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其人 南台笔下的狗
南台笔下的狗
紫薇琴心
南台的小说,主要写人,但稍带着也写过狗,然而,南台笔下的狗,似乎与近年的狼图腾、狗崇拜没有关系,并不为狗而狗,而是为人而写狗。
一、《一朝县令》中的狗。
《一朝县令》中只有一条狗,名叫“黄狼”,是水泉县代理书记曹兀龙的看家狗。狗而以狼命名,足见其恶。
它第一次出现,是曹兀龙约县委办公室主任后来的常委朱仕第到家密谈,朱“想起曹兀龙家养的‘黄狼’了,虽然常年的铁链拴得它肥不起来,但毕竟是喂食的狗,比那些只靠自己觅食的瘦狗们要凶猛得多。有人说,‘黄狼’吃过点心,那可是小县城里奢侈的食品,普通老百姓都没有那个口福的。这传说弄得‘黄狼’的名声很显赫,它能挣断铁链是否与吃过点心有关?”
贫穷的水泉县,人都吃不饱肚子,狗更没食喂,而此狗却不仅“喂食”,还“吃过点心”,不是偶尔,“能挣断铁链”,就说明它享此福久矣。这一下就把狗主人与普通老百姓的距离拉开了。狗都比普通老百姓享福,狗主人可想而知。这比直接写狗主人搞特殊婉转得多,却也有力得多。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盛气。
“黄狼”第二次出现,是兰曼曼来给臊女子看病,朱仕第来时都没有出来挡狗的曹兀龙,此时却一反常态,热情地插在兰曼曼和狗中间,把危险挡住,让小女大夫安全通过。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兰曼曼来时,他看到她“一团绒球儿似的在面前颤,那么细气,那么清爽,像薄荷般往人心里渗气儿,清凉滋润得叫人心颤”。应该说明的是,小说中,曹兀龙并不是个色狼,没有在女色上犯过错误,但这并不是说他就铁石心肠,也有微妙的心理活动,此处即其一。这是在朱仕第刚刚走后发生的,而有如此明显的对比,曹兀龙的心理暴露无余。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内心的一点腥气。
“黄狼”第三次出现,是它挣断铁练跑出去,被别的狗咬伤了,臊女子打电话给她爸爸告状,曹兀龙让她找兰曼曼去给狗看伤,结果兰曼曼被狗咬伤了手。之后的一段时间,狗没有再出现,却让兰曼曼带着受伤的手到处走,所到之处,人人骂狗。小说中人是在骂狗,读者却在骂狗主人。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霸气。
“黄狼”第四次出现,是在误食了冯彦虎孝敬曹兀龙的一包“金枪不倒退丸”后,急疯了,挣断铁练冲出去发泄,曹怕伤了人不好交待,命公安局副局长曹豹带人打死了。这个情节,颇有给曹兀龙贴金的意味。第一,曹虽得了“金枪不倒丸”,却并没有像冯彦虎一般急着去追求“性福”,却因忙了摘掉“代理”二字,把此事扔在了一边。第二,狗冲到外面去后,他怕伤人,命人打死。说明他良心尚存,并非恶徒坏蛋。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尚存的人气。
“黄狼”死了,狗戏却没演完。许多想巴结一把手的基层官儿,听说曹书记家的狗死了,一下孝敬来好几条狗儿子,弄得家里狗多为患。而就在此时,冯彦虎也托人送来了一条,女主人未见之前,挥手不要,及至见了,才发现这条小狗确实与众不同,改为喜欢。说明虽同是送狗,却有亲疏远近之别。
——此处写狗,亦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官气,圈子,同时顺手狠抽了一鞭不良的社会风气。
