。
相比于南北美洲,地球上的其它区域并没有遭受虫族吞噬能源,所以相当一部分人是隔岸观火的态度。
但是北美,特别是美国的影响力摆在那儿,所以陆小七还是红过了大西洋和太平洋,红到了欧洲和澳大利亚。
相比于美国、加拿大等美洲国家,在欧洲和澳大利亚,陆小七的存在感就薄弱了很多,毕竟这位超级英雄距离他们太过遥远,虽然很红,但是在他们的心目中,陆小七和那些美国电影里虚拟的超级英雄也没多大分别。
即使这样,他们还是很喜欢陆小七的,毕竟同一个文化圈流行的名人,总是容易接纳些。
当然了,这个“喜欢”也不是全部,还是有一些思想里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者,即使面对超级英雄,也忍不住冷嘲热讽,即使心里明知道陆小七比自己不知道强多少倍,但是那种刻在骨子里的厌恶、傲慢和偏见,估计是到躺进棺材的前一刻,都不会改变。
接下来,就是中东国家了,这些国家里有好些都政局不稳,国家动荡,他们对陆小七倒也谈不上什么好感或者恶感,只是期望自己国家也能出现这种英雄人物,能够让人民喘口气。
至于非洲国家,和中东类似,好奇居多,谈不上崇拜。
最后,就是东亚各国了。
反应最热烈的是两个国家:南韩民国和北朝鲜宇宙国。
北朝鲜宇宙国强烈抵制美帝国主义纵容邪恶科学家,制造陆小七这种超级战士,全民抵制这种只有他们宇宙国伟大领袖才能抵挡的怪物,并声称要进行更高当量的核武试验,以应对美国的示威。
南韩民国的反应就反过来了,声称继承了大韩民国优秀基因的陆小七,因为其祖先移民去华国,而导致如今南韩国少了一位顶天立地的英雄,实在可惜,但是血缘关系是割不断的,希望陆小七能认祖归宗。
而倭国本不想正面宣传陆小七的,但是爸爸国正用温和的目光注视着它,它自然融化在那目光里,誓死配合爸爸国的一切调度!
俄国国内一片平静——除了******,谁还敢称英雄?
最复杂的,就要数华国了。
媒体们一板一眼地报道着关于陆小七在美国的事情,大部分都是转载,很少给出什么主观评论的。
谁都知道陆小七来自华国,谁都知道他在燕京大学上过学。
可他学上的好好的,为什么去了美国?成了美国人的英雄?
崇洋媚外?不思报国?数典忘祖?
并没有谁能给出答案,或者说没有人敢给出答案。
因为这是一个“先去美国,再发达”,和“先发达,再去美国”的问题。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其中,一定有蹊跷。
所以,这个时候,沉默,才是最好的选择。
媒体沉默,不代表民众沉默,私下里各种论坛早就翻了天了!
陆小七的身世背景和上学经历,很容易就能找到,甚至他当年的同学、当年的孤儿院,都能出来“现身说法”。
人们逐渐都了解了陆小七,有人同情他,有人赞扬他,因为他从小到大的表现,只能用“励志”一词来形容,难得的是人还很善良。
或许网上查不到他究竟为何去的美国,但是起码能证实他是个正直善良的人,那就够了。
………………
燕京。
一家超市里,一个戴着红帽子,穿着超市制服的女人正在货架上理货。
如果陆小七在这里,一定会惊讶——这不是堂堂朱家的大小姐,朱语嫣吗?
陆小七最后一次见到她,她甩给陆小七去美国的签证和机票,说她要去做spa;如今的她,早已失去了当初的光鲜靓丽,脸色不正常得有些枯黄,手上全是老茧,原本如青葱般细嫩的手指,指关节变得粗大。
超市的围裙下面,是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她的双目总有些失神,和当初桀骜不驯,不可一世的样子相差实在太大!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原因当然很多,打从一开始,她就打定主意,一定要嫁给王正锋,嫁入王家这个豪门,然后她的家族必然能得到不可想象的好处,从此以后,就是真正的贵族,而非仅仅是富豪之家了!
她以为弄走陆小七,就有机会和王正锋“终成眷属”,她准备了一个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来俘获王正锋的心,谁知道却撞见王正锋和另一个女人很亲密地在一起!
那一瞬间,她明白了,什么喜欢男人,什么中暑晕倒,统统都是装的!
为的就是让她死心!让她知难而退!因为朱家虽然不是官宦世家,但也算是大鳄,不能硬来伤了和气!
人家早已有喜欢的人了!
她飞上枝头变凤凰的计划泡汤了,她没有勇气去和那个女人争,因为那个女人家的背景不比王家弱上分毫!
人家这才叫做“门当户对”啊!
心灰意冷的她回到家里,以为这辈子只能这样了,作为一个富家女度完一生。
可是她没想到,她眼里可怜虫一般的陆小七,到了美国之后,居然变成了什么超能英雄!
这怎么可能?
这简直比童话故事还扯!
随着陆小七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能力越来越强,即使是远在华国的高层,也都注意到了他。
然而,已经晚了,陆小七早已经被改成了美国国籍!
他们知道,美国是不会放人的,绝对不可能!
于是,很自然地,他们很快就查到了当初那个动手脚,让陆小七快速离开华国,并且动用关系,快速更改陆小七国籍的人——朱语嫣!
接下来的事,就“巧妙”了。
一个个连环的“巧妙”下来,朱语嫣的家族抛弃了她,她辍学了,并且找不到任何轻松的工作,只能站超市,拿着微薄的薪水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