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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沙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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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眼说完,一脸好笑的看着我,我气得脑袋一卡壳,“你出去一趟撞到脑袋了?说什么鬼话。”

  金眼一摆手,然后看到东坡肉摆在桌子上的零碎,“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东坡肉在苗王墓顺出来的。”我随口说道,随即赶忙逼问他:“你别岔开话题,到底怎么回事。”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金眼手中拿着一卷画轴,他让东坡肉把桌上的东西收拾了,将画轴摊开在桌面上。

  这是一幅油彩很重的肖像画,宣纸很厚,上面涂了松油一类的东西,用来防止氧化掉色。画纸大概一米长,画中的人身穿古装,翩翩而立,当我看到这人面貌的时候,感觉十分眼熟,我侧头发现东坡肉看完画正疑惑的盯着我,突然我反应过来,这画里的人他娘的是我。

  画匠高超的画技把每一个细节都勾勒的淋漓尽致,画中的我带着绒帽,身穿灰袍,看不出什么年代,不过从这画纸的古朴风格和保存的方法来看,也不会太近。

  我问金眼,“这画里的人长得挺像我啊。”

  金眼点点头,东坡肉开口道:“这明明就是你,你看,脑门上的那颗痣都在。”

  我也注意到了那点,如果说相像也就算了,竟然连细节都不放过,包括他的那个微笑表情,和我在镜子中看到自己时一模一样。

  金眼盯着我道,“今天一早有人把这幅画送到我爷爷的店铺,我看过了,这是明代年间的画,也不是什么有名的大师手笔,值不了几个钱。不过这画中的人却让我吃惊不小,这不就是你吗?”说到这他点了根烟,接着道:“我问起这幅画的来路,听伙计说是几个倒斗的土把子在地里刨出来的,那个送画的人跟店里的伙计熟识,也没隐瞒,说是从一个明代古墓里倒出不少玉器,被一个外国人买去了,就剩这幅画没卖,送到这来了。”

  这个我倒是知道,一般明代以后的玉器铜器都不是特别值钱,品相好一点的都留在手里等有机会卖个好价钱,品相平平的就拿出去蒙一些外行或者老外,编造一些虚假的典故上去,当做文玩出手了。

  像这幅字画一类的,属于冷门货,喜欢收藏的人不好碰,人家都是行家,专门收藏名家大师的,古墓里的一般不会有,只是些墓主的肖像或者叙述墓主平生的画,除了能去古董店碰碰运气,很少能有人要这东西。

  “据说棺椁上的铭刻着墓主的名字,也叫李顺。墓主的尸体保存完好,与画上一般不二,不过那几个土把子把尸体倒悬梁上,口中玉和肛中珠都抠了出来。”金眼眼神揶揄的看了我一会,我感觉眼角有些抽搐,看他有什么想说的,示意他继续。

  金眼又瞟了画妮一眼,呲牙一笑,“顺子,你说你会不会和画妮一样,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粽子,还没恢复记忆?”

  他的话说完,东坡肉马上挪了一下位置与我拉开距离,做了一个防御的手势,“他娘的早就看你可疑,说吧,跟着我们有什么目的!”

  “目的你大爷!别他娘跟我扯淡。”我大骂了一声,心中奇怪这事确实很巧合,长相和名字竟然完全相同,不过我能确定我肯定不是粽子,标准的爹生娘养,从小长大的记忆都在。

  金眼嘿嘿笑了笑,问我:“我真的很好奇,顺子,你不想知道怎么回事吗?”

  “这就是巧合罢了,再说为了一个死了多少年的人去找什么真相,这好像不是我们应该干的事。”我其实不怎么太在意,也不想去探究这玩意有什么真相,两次古墓里的惊险遭遇,让我觉得生命太他吗的可贵了,能平淡的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我担心金眼不安分,又借着这个由头去倒什么斗,就岔开话题,“你不是去你爷爷那里了吗,问出什么没有。”

  金眼耸了耸肩,懒洋洋的道:“本来向问关于那个青铜盒子的事,可是我爷爷听我提起那东西干脆把我骂走,让我以后不许再沾明器,做好自己的生意。”

