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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抓住,放在手里揉来揉去。

  她还是有些气愤的看着我。

  我从她身上起来,拉过一把椅子坐下,其间没放开拉着她的手。

  我用眼神困着她,低声说:“凌悦,你为什么还要走呢?跟着我不好吗?”

  她眨眨眼睛,反手握住我的手:“我们总不能一辈子在这里以这种不见人的方式生活下去吧!”

  “你的意思是……”我的内心忍不住疯狂跳跃起来,表面尽量保持住冷静,试探地让她说的更加清楚明白一点,生怕是我做梦,一大声,梦就醒了。

  她低下头,害羞的不敢看我:“总得去看看我家里人啊,他们还不知道我从法国被你拐回来了呢。”

  她的声音依旧软软糯糯的,让我毫无抵抗力,我只听见我说了一声‘好!’

  之后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放生的事情太过香、艳,有些难以启齿。

  像是正常情侣那样,见家长。

  当然我不忘装病,不然方颖再出来捣乱怎么办,这是保守的做法,其实照我看来,方颖已经彻底失败了,彻底放弃了,不过对于女人我还是小心为上,谁叫我太笨,看不透女人心呢。

  我和凌悦属于先上车后补票,我实在怕她跑了。

  也因为这样凌恒那个敲竹杠的,说了我不少坏话,把我英俊完美的形象生生捅了个洞,还添油加醋说我这几年害了不少人。

  说的我简直想要抽他,就为了凌家我也没少做功课,为凌恒让了多少条路,这小子……

  我心里暗暗发誓,来日方长,这亏我一定得还回去。

  凌悦怀孕了,婚礼赶得紧,这阵子一直忙着我的终身大事,芬易丝问我以后什么打算,我实话告诉她,不想碰这一行了,结了婚以后我就回家里公司工作:“毕竟打打杀杀不太适合我这个已婚男人!”

  芬易丝一脸鄙夷:“利用我,爱□□业双丰收,用完了还想全身而退,你倒是想得美,你以为你想漂白和进来的时候一样容易啊!”

  我耸耸肩,一脸无所谓,我知道她这是想提醒我,我想出来没那么容易,一些人不会放过我。这我当然知道,但是实在不想看到凌悦看着我的伤疤时候的泪眼巴巴的表情了,虽然可能一开始有点麻烦。

  “只要我想,没有我办不成的事。”我拍怕她肩膀,“我本来也没想多待,后路想好了,以后剩你自己了,处处小心着点,有事你就来这儿言语一声,一个姑娘家,别死扛着,不行了就出来,我保你。”

  她无奈的笑笑,有着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苍凉:“你懂得,你懂得,不见到他,我不可能收手的。”

  想说些什么,最后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算了,她愿意在黑暗里等着,旁人又能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此段结束。

  ☆、云琪:孤独与伴

  从我懂事起,爸爸妈妈就一直争吵,有的时候妈妈抱着我就要走,我就哭着喊爸爸,有的时候妈妈自己想走,我就哭着喊妈妈。

  反正最终的结果,都是留下来,爸爸妈妈在一起,然后隔一段时间在争吵,重复的戏码重复上演。

  有时候我就想这种情况为什么不能改变一下呢?也没有受过诅咒,为什么我们三人走不出怪圈呢?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这个怪圈终于被打破了,任我如何哭着喊着叫妈妈,妈妈都不会回来了,我哭了好久,爸爸一直在抽烟,不管我,知道我晕过去。

  再次醒来是在医院,洁白的天花板,身边陪着爸爸的助理,连……爸爸都不在身边了。

  爸爸是人们口中的资本家、吸血鬼,每天只知道赚钱,自私、吝啬,可他还是我的爸爸,他这样我能怎么办。

  女人是需要陪伴和安全感的,爸爸给不了,所以妈妈走了。

  这是我对这段婚姻下的结论,等我长大一些都佩服我自己的早熟程度,别人的小学五年级仿佛还是属于无忧无虑的童年,而我已经开始最不喜欢的懂得一些事情的年纪了。

  助理冷冰冰的问我需不需要吃东西,我虚弱的抬了抬眼皮,哑着嗓子说:“叔叔,您这不是废话吗!”

