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80.去爱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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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不知道, 人家就会回她一个么么哒。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这些陌生人的暖意对她来说弥足珍贵。她恐怕是有一点社交恐惧症的倾向了,越来越多地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的空间里。
她们说的对象
这好像是一个特别遥远的字眼了。
庄笙家里条件一般,出生于小县城,双职工家庭,爸爸工作比较忙,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会发脾气,偶尔还会动手,妈妈是典型的传统家庭妇女,相夫教女, 任劳任怨。父亲给家里常年带来的低气压让庄笙喘不过气来, 母亲软弱, 一味忍让, 连带着也叫女儿忍让。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庄笙不但没有如母亲的预期乖巧,反而越发叛逆不羁,和学校的小混混们三天两头地混在一起,大坏事没干过, 小坏事不断, 学习上更是一塌糊涂。
她越这样, 她爸就越生气, 回来就让她跪着, 然后抄扫帚狠揍, 她一声不吭,满心想着的都是打死她更好。妈妈却会求情,然后尖叫声c哭泣声c喝骂声,这些充斥着她前十几年的生活,睁眼闭眼,一成不变,只有在外面和朋友厮混的时候,她才感觉得到一丝真正的自己。
事情的导|火|索在十七岁那年,还在读高二的庄笙喜欢上了同年级不同班的一个女生,并且从发达的网络上确定了自己的性取向。那个女生是尖子班里的优等生,而她只是个老师们说起来都要摇头叹息的坏学生。
她想得到救赎,她想抓住那道光。
庄笙慢慢地和那些朋友们划清界限,朋友们有几个人知道了她的心思,不但没有报以异样的目光,反而支持她鼓励她。庄笙开始变得上进,她基础太差,所以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她不翘课了,按时下课回家,进房间里写作业,对门外的争吵充耳不闻。
父母对她的变化感到很诧异,但是她的改变让家里的气氛有了微妙的转变,父亲发脾气的次数减少,晚上加班依旧很晚回来,但是会给她带夜宵,和母亲的相处也变得融洽多了,仿佛将她的转变归功到了母亲的身上。一个女人,教出了一个认真学习的女儿,对她父亲来说,贡献显然比操持家务大得多。
事情看似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如果她没有记过日记,如果她妈妈没有偷翻她的日记本。
她没有人可以说话,所以在日记里写了很多的心情,包括她不能告诉其他人的感情,她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有最明亮的双眼,有像水蜜桃一样饱满的红唇,她想热情地吻她,像一个男人吻一个女人那样。
为了保险,她的日记本甚至上了锁,收在抽屉最里面的角落里。
有一天兴高采烈地回家,她发现自己的日记本锁被粗暴地撬开,布满字迹的纸张散落一地,父母端坐在沙发上,看她的眼神充满了失望和恶心。
庄笙高高吊起的心一下子从悬崖上重重坠下。
紧握着拳头,听着父母咄咄逼人的指责,她背包里那张九十二分的英语卷子再也没有了拿出来的机会,那是她第一次及格。
强忍着泪水跑出了家门,在身后父亲的痛斥声中头也不回,屈辱和难堪盈满了心扉,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感觉像被全世界抛弃了。
来到北京后,那个曾经被视为救赎的女孩儿早在她日复一日的辛劳里被磨灭了印象,年少时的感情尚未来得及开花结果便无疾而终,甚至将自己落到了这样的田地。
如果问她三年来后悔过吗?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想回家去,她会说有,有无数次后悔,但是她只要一想起当时父母厌恶的眼神和毫不留情的痛骂,就失去了回家的勇气。
