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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六章 神剑一笑

  也许,很久很久就有人知晓这里何时要发生庸人未知的事了。

  幕后竹林,一人反骑毛驴,哼哼曲子向竹林之中走来,每个人的眼睛都盯着那人的背影看了许久,他们迟迟不肯说一句话。

  那人似乎哼哼道:“路迢迢,山巍巍,两秀青山水自流,风儿吹,鸟儿鸣,鸳鸯点佳音。毛驴之情通天理,八方来人废论评章。可怜天下多少事,一生枉论江湖言。”短小的曲子,有艰辛之遥,有秀丽山水相伴,有鸳鸯戏水之情,有动物通天之术,有来人废评天下,真乃可怜天下事,枉论江湖是非知语。

  那人缓缓走进人群中央,见那一双双眼睛盯着他。有仇恨的横眉,有冰凉的眼暮,有狭隘的暮眶,有温和的眼珠,自然也有羡慕的眼神,忽听他“吁吁”两声,毛驴立即停下,他却开口惭愧地道:“唉!走错道,走错道了。你这仙驴,赶快调头来。”那毛驴似乎不听他使唤,执意不调头,却仍然往前走去。那人并不发怒,也不用鞭子抽打,任由它去,忽听他又喝道:“前路坎坷,莫去,莫去。”众人甚是惊讶,见那毛驴停下脚步,见此人手拿破扇子,眉清目秀,看似道士,又像书生,又非书生,实乃仙人一般穿着。

  众人目光炯炯看不出来人身世,都莫不作声,忽见竹叶煽动,一个小孩从竹竿上跃下,高声叫喊道:“晓叔叔,你怎么来了。”原来,这倒骑着毛驴的人正是名满天涯花先知,又号称天下第一先知,他出自山陕一带,曾拜在何姑子门下,学得一生与众不同的本领。但很多人都只知道他的名字,却不知晓他的相貌,所以这里除了那孩童外无人知晓。

  花木郎听了孩童呼唤他做“晓叔叔”,自然也比谁都更高兴。他苦苦寻找晓花甲下落,不料晓花甲竟然出现在幕后竹林。

  晓花甲见孩童呼唤他,他立即从驴背跳下,迎来孩童道:“龙儿,你认得我?”此话一出,众人又是一惊,忽听孩童利嘴道:“晓叔叔,龙儿当然认得你,我第一次见你骑驴时就是倒着骑的,所以我一直记得你。”孩童名唤冯天龙,现刚过九岁,三年前,晓花甲曾木庄坳一聚见过冯天龙爹妈冯绍峰和韩信儿,他们怀中抱那六岁的孩子正是这孩童。

  冯天龙嘿嘿一笑,见晓花甲拉着他的手道:“龙儿,你爹妈咋不来呢?他们现在在哪里?你为什么回来到这里?”晓花甲不等冯天龙回答,接连问了几个问。众人又见他破扇子轻轻煽动,拉着冯天龙的手慢慢走到玉笛吹歌,白玉孤城中间,藐视从未见过他们二人要决斗场景。

  冯天龙嘻嘻笑笑道:“叔叔,是我爸爸叫我来请你到庄上做客,所以我就奉家父之命赶来这里。”他所说之话,一半是孩童口气,一半是大人口气,不仅如此,他说道后面一句话时,还彬彬有礼敬道。晓花甲见他聪明伶俐,甚是喜欢,又是好笑。冯天龙认认真真道:“叔叔,还有名满天下的冷面杀手萧大侠也在我家里,如果你不去的话,我爹爹会生气的。”晓花甲故意摆了个眼色,忽见南宫雪冷冷一笑,道:“花先生,久仰大名。不知花先生是来观战还是闲游。”花先生这个名字自然好听,也很好叫,不过他这人竟不好惹,因为他手中的扇子令别人觉得可怕之极,自然很多长辈,晚辈,还是孩童都对他很恭敬,南宫雪也是如此。

  晓花甲半眼瞅四周,这是没人能做得到的。

  晓花甲微微一笑,道:“都不是。”花应求摸摸短小精悍的胡须,惊讶地道:“那是来干什么啊?”冯天龙嘿嘿笑道:“我知道,是来送花的。”众人闻其言,轻言一笑,但未见到晓花甲身上带有一朵花,也没见到孩童身上带有一朵花,所以都十分觉得好笑。