  他冷漠的脸顿时有些抽搐,似乎是难以置信这样略显老成的话从我嘴里说出,又或者是,惊叹我奢华生活后的不良好家教。

  前者还好,后者的话……

  呵,我都没有家,谈何教养。

  小升初的考试因为这些事情耽搁了,但是我还是进了某所初中,是根据父亲的工作选择的。

  离婚之后,他终于有时间去专心工作,步步腾飞。

  父亲买了新房子,距离我的初中很近,这样就不用派司机接送我了,这是我的好爸爸。

  我本身就不太爱说话,经历了父母离婚之后更加内向。上了初中以后甚至一个朋友都没有jiāo到,大概觉得我高冷,有钱,长得又好看,所以故意装出来的。

  类似于这样的话还有很多,都是我上厕所的时候听见的,不是特别过分的,我就装作没听见,太过分的,我也只能装作没听见,从他们面前好像傻子一样走过去,唯一不同的是心里的难受程度。

  我本来想着初中的日子能混一天也就混一天吧,也许用不了多久,我就住了更大的房子,有了更多的零花钱,念了更好的学校。

  偏偏,事不如人愿。

  走在路上不言不语都能被人盯上。

  面前的女生很漂亮,一副勾人的狐狸精模样,和父亲的秘书差不多,放完学路上她挡在我前面,我看了一眼,不太想招惹她,故意侧身,经过,没想到她拽住我胳膊,迫使我面向她。

  我躲了一下,明确表明我不喜欢她的触碰,她好像被我的动作激怒,她楞了一下,转而笑了,又马上面目狰狞,再也不好看了。

  她上前一步,推了我的肩膀一下:“听说你很拽啊,名声都到我们年级部了。”

  我最不喜别人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再加上这种动作,她一说完,我就用同样的动作回敬她,只不过,力度更大。

  她似乎难以置信,伸出食指指着以及:“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敢碰我?”

  “你动我,我为什么不能动你?”我反问,装出来的样子比她还不良。

  后面有人叫她的名字,是个男生,走了过来,推她书包一下:“回家,有事!”

  她向前走两步,还不忘回过头来,威胁我:“这次算你好运,以后别再让我碰见你。”

  我回她一个非常不屑的白眼,走得远了,还能看见她气愤的跺脚,心中暗爽。

  第二天上学,桌子上被放了纸条,我从来都是不开,直接扔掉,这次不例外,没想到刚下了第一节课,一个男生过来,给我一张展开的字条,上面写着:我姐脑子有问题,你不必理她。

  那个男生就是昨晚叫走挑事女的人,我淡淡一笑,看着他的脸,假装回忆了好久,一拍桌子:“哦,是你啊!”

  那语气我自己听着都非常欠扁。

  我第一次觉得早熟一点也好,失去了童年的快乐,可也比同龄人更早的成长,在同学之中,好像更能明白他们的幼稚想法,自然也知道怎样让他们更难受,或者更痛苦。

  我看见站在我面前的人紧抿的唇,对方瞪了我几眼,转身离去,原来那人就坐在我右前方。

  可是之前真的没注意过,这人的存在感过低,我这样想着。

  放学时候,那个脑子有病的人竟然又在堵我,带了三四个男生,手里拿着棍。

  这下有点糟了,硬碰硬一定是吃亏,我快速的计算着逃跑的路线,回家的距离不算太远,只要跑进最近的小区就可以,那里的安保会负责接下来的事情。

  她示意,几个小混混把我围了起来,这情形至少要挨一棍子了。

  “怎么怕了?那你求我一句我就放你回家,说你错了。”她及其傲慢,我想着要不要好汉不吃眼前亏,今天早上在我面前吃瘪的少年又来捣乱了,太好了。

  他过来,那个女生立刻不悦了,大喊大叫:“你又来?”

  他皱眉瞅着她:“你别乱来,出了事,最后又怪在我头上!”他进来,扯着我的胳膊,想把我带出去,那女生用棍子拦住了:“我今天非要出出气不可!”

  她说着,棍子向我招呼了过来,我下意识伸手去挡,没有预想的疼痛。

  “芬易丝,你有完没完!”替我挡了一棍字的人冲着名叫芬易丝的人大吼,声音突然出现,连我都被吓了一跳。

  芬易丝却仿佛更生气,眼睛本来就不小,这下瞪得快要出来了,拿起棍子在他身上又招呼了一下子,咬牙切齿道:“芬易轩,你好样的!”