60万字的长篇,一条狗从头到尾,贯穿了整部小说,而狗在小说中的地位,却是微乎其微,前后文字加起来,也只有极少一点,却给人如此深刻的印象,与作者的良苦用心分不开。不说别的,单是挣断铁练这一个细节,狗第一次出现时就埋下了伏笔,第二次出现时又作了提示,但两次都是虚写,直到最后一次实写时,因前面的铺垫,读者已经一点都不觉得突兀了。这么小的一个细节,从第一次伏笔算起,到最后挣断铁练,中间差不多有30多万字的阻隔,真可谓千里伏笔,用心不可谓不精细。
狗,在全文中所占比重极少,只不过一个小小的道具而已,仿佛人身上的袖扣、胸针之类的小饰物,居然能如此精心安排,其他人物及小说的主人公们会是怎样个情景,就不难想象了。
二、《只好当官》中的狗
《只好当官》中有两条狗,与《一朝县令》中的狗相反,不是凶猛的恶狗,却是两条柔弱的小宠物犬,一条叫“淘淘”,是省委副书记闵安国的爱人秦玉婷的爱物;一条叫“赫丽丝”,是范怀桓厂长让高举送给闵书记的礼。
两条狗,都有较精细的描写,但同样都是为了写人,并非为狗本身。
且看对“淘淘”的描写:“这是只花狗,但白多黑少,少了些高贵之气,本来会增俏的黑点又点得不是地方,不像艺术家们的作品,倒像是挨了煤球,沾了几处污点。最令人不能忍受的是一只眼有个黑圈,侧面看很像熊猫的黑眼圈,要是对称,一定身价百倍,可惜只有一只,正面瞧仿佛独眼,怎么看怎么难受。”
再看对“赫丽丝”的描写:“赫丽丝不是一般狗,是名贵狗。一身细白毛,还穿着一个做工考究的红马甲,颌下一只响声脆脆的小铃铛,两只长耳朵,外面是黑色,里面却是白色,尾巴尖儿上一撮黑毛,两条前腿上部像袖饰似的两个对称的黑点,又娇气又好看。它还有出生证,里面有张狗照片,字却全是洋文。小家伙娇气,光吃肉松,喝牛奶。范怀桓说,是他到南方出差碰上的,那家人不是一般人家,出了事才卖的,要按市场价,十万八万不一定请得到。”
且不说这并非重点的两段文字的耐读,单说这两条狗,就有非常明显的差别,一个高贵,一个贫贱;一个漂亮,一个难看;一个洋气,一个土气。
两个狗主人,也有非常明显的差别,一个是省委副书记的夫人,一个是亏损企业的小厂长。
这两个差别单独看没什么,可联系起来看,却发现了巨大的反常。贫贱、难看、土气狗的主人,不是亏损企业的小厂长,而是省委副书记的夫人;而高贵、漂亮、洋气狗的主人,不是省委副书记的夫人,却是亏损企业的小厂长。
这就不难看出作者的动机:
省委副书记家的狗贫贱、难看、土气,反衬出的,是书记的“清”。
亏损企业的小厂长的狗高贵、漂亮、洋气,反衬出的是,该厂长的“浊”。
两条狗的主人谁也没见过谁,中间穿针引线的是小说的主人公——什么都干不了,只好当官的高举,如此大的反差,读者不难看出其中蹊跷,高举却硬是分不出清浊,和处处帮他事事提醒他的闵安国越走越远,却和拉他下水把他当枪使的范怀桓越走越近,衬出的是,他的“浑”。
两条狗,各自出现,中间相差数万字,而能前后对比,用“反差”给读者造成心理落差,用“反常”促使读者思考,说明作者绝不是信手拈来,而是早就成竹在胸,谋篇布局用心良苦。和《一朝县令》中的狗一样,这里的狗同样也是微不足道的小饰物,小道具而已,而能如此用心,在大的情节安排、人物刻画上,能不绞尽脑汁!
三、《废话艺术家》中的狗
《废话艺术家》(以下简称《废》)中有三条狗。一条是主人公老伴儿史若馨养的看家做伴的狗,叫“胖胖”;一条是省委副书记洪流养的看家陪玩的宠物犬,叫“狻猊”;还有一条是工程指挥部养的看门狗,叫“小黑”。
与《一朝县令》和《只好当官》中的狗一样,《废》中的狗也不是为了写狗而写狗,而是为了写人。
