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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学生传奇 小学时代

  小学时,我喜欢洪惠明!

  当时我基本上已经可以区分谁是男人谁是女人了。

  虽然当时知道男子的**是凸的,但是依然还是不知道女子的bb原来是凹的。

  洪惠明读小学的时候长得很水灵,是个标准的小美女。她和我不是同一个村子里的人,不过我家离她家不远,她家离小学很近。

  我那个时候思想还是很单纯的,只想和洪惠明一起上课、一起玩耍、一起做作业、放学时一起回家……

  有时候路过洪惠明的家时,我总是会在马路上驻足几分钟,看着她家的大门,期待她此时也正好要去上学,然后我就可以假装和她偶然相遇,嗯,好巧哦,我们终于可以一起去上学了!

  我小时候很笨。当然,现在也很笨。

  我到小学六年级时竟然还学不会开自行车,于是上学时,有时候就用走路,有时候就被同村的小学同班同学骑车载过去……

  记得有一次我和洪惠明、还有同村的小学同学洪永乐、洪小英等人一起去“龙迹亭”玩,当时他们都会骑车,只有我不会,于是他们只能载着我。只是当时去“龙迹亭”的道路非常陡峭,别说骑车载人,就是独自骑车行驶,也很难爬得上去。当时轮流载我的洪永乐洪小英满头大汗,对我真是怨声载道啊,恨不得把我丢下弃之不顾。

  然而,我对他们的抱怨声却是充耳不闻,一心只看着洪惠明。

  当时洪惠明坐在另一个同学的车上。正值寒假,天气有点冷,载我们的同学因为使力蹬车,肯定不觉得冷,但是我们这些舒舒服服坐在车上的人肯定觉得冷。当时我穿得比较少,洪惠明就把自己脖子上的一条白色围巾解下来递给我,而我tmd堂堂一个男子汉真是无耻,竟然就这么收下来围在自己的脖子上。当时我心里有两个想法,第一个是,她莫非也喜欢我?第二个是,这条白色围巾真tmd香!嗯,不错,处女香,正是处女香!

  我们都是农村人,而且还是个小学生,肯定没有使用香水化妆品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我现在知道这种香味肯定是她的天然体香,也就是处女香,因为她当时还是个处女。不知道现在是不是?

  小学时,我很胆小,喜欢洪惠明,暗恋洪惠明,一直不敢向她开口表白……妈的,要是换做现在,我肯定一不做二不休,马上冲过去,牵手、接吻、然后就……哈哈,开玩笑的!

  【附录二】

  时间如流水,二十分钟过去了,洪和章没有看到半只人影晃动,心急如焚,因为他急的想看他的神仙姐姐出场。

  之前多媒体上播放的音乐,洪和章觉得很有古韵,现在却被他说成狗屁。可见激热程度不比火焰山差。

  正当洪和章在焦急等待的时刻,突如其来的一支部队令洪和章出舌乍惊,双眼如同动画片一样装了弹簧似的跳出好几尺。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从大门进来的都是刚才穿着旗袍站在旁边的那几个女生学姐,只不过多抹了些粉底,在脸上装修了几下而已。

  但洪和章为什么会如此夸张呢?

  因为他看到了进来的倒数第二个人,那人正是叶茗芳。

  只不过穿着打扮由刚才的素装改成旗袍,脸黛粉玉。

  在洪和章眼里,别的女孩子抹粉就像妖精,而叶茗芳抹粉则比神仙姐姐还像神仙姐姐。

  她们依次入座席位,前面的茶具在刚才的空闲时段就已经摆好了。

  烧水斟茶焚香,井序有然。

  洪和章从没看过传统优雅的茶艺表演,他平时在家只看过他爸喝茶像喝酒一样的粗野。

  洪和章这时当然只注意叶茗芳的茶艺表演,对其他人视若无睹。

  只见叶茗芳风骨未动,旁边已经香炉瓮顶,香气萦绕。

  要是换作别人,洪和章早就欢呼着:哦,白骨精出场了!

