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六章 讨好
“为什么是曾经?现在呢?”杜诺问。
“现在?也是。”只三年的时间,我已经不知不觉把它们都划在“曾经”的行列里。
“你的资料不一定全或许你也不需要,但有需要的话可以看看这些。孟君出道以来的所有相关报纸和杂志报道都在这里。”
阿黑兴奋地把这些纸箱子一个个打开,泥鳅一样在其间灵活地穿来梭去,给每个人面前都摆上一摞,然后自己也拿一摞,乖乖坐在一边等着吩咐。杜诺说:“我需要在这两天里做出一份关于孟君的完整的回忆录来,辛苦大家。”
于是这两天,酒吧很忙。
谭潭下课后到酒吧来见到的就是满地的报纸杂志,她不禁一愣,问老二:“咱们这是在干什么?”说着,她已经拿起剪刀边看报纸边在上面比比划划。老二难得很认真地回答她:“杜诺要做一份儿关于孟君的资料。”“孟君”她捂嘴惊呼,“他是我的偶像杜诺要这个干嘛?他不会也迷孟君吧?”“不知道。”老二若说不知道,那就是真的不知道。她知道这个问题就算再怎么问也得不到答案,于是只得另问:“为什么不上网搜搜呢?这些东西网上都有吧。剪报纸杂志?这个工程量可不小。”“不知道。”谭潭撇撇嘴,不再问他。他那样子,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谭潭随手拿起左手边一份报纸,真是巧,这写的就是“孟君回归”。这消息应该是真的谭潭想。然后她一眼扫到几个字母和数字,激动得“蹭”一下站起来,大喊:“就在周日竟然连航班号和时刻表都有这一定是真的”然而没有一个人回应她,大家都忙着自己手里的活儿。她重新坐下,不可避免地有些沮丧,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一样。不知到过去多久,身旁突然飘来一句话:“我们早就知道。”竟然是老二。还算有点儿良心,她想。
第三天,巫小婵叶孤舟和杜诺沈青柳不辞而别。其他人没什么反应,倒是谭潭这个最应该是“外人”的人竟暴跳如雷,扬言总有一天要直奔京市而去,让杜诺交出林雀子。
那天下午酒吧重新开张,林父也来过酒吧小坐一会儿,但终究还是什么都没问,好像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为事业而打拼的男人,偶尔闲暇来到这个生意冷清的酒吧坐坐,好像他的女儿真的只是在乡下看望亲戚。
夏晓重新回到酒吧唱歌,而与以往不同的是,他的身边总跟着一个女孩儿。两个人时不时会坐在一起说些胡话,什么梦境,什么唱歌,旁人无法听懂。
谭潭还是很勤快地往酒吧跑,后来她索性就在酒吧里做起兼职,让徐老板给她开工资。她自然时时看有关孟君的新闻,而且还是用酒吧大厅里的电视机看。她看的时候夏晓便停下弹唱,跟极少的客人中的大多数客人一样盯着电视屏幕。颇使人惊奇的是这电视竟然是黑白的,堪称“老古董”,问徐老板怎么会在酒吧大厅里安这么个“上个世纪的东西”,徐老板含含糊糊地敷衍,把什么都丢给“癖好”二字。是啊,癖好,你能问一个人为什么会有一个奇怪的癖好吗?不能。癖好就是癖好,就是这么简单。而也就是直到她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这酒吧的装潢几乎只有黑白二色,素得可怜。而且酒吧里不管是冯芜还是老二陆阿黑陆阿白,都很少踏出这酒吧一步。他们这个年纪本该和她一样,被冠以“学生”的名号,理所当然地坐在教室里记英语单词演算数学题背化学元素符号
周日,谭潭坐在高脚椅里看黑白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弄得一群人不得不跟她一起看。于是,就在那天,她终于知道杜诺为什么要做那份儿资料,也因此,她失手打碎一直摆在吧台上的那只花瓶。在没把新花瓶买回来之前,她再也不可能一边假装擦花瓶,一边看老二调酒。
周日这天的京市国际机场与以往没有什么不同,这个机场本身依旧匆忙地吞吐着各种肤色说着各种语言的人,这是这个机场的很多人却是要比平时更焦躁。等待的感觉就是这样,到处都是肉眼看不见的火星子,只需一根小火柴就能爆炸。机场早早就拉起警戒线,等候接机的人没有拉出各种横幅,也没有大呼小叫,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刻意做出一副绅士的样子来。
