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一章 千金一壶酒
第八十一章 千金一壶酒
“要走了?”楚云歌冷不丁的问道。
“是的!”萧墨没有丝毫讶异。
“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摆了摆手,一副你爱咋咋,我反正是管不了你的神色,“去吧,金陵这一亩三分地有我给你守着,西边有项疯子c北边有顾痞子,江湖中有帝师凤姑娘,关键是还有你这个只比我差了一线的长安王。你回来的时候,虽不能说出将入相,但是你啥时候想要这个天下了,咱这几人帮你拿回来,估计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么大逆不道的话,也只有这两人能这么轻描淡写的说出来,你啥时候想要天下了,自有人能为你沙场陷阵c扛纛斩敌,亦有人为你帷幄谋断c济世安民,大丈夫生于世,当如此!
萧墨心中莫名触动,眼前的楚云歌有经世济国之才,堪称帝王之佐,这些年他不是没有机会更进一步,成为大庆殿中参赞天下大事的重臣之一,但是他一直在蛰伏c等待,在等待自己坐到那个位置,他怕自己站得太高,到时候就身不由己了,可是自己终是让太多人等了太久,而自己却又在等什么,许多时候自己都不知道。
说起项疯子,自己倒是很久没见过他了,当初他还是江湖中一个游侠,扛着一杆祖传霸王枪,嘴里叼着茅草根,一副天老大我老一二的模样,遇见寻衅滋事的青皮无赖一言不合就动手,霸王枪搅动八方风云,寻常几十个壮汉根本近不得他身。
那年在江陵府萧墨飞剑杀了太守为非作歹c整日带着一群恶奴横行霸道的公子,被项锋撞见,以为萧墨是滥杀无辜的恶人,提着霸王枪就要教训萧墨。
他武功虽然不错,但是哪里是萧墨对手,萧墨一顿胖揍之后心中不服,死皮赖脸的跟着萧墨南下行了三千里,三千里相随,萧墨也知道这个性子桀骜的少年其实本性不坏,胸有大志,几次听他提及“大丈夫当提三尺剑,斩将扛纛立不世之功名”,“行侠江湖救得了百人又有何用,江湖侠士如过江之鲫,有几人能名留青史,不如做个镇守边关的大将军,号令千军万马,纵横天下,守护天下百姓,为君王开疆拓土!”
江湖传言,长安王十七岁那年,一人一剑独闯苗疆,灭了作恶苗疆数十年的万毒门,其实那一战也有项锋一起,但是江湖中只知道一个风华盖代的长安王,项锋是谁,倒没人知道,也不想去知道,两人闯进万毒门总坛,挑翻了大小弟子不下五百人,也就是那时候,张狂到不可一世的项疯子对萧墨佩服到五体投地,最后剑斩六个武功盖世的长老更是让他心悦诚服,意识到自己是多愚蠢。
万毒门之行以后,萧墨将一部皇家典藏的《鬼谷兵法要略》和《破阵霸王枪》枪法默出来给项锋,让他去西北边境投军,从一个马前小卒做起,一枪一枪打出了赫赫功名,几年不见,听说已经做到了三品冠军大将军,手握三万大军,亲自训练出的三千风云骑,曾孤军深入西夏腹地两千里,斩西夏皇族名将李廷赞,三千风云骑全身而退,无一人伤亡,此役让西夏人闻风丧胆,称风云骑为“活阎罗”,闻项疯子之名能止小儿夜啼。
萧墨提起一坛酒,弹指拍开泥封,馥郁的酒香扑面而来,这抠门的楚云歌倒还真有不小气的时候,竟然将窖藏了三十年的“朝露琼汁”都拿来了,心中一暖,将酒坛往前一举,楚云歌也不扭捏,打开另一坛酒。
“叮!”清脆的碰撞声响起,两个少年爽朗一笑,生为男儿,何须那么多矫情,尽在这一坛酒里了。
“如今这江湖庙堂,惦记你这颗脑袋的人可不在少数,要是你褪去了这长安王这层身份,行走于江湖,就真的是一个人了,没有人可以帮你,他们可就愈发肆无忌惮了,到那时就会有无数的苍蝇蜂拥而来!”