  可这时他的脑海中却是:哦,仙女下凡,神仙姐姐来了!

  不等洪和章兴奋完,叶茗芳的纤纤擢素手早就拿起茶匙,轻拢慢捻地把茶叶拨落到茶壶中,有步骤地倒上烧开的泉水,又淑女般地斟入茶杯,茶杯是一字排齐,茶水也从左至右依次倒入;接着叶茗芳就教人怎样去品茶,只见叶茗芳右手拈起兰花指,端起茶杯,左手中指扶住杯底,拇指扣住杯腕;慢条斯理三口饮茗而尽。

  一饮涤昏寐,情思朗爽满天地;

  再饮清我神,忽如飞雨洒轻尘;

  三饮便得道,何须苦心破烦恼。

  香茗配美女,此景只应天上有。

  洪和章顿悟。

  礼毕,各位茶艺小姐就端着斟好的茶像是抱着自己生的孩子一样珍贵地给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品尝,诚恳程度敬若神明。

  当然,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前面的一些像是小妖小怪的学生也三生有幸地能喝到一杯,其实怎样去品茗,到底好不好喝,他们也不懂,即使很难喝,他们也会这样想,可能好的茶喝起来都是这样的吧!

  这就好比天上的神仙吐下口水被凡人喝到,他也会说是天降仙露,甘甜清纯,美汁美味。

  这可能也是当时坐在中间的洪和章没喝到茶发出的感慨,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这场茶艺表演就这样在洪和章的脑海中若隐若现地回忆着,记忆是那么的模糊。

  其实当时对洪和章来说,这只不过是把它当作美好的偶遇,难以忘怀的邂逅罢了。

  因为他无心读书,想退学,直到后来才思想开放,既来之则安之。

  然而神仙姐姐叶茗芳一直让洪和章铭记于心,他也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配不上她,要是能和她说上一句话,那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一切的一切都在洪和章的脑中轮回,青葱拌拉面似的回荡在记忆深处。

  过了一炷香的时间,邓安冬回来了,一进房门就注意到洪和章像尸体一样,不知道在冥思什么。

  这时他记起刚才洪和章的问题,于是,邓安冬就出其不意地问道:“和章,要不要小芳的qq啊?”

  可能是叶茗芳的身材苗条娇小可爱,平时同学为了方便叫她,都习惯叫小芳。

  邓安冬此话一出,使沉溺于幻境的洪和章如同孙悟空出世,再一次从床上跳起来,说:“要……要……要……”连续三个字的排比,层层递进,语气一个比一个强。

  “等会儿。”说完话,邓安冬回宿舍,从电脑上打开qq,记下来给洪和章。

  “那电话呢?”洪和章伸着手,张着嘴,好像电话号码是手可以拿的,嘴可以接的。

  同时,洪和章的神态也似乎暗示着叫邓安冬把电话号码拿到他的手里,扔到他的嘴里。

  “电话?”邓安冬装傻道。

  “嗯,电话。”

  洪和章急不可耐,于是他开始想招儿,开始奉承:“邓安冬,主席,主席。”

  有点女孩子依偎在男孩子肩上,撒娇的很够味。

  “你别来这一套,我对你有用的时侯,主席主席一直叫;没用的时候,臭猪息,死猪息,天线宝宝的。你再这样我真不给你。”

  洪和章有点吃力不讨好,希望渺茫。

  即使山重水复疑无路,但他还是抱着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思想。

  随即又说:“不会的,不会的,快点,快点给我。”

  邓安冬耐不住软磨硬泡,没有办法,只好拿出看起来很像大哥大的诺基亚n72纯黑手机,找到叶茗芳的电话号码交给洪和章。

  洪和章有点怀疑,眼睛太极般圆转了一圈,暗自思付:“会不会是假的?”

  最后洪和章还是道破:“主席,你不会骗我吧?”

