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少年初识九边荒
小溪流水潺潺,溪边怪石嶙峋,不过经过溪水常年冲刷,倒也不显得尖锐,反而光滑明亮,别有几分特色。
在小溪边的一块青色大石上,一名着上身的少年叼着一根草杆躺在石上,稚嫩清秀的脸上有着不符和年龄的成熟。
楚歌来到这个名为九荒的世界已经一年了,他是夺了一名孤儿的躯体。不,倒也算不上夺,只能是说替代这名本该死去的孤儿而继续活下去。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一个孤儿,自小死了父母,靠氏族族人的接济过活,偶尔也帮族人帮手农活,以换取一些衣食。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少年忽而发了高烧,而氏族内本就没有什么大夫,只有一名略懂草药的老祭司,当老祭司让他服了一些药草无效后,就等于宣布了他的死亡。
于是不过三天,这个孤儿就病死在自己所搭的茅屋当中。而这时楚歌的灵魂也正好来到这个世界,于是就正式的替代了这个孤儿活了下去。
初来这个名为九荒的世界,楚歌有些迷茫,他以为这里是上古时代,后来却发现并不是。而是一个与上古时代相似的世界,说是相似,是因为都有人类的存在,而且都是黑眼黑发的人。
说是不同,那是因为这个世界不止有着人类的存在,更有着其他的种族的存在,就如同神话故事里一般。
不过这些都只是楚歌听别人说的,至少他这一年来是没有见过什么非人的存在。
对于穿越到这个世界,楚歌倒也没什么惊恐的,他前世父母早亡,没有什么牵挂,所以既来之则安之,也就不去想以前的世界。
他只当是重新开始了一世生活,然而前世所带的习惯毕竟不容易改变,因此他总是显得有些不合群。好在这个身体以前相识的人都以为他是烧坏了脑子,倒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当溪边的山道上响起沉重的脚步声时,躺在青石上的楚歌立刻睁开了眼睛。
很快,山林小径上便走出了一名身穿粗制皮装,背着猎弓扛着獐子的中年壮汉,他袒露着精赤的胸口,面容显得很是粗犷。
“渚粟阿叔,今日居然又猎到了獐子。”
楚歌跳下青石,笑嘻嘻的凑到了中年汉子面前,拍了拍汉子抗在肩头的獐子。
这名中年壮汉名为渚粟,是氏族中的猎户,他是楚歌来到这个世界后最亲近的几个人之一。因为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时,要不是渚粟的心好,时常送来肉食,只怕他也渡不过刚开始的那一段时间。
而病好了以后,楚歌就时常帮渚粟家中做点农活,或是偶尔帮渚粟将猎物扛回家中。而当这个时候,渚粟总是会割上些许肉给楚歌加餐。
因此楚歌对渚粟很是亲近,而渚粟也将他当做自家子侄看待,总是时不时的会送他点口粮饱腹,或是让妻子为他缝补衣裳。
“呵呵,阿傻抗好咯。”
中年壮汉憨厚的笑了笑,将背上的獐子交给了楚歌,随后又转身走入山径内拎出了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
“都说别喊我阿傻了”
楚歌嘀咕着,有些吃力地扛起了有他半人高的獐子。
阿傻这个称号来源于楚歌刚来到这个世界时,由于自身的言行与举止在氏族里显得格外怪异,所以族人们都以为他烧坏了头脑,给了他一个阿傻的称号。
久而久之,他原本的名字反而已经没人记得了,都以阿傻来称呼他。
“不叫阿傻叫什么?”
渚粟一手倒提着两只野鸡,一手拎着兔子脖颈软毛。那兔子还是活的,双腿不住的扑蹬着,鼻子轻轻抖动,红红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楚歌。
“叫楚歌!”
“啥?山歌?不见阿傻你喜欢唱山歌啊,怎么忽然要改名叫山歌了?”