还有就是,她的朋友们有她的联系方式,如果爸妈真的想找她的话,托对方带个话就好,但是这么久了,一句来自家乡的消息也没有。
久而久之,她就当作没有那个家了。但是当作,并不是真的没有,在委屈和难受的时候都会不可抑制地想起,然后像今天这样大哭一场。
习惯就好,她已经很习惯了。
庄笙拿着自己的牙膏牙刷去了走廊尽头的水房,顺便打了桶冷水在隔间里冲了个凉,甩着一头滴水的长发,及拉着双人字拖回了自己的单间。
晚上特意喝了两大杯水补充水分,又想好早上去药店买点防暑药吃,并没有给群头打电话请假。忍忍就过去了,她总是这么告诉自己。
早上刚四点半,筒子楼里就传来一声炸毛的猫叫,一个身影从六楼一个单间出来,锁上门,身形灵敏地下了楼,绕着大马路跑过去。
庄笙每天早上都会选择跑步去剧组,一是节省交通费,二是锻炼身体。凌晨四点半,这个繁华的都市在某些角落依旧灯红酒绿,零星的车辆在道路上疾驰而过,摇摇摆摆的醉汉们勾肩搭背,朝她吹起了放浪的口哨,发出暧昧的调笑声。
庄笙扭过头快跑几步,进了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买了两盒藿香正气水,刚找准去剧组的方向,跑出一段距离后,折了回来,径直回了家一趟。
万一她在剧组喝这个的时候,其他群演看见了问她要呢?还是放在家里保险一些。口袋里只留了两支,庄笙再次轻装上阵去片场。
夏天天亮得早,来回折返耗去了半小时时间,等到达剧组已经是早上六点一刻,天光大亮。女主角携一众御用化妆师,在化妆室化妆,场务布置现场,副导演在导演来之前统筹全局,庄笙嘴里叼着路边买的一块钱两个的大白馒头,手里拿着杯豆浆,坐在树下纳凉。
如果有人在观察她的话,就会发现她几乎是永远保持着吃两口馒头,喝一口豆浆的频率,严苛地执行着这样的进食规律,最后馒头豆浆同时消灭干净,强迫症似的。
不过是没有人在观察她的,群演们要么在交头接耳,要么在观察着场上的动静,学习点什么,不想当主演的群演不是好群演,就算当不了主演,能当个配角,或者有机会成为剧组正式员工也好啊,总比现在饥一顿饱一顿的安稳太多。
庄笙是其中的后者,不过她好歹以前是真的演过配角的,眼神中掺杂的感情是不一样的。她目光遥遥地望向了不远处豪华的化妆间,她当群演有大半年了,跟过不少剧组,知道这种配置一般意味着什么:大牌。她拍的唯一一部配角戏,里面的女一号不如现在这个女一号十分之一红。
《碧落》的女一号姓夏,去年年初凭借一部金庸武侠剧以坐火箭的速度迅速蹿红,如今已经跃居一线小花,红得发紫,粉丝无数,天天上头条,片场外每天都有一堆人蹲守,真正的大牌。
姓夏的大牌今年才二十二岁,只比她大两岁。
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嫉妒,羡慕,感慨,不甘心,齐齐涌上心头。庄笙垂下眼睑,敛去了化妆室里出来的那道身着古装的靓丽身影,离得这么远,对方身上的巨星气场都无法掩盖。
“开工了开工了。”群头发了话。
蹲在树下的群演们站了起来,套好里三层外三层的长袖戏服,手脚麻利地站到副导演安排的位置上,庄笙悄悄给自己灌了一支藿香正气水,也站进了队伍当中。
希望今天太阳不要太毒了啊。
“《碧落》第45场1镜1次,acti一n!”
“过。”
夏大牌不仅人气高,演技也好,一条就过了。
好厉害。
庄笙又是一阵恍惚,因为走神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动作,不过她艳羡的目光倒是本色出演了——正拍的是女一号在师门比武,连败数人的飒爽英姿。
拍了一个上午,庄笙那种头晕犯恶心的熟悉感觉隐约又泛了上来,导演一喊“卡”,立刻瘫在了阴凉处,气喘吁吁。
“夏老师给大家买的冰镇绿豆汤,辛苦了,解解暑。”正口干舌燥,想找自己的杯子喝口水,一杯带着凉意的绿豆汤送到了眼前。
“谢谢。”接过来后木然地回了一句,放眼望去整个剧组人手一杯,她不由得又看了一眼那个关上房门的休息室。
休息了一会儿,喝了解暑的绿豆汤,庄笙稍觉好受了点儿,端起剧组派的盒饭吃了起来,身边蹭过来一个人,抬眼一看,是一起和她同时进来这个剧组当群演的女生,女生叫秋秋,小家碧玉的长相,和她关系只比陌生人要好一点,但是这个妹子的理解和她可能有点不一样。
秋秋低声道:“笙笙,《碧落》这个剧组在这儿的戏份快拍完了你知道吗?”
