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后记
终于写完了。尽管二十七万字的数量对于很多强者不过是沧海一粟,只够铺陈完开头,但对于天性惫懒的我来说,已经是生平极限中的极限了。用田中大神的一句话就是:“我预支完了下半生的勤勉”。阿弥陀佛,幸亏以后我就是死上班族,再也不用干这伤筋动骨的营生了。
如果把我称做《风起陇西》亲生父母的话,那么它的祖父是克里斯提昂·贾克,祖母则是弗·福塞斯。外祖父是罗贯中与陈寿,外祖母是丹·布朗。
克里斯提昂·贾克的《谋杀金字塔》三部曲是我灵感的最早起源。当年在大学宿舍里一口气看完他的小说后,仿佛发现了一片新大陆,惊讶地没想到历史小说也可以这么说。贾克大爷以埃及的历史为脉络,在真实历史大势的缝隙之间填夹进了无数貌似真实的细节,营造出一个富有现代气息的古代世界。和一般故意颠倒现代古代的恶搞不同,贾克老爷是以一种十分严谨的态度去写这部小说,他没有生硬地将现代玩意强行塞到古代,而是不动声色地把细节融到文章的每一个角落,逐渐让读者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接受这一崭新的世界观,并享受其中。
我必须得承认,也许是出于天生的恶趣味,我太喜欢这种古怪的东西了;这比考据详尽的历史小说更有魅力——起码对于我来说。在《风起陇西》中,我也在不停地试图追寻前辈的足迹,创造出一个拥有现代感的三国时代,还不能露出斧凿之痕。很遗憾的是,我做到了前者,却没做到后者。比起《谋杀金字塔》的浑然天成,《风起》刻意的痕迹太重了。
《风起》中的很多名称,比如靖安司c司闻曹c军正司,以及繁琐冗长的蜀汉行政程序,全部都是我毫无考据的凭空杜撰,这都是为了增加文章真实性而创造出来的古代机构。所以,严格来说,《风起》并非是一部三国历史小说,而是一部借用了三国历史的架空小说。如果有人指责我到底看没看过三国历史,我也只能挠着头回答:“唔,其实这发生在不同的次元”
克里斯提昂·贾克造就了《风起》的灵,而弗·福塞斯则生成了《风起》的肉,英法两大强国伺候着我一个人儿,这日子过的多美气好吧,后记应该严肃点。最早看弗·福塞斯老爷的作品就是赫赫有名的《豺狼的日子》,今年年初购到了其作品集,一口气看完,如饮醇酒。这位大爷的文笔风格极端冷静简洁,无论描述什么事都不动声色,毫不脱泥带水,全无小资式的与感慨,就如同一名真正的间谍行事;另外一方面,他的文笔又十分细致,即使是一件小事也要巨细靡遗地详细描写其细节,甚至具体到飞机的航班号以及购买物品的商店名称。比如《战争猛犬》中,最后突击总统府的过程只花了不到二十页,前面煌煌几百页都是在事无巨细地描写主角如何筹划这一次进攻。一般来说,这是冗笔赘肉,但在福塞斯的小说里却显示出无比真实的现实质感,让人肃然信服。
《风起》是一部间谍小说,欠缺独创性的我毫不犹豫地追随福塞斯,刻意模仿这种文字风格,甚至情节。熟悉福塞斯的人很容易就能在《风起》中找到似曾相识的影子:徐永的叛逃我几乎写成了《新娘的代价》,而糜冲的死亡显然是在模仿《第四秘密议定书》彼得罗夫斯基杀掉瓦西里叶夫的桥段。至于文字痕迹,则更是比比皆是。就我个人感觉,间谍小说就要这样如福塞斯这样写才够帅气。
很多读者批评说这本书的西式翻译腔实在是太重了,以至于有人说把名字和地名全部替换掉的话,就是一部典型的苏美间谍小说。对于这一点,我只能抱歉地回答:“我是故意的,哇哈哈哈哈!”没有什么深层次的心理原因,只是单纯觉得将两样完全不相干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会有别样的美感。换句话说,这是一部二十七万字的恶搞,我真闲。
