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夜归人
北方大雪纷飞战事频繁,却似乎丝毫不打扰这里。
临近关城门的时刻,两个从北方南下的人终于赶到,他们总算不用在荒郊野外露宿一宿了。
两个一大一小的身影拖着疲惫的身子,路过点灯的客栈并不停留,而是穿过中间的大道直通到底,那里才是目的地。
两人停在一家大门面的宅子的侧门前,家丁听到节奏独特的拍门声,掌着灯拉开门缝看情况,这个衣衫褴褛还散发着一股怪味的人,可不眼熟着么!
来人咧嘴一笑,像是刚想起来自己脸上的妆容未除近,从壶里倒了些水,擦了擦脸,露出原貌,剑眉星目,好生俊美。
家丁立刻把门打开,毕恭毕敬作揖道:“族长,您可算回来了!”
来人按住激动的家丁,这般偷偷摸摸回来,肯定是不想让人知道,家丁会意,悄悄迎进两人,整个宅子都静悄悄的,仿若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这两人,一个是风氏的族长,风府的家主风书晗,另一个是风书晗从北方军营里偷偷带出来的小男孩,沈禾秋。
此刻沈禾秋正泡在木桶里,以后就有好吃好喝的了吗?
风书晗看着沈禾秋发呆的小傻瓜模样,调笑道:“想什么呢禾秋,口水都流下来了。”
沈禾秋擦擦嘴角,风公子又骗人,顿时瞪着大眼,但又想到以后这就是自己的主子了,跟着他才能有鱼有肉吃,立刻将嘟起的嘴收回去,温顺地垂下头道:“公子莫取笑小的。”
风书晗有点可惜,这孩子学的太快了。当时他就觉得这孩子有灵性,将他放在战场上太浪费,反正战场上少一个小兵也没人注意,干脆就把人带回来,就算被人发现了,还有大舅子在上面顶着呢。
不再戏弄沈禾秋,两人沐浴完毕,换上着装,风书晗特意让人给沈禾秋一套侍从服,以后这小家伙就是他的贴身侍从。
后院竹屋里,只默默点起了一掌灯,除了开门的家丁和风府的管家以及沈禾秋,风宅的下人中,没有第四个知道风书晗回来了。
“夫人呢?”
管家风默,年过四十,严肃的脸上看不出他内心激动的情绪,熟悉的语调,道:“夫人带小姐去祠堂了。”
风书晗想起自己没抱过几次的女儿,该有三岁了,多日不见妻小,念想着紧,“哦?我不是让她少去祠堂么,她身子差,你们也不拦着?”
五年前,风书晗娶了苏晴雅,二人算是私奔。苏家上下瞒着苏小姐已出嫁的事实,说是入了庵里静修养病,就当没有这个人。
之后风书晗就带着夫人苏晴雅前往全国各地挖掘商机,顺便游山玩水,每经过一处好景色就写下一段故事寄到各个雅馆和茶寮,给说书先生讲说,倒是博了个风雅的名号——修云公子。
修云公子也算是杂谈小笔中颇有名气的人,达官贵人知道他的没几个,偏偏是闺中少女和深宅贵妇知道的多。
不少未出阁的姑娘都在念想着,这个有钱能四处游山玩水的修云公子,是如何英俊的模样。风书晗长得也不负她们的期望——只要她们不知道天下第一奸商风书晗,就是她们心心念念的修云公子的话。
且每到一处,风书晗就精心地改变了游历的日期,并且拖后时间给各地送去,他需要一个时间差,让别人知道他又找不到他。
第二年苏晴雅有了身孕,正好二人在扬州游玩,风书晗便陪她在扬州待产,头一胎还是差点要了苏晴雅的命,自此苏晴雅的身子骨便不太好,女儿倒是白白胖胖养得好好的。
风默扯了扯嘴角,怪我咯,但嘴上还是恭敬地回答:“因为老爷您太久未归,夫人担忧,特意去祠堂求卦象。”
风氏一族一直以经商为主,这一代人皆盘根扎在江浙一带。
风家一直是游历四方的家族,没什么祖宅之说,每一代族长住的都是族长自己的宅子,唯有风氏祠堂在风定峰,当族人行将就木时才会回来,或者族内发生大事需要召集各地的分家家主,又或者是来向祠堂求卦象的。
一想到祠堂的那帮人,风书晗就牙疼。
“你去给夫人送封信,明早就去把夫人接回来,我回来的事能瞒多久瞒多久,江南那几个商会上次的提议都给我拖后。”说到一半就让沈禾秋研磨,风书晗提笔开始写信,边写边问道:“舒公子在何处?”
