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寻找狐仙古墓
“林旭,快点啊!天快黑了,我们马上出发了!”死党阮蛋激动的催促着。
“来了来了,真是见鬼了,上课不见你积极,现在找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古墓你倒积极的很!”林旭不满的嘟囔着,但是腿上依然是加快了步伐。
这里是九仑山,属于南昌市偏远的地界,他们参加了一次探险活动,目的是为了寻找一个古墓!
这九仑山,在当地也叫做九狐山,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只九尾小狐妖在这里修炼数千年,修成正果,窥入仙门。
但是小狐妖眷念人间一位书生,渴望寻找属于人间最真挚的爱情,于是留下一根仙草,化成自己的样子,等着书生金榜题名来寻她。
可是直到许多年后,位列仙班的小狐妖依然没有等到书生,久而久之,这件事情成为一个心结,留在小狐妖心中无法抹去。
终于,小狐妖坠入魔道,因为那个书生对他的欺骗,让她带着仇恨开始复仇,四处杀人,直到被一位年轻的道士所禁锢。
据说这个道士乃是天上的神仙韩湘子转世,道士为了感化小狐妖,本来即将功德圆满,可是道士放弃了这个机会,他觉得小狐妖心地不坏,便决定感化她。
可是直到道士阳寿将逝,也未能将其感化,于是寻到八块九霄仙牌,布封灵大阵,将自己和小狐妖封出六道之外,永世不得轮回。
当地人每个人都相信这件事情真实存在,但是在这个科学推翻迷信的年代,所有人几乎都当其是神话故事,而那个封灵大阵,则被称为神墓。
“阮蛋,这么好的天气不到网吧上通宵多浪费,半夜三更找那个神墓,你也是没谁了。”林旭不满的说道。
像自己这样的宅男,实在是对于这种户外活动毫无兴趣,还不如去网吧上通宵呢。
阮蛋笑着说道:“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谁想半夜三更的找墓地啊,这还不是因为萌萌想参加吗?”
“靠,那萌萌呢!你大爷的。”林旭直接给他一脚。
这才是最气人的地方,那个萌萌是阮蛋喜欢的一个女生,萌萌是她的小名,本人也是长得特别萌,所以别人都叫她萌萌。
阮蛋听说萌萌想参加这个寻墓活动,死也要拉着林旭一起来,结果别人根本就没有来,而且没有来的原因,是因为最后两个名额提前被阮蛋抢去了!
要不是阮蛋愿意把他游戏上面的极品装备送给自己作为补偿,他才不会来。
“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意外总会发生的嘛,游戏装备我照样给你还不行吗?”阮蛋笑着耸耸肩。
“喂,大帅哥,你们在嘀咕什么呢?天要黑了,掉队可是很容易迷路的哦。”一个好听的女孩子声音传了过来,这是他们在这个活动里认识的女孩,叫美夏,是个学护士的。
阮蛋连忙挺直腰杆扶了扶方框眼镜,颇为绅士的说道:“正所谓欲速则不达,我们马上过来。”
“啧啧,看看你,跟没见过女人似的,装的还人模狗样的,帅哥是叫我,又不是叫你,瞎起劲什么。”林旭不爽的摇了摇头,每次看到阮蛋在女孩子面前装模作样,林旭都很想把他暴打一顿,怎么就不会学学自己,每天就一个叼样,也不装酷,也不装叉。
天色黑的很快,天上的星星已经等不及的挂满了天空,山林间很黑,能看到的亮光,就是他们这一队人的手电筒。
但是有一点不一样,队伍最后面闪动着五彩的光芒,这五彩光华,就像是故意不与那些白色和黄色的光源为伍,独自盛开,本以为是什么神幻的事情要发生,却被林旭打破了这个画面。
啪!
林旭忍不住将阮蛋手中的开关按掉,眼角有些抖动的道:“我说大哥,别人都是用手电筒照明,你再看看你,尼玛,七彩霓虹灯。”
阮蛋斯斯文文的脸上顿时有些不满,道:“正所谓投其所好,要想得到女人的心,就要不断给她惊喜,你懂什么,这个霓虹灯网上卖的可好了,好评多,并且好多女孩子喜欢,我可是专门为萌萌准备的。”
“我”林旭真的很想爆粗口,我们是在探墓啊大哥,探墓你懂吗?你以为是开派对啊,居然带的是七彩霓虹灯。
“哇,阮大哥的手电筒好个性哦,这个七彩霓虹灯好漂亮啊,我好喜欢,探墓用这个灯最适合了。”美夏一脸惊喜的看着这个灯,笑着说着。
林旭差点吓得差点石化,这哪路个性了啊,这哪里漂亮了啊,这山野老林,阴风阵阵,要不是他们人多,鬼都不敢在这里走啊,现在的女孩品味这么奇怪的吗?