因其豢养的主人不同,三条狗的侧重也不同。史若馨养的“胖胖”,主要表现是“忠”;洪流养的“狻猊”,主要表现是“横”;“小黑”的主要表现是“义”。
用狗的不同侧面来表现狗主人的特性,三部书都相同。
然而,与前两部书中不同的是,前两部书中的狗,只写到狗与人的关系,而《废》中的狗,不仅写了狗与人的关系,还写了“狗性”。这样一来,狗不仅起衬托其主的作用,还有了更深刻的“狗性批判”,实质是借狗做的“人性批判”。
这就是南台笔下的狗,有“忠”有“义”,但不单纯是忠和义了,还有愚、有恶的一面,人常说人性复杂,狗性也同样复杂。反过来想想,在世人看来简单的狗身上,南台都挖掘出了复杂的一面,比狗复杂得多的人性,大约不会反而简单化吧?这是我们在读南台小说时要留心的。
四、用狗写人的好处
文学是人学,小说就是写人的,既然写狗也是为了写人,为啥不直接写人,却要绕个弯子?是脱了裤子放屁,多这一道儿?从南台的写狗中,我们看到,写狗,有时会有比直接写人更多的好处。
其一:省笔。
在《只好当官》中,不论是用狗显其“清”的省委副书记,还是用狗显其“浊”的小厂长,都是次要人物,如果正面描写其“清”和“浊”,势必要增加情节和人物,难免旁枝斜伸、喧宾夺主,可不写,又难显主人公之“浑”。既要写,还不能冲淡主题,就得用省笔的法儿,用只狗从旁侧击,就可以让读者窥一斑而知全豹,赘笔就全省了,避免了旁枝斜伸、喧宾夺主,保证了主杆的正常生长。
其二:多用。
在《一朝县令》中,虽只写了一条狗,却展示了曹兀龙的盛气、腥气、霸气、人气、官气,还捎带着揭示了巴结曹兀龙的那班男女的嘴脸。一条狗,仿佛一滴试剂,检验出了不同人的不同性格,检验出了同一个人的不同侧面,省笔不用说,还作到了一狗多用。
其三:出奇。
在《废》中,如果要从正面去写造反起家的洪流的骄气,不仅要费许多笔墨,还是许多小说中常见的。南台不正面去写,只让他下乡时带一条狗,让这条狗坐卧车、进餐厅、吃要挑京津春的包子,拉屎要人给擦屁股,一字没说洪流,而这位带狗的书记的骄横却跃然纸上。真可谓是奇笔,比正面描写更让人印象深刻。
其四:幽默。
现实生活中,把某人比做狗,是骂人,应该算是粗俗之举。然而,《废》中,主人公在大庭广众之中举杯,提议大家为洪书记和狻猊的健康干杯,实质就是把洪流和狗拉到一起,但读者感到的不是粗俗的咒骂,而是有趣的调侃和幽默,不会皱眉,却会发笑。同样,左得理给狗看病、擦屁股,实质就是拍洪流的马屁,可读者感到的,同样只是拍狗屁的幽默,并不觉得是骂人的粗野。这些,都是直接写人某方面的缺陷不可能达到的效果。
真可谓南台写狗,意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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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薇琴心
南台的小说,主要写人,但稍带着也写过狗,然而,南台笔下的狗,似乎与近年的狼图腾、狗崇拜没有关系,并不为狗而狗,而是为人而写狗。
一、《一朝县令》中的狗。
《一朝县令》中只有一条狗,名叫“黄狼”,是水泉县代理书记曹兀龙的看家狗。狗而以狼命名,足见其恶。
它第一次出现,是曹兀龙约县委办公室主任后来的常委朱仕第到家密谈,朱“想起曹兀龙家养的‘黄狼’了,虽然常年的铁链拴得它肥不起来,但毕竟是喂食的狗,比那些只靠自己觅食的瘦狗们要凶猛得多。有人说,‘黄狼’吃过点心,那可是小县城里奢侈的食品,普通老百姓都没有那个口福的。这传说弄得‘黄狼’的名声很显赫,它能挣断铁链是否与吃过点心有关?”
