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第 7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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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本文采用晋江防盗:防盗比例40%防盗时间一天半; 后世网络那么发达, 什么菜系的做法、处理食材的诀窍网上搜不出来?那些曾经风靡过的各色小吃, 她总能挑两样合适的经营一番吧。
不过在这之前她还是好好了解下当下的政策, 挣钱虽然急,但是小心驶得万年船,重来一次, 绝不能再折进去了。
吃过晚饭,沈喜梅一家在屋后门口坐着纳凉闲聊,她几个婶娘相谐走了进来。
沈家在家未出嫁的女孩就沈喜梅一个,一众皮的上天的男孩衬托下,几个叔婶都偏疼她。虽然忙,得知沈喜梅摔水里也特地来看过了,这会听说好转了,白天要上工没空,晚上相谐着拿点鸡蛋、点心又过来了。
东西不多,毕竟家家都有能吃的男孩, 但是总归一番心意。
沈喜梅嘴甜的挨个叫人,然后乖巧的去给大伙倒茶、端板凳, 未了,窝在她幺娘(五婶)身边, 询问沈五叔的情况。
沈五叔大名沈来旺,五八年, 年仅十三岁的他到镇上国营饭店做学徒, 在打了近十年杂, 总算摸进厨房的门,现在成了饭店的二厨。
国宾饭店在八二年以前是一个布满传奇色彩的饭店。
这家国宾大饭店是镇上唯一一家国营大饭店,听说是整个县城规模最大的饭店。饭店的经营者想必后台很硬,手腕也不错,不管外面是什么样的风声,这家饭店规模是越来越大。
沈喜梅记得初中那会,学校在镇上东边,每次要经过饭店门口,那是投机倒把最风声鹤唳的时候,这个国宾饭店里却一直是座无虚席。
那几年在这里面吃饭的大多是革委会的人,还有更多的是绑着红袖章的红卫兵。这个饭店能招揽这种客人并且正常收费经营下来,那后台和魄力肯定不是一般人拥有的。
这年月吃饭讲究的是量足、管饱,但是那其实指的是绝大所数的普通人,对于有钱有权势的人追求就不一样了,镇上医院、棉纺厂、炼油厂、中学还有几家国营企业都在那一块,那些国营单位里都有食堂的,但是这家走高端路线的国宾饭店从来不差客人。
国宾饭店的菜色,沈喜梅自然是没有吃过,不知道味道如何,但是据她了解,店里厨艺比沈五叔精湛的厨师一只手都数不过来。里面还有个名气很大的主厨,据说祖上是做御厨的,前几年给批斗游街最后投湖了。但是后面请的厨师也不差,都是厨艺世家的子弟,想必国宾饭店的菜色,才是国宾饭店客人络绎不绝的根本。
但是这样神奇的饭店,在每年夏天,生意也会惨淡一些,沈来旺一般在七月、八月这两个月休息的时间特别长。
这里面的因素自然是天太热了,那些客人大概宁愿在食堂将就下,也不出去大汗淋漓跑一趟,但是沈喜梅想,主要原因应该还是没有针对夏季的特色菜。
现阶段的沈喜梅条件在那里,想做小贩,弄个小摊铺都很难,没钱是一方面,就怕这里没弄出来,那里就有人来没收兼教育了。
好在她还未满十八岁,这会投机倒把风声日消,真被人揪住了,顶多也就教育警告一番,只要态度不是多恶劣,倒也不会有大碍。
还是那么一句话,小心驶得万年船,若是她能在国宾饭店里弄个小小的窗口,那就再好不过了。
问题来了,她怎样说服这个饭店说得上话的人物,让对方同意自己在饭店厅堂弄个橱窗卖小吃呢?
