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一章 释怀的温情
到了墓园,按照惯例本是要三叩首敬香烧纸包袱的,但是碍于胡悦宁腿脚不方便,索性省了那些冗杂的礼节。
元母带了老白干和下酒菜,在墓前摆放好。
“王正淮。”胡悦宁轻念着墓主人的名字。
“这就是你外公了,其实你妈妈本名也不叫胡宁,而是叫王嶙。我是在你外婆带着你妈离开王家后,被你外公收养的,所以我的名字被你外公改成了王峋。”元母淡笑着解释,至于胡悦宁的外婆为何要带着一个女儿离开王家,却是没有多解释。
胡悦宁点点头,也没有多问,经历了那些子事后,她算是看开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和秘密,好奇别人的同时,先想一下自己的,是否也愿意将所有的心事都诚布公?别人愿意说自然会说,不愿意说也不必介意。更何况老一辈的恩怨情仇早已随着逝者作古。
元母接下来跟胡悦宁讲述了许多她和姨母王屹年轻时,还有早年和外公生活在一起时的艰辛,从大跃进到上山下乡再到后面的自然灾害,改革开放,她娓娓道来的故事,就像一张张陈旧的老照片,从胡悦宁的眼前跳跃而过。
当听到元母说当年她年轻时是部队里的一枝花时,她脸上得意的笑容和一条条刻着岁月痕迹的皱纹,瞬间让她看起来像个孩子般天真。
后来元母说的累了,表示要独自一人陪外公坐一会儿,等她休息休息再去看看元卿他大伯,于是随从而来的管家就把胡悦宁先给领回到了车前。
胡悦宁见阳光虽好,但墓园到底地处市郊野外,还是有点阴冷,便让管家拿了条披肩,去送给元母披上,然后低头沉思片刻,便朝着柏樱的墓碑走了过去。很巧不是吗,她所有认识的故人都长眠于此。
墓碑上柏樱的照片还是那样青春靓丽,那枚元卿上次留下来的戒指也还在,不过被风雨霜雪侵蚀后留了很重的一层锈迹,看起来脆弱不堪,宛如轻轻一捏,就会破碎成屑。看的胡悦宁心里一阵难过。现在的她不是难过这枚戒指是由元卿留下来的,而是为枚脆弱的锈戒而难过。
因为看着感觉很是荒凉c萧条的感觉,在这阴冷的墓园里更显得冷寂和无助。
唯一让人欣慰的是,柏樱的墓好像常常有人来打扫,旁边放了很多束鲜花,还大都盛开着,非常地新鲜。
胡悦宁不由地感慨,“柏樱,你的死肯定是属于重于泰山的那种,你看,多少人来看你呢!你应该不会觉得寂寞吧?如果不是我现在腿脚不方便,我也会给你烧点钱什么的。啊,真是不好意思,这次来忘记给你带束花了,你喜欢什么花?你叫柏樱,下次我春日里来,给你折枝春日樱,好不好?”她笑笑,犹如见了一位老朋友,“不管怎么说,我都要谢谢你,谢谢你如此放心地把元卿托付给了我!只是你把他托付给了我,我却给他弄出了个神经病,你千万别怪我”
以前她纠结过,在这一场三人感情的角逐中,她会不会成为炮灰的那一个?也曾经告诉过她,感情里最大的赢家永远是最先抽身的那个,因为男人会记住她转身时豁达的笑容,然后凝成心头的一个不可磨灭的痕迹。
就好像曾经风靡一时的《东京爱情故事》,永尾完治即便和里美结婚了,也永远忘记不了街头偶遇的莉香那洒脱的回眸一笑。又如同《大唐双龙传》里,和师妃暄并肩站在城楼上的徐子陵却只凭踝铃就想一味地在茫茫人海里寻觅着婠婠的身影一样,所以如果你忍受不了他心里一直存有另一个女人的位置,那就趁早离手,你爱的男人会一直惦念着你。
可是现在在胡悦宁看来,这些都不重要。相爱的唯一目的是在一起,否则就是耍流氓。如果与相爱的人不能相守一生,纵然豁达地转了身,纵然赢了他一时的痴心缭绕,又能如何?感情又不是电波和能量,哪里能永不消逝?
唉,柏樱的这枚情侣戒指,再过不久就彻底无迹可寻了。
想到这里,胡悦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左手的无名指。空荡荡的感觉让她愣了半晌,这才想起,那枚元卿的骨戒在她流产那天就摘下来了,但元卿没拿走,她一气之下貌似把骨戒随意丢在什么地方了
好吧,柏樱好歹还有个戒指,她现在连戒指都没有完蛋了,现在怎么办!
