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恨海情天 28 科学狂人
章节名:第三部恨海情天科学狂人
且说鲁滨逊与贞娘风雨兼程,直奔京城。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
一路上,鲁滨逊小心伺候着,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把贞娘感动。
贞娘却是一副对一切都淡漠的样子,甚至很少看到她的笑脸。
鲁滨逊非常理解她感情遭受重创后的心情,也敬重于她对感情的执着。
山一程,水一程,他们终于到了京城近郊。
细心看官也许会问,他们一路的盘缠从何而来?
在离开侠客村之前,“铁达尼号”船长卡梅隆向贞娘赠送了几根金条,据说她作为该船有史以来第一位中国女乘客,第一位亚洲女乘客,第一位东方女乘客,已获得“三个第一”又称“三个代表”幸运奖。
卡船长说得入情入理,贞娘也不疑有他,况且她现在也没多少心思细究这些,而到京城的盘费却是眼见的现实问题。她只能认为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其实这个奖,却是林冲暗暗将金子给卡船长,让他转交贞娘,怕贞娘不收,才如此这般设计的。林冲代长乐帮出头去侠客岛,长乐帮自然不吝金子,林冲推却不得,又怕有不时之需,所以身上也带了不少。这回是倾囊送与贞娘了。
闲话少叙,且说贞娘与鲁滨逊到达京城近郊后,贞娘寻到馒头庵,对鲁滨逊一路的护送再三致谢,并将剩下的金子作为谢礼全部送给鲁滨逊,以为告别。
贞娘捧出金子那一刹那,鲁滨逊不觉眼前一黑,数十天用希望构筑的未来世界,轰然坍塌。
“为什么?”他声音冰冷地说,“我送你,不是图你的金子的!”
“我知道,可是,除此以外,我也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贞娘的声音和表情总是那样淡淡的。
“你明明知道”鲁滨逊无力地抵抗。
“我要在这馒头庵出家,我已经不属于你们这个尘世了。鲁二哥,对不起!”贞娘盈盈下拜。
“贞娘,何必,何必”鲁滨逊急忙扶住贞娘,他咬牙切齿地抵御着一阵一阵袭来的心痛。
贞娘不再说话,转身缓缓走进馒头庵。
“我不信她们会收你”鲁滨逊作最后无谓的反抗。
贞娘的身影消失在馒头庵院中的篁竹丛中。
馒头庵凤尾森森,龙吟细细,阳光漏过翠竹,清清冷冷地散碎一地。三两蝴蝶摇摇地飘去飘来,如秋风中落叶。
鲁滨逊赌气地站在庵门口,他要看着被拒的贞娘出来。
木鱼声声,青烟袅袅。这个男人的身影孤独寂寥。
整整三天,他没有看到贞娘出来。
他不得不闯进庵中去寻找。
胖胖的老方丈陈接待了他,“哦,你找贞娘么?”她笑了一笑,指着地上的一堆黑发,“红尘中的贞娘,就在这里了。”
鲁滨逊俯身拾起一缕黑发,一种熟悉的淡淡清香浮起,他吻了吻手中青丝,小心将它放入怀中。泪水就在这一瞬模糊了他的双眼。
他摇摇地走出庵门,脚步虚浮,他的背影孤独寂寥,如秋风中落叶。
鲁滨逊怀揣一缕青丝以及万千缕愁绪,形单影只地回到久别了英国。
这时候他已经成为名人,他的漂流经历成为一个传奇。他不得不天天接受采访与宴请,参加参加各种会议与活动,忙得不亦乐乎。
而到更深夜静,一个人坐下来的时候,他就会静静地面对那缕青丝,嗅一嗅那些清香的往事,有时候,也把自己的心情写下来,他想着,也许有一天可以把这些零碎的心灵记录结集出书,现在流行名人出书,书名他也想好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有了这个想法后,他才多少显得不那么行尸走肉,才好歹显得不那么无聊空虚。每日写点文字,慢慢积累,藉此医疗自己心灵的伤。
某日,正在写作时,他的朋友弗兰肯斯坦来了。
弗兰肯斯坦是鲁滨逊的发小,两人从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都在一起。说到这两人的关系,却如中国古代历史,分久必合啊啊合久必分。幼儿园时,两人是铁哥们,合。小学时,两人成绩总是包揽班级前二名,成了竞争对手,又分。初中时,两人进入叛逆期,不好好学习,成绩又包揽班级最后二名,同病相怜,又合。这种规律后来传染病一样风靡全球。凡班级前二名,必是冤家,最后二名,必是死党。
进入高中,合久必分。大凡男孩到这年龄,成绩突飞猛进,雄心壮志冲云天。鲁滨逊同学此时热衷于去海外冒险,天天学习训练,培养自己这方面的素质素养。弗兰肯斯坦则成为一个科学迷和发明迷,一头栽进他的实验室。
但是命运似乎更加眷顾弗兰肯斯坦同学,因为出海冒险的鲁同学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被困于鲁滨逊岛上碌碌庸庸浑浑噩噩地过活,而与此同时,弗同学却在科学界屡有建树,成为一个科学狂人。
且说这日,鲁滨逊正在日记本上写着他的情感回忆录,弗兰肯斯坦进了屋,“哈罗!英国的柳永先生,又在进行你的婉约抒情吗?”他用这种方式打着招呼。
鲁滨逊脸一红,招呼他坐下,“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
“咖啡。”
“什么咖啡?”
