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阿奇的选择
天若无情公会顶层会议室,两个身影逐渐成型,一个红衣妙龄少女,一个银链盔甲的少年。
黑色沉香大门“吱啊”被推开,一个同样曼妙的女子捧着两碗刚泡好的蓝山咖啡进来,看面目竟然是当初与千小欢在天台对决的那个心馨无痕,那眼前红衣少女便是天若无情,银甲少年便是火锅料理无疑了。
当心馨的目光与天若无情对视时咯噔一下,大姐的脸色一片乌云。
她放下咖啡犹豫地问:“大姐,难道”
天若无情直接咬牙冷哼一声,走到窗边望着远处,火锅料理拿过一杯咖啡,无奈笑了笑:“我们这次比赛遇到了一个玩家,你也熟悉的,id叫小欢是我。”
“啊,是他。”
忽然天若无情转身恶狠狠地发话了,果然有一副大姐头的架势:“找!给我在游戏里找到他,他就在这座城,我要杀了他!”
火锅料理淡定地坐在沙发上:“小情,莫生气,下次比赛再遇到他我一定干掉他给你出气。”
“放屁,刚才你不是和他一起比赛了吗?你不是亲眼看到我被他狙了吗?当时你在哪,你”
“我”
会议室里一阵激烈的争吵,不知何时,端着咖啡的心馨无痕出来了,嘴里喃喃道:“小欢是我,小欢”
远在城外的荒原上,越往外走越危险,游戏公司当初是这样定义的:每一座城都是玩家的庇护所,城内各点有虚拟地图供玩家建场娱乐,城外则是供爱冒险的勇士去闯荡做任务,在这片国土上,一切以强者为尊!
“什么?你接了一个这么危险的任务?”千小欢刚结束比赛便收到了阿奇的信息,急忙赶到城防处与阿奇碰面,见面劈头一句。
途中查了一下这个名为“炼狱历练”的任务简介,别说简介了,千小欢看着名字就觉得不妥,按道理说阿奇不可能接到这种高等级任务,因为他还是3级新手,但简介却是这样说的:唯一一个所有人皆可参与的高等级任务,不限等级,仅限单人,历练时间长达九九八十一关,任务由简单逐渐变困难,最后到达炼狱程度,注,目前通关次数最高者id“狂人日记”,位于中国风城,已通至66关,第二名通至60关,id“suns”,位于美国洛杉矶。
这哪叫炼狱,这叫变态啊。
阿奇望着远处荒凉,没有立即回答千小欢,反而兴致勃勃地问了他一个问题:“在战斗中死去还是无疾而终,你选择哪种。”
千小欢默默看着阿奇双眼,忽然懂了什么。
如果以世俗眼光,肯定是选后者,因为那是一种福气,但对于一名渴望奔跑,把人生价值看得比性命还重的残疾人来说,答案变了。
“如果有暴风雨,那就来得更猛烈些吧。”
阿奇闪亮的眸子里透出一股叫坚毅的东西,千小欢看得眼圈竟然微红。
一切尽在不言中,两个拳头在空中相碰,从某个角度去看,太阳透过拳间缝隙,竟是那么耀眼与给人感动。
千小欢把夜龙掏出,连着一盒子弹递给他,阿奇没有推迟,掂掂手里的新枪不禁赞叹起来。
“咦,你懂枪啊?”
“呵呵,在虚拟全息游戏还没普及时老子就是玩fps枪战出生的,要不选个就在城外选块地单挑一局试试看?我也想知道在这拟真度99的世界开枪是怎样的感觉。”
千小欢含笑:“哎,还是算了,枪口怎能对准自己兄弟呢,对了,你不用练习一下就出城做任务?”
阿奇没说话,低头把夜龙的弹夹拔出,检查了一下,空的,从子弹盒里取出8颗金灿灿的子弹慢慢装填,然后拍进弹匣,打开保险,上膛,“咔擦”,动作竟然比千小欢还熟练!