  可是花木郎不觉得好笑,玉笛吹歌也不觉得好笑,萧云南更不觉得好笑,因为只要他们一听到送花,一定会有人在幕后竹林血染黑土。

  纵然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晓花甲与冯天龙,也不知冯天龙玩了什么把戏,他手中自然多出一朵鲜艳夺目的玫瑰花来。

  花木郎微微一笑,慢慢悠悠走到花先知身旁,恭敬道来:“小兄弟,这花一定很珍贵,可不可以送给哥哥。”孩童一惊,随后微微一笑,道:“哥哥,你还年轻,不需要这花,以后会有很多女孩送你的。”冯天龙自然知道此花珍贵无价,但这花不能送给活人。花木郎自然知晓,因为在玫瑰之乡,玫瑰每年的四月中下旬开花,到五六七月到达旺季,一般在八月可转入衰退期,九月全败。所以这是一种很特别的玫瑰花,开花期可持续到寒冷的冬季。另外,花开时间受阳照射影响很大,温度高时,开的时间却是很早。但此话一出鲜艳夺目,自然不是一般寻常花,而是用深厚的内力护养成鲜。自然成了无价之瑰宝了。

  花木郎嘴角勾起,轻微一笑,孩童看得神色讶异,他似乎想到了一个人,探花一笑叶云的眼暮,脸庞来,这神色自然与叶云有几分相似,但又各有千秋。探花一笑叶云微微一笑,自然有很多人告知他想知道的秘密,就连男人,也经不起他露出的微笑,所以没人敢否认探花一笑的笑容如同尖刀下的锋口。虽然萧云南曾与探花一笑叶云有过生死之交,他也不敢否认探花一笑的笑容。

  花木郎微微道来:“你要送给谁呀!”孩童未说话,也不会说话,因为送花的人,通常只会说“死人也喜欢玫瑰花”这八个字。这八字听起来很俗气,但有一种份量:“凄凉,冷清的份量。”

  通常不说话的孩子,是无人知道他要做什么的。因为孩子做的事也时常让大人感到惊讶!感到新鲜。

  纵然无形之刃,傲雪千里,仍有听见有人颤颤发抖作响。秦天嘶哑半响,只觉自己是这世间最幸运的人了。天堂是他要走的路,所以他不会流一滴眼泪。

  这样的杀人方式,没人能形容这孩童是如何做到的,大家都莫不作声,看着孩童慢慢走到秦天身旁,凄然道:“死人也喜欢玫瑰花”。

  南宫雪,孟婆子,花应求等人见自己朋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却不敢上前讨公道,就这么不明不白被这十岁未到的孩童杀了,真是不可思议。

  众人一惊,一件新鲜事出来了。

  “剑一定很好玩,但不会很好用。”孩童莫名其妙说出了这句听起来有些矛盾的话。晓花甲温和的脸忽然变得冰冷,变得苍白,他淡淡地道:“剑看似好玩,一不小心就会弄伤自己的手,也会要了自己的命。”他拾起秦天掉在地上的剑,拉着冯天龙的小手,向毛驴走去。

  霍红梅用的自然是剑,白玉孤城也如此。他们为何都不觉得剑好玩呢?

  玉笛吹歌是个很冷静的人,他不使剑,却使得一手好玉笛,他也淡淡道来:“对,它确实好玩,但也并非好用。凡是使剑的人,都有缺点。有的时候,他们对剑既是爱又是恨。”玉笛吹歌叹口气,接着道:“他们爱剑如痴,恨剑如雪。”冰冷的剑,洁白如雪,但谁能握着不刺骨?

  白玉孤城听了这话,与自己有几分契合,道:“就因为它冰冷,我才要挑战自己,才要用它打遍天下。各位今日竟然来了,那我就要请诸位作个见证,今日我与萧大侠所定的比武期限已到,现在就在此决斗,不管我们谁输谁赢,自然避免不了伤亡。如果我白玉孤城死在萧大侠的幻灵刀之下,也是一种荣幸,我门下所收的弟子青云,卢别勇,铁叉凤等弟子,不得找萧大侠寻仇。当然,若萧大侠有什么不幸,他的弟子,朋友也不得找我门下所有弟子寻仇。”众人很是赞同,连口道:“好!好!”

