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2章 第一百六十二 一夜回到解放前
曹尼玛满脑子黑线,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到了关键时候都不靠谱,太让人失望了。
在他心里赚钱和增强实力同等重要,这个世界的生灵真是太不开窍了,经济不提升上来哪能成事,物质为本,人是铁饭是钢,没钱修什么仙?
所以,财力至关重要,只有足够富裕才会获得用之不竭的修炼资源,方能有资本崛起,否则将步步荆棘,寸步难行。
“唉”曹尼玛长叹,来灵界两三年了,何时才能真正让太二公司上市,成为真正的大老板,是个头疼的问题。
咻!
他原地消失,展开瞬移,赶回别墅。
短距离瞬移和闪现都是高阶炼士的基本能力,成为上士后曹尼玛的综合实力大幅提高了,赶路都异常轻松。
他分分钟回到了别墅所在处,现代化的建筑风格,精玛瑙和灵翡翠两种仅次于神玉的玉石为砖,构造了画卷般的屋舍。
而在房子的内部,极具特色的精装,灵晶为能源,家电齐全,家具丰富多彩,古董和现代科技产物应有尽有。
曹尼玛下足了功夫,东西都是自己亲手做的,每间内室都布置得像总统套房般奢华,营造了一种尊贵无比的气氛。
但是推开炎泠房间的门后,他脸上先是惊喜而后黯然神伤。
炎泠醒了,可却眼神懵懂,疑惑的望着曹尼玛,感觉很亲切,却又叫不出名字。
她失忆了,隐约觉得曹尼玛熟悉,但偏偏不认识,彼此之间的过往都模糊了。
曹尼玛急忙动用阴阳眼,发现炎泠的状态很古怪,精神世界并非空白,只是关于他的那段记忆缺失了,其它的一切正常。
“怎么会这样?”曹尼玛急问燃雪,这种比偶像剧中还狗血的剧情怎么发生在了自己身边。
他的心隐隐作痛,为什么炎泠谁都没忘,唯独忘了他,这不科学!
选择性失忆么?那也不对!曹尼玛扪心自问对炎泠爱护有加,对方没理由不愿意记起他。
“这个我也弄不到怎么回事,可能是种从未见过的病状,不过你放心,她一切都好,只是和你成了陌生人。”燃雪解释说道,作为天才级的医疗炼士也查不出原因。
尼玛!曹尼玛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腾,难不成老子又要失恋了?
他不敢相信这后果多严重,千辛万苦把未婚妻救活,结果双方的感情清零了,以往的付出和培养全都付之东流。
别说什么真爱不图回报,也别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他曹尼玛没那么高尚,当一个穷屌丝容易吗?祖坟冒青烟了才找到个情投意合的妹子,哪曾想一夜回到解放前!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此时此刻,两人之间的意境只能用句诗词来形容,真是造物弄人,天若有情天亦老。
“这位公子是泠儿是否见过你?”炎泠笛音般的声音响起,打断曹尼玛悲伤逆流成河。
她注视曹尼玛,曾极相逢的之感越发强烈。
“自然见过,你可曾记得那个风雨交加之夜?”曹尼玛深吸一口气,然后
“依稀的记忆从前的你,背靠着背听海的声音,夕阳和海面都太清晰,我就在这里找到了你。
那天的日记天飘着雨,我躲进眼泪,你在那里,夕阳和海面依然清晰,还是在这里我丢了你。
我把对你的思念写在海角上,寄给那年七号的雨季,有些爱不怕时间太漫长,已经生长在心里”
一首老情歌唱响,听得炎泠油生凄凉,梨花带雨。
然而旁边的燃雪莫名其妙,这内容好像和风雨交加之夜没关系吧?牛头不对马嘴!
她想吐槽,却发现炎泠那里感动的瞌睡了,坐在椅子上都能悠然入梦。
曹尼玛则傻傻的望着这一幕惨状的发生,多么美妙的音乐,为何就成了摇篮曲,起到的是催眠效果。
“噗,接着唱,挺抒情的!”燃雪笑喷,幸灾乐祸。
曹尼玛:“再美的花朵,盛开过就凋落,再亮眼的星,一闪过就堕落,爱本是泡沫,如果能够看破有什麼难过?为什麼难过,有什麼难过,为什麼难过,全都是泡沫只一刹的花火”
他的心坠落谷底,完了完了,彻底玩完了,炎泠是赤女之心,本就干净的像张白纸,这下好了,又漂白了一遍。
曹尼玛想问天问大地,或者是迷信问问宿命
这时,远在下界地球的神研公司,研究室内福尔马林浸泡的诸多尸体其中一具忽然异动,体内亮起十彩魂光,头部更是隐现一个银色小人的轮廓。
进而,尸体的眼睛疑似睁开,有神芒透射出来,还伴随着沉闷的自语声。
“儿女情长只会阻碍强者的步伐,你做的很好,我的容器”
幽灵般的声音回荡在金属密室内,却没有人听见,几名科学家装扮的研究人员浑然不觉,一切如常的做着试验。
而灵界,烽火古城中,曹尼玛的身影已经消失了好几天,玄黄瓶隐于虚空,感知型炼士都探测不到。
可这几日城中并不平静,发生了连环杀人事件,凶手作案手法始终如一,每位死者都是只剩一张人皮,血肉和骨骸则不翼而飞。
可怕的是那凶手来无影去无踪,神出鬼没,没有人能找到他的蛛丝马迹,连日家军高层都是愁白了头,对此事一筹莫展。
“中天兄,你的弟子到底哪去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他如果也遭到毒手,应该会留下人皮才对,这不符合凶手的一贯作风。”军师日智做客日中天住处,旁打侧敲,想套后者的话。
日智推断曹尼玛是凶手的嫌疑很大,城中之人都是日家子弟,不太可能自相残杀,只有一个外来者值得怀疑,而且这个外人有越级杀敌的能力,神秘莫测。
可惜日中天守口如瓶,他当然知道玄黄瓶有何功能,但是不方便透露,也不会出卖曹尼玛。
这货之所以对外宣称曹尼玛是自己弟子,还不是自愿当保护伞,给予后者便利。
“你说话不用拐弯抹角的,你认为我的弟子有问题,为何不将我抓去审问,说不定我是背后指使者呢!”日中天没好气的回应,护短一门体现了出来。
曹尼玛什么人他还是了解一些的,没有杀人动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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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心里赚钱和增强实力同等重要,这个世界的生灵真是太不开窍了,经济不提升上来哪能成事,物质为本,人是铁饭是钢,没钱修什么仙?