千小欢嘴巴都张开了,简直可以塞下一个拳头:“哇,你是专业的吧。”
“嘿嘿,不要忘了哥也是一名电脑高手,没有搞不到的视频资料,这是我从一个枪械贩卖地下网站搜到的,停,看对面那只刚刷新出来的小怪白皮猪。”
阿奇指着约二三十米远的那只3级白皮猪,这种小怪像一只足球大小,血量很低,用p一枪爆头也能灭掉。
“这距离,这目标大小,不是瞎的新手都能打中吧。”千小欢戏谑一句。
“仔细留意它的尾巴,它刚好侧身对着我们,我能一枪打掉它尾巴而不打中它身体。”说时满那时快,阿奇已双手握住枪瞄准,千小欢正想说句“且慢”时“砰”的一声,夜龙响了,声音比沙鹰的尖锐几分。
“呃呃呃”的猪叫声,白毛小猪受惊跑开了,千小欢擦擦眼睛:“我靠,你这枪法天生的吧。”
那只白毛小猪果然没伤到要害,屁股对准他俩欢快跑开了,能看到那卷卷的尾巴果然没了,鲜血顺着屁股流啊流
“服了没?”
“服了。”
“对了,我现在啥装备补给也没,你”说完有些色咪咪地把千小欢看着。
千小欢起了好一层鸡皮疙瘩,倒吸一口气:“咝,怎么感觉有些冷呢。”
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手上动作没停,把背包里的王牌牛肉干矿泉水等一些补给全塞给了阿奇,4瓶变异血清也给了他,反正短期内自己比赛又用不到。
“咦,怎么这瓶血清外观跟其他不同啊。”阿奇拎着那瓶噩耗深渊任务获得的永久血清看着,有些疑惑地问着。
千小欢继续翻背包,把一些什么绳子啊铲子啊全塞进阿奇递过来的背包,基本除了流星之火沙鹰和配套子弹外,差不多就没啥道具装备了,顺便把这永久血清的来历简单说了。
“这血清本来能用三次,我用了两次,所以还剩下最后一次使用。”千小欢补充了一句。
“不对,这名字看起来不简单,肯定和普通血清有区别,我拿回去服务大厅找npc问一下。”
“哎,随你吧,送你的就是你的了,接住。”千小欢把塞得鼓鼓的背包扔回给他,“走,再去啜一顿大餐。”
“好!”
一路上给阿奇讲解了这个虚拟游戏的基本知识,沿途欣赏这个城市的风景,花城的建筑风格仿照巴黎建筑群,时尚浪漫不失典雅。
“花大爷烧烤?”
千小欢把他带到一个烧烤摊上,就是现实里大街上随处可见的路边烧烤摊,一个上了年纪的大爷在翻动着羊肉串,动作娴熟,那个五字电子招牌红得晃眼。
“这可是ai极高的npc,因为玩家一般不会选择做商人玩家,就是那种靠在游戏做生意赚钱的人,规定好像是不能摸大枪,一般商人玩家是有钱人才玩的,所以导致商人玩家极少,系统才会安排一些npc代替商人玩家,像我们这种游戏玩家,玩是目的,哈哈。”
阿奇忽然疑惑了:“奇怪,那为什么我注册游戏里没有提到玩家职业选择呢?”
“这款游戏叫生死狙击啊,玩的是枪,默认注册选择的是游戏玩家,想改变职业的等下次登录时跟那个美女npc说就行了,等等,莫非你想”千小欢刚点了一百串羊肉串,忽然回过头望着阿奇。
阿奇沉默了一会,仿佛考虑好了深呼一口气,不容置喙地说:“对,我要选择商人玩家。”
“为什么,商人玩家比枪手混游戏还艰难,因为起跑线就是0,前期还要自己大把大把地砸钱进去,你疯了?”