渚粟头脑挺简单,听不出“楚”和“山”有什么区别,对他来说只要带歌字的,那都是唱歌。
“那还是叫阿傻吧”
楚歌放弃了纠正自己称呼的想法,伸出手去点了点兔子的鼻子,惹得兔子用后腿去蹬他。
渚粟露出微黄的牙齿,笑得很是憨厚:“我觉得阿傻挺好听的。”
用手拍了拍脸,楚歌觉得自己无话可说,只能岔开话题道:“渚粟叔,这次怎么还逮了只活的兔子?”
“雨珠说想要一只兔子,这次进山就套了一只,这小东西挺伶俐,差点没给它跑了。”渚粟拿手逗了逗兔子,笑着道:“小女孩家都喜欢这种小东西,雨珠她阿母小的时候还让我捉了好几只呢。”
雨珠是渚粟叔的女儿,年龄还小,总是会拉着楚歌的衣角叫哥哥,圆嘟嘟的小脸很是可爱。
想到雨珠,楚歌笑了笑:“这只是雌的,下次我给她捉只雄的,正好配成一对。”
“这小东西可不好捉,跑得滑溜,拿箭射倒是简单,不过受了伤很快就死了。”
渚粟走在前面,往寨子的方向走去。
“那下次我跟渚粟叔进山学两手,不愁捉不着兔子。”
楚歌背着獐子走在后面,虽然有些吃力,但是走得还是挺妥当,低着头挑着平稳的路落脚,以免被石头绊倒。
“你要跟我进山?”渚粟看了看楚歌,点了点头:“也好,你跟我学门手艺,以后就不愁吃穿了。大了以后也好攒点家底,盖个屋子,这样才好找婆娘。”
“恩,那渚粟叔准备什么时候进山?我也好准备准备。”
楚歌讪讪的笑了笑,事实上他可不想那么快就娶妻生子,这个世界的人和前世古代一样,一般十四五岁就会婚嫁生子。
渚粟思索了一下,他并非经常出猎,往往入山一趟就要好几日才会再次去山林中狩猎。他心中定好了时间,才道:“那你好好准备准备,四日以后随我一起进山。”
楚歌点头笑道:“谢谢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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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溪边的一块青色大石上,一名着上身的少年叼着一根草杆躺在石上,稚嫩清秀的脸上有着不符和年龄的成熟。
楚歌来到这个名为九荒的世界已经一年了,他是夺了一名孤儿的躯体。不,倒也算不上夺,只能是说替代这名本该死去的孤儿而继续活下去。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一个孤儿,自小死了父母,靠氏族族人的接济过活,偶尔也帮族人帮手农活,以换取一些衣食。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少年忽而发了高烧,而氏族内本就没有什么大夫,只有一名略懂草药的老祭司,当老祭司让他服了一些药草无效后,就等于宣布了他的死亡。
于是不过三天,这个孤儿就病死在自己所搭的茅屋当中。而这时楚歌的灵魂也正好来到这个世界,于是就正式的替代了这个孤儿活了下去。
初来这个名为九荒的世界,楚歌有些迷茫,他以为这里是上古时代,后来却发现并不是。而是一个与上古时代相似的世界,说是相似,是因为都有人类的存在,而且都是黑眼黑发的人。
说是不同,那是因为这个世界不止有着人类的存在,更有着其他的种族的存在,就如同神话故事里一般。
不过这些都只是楚歌听别人说的,至少他这一年来是没有见过什么非人的存在。
对于穿越到这个世界,楚歌倒也没什么惊恐的,他前世父母早亡,没有什么牵挂,所以既来之则安之,也就不去想以前的世界。
他只当是重新开始了一世生活,然而前世所带的习惯毕竟不容易改变,因此他总是显得有些不合群。好在这个身体以前相识的人都以为他是烧坏了脑子,倒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当溪边的山道上响起沉重的脚步声时,躺在青石上的楚歌立刻睁开了眼睛。
