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 武人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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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话很短,毕竟写得很费力。
不过我也看明白了,是怕干涉那个时代的事情。
因为人死后,如果立刻就有一个人怀着他的记忆重活,那个婴儿长大后,必然要回去找他的亲族,如果那个人有权有势,相当于现场重生了,造成的影响就太大了。
只能等几百年后,让对方的影响力,亲人后代基本都忘记了,找不到了,才让他重新再活一生。
这应该也是谢必安的规矩之一。
所以,每一代谢必安接下投胎生意,烙下桃花烙,都不会让人立刻投胎,而是交给自己几百年的子孙后代去办。
也就是如此,才一单生意跨度那么大,闹成张爷那种,隔了一千年才投胎的......
“即使是那个时代的本人已经死了,是记忆重活,留一个寄托念想,后世中长出一朵一模一样的花儿来,也要怕影响太大,干涉伦常。”
我拖着下巴,嘀咕说:“但隔那么久,怕不是那些后代的谢必安,刻在生死刺青簿上忘记了?偶尔翻起本子,才想起自己的祖宗,几百年前接过那么一单投胎生意,顺手找一户怀孕的人家随手把记忆扔进去。”
还别说,特别有可能。
白小雪皱了皱眉,看着这个胎儿十分礼貌,也辨不清他的好坏,说:“还未问阁下的姓名?”
那胎儿用写下齐昊森三个字。
胎儿似乎琢磨了一下,打算和我们说些什么,然后却被宋佳薇按住,说:“我来说吧,你在外面太久了,不安全,先回去吧......”
我愣了愣。
可接下去,我没有见到婴儿顺着脐带,慢慢爬回肚子里,而是看到由宋佳薇拿起一瓶酒精,慢慢为自己的胎儿和脐带消毒了全身,才让他顺着自己的下体,爬回自己的子宫。
沫小兮也额头冒汗,被惊悚的画面吓呆了,说:“回去之前还要消毒.....是怕子宫感染啊。”
宋佳薇认真的说:“平常他是不出来的,因为对他对我,风险都特别的大,要消毒,防止我身体内部感染,我和他交流,他要看外面的世界,都是在我下身伸出一个脑袋,这样的话.....比较方便。”
我被这一句比较震撼。
想起了刚刚掀起裙子,下面露出一个脑袋,一起看电脑的画面。
原来,穿碎花裙子里面不穿内裤,也是为了方便。
在母亲肚子里探出一个头.....这让我真正的想起了那些袋鼠,那些口袋探出一个头,完全的一模一样。
我说:“你们说宿敌.....难不成有世仇在身?能给我们说一说吗?”
宋佳薇点点头,说:“齐昊森投胎到这一世,就是为了却一桩百年之仇!为了来到现世,寻找当年的宿敌。”
我心里吃惊:宿敌?投胎到四百年后的今天,就是为了寻找宿敌?他当年的宿敌活了四百年,到了今天?
这事情扑朔迷离。
接着,宋佳薇给我讲起了齐昊森的事情。
齐昊森是个武人,古代的时候不同现在,很多人为了吃一口饭,是下足了功夫,类似咱阴行这种的手艺人。
还有一种,就是练家子了。
古代的时候,那是个人武力横行的时代,从小吃苦练武的武人不少,就是吃这一口饭的。
直到清朝,才发生转变。
清朝民国那一会儿,才认识到火器的厉害,一些武术家飞檐走壁,也给一队洋人火器手给打了下来,人再快,能快的过子弹吗?
可饶是如此,清末和民国也出过很多高手,大刀王五,燕子李三,孙禄堂,霍元甲这等高手。
清末民国就有那么多高手,明末自然也有。
那时候的江湖,阴行的手艺人到处混口饭吃,武行的武人也是如此。
齐昊森就是从小习武的,八卦掌传人,武术世家,自己更是一代武道宗师,四十多岁的时候,一手八卦掌出神入化,手法灵速、气势严整而神气活妙,龙行虎步,整个广东难有敌手。
他在广东佛山那边开了个武馆。
手下的徒弟,有替人走镖的,有给有钱人当贴身护卫的,有在当地参军,当上偏将的,门徒众多,当时在圈子里,也是一块响当当的武艺招牌,不少人把自己家的子弟送来习武。
齐昊森在圈子里名声极大。
但是有个宿敌,名叫龙臣,练的是一手齐眉棍,也开了一家棍法武馆。
齐昊森性格和善,虽然出生武道世家,武艺天赋奇高,却不喜欢伤人,对他而言那只是继承家业,混一口饭吃,而那龙臣却好勇斗狠,十分醉心武道,资质却比齐昊森差了一截,多次来踢馆,却被打了回去。
那是一个痴人。
就这样,打了整整二十多年。
宋佳薇说:“对于一个武人来说,自幼习武,不沾女色,保持血气和气息,内外兼修,内炼气功呼吸,外练武艺,很苦,三十多岁就是巅峰,四十多岁后,全身的身体机能下降,身体就开始走下坡了,那种越老,武功越高的不存在。”
我点点头,很多人都被那些武侠小说迷惑了,要不怎么有句话:乱拳打死老师傅?
