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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读者 《朝朝暮暮》——情深缘浅,还是情浅缘深

  ilovethreethingsinthisworld,

  thesun,

  themoonandyou.

  thesunfortheday,

  themoonforthenight,

  andyouforever.

  ——《lifeofjohnkeats》【意】williammichaelrossetti

  …

  这首诗出自1887年,而这几年,因为《暮光之城》,又狠狠地火了一把。

  翻译界向来不缺乏汉语人才,他们动动手指,译文便比原文意境美了十倍不止。

  这便是脍炙人口的——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

  日,月与卿。

  日为朝,月为暮,

  卿为朝朝暮暮。

  …

  我看书时,有个不算好不算坏的习惯,那就是喜欢看到书名便首先去联想与书名有关的典故或古诗。

  在读完了《赐我一颗石头做的心》后,我消沉了许多天。

  我去了很多个地方,去看那里的朝朝暮暮。

  每停留一个地方就在当地的一座山里精挑细选一块小石子,直到我快要忘了阿布,这才又回到了住处,打算继续宅到世界末日。

  也才有勇气,打开下一本书。这本书看起来很温情,书名叫《朝朝暮暮》。

  …

  我并不想继续看虐文。

  但是这本书很好地诠释了何谓“黄金三章”,我本以为我可以浅尝辄止,看十几章就去给自己撕开一袋泡面,但我没想到素来自诩吃货的我居然会忘了饥饿,从下午五点一直看到了晚上十点。

  最后,是我脆弱的胃做出了抗议,我才忍痛放下手机,烧了一壶开水,将面泡上。

  在等泡面的这五分钟内,我没忍住又拿起了手机,继续往下阅读。

  …

  我很喜欢庄心妍的一首歌,《以后的以后》。

  它里面有一句让我念念不忘的歌词。

  “是情深缘浅,留一生遗憾,还是情浅缘深,一辈子怨偶?”

  这选项很残忍,真的。

  而《朝朝暮暮》的男女主,同样面对着这样残忍的选项。

  男主先于女主一步离世。

  头七回魂夜,他的魂魄在女主身边流连不去,看着自己的妻子,自己曾发誓要呵护一生,不让她受半点伤害的妻子,哭得肝肠寸断。

  阎王殿上,他跪求来生。

  阎王念他为国捐躯赤胆忠肝,允他与妻子再续前缘。

  但情深缘浅,情浅缘深,只能选一个。

  …

  “他眼中的光芒燃了又灭,灭了又重燃,这一念之间虽仅一瞬,却似经历了万年。”

  他会如何选择?

  然后,断章了。

  噢,原谅我真的不是很喜欢断章断得如此销魂的作者,但我又不得不被吊起了心。

  我庆幸我没有实时追书,这本书很肥,肥得我安心地入了坑,只需要点击下一章,心便稳稳地落了地。

  只是让我失落的是,往下看后发现,作者并没有将他的选择写出来,而是选择在此处埋下了一个伏笔。

  轻轻吐出一口气…

  呼,面坨了。

  …

  吃完了面,我毫无选择,紧接着往下看。

  我猜到了女主会很快死去,但没猜到她竟在男主离去后一刻钟不到便出现在了阎王殿。

  一刻钟,折算成现在的时间是15分钟左右,这个我懂。

  但并不代表着男主头七后15分钟她就也死了,有句老话说,“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其中倒叙了女主的死因,此处暂且按下不表,总之女主死了。

  而她跪在阎王前,同求来生!

  人间自是有情痴!

  阎王一视同仁,也对她抛出了同样的问题,情深缘浅,还是情浅缘深?

  女主没有犹豫,坚定地选择了前者。

  而前者,与她此生曾经历过的一样。

  情深,缘浅。

  飞蛾扑火,她要爱,便是要深爱的。

  一分也不能少。

  我忍不住为这位美丽而坚毅的女主鼓掌,又忍不住为她心疼。

  因为换了是我,定然会选择情浅缘深的。

  牛郎织女有什么好?梁山伯祝英台最后又真的在一起了么?这都不过是人类的意淫罢了。

  自古以来,这些悲情的爱情故事还少吗?

  选择所谓的轰轰烈烈的爱情是自讨苦吃,还不如平平淡淡才是福。没有爱情,但有朝朝暮暮啊。

  等将来老了,风景看够了,身边只需要一个能搀扶着自己的,嘘寒问暖的老伴,至于爱情?

