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部 奔向林肯大军 第五章(2)
天下着雨,带着更多雨水的厚々的积雨云像一片灰蒙々的大幕笼罩着一小队行进的战士。他们是在一场激烈血战中由于指挥失误或漫不经心而脱离了大队和同志的落伍者,是群乌合之众,都属于联邦军的一个步兵营,这会儿已经迷路。两天来,他们一直冒雨在泥泞的道路上跋涉,尽量靠着沼泽地走,害怕碰上叛军,因为他们人数很少,战斗情绪已荡然无存。昨夜他们是滚在泥水中睡的觉,既无帐篷,也没有毛毯,一个々疲惫得连有毒的水蛇和鳄鱼都不顾了。现在,他们正踏着深々的泥浆,拖拉缓慢地朝前走。他们已不像战士,更像是一群杂乱无章的流浪汉,胡子拉茬,满面脏污,蓝色军装破破烂々,吃力地背着沉重的枪只,脸上毫无表情。他们的行进既无计划也无目的,仅々出于人的一种习惯——为了生存下去首先要聚集在一起,人最怕孤单。他们的头脑简直像退膛后的炮弹壳一样空虚,最关心的只是到哪里去弄点食物,最后找个落脚之地——这落脚之地也不知在何处——好象远在天边似的。
乔琳就是其中一分子。她也不知道在最后一场恶战中自己是怎样与连队脱离的,管它呢,长久陷入战争噩梦的她已杀死过无数敌入,这还算得了什么。
她心中只有对叛军的永不熄灭的仇恨。是叛军抢劫了她家的农场,谋害了她的父亲,强奸了她。杀死了她的哥々。这创伤仍然像强酸一样烧灼着她的心。
自从那天在谢尔登中尉篷帐里出了那件可怕的事后,她便逃离了原引以为骄傲的骑兵队,跑入联邦军的一个步兵旅。那个旅的旅长正急需一匹战马,便出高价买下“雷电”,并欢迎她加入步兵。
随后她参加了一场又一场激烈残酷的战斗。打了多少次仗她已记不清。身边的同志和战友一个々倒下去,她却奇迹般地活下来。但这并不纯粹是幸运。她已是经验丰富的老兵,早已学会保命的首要技能——她已培养出一种天性,每次在敌人的密集火力面前都能抢占地面的最低点隐蔽住自己。同时,她还是个目光敏锐的神枪手。
她再不担心自己的男人伪装。军装从来不换;除了擦几把脸外,极少洗澡;作战前沿没有那么多正规要求,需要私自办点事也容易得多。由于她英勇善战,威信甚高,也没有人敢嘲笑她不长胡子。
曾经是温柔多情的年轻女子渐々变成了一驾几乎失去人性的作战机器——唯一目标就是维持生存和多々杀敌。
他们走着走着,一个战士开始左右摇晃起来,他停下脚步。
“我走不动了,”他说,“想坐在这儿休息一会儿”他趔趄到一边,扑通一声倒在泥里仰面躺下睡着了——也可能是断了气。别人继续前进,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又有两人倒在路边。
不知又走了多长时间,远处的一声炮响穿过朦胧的雨色传到他们身边。所有人自然而然地止步聆听。有的说还听到了枪声。
“如果那里已经交火,”一个人说,“我就朝另外的方向走。”
“你是个什么东西?”另一人问,“可恶的逃兵!”
“你愿怎儿说就怎么说,我就这么干!呸,谁也别想指挥我,我自己管自己。我的耳朵再也听不进什么冒着枪林弹雨冲锋杀敌的口号,讨厌死了。”他说着把枪扔下,好像是强调他的决心。
大家震惊地沉默了一会儿,另一个人高声说道,“上帝呀!我支特他!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绞死我,但我再不打仗了!”
众人纷々表示赞成。步枪一个々落地。
“好啦,伙计们,”第二个说话的人讲,“你们要用上帝给你们的脑子好々想々。我们可以不上交火的战场。就呆在这儿或随便到别处去,但你们得把倒霉的枪捡起来,等到上校找到我们或我们找到上校,你们是想以逃兵被遣送回家,还是以英雄凯旋而归?”
当战士们很不情愿地伸手拣拾枪支时,乔琳离开他们,转脸怒视。
“你们这些吓得屁滚尿流的胆小鬼!”她啐他们道,“你们可能会像英雄似地活着回家,也可能活不到那个时候,真要能那样,有一件事我敢担保——一直到死你们的心也不会安宁,永远掩盖不住你们的真面目——军队的渣滓!”