“爱尔兰咖啡。”
“要兑眼泪否?”
“我说鲁二郎啊,越说你是婉约派,你还越来劲了!你成天这么下去可不是个事儿啊!”自听说鲁滨逊在岛上被人称过“鲁二哥”后,弗兰肯斯坦就用“二郎”来称呼他。
“有什么办法呢,你是没见到过那么美丽可爱的女人!”鲁滨逊低头叹息,“唉,可惜现在只剩这缕黑发”
“如果你真想那个女人,我把她弄来怎么样?”
“不要幸灾乐祸好不好”
“我才懒得幸灾乐祸,信得过的话,在你那缕头发中挑一根给我,我保证,让那个什么贞娘来到你身边!”
鲁滨逊抬头看看弗兰肯斯坦一脸认真的表情,还是不信,“哥们,少拿我开涮”
“我真懒得跟你解释了,你弄根头发给我,能有什么损失,你那缕头发少说也有几十根。”
“我知道你是个科学疯子,我可不想把贞娘的头发给你做什么鬼实验!”
“我可不是做什么实验,我真是想还一个贞娘给你,你还别把好心当了驴肝肺。”
“那行,看你说得跟真的似的,你总可以告诉我,你打算怎么做,真佛面前莫烧假香,让我听听你的计划看,说不定,我还能提出些建议。”
“这个事,你帮不上忙,这是科学!绵羊多利听说过没有?”
“绵羊多利?”
“可怜的鲁二郎,你在那个荒岛与世隔绝多年,现在这世界你已经很不了解了!告诉你,现在科学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你从一个生命体上提取它的细胞,就能拷贝出一个与它一模一样的生命体,这个技术,叫做克隆技术。”
“克隆技术?好象早两天听到过这么一个词,我当时还没听得怎么明白”
“你现在都快成古人类了,没听明白我自然会让你看明白,现在你弄根头发给我!”
鲁滨逊虽然还没有相信,但还是小心地挑出一根头发给他,“当心点,别弄丢了,遗失不补,没拷贝出来时,还得完璧归赵也!”
“行了行了,少给我满嘴的文言文了,你就等着吧!”弗兰肯斯坦拿了头发,摩拳擦掌地往外走,出门后,又转头神秘兮兮地说了一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足为外人道也!”
鲁滨逊歪着头想了半天这文言文难道还能传染吗?
一个月后。
那其实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清晨,鲁滨逊在院中除草,多年后,他还时常会回想起这个清晨,但他实在想不起有什么特别之处,“也许那个清晨的蝴蝶出来得比较早,但也不奇怪,因为太阳其实也来得比平时早”
他在早到的阳光中嗅到一缕熟悉的清香
他惊诧地旋转着身体寻找清香的源头
在太阳照过来的方向,一个婀娜的身影飘过来
虽然面貌因逆光而不甚分明,但鲁滨逊已经知道是谁,事实上,凭那缕清香就够了。
“贞娘!”他欢快地大吼,一边大踏步向前。
到了面前,他忘情地搂着贞娘的双肩,吼道:“贞娘,你怎么到英国来了?”