很快,山林小径上便走出了一名身穿粗制皮装,背着猎弓扛着獐子的中年壮汉,他袒露着精赤的胸口,面容显得很是粗犷。
“渚粟阿叔,今日居然又猎到了獐子。”
楚歌跳下青石,笑嘻嘻的凑到了中年汉子面前,拍了拍汉子抗在肩头的獐子。
这名中年壮汉名为渚粟,是氏族中的猎户,他是楚歌来到这个世界后最亲近的几个人之一。因为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时,要不是渚粟的心好,时常送来肉食,只怕他也渡不过刚开始的那一段时间。
而病好了以后,楚歌就时常帮渚粟家中做点农活,或是偶尔帮渚粟将猎物扛回家中。而当这个时候,渚粟总是会割上些许肉给楚歌加餐。
因此楚歌对渚粟很是亲近,而渚粟也将他当做自家子侄看待,总是时不时的会送他点口粮饱腹,或是让妻子为他缝补衣裳。
“呵呵,阿傻抗好咯。”
中年壮汉憨厚的笑了笑,将背上的獐子交给了楚歌,随后又转身走入山径内拎出了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
“都说别喊我阿傻了”
楚歌嘀咕着,有些吃力地扛起了有他半人高的獐子。
阿傻这个称号来源于楚歌刚来到这个世界时,由于自身的言行与举止在氏族里显得格外怪异,所以族人们都以为他烧坏了头脑,给了他一个阿傻的称号。
久而久之,他原本的名字反而已经没人记得了,都以阿傻来称呼他。
“不叫阿傻叫什么?”
渚粟一手倒提着两只野鸡,一手拎着兔子脖颈软毛。那兔子还是活的,双腿不住的扑蹬着,鼻子轻轻抖动,红红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楚歌。
“叫楚歌!”
“啥?山歌?不见阿傻你喜欢唱山歌啊,怎么忽然要改名叫山歌了?”
渚粟头脑挺简单,听不出“楚”和“山”有什么区别,对他来说只要带歌字的,那都是唱歌。
“那还是叫阿傻吧”
楚歌放弃了纠正自己称呼的想法,伸出手去点了点兔子的鼻子,惹得兔子用后腿去蹬他。
渚粟露出微黄的牙齿,笑得很是憨厚:“我觉得阿傻挺好听的。”
用手拍了拍脸,楚歌觉得自己无话可说,只能岔开话题道:“渚粟叔,这次怎么还逮了只活的兔子?”
“雨珠说想要一只兔子,这次进山就套了一只,这小东西挺伶俐,差点没给它跑了。”渚粟拿手逗了逗兔子,笑着道:“小女孩家都喜欢这种小东西,雨珠她阿母小的时候还让我捉了好几只呢。”
雨珠是渚粟叔的女儿,年龄还小,总是会拉着楚歌的衣角叫哥哥,圆嘟嘟的小脸很是可爱。
想到雨珠,楚歌笑了笑:“这只是雌的,下次我给她捉只雄的,正好配成一对。”
“这小东西可不好捉,跑得滑溜,拿箭射倒是简单,不过受了伤很快就死了。”
渚粟走在前面,往寨子的方向走去。
“那下次我跟渚粟叔进山学两手,不愁捉不着兔子。”
楚歌背着獐子走在后面,虽然有些吃力,但是走得还是挺妥当,低着头挑着平稳的路落脚,以免被石头绊倒。
“你要跟我进山?”渚粟看了看楚歌,点了点头:“也好,你跟我学门手艺,以后就不愁吃穿了。大了以后也好攒点家底,盖个屋子,这样才好找婆娘。”
“恩,那渚粟叔准备什么时候进山?我也好准备准备。”
楚歌讪讪的笑了笑,事实上他可不想那么快就娶妻生子,这个世界的人和前世古代一样,一般十四五岁就会婚嫁生子。
渚粟思索了一下,他并非经常出猎,往往入山一趟就要好几日才会再次去山林中狩猎。他心中定好了时间,才道:“那你好好准备准备,四日以后随我一起进山。”
楚歌点头笑道:“谢谢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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