沈来旺虽然在那里面干了二十多年,但是实际上他也只是一个排不上号的小职工,这事想成,现在最可能的途径是她五叔的上司,饭店的主厨,想打动一个厨师,可能还要靠她弄出让人眼前一亮的吃食,恩,新颖独特最重要,否者一不小心就成了鲁班门前弄大斧了。
若是成功了,后面她有该弄什么样的小吃来销售,最起码是饭店乃至附近都没有的适合夏天的吃食,关键还要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国宾饭店的格调可不低,算是整个县城经济实力体现的中心。
这安兴镇放在全国同等行政镇来说其实并不是多富裕,但是她是离县城最近最大的一个镇,加上全县其他镇多为山区,所以县政府财政上就偏袒了一二,这就造成了安兴镇与周边镇非常明显的贫富差距。
不过安兴镇与状元屯隔着宽阔的莲花河和辽阔的土地,以前莲花河上还没有桥,靠木筏渡人,所以这状元屯虽然离富裕的镇上并不太遥远,但是经济差了N个档次。
改革开放即将到来了,国内慢慢抓经济,所以沈喜梅必须抓住机会。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隔天沈喜梅起了个大早,家里人得吃完早饭再上工,沈母在做早饭,沈喜梅赶紧将家里卫生等家务活做好,洗完衣服连饭也顾不上吃,骑着她大哥的自行车往村西头荒山去了。
日上三杆,大概九点多,沈喜梅提着一袋子东西回来,匆匆放到房里就往隔壁沈五叔家跑去了。
镇上的国宾饭店离第七生产队满打满算也就七里路,沈家在最东头,虽然好长一段土路,但是走的人多了,土路压的特别光溜,沈来旺一般上午九点半出门,骑自行车二十多分钟就能赶到饭店里。
沈喜梅到的时候,果然见她五叔还未出门。
沈家对女孩子特别宽容,沈来旺尤其是,时间紧迫,面对对她非常疼爱的小叔,沈喜梅开门见山的说出自己的想法和目的,并且说下午她会送一种非常神奇的吃食到国宾饭店作为敲门砖。
沈来旺只当是小孩子玩心起了:“你个小姑娘怎么想着挣钱?宋主厨可不是好说话的人,你不要瞎闹。”
沈喜梅嘟囔着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盯着沈来旺:“小叔,你只需要领我进去就行了,恩,方便的话帮我提前准备一点东西,红糖是必须的,白糖、蜂蜜也可以备一点,你们饭店东西多,其他应该也能有,像是熟的花生仁、黑芝麻,葡萄干、水果都要,不用太多,好不好?”
“给你弄这些东西也不是很难,但是你那个窗口什么的……你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你要的那些花生仁、红糖什么的,我回头给你带回来……”
沈喜梅摇着沈来旺的胳膊:“小叔,你最疼我了!恩,先帮我准备好,下午我给你们送好吃的。”
见他小叔还想说什么,沈喜梅忙扔下人跑了:“小叔,赶紧的,再不出门就晚了!不要忘了我要的东西!”
说完一溜烟跑没影了,留下沈来旺摇着头笑了笑,一副拿小侄女没办法的宠溺样子,看时间的确不早了,推着自行车出门了。
沈喜梅站在大门后,偷偷看着沈来旺骑着自行车走了,抿嘴笑了笑,小叔对她一向是有求必应,现在没有追过来,肯定是没事的。
家里人都去上工了,沈喜梅也顾不上吃饭,到锅屋烧了一大锅开水,舀出来放在水缸下面冷凉,然后回到房里将袋子里的东西倒出来,是一种青色的拳头大小的果子,闻着问道就不怎么样,它的果肉的确又涩又麻,难以下咽,所以虽然后面荒山那长了不少,但是从来没有人打那主意。
拿着菜刀将果子切开,里面褐色的籽都掏出来,放在碗里。
一袋子果子都切了,差不多剥了一海碗籽,沈喜梅心满意足的将无用的果子肉扔到后面菜园子里做肥料。
白开水还没有彻底冷凉,沈喜梅先到菜园子里摘菜,将中午烧饭的材料都准备好,见时间差不多了,就关上门开始忙活她的神秘吃食。
至此以后,沈家出生的全部是男孩。沈家十六个男孙,但是女孩,两辈加起来就三个。
沈喜乐是老来女,前头五个哥哥,那顶真真是金装玉裹的小姑(子),能不养成好吃懒做的性子吗?
