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七章 解惑(十六)
“我明白了。”
李苪半蹲着身子,审视着死者的脚底板,若有所思的点头说道。
从尸体上散发着绝对的臭味,这臭味无孔不入,迷漫在房间里,有种莫名的压抑感,若是一个人怕是不敢前来。
停尸房内人数众多,也只有两个人围在了尸体周围,一个是身穿绯红官袍的刺史大人,另一人就是身穿深绿官服的吴县令,再者就是李二,也只能透过这三人的缝隙往里瞄。
许参军不为所动,死死的盯着被押着的两位犯人,警惕的扫视着四周,把着横刀,满脸威严,正气凌然,令寒气骤增。
刺史大人用宽大的衣袖遮住口鼻,俯身看去,摇晃着脑袋左看看c右瞄瞄的,就是瞧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估摸着胡须,故做沉思的一言不发。
“吴大人,你可瞧出了些许不对经的地方?”
吴县令眉头紧皱,先是惊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再向刺史大人拱手拜道,无比汗颜的摇头。
“的确如此,之仁,你说吧,就别卖关子了。”
刺史大人右手放在腹部上,眉头微皱,用命令的口吻开口说道。
李苪只得照做,揉捏着尸体的脚底板,然后用力擦拭,不过尸体已经僵硬,尸斑无比明显,即便如此,但是尸体不会说谎,仍然可以从脚底板看出一些细小的痕迹。
“两位大人,你们仔细想一番,如果他是乞丐老太婆的儿子大傻子,那他也一定是乞丐,这个没有异议对吧?”
两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应声点头。
“那好,我们可以顺着这个思维继续推算下去,假如他就是大傻子,凶手简直是太聪明,仵作验尸是衙门的人,等到我再次检查尸体时,一切都已经无法查证,就比如说死亡时间,这六具尸体早早的运进了停尸房内,腐烂程度减缓。首先我们可以肯定一点,大傻子时常衣不蔽体,恶臭熏天,头发散乱蓬松,不堪入目,所以能够直接证明其人的身份证据,头颅被割下,这是一个疑点,加上尸斑的出现导致恶臭味完全被遮掩。”
“不过有一点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死者曾被精心装扮过,清洗身体是其一,也是必须的过程,然后换上一件带有褶皱的衣衫,不过有一点值得深思的地方,这件旧衣衫竟然带血,而且与尸体上的伤口完全符合,就像是”
李苪不禁皱起了眉头,顿了顿,望向了两位大人,喃喃自语道:“就像是大傻子自己穿上的破旧衣衫,然后再被人杀掉的一样。”
“自己穿上的旧衣衫,然后乖乖的被人杀掉,偷梁换柱?”
刺史大人小声念叨着,双眼突然闪射出精光,诧异的问道:“有这么傻的人吗,穿上别人的衣物,然后乖乖的被人杀掉?”
“对,有这个可能。”
李苪沉声,凛然的说道。
“不不不,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呢,他的名字只是叫大傻而已,其实我看也并不傻。”
吴县令望向了刺史大人,笑着回答。
“没错!”
刺史大人也肯定了他的说法,自己又继续说道:“之仁刚才也说过了,衣衫带血,与伤口完全符合,那不正是对上了易元死前的情况吗?”
李苪若有所思,迟疑的摇头。
“两位大人,往这里看,还有这里,这里也是,都有许多细小的伤疤,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他指向尸体的脚底板,左右两只脚板都有。
这些伤疤非常的细密,道道触目惊心,虽然都不足以致命,但是也会疼痛万分,不过为什么会是集中的在脚底板呢?
“这个怎么解释?”