“兄弟,你不相信我吗?”阿奇拿过一串刚烤好的羊肉串,一口咬掉。
烧烤摊主花大爷兴致勃勃地看着他俩,他就在此时打破了沉默:“谁年轻时不曾有过自己的想法呢,做兄弟的不应该质疑,应该鼓励对方才对。”
阿奇笑了笑:“花大爷,你是个有故事的人呐。”然后转头对千小欢咧嘴一笑。
“呼,好吧,我也不阻拦你了,花大爷说得对,我不应该质疑你。”千小欢正色地说。
“哎,还愣是干嘛,刚烤好的羊肉串快被我吃光咯。”
“我靠,嘴下留串!”
“哈哈。”
一个烧烤摊,两个年轻人坐在两张小板凳上吃得很带劲,聊着过往形形色色的玩家,哪个穿得性感,哪个爱背着大枪装逼吸人眼球,哪栋建筑好看等等。
吃得嘴唇变成了香肠嘴,已经嚼不出吃的是不是肉了,反正感觉就像在嚼蜡,那感觉只能用一个字形容——爽!
“花大爷,我们这么熟了,能不能”
“小欢啊,我想起来了,上次那笔帐2条鸡腿还没跟你算呢”花大爷一副刚回神的样子,笑眯眯地把他瞧着。
第二天早上。
千小欢起了个大早,因为要上课!
“两天没上课了,今天去探探风。”走在路上啃着昨晚只啃了一半的菠萝包,感受着清晨的透肤凉意,“啊,此情此景忽然想唱歌一首,裸奔,裸走,万里偷偷将水全撒在街”
一如既往的踏着铃声进教室,大学里迟到也没关系,走后门直接找个座位一坐,多安静的教室,只有老师在讲台发表己见,简直就是催眠神曲。
“嗯?有人拍我?”千小欢从睡眼惺忪一秒切换回生龙活虎状态,眼前站着一个身影。
由于高度和视线问题,千小欢一直盯着她像旺仔小馒头那样的胸脯,a4纸般纤细小腰被一件白色贴身衬衫罩住,一股说不清的香味传来,猛地不合时宜地打了一个大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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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若无情公会顶层会议室,两个身影逐渐成型,一个红衣妙龄少女,一个银链盔甲的少年。
黑色沉香大门“吱啊”被推开,一个同样曼妙的女子捧着两碗刚泡好的蓝山咖啡进来,看面目竟然是当初与千小欢在天台对决的那个心馨无痕,那眼前红衣少女便是天若无情,银甲少年便是火锅料理无疑了。
当心馨的目光与天若无情对视时咯噔一下,大姐的脸色一片乌云。
她放下咖啡犹豫地问:“大姐,难道”
天若无情直接咬牙冷哼一声,走到窗边望着远处,火锅料理拿过一杯咖啡,无奈笑了笑:“我们这次比赛遇到了一个玩家,你也熟悉的,id叫小欢是我。”
“啊,是他。”
忽然天若无情转身恶狠狠地发话了,果然有一副大姐头的架势:“找!给我在游戏里找到他,他就在这座城,我要杀了他!”
火锅料理淡定地坐在沙发上:“小情,莫生气,下次比赛再遇到他我一定干掉他给你出气。”
“放屁,刚才你不是和他一起比赛了吗?你不是亲眼看到我被他狙了吗?当时你在哪,你”
“我”
会议室里一阵激烈的争吵,不知何时,端着咖啡的心馨无痕出来了,嘴里喃喃道:“小欢是我,小欢”
远在城外的荒原上,越往外走越危险,游戏公司当初是这样定义的:每一座城都是玩家的庇护所,城内各点有虚拟地图供玩家建场娱乐,城外则是供爱冒险的勇士去闯荡做任务,在这片国土上,一切以强者为尊!
