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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节 占世界的便宜

  一股凉爽的风从窗外斜切进来,吹醒了在沙发上打盹的我。

  我感到了一丝凉意,挺身坐起来,看着漆黑的夜和远处淡淡的灯光。

  整个夏天,我都蜷缩在空调房间里。嘉兴的夏天,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把人装在大蒸笼里。现在已经是七月中旬,因为今年润六月,所以已经是夏天的末尾了。

  “等下去上夜班,会不会很冷呢?”我心里在问自己。

  十年的倒班生涯,已经让我对按时上班不再抵触,反而习以为常了。

  这时,喜马拉雅电台里传出一段略显沧桑的音乐:生活不仅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我细细的品味着,联系到我自己。我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走过了十年的光阴,在远方。十年的时间,我是不是也在苟且的活过呢!

  至于诗歌是我锲而不舍的追求,我始终没有停止脚步。并且坚信自己会写出说服大家的诗句,让大家发出对我思想的赞叹。而事实是我没有突破,甚至没有发表过一篇权威的作品,也许这才是我认为自己在苟且过活的原因,也是自己忧郁的原因吧!

  本来,公司四班三运转,后来公司为了顺应轮胎企业大趋势,改为三班三运转。我本来每周有两天休息,现在每月上三十天,天天在早中夜班里游走着,挣着工资,抽烟喝酒,维持生计。以前的休息日,我大多都浪费在球赛和无聊的晃悠中,根本没有心思在写作和读书。反而是现在,在快节奏的工作之余,又燃起了写作和读书的兴趣,所以说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几乎可以称做怪物了。

  我在五楼,周围都是多层的住宅,自然不会阻挡风吹进我的房间。我感到自己手臂上的毛发在风中,向一侧倾斜。我嗅到这夏末的风有着宽广的天空的味道。

  风似乎来自遥不可及的天际,本来是一团巨大的气流。当他吹到第一个建筑时,被分解开,四处游走。

  我庆幸自己能从中获得一丝凉意,于是幸福的闭上眼睛。

  我闭上眼睛,远方模糊的灯光也消失不见了,尽管闭上眼也是夜幕的颜色,却不在我的眼睛里输入我的神经。

  我听到楼下湖边的垂钓爱好者正在聊天,风吹香樟树发出哗哗的细碎的响动。我在静止,我感到自己的鼻子努力要探到窗外,要触嗅什么。是的,我想闻一下夏天的味道。

  我努力的回忆着漫长的夏天。初夏是微微有点甜味的潮湿空气,仲夏是无数的热分子膨胀的密闭空间,夏末则是热分子被释放出来,变成了脱缰的野马,无限奔腾,并发出嘹亮的嘶鸣。

  尽管天空如此豪爽,我依然沉沦着,并略感失望。无论如何,天空改变不了我,我也影响不了这个世界的自由。

  是不是太孤独了?是不是该找个女朋友了?

  我对着镜子说:是的。

  女朋友!我回忆了一下我的圈子,几乎没发现哪个能做女朋友的。

  我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走到楼下。

  楼的东面是一条五十多米的河面。由于地处一座桥的一侧,并且是拐角处,这里更像是一个湖,一个动态的波光粼粼的湖。

  我在树下吹着风,一片树叶从我的脸庞划过。这时的我希望天会下雪,我想下雪会让我暂别潮湿的忧郁和失落的孤独。

  这是夏末,不会下雪。就连树叶也不会再轻易掉落。

  那片划过我的脸庞的树叶也是因为太多情,才开始忧郁。因为忧郁,本来该在秋天落下的身体,却早早的在夏天刚过就坚持不住了。

  我还不如这片树叶,至少它辉煌过,我只在人生的平行线上悄悄的向着自己遥不可及的理想,前方是一片迷茫

  本打算靠诗歌来成就或者来丰富我的生活。可是十年的时间,我一事无成。我把自己推上一个高尚而有品味的职业,然后用自己对时间和生命的荒废把自己淹没。

  现在的我,回归世间。再次打量周围的一切,勤劳的人群,忙碌的车水马龙,苍翠的青山我抬举了我自己,和他们形成一个排比句,好像十分抬举自己了,是的我高攀自己了。

  转身看看自己走过的路,我一直都在占着整个世界的便宜,从未停止,并心安理得,义无反顾。

  我说起来应该是家里的次子,现在却成了家里的长子。母亲在怀第一个孩子,在临产前一个月腰痛,便贴了一贴膏药,结果我的大哥没有成形,胎死腹中。家里人酝酿了许久的对母亲肚子里的孩子的感情,一下子全都失望而归。

  第二年母亲怀上了我,出生后取名亚君。由此可推断我的那个哥哥应该叫冠君吧!

  自然,大家对我的宠爱就直接提升了一个档次。

  六爷,也就是我的爷爷自然是最欢喜的一个了。

  我三岁时,父母忙于耕作,便把我交给六爷照顾。

  六爷是退休的国家公务员,他的工资足以让整个家庭处于小康水平。

  我五岁,六爷脑血栓发作。一年后六爷痊愈,便退休了。从此我便和六爷一起,形成了影响我一生的爷孙情缘。

  我成了六爷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那块糖。我的童年与其说是幸福,倒不如说像蜜糖一样更合适。

  我是左撇子,偏偏我的父母希望我完美一些。应是把左手持笔,左手使用筷子的毛病给纠正了!

  为此,我口吃了许久,后来恢复了正常。

  现在每每写东西的时候,总感到有些曲折的思绪,难道是左撇子的因素在作怪吗?我一直对此耿耿于怀。

  我沾了我那个大哥的便宜,一直被溺爱着。

  苦难中才能成长,磨难中才有坚强的意志。

  蜜糖中的我啥也没有,有的是脆弱和愚笨。

  我在全家人的溺爱中,一眨眼十八岁了!

  十八岁的我,喜欢趴在桌子上,读读写写,就是不学习。

  看书,占作者的便宜。吃饭,占父母的便宜。和同学交往,更多的是被照顾,占同学的便宜。

  因为自己总是那么天真,别人对我不设防,帮起我也毫不犹豫。

  我读诗歌,从诗句赞叹其中曲折优美的诗句,转身就忘了。

  读小说,只图一时的热闹,里面的修辞,感慨都被我忽略。

  至于一味的阐述观点的,我根本就没有耐心。

  总感觉对不起作家的煞费苦心。

  我和朋友们读高中,出去吃饭。我到了就吃,从不点菜,也不问为什么来吃饭。

  我看着笨,实际上比看着更笨。头脑简单的就像四年级的小学生。

  可是我的身体让让不认识我的人认为我已经长大,熟悉我的心里却明白眼前的大男孩超级单纯。

  实际上,我的成熟在十八岁以后归我控制了。

  我懒得打听其他事情,关注篮球,诗歌,和一个作家梦。

  在我的世界里,爱情就是一场风暴,它从我的内心开始生长,最终将席卷我的一切,最终什么都不会留下。

  走到社会上,总感觉处处被人照顾。

  特别是走进工厂,我曾感激领导对我错误的容忍,同事对我放荡不羁的谅解,楼下阿姨对我的微笑也让我感觉是份恩赐。

  哈哈,我占着便宜,却永不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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