孟君曾经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毫不避讳地说他讨厌红底白字的横幅,也讨厌大呼小叫,讨厌喧闹与繁杂,他做的就是他自己喜欢的那种人,简简单单,干干净净。这么多年以来他留给所有人的印象都是这样,从未改变。
巫小婵整整衣裳,不自觉地朝杜诺看去。但说相貌,孟君不算是长得非常好看的人,杜诺站在这儿会不会有些不合适?孟君出现的时候,她没有想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时隔三年,孟君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看得出来他有些疲惫,眼睛周围有淡青色的浅浅的一圈儿,不仔细看倒也看不出来。他与自己记忆中的那个模样没有什么不同,看着让人很舒服。杜诺把那本厚厚的剪贴集交给孟君,彬彬有礼地一笑:“这是我们为你准备的礼物。”
从出道到两天前,所有的文字和照片,孟君一页页地翻,眼中不掩惊喜。他没有开口说什么话,巫小婵却是很希望他能说什么话的,哪怕是一个字也好,她想听听这个人的声音。
杜诺接着说:“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女孩儿,她帮忙做这个剪贴集的时候很是卖力。她是你的崇拜者,名字叫做谭潭。”孟君一笑,招呼离得最近的摄像:“摄像大哥,麻烦过来一点。”
真是好听的声音巫小婵这样想着。
他说:“谭潭”这个名字在他唇齿间水一般流过一圈,简直要让人落泪,“谢谢你。”
酒吧里的人并不知道那个坐在高脚椅子里失手打碎花瓶的女孩子就是谭潭,他们或许还在为那声在一瞬间盖过电视机声音的碎瓷声而恼怒。谭潭不知是笑还是哭,自言自语道:“杜诺,别以为这样就能讨好我。我谭潭一天见不到雀子,就一天跟你势不两立。你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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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也是。”只三年的时间,我已经不知不觉把它们都划在“曾经”的行列里。
“你的资料不一定全或许你也不需要,但有需要的话可以看看这些。孟君出道以来的所有相关报纸和杂志报道都在这里。”
阿黑兴奋地把这些纸箱子一个个打开,泥鳅一样在其间灵活地穿来梭去,给每个人面前都摆上一摞,然后自己也拿一摞,乖乖坐在一边等着吩咐。杜诺说:“我需要在这两天里做出一份关于孟君的完整的回忆录来,辛苦大家。”
于是这两天,酒吧很忙。
谭潭下课后到酒吧来见到的就是满地的报纸杂志,她不禁一愣,问老二:“咱们这是在干什么?”说着,她已经拿起剪刀边看报纸边在上面比比划划。老二难得很认真地回答她:“杜诺要做一份儿关于孟君的资料。”“孟君”她捂嘴惊呼,“他是我的偶像杜诺要这个干嘛?他不会也迷孟君吧?”“不知道。”老二若说不知道,那就是真的不知道。她知道这个问题就算再怎么问也得不到答案,于是只得另问:“为什么不上网搜搜呢?这些东西网上都有吧。剪报纸杂志?这个工程量可不小。”“不知道。”谭潭撇撇嘴,不再问他。他那样子,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谭潭随手拿起左手边一份报纸,真是巧,这写的就是“孟君回归”。这消息应该是真的谭潭想。然后她一眼扫到几个字母和数字,激动得“蹭”一下站起来,大喊:“就在周日竟然连航班号和时刻表都有这一定是真的”然而没有一个人回应她,大家都忙着自己手里的活儿。她重新坐下,不可避免地有些沮丧,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一样。不知到过去多久,身旁突然飘来一句话:“我们早就知道。”竟然是老二。还算有点儿良心,她想。
第三天,巫小婵叶孤舟和杜诺沈青柳不辞而别。其他人没什么反应,倒是谭潭这个最应该是“外人”的人竟暴跳如雷,扬言总有一天要直奔京市而去,让杜诺交出林雀子。