说完这话,她转身朝着炮火的方向,大步而去。
雨和远处的炮火声都已停歇,但乔琳仍然朝前走。穿过死寂的屠场:尸横遍野,战车翻毁。她停下来看一匹仍然套在车上的马,它是在奋力将车拉出一个泥坑时中弹而死的;这畜生并没有倒下去,而是保持着死前的姿势僵立在那里:后腿蜷蹲,硬邦邦的前腿紧张地弯曲着,脖颈躬下,鼻子深々地插入泥土。她内心顿时为这无辜的动物涌起一股同情感,是那样深切,她对躺在四周的穿清一色灰军装的死人都不曾有过这种侧隐之心。有的尸体已经开始发臭。很显然联邦军在继续前进之前收过了尸。大概叛军正慌于逃命无力顾及此事,不然就是他们的殡葬队缺乏人手。
她发现侧前方闪出动静,便自动弯下身子,举起枪来。天哪,还有一个家伙没有被打死!那人没有瞅见她,正在高坡的另一面向前走,眼睛未朝这边看,只露着上半身。他的破烂不堪的灰军装是手工织染的土布料子,一看就知道他属于叛军中最穷的兵。
他们相距不到百米,她满可以轻松地抓住目标,一枪打烂他的脑袋,但她从不在人的背后开枪。
她躬下身子,与那人平行着迅速向前奔跑,跑到前面找到个合适的地方隐蔽起来。等那人走到最近处,她突然跳出来端着枪挡住他的去路,他惊恐不已。
“好啦,你这个可恶的叛贼——做死前祈祷吧!”
他仅眼睁々地瞅了她—小会儿,便疲乏地耸々肩膀,让步枪滑脱到地上。“你是先发制人。开枪好了。”
这时,她发现有个孩子正藏在这叛贼的身后。
“你带个孩子干什么?”
“这不关你的屁事。你到底开枪不开枪?”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开枪打死这个必死无疑的人。“咱们还是公平一点。我也放下枪,然后咱们再同时去拣,谁动作迅速谁就得胜。”
“讨厌的北方佬,我根本不领你们的情!”
“你这个顽因不化的家伙!我不能像这样打死一个连反抗都不敢反抗的低级傻瓜!”
“既然那样,我就开路了。走,孩子”他牵住孩子的手,迈步而去,走了几步又转过头朝她笑道:
“怎么回事,北方佬?你还想打死我吗?”
她已随后跟上,枪口仍然对着他!“我不打死你了,决定抓你一个活的。”
“是吗?你抓战俘可走错了方向,因为我已下定决心,只要你不打死我,我就要朝老家那边走了。”
他竟如此执拗,实令她怒不可当,她紧々跟上。但她知道若想打死他,刚才就应下手,现在已为时过晚,因为她已在近处看到了他长着一副善相。一双单纯的蓝眼睛里没有任何诡谲之情,一张长着散乱红发的迟钝农夫的脸膛也无一丝刁钻之色。从他牵扯孩子的姿势就可看出,他这人还挺仁慈。
她也不知道究竟该拿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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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琳就是其中一分子。她也不知道在最后一场恶战中自己是怎样与连队脱离的,管它呢,长久陷入战争噩梦的她已杀死过无数敌入,这还算得了什么。
她心中只有对叛军的永不熄灭的仇恨。是叛军抢劫了她家的农场,谋害了她的父亲,强奸了她。杀死了她的哥々。这创伤仍然像强酸一样烧灼着她的心。
自从那天在谢尔登中尉篷帐里出了那件可怕的事后,她便逃离了原引以为骄傲的骑兵队,跑入联邦军的一个步兵旅。那个旅的旅长正急需一匹战马,便出高价买下“雷电”,并欢迎她加入步兵。
随后她参加了一场又一场激烈残酷的战斗。打了多少次仗她已记不清。身边的同志和战友一个々倒下去,她却奇迹般地活下来。但这并不纯粹是幸运。她已是经验丰富的老兵,早已学会保命的首要技能——她已培养出一种天性,每次在敌人的密集火力面前都能抢占地面的最低点隐蔽住自己。同时,她还是个目光敏锐的神枪手。
她再不担心自己的男人伪装。军装从来不换;除了擦几把脸外,极少洗澡;作战前沿没有那么多正规要求,需要私自办点事也容易得多。由于她英勇善战,威信甚高,也没有人敢嘲笑她不长胡子。
曾经是温柔多情的年轻女子渐々变成了一驾几乎失去人性的作战机器——唯一目标就是维持生存和多々杀敌。
他们走着走着,一个战士开始左右摇晃起来,他停下脚步。
“我走不动了,”他说,“想坐在这儿休息一会儿”他趔趄到一边,扑通一声倒在泥里仰面躺下睡着了——也可能是断了气。别人继续前进,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又有两人倒在路边。
不知又走了多长时间,远处的一声炮响穿过朦胧的雨色传到他们身边。所有人自然而然地止步聆听。有的说还听到了枪声。
“如果那里已经交火,”一个人说,“我就朝另外的方向走。”
“你是个什么东西?”另一人问,“可恶的逃兵!”