“什么?你接了一个这么危险的任务?”千小欢刚结束比赛便收到了阿奇的信息,急忙赶到城防处与阿奇碰面,见面劈头一句。
途中查了一下这个名为“炼狱历练”的任务简介,别说简介了,千小欢看着名字就觉得不妥,按道理说阿奇不可能接到这种高等级任务,因为他还是3级新手,但简介却是这样说的:唯一一个所有人皆可参与的高等级任务,不限等级,仅限单人,历练时间长达九九八十一关,任务由简单逐渐变困难,最后到达炼狱程度,注,目前通关次数最高者id“狂人日记”,位于中国风城,已通至66关,第二名通至60关,id“suns”,位于美国洛杉矶。
这哪叫炼狱,这叫变态啊。
阿奇望着远处荒凉,没有立即回答千小欢,反而兴致勃勃地问了他一个问题:“在战斗中死去还是无疾而终,你选择哪种。”
千小欢默默看着阿奇双眼,忽然懂了什么。
如果以世俗眼光,肯定是选后者,因为那是一种福气,但对于一名渴望奔跑,把人生价值看得比性命还重的残疾人来说,答案变了。
“如果有暴风雨,那就来得更猛烈些吧。”
阿奇闪亮的眸子里透出一股叫坚毅的东西,千小欢看得眼圈竟然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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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小欢把夜龙掏出,连着一盒子弹递给他,阿奇没有推迟,掂掂手里的新枪不禁赞叹起来。
“咦,你懂枪啊?”
“呵呵,在虚拟全息游戏还没普及时老子就是玩fps枪战出生的,要不选个就在城外选块地单挑一局试试看?我也想知道在这拟真度99的世界开枪是怎样的感觉。”
千小欢含笑:“哎,还是算了,枪口怎能对准自己兄弟呢,对了,你不用练习一下就出城做任务?”
阿奇没说话,低头把夜龙的弹夹拔出,检查了一下,空的,从子弹盒里取出8颗金灿灿的子弹慢慢装填,然后拍进弹匣,打开保险,上膛,“咔擦”,动作竟然比千小欢还熟练!
千小欢嘴巴都张开了,简直可以塞下一个拳头:“哇,你是专业的吧。”
“嘿嘿,不要忘了哥也是一名电脑高手,没有搞不到的视频资料,这是我从一个枪械贩卖地下网站搜到的,停,看对面那只刚刷新出来的小怪白皮猪。”
阿奇指着约二三十米远的那只3级白皮猪,这种小怪像一只足球大小,血量很低,用p一枪爆头也能灭掉。
“这距离,这目标大小,不是瞎的新手都能打中吧。”千小欢戏谑一句。
“仔细留意它的尾巴,它刚好侧身对着我们,我能一枪打掉它尾巴而不打中它身体。”说时满那时快,阿奇已双手握住枪瞄准,千小欢正想说句“且慢”时“砰”的一声,夜龙响了,声音比沙鹰的尖锐几分。
“呃呃呃”的猪叫声,白毛小猪受惊跑开了,千小欢擦擦眼睛:“我靠,你这枪法天生的吧。”
那只白毛小猪果然没伤到要害,屁股对准他俩欢快跑开了,能看到那卷卷的尾巴果然没了,鲜血顺着屁股流啊流
“服了没?”
“服了。”
“对了,我现在啥装备补给也没,你”说完有些色咪咪地把千小欢看着。
千小欢起了好一层鸡皮疙瘩,倒吸一口气:“咝,怎么感觉有些冷呢。”
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手上动作没停,把背包里的王牌牛肉干矿泉水等一些补给全塞给了阿奇,4瓶变异血清也给了他,反正短期内自己比赛又用不到。
“咦,怎么这瓶血清外观跟其他不同啊。”阿奇拎着那瓶噩耗深渊任务获得的永久血清看着,有些疑惑地问着。
千小欢继续翻背包,把一些什么绳子啊铲子啊全塞进阿奇递过来的背包,基本除了流星之火沙鹰和配套子弹外,差不多就没啥道具装备了,顺便把这永久血清的来历简单说了。
“这血清本来能用三次,我用了两次,所以还剩下最后一次使用。”千小欢补充了一句。
“不对,这名字看起来不简单,肯定和普通血清有区别,我拿回去服务大厅找npc问一下。”
“哎,随你吧,送你的就是你的了,接住。”千小欢把塞得鼓鼓的背包扔回给他,“走,再去啜一顿大餐。”
“好!”