  说完一抬手,转手就走,小混混便跟着她走了,芬易丝像是一个大姐大,若是我是旁观者的话,大概会觉得她颇有些帅气。

  我意识到名叫芬易轩的同班少年还在我的面前,距离很近,我意识到这一点后,立刻推开他。

  我从小就不太喜欢别人的触碰,异xìng更甚。

  我看着他,张了张嘴,想对他说谢谢,可是张了张嘴,始终觉得别扭,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转身走又觉得不太好,抬头看了看他,皱着眉,仿佛我欠了他几百万似的,顿时心里那点愧疚一点都没有了。

  道歉也不是我的风格,转身yù走。

  两三步,身后极度不悦的声音传来:“喂!云琪你站住。”

  我从来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如果是正常情况的话,我会用比他还欠揍的声音回敬他,但是念在我欠他一句‘谢谢’,以及一个我最不想欠的人情。

  我虽然小,却也懂得人情世故,人情债难以衡量,最难还。

  无奈,我站住,转过身。

  他轻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笑什么?”我问他,试图想在他脸上找出点什么,最终无果。

  他摇摇头,说道:“没什么”但是他也没示意我离开,一时之间我们两个人面对面站着,相顾无言。

  我盯着他,眼睛眨也不眨,有点不太礼貌。

  这是我的又一怪习惯之一,能经得住的生物,至今只有bàobào,是我养的一条狗,除此之外还没有人能受得住我如此。

  但是今天,仿佛多了一个芬易轩。

  不由得对他有几分不一样的想法。

  那天晚上,我独自回家,较平时有些晚,保姆问我是不是放学的时间改了,我摇摇头,抱着和我最亲的狗狗上楼。

  它今天高兴得很,我伸出食指敲敲它毛茸茸的脑袋:“我不就是晚回来一会儿嘛!这么想我呀。”

  我把它放在我的房间里,让它自己玩,我则拿出书包做作业,累了就摸摸它的头,等做完了,保姆上楼叫我吃饭,bàobào也欢快的跟着我下楼。

  “我爸他今天还是不回来吗?”保姆点点头。

  有些失望,但是隐隐的心里竟然觉得还有一些放松,对自己的亲生父亲。

  他若是像一个合格父亲那般问我学校如何,和同学相处的如何,成绩如何,我会很感动,想想都觉得很感动,说实话我不太喜欢那种感觉。

  若是他依然保持他工作时候的严厉,我会觉得他根本就不爱我,我会很难过,那是我更讨厌的一种情感。

  所以索xìng就不要回来。

  每天吃饭几乎都是自己一个人,实在是有点空dàngdàng。

  可以容纳十几个人吃饭的餐厅,最终只有我一个人。

  我看了看眼巴巴瞅着我的bàobào,它的眼睛总是湿漉漉的,像是黑色的宝石,非常漂亮,一直盯着我,满心满眼全部是我。

  我总是能轻而易举被它弄得心里暖暖的。

  今天也有一个人像bàobào那般看着我,不在意我直视的目光,满眼全部是我,我也很高兴。

  从那以后,有着黑宝石一般眼睛的人便经常出现在我面前,不知是他故意,还是我渐渐开始注意他。

  名叫芬易丝的人没有在找过我的麻烦,我也有了我自己的好朋友。

  她叫做方颖,开朗又仗义。

  初次接触是在厕所,我郁闷的听着她们叽叽喳喳讨论我,心里厌恶至极,突然她就推门而入。

  “有本事去人面前说,几年了,你们说的不烦,我听都听烦了,说到底不就是嫉妒嘛!赶不上她学习好,家世好,长得漂亮就诋毁,真是无语。”

  是她说的。

  在当时,我们的关系也就是平时咱班里必要情况说一两句,偶尔目光对视,笑一下。

  我很确定她不知道我在厕所,所以不存在故意为之这种情况。

  女生从来就不是好惹的对象,听到方颖这样说,自然有人不乐意,言语讽刺一番是免不了的,为避免为我说话的人遭到冷嘲热讽,我推门出去,拉过方颖的手臂,走出洗手间。

  周围没有声响,大概是没有猜到她们说我的事情时,又被我听到了。

  这个场景,如果是换了背景和人物xìng别,大概是一部青春校园偶像剧的开头。

  现实情况下,是我和方颖一生友谊的开始。

  ☆、云琪:真实的我

  方颖也是属于在班里没什么好朋友,只有朋友或者同学那种类型的人,别人口中的装高冷。

  但是她又比我强,因为她见不惯的时候会动手,不管男女,而我只会装听不到,装看不到。

  初中毕业的时候,芬易轩送了我一本书,说实话,我本来想看的,可是那天晚上我喝了一口酒,真的就一口,还醉了。

  我什么印象都没有,记忆只是,他送了我一本书,我拿着,第二天早上一醒,被我家狗撕的不成样子了,连页数都找不够,最终只能扔掉。

  但是后来我给方颖打电话询问我有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的时候,她告诉我,那天我把芬易轩的肚皮咬破了,破了……

  “还有吗?”我壮着胆子问。

  方颖想了一下:“后来的事情我也不记得了,哦,对了最后是他送你回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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