  “我看你也别那么执着,反正不关我们的事。”我劝了金眼几句,虽然知道他不一定会听。

  金眼咬了咬牙,“白影那王八蛋在苗王墓黑了咱们一次,这仇不报多窝囊?如果我知道他们搞什么鬼,非给他来一下狠的不可。”

  我还想说什么,东坡肉突然在一旁附和起金眼,“就是啊,那小白脸他娘的太不是东西,跑了不说,还把咱们的退路给炸了,老子再见到他打得他娘都认不出他这个儿子。”然后东坡肉又把那些零碎的明器推到桌上,问金眼:“我说金眼,你看这些东西能不能卖出去,换成钱咱们平分,也不算白遭一次罪。”

  金眼答应了一声,就拿起电话拨了一通,说了几句之后挂断,然后告诉我们,他叫了一个二道贩子,也是百事通,手底下有不少大客户,销路广的很。而且这家伙眼力够准,能帮忙看看货,卖出去后给他两成的佣金就行。

  我们等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一辆车停在别墅外面,走进一个秃顶的中年人,发型像沙僧一样,满面春风的走进客厅,跟金眼说了几句客套话,然后金眼又介绍给我们,这家伙叫孙胜,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称呼他为沙僧。

  沙僧和我们一一握手,当他看到画妮的时候,一大坨粘液从嘴角流了出来,金牙在他眼前晃了半天手,这家伙才反应过来,尴尬的笑了笑,还是左一眼右一眼的瞟着画妮。

  最后我轻咳了一声,沙僧才彻底回过神,啊啊笑了半天,对金眼道:“万老板,东西呢?”

  金眼随手一指,那堆零碎就放在桌子上。沙僧看了一眼,扑哧一笑,“万爷,您这是跟我开玩笑呢吧?大老远让我来,就看这堆垃圾,别拿我寻开心了。”

  金眼还没说话,东坡肉在一旁靠了一声,“你他娘的看都没看就说是垃圾,我说金眼你哪找来的外行。”

  金眼冲东坡肉摆摆手,笑着拿起一个手镯,递给沙僧,点了点头。

  沙僧没好脸子的看了一眼东坡肉,才接过手镯,本来是毫不在意的瞅了瞅,不过脸色立刻就变了,然后对着我们说了句抱歉,跑回去车上,拿了一套极其专业的设备来,随带的还有几十公斤的书,他翻了六七本砖头一样的书,就这么一个东西整整看了一个多小时,我们在边上都等的要睡着了。他才抬起头来,叹了口气道,“惭愧惭愧,老子我搞这行这么久时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几位老板,跟我说实话,从哪儿弄来的?”

  金眼没说真话,敷衍他,“我爷爷店里伙计收回来的,这玩意我看得不是很懂,这是什么时候的东西?”

  沙僧又叹了口气,“万老板,要是我没看错的话,这你玩意是在湘西一带收回来的吧?”金眼点头,他接着道,“那你这回可捡了个大便宜了。”

  说着就开始跟我们讲,说按照他的分析,这手镯的工艺,可以追述到商朝和西周之间,上面的有个很奇怪的纹路,其实是一个字,但是个什么字现在还搞不清楚,这需要查资料。不过可以确认,这是古苗族的文字,当时古苗族还是一个国家,一直生活在深山老林之中,属于与世无争的那一种。

  根据零星出现古简之中所记载,古苗在商朝后期有过一段时间的突然繁盛,然后西周早期,就又忽然凋零了下去。现代学者分析,很有可能是当时周天子的报复性的行为。因为你古苗族在商周的那一场战争中,是站在商朝那一边的。

  他还跟我们讲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说是根据古简之中记载,古苗族第一次出现在商王朝的视野中,当时的领袖好像是一位女人,苗人把她称作“神皇”,说到这沙僧还瞟了一眼画妮,据说是一位比仙女还漂亮的女人。老色鬼纣王想娶她,不过不知道最后什么原因没有成功。据说她是唯一一位继承了远古大巫能力的苗人,拥有神秘莫测的超自然力量。不过这女人的下场并不好,她最后好像被她自己的儿子用毒计活活害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