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一百七十五章 兵贵神速,奔袭沈阳
时间就是金钱。
拿下广宁只是战略节奏的一个关键节点,接下来的战斗才是重中之重。
沈阳!
当然建奴已经改名成了盛京,但是作为大明的皇帝,连建奴的伪清都不承认,怎么会承认他的盛京?
原本朱慈觉得,这次远征的目的,最低的目标是在辽东烧杀抢掠一番,迫使建奴回撤。
能不能拿下沈阳,完全随缘。
但当大军出了广宁,彻底进入辽东之后,却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澎湃激情的心情。
好不容易打到了这里。
如果只是烧杀抢掠而已那实际上对建奴造成的创伤并不严重,他们只需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又能够恢复如初。
国内的局面如此的不堪,想要安内,就必须将建奴干成残废。
狠狠干!
把建奴干的喵喵叫!
那就必须拿下沈阳。
多尔衮或许并不在城中,但顺治小娃娃肯定在,除了顺治之外,城内肯定还有那些跪舔鞑子的汉奸洪承畴之流,还有最后一个漏网的晋商,黄家。
拿不拿的下沈阳区别太大了。
明军很累,朱慈也很累。
但哪怕睡在马上,也不能在广宁继续耽搁。
恐怕这个时候,沈阳那边还没能得知广宁失守的消息。
兵贵神速。
朱慈亲率三千明军作为前军,换上了鞑子军的甲胄,打上了鞑清的旗帜,直接率军向东直扑沈阳。后军由负伤的高杰殿后,带着伤员,紧随而行。
“快!快!快!拿下沈阳,咱们就可以回家了!”军校开始催促着全员动作起来。
广宁城内,兵甲潮动,向着东城门汇聚。
刚准备出发,听说准备极速奔袭沈阳的高杰就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请命前军。“圣上臣可否随驾在前军?”
昨日的战斗中,高杰身背箭伤三处,刀伤七处,不过好在都并不致命,简单的包扎之后,这会跟个没事人一样活蹦乱跳。
“兴国公,伤可好了?”朱慈盯着高杰问道。
高杰正了正头盔,脸上带着笑容。“多谢圣上关心,都是小伤,并不碍事,臣还提的动刀。”
朱慈不知道高杰怎么突然这么积极,但作为带过来的大将,不管他是出于怎样龌龊的想法。有积极性总归是好的。
“兴国公既然请命,朕又怎能不答应,只是兴国公还需保重身体,勿要让朕折损一员大将!”
“臣谨记于心!”高杰见朱慈答应,隐有喜色,便是正色道。
朱慈夸上了战马,三千人的皇卫骑兵营开拨目标直指沈阳。
除了朱慈之外,包括高杰在内的众军都穿上了八旗铁甲。
朱慈并没有穿,一来,哪怕是诈城,也用不着他来冒险,就算他想冒险,也会被众将给抱住。
朱慈不能死无论是其他人还是朱慈自己都很清楚这一点。
群龙无首的结果,也就是全军覆没,就算再热血也不可能干出这样的傻事。
二来,朱慈作为大明皇帝穿敌人的装束,等于折损了政治资本。内心有着某种洁癖嗜好的朱慈,最终放弃了穿上八旗军甲的想法。
当然,出之外,朱慈觉得八旗军甲很不好看。
八旗盔帽用的是铁制品,笨重但能遮掩没有剃发的脑袋。表面髹了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枪c雕翎或獭尾用的铁或铜管。
后垂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有纹样,并缀以铜或铁泡钉。铠甲分甲衣和围裳。甲衣肩上装有护肩,护肩下有护腋;另在胸前和背后个佩一块金属的护心镜,镜下前襟的接缝处另佩一块梯形护腹,名叫“前挡”。腰间左侧佩“左挡”,右侧不佩挡,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围裳分为左c右两幅,穿时用带系于腰间。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处,覆有质料相同的虎头蔽膝。