风默在脑子里想着这次搪塞江南商会的理由是什么才好,听到问话立刻幸灾乐祸地回道:“舒公子也在祠堂。”
风书晗握笔的手抖了抖,牙更疼了。
风氏一族极度爱护子嗣,偏偏每一代生育的子女都不多,有的家庭一生都未能孕出后代,有的甚至一生都未娶妻,再加上风氏一族痴心的性子,几乎没有几个风氏的人会娶第二个夫人或者侍妾。
因此在苏晴雅嫁过来的第二年就怀上一胎,可乐坏了里里外外的族人,奈何风书晗当时正开拓商路,孩子一岁的时候还是将人送了回来,自己带着心腹和大舅子继续游历的计划。
因为“弃幼女不顾”这一点,祠堂里的人没少给过他冷眼,这次要是让他们看到“孤儿寡母”两人在清冷的祠堂里跪求卦象,风书晗冷汗直下,饱含希冀的眼神看向风默。
风默就等这一刻,摊开手心将东西递上,道:“老爷,您回来的前一盏茶,舒公子飞鸽传书直言您今晚到家,让您明儿个悄悄地去祠堂一趟。”
风书晗觉得从小陪伴自己长大的管家变坏了,即使风默是个天生忠厚脸,他也能从风默眼角的皱纹看出,此刻的风默肯定在内心狂笑不止,看起来十分期待自己明天去祠堂受罚。对于风书晗忧伤的小眼神,风默一脸忠厚老实地表示拒绝接收。
风书晗低头一看,写到一半的信全给墨染糊了,立刻烧了这张,又换了一张重写,交给风默,等纸张烧尽,轻轻地收拾墨宝后速速熄了烛火,带着新上任的小侍从沈禾秋偷偷摸摸地回偏屋休息。
要不是看管家叫这人老爷,沈禾秋真的会以为他俩是来做贼的。
“风公子,啊不,老爷,祠堂很可怕吗?”风书晗和沈禾秋挤在一张床上,反正之前在外风餐露宿的日子,他俩也是这样挤一块的,现在家主要求同床共枕,沈禾秋不敢多言。
“你不懂,祠堂里住的都是得罪不起的。”风氏祠堂里住着族里唯一能依据族规责罚族长的存在。“还有啊,在家里叫老爷,在外面就叫我公子,我才比你大五岁,没那么老。”
“可是老爷是族长啊,为什么会怕祠堂呢?”
还好床够大,风书晗翻身勾住小书童的肩,“我没有怕,只是不喜欢祠堂,懂?”
那您为什么一听祠堂就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呢?机智的沈禾秋忍住在嘴边的话,“哦,那老爷,我明天要和您一起去吗?”
“不用,你明天和管事学学风家的规矩,等我回来可是要好好考察的。”
“老爷,那我需要随您姓么?”沈禾秋以前住的地方,凡是沈家的仆从,都需要姓沈。
谁敢改你的姓!想长命百岁的风书晗咬牙切齿地说:“不必,你是活契,以后要是想谋其他出路,直接和我说。”
得知自己不用姓风的沈禾秋特别开心,“老爷,您真好,您和爷爷一样,都对我很好。”
“唉。”知道沈爷爷很好的风书晗不免惋惜,像哄小孩那样,拍了拍沈禾秋的胸前,“睡吧。”
一夜无梦。
沈禾秋醒来的时候,风书晗已经不见踪影了,管家也不在,说是接夫人去了。只有昨天给他们开门的家丁来找他。
“我叫风乙,你洗漱完我带你去管事那里入册,再带你熟悉这里。”
“不会还有叫风甲的吧?”