  萧云南缓缓走了上来,朗声道:“白玉兄,今日一战,无论胜败如何,我们都要让后人知晓这是一场公平决斗。”白玉孤城叹了口气,摇摇头道:“可惜今日他没来,否则这场决斗也许是这天底下最精彩的一件。”

  萧云南微微一笑,道:“他是谁?”晓花甲插嘴道:“第一笔仙。江湖传闻仙谱之中排名第一的是幻灵刀,可你白玉孤城的剑并非是排名第一的梅雪残剑。若是这样,我想你的剑与他的刀相比自然是一件很精彩的事。”白玉孤城冷笑一声,道:“若我的剑打败了萧云南,这笔仙的脸自然就不知往何处放了。不是吗?”说完,白玉孤城慢慢走进空旷之处。

  众人都战战兢兢看着这两位武林高手即将决斗的场景。

  路月缓缓走到霍红梅身旁,问道:“霍姐姐,你说他们两人谁会输?”霍红梅淡淡一笑,并未回答,忽听花木郎道:“他们谁都输了。”路月听了这话,很是生气,道:“你怎么知道他们两人都会输呢?你以为你是神仙么?”晓花甲眉毛一皱,道:“他们是同一路人,无论谁死了,都没好处。”路月看着身旁的付红颜,扭头不在说话。忽然听见林中异响,玉笛吹歌在已不见,众人吃惊利索,冷汗直冒,不知为何,扭头见白玉孤城,萧云南时,所有人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见白玉孤城跪倒在地,在已不会说出一句话来。

  瞬息之间,万物皆有妙论,也有谗言。各自议论纷纷。

  此刻,玉笛吹歌早已到了幕后竹林之外,他的轻功,是江湖上很少有人能比的。他听见响动之后,人已追了出去,见那黑影闪动,穿过竹林,他飞身跃前,挡在黑衣人面前,喝道:“你也没有路,还能逃么?”那人掀开黑面,露出死灰色的轮廓,手中的剑细如钢针,玉笛吹歌见了,脸色沉重,只听那人道:“我不是逃,我是来杀你的。”話声刚落,人即到,一剑向玉笛吹歌脉门刺去,玉笛吹歌连连后退,还未来得及抵挡,身旁衣衫已被黑衣人挑去一块,还好他身法敏捷,向右躲过此剑。朗声喝道:“换剑,你是公孙博云。”公孙博云乃风云帮副帮主,他的剑法与换剑决著称,虽未到达第十层,已是江湖一对一的高手。

  公孙博云道:“没错,我就是公孙博云,当年你爹毁了风云帮堂座,弄得我风云帮弟子无抬头之日,今日我便来杀你消我心头之恨。”玉笛吹歌听了这话,很是生疑,问道:“你认识我,也见过我父母?”公孙博云呵呵冷笑,道:“没错,十八年前,你父母就死在杭州,当时我赶到杭州之时,你也被人抱走,可是在几个月前,我见到了这只玉笛,当然也认得你了。”公孙博云知晓,江湖流传的玉笛,只有四川彭式家族才能拥有的。可惜玉笛吹歌并不知晓,他这生中只知道他叫玉笛吹歌这个名字,从不会知道他还有第二个名字。他从来都不会相信任何人的话,他的玉笛快速出手,猛力向公孙博云击去,公孙博云一个侧左,快剑闪开,一剑流星刺向玉笛吹歌肩膀,玉笛吹歌前走,恰到好处,并未刺中,忽听玉笛一响,一把雪亮金银的剑从玉笛之中拔了出来。迅疾向公孙博云肩膀刺去。铮铮几声,火花四溅,竹叶煽动,尘土飞扬。忽听公孙博云呵呵一笑,道:“玉笛吹歌,你剑法确实了得,不过你要杀我,也不是一两招的事情,如果你真要杀我,为什么处处留情。你是不是想知道自己姓什么?名什么?”

  玉笛吹歌当然想知道,不过他有个习惯,若是别人要他知道,他从来都不会去听,也不会去想,所以他的剑像神一般刺在公孙博云的手腕上。公孙博云见自己不是玉笛吹歌对手,拔腿就闪,不见了踪影。

  忽见花木郎从林中走了出来,道:“我以为玉笛吹歌从来不会使剑,今日算是见到了。”

  玉笛吹歌双眼如炬,步入云霄,一剑刺到花木郎喉咙处,呼地停下,竹叶顿时漂浮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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