这就是八旗军普通士兵的军甲,材质上效仿明甲,质量过关,外观上有些不伦不类。丑的一比也只有等到苏麻喇姑没事的时候,兼职做了服装设计师,鞑清军的军服才有了一定的变化。
和明军士兵只有前后甲相比,鞑子的护甲更加全方位,却也科学许多。
等到回国之后,明军甲肯定要重新抓一抓了,怎么说也不能让明军的制式装甲比鞑子还弱。
当然现在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前军进行了高负荷的行军,争取在短时间,在广宁陷落的消息传到沈阳前,直接给沈阳来个措手不及。
高杰不怕伤病的跟着朱慈的前军随行,很显然是有个人目的的。“圣上臣有句话,不知当讲否。”
一上午的时间奔袭了接近七十里,这已经超越了正常行军两倍的速度,这种状态不可能保持很久,也只有目标极其接近眼前的时候,短时间内可以这样玩。
目前距离沈阳还有三百里。
即使如此,整个大军已经有些人困马乏,显然半天七十里的速度对于人马来说都是高强度的附和。
一些马匹出现了蹄子充血的现象。
即使是人手匹马的情况下,也还是有些勉强。
中午在河边饮马休息,高杰突然对朱慈说道。
虽然朱慈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常人勿进,但无数个日日夜夜,朱慈在军营和大家同吃同住,早已有了某种深厚的情谊。
那便是朱慈远没有寻常皇帝那么难以触摸上至将领下至小兵,都能切身体会到自己到底在为谁而战。
每个将军都有每个将军的带兵之法,有人严厉,有人狡诈,亦有人只是把士兵当做工具,为了胜利不择手段。
朱慈学的是吴起至少他从小并不是养尊处优的长大,做到吴起这一点,并不困难。
朱慈望着高杰,还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兴国公但说无妨。”
“臣尝听人言圣上可曾听说过本木泰。”
本木泰?布木尔泰?
朱慈笑了笑,摇了摇头。“未曾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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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下广宁只是战略节奏的一个关键节点,接下来的战斗才是重中之重。
沈阳!
当然建奴已经改名成了盛京,但是作为大明的皇帝,连建奴的伪清都不承认,怎么会承认他的盛京?
原本朱慈觉得,这次远征的目的,最低的目标是在辽东烧杀抢掠一番,迫使建奴回撤。
能不能拿下沈阳,完全随缘。
但当大军出了广宁,彻底进入辽东之后,却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澎湃激情的心情。
好不容易打到了这里。
如果只是烧杀抢掠而已那实际上对建奴造成的创伤并不严重,他们只需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又能够恢复如初。
国内的局面如此的不堪,想要安内,就必须将建奴干成残废。
狠狠干!
把建奴干的喵喵叫!
那就必须拿下沈阳。
多尔衮或许并不在城中,但顺治小娃娃肯定在,除了顺治之外,城内肯定还有那些跪舔鞑子的汉奸洪承畴之流,还有最后一个漏网的晋商,黄家。
拿不拿的下沈阳区别太大了。
明军很累,朱慈也很累。
但哪怕睡在马上,也不能在广宁继续耽搁。
恐怕这个时候,沈阳那边还没能得知广宁失守的消息。
兵贵神速。
朱慈亲率三千明军作为前军,换上了鞑子军的甲胄,打上了鞑清的旗帜,直接率军向东直扑沈阳。后军由负伤的高杰殿后,带着伤员,紧随而行。
“快!快!快!拿下沈阳,咱们就可以回家了!”军校开始催促着全员动作起来。
广宁城内,兵甲潮动,向着东城门汇聚。
刚准备出发,听说准备极速奔袭沈阳的高杰就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请命前军。“圣上臣可否随驾在前军?”