庄笙点头,让自己忽略掉那个肉麻的称呼。
拍完了,就意味着自己这份暂时的工作到头了。
“你有别的打算没有?”
庄笙摇头。
“我有路子,新剧组,你要和我一起吗?”
庄笙犹豫一下,点头,问:“什么剧?”
“等我看一下哈,名字挺长的,叫”秋秋从兜里摸出手机,找到备忘录,扫了一眼“哦”了一句,流畅地念出来,“《穿越后宫特种兵之公公么么哒》。”
大姐楼宛之回复:
二姐楼安之回复:
楼宁之啪啪打字:
楼安之:
楼安之:
楼宁之:
楼安之:
已经在工作不打算回复的楼宛之随意扫了一眼微信界面:“!!!”
自己家小白菜被猪拱了?
楼安之:
楼宁之:
小女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出的话就跟泼出去的水一样,是收不回来的。吹出去的牛,怎么也要补回来,楼宁之发动自己回路清奇的大脑,左顾右盼,寻摸着能找谁给她假装一下对象。
庄笙见楼宁之在那儿咔咔打字,也没空跟她说话,心情低落了一下,将盘子里最后剩下的几只小龙虾都剥好,蘸好酱,放到她面前的盘子里。
然后抬眸,对上了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
“你当会儿我女朋友吧。”楼宁之说。
一回生二回熟,昨天都接吻了,今天再假装一下没什么吧。
庄笙整个人都怔住了。
手套上的油滴在桌面上,整个胸腔被一种莫名的情绪充斥着,心脏在里面左突右冲,若不是闭着嘴,就要从口中窜出来了。
噗通,噗通,噗通。
跳得太快真是有些疼意。
庄笙眉头跟着便是一蹙。
楼宁之以为她要生气,说:“假装一下,也不要露脸,就露个手就行了。”
庄笙迷茫地看着她,空白的头脑几乎无法思考任何事情,包括她话里的“假装”。
好在她内敛惯了,发呆也会被冠以若有所思,简短的头脑空白没有被楼宁之发现。足足过了十秒钟,庄笙才从这种大脑一片空白的状态中抽离出来。
楼宁之急得跟什么似的,“你别生气啊,不愿意就算了。”
面子不要就不要了,可不能让新朋友生气。
“没不愿意,”庄笙缓了缓,感觉自己再这样下去容易猝死,说,“事情你得给我说清楚吧。”
楼宁之把手机递给她,庄笙看过聊天记录,说:“你打算怎么假装?”要再接吻吗?她乐意之至。
楼宁之盯着庄笙饱满的红唇,心底闪过一个念头:唉,想接吻。
还是出于怕把她吓到的想法,楼宁之心里叹了口气,退而求其次道:“就是拍一个十指相扣的照片,再拍点儿桌子上的残渣。我二姐连个给她剥麻小的人都没有,大姐不算。”
庄笙点头:“那我去洗手。”
“先拍一张。”楼宁之制止她,低头看盘子里的汁水,“可惜已经剥完了,不然还能来个现场小视频。”
庄笙想起来:“不是还有你中午打包的吗?我去拿一个出来?反正视频里也看不出来冷的热的。”
楼宁之摆手,说:“算了吧怪折腾的,瞎瘠薄拍拍得了。”
于是庄笙坐在椅子上,摊着一双油漉漉戴着一次性手套的手,这一张拍了很久,庄笙以为她是直男拍照水平,想说要不然自己指导一下她,好歹是拍戏的,知道构图什么的。
“拍好了。”正当她想开口的时候,楼宁之出声了,然后把图给她看,“怎么样?”