  那都是虚无的东西,只会让人疼。

  嗯,没错,女主就是个蠢的。一定是的。

  可是我又那么羡慕女主的果敢,那么羡慕她的勇往直前,羡慕她选了这样一条,百分之九十九的普通女子都不会去选的一条路。

  女人比起男人,更不能承受失去的。

  …

  与此同时,女主走后,作者借由勾魂使者黑白无常的闲聊,在对话中掀开了真相。

  男主,选了情浅缘深。

  或许,这就叫阴差阳错吧。当选择情浅缘深的男主,遇上选择情深缘浅的女主。

  到底要走上多少弯路?到底要比前世多受多少折磨?

  最后的最后,又能修成正果吗?

  这是一个死结,除了女主自己,打不开的死结。

  我几乎可以预见接下来的剧情,无非就是她爱他,而他不爱她了…

  然而天机不可泄漏,阎王与众下属们面面相窥,纷纷摇头,不语。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

  我忽然就觉得心里有点难受,我想要找人聊一聊,于是我打开了本章说。

  令我很无语的是,上次在《赐我一颗石头做的心》那本书里遇见的那对男女也在…

  这…一定是幻觉。

  我赶紧又去翻了一下粉丝榜。

  这本书有五个粉丝…

  我和他们两个在榜上前三名。唉…扶额长叹,这个世界为什么那么小,好书又为什么那么少,读者却又比书还少…

  我又往回翻了下前面的本章说,全是那对男女在讨论剧情。

  那名男读者说,换了是他他就会选情深缘浅,因为人生本就苦短,他选择任性到底。

  而那名女读者说,她要选情浅缘深,细水长流总比昙花一现的好,而任性的结果就是孤独。

  一来二往…他们两个居然…看对眼了…还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

  能正常一些吗,看书的时候就该好好看书啊。

  我无言以对,还是关了本章说吧。

  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1点。我退出软件,还是选择睡觉。

  反正书又不会跑。

  …

  然而翻来覆去一个小时,脑里全是书中剧情。

  数了九百九十九头羊,我决定,还是起来看书吧。

  没办法,好书的魅力,势不可挡。

  时光荏苒,男主已经出生,但女主…没有出现。

  时光又荏苒,男主已经七岁了,天赋异禀的他成了当地的神童,而女主…依然没有出现。

  时光继续荏苒,男主已经是风度翩翩的美少年,女主她…连个影子都没有。

  我诧异了,莫非出了什么差错?

  虽然是半夜,但我却越看越精神。

  时光荏苒荏苒再荏苒,男主已经三十岁了…

  我忍不住掀桌,女主你倒是出来啊!说好的勇往直前飞蛾扑火,你倒是出来啊!

  别光说不练啊!

  我急切,可我又舍不得看太快。一个字一个字地阅读,试图从男主的成长过程里发现女主的蛛丝马迹。

  没有,没有,没有!

  到底怎么回事?这剧本谁写的?那么任性的吗?

  我又看了数十章,终于,第三百六十五章的时候,望穿秋水,女主她,终于出来了。

  作者同时也出来了,发表了一段声明。

  我彻夜未眠。

  次日清晨,我简单地梳洗了一下出了门,难得地吃了一回早餐。

  吃完了早餐,我坐在一个小学里的秋千上摇摇晃晃,我知道我大概有些神志不清了。

  有小学生在做早操,广播体操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一个小丫头跑过来,问我,“小姐姐,你怎么啦?”

  兴许是真的打击太大了,我茫然地看着她,眼泪忽然就掉了下来。

  “小姐姐你别哭呀…”她急了,有些被我吓到,从兜里掏出一块糖递给我,“请你吃!”

  我失魂落魄地接过糖,眼泪并没有停下来。

  我将糖放进嘴里,糖本应该是甜的,但我嚼起来却是苦的。

  受不了这样的苦,我终于从秋千上跳下来,一把抱着那小丫头痛哭出声。

  “呜呜呜…那作者说…嗝,她说,看盗版的人太多了…呜呜呜…她说她没有收入,她不写了呜呜呜…她太监了呜呜呜…呜哇t﹏t…”

  t﹏t

  t﹏t

  t﹏t

  t﹏t

  t﹏t

  我再也不要看什么鬼书了,我再也不要写什么鬼书评了,呜哇t﹏t

  (╯●皿●)╯┻━┻

  (╯●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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