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章 (一更)剧组拍摄(二)
在剧组拍摄时,伙食真心一般,于是四阿哥的扮演者吴奇龙就经常准备火锅等食物为大家改善伙食,其中以吃货刘师师每次吃的最多,对于加餐来者不拒,好在她吃不胖的体质,让她可以随心所欲,这让同组的其他几个女演员很是羡慕。
因为这部剧有不少需要骑马的部分,起码在场的不少男士基本都需要,于是明轩在学习骑马时格外用心,经过一番努力,终于也点亮了骑术技能,起码基础的骑乘功夫能够掌握,现在明轩各项属性如下:
在拍摄空闲时间,明轩经常有空了就和剧组的几位前辈请教演技方面的的事情,集他人之所长,提高自己,所以剧组的人都挺喜欢这个上进的小伙子,加上明轩表现不错,在演技上起码现在的十四阿哥表现就很好,大家也就都愿意与他结个善缘。
拍戏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到了明轩最后的戏份,也就是当初试镜时的那部分。
明轩想着十四阿哥的一生,酝酿着情绪,表演着这时候的十四。
十四是知道的,知道若曦的身在曹营心在汉,知道若曦的人来了,魂还留在紫禁城,留在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身边。
可他还是迎娶了她,他愿意陪着她,因为出宫是她唯一的解脱。
雪里舞剑,握手取暖,隔着屏风絮絮而语,叨念西北风情笑的直砸塌,若曦在世间的最后一丝温暖和笑容,都是十四不吝的付出。
可是,即使拼命制造的快乐仍然挽留不住死神的脚步。长年累月的抑郁症加上流产后对身体的打击,若曦的生命如同夏日的灿烂繁花,再风华美好,也只能开到荼蘼。
若曦归去的这天,十四在她睡去时抚摩她脸颊时的温柔怜惜,心如枯草期甘露,思君黯黯凄艳时。唯有这个时候,唯有在她看不见的时候,他才肯把他所有隐而不诉的爱意毫无保留的宣泄出来。
到这里,明轩的戏份基本就结束了,剩下的就是一些镜头的补拍。
对于明轩顺利结束最后的戏份,众人也都献上掌声,最后若曦逝去,十四的那部分实在是感人,就好像活生生的十四,他对若曦的感情令人感动。
只不过,戏份拍摄结束后,女主角的反应打断了众人沉浸在感伤的氛围中。
“终于结束了,因为死了不能动,刚才有个蚊子咬我,憋死我了”刘师师在拍摄结束后一跳起来抱怨着。
“师师姐,那你可真能忍,被蚊子咬了都能一动不动”明轩忍着笑道,怪不得刚才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那是当然,姐可是专业演员,快开饭了吧,我们去看看今天吃什么。”
“好”对于吃货明轩只能无奈应道。
拍摄结束当晚,明轩休息时无聊想到:在这部剧里里,最适合当知己的男人是十三;最容易动心的男人是老八,最能让人动情的男人是老四,而最适合嫁的男人,是十四。也不知道若曦是否后悔过,历经坎坷,却没有和爱的人有好的结局,不过想来她是不会的。想到这,不知怎么又联想到,自己以后的妻子会是什么样的呢,可爱的?性感的?还是清纯的?
打住,不能再想了,明轩晃晃自已的脑袋,让自己清醒些,自己还小呢,还是不要想那么多了,现在重要的是继续努力,在娱乐圈站住脚跟,组合发展顺利,这样想着,头脑昏沉,渐渐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明轩就坐飞机赶往公司,来到练习室时已经是下午了,因为开学,王杰和叶子清去b市读书了,所以练习室只剩下修诺和曹俊贤。
于是三人一起聚了会儿,又练习到晚上,就约着一起去大叔的店里吃美食,明年修诺和曹俊贤也要考去b市念书,再加上成为艺人以后,能够有时间来大叔店里的机会只会越来越少,三人在路上聊着,两人问着明轩在剧组的趣事。
不知不觉就到了大叔的店里。
三人询问后的知今天大叔主要做的是坛子鸡,还差半个小时就能开坛了,明轩就好奇的问了坛子鸡的做法。
原来这坛子鸡是将活鸡杀后,拔毛,去内脏,洗净之后,再仔仔细细地给鸡刷上一层蜂蜜,显得很有光泽。
然后放到油锅里炸上两三分钟,捞出时,鸡皮金黄润泽,很是诱人。再放到一只坛子里,用一块纱布包了一些凉姜c桂皮c草果c干姜,放到鸡肚子里,从一个密封的桶子里舀了一瓢水倒进坛子里。
至于这水也不简单,是用十余味中草药配成的卤水。煮的时候先小火焖四个小时,然后关火焖3个小时。
一会的功夫,时间就到了,坛子鸡好了。只见大叔把坛子启封,店里顿时香气四溢,把鸡盛在一个白色大盘子里端上来,只见这鸡金黄玉润,晶亮养眼,一看就让人胃口大开。几人入口细品,只觉得皮脆肉嫩骨酥,满口溢香,回味无穷。
明轩称赞道“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鸡!以前都没见过这种做法”。
大叔听了好心情的解释道“这坛子鸡还有一个传说的,战乱时期,一位将军打了败仗,逃难到腾冲的一户百姓家养伤。善良纯朴的百姓把家里最好吃的都拿出来。这天,把家里唯一的一只母鸡杀了,不巧,锅子也坏了,只好找来一个坛子煮,想着将军有伤,索性在山上找了几味舒筋活血,健脾生肌的草药,一齐放在坛子里。煮了几个小时,没想到异常鲜香,将军胃口大开,且伤口也很快愈合。士气大增,后来连接大胜,凯旋归来,特意重金酬谢那位老百姓。坛子鸡的做法就这样流传下来了。”
三人听得如痴如醉,说“没想到坛子鸡还有这么动人的故事!”