还没等楚云歌说完,萧墨已经沉了一张脸,斜睨了他一眼,问道:“那本王是有缝的鸡蛋还是什么?”
楚云歌嘴角一翘,没想到阴差阳错竟然还占了萧墨一次便宜。
萧墨提起酒坛,慵懒闲散靠在听雨亭的柱子上,潇洒雅致,只消看一眼就让人无法挪开眼睛,与这一山一湖c烟雨如画共同勾勒出一幅绝美的景致。
“长安王这三个字于本王而言有与没有干系并不大,倒是京城这边,本王一走,暗流涌动怕是不知要乱成什么样,姐姐那里就靠你多照拂了!”
楚云歌点了点头,朝萧墨投过去一个尽可放心的眼神,仰头灌了一大口酒,顺着嘴角洒满衣襟,慷慨豪迈,又哪里像一个文弱书生了,“吏部尚书郑知秋是章丞相一头的人,开春以后就要退下去了,临走前他跟皇上举荐了我,若是运气不差,应该会坐到这个掌握天下士子命途的位置上,天下士子无数,可不是每个人都如我这般好命,能遇见一个长安王,如果能坐到那个位置上,将会为天下胸怀韬略的读书人开一扇龙门,任凭鱼跃!”
“武夫手里的三尺剑能打天下,而士子手中的三寸笔却能安天下,安天下死的人不见得比打天下来得要少,想要开辟万世太平哪有不流血的,你我能做的不过是要死的人少一些罢了!”萧墨摇了摇头,苦笑道,“这世间哪有什么太平盛世,不过恰好生在江南安宁之地罢了,至于谁坐到大庆殿九龙金椅上本王没兴趣去争,只要能让老百姓吃得饱穿得暖,边关每年少死几个人,谁坐到那个位置还不都一样!”
楚云歌诧异的看着面前这个如谪仙般俊逸潇洒的少年,倒是不惊愕他有这般胸襟气魄,只是有些汗颜,与他相比,自己的那些理想倒显得有些寒碜了。
“格老子的,这话说得像是生离死别一样,又不是不回来了,就当是出去溜达一圈,京城里这些跳梁小丑有我压着呢,翻不起什么浪来!”楚云歌一声笑骂,爽朗一笑,手不露痕迹的一抬,轻轻揩去眼角的湿润。
萧墨摇了摇头,难得一次这么郑重其事,盯着楚云歌,“不要压着他们,本王若是不离开,他们哪敢放肆的兴风作浪,不过是在背地里行些见不得光的勾当,在他们蹦得最高的时候一巴掌将他们拍下来,想必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必要的时候踩我一脚,在今后的几年你会过得舒坦些,施展手脚的时候会少许多束缚!”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痛打落水狗的时候心里可就一点愧疚也没有了!”楚云歌生来直爽性子,不似官场中其他人那般七折八扭的花花肠子,他与萧墨的交情也已经到了无声胜有声的地步,什么虚假的客套话在他俩之间倒显得多余了。
听到“痛打落水狗”这几个字,萧墨不由得眉头轻挑,斜睨了这货一眼,从头到脚无一处不透着乡间地痞无赖的气息,对,仅仅是乡间的,连城里的地痞无赖都算不上,要把他扔大街上,谁能想到他是写出《细论边情政要十篇》榜首状元郎,是皇帝身边朝夕问讯的制侍郎,是前途不可限量的官场新贵,要是多瞧名门小姐两眼,多半会将他当做一个登徒子追赶十几条街。
这时,惊鸿也提着食盒回来,从里面不断端出色香味俱全的珍馐美味,还缭绕着热气,只是看一眼就让人垂涎欲滴,楚云歌咽了口唾沫,偷瞟一眼嘴角噙着笑意的萧墨,毫不客气的坐到桌边,撕下一条鸭腿大快朵颐。
“这一口下去就是几两银子,可心疼死我了!”依着楚云歌节俭到近乎抠门的性子,恨不得将骨头都砸了拿回去煲一锅汤,满桌的美味既是心疼又是不舍,丝毫不顾及文人儒雅的形象,吃得满嘴流油,萧墨却也不上前和他争抢,斜靠在亭柱上,任清风撩起他的长发,眸子眨也不眨地盯着苍茫山上的梧桐。
饮尽最后一口酒,“好酒,这一醉当值千金!”手一扬,酒坛竟然稳稳落在石桌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似笑非笑看着如饕餮一般的楚云歌。
楚云歌也感觉到了一道目光落在他身上,抬起头幽怨地回望萧墨“咋的了?虽说是我还你的钱,但是你也不能这么小气吧?”