庄笙:“”
幸好自己没开口。
怎么就忘了对方是首都电影摄影系的准新生,哪怕她看起来不大靠谱,但是在这方面居然是很有真材实料的,明明是一桌子残羹冷炙,硬是给她拍成了艺术品,明天就能上摄影展。
当然,在庄笙的滤镜下,这些都是进行过夸张的。客观来说,楼宁之的拍照水平还不错,不愧对她将来要学习的专业。
庄笙起身去洗手间,盯着眼前的那只右手,刚刚还发誓今晚回去不洗这只手来着,哪知道现在就要拍十指相扣的照片了呢。
庄笙看看身后没人,终于扬起嘴角笑出声,用洗手液将手洗了三遍后,确保闻不见一丝麻小的味道,回去了。
楼宁之还在埋头打字,估计在和她二姐叨叨,庄笙在她面前坐下,低声说:“我好了,怎么拍?”
“你坐到我这儿来。”
庄笙坐在她身边,肩膀靠着肩膀。
楼宁之比划了两下,伸出自己的右手,庄笙跟着伸出左手,两双同样修长的手握在一起,十指相缠。庄笙轻轻地呼吸了一口气。
“你冷啊?”楼宁之奇怪地问道,怎么感觉她在发抖呢。
“估计是,空调温度开得太低了。”
“哦。”楼宁之看着她脑门上出的汗。
“拍,拍吧。”庄笙怕再耽搁下去,她真的忍不住了。楼宁之的手柔若无骨,握在手里就像一段丝滑的苏锦,控制不住就想要一寸寸地抚摸过去。
对自己未来的专业还挺感兴趣的楼三小姐“不负众望”地拍了几分钟,挑挑拣拣地选了一张最满意的。
庄笙后背靠在椅子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扯了纸巾盒里的纸巾把手掌和手心的汗擦干了,楼宁之很自然朝她伸过来一只手。
庄笙愣了下。
“帮我也擦一下,”楼宁之说,“你手怎么那么容易出汗?”
庄笙还能说什么呢,笑了一下,把她的手也擦干净了,小心地避开直接接触到她的皮肤。
楼宁之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若有所思。
庄笙神态自若。
她不是感觉不到对方探视的目光,但是她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应对,伪装不喜欢一个人比伪装喜欢要难多了。她垂着眸,看了一下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
晚上十一点,熟悉的十一点。
高涨的情绪忽然就冷却下来。
她像是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一到规定的时间便要坐着她的南瓜马车离开,回到她原本的生活里,洗衣c做饭,为了生计奔波,钟声响起前的那一段风花雪月,都是用二十年的时间和运气攒来的。
庄笙静静地望着自己搭在膝盖上的左手,清晰地感觉自己被分割成了两个自己,一个自己和楼宁之谈笑风生,一个自己在茫茫人海中踽踽独行。
她握紧双拳,站起来,说:“我该回去了。”
楼宁之愣了一下,也看时间:“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我自己回去就行。”
“我今天没喝酒,可以开车送你。”楼宁之说。
庄笙点头答应了。
今天开的不是二姐的兰博基尼,而是从大姐那里顺来的玛莎拉蒂,纯白的车身,比原先那个内敛不少。庄笙坐进副驾驶,系上安全带,脸上的笑意很淡。
楼宁之车开得很稳,不如她人那么跳脱,不知道是十分怕死注意安全,还是因为载了个人。
她依旧记不住去庄笙家里的路,对方报了以后,她开了导航,在“直行”c“前面第二个路口右拐”c“向左转弯”机械的提示音中,两人一路无话。
楼宁之不是不想说话,而是对方脸一直转向窗外,不知道看什么。
她倒是主动问了一句:“你在看什么?”
庄笙说:“看人。”
楼宁之:“”
看人?这是什么破答案,楼宁之咕哝了一声,没再主动开口。她晚上吃得也挺多的,精力都用在专心消化上了,喋喋不休会影响消化。
越往郊区开越没人,连车都少了不少,庄笙把视线转了回来,目视前方。
楼宁之:“你是不是不开心啊?”
“没有啊。”
“你还跟我装。”
庄笙转过脸笑看着她:“真的没有。”
她的情绪调节能力算是强,很少钻牛角尖,配不上又怎么样,顺其自然吧。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何况八字没一撇呢,先自己钻进牛角尖放弃了,算是什么?