昨日的战斗中,高杰身背箭伤三处,刀伤七处,不过好在都并不致命,简单的包扎之后,这会跟个没事人一样活蹦乱跳。
“兴国公,伤可好了?”朱慈盯着高杰问道。
高杰正了正头盔,脸上带着笑容。“多谢圣上关心,都是小伤,并不碍事,臣还提的动刀。”
朱慈不知道高杰怎么突然这么积极,但作为带过来的大将,不管他是出于怎样龌龊的想法。有积极性总归是好的。
“兴国公既然请命,朕又怎能不答应,只是兴国公还需保重身体,勿要让朕折损一员大将!”
“臣谨记于心!”高杰见朱慈答应,隐有喜色,便是正色道。
朱慈夸上了战马,三千人的皇卫骑兵营开拨目标直指沈阳。
除了朱慈之外,包括高杰在内的众军都穿上了八旗铁甲。
朱慈并没有穿,一来,哪怕是诈城,也用不着他来冒险,就算他想冒险,也会被众将给抱住。
朱慈不能死无论是其他人还是朱慈自己都很清楚这一点。
群龙无首的结果,也就是全军覆没,就算再热血也不可能干出这样的傻事。
二来,朱慈作为大明皇帝穿敌人的装束,等于折损了政治资本。内心有着某种洁癖嗜好的朱慈,最终放弃了穿上八旗军甲的想法。
当然,出之外,朱慈觉得八旗军甲很不好看。
八旗盔帽用的是铁制品,笨重但能遮掩没有剃发的脑袋。表面髹了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枪c雕翎或獭尾用的铁或铜管。
后垂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有纹样,并缀以铜或铁泡钉。铠甲分甲衣和围裳。甲衣肩上装有护肩,护肩下有护腋;另在胸前和背后个佩一块金属的护心镜,镜下前襟的接缝处另佩一块梯形护腹,名叫“前挡”。腰间左侧佩“左挡”,右侧不佩挡,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围裳分为左c右两幅,穿时用带系于腰间。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处,覆有质料相同的虎头蔽膝。
这就是八旗军普通士兵的军甲,材质上效仿明甲,质量过关,外观上有些不伦不类。丑的一比也只有等到苏麻喇姑没事的时候,兼职做了服装设计师,鞑清军的军服才有了一定的变化。
和明军士兵只有前后甲相比,鞑子的护甲更加全方位,却也科学许多。
等到回国之后,明军甲肯定要重新抓一抓了,怎么说也不能让明军的制式装甲比鞑子还弱。
当然现在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前军进行了高负荷的行军,争取在短时间,在广宁陷落的消息传到沈阳前,直接给沈阳来个措手不及。
高杰不怕伤病的跟着朱慈的前军随行,很显然是有个人目的的。“圣上臣有句话,不知当讲否。”
一上午的时间奔袭了接近七十里,这已经超越了正常行军两倍的速度,这种状态不可能保持很久,也只有目标极其接近眼前的时候,短时间内可以这样玩。
目前距离沈阳还有三百里。
即使如此,整个大军已经有些人困马乏,显然半天七十里的速度对于人马来说都是高强度的附和。
一些马匹出现了蹄子充血的现象。
即使是人手匹马的情况下,也还是有些勉强。
中午在河边饮马休息,高杰突然对朱慈说道。
虽然朱慈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常人勿进,但无数个日日夜夜,朱慈在军营和大家同吃同住,早已有了某种深厚的情谊。
那便是朱慈远没有寻常皇帝那么难以触摸上至将领下至小兵,都能切身体会到自己到底在为谁而战。
每个将军都有每个将军的带兵之法,有人严厉,有人狡诈,亦有人只是把士兵当做工具,为了胜利不择手段。
朱慈学的是吴起至少他从小并不是养尊处优的长大,做到吴起这一点,并不困难。
朱慈望着高杰,还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兴国公但说无妨。”
“臣尝听人言圣上可曾听说过本木泰。”
本木泰?布木尔泰?
朱慈笑了笑,摇了摇头。“未曾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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