“本王几时小气过,只是担心你这几个月没沾过荤腥的肚肠怕是受不了这些好东西!可别得不偿失才好!”
楚云歌一脸狐疑的看着萧墨,不再去搭理他,只顾自己吃着,这只狐狸满肚子的算计,自己才懒得去猜他的心思。
毕竟是文弱书生,喝下一坛朝露琼汁之后已有七分醉意,一边咀嚼一边醉醺醺地说道:“谁说长安王无意江山天下,这五六年来,无论朝堂c边塞c商贾c百姓或是江湖,哪里没有你的人在,他们看似无足轻重c毫不起眼,其实每一个人都站在那一行的命脉,扼住那一行的咽喉,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是天下数以千万计的农夫,‘均田法’一颁布,有谁不对长安王感恩戴德,奉为菩萨罗汉,他们看似处在百家的最底层,但是人数众多,到时振臂一呼,谁人可挡?嘿嘿,你这番一出金陵,怕是半个江湖都要握在手中了!”
萧墨只是含着浅浅淡淡的笑意看着楚云歌,没有说话,一双明媚的眼睛却愈发的深不可测了。
那天楚云歌忘了是怎么回的府上,酒醒之时身上却多了千两黄金的金票,略一愣神回想起了萧墨的那句“一醉值千金”,不禁哑然失笑,终究还是看不透他啊!
“管你想要什么,当初落魄的时候受了你的恩情,蒙你当兄弟看,身无长物却有一腔热血,你若想要天下,便为你出将入相,舍了这条不值钱的命又如何!”楚云歌仰躺在床榻上,恣意潇洒,喃喃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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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走了?”楚云歌冷不丁的问道。
“是的!”萧墨没有丝毫讶异。
“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摆了摆手,一副你爱咋咋,我反正是管不了你的神色,“去吧,金陵这一亩三分地有我给你守着,西边有项疯子c北边有顾痞子,江湖中有帝师凤姑娘,关键是还有你这个只比我差了一线的长安王。你回来的时候,虽不能说出将入相,但是你啥时候想要这个天下了,咱这几人帮你拿回来,估计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么大逆不道的话,也只有这两人能这么轻描淡写的说出来,你啥时候想要天下了,自有人能为你沙场陷阵c扛纛斩敌,亦有人为你帷幄谋断c济世安民,大丈夫生于世,当如此!
萧墨心中莫名触动,眼前的楚云歌有经世济国之才,堪称帝王之佐,这些年他不是没有机会更进一步,成为大庆殿中参赞天下大事的重臣之一,但是他一直在蛰伏c等待,在等待自己坐到那个位置,他怕自己站得太高,到时候就身不由己了,可是自己终是让太多人等了太久,而自己却又在等什么,许多时候自己都不知道。
说起项疯子,自己倒是很久没见过他了,当初他还是江湖中一个游侠,扛着一杆祖传霸王枪,嘴里叼着茅草根,一副天老大我老一二的模样,遇见寻衅滋事的青皮无赖一言不合就动手,霸王枪搅动八方风云,寻常几十个壮汉根本近不得他身。
那年在江陵府萧墨飞剑杀了太守为非作歹c整日带着一群恶奴横行霸道的公子,被项锋撞见,以为萧墨是滥杀无辜的恶人,提着霸王枪就要教训萧墨。
他武功虽然不错,但是哪里是萧墨对手,萧墨一顿胖揍之后心中不服,死皮赖脸的跟着萧墨南下行了三千里,三千里相随,萧墨也知道这个性子桀骜的少年其实本性不坏,胸有大志,几次听他提及“大丈夫当提三尺剑,斩将扛纛立不世之功名”,“行侠江湖救得了百人又有何用,江湖侠士如过江之鲫,有几人能名留青史,不如做个镇守边关的大将军,号令千军万马,纵横天下,守护天下百姓,为君王开疆拓土!”
