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九章 偷袭
公孙悠明带着联军退兵二十里扎营下寨,这个时候他们最需要做的就是休养生息,连日的打斗再加上强行军,他们的士兵多数已经疲乏不堪,若是要与正在西河郡城内养精蓄锐的精兵打起来,没有一定的精力是很难打的胜这场苦战的。
毕竟西河郡城内那可是林轩训练出来的兵啊。
林轩训练兵士的能力是公孙悠明等人都看得到的,只要经过他的手,再熊再窝囊的士兵也能变成英勇杀敌的精锐。只是他真的会跟着孙博叛变吗?公孙悠名心中一痛,那可是他最喜欢的将领。
如果孙博与林轩联手守护西河郡,那么这座城池就是混铁打造。一等一的谋士加上一等一的将军,谁有足够的信心能够打败他们的联手。就算是李蛋也不敢说有必胜孙博的信心,这场战斗可能会比他们以前经历过的每一仗都更为残酷和艰难。
更可怕的是,孙博的性格。他为了叛变这一刻,究竟隐忍了多久,一开始投降公孙悠明的时候他没有反抗,独守清汾的时候他也没有叛变,他挑中了一个最好的时刻,为了现在,他等了太久太久。
这是一个多么绝佳的机会,外有秦非这样的强敌在等着公孙自投罗网,内有上党的叛变使他们耗尽了内需。如今时候,孙博选择了露出本来面目,毕竟,他再也不是那个甘心屈居人下的县丞了。
一阵狂风刮过,营寨中间一杆两丈大旗迎风而断。
李蛋蹙眉道:“营旗折断,主敌军夜半偷袭之象。看来孙博已经等不及了。”
的确,作为一等一的谋士,在公孙的队伍刚刚扎营的时候选择动手,是最佳的机会,这个时候公孙一军疲惫不堪,哪里还有心情去做防御,如果这时候半夜来个偷袭,后果不堪设想。
更狠的一招是,孙博也完全可以选择扰敌战术,偷袭却不攻击,目的只是让联军无法好好休息,这样折腾上一晚,他们哪里还有战斗力,要想攻打西河,更是不用去想。
只是却不知孙博会采用什么样的战术。江湖人称晓事孙,他的计谋绝不比李蛋差,最起码从以前的较量来看,孙博并没有露出任何不如李蛋的破绽。
与其等待敌人来扰,不如主动夜深偷袭西河城!
紧急情况下,公孙悠明做出了一个十分大胆的决定。公孙悠明在各营之中挑选出一些精英士兵,组成一支突击队,趁夜深人静,奔到西河郡城下,给敌人来个突然袭击。
这支小队接了公孙悠明的指示,全副武装偷偷向西河郡城袭来。夜半十分,西河郡城仍然亮着灯火,看来孙博果然是打算搞偷袭,然而这次却让公孙捷足先登了。
西河郡的守兵万万没有想到,敌军会在被动的情况下采用主动攻击,突击小队很顺利的爬上了西河郡的城墙之上。此时守城的士兵只有稀稀落落几十个兵士,突击小队个个是骁勇善战之辈,他们手起刀落,在无声之下,将这一帮守兵杀了个干净。
此次突击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对面的偷袭,所以必须要搞出点声响,他们将这些士兵留了一个活口,只切了他一只耳朵,将他放回城里。
这个鲜血淋漓的士兵捂着被切耳朵的伤口大哭着跑回城里,向孙博报告了一切。
“什么?他们竟敢偷袭?他们有多少人马?”孙博大惊失色,连忙发问道。
“天色太黑,他们个个蒙着脸面,实在不知道有多少兵士。”那个受伤的士兵一边哭泣,一边回答道。
“来人,扶他下去休息。”孙博点起火把,“给我歼灭这支偷袭的兵马!”
孙博带着大军来到城墙之上,此时留给他们的只有一片倒下的尸体,而这支偷袭小队,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孙博大怒,厉声喝道:“给林轩下令,让孤星前来。”
孤星是林轩当日在清汾练出的一支奇兵。这支奇兵只有十个人,却个个是精兵中的精兵。使用这支队伍,无论是搞偷袭c暗杀c救人都是最好的选择。
如今西河郡防守被公孙悠明挑衅,为了保存实力,不动用过多的兵力,选择孤星来守卫西河郡正是最好的选择。
只要孤星出马,就算对面来上几百人偷袭,也拿不动他们分毫。
过了良久,前去给林轩宣令的士兵鼻青脸肿的回来了,“回回禀大人,林轩林将军说说”
“说什么?不要吞吞吐吐的。”
“他说孤星是给公孙悠明准备的,任何人不得动用。”
“给我滚!”孙博怒斥开宣命的士兵,他抬头仰望星空,无奈的叹气道“这个林轩,果然还是动不了他的心啊!”