一路上给阿奇讲解了这个虚拟游戏的基本知识,沿途欣赏这个城市的风景,花城的建筑风格仿照巴黎建筑群,时尚浪漫不失典雅。
“花大爷烧烤?”
千小欢把他带到一个烧烤摊上,就是现实里大街上随处可见的路边烧烤摊,一个上了年纪的大爷在翻动着羊肉串,动作娴熟,那个五字电子招牌红得晃眼。
“这可是ai极高的npc,因为玩家一般不会选择做商人玩家,就是那种靠在游戏做生意赚钱的人,规定好像是不能摸大枪,一般商人玩家是有钱人才玩的,所以导致商人玩家极少,系统才会安排一些npc代替商人玩家,像我们这种游戏玩家,玩是目的,哈哈。”
阿奇忽然疑惑了:“奇怪,那为什么我注册游戏里没有提到玩家职业选择呢?”
“这款游戏叫生死狙击啊,玩的是枪,默认注册选择的是游戏玩家,想改变职业的等下次登录时跟那个美女npc说就行了,等等,莫非你想”千小欢刚点了一百串羊肉串,忽然回过头望着阿奇。
阿奇沉默了一会,仿佛考虑好了深呼一口气,不容置喙地说:“对,我要选择商人玩家。”
“为什么,商人玩家比枪手混游戏还艰难,因为起跑线就是0,前期还要自己大把大把地砸钱进去,你疯了?”
“兄弟,你不相信我吗?”阿奇拿过一串刚烤好的羊肉串,一口咬掉。
烧烤摊主花大爷兴致勃勃地看着他俩,他就在此时打破了沉默:“谁年轻时不曾有过自己的想法呢,做兄弟的不应该质疑,应该鼓励对方才对。”
阿奇笑了笑:“花大爷,你是个有故事的人呐。”然后转头对千小欢咧嘴一笑。
“呼,好吧,我也不阻拦你了,花大爷说得对,我不应该质疑你。”千小欢正色地说。
“哎,还愣是干嘛,刚烤好的羊肉串快被我吃光咯。”
“我靠,嘴下留串!”
“哈哈。”
一个烧烤摊,两个年轻人坐在两张小板凳上吃得很带劲,聊着过往形形色色的玩家,哪个穿得性感,哪个爱背着大枪装逼吸人眼球,哪栋建筑好看等等。
吃得嘴唇变成了香肠嘴,已经嚼不出吃的是不是肉了,反正感觉就像在嚼蜡,那感觉只能用一个字形容——爽!
“花大爷,我们这么熟了,能不能”
“小欢啊,我想起来了,上次那笔帐2条鸡腿还没跟你算呢”花大爷一副刚回神的样子,笑眯眯地把他瞧着。
第二天早上。
千小欢起了个大早,因为要上课!
“两天没上课了,今天去探探风。”走在路上啃着昨晚只啃了一半的菠萝包,感受着清晨的透肤凉意,“啊,此情此景忽然想唱歌一首,裸奔,裸走,万里偷偷将水全撒在街”
一如既往的踏着铃声进教室,大学里迟到也没关系,走后门直接找个座位一坐,多安静的教室,只有老师在讲台发表己见,简直就是催眠神曲。
“嗯?有人拍我?”千小欢从睡眼惺忪一秒切换回生龙活虎状态,眼前站着一个身影。
由于高度和视线问题,千小欢一直盯着她像旺仔小馒头那样的胸脯,a4纸般纤细小腰被一件白色贴身衬衫罩住,一股说不清的香味传来,猛地不合时宜地打了一个大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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