关于罗贯中和陈寿对我的影响,就无须赘言了。我和所有喜欢三国的读者一样:自罗开蒙,从陈渐深。我之所以选择三国做为背景,也是出于对这个时代深深喜爱的关系。只不过,金戈铁马四方征战的体裁写的实在太多,有无数珠玉在前,我也只得另辟蹊径,希望能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观看这段历史。不管怎么说,描写三国间谍的小说我应该是头一个,能占了“最早”我就满足了。
至于丹·布朗,则完全是因为他的阴谋史观和我臭味相同。身为一个阴谋论者,我的信条是:历史上每一件事都有一个内幕,如果没有,那么就制造一个出来。对于小说来说,其实历史的真实性并不怎么重要,重要的是要有意思。我喜欢阴谋史观,不是因为那更接近于历史的真实,也不是因为那更能反映出人性的暗面,单纯是对于这种体制式的诡计与内幕有着叶公好龙式的兴趣罢了。阴谋对我来说,有着一种别样的美感与质感,流光溢彩的政治殿堂中隐藏的黑暗,才是最富魅力的宝藏。
这一次的《风起》就是一个例证。书中所描写的那种阴谋当然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只是一个基于真实人物的戏说。我只是试图将不同时间点的事实用可能性连缀在一起并加以居心叵测的解释。这种可能性未必是史实,但很好玩。或者这样说,史实的事件是固定的,但是事件彼此之间的内在联系却存在着诸多的可能。就好象《达芬奇密码》煞有其事地把名画中的种种细节敷衍成一篇隐藏了千年的传奇,大家都知道是胡说八道,但同样看的津津有味。
另外要感谢禽兽大那颜和林公笑雪在三国史方面的指导,更要感谢一个叫da的大胖子,他在失业赋闲的时候,用纤细的笔触代我写了柳萤与高堂秉的爱情悲剧,现在大家明白为什么第二部里毫无感情戏了吧?因为他找到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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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我称做《风起陇西》亲生父母的话,那么它的祖父是克里斯提昂·贾克,祖母则是弗·福塞斯。外祖父是罗贯中与陈寿,外祖母是丹·布朗。
克里斯提昂·贾克的《谋杀金字塔》三部曲是我灵感的最早起源。当年在大学宿舍里一口气看完他的小说后,仿佛发现了一片新大陆,惊讶地没想到历史小说也可以这么说。贾克大爷以埃及的历史为脉络,在真实历史大势的缝隙之间填夹进了无数貌似真实的细节,营造出一个富有现代气息的古代世界。和一般故意颠倒现代古代的恶搞不同,贾克老爷是以一种十分严谨的态度去写这部小说,他没有生硬地将现代玩意强行塞到古代,而是不动声色地把细节融到文章的每一个角落,逐渐让读者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接受这一崭新的世界观,并享受其中。
我必须得承认,也许是出于天生的恶趣味,我太喜欢这种古怪的东西了;这比考据详尽的历史小说更有魅力——起码对于我来说。在《风起陇西》中,我也在不停地试图追寻前辈的足迹,创造出一个拥有现代感的三国时代,还不能露出斧凿之痕。很遗憾的是,我做到了前者,却没做到后者。比起《谋杀金字塔》的浑然天成,《风起》刻意的痕迹太重了。
《风起》中的很多名称,比如靖安司c司闻曹c军正司,以及繁琐冗长的蜀汉行政程序,全部都是我毫无考据的凭空杜撰,这都是为了增加文章真实性而创造出来的古代机构。所以,严格来说,《风起》并非是一部三国历史小说,而是一部借用了三国历史的架空小说。如果有人指责我到底看没看过三国历史,我也只能挠着头回答:“唔,其实这发生在不同的次元”