胡悦宁头疼了,因为前段时间她身体不好,元卿自然也没有闲情逸致去问她戒指的事,万一以后他问起,她老实坦白的话,他必然又要心情低落。他心情低落就罢了,糟心的是他最近特别婆妈,指不定要为了这事磨叽她多久,爱马,不能想,一想头就痛。
胡悦宁暗自下决心,回去一定要去找找看,不行就给她的主任医院去个电话,看看他那么有没有保存她之前做手术时取出的碎骨,不行话就再做一枚骨戒!
刚转身,胡悦宁就瞄到了远处元卿大伯元洪墓碑前的一抹白色。她微怔,然后不由自主地走过去。
纯白色的风车菊,以前元卿带着她来看过一次元大伯,当时他也带了一束风车菊,不过现在墓碑前只有寥寥一朵,看起来有些萧瑟,而花瓣上还有几滴露水,显然这两天内有人来看过他。
不论是元卿带来的一束,还是现在这么的一朵,都是纯白色的风车菊,看来元大伯是真的喜欢这种花呢,默默却又高洁的。
那这一朵是谁送的?不太可能是元卿,且不说元卿最近没有什么时间来墓园,就算他有时间也必然会带一束而不是一朵。这样精致的包装和品位,看起来像出自女人的手笔。难道是不成?毕竟算是元大伯的儿媳妇。可是,不是说不孝什么的,只是按那种大大捏捏的性子,也不像是会在这即不是清明节也不是祭日的寻常日子里跑来送花的人啊!
恰时,遥遥走过来一个墓园的看管阿姨,看管阿姨手里拿着一个白瓷胖壶,看到胡悦宁后顿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后,她发现胡悦宁似乎不像来祭拜的,便走过去将元洪墓前的几个酒杯里的酒倒了,然后再斟满。
见看管阿姨利索地做完,转身要走,胡悦宁的脑子一热,连忙喊住她,“阿姨,冒昧问一句,您是这位元先生的朋友吗?”
看管阿姨摇头,“不是啊。”
“那您这是”
“哦,有位小姐每个月给我一千块,让我每天都给这位先生的斟酒喝,说是这位先生生前很喜欢喝酒,睡前不喝两口都睡不着,怕到了下面没酒喝过得不开心。我也弄不了什么好酒,只弄了些普通的二锅头。”
胡悦宁很震惊,“什么样的小姐,您能给我形容一下吗?”
管理阿姨警惕地皱眉。
胡悦宁也知道她在顾虑什么,于是立马解释:“我是这位先生的侄媳妇,因为出了意外在病床上躺了很久,所以一直没什么机会来看这位大伯父,所以您可能觉得我陌生。”说完塞了张一百块到管理阿姨手中。
管理阿姨想了想,似乎觉得说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便道:“那位小姐长得很高挑,一米七几这样,身材很好,模样没看清过,因为她戴着大墨镜,不过应该很漂亮。”
“那位小姐有说她是我公公的什么人吗?”
“没有。”说完,管理阿姨便走了。
胡悦宁皱眉想了想,突然觉得脑袋不好使了,怎么好像忘了什么东西?
她走回外公王正淮的墓碑前时,元母刚好烧完纸钱,正站在那里看着墓碑一动不动的,看起来非常安详。一阵风刮过,撩起了元母身上的披肩,胡悦宁忙过去给她重新拉好,元母被她这么一动才从愰然中醒来。
“妈,其实我想说的是,外公他其实有三个女儿,屹嶙峋都是他王正淮的女儿!”胡悦宁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突然就这么感性了起来,这句话完全就是不经大脑,脱口而出的。
说完她心里有些不安,因为不管是外公也好,还是眼前的这位婆母,都是她的长辈,她刚刚居然没大没小地直呼人名了!
元母将视线调回到胡悦宁身上,定定地看了看,眼神温和而慈爱,看得胡悦宁越发不好意思,微垂下了脑袋,心里吐着槽,叫你说话不经大脑,都不知道在脑里过一过的,这下好了,要被婆婆说了!却是不想她拐着元母的右手被元母拍了拍手背,“傻孩子,妈这把岁数的人了,什么早就想明白了!”