西河郡城内,一匹白马长啸一声。
守在白马旁边的将领轻轻抚弄了一下马背,他看着白马额头的那个血红义字,使劲的摸了摸,他的双手突然颤抖起来,这个义字看来他是要对不住了。
林轩一张黝黑的脸庞上留下两滴清凌凌的泪水。
“追月啊,追月,明天一早我就要去上阵杀敌了,杀的敌人却是我最不想杀的人,呵呵!”林轩冷笑三声,他旁边的追月义马也长嘶三声,人声和马声在无尽的长夜里回荡在广阔的西河平原上,听不到一点回声。
孙博的袭兵最终还是没有前来公孙悠明营中偷袭,他一夜都在担心自己西河城的安危,若是将兵马派出去偷袭,也许公孙悠明的袭兵便会灭了他的老巢。
两军在各自的阵营好好休整了一晚,第二天天亮了,白日在山腰后露出光明,黑夜暗暗逝去了,太阳主宰了整个人间。
血雨腥风的战争的号角该吹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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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西河郡城内那可是林轩训练出来的兵啊。
林轩训练兵士的能力是公孙悠明等人都看得到的,只要经过他的手,再熊再窝囊的士兵也能变成英勇杀敌的精锐。只是他真的会跟着孙博叛变吗?公孙悠名心中一痛,那可是他最喜欢的将领。
如果孙博与林轩联手守护西河郡,那么这座城池就是混铁打造。一等一的谋士加上一等一的将军,谁有足够的信心能够打败他们的联手。就算是李蛋也不敢说有必胜孙博的信心,这场战斗可能会比他们以前经历过的每一仗都更为残酷和艰难。
更可怕的是,孙博的性格。他为了叛变这一刻,究竟隐忍了多久,一开始投降公孙悠明的时候他没有反抗,独守清汾的时候他也没有叛变,他挑中了一个最好的时刻,为了现在,他等了太久太久。
这是一个多么绝佳的机会,外有秦非这样的强敌在等着公孙自投罗网,内有上党的叛变使他们耗尽了内需。如今时候,孙博选择了露出本来面目,毕竟,他再也不是那个甘心屈居人下的县丞了。
一阵狂风刮过,营寨中间一杆两丈大旗迎风而断。
李蛋蹙眉道:“营旗折断,主敌军夜半偷袭之象。看来孙博已经等不及了。”
的确,作为一等一的谋士,在公孙的队伍刚刚扎营的时候选择动手,是最佳的机会,这个时候公孙一军疲惫不堪,哪里还有心情去做防御,如果这时候半夜来个偷袭,后果不堪设想。
更狠的一招是,孙博也完全可以选择扰敌战术,偷袭却不攻击,目的只是让联军无法好好休息,这样折腾上一晚,他们哪里还有战斗力,要想攻打西河,更是不用去想。
只是却不知孙博会采用什么样的战术。江湖人称晓事孙,他的计谋绝不比李蛋差,最起码从以前的较量来看,孙博并没有露出任何不如李蛋的破绽。
与其等待敌人来扰,不如主动夜深偷袭西河城!
紧急情况下,公孙悠明做出了一个十分大胆的决定。公孙悠明在各营之中挑选出一些精英士兵,组成一支突击队,趁夜深人静,奔到西河郡城下,给敌人来个突然袭击。
这支小队接了公孙悠明的指示,全副武装偷偷向西河郡城袭来。夜半十分,西河郡城仍然亮着灯火,看来孙博果然是打算搞偷袭,然而这次却让公孙捷足先登了。
西河郡的守兵万万没有想到,敌军会在被动的情况下采用主动攻击,突击小队很顺利的爬上了西河郡的城墙之上。此时守城的士兵只有稀稀落落几十个兵士,突击小队个个是骁勇善战之辈,他们手起刀落,在无声之下,将这一帮守兵杀了个干净。
此次突击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对面的偷袭,所以必须要搞出点声响,他们将这些士兵留了一个活口,只切了他一只耳朵,将他放回城里。
这个鲜血淋漓的士兵捂着被切耳朵的伤口大哭着跑回城里,向孙博报告了一切。
“什么?他们竟敢偷袭?他们有多少人马?”孙博大惊失色,连忙发问道。
“天色太黑,他们个个蒙着脸面,实在不知道有多少兵士。”那个受伤的士兵一边哭泣,一边回答道。
“来人,扶他下去休息。”孙博点起火把,“给我歼灭这支偷袭的兵马!”
孙博带着大军来到城墙之上,此时留给他们的只有一片倒下的尸体,而这支偷袭小队,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孙博大怒,厉声喝道:“给林轩下令,让孤星前来。”
孤星是林轩当日在清汾练出的一支奇兵。这支奇兵只有十个人,却个个是精兵中的精兵。使用这支队伍,无论是搞偷袭c暗杀c救人都是最好的选择。
如今西河郡防守被公孙悠明挑衅,为了保存实力,不动用过多的兵力,选择孤星来守卫西河郡正是最好的选择。
只要孤星出马,就算对面来上几百人偷袭,也拿不动他们分毫。
过了良久,前去给林轩宣令的士兵鼻青脸肿的回来了,“回回禀大人,林轩林将军说说”
“说什么?不要吞吞吐吐的。”
“他说孤星是给公孙悠明准备的,任何人不得动用。”
“给我滚!”孙博怒斥开宣命的士兵,他抬头仰望星空,无奈的叹气道“这个林轩,果然还是动不了他的心啊!”
西河郡城内,一匹白马长啸一声。
守在白马旁边的将领轻轻抚弄了一下马背,他看着白马额头的那个血红义字,使劲的摸了摸,他的双手突然颤抖起来,这个义字看来他是要对不住了。
林轩一张黝黑的脸庞上留下两滴清凌凌的泪水。
“追月啊,追月,明天一早我就要去上阵杀敌了,杀的敌人却是我最不想杀的人,呵呵!”林轩冷笑三声,他旁边的追月义马也长嘶三声,人声和马声在无尽的长夜里回荡在广阔的西河平原上,听不到一点回声。
孙博的袭兵最终还是没有前来公孙悠明营中偷袭,他一夜都在担心自己西河城的安危,若是将兵马派出去偷袭,也许公孙悠明的袭兵便会灭了他的老巢。
两军在各自的阵营好好休整了一晚,第二天天亮了,白日在山腰后露出光明,黑夜暗暗逝去了,太阳主宰了整个人间。
血雨腥风的战争的号角该吹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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