家里劳力多,不像村里其他人家,沈家的女孩子是不用到田地里挣工分的。至于家务活,杨小红也算年轻力壮手,加上还有稍大的沈喜桃,连沈喜梅都娇养了好些年。
对于越过小姑,让侄女分摊家务活,石芸榴也没有太大意见,总归是家务活,累不着,农村的女孩,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像样。
沈喜桃只读了二年级就辍学在家,没办法,她是老大,下面弟妹太多了,再加上那年头开始闹文化大革命,学生在学校也是胡闹,学不到什么知识,沈喜桃就留在家里带弟妹,做家务。
后面沈喜梅到了入学年龄,沈母直接提出来,沈喜乐念几年书,沈喜梅就必须念几年,只能多不能少。
反正家里活计有沈喜桃担着,念书也不要几个钱,就没有人反对。
沈喜梅一直读到高一,成绩实在拿不出手,考大学?那是天方夜谭。
前些年,一伙老兄弟分了家,沈爷爷沈奶奶照规矩跟着大儿子也就是沈喜梅家,但是其他家的小孩也得照看着,加上自己亲大哥结婚生子,又有小姑的孩子老丢在娘家,沈喜梅见老太太实在照顾不过来,就主动提出不念了。
对于辍学,重新来过的沈喜梅也没多后悔,她现在要好好想想,怎样运作,让家里条件早日得到改善,但是小姑以及她生的一串的疯丫头,以后休想她照料分毫。
沈喜乐是好吃懒做兼嘴碎,她生的那一群女儿在她的基础上翻了个倍,一个个小小年纪就成了滚刀肉,那就是农村的小太妹,女的地痞无赖。
什么姑姑是长辈的,好吃的好喝得事事让着?滚一边去吧!
想到这里,沈喜梅也不遮遮掩掩,扒拉出一个荷包蛋,当着沈喜乐的面径直塞到嘴里。
“嗷呜!”故意发出夸张的声音,一口咬掉半个荷包蛋!
沈喜乐被肥厚的肉层挤成一条缝的小眯眼因太过震惊睁成有史以来最大幅度,不敢置信的惊呼:“你碗里居然藏了鸡蛋?大嫂,……大嫂这太过分了!”
她大着肚子在娘家都没吃上几个鸡蛋,居然煮给这死丫头吃!她肚子里可是有三胞胎呢!
“恩,可好吃了,不过想必小姑你都吃腻了,我妈前两天不在家,听说我奶每天都给你煮四个!”说着的同时,沈喜梅还伸出手,纤细白嫩的四根手指头在沈喜乐面前晃了晃。
一天四个鸡蛋那真是相当相当奢侈的待遇,她奶虽然偏心自己小女儿,但是这金贵的鸡蛋十有八九是小姑念叨次数多了才给她煮那么多的。
农村人家里养点鸡鸭下蛋,最主要的是拿到供销社去换点食盐、火柴等必须品,偶尔掏两个给小娃娃补补身体。这半年家里攒下的鸡蛋少的可怜,一者鸡不能养多,二者她大姐上个月生了孩子,洗三时送过去一篮子,怀孕的小姑又天天在家里候着,哪怕小侄子吃不上,每天至少得给她煮一到俩个,所以家里大人基本没得吃。
下面已经有小侄子,沈喜梅算大人了,也只能逢年过节吃吃,像这样生病补身子还真是少见,因为她基本上不生病的!
沈喜梅美滋滋的将剩下的那口蛋吃到嘴里,差点噎着了,捧着碗转身到条柜上倒开水喝。
沈喜乐气的干瞪眼,这都咽到肚子里去了,还能让她抠出来吗?
这时杨小红左手抱着一个小男娃,右手牵着一个小女孩,走了进来。沈喜梅见了,忙上去抱过小男孩,那是她亲侄子,十一个月的沈永康,至于那有些脏兮兮的小女孩是沈喜乐大女儿刘金兰。
上辈子沈喜梅坐牢了,顾长军在荒凉的西北部队,顾家不喜她这个儿媳妇,不愿意养她生的女儿,只能将朵朵放回娘家。
顾长军每月寄钱回来,加上沈喜桃离婚回娘家了,有她悉心照料着,孩子本也不艰难,但是小姑生了好几个闺女,也一直放在娘家养着,这刘金兰姐妹几个仗着年长,专门欺负朵朵和萍萍(萍萍是沈喜桃小女儿,离婚后也带回娘家),据沈喜梅后来了解,朵朵之所以养成孤僻、偏执的性格以及萍萍长成一副胆小懦弱的样子,这刘金兰“居功至伟”。
想到这里,沈喜梅脸色沉了沉,不过低着头没让人看见。
沈喜梅去抱孩子,沈喜乐看着隔着大方桌子的饭碗,还有小半碗呢,打量着够不着,想站起来,却低估了大腹便便的障碍,还没等她跨出一步,沈喜梅抱着孩子坐回来了,还将碗往她身前挪了挪。
沈喜乐见了气的一屁股坐回去,沈喜梅听见椅子压的吱吱响的声音,望着对方壮观的身姿和肥硕的大肚子,眼中闪过一丝恶趣味的笑意。
从怀孕就开始拼命横向发展的沈喜乐相当有优越感。
胖怎么了?她大嫂能生龙凤胎,她肚子这么大,十有八九有三个呢!她娘生了一串的男娃,她们沈家生的都是男孩,她肚子里这一胎三个肯定都是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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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沈喜梅一家在屋后门口坐着纳凉闲聊,她几个婶娘相谐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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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不多,毕竟家家都有能吃的男孩, 但是总归一番心意。