“林旭,你走那么快干嘛?”身后传来了阮蛋的声音。
你居然还敢叫我,赶紧躲在人群里,我为什么走那么快,我嫌丢人啊。
唉,林旭叹了一口气,就当这一次出来散散心好了,不过在这种地方散心,也是够怪的。
“哥们,看你懒懒散散的,似乎对这神墓一点兴趣都没有啊?”一旁的一个男生大约跟他一般大,和善的问道。
林旭一愣,便是笑着说道:“神墓那么多次都没有被人找到,难道会被我们找到啊。”
“呵呵。”那人笑了笑,说道:“这次可不一样,这次可是连摸金校尉都来了,摸金校尉你知道吧,这次组织活动的人是寻墓工会:沉香,组织的,他们手上还有一份十分详细的地图,将这里很有可能出现神墓的地方都标注出来。”
“哦?这么说来,这次找到墓的机会很大了,你对这个墓这么感兴趣?”林旭顿时好奇了起来。
那人一直保持着微笑,想来性格也是比较亲和的人,对着林旭说道:“当然,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传说了,而且最重要的是虽然很多人不相信这个神墓的存在,但是沉香工会里,一直保有神墓的资料,可见他们对这个墓,一直都非常确定它的存在。如果找到那个墓,随便捡点什么东西,也是非常值钱的。”
林旭听完一副了然的神色,看来这里的人,都是为了发财捡便宜啊。
那人似乎读懂了林旭的想法,解释道:“我叫古竹,是京都大学考古系的学生,我对考古十分的感兴趣,经常参加这种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增长自己的见识。”
林旭不好意思的挠头,看来自己误解这个人了,古竹,好奇怪的名字,不过还是礼貌的伸出手:“南昌大学医药系,因为很小的时候有个算命的说我五行缺火,我父母给我取名叫林旭。”
“很高兴认识你,林旭,旭有九日,难怪看你灵根偏寒,却依然不见寒气侵体,看来你不止是名字,身上应该还有一件宝物,帮你压制那阴寒。”古竹依然是那和善的表情。
林旭尴尬的笑了笑,要说宝物,应该就是只有父母给他求来的玉佩了,小时候那个给自己算命的是个和尚,听父亲说,那是山上下来修行的高僧,化缘的时候,直接就说出了我们家中刚刚添丁的事情,并说与我有缘给我算了一挂,最后还送了个玉佩给我,不过非要父亲马上烧香拜菩萨才能给他。
本来父亲就没把那个玉佩当一回事,但是后面玉佩丢了一次,被邻居家小孩捡去卖了,卖了几十块钱,于是父亲将小孩带过去要把玉佩赎回来,但是那当铺老板死活不愿意,还不断加价,把存款和地契都拿出来了,父亲才断定这个玉佩不简单,并牢记那个和尚的话,让林旭玉佩一刻不离的带着。
现在听到古竹的话,再度让林旭想到了这件事情,林旭不自觉的摸了摸玉佩,咦,玉佩竟然散发着断断续续的温热,时而温和,时而烫手,而且林旭下意识的出现一个念头,就是这里有个东西,必须要找到它。
这个念头将林旭吓了一跳,冷不丁的冒出来的念头,以及玉佩的异样,让他想到了父亲的话。
“那个和尚说,你与佛有缘,但是只是浅缘,但是这个玉佩,却跟你缘分匪浅,一定要随身佩戴。”
这是父亲经常告诉他的一句话,林旭想忘记都有点难。
“我倒要看看,这个玉佩到底有什么古怪。”林旭小声嘀咕道。
“林旭,你说什么?”古竹好奇的看着林旭,问道。
“哦,没什么,就是想到了点事情。”林旭连忙打着哈哈,差点忘了附近有人,这个玉佩不论有什么古怪,起码很值钱,要是被这个考古系的人看到,指不定会发生什么。
一队人浩浩荡荡的走着,前面也不知道是谁在领队,走的路弯弯曲曲的,还障碍重重,林旭的裤子都是破了两个窟窿。
“大家都累了,先休息十分钟,我们马上就要到第一个地图标记的地方了。”
大家都是松了一口气,走了快两个小时的路,大家都累了,都是就地找个地方坐下。
阮蛋不急不慢的走过来,还带着刚才的那个女孩,美夏。
“哟,你们两个还挺投缘的嘛,聊了一路啊。”林旭打趣道。
“是啊,我从一见到阮大哥,就觉得特别投缘呢。”美夏笑嘻嘻的说道,随后便是去找她们学校的同伴去了。
美夏一走,林旭就阴险的笑道:“你肯定把你爸是公司老总的事情告诉她了对吧?”