楼宁之也笑了。
她感觉得到,对方现在是真的没有不开心,可刚刚她修长手指点着方向盘,胸腔里涌起了一种更微妙的感觉,她自认不是个感觉多敏锐的人,察言观色什么的,更是提都不要提,按她二姐的说法,平均线以下,差不多就是个小智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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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这些陌生人的暖意对她来说弥足珍贵。她恐怕是有一点社交恐惧症的倾向了,越来越多地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的空间里。
她们说的对象
这好像是一个特别遥远的字眼了。
庄笙家里条件一般,出生于小县城,双职工家庭,爸爸工作比较忙,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会发脾气,偶尔还会动手,妈妈是典型的传统家庭妇女,相夫教女, 任劳任怨。父亲给家里常年带来的低气压让庄笙喘不过气来, 母亲软弱, 一味忍让, 连带着也叫女儿忍让。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庄笙不但没有如母亲的预期乖巧,反而越发叛逆不羁,和学校的小混混们三天两头地混在一起,大坏事没干过, 小坏事不断, 学习上更是一塌糊涂。
她越这样, 她爸就越生气, 回来就让她跪着, 然后抄扫帚狠揍, 她一声不吭,满心想着的都是打死她更好。妈妈却会求情,然后尖叫声c哭泣声c喝骂声,这些充斥着她前十几年的生活,睁眼闭眼,一成不变,只有在外面和朋友厮混的时候,她才感觉得到一丝真正的自己。
事情的导|火|索在十七岁那年,还在读高二的庄笙喜欢上了同年级不同班的一个女生,并且从发达的网络上确定了自己的性取向。那个女生是尖子班里的优等生,而她只是个老师们说起来都要摇头叹息的坏学生。
她想得到救赎,她想抓住那道光。
庄笙慢慢地和那些朋友们划清界限,朋友们有几个人知道了她的心思,不但没有报以异样的目光,反而支持她鼓励她。庄笙开始变得上进,她基础太差,所以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她不翘课了,按时下课回家,进房间里写作业,对门外的争吵充耳不闻。
父母对她的变化感到很诧异,但是她的改变让家里的气氛有了微妙的转变,父亲发脾气的次数减少,晚上加班依旧很晚回来,但是会给她带夜宵,和母亲的相处也变得融洽多了,仿佛将她的转变归功到了母亲的身上。一个女人,教出了一个认真学习的女儿,对她父亲来说,贡献显然比操持家务大得多。
事情看似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如果她没有记过日记,如果她妈妈没有偷翻她的日记本。
她没有人可以说话,所以在日记里写了很多的心情,包括她不能告诉其他人的感情,她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有最明亮的双眼,有像水蜜桃一样饱满的红唇,她想热情地吻她,像一个男人吻一个女人那样。
为了保险,她的日记本甚至上了锁,收在抽屉最里面的角落里。
有一天兴高采烈地回家,她发现自己的日记本锁被粗暴地撬开,布满字迹的纸张散落一地,父母端坐在沙发上,看她的眼神充满了失望和恶心。
庄笙高高吊起的心一下子从悬崖上重重坠下。
紧握着拳头,听着父母咄咄逼人的指责,她背包里那张九十二分的英语卷子再也没有了拿出来的机会,那是她第一次及格。
强忍着泪水跑出了家门,在身后父亲的痛斥声中头也不回,屈辱和难堪盈满了心扉,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感觉像被全世界抛弃了。
来到北京后,那个曾经被视为救赎的女孩儿早在她日复一日的辛劳里被磨灭了印象,年少时的感情尚未来得及开花结果便无疾而终,甚至将自己落到了这样的田地。
如果问她三年来后悔过吗?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想回家去,她会说有,有无数次后悔,但是她只要一想起当时父母厌恶的眼神和毫不留情的痛骂,就失去了回家的勇气。
