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抛下的玫瑰,放下的爱情
耳边突然传來两声口哨,许向阳來劲地啧啧感叹:“哎哟喂,前几天还说不能在一起,怎么抱得这么紧了?哥你可算是守得云开见”
许向阳霎时如活见鬼一般,往后闪了一步,因为此时两张惨白的面孔同时朝他看过來。许向阳这才发现易思思嘴边殷红的血渍,和许向轩脸颊红肿的掌印。
“你们?”
易思思苦苦撑起自己的身体,许向轩想要扶一把,却被她凶狠地甩开。
许向轩颓然跌坐在门边,易思思已深一脚浅一脚地离他愈來愈远。
“到底发生什么了?”
许向阳侧头询问与他擦身而过的易思思,易思思眉也不皱地置之不理。
“哥到底怎么了?”
许向阳急了,高声质问许向轩。可许向轩的目光随着易思思蹒跚的步伐远去,捂了捂自己的心口,失去话语能力。
刚送走学妹的田源恰好路过这里,易思思失魂落魄的惨淡身影吓了他一跳,急忙上前扶住她。
易思思双腿一软,被田源夹住胳肢窝提起來。
“思思,你吐血了?发生什么事了?”
“我好累,我要回家。”易思思什么也不想说。
田源朝不远处惊愕莫名的许向阳点了点头,扶着易思思又走了两步。
“思思,你不舒服。我背你回去吧。”
易思思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仍由田源摆布,爬到田源敦实的背上。
易思思安静地蜷缩着,突然轻声问道:
“小源子,为什么好男人都有对象了?”
田源一愣,仿佛意识到易思思正在夸自己,有些羞赧红了脸,喃喃地说:“其实恒叔人也挺不错”
易思思终究摇了摇头:“我沒办法喜欢上他。你放心,我也不可能喜欢上你。”
田源明白易思思为何做出这番感慨。他们三人朝夕相处太过熟悉,琐碎的生活将爱意埋沒,只剩友情,更似亲情。
“你喜欢上他了?”田源好奇心起,小心翼翼地询问。
易思思呼吸渐渐平缓,仿佛在他的背后睡着了,田源其实并不急于知道这个问題的答案,这些日子的点点滴滴,他都看在眼里。谁料,良久,易思思羸弱的声音乍然响起:
“爱过”
背着那个瘦小身影的田源走远,易思思“爱过”的许向轩一拳锤在坚实的水泥地上,留下满地鲜红。
许向阳被他的情绪感染,用力按住他的肩膀,声音苦涩地叫了声:“哥”
许向轩将手背的血迹往衬衣上蹭了蹭,试图让自己的血和易思思的血融合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证明自己与她还有那么一点特殊的联系。
回到家中,易思思将自己捂在被子里,终于肆无忌惮地哭了出來。
从前,易思思看《三国演义》时,每每嘲笑周瑜,居然会被诸葛亮气得吐血身亡,这情节真是狗血到极点。易思思甚至充满恶趣味地猜测,周瑜一定是一型血,呕着呕着就吐出了血。万万沒有想到,自己也有一型血的一天。
易思思一开始不理解,为何自己会如此生气,为何偏偏对他如此生气?直到田源那句毫无过渡的问话。
“你喜欢上他了?”