“还挺聪明的嘛,风甲是守正门的,我和风丙各守东西两道侧门。”
看来后面还有戊己庚辛壬癸啊。
风乙摸了摸沈禾秋的小脑袋,说道:“没有风壬和风癸,老爷觉得不好听。”
“哦,明白。”
风家大宅是个三进的宅子,因为“仕农工商”商在末尾,地位低下,所以哪怕再有钱,风书晗还是很低调。
风宅里面住的家丁分为两部分,风氏一族的家仆和内室贴身的奴仆。而买来的杂活仆从和侍从则是住在另一个小宅子里,就和风家大宅的东侧小门,门贴门,中间隔着一条三尺宽的小巷子。
沈禾秋住在内院,就在管家风默的旁屋里,对面是内院厨房和杂间,右拐是主屋和书房,左拐是库房,客房在前院。
后院还有小片的竹林和一间竹屋与耳房,是专门给舒公子建的,至于舒公子是谁,等沈禾秋从上到下把人记牢了再说吧。
沈禾秋这几天都在忙着熟悉规章和锻炼身体,凡风宅家丁,每天都要晨起锻炼,半个月比试一场,赢的那个可以获得半日的休息,也可以留着以后用。
留在风宅内的家丁都很特别,他们既能说主人八卦,又特别袒护主人,哦,除了家主。
风默说沈禾秋是在路上捡到的,顺手带回来的无父无母的流民,所以每个风氏家丁都很乐意给沈禾秋讲讲,他们不靠谱的老爷和善良美丽大方的夫人,以及小巧可爱的小姐。
“老爷相貌堂堂,貌比潘安,就是有点不靠谱。还好老爷娶了夫人,不然我们要两天喝一壶西北风。”守大门的风甲说道。沈禾秋摸摸自己的脸,他只能算是个没长开的孩子。
“老爷可是族里长得最俊的,不论是身高还是身材,就是特别不靠谱。还好我们的小姐从小机灵聪慧,继承了夫人的优点。”整理花园的风丁说道。沈禾秋想想自己的身高,不想说话。
“老爷身手贼俊了,就跟个江湖大侠一样样儿,就是不爱行侠仗义,就爱坑别人,还好我们的小姐没有继承这点儿。”一口卷舌音的风戊说道。
沈禾秋表示很理解,风书晗的身手确实很好,比如在河里用匕首扎鱼的准头,踏上树枝掏鸟蛋的轻盈,还有把野猪肉切得整齐一致的刀工。不过,不是说小姐只有三岁吗?到底你们是怎么看出小姐没有继承老爷的毛病的呢?
三天后风默驾着马车回来了,因为担心夫人的身体,从风定峰的祠堂到风宅的路程,慢悠悠地走了三天。
沈禾秋恭恭敬敬站在正门两旁等着主母进门,这位主母如今不过十七芳华,比所谓京都十大美人好看了十几倍,一想到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表姐堂姐们如今的下场,沈禾秋再度感叹自己的好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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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一大一小的身影拖着疲惫的身子,路过点灯的客栈并不停留,而是穿过中间的大道直通到底,那里才是目的地。
两人停在一家大门面的宅子的侧门前,家丁听到节奏独特的拍门声,掌着灯拉开门缝看情况,这个衣衫褴褛还散发着一股怪味的人,可不眼熟着么!
来人咧嘴一笑,像是刚想起来自己脸上的妆容未除近,从壶里倒了些水,擦了擦脸,露出原貌,剑眉星目,好生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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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按住激动的家丁,这般偷偷摸摸回来,肯定是不想让人知道,家丁会意,悄悄迎进两人,整个宅子都静悄悄的,仿若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这两人,一个是风氏的族长,风府的家主风书晗,另一个是风书晗从北方军营里偷偷带出来的小男孩,沈禾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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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书晗看着沈禾秋发呆的小傻瓜模样,调笑道:“想什么呢禾秋,口水都流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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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书晗想起自己没抱过几次的女儿,该有三岁了,多日不见妻小,念想着紧,“哦?我不是让她少去祠堂么,她身子差,你们也不拦着?”
五年前,风书晗娶了苏晴雅,二人算是私奔。苏家上下瞒着苏小姐已出嫁的事实,说是入了庵里静修养病,就当没有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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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未出阁的姑娘都在念想着,这个有钱能四处游山玩水的修云公子,是如何英俊的模样。风书晗长得也不负她们的期望——只要她们不知道天下第一奸商风书晗,就是她们心心念念的修云公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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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弃幼女不顾”这一点,祠堂里的人没少给过他冷眼,这次要是让他们看到“孤儿寡母”两人在清冷的祠堂里跪求卦象,风书晗冷汗直下,饱含希冀的眼神看向风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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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看管家叫这人老爷,沈禾秋真的会以为他俩是来做贼的。
“风公子,啊不,老爷,祠堂很可怕吗?”风书晗和沈禾秋挤在一张床上,反正之前在外风餐露宿的日子,他俩也是这样挤一块的,现在家主要求同床共枕,沈禾秋不敢多言。
“你不懂,祠堂里住的都是得罪不起的。”风氏祠堂里住着族里唯一能依据族规责罚族长的存在。“还有啊,在家里叫老爷,在外面就叫我公子,我才比你大五岁,没那么老。”
“可是老爷是族长啊,为什么会怕祠堂呢?”