贫穷的水泉县,人都吃不饱肚子,狗更没食喂,而此狗却不仅“喂食”,还“吃过点心”,不是偶尔,“能挣断铁链”,就说明它享此福久矣。这一下就把狗主人与普通老百姓的距离拉开了。狗都比普通老百姓享福,狗主人可想而知。这比直接写狗主人搞特殊婉转得多,却也有力得多。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盛气。
“黄狼”第二次出现,是兰曼曼来给臊女子看病,朱仕第来时都没有出来挡狗的曹兀龙,此时却一反常态,热情地插在兰曼曼和狗中间,把危险挡住,让小女大夫安全通过。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兰曼曼来时,他看到她“一团绒球儿似的在面前颤,那么细气,那么清爽,像薄荷般往人心里渗气儿,清凉滋润得叫人心颤”。应该说明的是,小说中,曹兀龙并不是个色狼,没有在女色上犯过错误,但这并不是说他就铁石心肠,也有微妙的心理活动,此处即其一。这是在朱仕第刚刚走后发生的,而有如此明显的对比,曹兀龙的心理暴露无余。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内心的一点腥气。
“黄狼”第三次出现,是它挣断铁练跑出去,被别的狗咬伤了,臊女子打电话给她爸爸告状,曹兀龙让她找兰曼曼去给狗看伤,结果兰曼曼被狗咬伤了手。之后的一段时间,狗没有再出现,却让兰曼曼带着受伤的手到处走,所到之处,人人骂狗。小说中人是在骂狗,读者却在骂狗主人。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霸气。
“黄狼”第四次出现,是在误食了冯彦虎孝敬曹兀龙的一包“金枪不倒退丸”后,急疯了,挣断铁练冲出去发泄,曹怕伤了人不好交待,命公安局副局长曹豹带人打死了。这个情节,颇有给曹兀龙贴金的意味。第一,曹虽得了“金枪不倒丸”,却并没有像冯彦虎一般急着去追求“性福”,却因忙了摘掉“代理”二字,把此事扔在了一边。第二,狗冲到外面去后,他怕伤人,命人打死。说明他良心尚存,并非恶徒坏蛋。
——此处写狗,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尚存的人气。
“黄狼”死了,狗戏却没演完。许多想巴结一把手的基层官儿,听说曹书记家的狗死了,一下孝敬来好几条狗儿子,弄得家里狗多为患。而就在此时,冯彦虎也托人送来了一条,女主人未见之前,挥手不要,及至见了,才发现这条小狗确实与众不同,改为喜欢。说明虽同是送狗,却有亲疏远近之别。
——此处写狗,亦非是写狗也,是写狗主人的官气,圈子,同时顺手狠抽了一鞭不良的社会风气。
60万字的长篇,一条狗从头到尾,贯穿了整部小说,而狗在小说中的地位,却是微乎其微,前后文字加起来,也只有极少一点,却给人如此深刻的印象,与作者的良苦用心分不开。不说别的,单是挣断铁练这一个细节,狗第一次出现时就埋下了伏笔,第二次出现时又作了提示,但两次都是虚写,直到最后一次实写时,因前面的铺垫,读者已经一点都不觉得突兀了。这么小的一个细节,从第一次伏笔算起,到最后挣断铁练,中间差不多有30多万字的阻隔,真可谓千里伏笔,用心不可谓不精细。
狗,在全文中所占比重极少,只不过一个小小的道具而已,仿佛人身上的袖扣、胸针之类的小饰物,居然能如此精心安排,其他人物及小说的主人公们会是怎样个情景,就不难想象了。
二、《只好当官》中的狗
《只好当官》中有两条狗,与《一朝县令》中的狗相反,不是凶猛的恶狗,却是两条柔弱的小宠物犬,一条叫“淘淘”,是省委副书记闵安国的爱人秦玉婷的爱物;一条叫“赫丽丝”,是范怀桓厂长让高举送给闵书记的礼。
两条狗,都有较精细的描写,但同样都是为了写人,并非为狗本身。
且看对“淘淘”的描写:“这是只花狗,但白多黑少,少了些高贵之气,本来会增俏的黑点又点得不是地方,不像艺术家们的作品,倒像是挨了煤球,沾了几处污点。最令人不能忍受的是一只眼有个黑圈,侧面看很像熊猫的黑眼圈,要是对称,一定身价百倍,可惜只有一只,正面瞧仿佛独眼,怎么看怎么难受。”
再看对“赫丽丝”的描写:“赫丽丝不是一般狗,是名贵狗。一身细白毛,还穿着一个做工考究的红马甲,颌下一只响声脆脆的小铃铛,两只长耳朵,外面是黑色,里面却是白色,尾巴尖儿上一撮黑毛,两条前腿上部像袖饰似的两个对称的黑点,又娇气又好看。它还有出生证,里面有张狗照片,字却全是洋文。小家伙娇气,光吃肉松,喝牛奶。范怀桓说,是他到南方出差碰上的,那家人不是一般人家,出了事才卖的,要按市场价,十万八万不一定请得到。”
且不说这并非重点的两段文字的耐读,单说这两条狗,就有非常明显的差别,一个高贵,一个贫贱;一个漂亮,一个难看;一个洋气,一个土气。
两个狗主人,也有非常明显的差别,一个是省委副书记的夫人,一个是亏损企业的小厂长。
这两个差别单独看没什么,可联系起来看,却发现了巨大的反常。贫贱、难看、土气狗的主人,不是亏损企业的小厂长,而是省委副书记的夫人;而高贵、漂亮、洋气狗的主人,不是省委副书记的夫人,却是亏损企业的小厂长。
这就不难看出作者的动机:
省委副书记家的狗贫贱、难看、土气,反衬出的,是书记的“清”。
亏损企业的小厂长的狗高贵、漂亮、洋气,反衬出的是,该厂长的“浊”。
两条狗的主人谁也没见过谁,中间穿针引线的是小说的主人公——什么都干不了,只好当官的高举,如此大的反差,读者不难看出其中蹊跷,高举却硬是分不出清浊,和处处帮他事事提醒他的闵安国越走越远,却和拉他下水把他当枪使的范怀桓越走越近,衬出的是,他的“浑”。
两条狗,各自出现,中间相差数万字,而能前后对比,用“反差”给读者造成心理落差,用“反常”促使读者思考,说明作者绝不是信手拈来,而是早就成竹在胸,谋篇布局用心良苦。和《一朝县令》中的狗一样,这里的狗同样也是微不足道的小饰物,小道具而已,而能如此用心,在大的情节安排、人物刻画上,能不绞尽脑汁!