还有就是,她的朋友们有她的联系方式,如果爸妈真的想找她的话,托对方带个话就好,但是这么久了,一句来自家乡的消息也没有。
久而久之,她就当作没有那个家了。但是当作,并不是真的没有,在委屈和难受的时候都会不可抑制地想起,然后像今天这样大哭一场。
习惯就好,她已经很习惯了。
庄笙拿着自己的牙膏牙刷去了走廊尽头的水房,顺便打了桶冷水在隔间里冲了个凉,甩着一头滴水的长发,及拉着双人字拖回了自己的单间。
晚上特意喝了两大杯水补充水分,又想好早上去药店买点防暑药吃,并没有给群头打电话请假。忍忍就过去了,她总是这么告诉自己。
早上刚四点半,筒子楼里就传来一声炸毛的猫叫,一个身影从六楼一个单间出来,锁上门,身形灵敏地下了楼,绕着大马路跑过去。
庄笙每天早上都会选择跑步去剧组,一是节省交通费,二是锻炼身体。凌晨四点半,这个繁华的都市在某些角落依旧灯红酒绿,零星的车辆在道路上疾驰而过,摇摇摆摆的醉汉们勾肩搭背,朝她吹起了放浪的口哨,发出暧昧的调笑声。
庄笙扭过头快跑几步,进了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买了两盒藿香正气水,刚找准去剧组的方向,跑出一段距离后,折了回来,径直回了家一趟。
万一她在剧组喝这个的时候,其他群演看见了问她要呢?还是放在家里保险一些。口袋里只留了两支,庄笙再次轻装上阵去片场。
夏天天亮得早,来回折返耗去了半小时时间,等到达剧组已经是早上六点一刻,天光大亮。女主角携一众御用化妆师,在化妆室化妆,场务布置现场,副导演在导演来之前统筹全局,庄笙嘴里叼着路边买的一块钱两个的大白馒头,手里拿着杯豆浆,坐在树下纳凉。
如果有人在观察她的话,就会发现她几乎是永远保持着吃两口馒头,喝一口豆浆的频率,严苛地执行着这样的进食规律,最后馒头豆浆同时消灭干净,强迫症似的。
不过是没有人在观察她的,群演们要么在交头接耳,要么在观察着场上的动静,学习点什么,不想当主演的群演不是好群演,就算当不了主演,能当个配角,或者有机会成为剧组正式员工也好啊,总比现在饥一顿饱一顿的安稳太多。
庄笙是其中的后者,不过她好歹以前是真的演过配角的,眼神中掺杂的感情是不一样的。她目光遥遥地望向了不远处豪华的化妆间,她当群演有大半年了,跟过不少剧组,知道这种配置一般意味着什么:大牌。她拍的唯一一部配角戏,里面的女一号不如现在这个女一号十分之一红。
《碧落》的女一号姓夏,去年年初凭借一部金庸武侠剧以坐火箭的速度迅速蹿红,如今已经跃居一线小花,红得发紫,粉丝无数,天天上头条,片场外每天都有一堆人蹲守,真正的大牌。
姓夏的大牌今年才二十二岁,只比她大两岁。
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嫉妒,羡慕,感慨,不甘心,齐齐涌上心头。庄笙垂下眼睑,敛去了化妆室里出来的那道身着古装的靓丽身影,离得这么远,对方身上的巨星气场都无法掩盖。
“开工了开工了。”群头发了话。
蹲在树下的群演们站了起来,套好里三层外三层的长袖戏服,手脚麻利地站到副导演安排的位置上,庄笙悄悄给自己灌了一支藿香正气水,也站进了队伍当中。
希望今天太阳不要太毒了啊。
“《碧落》第45场1镜1次,acti一n!”
“过。”
夏大牌不仅人气高,演技也好,一条就过了。
好厉害。
庄笙又是一阵恍惚,因为走神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动作,不过她艳羡的目光倒是本色出演了——正拍的是女一号在师门比武,连败数人的飒爽英姿。
拍了一个上午,庄笙那种头晕犯恶心的熟悉感觉隐约又泛了上来,导演一喊“卡”,立刻瘫在了阴凉处,气喘吁吁。
“夏老师给大家买的冰镇绿豆汤,辛苦了,解解暑。”正口干舌燥,想找自己的杯子喝口水,一杯带着凉意的绿豆汤送到了眼前。
“谢谢。”接过来后木然地回了一句,放眼望去整个剧组人手一杯,她不由得又看了一眼那个关上房门的休息室。
休息了一会儿,喝了解暑的绿豆汤,庄笙稍觉好受了点儿,端起剧组派的盒饭吃了起来,身边蹭过来一个人,抬眼一看,是一起和她同时进来这个剧组当群演的女生,女生叫秋秋,小家碧玉的长相,和她关系只比陌生人要好一点,但是这个妹子的理解和她可能有点不一样。
秋秋低声道:“笙笙,《碧落》这个剧组在这儿的戏份快拍完了你知道吗?”
