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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懒人吴二

  七月十四“剑”字刚发,一股凛冽的剑风已然劈头盖脸地迎面砸到了方杰身上。剑似银蛇,方杰任是如何也不会想到,眼下这个早已隔世已久的同僚即便是死后仍然可以脱手而出如此凌厉的杀招。

  一生只爱一事,一世只练一招。

  方杰又哪里知道,即便这七月十四已然死去多时,即便这七月十四已是到了阴曹地府,也从未放下过手中这个早已被他看得高过一切的东西。

  这招七十二恨剑方杰当然见过不下几万次,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简直是个三岁孩童都晓得的道理。何况方杰不但只是看过这剑诀,他更加自信若是自己把这剑诀用将起来,绝对要比那个一辈子只练这一招的七月十四强上千倍万倍!何况迎面而来的这一剑除了声势唬人以外,简直叫那七月十四用得一塌糊涂!

  恨有千丝一剑断,所谓的恨剑最为讲究的便是如何一剑断千丝。

  对于不修半份灵觉的凡人而言,一招当然只能斩出一剑,这当然是句废话。

  七月十四当然不是个人的名字,眼前的这个小七当然也不会生下来便有了这么一个不详的名字。

  他本名姓吴,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两个妹妹。父母都是田野之人,所以当然也不懂得给孩子取个多么好听的名字,所以在他五岁以前一直都是被人唤作吴二——好吃懒做的吴二。

  生逢乱世,村邻之间但凡学会了走路的孩子大都会帮着家人做些力所能及的农活,然而这个吴二除了吃饭的时候不得不下地去拿碗筷之外,甚至从来都不肯挪开屁股下床去走上哪怕半步。下了床就要干活,干活便是为了吃饭,自己既然填得饱肚子,又何必走下床去呢?

  直到他七岁那年,父母弟兄在赶集的途中碰上了强盗,一家五人连大到小尽数被那群绿林强盗杀个精光。

  而他自是多亏了自己贪睡赖床才侥幸保住了一条性命。

  自那消息传到他耳中的时候,这个好吃懒做了七年的小无赖早已躺在家中的草席上几近饿死。那日村里街坊怜惜这孩子还小,总算施舍了他一碗面汤。为了感激,那日他也是第一次下地干活,那日他用了整整一天一夜才帮那位街坊扫清了猪圈。那日是他第一次凭借着自己的双手得到报酬,也是从那日开始,他再也不肯睡过一天懒觉。

  十二岁那年在他拾荒的途中偶然见到一位义侠击溃了五个强抢民女意图将其捆上山去当压寨夫人的强盗喽啰,只在他尾随这位义士的一欲拜师的途中,又是看到这个义侠再遭那群贼人叫来的二三十名强盗的报复。

  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这个人要面对的是二三十个杀人不眨眼的强盗,所以这个义士当场便被人砍下头颅,随即五马分尸。

  他犹记得在那个义士出手救人以后,街上的百姓非但没有为他拍手叫好,更是活似躲避瘟神一般地对他避由不及。

  他犹记得那群冷血残忍的强盗杀了这人以后,还在他的脸上狠啐了口痰,狠声道:“没有本事充什么大个!”

  他当时在一旁吐了个天昏地暗,更是当即尿湿了裤子。只待那群人走远之后过了良久,他才堪堪从那堆自己吐出的秽 物之上挣扎地爬起身子。

  他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胆子可以走到那么一堆腥气冲天的烂肉旁边,他许是只想给这位行侠不成反误了性命的义士鞠上一躬,却是从那堆烂肉之中鬼使神差地捡到了一本不到二十页的图画册子。即便是他再如何没有见识,也总该看得出来,那本册子上面画的是一套武功——杀人的武功。

  只待这十二岁的吴二摸到宝一样地从那巷子里跌跌撞撞地跑回人头攒动的街市上面,他当即看到那名义士的头颅已然被人大大方方地挂在了城头之上,而那颗滴着血的头颅下面更是扯起了一条黑字白底的布缎子,那布缎子上面赫然写着:“青城山四十二好汉所赠,半月之内赋税不齐,血洗东城!”