三、《废话艺术家》中的狗
《废话艺术家》(以下简称《废》)中有三条狗。一条是主人公老伴儿史若馨养的看家做伴的狗,叫“胖胖”;一条是省委副书记洪流养的看家陪玩的宠物犬,叫“狻猊”;还有一条是工程指挥部养的看门狗,叫“小黑”。
与《一朝县令》和《只好当官》中的狗一样,《废》中的狗也不是为了写狗而写狗,而是为了写人。
因其豢养的主人不同,三条狗的侧重也不同。史若馨养的“胖胖”,主要表现是“忠”;洪流养的“狻猊”,主要表现是“横”;“小黑”的主要表现是“义”。
用狗的不同侧面来表现狗主人的特性,三部书都相同。
然而,与前两部书中不同的是,前两部书中的狗,只写到狗与人的关系,而《废》中的狗,不仅写了狗与人的关系,还写了“狗性”。这样一来,狗不仅起衬托其主的作用,还有了更深刻的“狗性批判”,实质是借狗做的“人性批判”。
这就是南台笔下的狗,有“忠”有“义”,但不单纯是忠和义了,还有愚、有恶的一面,人常说人性复杂,狗性也同样复杂。反过来想想,在世人看来简单的狗身上,南台都挖掘出了复杂的一面,比狗复杂得多的人性,大约不会反而简单化吧?这是我们在读南台小说时要留心的。
四、用狗写人的好处
文学是人学,小说就是写人的,既然写狗也是为了写人,为啥不直接写人,却要绕个弯子?是脱了裤子放屁,多这一道儿?从南台的写狗中,我们看到,写狗,有时会有比直接写人更多的好处。
其一:省笔。
在《只好当官》中,不论是用狗显其“清”的省委副书记,还是用狗显其“浊”的小厂长,都是次要人物,如果正面描写其“清”和“浊”,势必要增加情节和人物,难免旁枝斜伸、喧宾夺主,可不写,又难显主人公之“浑”。既要写,还不能冲淡主题,就得用省笔的法儿,用只狗从旁侧击,就可以让读者窥一斑而知全豹,赘笔就全省了,避免了旁枝斜伸、喧宾夺主,保证了主杆的正常生长。
其二:多用。
在《一朝县令》中,虽只写了一条狗,却展示了曹兀龙的盛气、腥气、霸气、人气、官气,还捎带着揭示了巴结曹兀龙的那班男女的嘴脸。一条狗,仿佛一滴试剂,检验出了不同人的不同性格,检验出了同一个人的不同侧面,省笔不用说,还作到了一狗多用。
其三:出奇。
在《废》中,如果要从正面去写造反起家的洪流的骄气,不仅要费许多笔墨,还是许多小说中常见的。南台不正面去写,只让他下乡时带一条狗,让这条狗坐卧车、进餐厅、吃要挑京津春的包子,拉屎要人给擦屁股,一字没说洪流,而这位带狗的书记的骄横却跃然纸上。真可谓是奇笔,比正面描写更让人印象深刻。
其四:幽默。
现实生活中,把某人比做狗,是骂人,应该算是粗俗之举。然而,《废》中,主人公在大庭广众之中举杯,提议大家为洪书记和狻猊的健康干杯,实质就是把洪流和狗拉到一起,但读者感到的不是粗俗的咒骂,而是有趣的调侃和幽默,不会皱眉,却会发笑。同样,左得理给狗看病、擦屁股,实质就是拍洪流的马屁,可读者感到的,同样只是拍狗屁的幽默,并不觉得是骂人的粗野。这些,都是直接写人某方面的缺陷不可能达到的效果。
真可谓南台写狗,意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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