话虽是这么说,元母却没有告诉胡悦宁,刚刚听了她的那句话,自己的心里顿时豁然开朗。人说“老小”,这人啊一旦老了反而越来越像个小孩子了,有时会无理取闹,有时会和自己闹别扭和较真儿,其实说到底,也只是怕寂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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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母带了老白干和下酒菜,在墓前摆放好。
“王正淮。”胡悦宁轻念着墓主人的名字。
“这就是你外公了,其实你妈妈本名也不叫胡宁,而是叫王嶙。我是在你外婆带着你妈离开王家后,被你外公收养的,所以我的名字被你外公改成了王峋。”元母淡笑着解释,至于胡悦宁的外婆为何要带着一个女儿离开王家,却是没有多解释。
胡悦宁点点头,也没有多问,经历了那些子事后,她算是看开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和秘密,好奇别人的同时,先想一下自己的,是否也愿意将所有的心事都诚布公?别人愿意说自然会说,不愿意说也不必介意。更何况老一辈的恩怨情仇早已随着逝者作古。
元母接下来跟胡悦宁讲述了许多她和姨母王屹年轻时,还有早年和外公生活在一起时的艰辛,从大跃进到上山下乡再到后面的自然灾害,改革开放,她娓娓道来的故事,就像一张张陈旧的老照片,从胡悦宁的眼前跳跃而过。
当听到元母说当年她年轻时是部队里的一枝花时,她脸上得意的笑容和一条条刻着岁月痕迹的皱纹,瞬间让她看起来像个孩子般天真。
后来元母说的累了,表示要独自一人陪外公坐一会儿,等她休息休息再去看看元卿他大伯,于是随从而来的管家就把胡悦宁先给领回到了车前。
胡悦宁见阳光虽好,但墓园到底地处市郊野外,还是有点阴冷,便让管家拿了条披肩,去送给元母披上,然后低头沉思片刻,便朝着柏樱的墓碑走了过去。很巧不是吗,她所有认识的故人都长眠于此。
墓碑上柏樱的照片还是那样青春靓丽,那枚元卿上次留下来的戒指也还在,不过被风雨霜雪侵蚀后留了很重的一层锈迹,看起来脆弱不堪,宛如轻轻一捏,就会破碎成屑。看的胡悦宁心里一阵难过。现在的她不是难过这枚戒指是由元卿留下来的,而是为枚脆弱的锈戒而难过。
因为看着感觉很是荒凉c萧条的感觉,在这阴冷的墓园里更显得冷寂和无助。
唯一让人欣慰的是,柏樱的墓好像常常有人来打扫,旁边放了很多束鲜花,还大都盛开着,非常地新鲜。
胡悦宁不由地感慨,“柏樱,你的死肯定是属于重于泰山的那种,你看,多少人来看你呢!你应该不会觉得寂寞吧?如果不是我现在腿脚不方便,我也会给你烧点钱什么的。啊,真是不好意思,这次来忘记给你带束花了,你喜欢什么花?你叫柏樱,下次我春日里来,给你折枝春日樱,好不好?”她笑笑,犹如见了一位老朋友,“不管怎么说,我都要谢谢你,谢谢你如此放心地把元卿托付给了我!只是你把他托付给了我,我却给他弄出了个神经病,你千万别怪我”
以前她纠结过,在这一场三人感情的角逐中,她会不会成为炮灰的那一个?也曾经告诉过她,感情里最大的赢家永远是最先抽身的那个,因为男人会记住她转身时豁达的笑容,然后凝成心头的一个不可磨灭的痕迹。
就好像曾经风靡一时的《东京爱情故事》,永尾完治即便和里美结婚了,也永远忘记不了街头偶遇的莉香那洒脱的回眸一笑。又如同《大唐双龙传》里,和师妃暄并肩站在城楼上的徐子陵却只凭踝铃就想一味地在茫茫人海里寻觅着婠婠的身影一样,所以如果你忍受不了他心里一直存有另一个女人的位置,那就趁早离手,你爱的男人会一直惦念着你。
可是现在在胡悦宁看来,这些都不重要。相爱的唯一目的是在一起,否则就是耍流氓。如果与相爱的人不能相守一生,纵然豁达地转了身,纵然赢了他一时的痴心缭绕,又能如何?感情又不是电波和能量,哪里能永不消逝?
唉,柏樱的这枚情侣戒指,再过不久就彻底无迹可寻了。
想到这里,胡悦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左手的无名指。空荡荡的感觉让她愣了半晌,这才想起,那枚元卿的骨戒在她流产那天就摘下来了,但元卿没拿走,她一气之下貌似把骨戒随意丢在什么地方了
好吧,柏樱好歹还有个戒指,她现在连戒指都没有完蛋了,现在怎么办!