  那颗人头之下早是里三层外三层地围起了很多指指点点的路人百姓,其言无外乎苦于强匪横行难觅生计,更多的则是指责那个早已掉了脑袋的好汉多管闲事惹怒了那一众杀人不眨眼的恶匪,使得东城遭难。

  吴二并没有挤去人群当中再复瞻仰一番那名义士的遗容,他当日便出了城找了个逮得到兔子的山上落了脚。他当日便下定决心,一定要代那义士报仇。

  自此他便依着那本册子的摸样开始照猫画虎的练习功夫,而这一练便是二十年。

  直至后来这男人终是在江湖上闯出了些许名堂,也总算涨了好多“见识”,才终于知道他这二十年练的功夫便是江湖之中传言的最为没用的“七十二恨剑”。他才总算明白,天下武功套路至若满天星斗,而他自己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只练懂了其中的一招。不过即便这剑术如何没用,他总算可以在别人挥出一剑的间隙砍出二三十剑与之搏杀。别人若是一记攻出几百招变化,他最少可以拼上几万朵剑花。

  那二十年之中,这男人当然除了吃饭睡觉,便只剩下练剑,穷其一生只练了这最没用的一招。

  随后他总算又复碰到了三俩个与他意气相投的朋友,随后他们更是被一个名叫丁凡的老人皆数拉进了一个唤作“长生门”的去处。

  那个时候他早已不再记得为了试出这招剑诀的死门,自己究竟杀了多少个江湖之上有头有脸的人物。那个时候他更是早便忘了杀了他一家五口的一众匪类兴许还在某座山头之上继续为非作歹,早便忘了当日他发下的誓,要报的仇,他甚至早便忘了自己究竟唤作什么名字。

  他的生命里除了剑,除了遍访高人参悟出这套剑诀的死门之外。自己名唤什么,根在何处,甚至自己的一条性命都早已不再重要。

  但他仍是很懒,懒得从来都不肯多说半句废话,懒得再也不愿多学半式剑法,懒得不愿参修灵觉,甚至懒得不愿再为自己取个响当当的名字。

  他只知道江湖中人皆数唤他几人作“七月十四”。名字这种东西,于他来说当然只是个称谓而已——所以他便自此理所当然的名唤七月十四。

  就是这样一个一生忠于剑道的男人,又怎会斩出如此一塌糊涂的一剑?

  眼下的当头一剑非但浑无力道软绵绵的像是女人扑蝶,那剑中的变化更是丝毫不见。当头而来的只有一剑,变化以穷的一剑。

  许是那个把剑看得比命还重的七月十四当真是被那恶神灾劫一并取了那颗爱剑之心,也许是眼下的七月十四,早已将那练了一辈子的剑法搁置许久了。

  这种三岁孩童,市井无赖都会使出的一招又怎会伤得到方杰半分皮毛?然而方杰只能与他交手,人间一日地下一年,这几百年间七月十四或许只是想问那方杰要个天才与勤奋孰强孰弱的答复。

  是故方杰当即看准了七月十四的一处破绽,咬紧牙关奋力地刺出了一剑。

  然而令那方杰万万想不到的是,只在他出剑的一刻,自己手上的裂痕已然莫名其妙地被震飞脱手,更加转瞬断成三节。脖子一凉,七月十四的那柄软剑更是一如毒蛇的信子一般紧跟着舔上了他的喉头。

  一切只在眨眼之间,或者说此番的一切变故甚至还未容得方杰眨眼,便已成事实。

  “这才是七十二恨剑”

  七月十四一如毒蛇一般地盯着方杰的眼睛冷声接着道:“你在人间所见过的那个根本称不上是剑诀。这个,才是七十二恨剑的真容——你输了!”

  滨海之畔,广州,东官郡。

  祸殃天下,不分西东;战事四起,不问贫贱。

  关乎自身安危,俗世万千生灵除了逃跑,便只有以杀止杀。人类这一大族系对于杀戮以及斩草除根来说,向来是世间万物当中少数可以做得最为彻底,最为干净的一类。

  是故即便是这个与那天子之城相距千里的渔村,在这日上三竿的时辰当然也是同样家家户户房门紧锁,狗不敢吠,鸡不敢鸣。沿岸撒网的渔船自然已是几个月都未曾出海,而那船上的甲板更加早被日头晒得满是盐渍,雪白一片。

  这滨海渔村虽然不比中原繁荣,却也总算是个有上十人依山傍海而建的大寨。然而即便此番村中留下的百姓不下两握之数,在外人看来,这里无论如何仍旧像是一座毫无人气的鬼城。

  距这一汪月牙形状的海湾不足五里的地方,反倒偏偏赶在这个草木皆兵的当口生好了一大团篝火,那篝火之上更加架着一条足有两尺来长的大鱼。

  而这堆原本不该在此时出现的火堆旁边,更是侧卧着一个一身酒气,小麦肤色的白衣男人。鱼是刚从海里捞上来的好鱼,酒也是刚从酒窖打上来的好酒。

  此人,不正是许久不见的成阳?

  正可谓:

  碧海映长空,好酒敬苍穹。

  浮生多少事,尽在笑谈中。

  欲知后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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