那天下午酒吧重新开张,林父也来过酒吧小坐一会儿,但终究还是什么都没问,好像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为事业而打拼的男人,偶尔闲暇来到这个生意冷清的酒吧坐坐,好像他的女儿真的只是在乡下看望亲戚。
夏晓重新回到酒吧唱歌,而与以往不同的是,他的身边总跟着一个女孩儿。两个人时不时会坐在一起说些胡话,什么梦境,什么唱歌,旁人无法听懂。
谭潭还是很勤快地往酒吧跑,后来她索性就在酒吧里做起兼职,让徐老板给她开工资。她自然时时看有关孟君的新闻,而且还是用酒吧大厅里的电视机看。她看的时候夏晓便停下弹唱,跟极少的客人中的大多数客人一样盯着电视屏幕。颇使人惊奇的是这电视竟然是黑白的,堪称“老古董”,问徐老板怎么会在酒吧大厅里安这么个“上个世纪的东西”,徐老板含含糊糊地敷衍,把什么都丢给“癖好”二字。是啊,癖好,你能问一个人为什么会有一个奇怪的癖好吗?不能。癖好就是癖好,就是这么简单。而也就是直到她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这酒吧的装潢几乎只有黑白二色,素得可怜。而且酒吧里不管是冯芜还是老二陆阿黑陆阿白,都很少踏出这酒吧一步。他们这个年纪本该和她一样,被冠以“学生”的名号,理所当然地坐在教室里记英语单词演算数学题背化学元素符号
周日,谭潭坐在高脚椅里看黑白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弄得一群人不得不跟她一起看。于是,就在那天,她终于知道杜诺为什么要做那份儿资料,也因此,她失手打碎一直摆在吧台上的那只花瓶。在没把新花瓶买回来之前,她再也不可能一边假装擦花瓶,一边看老二调酒。
周日这天的京市国际机场与以往没有什么不同,这个机场本身依旧匆忙地吞吐着各种肤色说着各种语言的人,这是这个机场的很多人却是要比平时更焦躁。等待的感觉就是这样,到处都是肉眼看不见的火星子,只需一根小火柴就能爆炸。机场早早就拉起警戒线,等候接机的人没有拉出各种横幅,也没有大呼小叫,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刻意做出一副绅士的样子来。
孟君曾经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毫不避讳地说他讨厌红底白字的横幅,也讨厌大呼小叫,讨厌喧闹与繁杂,他做的就是他自己喜欢的那种人,简简单单,干干净净。这么多年以来他留给所有人的印象都是这样,从未改变。
巫小婵整整衣裳,不自觉地朝杜诺看去。但说相貌,孟君不算是长得非常好看的人,杜诺站在这儿会不会有些不合适?孟君出现的时候,她没有想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时隔三年,孟君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看得出来他有些疲惫,眼睛周围有淡青色的浅浅的一圈儿,不仔细看倒也看不出来。他与自己记忆中的那个模样没有什么不同,看着让人很舒服。杜诺把那本厚厚的剪贴集交给孟君,彬彬有礼地一笑:“这是我们为你准备的礼物。”
从出道到两天前,所有的文字和照片,孟君一页页地翻,眼中不掩惊喜。他没有开口说什么话,巫小婵却是很希望他能说什么话的,哪怕是一个字也好,她想听听这个人的声音。
杜诺接着说:“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女孩儿,她帮忙做这个剪贴集的时候很是卖力。她是你的崇拜者,名字叫做谭潭。”孟君一笑,招呼离得最近的摄像:“摄像大哥,麻烦过来一点。”
真是好听的声音巫小婵这样想着。
他说:“谭潭”这个名字在他唇齿间水一般流过一圈,简直要让人落泪,“谢谢你。”
酒吧里的人并不知道那个坐在高脚椅子里失手打碎花瓶的女孩子就是谭潭,他们或许还在为那声在一瞬间盖过电视机声音的碎瓷声而恼怒。谭潭不知是笑还是哭,自言自语道:“杜诺,别以为这样就能讨好我。我谭潭一天见不到雀子,就一天跟你势不两立。你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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