宋佳薇继续说:“当时,齐昊森四十多岁,就有引退的心思,娶了妻子,泄了元阳,生了两个儿子,把武馆交给下一代来打理,可这时,龙臣又持着一根齐眉棍,来踢馆了。”
小青儿有些恼怒,说:“那坏人是来捡便宜的。”
“他的棍法是打赢了齐昊森,却把招牌拱手让那个鬼他,龙臣哈哈大笑说,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次,我终于赢了.....没有得到胜利的快感,他有些空虚,有些有恼怒离去了。”
宋佳薇说:“又过了三年,佛山大乱,明末之时,到处都是起义军,张献忠率军路过佛山,听闻此地有能人,特别礼贤下士,齐昊森却刚正不阿,严词拒绝。”
但是,区区一武人,双拳难敌四手。
就算你武艺高超,是十人敌,三十人敌又有如何?
但你能扛过一百名刀斧手围杀吗?连项羽张飞都不能,当时,张献忠是个言而无信的狠人枭雄,却也爱才,好声好气的劝他,想添一名大将。
齐昊森说:要想让我入你军帐之中可以,你得有个人能打赢我。
张献忠没法子,只能找到了龙臣,因为这个龙臣曾经打赢他。
当时,两个人又打了一场,结果这一次,身体衰败的齐昊森,这一次竟然打赢了龙臣。
龙臣跪倒在地,苦涩的大笑问他说:“为什么这一次你竟然能赢我?”
齐昊森收回马步,缓缓收掌凝神,道:“因我心有执念,我背后站着家人,我不能输。”
龙臣不服,给张献忠说了此事。
当下,就有军账下的谋士献计,说既然他有家人,不肯投靠,那么就杀了他的家人,这次就能赢他!
三日后,齐家上下三百多口被杀,妻儿老小被砍下头颅,血流成河。
齐昊森抱着妻子和儿子的尸体,仰头流出血泪。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叹息说:“哎,江湖事江湖了,不管咱阴人圈子,还是武行圈子,都祸不及家人,这个龙臣....他有些歹毒了。”
龙臣再次邀战,这一次,过了百招之余,齐昊森依旧获胜。
龙臣跪倒在地,苦涩的大笑,竟然哭出了血泪,大声狰狞道:“为什么,为什么这一次你还能赢我!?”
齐昊森眼眸闪烁愤怒,负手而立道:“习武不习心,修身不养性,龙臣,你不懂人心,不知人性,因我心有大仇,我背后站着血海深仇,三百多口无辜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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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话很短,毕竟写得很费力。
不过我也看明白了,是怕干涉那个时代的事情。
因为人死后,如果立刻就有一个人怀着他的记忆重活,那个婴儿长大后,必然要回去找他的亲族,如果那个人有权有势,相当于现场重生了,造成的影响就太大了。
只能等几百年后,让对方的影响力,亲人后代基本都忘记了,找不到了,才让他重新再活一生。
这应该也是谢必安的规矩之一。
所以,每一代谢必安接下投胎生意,烙下桃花烙,都不会让人立刻投胎,而是交给自己几百年的子孙后代去办。
也就是如此,才一单生意跨度那么大,闹成张爷那种,隔了一千年才投胎的......
“即使是那个时代的本人已经死了,是记忆重活,留一个寄托念想,后世中长出一朵一模一样的花儿来,也要怕影响太大,干涉伦常。”
我拖着下巴,嘀咕说:“但隔那么久,怕不是那些后代的谢必安,刻在生死刺青簿上忘记了?偶尔翻起本子,才想起自己的祖宗,几百年前接过那么一单投胎生意,顺手找一户怀孕的人家随手把记忆扔进去。”
还别说,特别有可能。
白小雪皱了皱眉,看着这个胎儿十分礼貌,也辨不清他的好坏,说:“还未问阁下的姓名?”
那胎儿用写下齐昊森三个字。
胎儿似乎琢磨了一下,打算和我们说些什么,然后却被宋佳薇按住,说:“我来说吧,你在外面太久了,不安全,先回去吧......”
我愣了愣。
可接下去,我没有见到婴儿顺着脐带,慢慢爬回肚子里,而是看到由宋佳薇拿起一瓶酒精,慢慢为自己的胎儿和脐带消毒了全身,才让他顺着自己的下体,爬回自己的子宫。
沫小兮也额头冒汗,被惊悚的画面吓呆了,说:“回去之前还要消毒.....是怕子宫感染啊。”
宋佳薇认真的说:“平常他是不出来的,因为对他对我,风险都特别的大,要消毒,防止我身体内部感染,我和他交流,他要看外面的世界,都是在我下身伸出一个脑袋,这样的话.....比较方便。”
我被这一句比较震撼。
想起了刚刚掀起裙子,下面露出一个脑袋,一起看电脑的画面。
原来,穿碎花裙子里面不穿内裤,也是为了方便。
在母亲肚子里探出一个头.....这让我真正的想起了那些袋鼠,那些口袋探出一个头,完全的一模一样。
我说:“你们说宿敌.....难不成有世仇在身?能给我们说一说吗?”