李苪不解的问道。
“唉”
这个刺史大人还是有发言权的,他虽然对易元不是很熟悉,但是对他一些简单的了解还是知道。
这个问题很重要,能够直接影响到尸体的身份,就连刺史大人都不免慎重起来。
他迟疑道:“易元他这人挺简单的,经过常远的举荐,然后凭借着一身硬朗的身子骨和一两下子功夫跻身进入的州衙,讨点生活,一直跟着常远在做事,习武之人在身上有些伤疤倒也正常,若说是脚底板,应该不太可能。”
刺史大人看向了李苪,等着他下一步的推测。
“很好,脚底板有伤口,肯定不是刀剑一类的锐器造成的,更多的是地面的尖锐物击穿的鞋底而造成的伤口,但是这具尸体上穿着的是乌靴,两位大人,你们应该清楚乌靴的坚韧程度,要想刺穿乌靴必须是银针之类的物具。”
李苪举起了这双乌靴,呈在了两人面前。
刺史大人上手,用力的掰弯,坚韧度确实可见。
“不错,之仁说的很对”
他顿了顿,不禁迟疑了:“这具尸体就是大傻子?”
“那之前的推测怎么解释呢,大傻子穿上了凶手的衣衫,然后乖乖的被人给杀了?”
吴县令提出了这个问题,与刺史大人的推测相冲突,两人陷入了矛盾之中。
“这个问题很简单,有可能是因为名如其人,不过更多的则是乞丐的特征,穷困潦倒,吃不饱穿不暖,如果这时候有人雪中送炭,没有乞丐不会答应,就比如说以官府的名义救助穷人。”
李苪眉头一挑,望向了赵捕头,然后缓慢的走向了他。
而此时赵捕头也木讷的抬起了头来,眼神直勾勾的望着这具尸体,不免低着了头来。
李苪拿着这双乌靴来到了他的面前,蹲下身子丈量着他的脚掌,结果惊人的相符。
乞丐老太婆的儿子大傻子,系赵捕头所杀。
“大傻子是你杀的吧!”
李苪声音低沉,两眼泛红,眼眶中鼓动着泪花,背着双手,颤颤巍巍的将这双乌靴扔在了他的面前。
“呼~”
赵捕头舒了口气,低着头,不敢直视他那动容的目光。
“多说无益,在我的房间里还有六两银子,替我交给老人家。”
“闭嘴,那可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能够用钱财衡量的吗?不允许你随意践踏!”
李苪猛地拂袖,毫不客气的厉色训斥道。
赵诚缓慢的抬起了头,脸色惨白,两眼空洞无神,就像是一只没有了獠牙的猛虎,无声的诉说着自己的悲苦。
“我没有选择!”
“不,你有,你们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逃离,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逃得了吗?”
这句话是刘纪说的,凄苦的笑了。
李苪沉默了,无话可说。
“所以”
吴县令也很想肯定这个推测,但是难以接受。
“易元没死!”
刺史大人惊呼道。
“不,是逃走了!”
那天具体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
阮近霖在树林中与之激战,利用地形,以一敌三,势均力敌,两方都拿对方没有办法,他们两人边走边撤退,往小路上逃离,三人急中生智,由两人纠缠阮近霖,一人去堵截易元,于是阮近霖分心的,不得已又带着易元往树林深处逃离。
出人意料的一幕发生了,尽管阮近霖功夫了得,但是结果摆在面前,阮近霖被凶手无意中割喉,更让这三人想不到的是,易元最终还是逃走了。
不知道是出于何种原因,反正易元就是逃走了。
这天夜晚,你们三人一夜不眠,谁都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于是你们三人在树林中展开了地毯式搜索,却一无所获,时间很快便来到了卯时,也就是白天,因为这天你们知道会有人来报案,所以赵捕头不得已的早早返回了县衙,还有两人继续在树林内搜查。
所以丁富有幸目睹了刘班头匆忙离去,实际上他刚回到县衙不久,向赵捕头汇报了最新的搜寻信息,于是一个极其大胆且血腥的计划在时间的急迫中形成,那就是割掉死者头颅,用以掩盖真相。
赵捕头拉着丁富拖延着时间,刘班头在树林内再次行凶,争分夺秒的迅速逃离,带走了死者的四颗头颅,而在另一边还有一人在久久等候了,于是刘纪和另外一人自作聪明的制造了一个马背无头尸的假象,用来迷惑我们,殊不知这正是本案的一个最大的破绽。
六具尸体,五滩血迹,实际上大傻子的尸体在别处被杀,尸体直接运进了废弃的茶棚,这些虽然要掩人耳目有些难度,但是因为是赵捕头c刘班头,只要稍加用心,这都不是问题。
很显然,左边小路旁的树林中,那滩血迹实际上就是阮近霖的第一案发现场,然后移尸于马背,转运到了距离县城不远的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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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苪半蹲着身子,审视着死者的脚底板,若有所思的点头说道。
从尸体上散发着绝对的臭味,这臭味无孔不入,迷漫在房间里,有种莫名的压抑感,若是一个人怕是不敢前来。
停尸房内人数众多,也只有两个人围在了尸体周围,一个是身穿绯红官袍的刺史大人,另一人就是身穿深绿官服的吴县令,再者就是李二,也只能透过这三人的缝隙往里瞄。
许参军不为所动,死死的盯着被押着的两位犯人,警惕的扫视着四周,把着横刀,满脸威严,正气凌然,令寒气骤增。
刺史大人用宽大的衣袖遮住口鼻,俯身看去,摇晃着脑袋左看看c右瞄瞄的,就是瞧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估摸着胡须,故做沉思的一言不发。
“吴大人,你可瞧出了些许不对经的地方?”