贞娘有些羞涩地笑一笑,在她的身后,出现了弗兰肯斯坦的身影。
“我把她弄来的!”弗兰肯斯坦说。
鲁滨逊倒吸一口凉气。
“我,我的那根头发,该,还给我,我了吧”他忽然想起了什么,结结巴巴地说。
“是啊,还给你了,连本带息,一本万利,现在不是被你抓在手中了吗?”
鲁滨逊眼前一黑,他松了手,倒退两三步,呆呆地望着眼前的贞娘。
这一个月来,他到处搜寻新的科技资料来看,尤其是关于克隆的资料,他研究得差不多算半个专家了。在这方面,他可以说,在一个月时间,走完了“古人类”到现代人的历程。
他当然听明白了弗兰肯斯坦话中的含义。
这,这难道是用那根头发克隆出来的贞娘?!
他望一望弗兰肯斯坦,后者微笑着无比亲切地点了点头。
“这个,这个”鲁滨逊一时说不出自己的心情,他踉跄着不停地倒退。弗兰肯斯坦一边扶住他,一边转头对贞娘说:“他可能需要镇定一下,贞娘,麻烦你去他房中寻些威士忌来!”
贞娘点点头,略迟疑一下,走进鲁滨逊的房子里。
弗兰肯斯坦扶着鲁滨逊在草地上坐下来。
“她她与真正的贞娘完全一样?”鲁滨逊坐下后,略微定定神,问。
“每一个细胞都一样!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假一罚十!”弗兰肯斯坦斩钉截铁地说。
“身体上是如此,心心理上呢?”
弗兰肯斯坦坏笑着说:“我知道你想些什么,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我不但给你造出一个贞娘,而且是一个能够爱你的贞娘!”
“这这这怎么可能?”
“科学的力量是无穷的!相信我!我是科学狂人!”弗兰肯斯坦拿出一个小瓶,压底了声音说:“这里面是阿巴胺,无色无味,无害身体,随便掺在饮食之中比如说咖啡里,让她喝三次,保证她终身死心塌地爱着你!”
鲁滨逊呻吟着,这一个月的恶补功课,使他对最新科学成果了如指掌,他知道弗兰肯斯坦所言非虚,但他没法接受这种对心目中女神的暗算,“这个这个太有违道德了”
“你应当知道,别人怎么称呼我的,科学狂人,科学怪人,科学疯子,类似绰号多了去了,总而言之,就是说我非正常人,我只崇拜科学的力量,信奉科学要有所作为,至于道德,这玩意总是在变化着的,我克隆出来一个人,本身就不为现在的伦理道德所容了,再给她吃点无害的阿巴胺,那又算什么呢?”
鲁滨逊无言以对。
最重要的是,他无力拒绝这个飞来的“贞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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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娘却是一副对一切都淡漠的样子,甚至很少看到她的笑脸。
鲁滨逊非常理解她感情遭受重创后的心情,也敬重于她对感情的执着。
山一程,水一程,他们终于到了京城近郊。
细心看官也许会问,他们一路的盘缠从何而来?
在离开侠客村之前,“铁达尼号”船长卡梅隆向贞娘赠送了几根金条,据说她作为该船有史以来第一位中国女乘客,第一位亚洲女乘客,第一位东方女乘客,已获得“三个第一”又称“三个代表”幸运奖。
卡船长说得入情入理,贞娘也不疑有他,况且她现在也没多少心思细究这些,而到京城的盘费却是眼见的现实问题。她只能认为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其实这个奖,却是林冲暗暗将金子给卡船长,让他转交贞娘,怕贞娘不收,才如此这般设计的。林冲代长乐帮出头去侠客岛,长乐帮自然不吝金子,林冲推却不得,又怕有不时之需,所以身上也带了不少。这回是倾囊送与贞娘了。
闲话少叙,且说贞娘与鲁滨逊到达京城近郊后,贞娘寻到馒头庵,对鲁滨逊一路的护送再三致谢,并将剩下的金子作为谢礼全部送给鲁滨逊,以为告别。
贞娘捧出金子那一刹那,鲁滨逊不觉眼前一黑,数十天用希望构筑的未来世界,轰然坍塌。
“为什么?”他声音冰冷地说,“我送你,不是图你的金子的!”
