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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主角终于出场啦

  “莫邪小姐。”

  莫府后院里王淳风见到莫邪,俯身一行礼。

  他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好了将近两个月,他没有伤一好立马离开莫府,他以报恩为由呆在了莫府,干杂活。

  王淳风不觉得自己的仇家会找上门来,因为他们应该已经死了。在他的认知里中了自己蛊术的人没有活过一个月的,而现在已然过去了三个月,想想躺在病床举手起身都会牵痛伤口的体验,那些让他受此重伤的人,王淳风面露凶残之色。

  没错,虽然王淳风被人打成重伤,几近断气,可他也在打他的那些人身上种下了毒蛊。

  他王淳风是什么人?疯狗咬了也要咬回去的人。瑕疵必报,凡是想要的东西他绝对会不择手段的弄到手,这才是他王淳风的行事作风!那些人险些要了他的命,怎么能活?

  想着自己的大难不死,王淳风脑海里浮现出那张绝美的容颜。

  她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善良,宛如出尘的仙子般

  可是,她的眉间却总是带着一抹忧郁

  想到这儿,王淳风脸上突然变得狠厉起来。

  是他!是那个男人!是他让我的莫邪总是忧思!总是愁容满面!

  王淳风想到自己还在养伤时丫鬟说过的话:真不知道李柒月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小姐为他都快等成望夫石了,三年多的时间不论刮风下雨下雪天天都去禅灵寺给他祈福c求平安。真不知道这李柒月是修了多少辈子的福,让小姐为他这般。

  丫鬟只是无意透露。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王淳风他记在心里了。

  后来,王淳风旁敲侧击的了解到自己心中的“女神”c“仙子”原来已经心有所属,是与她青梅竹马的家童c家仆,呵呵,可笑。

  凭什么?一个家仆!一个下人!他凭什么玷污我的莫邪?!

  不!不!他不可以!!

  我要毁了他,我要毁了他!我要他离我的莫邪远远的,永远—永远—

  王子麻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出来的,当他眼中再次恢复清明的时候他人已经身处镇疆城外的树林里了。

  “大志,放我下来吧。”他的声音很疲惫,仿佛一瞬间老了十岁。

  “”姜大志没有说话,也没有将王子麻放下,他脚步没有停,继续直直朝着镇疆城的方向走。

  “大志~,放~我下来~。”他重复,只是这次语气加重。

  姜大志一顿,放下了王子麻,随即用复杂的眼神看着他。

  “千儿,千儿是不是没了”王子麻问,可他说的不是问句。

  “”姜大志默然,点头。

  见姜大志肯定的点头,王子麻恍惚了一下,然后猛地转身对着柒月山的方向撒开腿。可是,他被人抱住了,被姜大志从后面紧紧的抱住了。他挣扎,他剧烈的挣扎,可是姜大志抱得很死,他挣不脱。他停止了动作,他哭了,哭的像个伤心的孩子,直至声嘶力竭,喉咙沙哑。

  姜大志在王子麻停止挣扎,打消那个愚蠢的想法时便放开了他,他看着他,看着他哭。

  这是这么多年姜大志第一次见到王子麻哭,也许这也是他能够亲眼见到王子麻哭的唯一一次吧,毕竟还有下次的话,应该是自己死的时候吧。他望着王子麻声嘶力竭的样子,自己眼里也泛着泪光,眼圈通红。庞小千的死对两人的打击很大,只不过一个表现在外,一个隐藏在内罢了。两人此时都需要发泄,发泄心中的那份悲戚。

  可是现实很残酷,不让他们有片刻喘息。一声巨大声响从柒月山的方向传来,那是地面塌陷破裂的声音。一道黑影飞了出来,停在在空中。它张开嘴,月光化作缕缕精华进入它的身体,好似吃了什么大补之物的它发出野兽般的嗷嗷长啸,身上的裂纹亦随着月之精华的吸收逐渐消失,而它的皮肤却愈发的青灰,逐渐转为紫黑。

  待周身裂纹完全消失,皮肤完全紫黑,它视线一瞥,落在树林的某个方向。然而它并没有看到什么,除了树丛和草堆。

  就在它准备进一步动作的时候,七朵森白冷火拔地而起,猛然射向悬在半空的飞僵李柒月,打在其尸身上,打得它嗷嗷直叫,不过这一次不是吃了大补之物,而是吃了炸药。

  王子麻和姜大志两人捂着口鼻扑在草堆,视线里是李柒月癫狂乱摆的手脚以及火光四起的身子,只是那几团冷火却不见了踪影。

  一直持续了一炷香的时间,发生在僵尸李柒月身上的炸裂燃烧平息了,烟雾散去后的李柒月蔫儿了,皮肤变回了青灰,裂纹也重新遍布全身。如果它是有思想c有思维的人,它此刻心里绝对堵着一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辛辛苦苦吸了大半的月亮精华,没了,甚至比没吸之前还要虚弱,难受啊

  强烈袭来的虚弱感让它放弃了下一步的动作,只见它身形一闪,遁入了深山老林。

  呼——

  王子麻和姜大志盯着它的身影,直至完全消失在视线中,过了片刻,才松开捂着口鼻的手掌,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走!快回去!赶紧通知大家!”已经完全冷静的王子麻恢复了以往的理智,对姜大志道,说完便迈开腿疾步奔走。姜大志紧紧跟上。

  “僵尸啊~”林天祈以一个自以潇洒的姿势坐在一块大石上,嘴里念道。没想到狂域还有这玩意儿啊,看来这狂域比我想象的有趣得多啊。他扬起嘴角笑了笑。

  “然后呢?你说的这些事肯定不是这几天发生的吧?有一段时间了吧。”林天祈问面前这位衣着朴素c相貌普通的男子,看样子年龄应该在三十左右。

  “是的,那是一个月前的事了。”男子老实巴交的回答。

  “那么问题就来了啊,姜大志~”林天祈起身一跳,走到男人身前,边说边一手拍在普通男子的肩上,被林天祈手掌搭住肩膀的男子面露惊惶之色,不过很快就被他掩盖下来了。

  “呵呵,是不是很惊讶?很惊讶我知道你的名字啊?姜大志”,林天祈说,只是那语气,呵呵,不好说总之,“得瑟”二字何解被他演绎的是淋漓尽致。

  男子此刻确实很惊讶,惊讶的不只是他,还有苏芊芊和雷壮。

  苏芊芊听故事听得很认真,但她怎么也没想到故事里的姜大志就是面前的普通男子,看他刚才的表情肯定是姜大志没跑了。本来是当故事听的,虽然确有其事但又没亲眼见着,还没什么想法。可是得知面前讲了大半天故事的男人就是故事里面的姜大志,苏芊芊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真实感?危机感?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雷壮不同,多年来养成的沉稳c谨慎的性子让雷壮一开始就打起了警惕,他虽觉得男子的故事讲得很细致,很真实,让人听了仿佛身临其境,可他也没想过男子就是姜大志。

  至于林天祈?他可是个妙人儿,前世他就有个习惯:当他接触到一件事物的时候,他的大脑会自动的展开想象c联想,天马行空的。要是一般人肯定会对这些想法笑笑了之,想着不可能之类的。林天祈不同,他会把这种猜测c联想在心里备个份,哪怕这个想法会让人觉得奇妙c不现实,但在无法用事实否决前它们在林天祈心里都代表着一种可能性。

  这其实是一种很奇妙的习惯,不过林天祈养成了,而且在很多时候这种习惯确实有效,也在一些情境中帮了林天祈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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