  被洪和章这么一问,邓安冬好像是做了好事却遭天打雷劈一样,非常无辜。

  于是就说:“你不信,那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她。”

  说打就打。

  “喂,小芳吗?我是邓安冬。”鼻音很重,口吻活像一个天线宝宝。

  “哦,邓安冬啊!有什么事吗?”叶茗芳有点意想不到地问。

  “没什么事就不能找你吗?”

  “可以啊!”

  “嗯,你去过武夷山很多次是吧?如果我们去武夷山找你当导游好不好?”

  其实邓安冬是没话找话,打电话给叶茗芳根本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为了要向洪和章证实这个号码是真的而已,因此,无话可说,只好找跟她专业有关的话题来聊了。

  接下来虽然洪和章很专心去听,但还是没听着,不知道叶茗芳回什么?

  洪和章的耳朵大的跟猪一样才隐隐约约听到几个字,不过都是断断续续的,不知所云。

  过了许久,洪和章突然听邓安冬说:“听说……有一个学弟很喜欢你,你知道吗?”

  邓安冬一边说一边看着坐在对面床铺上的洪和章,彼此微笑无言。

  而洪和章被邓安冬这一说顿时面红耳赤,心跳加速;害羞起来可以赶上小女生。

  “真的吗?是谁啊?”叶茗芳惊讶地回道。

  这句话不小心被洪和章刚练起来的顺风耳听到,他好想冲下床,抢起手机,大声呼喊:“是我,是我,是我。”

  可惜,只是想想而已,没那个胆。

  邓安冬好像洪和章肚子里的蛔虫,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所以就替他表达:“他现在就在我身边。”

  “哦。”叶茗芳也只当是开玩笑罢了,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之后他们又聊了几句,手机就在洪和章一脸舍不得的面前挂机了。

  邓安冬说:“怎么样,相信了吧?”

  “嗯,相信了。”洪和章应道。

  这时正在网游cf的张光焓突然站起身来,说道:“哦,你们说叶茗芳啊!和章,上个学期你没跟我们一起出去,当时苏宁正在开展节日活动,叶茗芳在那里唱歌,你不知道那场面可是红旗招展,锣鼓掀天,人山人海;那声音可甜,可美了。要是当时你在啊,不晕倒才怪呢。”

  张光焓摇手摆尾,说的很起劲,洪和章垂涎张嘴,听的更起劲。

  洪和章相信张光焓说的话,因为如果没有亲身经历,哪里来的劲说的这么响。

  当然,可能领导说的话都是这样,语气夸张的有点恐吓,说的话也是屁颠屁颠的响。

  张光焓,邓安冬的属下,纪检部的部长,自律委的得力干将。也是一个精明能干的男人。

  “唉,姑娘,真可惜!你没去。那一天,哇……唱的是……哇……非常好!非常好!那旁边的人啊……都围过来……好!好!”

  正在玩天龙游戏的张肖贵也站起身来,一边满口意淫地说着,一边用右手抚摸着靠在床头的洪和章,夸张程度超过张光焓部长。

  这也正好印证了那句话: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葬旧人。

  因为张肖贵是纪检部的副部长,可谓后来者居上。

  张肖贵,外号“小贵子,贵公公,田伯光”。

  洪和章被叫“姑娘”也是拜张肖贵所赐。

  其实一点也不假,洪和章平时举止神态,行为做事确实很像姑娘,一点也不men。

  其实不应该说姑娘,应该说孩子气。

  洪和章也知道,自己做事很不果断,很不爽快,可他常想:生活本来就很不如意,做人做事何必那么拘谨,那么紧张;他也觉得这种不引起别人注意的性格可以让他更好地发现社会的**,探索人心的丑陋。

  因此他写文章总喜欢追求鲁迅的那种把笔当匕首的快感,因为那样一针见血的刺激可以使他讴歌好几天。所以说洪和章这人有点变态,有点虚伪。

  不过,还有一点,那就是痴。(这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