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82.身形交叠
订阅率不足,需要补订阅 完全没有感觉到对方被扎穿的心, 语不惊人死不休。
庄笙:“”
忽然就生不起气来了是怎么回事?
楼宁之又叭叭叭不停地按喇叭:“滴滴吗滴滴吗滴滴吗?”身边呼啸过好几辆车, 楼宁之催促道, “走吧走吧, 我请你吃饭, 对了你吃饭了没啊?”
“没有。”庄笙也不知怎么,方才的冷硬顷刻间化解得无影无踪,下意识就回答了她。
楼宁之:“那不就得了,遇到了就是朋友,何况咱俩两天遇见三回, 北京城人这么多, 这得是多大的缘分啊。”
楼宁之一脚刹车把跑车停在了她侧边儿,长发被夜风撩起,光线里迷离的侧脸惊人的帅气。
庄笙愣住。
楼宁之:“上来啊, 趁着人交警还没过来给我贴条儿。我这新手上路,不好在警察叔叔那里留下坏印象。”
庄笙:“”
啧, 看不出来她还这么遵纪守法。
半分钟后, 她已经在副驾驶坐好并系好了安全带。
楼宁之没心没肺地笑说:“这才乖嘛。”
庄笙心里腹诽道:小屁孩儿。
嘴上却没反驳她,只因为楼宁之的语调里有一种很轻的宠溺意味, 虽然只是她想象中的。她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快消了气, 大抵就是败在了对方的没心没肺上,和她置气不值当, 因为置气半天, 人家根本就发现不了你在生气, 只能把自己气个半死,以后长点儿记性。
以后?
庄笙兀自愣了下,想什么以后,她那样地位的人,哪里会有什么以后,趁着现在能看见的时候多看会儿吧,也许这就是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了。
庄笙转过脸来,装作看风景似的四处环顾,每次望到楼宁之那个方向就很短暂地停留一下,用力地将对方的面孔留在自己的记忆里。
没心没肺的楼宁之自然什么也没发现,她耳朵上挂着耳机,和上次一样,对方在催促,她脾气暴躁地应好。庄笙有些纳闷,为什么楼宁之对她从来没有这么坏脾气过。
其实很好解释,第一个可能是她和自己不熟悉,第二个可能就是自己对她来说是特殊的。庄笙不是个自作多情的人,放在平时,她肯定想都不想排除了第二个答案,但是她现在心里有点儿什么,心里一直在这两个选项中做着艰难的角力。
她想得太过专注,错过了两次楼宁之看向她的眼神,也忘记了再次跟对方澄清,她的名字,是笙箫的笙,乐器,而不是十二生肖的生。
楼宁之也纳闷:这小美人怎么理都不理她。
两人一路无话,到了酒吧附近,找了个停车位停下,下来步行。这儿是条有名的酒吧街,楼宁之抛着车钥匙玩儿,轻车熟路地钻进了一间酒吧。
庄笙临进门前,看了一眼酒吧的名字:“”
这么巧?
楼宁之往里走了一段,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回头一看,跟在自己后头的人落后了好几步,她退回来,一把牵住了庄笙的手:“发什么呆,我差点儿没找着你。”
楼宁之的手很软,又软又滑,那是从小娇生惯养才能养出来的一双大小姐的手。
手心传来的热度让庄笙一愣。
她觉得她今晚上一半时间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都是在发愣状态。
不用楼宁之说,庄笙一眼就注意到坐在豪华卡座里的那些和楼宁之差不多年纪的公子哥儿和千金小姐们,二代们东倒西歪地坐着,桌上堆了一大摞的空酒瓶,这群人已经喝了不少了。
楼宁之本来想吊儿郎当地晃过去的,奈何手上牵着个人,影响她发挥,只好端端正正地走了过去,一身懒骨头十分不得劲儿。
“老大来了,快给老大让个座儿。”
“老大旁边那个是”
“不是嫂子吧?”
一群人闹哄哄地起哄,楼宁之踢开了一条企图从北京抻到上海的腿,在对方的假样哀嚎中,横跨一溜大腿,大爷似的坐在了最中间。
她长叹了口气,整个人没个正形地歪在了卡座上,舒服极了。眼睛一眯,瞧见坐在半圆沙发最外边的庄笙,楼宁之把自己身边的小弟一号一推:“你快起开,给蝴蝶让个座儿。”然后高兴地朝庄笙招手,“你离我那么远干吗?过来挨着我坐呀。”
小弟一号委屈,庄笙则是一脸懵逼。
说实话她看到这儿这么多人就后悔了,这些人和她的生活都离得太远了,那种和繁华都市的隔阂感,在这些人身上感觉得更加鲜明。
她摇了摇头,即使这儿有楼宁之在,她也打算告辞了。
只是那句“我想起来我还有点事,我先走了”堵在喉咙里,怎么都说不出口。她这一下没说出口,楼宁之就没再给她说出口的机会。
楼宁之虽然骄纵,但是待人接物还是懂的,庄笙是她带来的人,断然没有让人家到一边坐着,她自己嘻嘻哈哈玩得痛快的道理,于是她不高兴道:“你过不过来?”