克里斯提昂·贾克造就了《风起》的灵,而弗·福塞斯则生成了《风起》的肉,英法两大强国伺候着我一个人儿,这日子过的多美气好吧,后记应该严肃点。最早看弗·福塞斯老爷的作品就是赫赫有名的《豺狼的日子》,今年年初购到了其作品集,一口气看完,如饮醇酒。这位大爷的文笔风格极端冷静简洁,无论描述什么事都不动声色,毫不脱泥带水,全无小资式的与感慨,就如同一名真正的间谍行事;另外一方面,他的文笔又十分细致,即使是一件小事也要巨细靡遗地详细描写其细节,甚至具体到飞机的航班号以及购买物品的商店名称。比如《战争猛犬》中,最后突击总统府的过程只花了不到二十页,前面煌煌几百页都是在事无巨细地描写主角如何筹划这一次进攻。一般来说,这是冗笔赘肉,但在福塞斯的小说里却显示出无比真实的现实质感,让人肃然信服。
《风起》是一部间谍小说,欠缺独创性的我毫不犹豫地追随福塞斯,刻意模仿这种文字风格,甚至情节。熟悉福塞斯的人很容易就能在《风起》中找到似曾相识的影子:徐永的叛逃我几乎写成了《新娘的代价》,而糜冲的死亡显然是在模仿《第四秘密议定书》彼得罗夫斯基杀掉瓦西里叶夫的桥段。至于文字痕迹,则更是比比皆是。就我个人感觉,间谍小说就要这样如福塞斯这样写才够帅气。
很多读者批评说这本书的西式翻译腔实在是太重了,以至于有人说把名字和地名全部替换掉的话,就是一部典型的苏美间谍小说。对于这一点,我只能抱歉地回答:“我是故意的,哇哈哈哈哈!”没有什么深层次的心理原因,只是单纯觉得将两样完全不相干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会有别样的美感。换句话说,这是一部二十七万字的恶搞,我真闲。
关于罗贯中和陈寿对我的影响,就无须赘言了。我和所有喜欢三国的读者一样:自罗开蒙,从陈渐深。我之所以选择三国做为背景,也是出于对这个时代深深喜爱的关系。只不过,金戈铁马四方征战的体裁写的实在太多,有无数珠玉在前,我也只得另辟蹊径,希望能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观看这段历史。不管怎么说,描写三国间谍的小说我应该是头一个,能占了“最早”我就满足了。
至于丹·布朗,则完全是因为他的阴谋史观和我臭味相同。身为一个阴谋论者,我的信条是:历史上每一件事都有一个内幕,如果没有,那么就制造一个出来。对于小说来说,其实历史的真实性并不怎么重要,重要的是要有意思。我喜欢阴谋史观,不是因为那更接近于历史的真实,也不是因为那更能反映出人性的暗面,单纯是对于这种体制式的诡计与内幕有着叶公好龙式的兴趣罢了。阴谋对我来说,有着一种别样的美感与质感,流光溢彩的政治殿堂中隐藏的黑暗,才是最富魅力的宝藏。
这一次的《风起》就是一个例证。书中所描写的那种阴谋当然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只是一个基于真实人物的戏说。我只是试图将不同时间点的事实用可能性连缀在一起并加以居心叵测的解释。这种可能性未必是史实,但很好玩。或者这样说,史实的事件是固定的,但是事件彼此之间的内在联系却存在着诸多的可能。就好象《达芬奇密码》煞有其事地把名画中的种种细节敷衍成一篇隐藏了千年的传奇,大家都知道是胡说八道,但同样看的津津有味。
另外要感谢禽兽大那颜和林公笑雪在三国史方面的指导,更要感谢一个叫da的大胖子,他在失业赋闲的时候,用纤细的笔触代我写了柳萤与高堂秉的爱情悲剧,现在大家明白为什么第二部里毫无感情戏了吧?因为他找到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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