江湖传言,长安王十七岁那年,一人一剑独闯苗疆,灭了作恶苗疆数十年的万毒门,其实那一战也有项锋一起,但是江湖中只知道一个风华盖代的长安王,项锋是谁,倒没人知道,也不想去知道,两人闯进万毒门总坛,挑翻了大小弟子不下五百人,也就是那时候,张狂到不可一世的项疯子对萧墨佩服到五体投地,最后剑斩六个武功盖世的长老更是让他心悦诚服,意识到自己是多愚蠢。
万毒门之行以后,萧墨将一部皇家典藏的《鬼谷兵法要略》和《破阵霸王枪》枪法默出来给项锋,让他去西北边境投军,从一个马前小卒做起,一枪一枪打出了赫赫功名,几年不见,听说已经做到了三品冠军大将军,手握三万大军,亲自训练出的三千风云骑,曾孤军深入西夏腹地两千里,斩西夏皇族名将李廷赞,三千风云骑全身而退,无一人伤亡,此役让西夏人闻风丧胆,称风云骑为“活阎罗”,闻项疯子之名能止小儿夜啼。
萧墨提起一坛酒,弹指拍开泥封,馥郁的酒香扑面而来,这抠门的楚云歌倒还真有不小气的时候,竟然将窖藏了三十年的“朝露琼汁”都拿来了,心中一暖,将酒坛往前一举,楚云歌也不扭捏,打开另一坛酒。
“叮!”清脆的碰撞声响起,两个少年爽朗一笑,生为男儿,何须那么多矫情,尽在这一坛酒里了。
“如今这江湖庙堂,惦记你这颗脑袋的人可不在少数,要是你褪去了这长安王这层身份,行走于江湖,就真的是一个人了,没有人可以帮你,他们可就愈发肆无忌惮了,到那时就会有无数的苍蝇蜂拥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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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墨提起酒坛,慵懒闲散靠在听雨亭的柱子上,潇洒雅致,只消看一眼就让人无法挪开眼睛,与这一山一湖c烟雨如画共同勾勒出一幅绝美的景致。
“长安王这三个字于本王而言有与没有干系并不大,倒是京城这边,本王一走,暗流涌动怕是不知要乱成什么样,姐姐那里就靠你多照拂了!”
楚云歌点了点头,朝萧墨投过去一个尽可放心的眼神,仰头灌了一大口酒,顺着嘴角洒满衣襟,慷慨豪迈,又哪里像一个文弱书生了,“吏部尚书郑知秋是章丞相一头的人,开春以后就要退下去了,临走前他跟皇上举荐了我,若是运气不差,应该会坐到这个掌握天下士子命途的位置上,天下士子无数,可不是每个人都如我这般好命,能遇见一个长安王,如果能坐到那个位置上,将会为天下胸怀韬略的读书人开一扇龙门,任凭鱼跃!”
“武夫手里的三尺剑能打天下,而士子手中的三寸笔却能安天下,安天下死的人不见得比打天下来得要少,想要开辟万世太平哪有不流血的,你我能做的不过是要死的人少一些罢了!”萧墨摇了摇头,苦笑道,“这世间哪有什么太平盛世,不过恰好生在江南安宁之地罢了,至于谁坐到大庆殿九龙金椅上本王没兴趣去争,只要能让老百姓吃得饱穿得暖,边关每年少死几个人,谁坐到那个位置还不都一样!”