庄笙还在犹豫。
楼宁之已经站了起来,一副“山不来就我我便来就山”的架势,在座的一圈儿二代都盯着庄笙看,目光里仿佛带着无声的责备。
人家都是出来玩儿的,你在这儿瞎矫情什么。她想。
庄笙迈开长腿,赶在楼宁之过来之前,坐在了小弟一号给她让出来的位置上。楼宁之眉开眼笑,勾着她的肩膀,跟大家介绍道:“这个是庄生,我朋友,都认识一下。”
小弟们还等着她介绍更多的背景,比如她家里都是干什么,爸妈又是哪个大佬,可楼宁之说完就没下文了。看她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
二代们不动声色地交换了一个目光,小弟一号被推出来代表大家发问,笑嘻嘻:“人干什么的你总得说一下吧?”
“那个”楼宁之挠挠头,想起来她上午在片场看到的装束,“演员吧。”
“噢噢噢——”二代们又起哄,凭借他们丰富的联想力脑补了一出霸道二世祖包养小演员的戏码,小弟一号更是从昨天的电话里听到了某些暧昧的声响,于是想得更多。
小弟一号:“老大你昨天下午是不是跟这位庄小姐在一起?”
楼宁之:“对啊。”
她昨儿拉人家滴滴来着。
小弟一号暧昧地笑:“好嘞。”
楼宁之拍了他一巴掌:“想什么呢,一脸淫|荡。”
小弟一号冲她竖了竖大拇指:“没想到您好这一口,怪不得学校里那么多帅哥追你你都不稀得搭理人家,嘿嘿嘿。”
楼宁之:“???”
把话说清楚,她干什么了,好哪一口了?
小弟一号保持着“淫|荡”的笑容,跟身边的人咬耳朵,一个传一个,大家看向楼宁之的目光都透着诡异的兴奋。要知道他们都是一些刚成年或者临近成年的二代们,虽然嚣张跋扈了一些,但是家里对于两性之间的活动项目管得很严,大多数人还是空白状态,少数几个也是开了个青涩的荤,只有楼宁之,一成年居然找了个包养对象,还是个小明星——他们不认识庄笙的脸,但是根据主观想象,将对方定义为了小明星。
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他们打量起庄笙的目光便不一样了。要不说老大是老大呢,眼前的小明星绝对是纯天然的,他们都文化课不好,说不出华丽的形容词,就是觉得很好看。
楼宁之听不懂,不代表庄笙听不懂他们的打趣。这种事情她见得很多,和她一起的群演,今天还在演背景板,明天就攀上了高枝儿,去了别的小剧组演配角,要是运气够好,还能直接担纲女主,可谓一飞冲天。就连她自己,也没少人给她塞名片,那些东西都被她转头丢进了垃圾桶。
如果给她塞名片的是楼宁之呢,自己还会拒绝她吗?
她没来由地这么想道。
搭在她右边肩膀的那只手忽然变得烫人起来,庄笙僵住,左手拿起了桌上开了瓶口的啤酒,喉头滚动,仰头灌了一口下去。
碗照例先放在水池里,吃下一顿的时候再洗,打开充了一会儿电的手机,和大家知会一声:
她不是每天都直播,随缘,招来的粉丝也和她一样,一个个的都很洒脱,有就看没有就算,很少会有人催她,最多友好的问一句:下一次直播什么时候啊?