最后一整只鸡就这样被三人吃光了,连剩下的汤汁都被用来泡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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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部剧有不少需要骑马的部分,起码在场的不少男士基本都需要,于是明轩在学习骑马时格外用心,经过一番努力,终于也点亮了骑术技能,起码基础的骑乘功夫能够掌握,现在明轩各项属性如下:
在拍摄空闲时间,明轩经常有空了就和剧组的几位前辈请教演技方面的的事情,集他人之所长,提高自己,所以剧组的人都挺喜欢这个上进的小伙子,加上明轩表现不错,在演技上起码现在的十四阿哥表现就很好,大家也就都愿意与他结个善缘。
拍戏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到了明轩最后的戏份,也就是当初试镜时的那部分。
明轩想着十四阿哥的一生,酝酿着情绪,表演着这时候的十四。
十四是知道的,知道若曦的身在曹营心在汉,知道若曦的人来了,魂还留在紫禁城,留在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身边。
可他还是迎娶了她,他愿意陪着她,因为出宫是她唯一的解脱。
雪里舞剑,握手取暖,隔着屏风絮絮而语,叨念西北风情笑的直砸塌,若曦在世间的最后一丝温暖和笑容,都是十四不吝的付出。
可是,即使拼命制造的快乐仍然挽留不住死神的脚步。长年累月的抑郁症加上流产后对身体的打击,若曦的生命如同夏日的灿烂繁花,再风华美好,也只能开到荼蘼。
若曦归去的这天,十四在她睡去时抚摩她脸颊时的温柔怜惜,心如枯草期甘露,思君黯黯凄艳时。唯有这个时候,唯有在她看不见的时候,他才肯把他所有隐而不诉的爱意毫无保留的宣泄出来。
到这里,明轩的戏份基本就结束了,剩下的就是一些镜头的补拍。
对于明轩顺利结束最后的戏份,众人也都献上掌声,最后若曦逝去,十四的那部分实在是感人,就好像活生生的十四,他对若曦的感情令人感动。
只不过,戏份拍摄结束后,女主角的反应打断了众人沉浸在感伤的氛围中。
“终于结束了,因为死了不能动,刚才有个蚊子咬我,憋死我了”刘师师在拍摄结束后一跳起来抱怨着。
“师师姐,那你可真能忍,被蚊子咬了都能一动不动”明轩忍着笑道,怪不得刚才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那是当然,姐可是专业演员,快开饭了吧,我们去看看今天吃什么。”
“好”对于吃货明轩只能无奈应道。
拍摄结束当晚,明轩休息时无聊想到:在这部剧里里,最适合当知己的男人是十三;最容易动心的男人是老八,最能让人动情的男人是老四,而最适合嫁的男人,是十四。也不知道若曦是否后悔过,历经坎坷,却没有和爱的人有好的结局,不过想来她是不会的。想到这,不知怎么又联想到,自己以后的妻子会是什么样的呢,可爱的?性感的?还是清纯的?
打住,不能再想了,明轩晃晃自已的脑袋,让自己清醒些,自己还小呢,还是不要想那么多了,现在重要的是继续努力,在娱乐圈站住脚跟,组合发展顺利,这样想着,头脑昏沉,渐渐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明轩就坐飞机赶往公司,来到练习室时已经是下午了,因为开学,王杰和叶子清去b市读书了,所以练习室只剩下修诺和曹俊贤。
于是三人一起聚了会儿,又练习到晚上,就约着一起去大叔的店里吃美食,明年修诺和曹俊贤也要考去b市念书,再加上成为艺人以后,能够有时间来大叔店里的机会只会越来越少,三人在路上聊着,两人问着明轩在剧组的趣事。
不知不觉就到了大叔的店里。
三人询问后的知今天大叔主要做的是坛子鸡,还差半个小时就能开坛了,明轩就好奇的问了坛子鸡的做法。
原来这坛子鸡是将活鸡杀后,拔毛,去内脏,洗净之后,再仔仔细细地给鸡刷上一层蜂蜜,显得很有光泽。
然后放到油锅里炸上两三分钟,捞出时,鸡皮金黄润泽,很是诱人。再放到一只坛子里,用一块纱布包了一些凉姜c桂皮c草果c干姜,放到鸡肚子里,从一个密封的桶子里舀了一瓢水倒进坛子里。
至于这水也不简单,是用十余味中草药配成的卤水。煮的时候先小火焖四个小时,然后关火焖3个小时。
一会的功夫,时间就到了,坛子鸡好了。只见大叔把坛子启封,店里顿时香气四溢,把鸡盛在一个白色大盘子里端上来,只见这鸡金黄玉润,晶亮养眼,一看就让人胃口大开。几人入口细品,只觉得皮脆肉嫩骨酥,满口溢香,回味无穷。
明轩称赞道“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鸡!以前都没见过这种做法”。
大叔听了好心情的解释道“这坛子鸡还有一个传说的,战乱时期,一位将军打了败仗,逃难到腾冲的一户百姓家养伤。善良纯朴的百姓把家里最好吃的都拿出来。这天,把家里唯一的一只母鸡杀了,不巧,锅子也坏了,只好找来一个坛子煮,想着将军有伤,索性在山上找了几味舒筋活血,健脾生肌的草药,一齐放在坛子里。煮了几个小时,没想到异常鲜香,将军胃口大开,且伤口也很快愈合。士气大增,后来连接大胜,凯旋归来,特意重金酬谢那位老百姓。坛子鸡的做法就这样流传下来了。”
三人听得如痴如醉,说“没想到坛子鸡还有这么动人的故事!”
最后一整只鸡就这样被三人吃光了,连剩下的汤汁都被用来泡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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