沈喜梅嘴甜的挨个叫人,然后乖巧的去给大伙倒茶、端板凳, 未了,窝在她幺娘(五婶)身边, 询问沈五叔的情况。
沈五叔大名沈来旺,五八年, 年仅十三岁的他到镇上国营饭店做学徒, 在打了近十年杂, 总算摸进厨房的门,现在成了饭店的二厨。
国宾饭店在八二年以前是一个布满传奇色彩的饭店。
这家国宾大饭店是镇上唯一一家国营大饭店,听说是整个县城规模最大的饭店。饭店的经营者想必后台很硬,手腕也不错,不管外面是什么样的风声,这家饭店规模是越来越大。
沈喜梅记得初中那会,学校在镇上东边,每次要经过饭店门口,那是投机倒把最风声鹤唳的时候,这个国宾饭店里却一直是座无虚席。
那几年在这里面吃饭的大多是革委会的人,还有更多的是绑着红袖章的红卫兵。这个饭店能招揽这种客人并且正常收费经营下来,那后台和魄力肯定不是一般人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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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宾饭店的菜色,沈喜梅自然是没有吃过,不知道味道如何,但是据她了解,店里厨艺比沈五叔精湛的厨师一只手都数不过来。里面还有个名气很大的主厨,据说祖上是做御厨的,前几年给批斗游街最后投湖了。但是后面请的厨师也不差,都是厨艺世家的子弟,想必国宾饭店的菜色,才是国宾饭店客人络绎不绝的根本。
但是这样神奇的饭店,在每年夏天,生意也会惨淡一些,沈来旺一般在七月、八月这两个月休息的时间特别长。
这里面的因素自然是天太热了,那些客人大概宁愿在食堂将就下,也不出去大汗淋漓跑一趟,但是沈喜梅想,主要原因应该还是没有针对夏季的特色菜。
现阶段的沈喜梅条件在那里,想做小贩,弄个小摊铺都很难,没钱是一方面,就怕这里没弄出来,那里就有人来没收兼教育了。
好在她还未满十八岁,这会投机倒把风声日消,真被人揪住了,顶多也就教育警告一番,只要态度不是多恶劣,倒也不会有大碍。
还是那么一句话,小心驶得万年船,若是她能在国宾饭店里弄个小小的窗口,那就再好不过了。
问题来了,她怎样说服这个饭店说得上话的人物,让对方同意自己在饭店厅堂弄个橱窗卖小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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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安兴镇与状元屯隔着宽阔的莲花河和辽阔的土地,以前莲花河上还没有桥,靠木筏渡人,所以这状元屯虽然离富裕的镇上并不太遥远,但是经济差了N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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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三杆,大概九点多,沈喜梅提着一袋子东西回来,匆匆放到房里就往隔壁沈五叔家跑去了。
镇上的国宾饭店离第七生产队满打满算也就七里路,沈家在最东头,虽然好长一段土路,但是走的人多了,土路压的特别光溜,沈来旺一般上午九点半出门,骑自行车二十多分钟就能赶到饭店里。
沈喜梅到的时候,果然见她五叔还未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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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袋子果子都切了,差不多剥了一海碗籽,沈喜梅心满意足的将无用的果子肉扔到后面菜园子里做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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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以后,沈家出生的全部是男孩。沈家十六个男孙,但是女孩,两辈加起来就三个。
沈喜乐是老来女,前头五个哥哥,那顶真真是金装玉裹的小姑(子),能不养成好吃懒做的性子吗?