“我知道,可是,除此以外,我也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贞娘的声音和表情总是那样淡淡的。
“你明明知道”鲁滨逊无力地抵抗。
“我要在这馒头庵出家,我已经不属于你们这个尘世了。鲁二哥,对不起!”贞娘盈盈下拜。
“贞娘,何必,何必”鲁滨逊急忙扶住贞娘,他咬牙切齿地抵御着一阵一阵袭来的心痛。
贞娘不再说话,转身缓缓走进馒头庵。
“我不信她们会收你”鲁滨逊作最后无谓的反抗。
贞娘的身影消失在馒头庵院中的篁竹丛中。
馒头庵凤尾森森,龙吟细细,阳光漏过翠竹,清清冷冷地散碎一地。三两蝴蝶摇摇地飘去飘来,如秋风中落叶。
鲁滨逊赌气地站在庵门口,他要看着被拒的贞娘出来。
木鱼声声,青烟袅袅。这个男人的身影孤独寂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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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俯身拾起一缕黑发,一种熟悉的淡淡清香浮起,他吻了吻手中青丝,小心将它放入怀中。泪水就在这一瞬模糊了他的双眼。
他摇摇地走出庵门,脚步虚浮,他的背影孤独寂寥,如秋风中落叶。
鲁滨逊怀揣一缕青丝以及万千缕愁绪,形单影只地回到久别了英国。
这时候他已经成为名人,他的漂流经历成为一个传奇。他不得不天天接受采访与宴请,参加参加各种会议与活动,忙得不亦乐乎。
而到更深夜静,一个人坐下来的时候,他就会静静地面对那缕青丝,嗅一嗅那些清香的往事,有时候,也把自己的心情写下来,他想着,也许有一天可以把这些零碎的心灵记录结集出书,现在流行名人出书,书名他也想好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有了这个想法后,他才多少显得不那么行尸走肉,才好歹显得不那么无聊空虚。每日写点文字,慢慢积累,藉此医疗自己心灵的伤。
某日,正在写作时,他的朋友弗兰肯斯坦来了。
弗兰肯斯坦是鲁滨逊的发小,两人从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都在一起。说到这两人的关系,却如中国古代历史,分久必合啊啊合久必分。幼儿园时,两人是铁哥们,合。小学时,两人成绩总是包揽班级前二名,成了竞争对手,又分。初中时,两人进入叛逆期,不好好学习,成绩又包揽班级最后二名,同病相怜,又合。这种规律后来传染病一样风靡全球。凡班级前二名,必是冤家,最后二名,必是死党。
进入高中,合久必分。大凡男孩到这年龄,成绩突飞猛进,雄心壮志冲云天。鲁滨逊同学此时热衷于去海外冒险,天天学习训练,培养自己这方面的素质素养。弗兰肯斯坦则成为一个科学迷和发明迷,一头栽进他的实验室。
但是命运似乎更加眷顾弗兰肯斯坦同学,因为出海冒险的鲁同学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被困于鲁滨逊岛上碌碌庸庸浑浑噩噩地过活,而与此同时,弗同学却在科学界屡有建树,成为一个科学狂人。
且说这日,鲁滨逊正在日记本上写着他的情感回忆录,弗兰肯斯坦进了屋,“哈罗!英国的柳永先生,又在进行你的婉约抒情吗?”他用这种方式打着招呼。
鲁滨逊脸一红,招呼他坐下,“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
“咖啡。”
“什么咖啡?”
“爱尔兰咖啡。”
“要兑眼泪否?”
“我说鲁二郎啊,越说你是婉约派,你还越来劲了!你成天这么下去可不是个事儿啊!”自听说鲁滨逊在岛上被人称过“鲁二哥”后,弗兰肯斯坦就用“二郎”来称呼他。
“有什么办法呢,你是没见到过那么美丽可爱的女人!”鲁滨逊低头叹息,“唉,可惜现在只剩这缕黑发”
“如果你真想那个女人,我把她弄来怎么样?”