“你愿怎儿说就怎么说,我就这么干!呸,谁也别想指挥我,我自己管自己。我的耳朵再也听不进什么冒着枪林弹雨冲锋杀敌的口号,讨厌死了。”他说着把枪扔下,好像是强调他的决心。
大家震惊地沉默了一会儿,另一个人高声说道,“上帝呀!我支特他!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绞死我,但我再不打仗了!”
众人纷々表示赞成。步枪一个々落地。
“好啦,伙计们,”第二个说话的人讲,“你们要用上帝给你们的脑子好々想々。我们可以不上交火的战场。就呆在这儿或随便到别处去,但你们得把倒霉的枪捡起来,等到上校找到我们或我们找到上校,你们是想以逃兵被遣送回家,还是以英雄凯旋而归?”
当战士们很不情愿地伸手拣拾枪支时,乔琳离开他们,转脸怒视。
“你们这些吓得屁滚尿流的胆小鬼!”她啐他们道,“你们可能会像英雄似地活着回家,也可能活不到那个时候,真要能那样,有一件事我敢担保——一直到死你们的心也不会安宁,永远掩盖不住你们的真面目——军队的渣滓!”
说完这话,她转身朝着炮火的方向,大步而去。
雨和远处的炮火声都已停歇,但乔琳仍然朝前走。穿过死寂的屠场:尸横遍野,战车翻毁。她停下来看一匹仍然套在车上的马,它是在奋力将车拉出一个泥坑时中弹而死的;这畜生并没有倒下去,而是保持着死前的姿势僵立在那里:后腿蜷蹲,硬邦邦的前腿紧张地弯曲着,脖颈躬下,鼻子深々地插入泥土。她内心顿时为这无辜的动物涌起一股同情感,是那样深切,她对躺在四周的穿清一色灰军装的死人都不曾有过这种侧隐之心。有的尸体已经开始发臭。很显然联邦军在继续前进之前收过了尸。大概叛军正慌于逃命无力顾及此事,不然就是他们的殡葬队缺乏人手。
她发现侧前方闪出动静,便自动弯下身子,举起枪来。天哪,还有一个家伙没有被打死!那人没有瞅见她,正在高坡的另一面向前走,眼睛未朝这边看,只露着上半身。他的破烂不堪的灰军装是手工织染的土布料子,一看就知道他属于叛军中最穷的兵。
他们相距不到百米,她满可以轻松地抓住目标,一枪打烂他的脑袋,但她从不在人的背后开枪。
她躬下身子,与那人平行着迅速向前奔跑,跑到前面找到个合适的地方隐蔽起来。等那人走到最近处,她突然跳出来端着枪挡住他的去路,他惊恐不已。
“好啦,你这个可恶的叛贼——做死前祈祷吧!”
他仅眼睁々地瞅了她—小会儿,便疲乏地耸々肩膀,让步枪滑脱到地上。“你是先发制人。开枪好了。”
这时,她发现有个孩子正藏在这叛贼的身后。
“你带个孩子干什么?”
“这不关你的屁事。你到底开枪不开枪?”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开枪打死这个必死无疑的人。“咱们还是公平一点。我也放下枪,然后咱们再同时去拣,谁动作迅速谁就得胜。”
“讨厌的北方佬,我根本不领你们的情!”
“你这个顽因不化的家伙!我不能像这样打死一个连反抗都不敢反抗的低级傻瓜!”
“既然那样,我就开路了。走,孩子”他牵住孩子的手,迈步而去,走了几步又转过头朝她笑道:
“怎么回事,北方佬?你还想打死我吗?”
她已随后跟上,枪口仍然对着他!“我不打死你了,决定抓你一个活的。”
“是吗?你抓战俘可走错了方向,因为我已下定决心,只要你不打死我,我就要朝老家那边走了。”
他竟如此执拗,实令她怒不可当,她紧々跟上。但她知道若想打死他,刚才就应下手,现在已为时过晚,因为她已在近处看到了他长着一副善相。一双单纯的蓝眼睛里没有任何诡谲之情,一张长着散乱红发的迟钝农夫的脸膛也无一丝刁钻之色。从他牵扯孩子的姿势就可看出,他这人还挺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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