她说不知道,人家就会回她一个么么哒。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这些陌生人的暖意对她来说弥足珍贵。她恐怕是有一点社交恐惧症的倾向了,越来越多地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的空间里。
她们说的对象
这好像是一个特别遥远的字眼了。
庄笙家里条件一般,出生于小县城,双职工家庭,爸爸工作比较忙,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会发脾气,偶尔还会动手,妈妈是典型的传统家庭妇女,相夫教女,任劳任怨。父亲给家里常年带来的低气压让庄笙喘不过气来,母亲软弱,一味忍让,连带着也叫女儿忍让。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庄笙不但没有如母亲的预期乖巧,反而越发叛逆不羁,和学校的小混混们三天两头地混在一起,大坏事没干过,小坏事不断,学习上更是一塌糊涂。
她越这样,她爸就越生气,回来就让她跪着,然后抄扫帚狠揍,她一声不吭,满心想着的都是打死她更好。妈妈却会求情,然后尖叫声c哭泣声c喝骂声,这些充斥着她前十几年的生活,睁眼闭眼,一成不变,只有在外面和朋友厮混的时候,她才感觉得到一丝真正的自己。
事情的导|火|索在十七岁那年,还在读高二的庄笙喜欢上了同年级不同班的一个女生,并且从发达的网络上确定了自己的性取向。那个女生是尖子班里的优等生,而她只是个老师们说起来都要摇头叹息的坏学生。
她想得到救赎,她想抓住那道光。
庄笙慢慢地和那些朋友们划清界限,朋友们有几个人知道了她的心思,不但没有报以异样的目光,反而支持她鼓励她。庄笙开始变得上进,她基础太差,所以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她不翘课了,按时下课回家,进房间里写作业,对门外的争吵充耳不闻。
父母对她的变化感到很诧异,但是她的改变让家里的气氛有了微妙的转变,父亲发脾气的次数减少,晚上加班依旧很晚回来,但是会给她带夜宵,和母亲的相处也变得融洽多了,仿佛将她的转变归功到了母亲的身上。一个女人,教出了一个认真学习的女儿,对她父亲来说,贡献显然比操持家务大得多。
事情看似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如果她没有记过日记,如果她妈妈没有偷翻她的日记本。
她没有人可以说话,所以在日记里写了很多的心情,包括她不能告诉其他人的感情,她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有最明亮的双眼,有像水蜜桃一样饱满的红唇,她想热情地吻她,像一个男人吻一个女人那样。
为了保险,她的日记本甚至上了锁,收在抽屉最里面的角落里。
有一天兴高采烈地回家,她发现自己的日记本锁被粗暴地撬开,布满字迹的纸张散落一地,父母端坐在沙发上,看她的眼神充满了失望和恶心。
庄笙高高吊起的心一下子从悬崖上重重坠下。
紧握着拳头,听着父母咄咄逼人的指责,她背包里那张九十二分的英语卷子再也没有了拿出来的机会,那是她第一次及格。
强忍着泪水跑出了家门,在身后父亲的痛斥声中头也不回,屈辱和难堪盈满了心扉,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感觉像被全世界抛弃了。
来到北京后,那个曾经被视为救赎的女孩儿早在她日复一日的辛劳里被磨灭了印象,年少时的感情尚未来得及开花结果便无疾而终,甚至将自己落到了这样的田地。
如果问她三年来后悔过吗?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想回家去,她会说有,有无数次后悔,但是她只要一想起当时父母厌恶的眼神和毫不留情的痛骂,就失去了回家的勇气。
还有就是,她的朋友们有她的联系方式,如果爸妈真的想找她的话,托对方带个话就好,但是这么久了,一句来自家乡的消息也没有。
久而久之,她就当作没有那个家了。但是当作,并不是真的没有,在委屈和难受的时候都会不可抑制地想起,然后像今天这样大哭一场。
习惯就好,她已经很习惯了。
庄笙拿着自己的牙膏牙刷去了走廊尽头的水房,顺便打了桶冷水在隔间里冲了个凉,甩着一头滴水的长发,及拉着双人字拖回了自己的单间。
晚上特意喝了两大杯水补充水分,又想好早上去药店买点防暑药吃,并没有给群头打电话请假。忍忍就过去了,她总是这么告诉自己。
早上刚四点半,筒子楼里就传来一声炸毛的猫叫,一个身影从六楼一个单间出来,锁上门,身形灵敏地下了楼,绕着大马路跑过去。
庄笙每天早上都会选择跑步去剧组,一是节省交通费,二是锻炼身体。凌晨四点半,这个繁华的都市在某些角落依旧灯红酒绿,零星的车辆在道路上疾驰而过,摇摇摆摆的醉汉们勾肩搭背,朝她吹起了放浪的口哨,发出暧昧的调笑声。
庄笙扭过头快跑几步,进了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买了两盒藿香正气水,刚找准去剧组的方向,跑出一段距离后,折了回来,径直回了家一趟。