吴县令眉头紧皱,先是惊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再向刺史大人拱手拜道,无比汗颜的摇头。
“的确如此,之仁,你说吧,就别卖关子了。”
刺史大人右手放在腹部上,眉头微皱,用命令的口吻开口说道。
李苪只得照做,揉捏着尸体的脚底板,然后用力擦拭,不过尸体已经僵硬,尸斑无比明显,即便如此,但是尸体不会说谎,仍然可以从脚底板看出一些细小的痕迹。
“两位大人,你们仔细想一番,如果他是乞丐老太婆的儿子大傻子,那他也一定是乞丐,这个没有异议对吧?”
两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应声点头。
“那好,我们可以顺着这个思维继续推算下去,假如他就是大傻子,凶手简直是太聪明,仵作验尸是衙门的人,等到我再次检查尸体时,一切都已经无法查证,就比如说死亡时间,这六具尸体早早的运进了停尸房内,腐烂程度减缓。首先我们可以肯定一点,大傻子时常衣不蔽体,恶臭熏天,头发散乱蓬松,不堪入目,所以能够直接证明其人的身份证据,头颅被割下,这是一个疑点,加上尸斑的出现导致恶臭味完全被遮掩。”
“不过有一点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死者曾被精心装扮过,清洗身体是其一,也是必须的过程,然后换上一件带有褶皱的衣衫,不过有一点值得深思的地方,这件旧衣衫竟然带血,而且与尸体上的伤口完全符合,就像是”
李苪不禁皱起了眉头,顿了顿,望向了两位大人,喃喃自语道:“就像是大傻子自己穿上的破旧衣衫,然后再被人杀掉的一样。”
“自己穿上的旧衣衫,然后乖乖的被人杀掉,偷梁换柱?”
刺史大人小声念叨着,双眼突然闪射出精光,诧异的问道:“有这么傻的人吗,穿上别人的衣物,然后乖乖的被人杀掉?”
“对,有这个可能。”
李苪沉声,凛然的说道。
“不不不,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呢,他的名字只是叫大傻而已,其实我看也并不傻。”
吴县令望向了刺史大人,笑着回答。
“没错!”
刺史大人也肯定了他的说法,自己又继续说道:“之仁刚才也说过了,衣衫带血,与伤口完全符合,那不正是对上了易元死前的情况吗?”
李苪若有所思,迟疑的摇头。
“两位大人,往这里看,还有这里,这里也是,都有许多细小的伤疤,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他指向尸体的脚底板,左右两只脚板都有。
这些伤疤非常的细密,道道触目惊心,虽然都不足以致命,但是也会疼痛万分,不过为什么会是集中的在脚底板呢?
“这个怎么解释?”