楚云歌诧异的看着面前这个如谪仙般俊逸潇洒的少年,倒是不惊愕他有这般胸襟气魄,只是有些汗颜,与他相比,自己的那些理想倒显得有些寒碜了。
“格老子的,这话说得像是生离死别一样,又不是不回来了,就当是出去溜达一圈,京城里这些跳梁小丑有我压着呢,翻不起什么浪来!”楚云歌一声笑骂,爽朗一笑,手不露痕迹的一抬,轻轻揩去眼角的湿润。
萧墨摇了摇头,难得一次这么郑重其事,盯着楚云歌,“不要压着他们,本王若是不离开,他们哪敢放肆的兴风作浪,不过是在背地里行些见不得光的勾当,在他们蹦得最高的时候一巴掌将他们拍下来,想必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必要的时候踩我一脚,在今后的几年你会过得舒坦些,施展手脚的时候会少许多束缚!”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痛打落水狗的时候心里可就一点愧疚也没有了!”楚云歌生来直爽性子,不似官场中其他人那般七折八扭的花花肠子,他与萧墨的交情也已经到了无声胜有声的地步,什么虚假的客套话在他俩之间倒显得多余了。
听到“痛打落水狗”这几个字,萧墨不由得眉头轻挑,斜睨了这货一眼,从头到脚无一处不透着乡间地痞无赖的气息,对,仅仅是乡间的,连城里的地痞无赖都算不上,要把他扔大街上,谁能想到他是写出《细论边情政要十篇》榜首状元郎,是皇帝身边朝夕问讯的制侍郎,是前途不可限量的官场新贵,要是多瞧名门小姐两眼,多半会将他当做一个登徒子追赶十几条街。
这时,惊鸿也提着食盒回来,从里面不断端出色香味俱全的珍馐美味,还缭绕着热气,只是看一眼就让人垂涎欲滴,楚云歌咽了口唾沫,偷瞟一眼嘴角噙着笑意的萧墨,毫不客气的坐到桌边,撕下一条鸭腿大快朵颐。
“这一口下去就是几两银子,可心疼死我了!”依着楚云歌节俭到近乎抠门的性子,恨不得将骨头都砸了拿回去煲一锅汤,满桌的美味既是心疼又是不舍,丝毫不顾及文人儒雅的形象,吃得满嘴流油,萧墨却也不上前和他争抢,斜靠在亭柱上,任清风撩起他的长发,眸子眨也不眨地盯着苍茫山上的梧桐。
饮尽最后一口酒,“好酒,这一醉当值千金!”手一扬,酒坛竟然稳稳落在石桌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似笑非笑看着如饕餮一般的楚云歌。
楚云歌也感觉到了一道目光落在他身上,抬起头幽怨地回望萧墨“咋的了?虽说是我还你的钱,但是你也不能这么小气吧?”
“本王几时小气过,只是担心你这几个月没沾过荤腥的肚肠怕是受不了这些好东西!可别得不偿失才好!”
楚云歌一脸狐疑的看着萧墨,不再去搭理他,只顾自己吃着,这只狐狸满肚子的算计,自己才懒得去猜他的心思。
毕竟是文弱书生,喝下一坛朝露琼汁之后已有七分醉意,一边咀嚼一边醉醺醺地说道:“谁说长安王无意江山天下,这五六年来,无论朝堂c边塞c商贾c百姓或是江湖,哪里没有你的人在,他们看似无足轻重c毫不起眼,其实每一个人都站在那一行的命脉,扼住那一行的咽喉,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是天下数以千万计的农夫,‘均田法’一颁布,有谁不对长安王感恩戴德,奉为菩萨罗汉,他们看似处在百家的最底层,但是人数众多,到时振臂一呼,谁人可挡?嘿嘿,你这番一出金陵,怕是半个江湖都要握在手中了!”
萧墨只是含着浅浅淡淡的笑意看着楚云歌,没有说话,一双明媚的眼睛却愈发的深不可测了。
那天楚云歌忘了是怎么回的府上,酒醒之时身上却多了千两黄金的金票,略一愣神回想起了萧墨的那句“一醉值千金”,不禁哑然失笑,终究还是看不透他啊!
“管你想要什么,当初落魄的时候受了你的恩情,蒙你当兄弟看,身无长物却有一腔热血,你若想要天下,便为你出将入相,舍了这条不值钱的命又如何!”楚云歌仰躺在床榻上,恣意潇洒,喃喃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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