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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学生物学卖麻辣烫的作家

  怕q着凉了,我扶着q找了个旅馆住下。旅馆是民宿。西式的风格。阳台上种满了说不出名字的花。

  常干的事,虽然很多时候他们自己也意识不到,直到高中读完,绝大部分人获得了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于是,就像带久了枷锁,习惯了枷锁,哪怕你被放下枷锁,你还是个奴隶。我们的时间从此可以自由的安排,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我们要么重新捡起来过完的枷锁,继续忙忙碌碌的过着一天天,却不知道自己现在为什么东西努力,或者是成为另一类人,把时间大把大把花在手机上,比如开屏锁屏,刷刷微博,刷刷pyq,打游戏,或者打打游戏,出去吃喝玩乐社交上。为什么这一代的我们如此依赖手机,更本质的说依赖社交,依赖能长久消磨时间的事物,因为我们很空虚。我们恐惧那种空虚,我们不敢思考,害怕面对这种恐惧。我们不知道自己渴望什么,似乎什么都可以将就,我们跟随着世界愈发的虚荣,我们不能自己证明自己的存在感,所以我们渴望别人的认可。我们希望别人围在我们身边,吃喝玩乐。我们希望发个自拍能有一堆人点赞我们自己给自己套上新的枷锁,然后终有一天,就这样老去,死去,却没什么好回忆的,只剩一群白羊的尸体。”

  在这黑暗的夜幕下,我和q煎着牛排,互相喂着,互相打打闹闹,星星在看吗?

  给她脚上完药后,q香甜的睡着了。我躺在床上,看着墙上的钟的指针一点点驶过,怎么也睡不着。

  在感情方面,我以前觉得最痛苦的是一无所有,后来恋爱过觉得最痛苦的是拥有过却错过。现在我才明白,原来最痛苦的是明明可以拥有,却被难以抗拒的力量分割着,只能一点点地互相松手。

  第二十四章

  我下了楼,漫无目的的来回走着。路边有个卖撸串的大叔,站小推车前搓着个手,大半夜了仍开着摊,等着可能来的夜猫子。

  小板车冒着热气,大铁盘里咕噜噜地冒着泡。杂七杂八的东西在里面安逸地躺着,慢慢地散发着香气。

  我找个椅子坐下,要了一提啤酒,一份面,拿了些串自顾自吃着。冰凉的啤酒顺着喉咙灌下,打了个隔,一下子觉得少了些压抑。于是我干脆不再吃串,就一口口喝着酒。

  “一个人喝闷酒很伤身呀,心情不好?”大叔一边串着东西,一边问到。

  “的确。岂止是心情不好,简直是糟糕透了。”

  “能跟叔说一下不?叔比你多吃这么多年饭,说不定能帮到你了。”

  “叔,小王子里有句话是:有些路,只能自己一个人走。所以我并不能觉得你帮到我。”“不管能不能帮到,起码说出来会好受点嘛。是不是?小王子里那句话我也看过,但我还看过另一句话:幸福越分越多,痛苦越分越少。

  “也是,不愧是过来人。叔,我有一个很在意的女孩,不是光是那种男女之间的喜欢,更像是那种,知己一样的在意。我也无法描述那种感觉,在意她就好像就在在意自己一样,甚至她的出现让我相信女人是上帝拿男人的肋骨造的。”

  “那不挺好的吗?”

  “可我明天就只能看着她走了,看着她离开我的生活。关键她还不得不选择那种她不喜欢的生活,而我却无能为力。”

  “年轻人,世界上不如意事十之。你也还是个孩子,改变不了什么很正常。”

  “所以我心情糟糕透了。况且我觉得,哪怕我长大,恐怕也是改不了什么。在一些事情永远都是孩子,从小到大。”

  “总得试试呗。就算你改变不了什么,起码你能在努力中不让世界改变了你。”

  我不禁疑惑,他真是个卖撸串的大叔吗?

  似乎看出我的疑惑,大叔笑着说,“不怕你笑话,其实我喜欢的是文学,那时身边人都觉得文学没前途,更没钱途,我就读了生物专业,也找了个正儿八经的工作。但我还是没事爱写点东西,小说啥的,后来实在不太喜欢那份混混日子的工作,就辞了当个自由写手了。”

  “兜兜转转还是顺应了本心?”

  “或许兜兜转转只是生活想告诉我我是什么样人的方式,勉强和将就只是浪费精力和时间,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写的都关于啥的呢?”

  “市井生活呗,琐屑之思呗。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家里孩子读大学还需要钱,妻子也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靠我那不稳定的稿费有时候还有点捉襟见肘。所以晚上没事就出来做撸串的生意了,你来之前正准备收摊呢。”

  “正想问你为什么又出来卖撸串呢?”