易思思也反反复复垂问自己,因为她一直以为自己沒有那么喜欢他。他性格别扭,说话难听,除了长得好看,身材好,又有些在意她,他身上压根沒有半点优点。
可易思思偏偏能在人群里一眼看到他的身影;偏偏在开车时遇上大众就会不由自主的细看车牌号;偏偏在分明走远时,还竖起耳朵听他在中餐铺点餐,只需一次便记住了他的挑剔。
这样的场景是何等恍然如梦,只有记忆里的薛浩然,才能让她如此在意,如此死心塌地。
她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明白了自己为何会气到吐血。她爱上他了,所以对他有所期待。即使在冷漠相对的日子里,她也每天渴盼着他的出现,渴盼着他來告诉她:“在一起,抛开所有顾虑。”
“爱过”
千言万语,只能幻化成这沉甸甸的两个字,说出來后长出一口气,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如在云端。她再也沒有任何负累。
易思思起身进入洗手间,看着镜子里苍白的容颜,突然笑了。她蓦然意识到,一个女人要活的精彩,何需男人点缀?她是女博士,但绝不是恨嫁的剩女。年龄的增长掩不住她的光华,岁月的洗礼,时间的沉淀,反而增添了眉眼间的娴雅与韵味。
易思思梳理了杂乱的发丝,用清水洗净脸上狼狈的痕迹,咧开一个纯粹的笑容,轻声对镜子里的姣好面孔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接下來來的日子里,易思思斗志盎然地解决了论文问題,学习工作也愈來愈顺利。
许向阳通过学生会竞选,当上了主席。这件事情也不算出人意料,他的人缘很好,在各个圈子里都混的很开。许向阳邀易思思担任华人歌唱比赛的评委,语气有些唯唯诺诺,仿佛害怕易思思因为许向轩迁怒自己。
易思思浑不在意,揶揄道:“主席发话,我等屁民何敢不从。”
由选手升级为评委,易思思还是感慨了几声岁月如梭。早料到会与许向轩冤家路窄,重逢的那一刻见他眼眶深陷,脸上半点血色都无,易思思还是感觉心揪得不是滋味,她避开了他的目光,转身留给他一个高傲的背影。
按照惯例,作为评委的易思思上台演唱了一首歌曲。易思思往台下看时,许向轩和许向阳二人正你推我搡,一捧玫瑰被两人折腾得失了颜色。最终,还是许向阳上台把玫瑰花送到了易思思手里,拥抱时在她耳边悄声说:“我哥送你的,他还是老样子,怕你不接受。”
易思思笑了笑,转眼间便把那束玫瑰抛向了观众席,观众席内一片欢呼混乱,最后也不知被谁抢到了。整个大厅沸腾喧嚣,谁也沒有注意到台下一个高大的身影瑟瑟发抖,面容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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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向阳霎时如活见鬼一般,往后闪了一步,因为此时两张惨白的面孔同时朝他看过來。许向阳这才发现易思思嘴边殷红的血渍,和许向轩脸颊红肿的掌印。
“你们?”
易思思苦苦撑起自己的身体,许向轩想要扶一把,却被她凶狠地甩开。
许向轩颓然跌坐在门边,易思思已深一脚浅一脚地离他愈來愈远。
“到底发生什么了?”
许向阳侧头询问与他擦身而过的易思思,易思思眉也不皱地置之不理。
“哥到底怎么了?”
许向阳急了,高声质问许向轩。可许向轩的目光随着易思思蹒跚的步伐远去,捂了捂自己的心口,失去话语能力。
刚送走学妹的田源恰好路过这里,易思思失魂落魄的惨淡身影吓了他一跳,急忙上前扶住她。
易思思双腿一软,被田源夹住胳肢窝提起來。
“思思,你吐血了?发生什么事了?”
“我好累,我要回家。”易思思什么也不想说。
田源朝不远处惊愕莫名的许向阳点了点头,扶着易思思又走了两步。
“思思,你不舒服。我背你回去吧。”
易思思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仍由田源摆布,爬到田源敦实的背上。
易思思安静地蜷缩着,突然轻声问道:
“小源子,为什么好男人都有对象了?”