胡悦宁头疼了,因为前段时间她身体不好,元卿自然也没有闲情逸致去问她戒指的事,万一以后他问起,她老实坦白的话,他必然又要心情低落。他心情低落就罢了,糟心的是他最近特别婆妈,指不定要为了这事磨叽她多久,爱马,不能想,一想头就痛。
胡悦宁暗自下决心,回去一定要去找找看,不行就给她的主任医院去个电话,看看他那么有没有保存她之前做手术时取出的碎骨,不行话就再做一枚骨戒!
刚转身,胡悦宁就瞄到了远处元卿大伯元洪墓碑前的一抹白色。她微怔,然后不由自主地走过去。
纯白色的风车菊,以前元卿带着她来看过一次元大伯,当时他也带了一束风车菊,不过现在墓碑前只有寥寥一朵,看起来有些萧瑟,而花瓣上还有几滴露水,显然这两天内有人来看过他。
不论是元卿带来的一束,还是现在这么的一朵,都是纯白色的风车菊,看来元大伯是真的喜欢这种花呢,默默却又高洁的。
那这一朵是谁送的?不太可能是元卿,且不说元卿最近没有什么时间来墓园,就算他有时间也必然会带一束而不是一朵。这样精致的包装和品位,看起来像出自女人的手笔。难道是不成?毕竟算是元大伯的儿媳妇。可是,不是说不孝什么的,只是按那种大大捏捏的性子,也不像是会在这即不是清明节也不是祭日的寻常日子里跑来送花的人啊!
恰时,遥遥走过来一个墓园的看管阿姨,看管阿姨手里拿着一个白瓷胖壶,看到胡悦宁后顿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后,她发现胡悦宁似乎不像来祭拜的,便走过去将元洪墓前的几个酒杯里的酒倒了,然后再斟满。
见看管阿姨利索地做完,转身要走,胡悦宁的脑子一热,连忙喊住她,“阿姨,冒昧问一句,您是这位元先生的朋友吗?”
看管阿姨摇头,“不是啊。”
“那您这是”
“哦,有位小姐每个月给我一千块,让我每天都给这位先生的斟酒喝,说是这位先生生前很喜欢喝酒,睡前不喝两口都睡不着,怕到了下面没酒喝过得不开心。我也弄不了什么好酒,只弄了些普通的二锅头。”
胡悦宁很震惊,“什么样的小姐,您能给我形容一下吗?”
管理阿姨警惕地皱眉。
胡悦宁也知道她在顾虑什么,于是立马解释:“我是这位先生的侄媳妇,因为出了意外在病床上躺了很久,所以一直没什么机会来看这位大伯父,所以您可能觉得我陌生。”说完塞了张一百块到管理阿姨手中。
管理阿姨想了想,似乎觉得说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便道:“那位小姐长得很高挑,一米七几这样,身材很好,模样没看清过,因为她戴着大墨镜,不过应该很漂亮。”
“那位小姐有说她是我公公的什么人吗?”
“没有。”说完,管理阿姨便走了。
胡悦宁皱眉想了想,突然觉得脑袋不好使了,怎么好像忘了什么东西?
她走回外公王正淮的墓碑前时,元母刚好烧完纸钱,正站在那里看着墓碑一动不动的,看起来非常安详。一阵风刮过,撩起了元母身上的披肩,胡悦宁忙过去给她重新拉好,元母被她这么一动才从愰然中醒来。
“妈,其实我想说的是,外公他其实有三个女儿,屹嶙峋都是他王正淮的女儿!”胡悦宁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突然就这么感性了起来,这句话完全就是不经大脑,脱口而出的。
说完她心里有些不安,因为不管是外公也好,还是眼前的这位婆母,都是她的长辈,她刚刚居然没大没小地直呼人名了!
元母将视线调回到胡悦宁身上,定定地看了看,眼神温和而慈爱,看得胡悦宁越发不好意思,微垂下了脑袋,心里吐着槽,叫你说话不经大脑,都不知道在脑里过一过的,这下好了,要被婆婆说了!却是不想她拐着元母的右手被元母拍了拍手背,“傻孩子,妈这把岁数的人了,什么早就想明白了!”
话虽是这么说,元母却没有告诉胡悦宁,刚刚听了她的那句话,自己的心里顿时豁然开朗。人说“老小”,这人啊一旦老了反而越来越像个小孩子了,有时会无理取闹,有时会和自己闹别扭和较真儿,其实说到底,也只是怕寂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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