家里劳力多,不像村里其他人家,沈家的女孩子是不用到田地里挣工分的。至于家务活,杨小红也算年轻力壮手,加上还有稍大的沈喜桃,连沈喜梅都娇养了好些年。
对于越过小姑,让侄女分摊家务活,石芸榴也没有太大意见,总归是家务活,累不着,农村的女孩,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像样。
沈喜桃只读了二年级就辍学在家,没办法,她是老大,下面弟妹太多了,再加上那年头开始闹文化大革命,学生在学校也是胡闹,学不到什么知识,沈喜桃就留在家里带弟妹,做家务。
后面沈喜梅到了入学年龄,沈母直接提出来,沈喜乐念几年书,沈喜梅就必须念几年,只能多不能少。
反正家里活计有沈喜桃担着,念书也不要几个钱,就没有人反对。
沈喜梅一直读到高一,成绩实在拿不出手,考大学?那是天方夜谭。
前些年,一伙老兄弟分了家,沈爷爷沈奶奶照规矩跟着大儿子也就是沈喜梅家,但是其他家的小孩也得照看着,加上自己亲大哥结婚生子,又有小姑的孩子老丢在娘家,沈喜梅见老太太实在照顾不过来,就主动提出不念了。
对于辍学,重新来过的沈喜梅也没多后悔,她现在要好好想想,怎样运作,让家里条件早日得到改善,但是小姑以及她生的一串的疯丫头,以后休想她照料分毫。
沈喜乐是好吃懒做兼嘴碎,她生的那一群女儿在她的基础上翻了个倍,一个个小小年纪就成了滚刀肉,那就是农村的小太妹,女的地痞无赖。
什么姑姑是长辈的,好吃的好喝得事事让着?滚一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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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大着肚子在娘家都没吃上几个鸡蛋,居然煮给这死丫头吃!她肚子里可是有三胞胎呢!
“恩,可好吃了,不过想必小姑你都吃腻了,我妈前两天不在家,听说我奶每天都给你煮四个!”说着的同时,沈喜梅还伸出手,纤细白嫩的四根手指头在沈喜乐面前晃了晃。
一天四个鸡蛋那真是相当相当奢侈的待遇,她奶虽然偏心自己小女儿,但是这金贵的鸡蛋十有八九是小姑念叨次数多了才给她煮那么多的。
农村人家里养点鸡鸭下蛋,最主要的是拿到供销社去换点食盐、火柴等必须品,偶尔掏两个给小娃娃补补身体。这半年家里攒下的鸡蛋少的可怜,一者鸡不能养多,二者她大姐上个月生了孩子,洗三时送过去一篮子,怀孕的小姑又天天在家里候着,哪怕小侄子吃不上,每天至少得给她煮一到俩个,所以家里大人基本没得吃。
下面已经有小侄子,沈喜梅算大人了,也只能逢年过节吃吃,像这样生病补身子还真是少见,因为她基本上不生病的!
沈喜梅美滋滋的将剩下的那口蛋吃到嘴里,差点噎着了,捧着碗转身到条柜上倒开水喝。
沈喜乐气的干瞪眼,这都咽到肚子里去了,还能让她抠出来吗?
这时杨小红左手抱着一个小男娃,右手牵着一个小女孩,走了进来。沈喜梅见了,忙上去抱过小男孩,那是她亲侄子,十一个月的沈永康,至于那有些脏兮兮的小女孩是沈喜乐大女儿刘金兰。
上辈子沈喜梅坐牢了,顾长军在荒凉的西北部队,顾家不喜她这个儿媳妇,不愿意养她生的女儿,只能将朵朵放回娘家。
顾长军每月寄钱回来,加上沈喜桃离婚回娘家了,有她悉心照料着,孩子本也不艰难,但是小姑生了好几个闺女,也一直放在娘家养着,这刘金兰姐妹几个仗着年长,专门欺负朵朵和萍萍(萍萍是沈喜桃小女儿,离婚后也带回娘家),据沈喜梅后来了解,朵朵之所以养成孤僻、偏执的性格以及萍萍长成一副胆小懦弱的样子,这刘金兰“居功至伟”。
想到这里,沈喜梅脸色沉了沉,不过低着头没让人看见。
沈喜梅去抱孩子,沈喜乐看着隔着大方桌子的饭碗,还有小半碗呢,打量着够不着,想站起来,却低估了大腹便便的障碍,还没等她跨出一步,沈喜梅抱着孩子坐回来了,还将碗往她身前挪了挪。
沈喜乐见了气的一屁股坐回去,沈喜梅听见椅子压的吱吱响的声音,望着对方壮观的身姿和肥硕的大肚子,眼中闪过一丝恶趣味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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