庄笙点头,让自己忽略掉那个肉麻的称呼。
拍完了,就意味着自己这份暂时的工作到头了。
“你有别的打算没有?”
庄笙摇头。
“我有路子,新剧组,你要和我一起吗?”
庄笙犹豫一下,点头,问:“什么剧?”
“等我看一下哈,名字挺长的,叫”秋秋从兜里摸出手机,找到备忘录,扫了一眼“哦”了一句,流畅地念出来,“《穿越后宫特种兵之公公么么哒》。”
大姐楼宛之回复:
二姐楼安之回复:
楼宁之啪啪打字:
楼安之:
楼安之:
楼宁之:
楼安之:
已经在工作不打算回复的楼宛之随意扫了一眼微信界面:“!!!”
自己家小白菜被猪拱了?
楼安之:
楼宁之:
小女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出的话就跟泼出去的水一样,是收不回来的。吹出去的牛,怎么也要补回来,楼宁之发动自己回路清奇的大脑,左顾右盼,寻摸着能找谁给她假装一下对象。
庄笙见楼宁之在那儿咔咔打字,也没空跟她说话,心情低落了一下,将盘子里最后剩下的几只小龙虾都剥好,蘸好酱,放到她面前的盘子里。
然后抬眸,对上了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
“你当会儿我女朋友吧。”楼宁之说。
一回生二回熟,昨天都接吻了,今天再假装一下没什么吧。
庄笙整个人都怔住了。
手套上的油滴在桌面上,整个胸腔被一种莫名的情绪充斥着,心脏在里面左突右冲,若不是闭着嘴,就要从口中窜出来了。
噗通,噗通,噗通。
跳得太快真是有些疼意。
庄笙眉头跟着便是一蹙。
楼宁之以为她要生气,说:“假装一下,也不要露脸,就露个手就行了。”
庄笙迷茫地看着她,空白的头脑几乎无法思考任何事情,包括她话里的“假装”。
好在她内敛惯了,发呆也会被冠以若有所思,简短的头脑空白没有被楼宁之发现。足足过了十秒钟,庄笙才从这种大脑一片空白的状态中抽离出来。
楼宁之急得跟什么似的,“你别生气啊,不愿意就算了。”
面子不要就不要了,可不能让新朋友生气。
“没不愿意,”庄笙缓了缓,感觉自己再这样下去容易猝死,说,“事情你得给我说清楚吧。”
楼宁之把手机递给她,庄笙看过聊天记录,说:“你打算怎么假装?”要再接吻吗?她乐意之至。
楼宁之盯着庄笙饱满的红唇,心底闪过一个念头:唉,想接吻。
还是出于怕把她吓到的想法,楼宁之心里叹了口气,退而求其次道:“就是拍一个十指相扣的照片,再拍点儿桌子上的残渣。我二姐连个给她剥麻小的人都没有,大姐不算。”
庄笙点头:“那我去洗手。”
“先拍一张。”楼宁之制止她,低头看盘子里的汁水,“可惜已经剥完了,不然还能来个现场小视频。”
庄笙想起来:“不是还有你中午打包的吗?我去拿一个出来?反正视频里也看不出来冷的热的。”
楼宁之摆手,说:“算了吧怪折腾的,瞎瘠薄拍拍得了。”
于是庄笙坐在椅子上,摊着一双油漉漉戴着一次性手套的手,这一张拍了很久,庄笙以为她是直男拍照水平,想说要不然自己指导一下她,好歹是拍戏的,知道构图什么的。
“拍好了。”正当她想开口的时候,楼宁之出声了,然后把图给她看,“怎么样?”
庄笙:“”
幸好自己没开口。
怎么就忘了对方是首都电影摄影系的准新生,哪怕她看起来不大靠谱,但是在这方面居然是很有真材实料的,明明是一桌子残羹冷炙,硬是给她拍成了艺术品,明天就能上摄影展。
当然,在庄笙的滤镜下,这些都是进行过夸张的。客观来说,楼宁之的拍照水平还不错,不愧对她将来要学习的专业。
庄笙起身去洗手间,盯着眼前的那只右手,刚刚还发誓今晚回去不洗这只手来着,哪知道现在就要拍十指相扣的照片了呢。
庄笙看看身后没人,终于扬起嘴角笑出声,用洗手液将手洗了三遍后,确保闻不见一丝麻小的味道,回去了。
楼宁之还在埋头打字,估计在和她二姐叨叨,庄笙在她面前坐下,低声说:“我好了,怎么拍?”