还好床够大,风书晗翻身勾住小书童的肩,“我没有怕,只是不喜欢祠堂,懂?”
那您为什么一听祠堂就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呢?机智的沈禾秋忍住在嘴边的话,“哦,那老爷,我明天要和您一起去吗?”
“不用,你明天和管事学学风家的规矩,等我回来可是要好好考察的。”
“老爷,那我需要随您姓么?”沈禾秋以前住的地方,凡是沈家的仆从,都需要姓沈。
谁敢改你的姓!想长命百岁的风书晗咬牙切齿地说:“不必,你是活契,以后要是想谋其他出路,直接和我说。”
得知自己不用姓风的沈禾秋特别开心,“老爷,您真好,您和爷爷一样,都对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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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禾秋醒来的时候,风书晗已经不见踪影了,管家也不在,说是接夫人去了。只有昨天给他们开门的家丁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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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还有叫风甲的吧?”
“还挺聪明的嘛,风甲是守正门的,我和风丙各守东西两道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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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乙摸了摸沈禾秋的小脑袋,说道:“没有风壬和风癸,老爷觉得不好听。”
“哦,明白。”
风家大宅是个三进的宅子,因为“仕农工商”商在末尾,地位低下,所以哪怕再有钱,风书晗还是很低调。
风宅里面住的家丁分为两部分,风氏一族的家仆和内室贴身的奴仆。而买来的杂活仆从和侍从则是住在另一个小宅子里,就和风家大宅的东侧小门,门贴门,中间隔着一条三尺宽的小巷子。
沈禾秋住在内院,就在管家风默的旁屋里,对面是内院厨房和杂间,右拐是主屋和书房,左拐是库房,客房在前院。
后院还有小片的竹林和一间竹屋与耳房,是专门给舒公子建的,至于舒公子是谁,等沈禾秋从上到下把人记牢了再说吧。
沈禾秋这几天都在忙着熟悉规章和锻炼身体,凡风宅家丁,每天都要晨起锻炼,半个月比试一场,赢的那个可以获得半日的休息,也可以留着以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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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默说沈禾秋是在路上捡到的,顺手带回来的无父无母的流民,所以每个风氏家丁都很乐意给沈禾秋讲讲,他们不靠谱的老爷和善良美丽大方的夫人,以及小巧可爱的小姐。
“老爷相貌堂堂,貌比潘安,就是有点不靠谱。还好老爷娶了夫人,不然我们要两天喝一壶西北风。”守大门的风甲说道。沈禾秋摸摸自己的脸,他只能算是个没长开的孩子。
“老爷可是族里长得最俊的,不论是身高还是身材,就是特别不靠谱。还好我们的小姐从小机灵聪慧,继承了夫人的优点。”整理花园的风丁说道。沈禾秋想想自己的身高,不想说话。
“老爷身手贼俊了,就跟个江湖大侠一样样儿,就是不爱行侠仗义,就爱坑别人,还好我们的小姐没有继承这点儿。”一口卷舌音的风戊说道。
沈禾秋表示很理解,风书晗的身手确实很好,比如在河里用匕首扎鱼的准头,踏上树枝掏鸟蛋的轻盈,还有把野猪肉切得整齐一致的刀工。不过,不是说小姐只有三岁吗?到底你们是怎么看出小姐没有继承老爷的毛病的呢?
三天后风默驾着马车回来了,因为担心夫人的身体,从风定峰的祠堂到风宅的路程,慢悠悠地走了三天。
沈禾秋恭恭敬敬站在正门两旁等着主母进门,这位主母如今不过十七芳华,比所谓京都十大美人好看了十几倍,一想到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表姐堂姐们如今的下场,沈禾秋再度感叹自己的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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