李苪不解的问道。
“唉”
这个刺史大人还是有发言权的,他虽然对易元不是很熟悉,但是对他一些简单的了解还是知道。
这个问题很重要,能够直接影响到尸体的身份,就连刺史大人都不免慎重起来。
他迟疑道:“易元他这人挺简单的,经过常远的举荐,然后凭借着一身硬朗的身子骨和一两下子功夫跻身进入的州衙,讨点生活,一直跟着常远在做事,习武之人在身上有些伤疤倒也正常,若说是脚底板,应该不太可能。”
刺史大人看向了李苪,等着他下一步的推测。
“很好,脚底板有伤口,肯定不是刀剑一类的锐器造成的,更多的是地面的尖锐物击穿的鞋底而造成的伤口,但是这具尸体上穿着的是乌靴,两位大人,你们应该清楚乌靴的坚韧程度,要想刺穿乌靴必须是银针之类的物具。”
李苪举起了这双乌靴,呈在了两人面前。
刺史大人上手,用力的掰弯,坚韧度确实可见。
“不错,之仁说的很对”
他顿了顿,不禁迟疑了:“这具尸体就是大傻子?”
“那之前的推测怎么解释呢,大傻子穿上了凶手的衣衫,然后乖乖的被人给杀了?”
吴县令提出了这个问题,与刺史大人的推测相冲突,两人陷入了矛盾之中。
“这个问题很简单,有可能是因为名如其人,不过更多的则是乞丐的特征,穷困潦倒,吃不饱穿不暖,如果这时候有人雪中送炭,没有乞丐不会答应,就比如说以官府的名义救助穷人。”
李苪眉头一挑,望向了赵捕头,然后缓慢的走向了他。
而此时赵捕头也木讷的抬起了头来,眼神直勾勾的望着这具尸体,不免低着了头来。
李苪拿着这双乌靴来到了他的面前,蹲下身子丈量着他的脚掌,结果惊人的相符。
乞丐老太婆的儿子大傻子,系赵捕头所杀。
“大傻子是你杀的吧!”
李苪声音低沉,两眼泛红,眼眶中鼓动着泪花,背着双手,颤颤巍巍的将这双乌靴扔在了他的面前。
“呼~”
赵捕头舒了口气,低着头,不敢直视他那动容的目光。
“多说无益,在我的房间里还有六两银子,替我交给老人家。”
“闭嘴,那可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能够用钱财衡量的吗?不允许你随意践踏!”
李苪猛地拂袖,毫不客气的厉色训斥道。
赵诚缓慢的抬起了头,脸色惨白,两眼空洞无神,就像是一只没有了獠牙的猛虎,无声的诉说着自己的悲苦。
“我没有选择!”
“不,你有,你们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逃离,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逃得了吗?”
这句话是刘纪说的,凄苦的笑了。
李苪沉默了,无话可说。
“所以”
吴县令也很想肯定这个推测,但是难以接受。
“易元没死!”
刺史大人惊呼道。
“不,是逃走了!”
那天具体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
阮近霖在树林中与之激战,利用地形,以一敌三,势均力敌,两方都拿对方没有办法,他们两人边走边撤退,往小路上逃离,三人急中生智,由两人纠缠阮近霖,一人去堵截易元,于是阮近霖分心的,不得已又带着易元往树林深处逃离。
出人意料的一幕发生了,尽管阮近霖功夫了得,但是结果摆在面前,阮近霖被凶手无意中割喉,更让这三人想不到的是,易元最终还是逃走了。
不知道是出于何种原因,反正易元就是逃走了。
这天夜晚,你们三人一夜不眠,谁都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于是你们三人在树林中展开了地毯式搜索,却一无所获,时间很快便来到了卯时,也就是白天,因为这天你们知道会有人来报案,所以赵捕头不得已的早早返回了县衙,还有两人继续在树林内搜查。
所以丁富有幸目睹了刘班头匆忙离去,实际上他刚回到县衙不久,向赵捕头汇报了最新的搜寻信息,于是一个极其大胆且血腥的计划在时间的急迫中形成,那就是割掉死者头颅,用以掩盖真相。
赵捕头拉着丁富拖延着时间,刘班头在树林内再次行凶,争分夺秒的迅速逃离,带走了死者的四颗头颅,而在另一边还有一人在久久等候了,于是刘纪和另外一人自作聪明的制造了一个马背无头尸的假象,用来迷惑我们,殊不知这正是本案的一个最大的破绽。
六具尸体,五滩血迹,实际上大傻子的尸体在别处被杀,尸体直接运进了废弃的茶棚,这些虽然要掩人耳目有些难度,但是因为是赵捕头c刘班头,只要稍加用心,这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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