“咦你怎么知道?正所谓知我者,林旭也~”阮蛋推了推眼镜,摇头晃脑的说道。
“哎哟,你就别装了,你就泡妞那点伎俩我还不知道啊,也就这种什么都不懂的傻白甜,傻呵呵的让你泡,估计家里也不怎么富裕。”林旭不屑的说道,自己猜的绝对不离十。
“呵呵”阮蛋讪笑两声,然后贴近林旭小声说道:“那个你有没有带那个?”
“哪个?”
“就是那个啊,套套。”
林旭倒吸一口凉气,忍不住骂到:“你还真是个畜生竟然想在墓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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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真是见鬼了,上课不见你积极,现在找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古墓你倒积极的很!”林旭不满的嘟囔着,但是腿上依然是加快了步伐。
这里是九仑山,属于南昌市偏远的地界,他们参加了一次探险活动,目的是为了寻找一个古墓!
这九仑山,在当地也叫做九狐山,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只九尾小狐妖在这里修炼数千年,修成正果,窥入仙门。
但是小狐妖眷念人间一位书生,渴望寻找属于人间最真挚的爱情,于是留下一根仙草,化成自己的样子,等着书生金榜题名来寻她。
可是直到许多年后,位列仙班的小狐妖依然没有等到书生,久而久之,这件事情成为一个心结,留在小狐妖心中无法抹去。
终于,小狐妖坠入魔道,因为那个书生对他的欺骗,让她带着仇恨开始复仇,四处杀人,直到被一位年轻的道士所禁锢。
据说这个道士乃是天上的神仙韩湘子转世,道士为了感化小狐妖,本来即将功德圆满,可是道士放弃了这个机会,他觉得小狐妖心地不坏,便决定感化她。
可是直到道士阳寿将逝,也未能将其感化,于是寻到八块九霄仙牌,布封灵大阵,将自己和小狐妖封出六道之外,永世不得轮回。
当地人每个人都相信这件事情真实存在,但是在这个科学推翻迷信的年代,所有人几乎都当其是神话故事,而那个封灵大阵,则被称为神墓。
“阮蛋,这么好的天气不到网吧上通宵多浪费,半夜三更找那个神墓,你也是没谁了。”林旭不满的说道。
像自己这样的宅男,实在是对于这种户外活动毫无兴趣,还不如去网吧上通宵呢。
阮蛋笑着说道:“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谁想半夜三更的找墓地啊,这还不是因为萌萌想参加吗?”
“靠,那萌萌呢!你大爷的。”林旭直接给他一脚。
这才是最气人的地方,那个萌萌是阮蛋喜欢的一个女生,萌萌是她的小名,本人也是长得特别萌,所以别人都叫她萌萌。
阮蛋听说萌萌想参加这个寻墓活动,死也要拉着林旭一起来,结果别人根本就没有来,而且没有来的原因,是因为最后两个名额提前被阮蛋抢去了!