田源一愣,仿佛意识到易思思正在夸自己,有些羞赧红了脸,喃喃地说:“其实恒叔人也挺不错”
易思思终究摇了摇头:“我沒办法喜欢上他。你放心,我也不可能喜欢上你。”
田源明白易思思为何做出这番感慨。他们三人朝夕相处太过熟悉,琐碎的生活将爱意埋沒,只剩友情,更似亲情。
“你喜欢上他了?”田源好奇心起,小心翼翼地询问。
易思思呼吸渐渐平缓,仿佛在他的背后睡着了,田源其实并不急于知道这个问題的答案,这些日子的点点滴滴,他都看在眼里。谁料,良久,易思思羸弱的声音乍然响起:
“爱过”
背着那个瘦小身影的田源走远,易思思“爱过”的许向轩一拳锤在坚实的水泥地上,留下满地鲜红。
许向阳被他的情绪感染,用力按住他的肩膀,声音苦涩地叫了声:“哥”
许向轩将手背的血迹往衬衣上蹭了蹭,试图让自己的血和易思思的血融合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证明自己与她还有那么一点特殊的联系。
回到家中,易思思将自己捂在被子里,终于肆无忌惮地哭了出來。
从前,易思思看《三国演义》时,每每嘲笑周瑜,居然会被诸葛亮气得吐血身亡,这情节真是狗血到极点。易思思甚至充满恶趣味地猜测,周瑜一定是一型血,呕着呕着就吐出了血。万万沒有想到,自己也有一型血的一天。
易思思一开始不理解,为何自己会如此生气,为何偏偏对他如此生气?直到田源那句毫无过渡的问话。
“你喜欢上他了?”
易思思也反反复复垂问自己,因为她一直以为自己沒有那么喜欢他。他性格别扭,说话难听,除了长得好看,身材好,又有些在意她,他身上压根沒有半点优点。
可易思思偏偏能在人群里一眼看到他的身影;偏偏在开车时遇上大众就会不由自主的细看车牌号;偏偏在分明走远时,还竖起耳朵听他在中餐铺点餐,只需一次便记住了他的挑剔。
这样的场景是何等恍然如梦,只有记忆里的薛浩然,才能让她如此在意,如此死心塌地。
她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明白了自己为何会气到吐血。她爱上他了,所以对他有所期待。即使在冷漠相对的日子里,她也每天渴盼着他的出现,渴盼着他來告诉她:“在一起,抛开所有顾虑。”
“爱过”
千言万语,只能幻化成这沉甸甸的两个字,说出來后长出一口气,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如在云端。她再也沒有任何负累。
易思思起身进入洗手间,看着镜子里苍白的容颜,突然笑了。她蓦然意识到,一个女人要活的精彩,何需男人点缀?她是女博士,但绝不是恨嫁的剩女。年龄的增长掩不住她的光华,岁月的洗礼,时间的沉淀,反而增添了眉眼间的娴雅与韵味。
易思思梳理了杂乱的发丝,用清水洗净脸上狼狈的痕迹,咧开一个纯粹的笑容,轻声对镜子里的姣好面孔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接下來來的日子里,易思思斗志盎然地解决了论文问題,学习工作也愈來愈顺利。
许向阳通过学生会竞选,当上了主席。这件事情也不算出人意料,他的人缘很好,在各个圈子里都混的很开。许向阳邀易思思担任华人歌唱比赛的评委,语气有些唯唯诺诺,仿佛害怕易思思因为许向轩迁怒自己。
易思思浑不在意,揶揄道:“主席发话,我等屁民何敢不从。”
由选手升级为评委,易思思还是感慨了几声岁月如梭。早料到会与许向轩冤家路窄,重逢的那一刻见他眼眶深陷,脸上半点血色都无,易思思还是感觉心揪得不是滋味,她避开了他的目光,转身留给他一个高傲的背影。
按照惯例,作为评委的易思思上台演唱了一首歌曲。易思思往台下看时,许向轩和许向阳二人正你推我搡,一捧玫瑰被两人折腾得失了颜色。最终,还是许向阳上台把玫瑰花送到了易思思手里,拥抱时在她耳边悄声说:“我哥送你的,他还是老样子,怕你不接受。”
易思思笑了笑,转眼间便把那束玫瑰抛向了观众席,观众席内一片欢呼混乱,最后也不知被谁抢到了。整个大厅沸腾喧嚣,谁也沒有注意到台下一个高大的身影瑟瑟发抖,面容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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