所以,财力至关重要,只有足够富裕才会获得用之不竭的修炼资源,方能有资本崛起,否则将步步荆棘,寸步难行。
“唉”曹尼玛长叹,来灵界两三年了,何时才能真正让太二公司上市,成为真正的大老板,是个头疼的问题。
咻!
他原地消失,展开瞬移,赶回别墅。
短距离瞬移和闪现都是高阶炼士的基本能力,成为上士后曹尼玛的综合实力大幅提高了,赶路都异常轻松。
他分分钟回到了别墅所在处,现代化的建筑风格,精玛瑙和灵翡翠两种仅次于神玉的玉石为砖,构造了画卷般的屋舍。
而在房子的内部,极具特色的精装,灵晶为能源,家电齐全,家具丰富多彩,古董和现代科技产物应有尽有。
曹尼玛下足了功夫,东西都是自己亲手做的,每间内室都布置得像总统套房般奢华,营造了一种尊贵无比的气氛。
但是推开炎泠房间的门后,他脸上先是惊喜而后黯然神伤。
炎泠醒了,可却眼神懵懂,疑惑的望着曹尼玛,感觉很亲切,却又叫不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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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尼玛急忙动用阴阳眼,发现炎泠的状态很古怪,精神世界并非空白,只是关于他的那段记忆缺失了,其它的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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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隐隐作痛,为什么炎泠谁都没忘,唯独忘了他,这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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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曹尼玛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腾,难不成老子又要失恋了?
他不敢相信这后果多严重,千辛万苦把未婚妻救活,结果双方的感情清零了,以往的付出和培养全都付之东流。
别说什么真爱不图回报,也别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他曹尼玛没那么高尚,当一个穷屌丝容易吗?祖坟冒青烟了才找到个情投意合的妹子,哪曾想一夜回到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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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注视曹尼玛,曾极相逢的之感越发强烈。
“自然见过,你可曾记得那个风雨交加之夜?”曹尼玛深吸一口气,然后
“依稀的记忆从前的你,背靠着背听海的声音,夕阳和海面都太清晰,我就在这里找到了你。
那天的日记天飘着雨,我躲进眼泪,你在那里,夕阳和海面依然清晰,还是在这里我丢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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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尼玛:“再美的花朵,盛开过就凋落,再亮眼的星,一闪过就堕落,爱本是泡沫,如果能够看破有什麼难过?为什麼难过,有什麼难过,为什麼难过,全都是泡沫只一刹的花火”
他的心坠落谷底,完了完了,彻底玩完了,炎泠是赤女之心,本就干净的像张白纸,这下好了,又漂白了一遍。
曹尼玛想问天问大地,或者是迷信问问宿命
这时,远在下界地球的神研公司,研究室内福尔马林浸泡的诸多尸体其中一具忽然异动,体内亮起十彩魂光,头部更是隐现一个银色小人的轮廓。
进而,尸体的眼睛疑似睁开,有神芒透射出来,还伴随着沉闷的自语声。
“儿女情长只会阻碍强者的步伐,你做的很好,我的容器”
幽灵般的声音回荡在金属密室内,却没有人听见,几名科学家装扮的研究人员浑然不觉,一切如常的做着试验。
而灵界,烽火古城中,曹尼玛的身影已经消失了好几天,玄黄瓶隐于虚空,感知型炼士都探测不到。
可这几日城中并不平静,发生了连环杀人事件,凶手作案手法始终如一,每位死者都是只剩一张人皮,血肉和骨骸则不翼而飞。
可怕的是那凶手来无影去无踪,神出鬼没,没有人能找到他的蛛丝马迹,连日家军高层都是愁白了头,对此事一筹莫展。
“中天兄,你的弟子到底哪去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他如果也遭到毒手,应该会留下人皮才对,这不符合凶手的一贯作风。”军师日智做客日中天住处,旁打侧敲,想套后者的话。
日智推断曹尼玛是凶手的嫌疑很大,城中之人都是日家子弟,不太可能自相残杀,只有一个外来者值得怀疑,而且这个外人有越级杀敌的能力,神秘莫测。
可惜日中天守口如瓶,他当然知道玄黄瓶有何功能,但是不方便透露,也不会出卖曹尼玛。
这货之所以对外宣称曹尼玛是自己弟子,还不是自愿当保护伞,给予后者便利。
“你说话不用拐弯抹角的,你认为我的弟子有问题,为何不将我抓去审问,说不定我是背后指使者呢!”日中天没好气的回应,护短一门体现了出来。
曹尼玛什么人他还是了解一些的,没有杀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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