“你坐到我这儿来。”
庄笙坐在她身边,肩膀靠着肩膀。
楼宁之比划了两下,伸出自己的右手,庄笙跟着伸出左手,两双同样修长的手握在一起,十指相缠。庄笙轻轻地呼吸了一口气。
“你冷啊?”楼宁之奇怪地问道,怎么感觉她在发抖呢。
“估计是,空调温度开得太低了。”
“哦。”楼宁之看着她脑门上出的汗。
“拍,拍吧。”庄笙怕再耽搁下去,她真的忍不住了。楼宁之的手柔若无骨,握在手里就像一段丝滑的苏锦,控制不住就想要一寸寸地抚摸过去。
对自己未来的专业还挺感兴趣的楼三小姐“不负众望”地拍了几分钟,挑挑拣拣地选了一张最满意的。
庄笙后背靠在椅子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扯了纸巾盒里的纸巾把手掌和手心的汗擦干了,楼宁之很自然朝她伸过来一只手。
庄笙愣了下。
“帮我也擦一下,”楼宁之说,“你手怎么那么容易出汗?”
庄笙还能说什么呢,笑了一下,把她的手也擦干净了,小心地避开直接接触到她的皮肤。
楼宁之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若有所思。
庄笙神态自若。
她不是感觉不到对方探视的目光,但是她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应对,伪装不喜欢一个人比伪装喜欢要难多了。她垂着眸,看了一下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
晚上十一点,熟悉的十一点。
高涨的情绪忽然就冷却下来。
她像是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一到规定的时间便要坐着她的南瓜马车离开,回到她原本的生活里,洗衣c做饭,为了生计奔波,钟声响起前的那一段风花雪月,都是用二十年的时间和运气攒来的。
庄笙静静地望着自己搭在膝盖上的左手,清晰地感觉自己被分割成了两个自己,一个自己和楼宁之谈笑风生,一个自己在茫茫人海中踽踽独行。
她握紧双拳,站起来,说:“我该回去了。”
楼宁之愣了一下,也看时间:“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我自己回去就行。”
“我今天没喝酒,可以开车送你。”楼宁之说。
庄笙点头答应了。
今天开的不是二姐的兰博基尼,而是从大姐那里顺来的玛莎拉蒂,纯白的车身,比原先那个内敛不少。庄笙坐进副驾驶,系上安全带,脸上的笑意很淡。
楼宁之车开得很稳,不如她人那么跳脱,不知道是十分怕死注意安全,还是因为载了个人。
她依旧记不住去庄笙家里的路,对方报了以后,她开了导航,在“直行”c“前面第二个路口右拐”c“向左转弯”机械的提示音中,两人一路无话。
楼宁之不是不想说话,而是对方脸一直转向窗外,不知道看什么。
她倒是主动问了一句:“你在看什么?”
庄笙说:“看人。”
楼宁之:“”
看人?这是什么破答案,楼宁之咕哝了一声,没再主动开口。她晚上吃得也挺多的,精力都用在专心消化上了,喋喋不休会影响消化。
越往郊区开越没人,连车都少了不少,庄笙把视线转了回来,目视前方。
楼宁之:“你是不是不开心啊?”
“没有啊。”
“你还跟我装。”
庄笙转过脸笑看着她:“真的没有。”
她的情绪调节能力算是强,很少钻牛角尖,配不上又怎么样,顺其自然吧。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何况八字没一撇呢,先自己钻进牛角尖放弃了,算是什么?
楼宁之也笑了。
她感觉得到,对方现在是真的没有不开心,可刚刚她修长手指点着方向盘,胸腔里涌起了一种更微妙的感觉,她自认不是个感觉多敏锐的人,察言观色什么的,更是提都不要提,按她二姐的说法,平均线以下,差不多就是个小智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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