要不是阮蛋愿意把他游戏上面的极品装备送给自己作为补偿,他才不会来。
“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意外总会发生的嘛,游戏装备我照样给你还不行吗?”阮蛋笑着耸耸肩。
“喂,大帅哥,你们在嘀咕什么呢?天要黑了,掉队可是很容易迷路的哦。”一个好听的女孩子声音传了过来,这是他们在这个活动里认识的女孩,叫美夏,是个学护士的。
阮蛋连忙挺直腰杆扶了扶方框眼镜,颇为绅士的说道:“正所谓欲速则不达,我们马上过来。”
“啧啧,看看你,跟没见过女人似的,装的还人模狗样的,帅哥是叫我,又不是叫你,瞎起劲什么。”林旭不爽的摇了摇头,每次看到阮蛋在女孩子面前装模作样,林旭都很想把他暴打一顿,怎么就不会学学自己,每天就一个叼样,也不装酷,也不装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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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点不一样,队伍最后面闪动着五彩的光芒,这五彩光华,就像是故意不与那些白色和黄色的光源为伍,独自盛开,本以为是什么神幻的事情要发生,却被林旭打破了这个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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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忍不住将阮蛋手中的开关按掉,眼角有些抖动的道:“我说大哥,别人都是用手电筒照明,你再看看你,尼玛,七彩霓虹灯。”
阮蛋斯斯文文的脸上顿时有些不满,道:“正所谓投其所好,要想得到女人的心,就要不断给她惊喜,你懂什么,这个霓虹灯网上卖的可好了,好评多,并且好多女孩子喜欢,我可是专门为萌萌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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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阮大哥的手电筒好个性哦,这个七彩霓虹灯好漂亮啊,我好喜欢,探墓用这个灯最适合了。”美夏一脸惊喜的看着这个灯,笑着说着。
林旭差点吓得差点石化,这哪路个性了啊,这哪里漂亮了啊,这山野老林,阴风阵阵,要不是他们人多,鬼都不敢在这里走啊,现在的女孩品味这么奇怪的吗?
“林旭,你走那么快干嘛?”身后传来了阮蛋的声音。
你居然还敢叫我,赶紧躲在人群里,我为什么走那么快,我嫌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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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父亲就没把那个玉佩当一回事,但是后面玉佩丢了一次,被邻居家小孩捡去卖了,卖了几十块钱,于是父亲将小孩带过去要把玉佩赎回来,但是那当铺老板死活不愿意,还不断加价,把存款和地契都拿出来了,父亲才断定这个玉佩不简单,并牢记那个和尚的话,让林旭玉佩一刻不离的带着。
现在听到古竹的话,再度让林旭想到了这件事情,林旭不自觉的摸了摸玉佩,咦,玉佩竟然散发着断断续续的温热,时而温和,时而烫手,而且林旭下意识的出现一个念头,就是这里有个东西,必须要找到它。
这个念头将林旭吓了一跳,冷不丁的冒出来的念头,以及玉佩的异样,让他想到了父亲的话。
“那个和尚说,你与佛有缘,但是只是浅缘,但是这个玉佩,却跟你缘分匪浅,一定要随身佩戴。”
这是父亲经常告诉他的一句话,林旭想忘记都有点难。
“我倒要看看,这个玉佩到底有什么古怪。”林旭小声嘀咕道。
“林旭,你说什么?”古竹好奇的看着林旭,问道。
“哦,没什么,就是想到了点事情。”林旭连忙打着哈哈,差点忘了附近有人,这个玉佩不论有什么古怪,起码很值钱,要是被这个考古系的人看到,指不定会发生什么。
一队人浩浩荡荡的走着,前面也不知道是谁在领队,走的路弯弯曲曲的,还障碍重重,林旭的裤子都是破了两个窟窿。
“大家都累了,先休息十分钟,我们马上就要到第一个地图标记的地方了。”
大家都是松了一口气,走了快两个小时的路,大家都累了,都是就地找个地方坐下。
阮蛋不急不慢的走过来,还带着刚才的那个女孩,美夏。
“哟,你们两个还挺投缘的嘛,聊了一路啊。”林旭打趣道。
“是啊,我从一见到阮大哥,就觉得特别投缘呢。”美夏笑嘻嘻的说道,随后便是去找她们学校的同伴去了。
美夏一走,林旭就阴险的笑道:“你肯定把你爸是公司老总的事情告诉她了对吧?”
“咦你怎么知道?正所谓知我者,林旭也~”阮蛋推了推眼镜,摇头晃脑的说道。
“哎哟,你就别装了,你就泡妞那点伎俩我还不知道啊,也就这种什么都不懂的傻白甜,傻呵呵的让你泡,估计家里也不怎么富裕。”林旭不屑的说道,自己猜的绝对不离十。
“呵呵”阮蛋讪笑两声,然后贴近林旭小声说道:“那个你有没有带那个?”
“哪个?”
“就是那个啊,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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