宋佳薇点点头,说:“齐昊森投胎到这一世,就是为了却一桩百年之仇!为了来到现世,寻找当年的宿敌。”
我心里吃惊:宿敌?投胎到四百年后的今天,就是为了寻找宿敌?他当年的宿敌活了四百年,到了今天?
这事情扑朔迷离。
接着,宋佳薇给我讲起了齐昊森的事情。
齐昊森是个武人,古代的时候不同现在,很多人为了吃一口饭,是下足了功夫,类似咱阴行这种的手艺人。
还有一种,就是练家子了。
古代的时候,那是个人武力横行的时代,从小吃苦练武的武人不少,就是吃这一口饭的。
直到清朝,才发生转变。
清朝民国那一会儿,才认识到火器的厉害,一些武术家飞檐走壁,也给一队洋人火器手给打了下来,人再快,能快的过子弹吗?
可饶是如此,清末和民国也出过很多高手,大刀王五,燕子李三,孙禄堂,霍元甲这等高手。
清末民国就有那么多高手,明末自然也有。
那时候的江湖,阴行的手艺人到处混口饭吃,武行的武人也是如此。
齐昊森就是从小习武的,八卦掌传人,武术世家,自己更是一代武道宗师,四十多岁的时候,一手八卦掌出神入化,手法灵速、气势严整而神气活妙,龙行虎步,整个广东难有敌手。
他在广东佛山那边开了个武馆。
手下的徒弟,有替人走镖的,有给有钱人当贴身护卫的,有在当地参军,当上偏将的,门徒众多,当时在圈子里,也是一块响当当的武艺招牌,不少人把自己家的子弟送来习武。
齐昊森在圈子里名声极大。
但是有个宿敌,名叫龙臣,练的是一手齐眉棍,也开了一家棍法武馆。
齐昊森性格和善,虽然出生武道世家,武艺天赋奇高,却不喜欢伤人,对他而言那只是继承家业,混一口饭吃,而那龙臣却好勇斗狠,十分醉心武道,资质却比齐昊森差了一截,多次来踢馆,却被打了回去。
那是一个痴人。
就这样,打了整整二十多年。
宋佳薇说:“对于一个武人来说,自幼习武,不沾女色,保持血气和气息,内外兼修,内炼气功呼吸,外练武艺,很苦,三十多岁就是巅峰,四十多岁后,全身的身体机能下降,身体就开始走下坡了,那种越老,武功越高的不存在。”
我点点头,很多人都被那些武侠小说迷惑了,要不怎么有句话:乱拳打死老师傅?
宋佳薇继续说:“当时,齐昊森四十多岁,就有引退的心思,娶了妻子,泄了元阳,生了两个儿子,把武馆交给下一代来打理,可这时,龙臣又持着一根齐眉棍,来踢馆了。”
小青儿有些恼怒,说:“那坏人是来捡便宜的。”
“他的棍法是打赢了齐昊森,却把招牌拱手让那个鬼他,龙臣哈哈大笑说,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次,我终于赢了.....没有得到胜利的快感,他有些空虚,有些有恼怒离去了。”
宋佳薇说:“又过了三年,佛山大乱,明末之时,到处都是起义军,张献忠率军路过佛山,听闻此地有能人,特别礼贤下士,齐昊森却刚正不阿,严词拒绝。”
但是,区区一武人,双拳难敌四手。
就算你武艺高超,是十人敌,三十人敌又有如何?
但你能扛过一百名刀斧手围杀吗?连项羽张飞都不能,当时,张献忠是个言而无信的狠人枭雄,却也爱才,好声好气的劝他,想添一名大将。
齐昊森说:要想让我入你军帐之中可以,你得有个人能打赢我。
张献忠没法子,只能找到了龙臣,因为这个龙臣曾经打赢他。
当时,两个人又打了一场,结果这一次,身体衰败的齐昊森,这一次竟然打赢了龙臣。
龙臣跪倒在地,苦涩的大笑问他说:“为什么这一次你竟然能赢我?”
齐昊森收回马步,缓缓收掌凝神,道:“因我心有执念,我背后站着家人,我不能输。”
龙臣不服,给张献忠说了此事。
当下,就有军账下的谋士献计,说既然他有家人,不肯投靠,那么就杀了他的家人,这次就能赢他!
三日后,齐家上下三百多口被杀,妻儿老小被砍下头颅,血流成河。
齐昊森抱着妻子和儿子的尸体,仰头流出血泪。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叹息说:“哎,江湖事江湖了,不管咱阴人圈子,还是武行圈子,都祸不及家人,这个龙臣....他有些歹毒了。”
龙臣再次邀战,这一次,过了百招之余,齐昊森依旧获胜。
龙臣跪倒在地,苦涩的大笑,竟然哭出了血泪,大声狰狞道:“为什么,为什么这一次你还能赢我!?”
齐昊森眼眸闪烁愤怒,负手而立道:“习武不习心,修身不养性,龙臣,你不懂人心,不知人性,因我心有大仇,我背后站着血海深仇,三百多口无辜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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