  “那我岂不是抢答了?”

  “哈哈那你出来撸串岂不是屈才了?”

  “何来屈才呢?我每天卖着东西,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听着他们的故事,还可以丰富我写小说的素材。况且别的工作自然没有撸串这样自由自在了。”

  “怪不得看我喝闷酒就问我的心事。职业习惯咯?”

  大叔爽朗的笑了起来,“可以说是吧。其他人的故事都可以变成我的故事。”

  大叔给我递了只烟,我犹豫了一会,还是叼在了嘴里。但想起对q的承诺,还是没有抽。

  “其实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

  “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却无法阻止?”

  “是啊。但叔想告诉你,不在一起并不代表着失去,不再互相理解才是真正的失去。”

  “那我跟她是足够理解了,所有我才如此在意。与其说我在意的是她,也可以说在意的是和她相处时的自己。我害怕失去她后,没有了别人的理解,我会自己都怀疑自己的存在,最终失去那个自己。。”

  “不管结果怎么样,起码拥有过了,这已经值得绝大多数的人羡慕了。一男一女在一起,起初是因为有好感,有好感它是有条件的,条件一变它就没了,比如她美丽的面孔,性感的身材,他清秀的面孔,诱人的喉结,她或他的多才多艺之类。然后是喜欢,喜欢比有好感更持久,也更经的起考验但它们都是有生理原因的。”

  “叔,生理原因?“我疑惑地看着大叔。

  “你想什么呢。我指的是激素啥的。有的时候你分泌多巴胺,陷入热恋的时候就会分泌苯乙胺醇,想着男欢女爱时男的就会分泌荷尔蒙,女的就会分泌缩宫素,最后平平淡淡长久生活时会分泌脑啡。”

  “叔不愧比我多吃这么多年饭,除了荷尔蒙和缩宫素外我别的都听都没听过。”

  “现在不是听过了嘛。大家都说自己的感情是纯粹的,但别说摆脱外界世俗的物质了,连自己的体内的激素都摆脱不了。而这些激素或长或短都只能存在一段时间。所以我说,最长久的陪伴是理解。这是最为纯粹的感情。所以背叛爱情的人很多,背叛知己的人却很少。因为背叛知己意味着背叛了自己。即便我不了解你跟她的故事,但想必她对你也是很在意把?”

  “或许更在意,她是最高傲的龙,也是最可怜的虫,连为自己而活都是种奢望。除了我,别说没有理解她,她连能说上话的人都很少。她脆弱又勇敢,像是拿着个长矛的瓷娃娃,勇敢冲向深渊,对其他男的来说,她的故事让她的显得更坚强,对于我来说,她的故事让她显得更脆弱,我真的很想保护她,但竭尽所能,也改不了最终的结果。无论我想为她做什么,她都似乎不想让我跟她一起经历她所经历的,她只想一个人接受不想接受的结果。”

  “那确实糟糕透了。叔和那个她呢,并没有你和她那么不幸了,我跟她说不上喜欢,甚至更像平淡的朋友,联系的也不多,只在需要的时候联系。可无论是我藏起来,还是她藏起来,彼此总能迅速找到对方。并不是那种躲猫猫,只是被淹没在自己都理解不透的情绪了,彼此总能把对方拉出来。”

  “那为什么没有在一起呢?。”

  “有些人因为理解而在一起,有些人因为理解而分开。有些人因为相似在一起,有些人因为相似注定不在一起。前后者的区别就是有没有过了一个度,这个度可能是爱情最大的玩笑。”

  “那你们是太过于相似和理解了?”

  “是啊,我和她都很敏感,就好像飘在天上的云,虽然飘逸但没有根基,总会莫名其妙的说塌就塌,或许彼此都需要跟正常的人长久地生活,就好像中药需要糖一样中和一下,因为长久的生活真的跟小孩子一样难懂,而不是一时冲动,喊一句,这就是我要的爱情就可以在一个屋檐下过一辈子的。于是我无可奈何地看着她嫁给了别人。”

  “你这不也是娶了别人嘛。”

  “哈哈也对,我很爱我的家庭。我跟她之间更像是两颗星星,看似隔的很近,实际隔的很远,但也能彼此照亮对方。起码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是一株花的话,我不一定非得按人类的标准长出大的或者小的,绚烂或者是清雅的花,我只管长成自己想长的样子,同时长出黄瓜苦瓜和西瓜也没有任何问题。反正她都能从菜园子里一眼就找到我,然后衷心地说,真羡慕你的美丽,活成自己想活成的样子。而我也能在人群一眼找到她,用我的枝叶拭去她粉底下的眼泪。”

  “那真是一朵有趣的花。”

  叔向我干了一杯,然后扭头好奇地问了我

  “对了,你叫什么?”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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