“不要幸灾乐祸好不好”
“我才懒得幸灾乐祸,信得过的话,在你那缕头发中挑一根给我,我保证,让那个什么贞娘来到你身边!”
鲁滨逊抬头看看弗兰肯斯坦一脸认真的表情,还是不信,“哥们,少拿我开涮”
“我真懒得跟你解释了,你弄根头发给我,能有什么损失,你那缕头发少说也有几十根。”
“我知道你是个科学疯子,我可不想把贞娘的头发给你做什么鬼实验!”
“我可不是做什么实验,我真是想还一个贞娘给你,你还别把好心当了驴肝肺。”
“那行,看你说得跟真的似的,你总可以告诉我,你打算怎么做,真佛面前莫烧假香,让我听听你的计划看,说不定,我还能提出些建议。”
“这个事,你帮不上忙,这是科学!绵羊多利听说过没有?”
“绵羊多利?”
“可怜的鲁二郎,你在那个荒岛与世隔绝多年,现在这世界你已经很不了解了!告诉你,现在科学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你从一个生命体上提取它的细胞,就能拷贝出一个与它一模一样的生命体,这个技术,叫做克隆技术。”
“克隆技术?好象早两天听到过这么一个词,我当时还没听得怎么明白”
“你现在都快成古人类了,没听明白我自然会让你看明白,现在你弄根头发给我!”
鲁滨逊虽然还没有相信,但还是小心地挑出一根头发给他,“当心点,别弄丢了,遗失不补,没拷贝出来时,还得完璧归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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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面貌因逆光而不甚分明,但鲁滨逊已经知道是谁,事实上,凭那缕清香就够了。
“贞娘!”他欢快地大吼,一边大踏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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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娘有些羞涩地笑一笑,在她的身后,出现了弗兰肯斯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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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倒吸一口凉气。
“我,我的那根头发,该,还给我,我了吧”他忽然想起了什么,结结巴巴地说。
“是啊,还给你了,连本带息,一本万利,现在不是被你抓在手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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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月来,他到处搜寻新的科技资料来看,尤其是关于克隆的资料,他研究得差不多算半个专家了。在这方面,他可以说,在一个月时间,走完了“古人类”到现代人的历程。
他当然听明白了弗兰肯斯坦话中的含义。
这,这难道是用那根头发克隆出来的贞娘?!
他望一望弗兰肯斯坦,后者微笑着无比亲切地点了点头。
“这个,这个”鲁滨逊一时说不出自己的心情,他踉跄着不停地倒退。弗兰肯斯坦一边扶住他,一边转头对贞娘说:“他可能需要镇定一下,贞娘,麻烦你去他房中寻些威士忌来!”
贞娘点点头,略迟疑一下,走进鲁滨逊的房子里。
弗兰肯斯坦扶着鲁滨逊在草地上坐下来。
“她她与真正的贞娘完全一样?”鲁滨逊坐下后,略微定定神,问。
“每一个细胞都一样!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假一罚十!”弗兰肯斯坦斩钉截铁地说。
“身体上是如此,心心理上呢?”
弗兰肯斯坦坏笑着说:“我知道你想些什么,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我不但给你造出一个贞娘,而且是一个能够爱你的贞娘!”
“这这这怎么可能?”
“科学的力量是无穷的!相信我!我是科学狂人!”弗兰肯斯坦拿出一个小瓶,压底了声音说:“这里面是阿巴胺,无色无味,无害身体,随便掺在饮食之中比如说咖啡里,让她喝三次,保证她终身死心塌地爱着你!”
鲁滨逊呻吟着,这一个月的恶补功课,使他对最新科学成果了如指掌,他知道弗兰肯斯坦所言非虚,但他没法接受这种对心目中女神的暗算,“这个这个太有违道德了”
“你应当知道,别人怎么称呼我的,科学狂人,科学怪人,科学疯子,类似绰号多了去了,总而言之,就是说我非正常人,我只崇拜科学的力量,信奉科学要有所作为,至于道德,这玩意总是在变化着的,我克隆出来一个人,本身就不为现在的伦理道德所容了,再给她吃点无害的阿巴胺,那又算什么呢?”
鲁滨逊无言以对。
最重要的是,他无力拒绝这个飞来的“贞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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