万一她在剧组喝这个的时候,其他群演看见了问她要呢?还是放在家里保险一些。口袋里只留了两支,庄笙再次轻装上阵去片场。
夏天天亮得早,来回折返耗去了半小时时间,等到达剧组已经是早上六点一刻,天光大亮。女主角携一众御用化妆师,在化妆室化妆,场务布置现场,副导演在导演来之前统筹全局,庄笙嘴里叼着路边买的一块钱两个的大白馒头,手里拿着杯豆浆,坐在树下纳凉。
如果有人在观察她的话,就会发现她几乎是永远保持着吃两口馒头,喝一口豆浆的频率,严苛地执行着这样的进食规律,最后馒头豆浆同时消灭干净,强迫症似的。
不过是没有人在观察她的,群演们要么在交头接耳,要么在观察着场上的动静,学习点什么,不想当主演的群演不是好群演,就算当不了主演,能当个配角,或者有机会成为剧组正式员工也好啊,总比现在饥一顿饱一顿的安稳太多。
庄笙是其中的后者,不过她好歹以前是真的演过配角的,眼神中掺杂的感情是不一样的。她目光遥遥地望向了不远处豪华的化妆间,她当群演有大半年了,跟过不少剧组,知道这种配置一般意味着什么:大牌。她拍的唯一一部配角戏,里面的女一号不如现在这个女一号十分之一红。
《碧落》的女一号姓夏,去年年初凭借一部金庸武侠剧以坐火箭的速度迅速蹿红,如今已经跃居一线小花,红得发紫,粉丝无数,天天上头条,片场外每天都有一堆人蹲守,真正的大牌。
姓夏的大牌今年才二十二岁,只比她大两岁。
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嫉妒,羡慕,感慨,不甘心,齐齐涌上心头。庄笙垂下眼睑,敛去了化妆室里出来的那道身着古装的靓丽身影,离得这么远,对方身上的巨星气场都无法掩盖。
“开工了开工了。”群头发了话。
蹲在树下的群演们站了起来,套好里三层外三层的长袖戏服,手脚麻利地站到副导演安排的位置上,庄笙悄悄给自己灌了一支藿香正气水,也站进了队伍当中。
希望今天太阳不要太毒了啊。
“《碧落》第45场1镜1次,acti一n!”
“过。”
夏大牌不仅人气高,演技也好,一条就过了。
好厉害。
庄笙又是一阵恍惚,因为走神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动作,不过她艳羡的目光倒是本色出演了——正拍的是女一号在师门比武,连败数人的飒爽英姿。
拍了一个上午,庄笙那种头晕犯恶心的熟悉感觉隐约又泛了上来,导演一喊“卡”,立刻瘫在了阴凉处,气喘吁吁。
“夏老师给大家买的冰镇绿豆汤,辛苦了,解解暑。”正口干舌燥,想找自己的杯子喝口水,一杯带着凉意的绿豆汤送到了眼前。
“谢谢。”接过来后木然地回了一句,放眼望去整个剧组人手一杯,她不由得又看了一眼那个关上房门的休息室。
休息了一会儿,喝了解暑的绿豆汤,庄笙稍觉好受了点儿,端起剧组派的盒饭吃了起来,身边蹭过来一个人,抬眼一看,是一起和她同时进来这个剧组当群演的女生,女生叫秋秋,小家碧玉的长相,和她关系只比陌生人要好一点,但是这个妹子的理解和她可能有点不一样。
秋秋低声道:“笙笙,《碧落》这个剧组在这儿的戏份快拍完了你知道吗?”
庄笙点头,让自己忽略掉那个肉麻的称呼。
拍完了,就意味着自己这份暂时的工作到头了。
“你有别的打算没有?”
庄笙摇头。
“我有路子,新剧组,你要和我一起吗?”
庄笙犹豫一下,点头,问:“什么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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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笙:“”
忽然就生不起气来了是怎么回事?
楼宁之又叭叭叭不停地按喇叭:“滴滴吗滴滴吗滴滴吗?”身边呼啸过好几辆车, 楼宁之催促道, “走吧走吧, 我请你吃饭, 对了你吃饭了没啊?”
“没有。”庄笙也不知怎么,方才的冷硬顷刻间化解得无影无踪,下意识就回答了她。
楼宁之:“那不就得了,遇到了就是朋友,何况咱俩两天遇见三回, 北京城人这么多, 这得是多大的缘分啊。”
楼宁之一脚刹车把跑车停在了她侧边儿,长发被夜风撩起,光线里迷离的侧脸惊人的帅气。
庄笙愣住。
楼宁之:“上来啊, 趁着人交警还没过来给我贴条儿。我这新手上路,不好在警察叔叔那里留下坏印象。”
庄笙:“”
啧, 看不出来她还这么遵纪守法。
半分钟后, 她已经在副驾驶坐好并系好了安全带。
楼宁之没心没肺地笑说:“这才乖嘛。”
庄笙心里腹诽道:小屁孩儿。
嘴上却没反驳她,只因为楼宁之的语调里有一种很轻的宠溺意味, 虽然只是她想象中的。她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快消了气, 大抵就是败在了对方的没心没肺上,和她置气不值当, 因为置气半天, 人家根本就发现不了你在生气, 只能把自己气个半死,以后长点儿记性。
以后?
庄笙兀自愣了下,想什么以后,她那样地位的人,哪里会有什么以后,趁着现在能看见的时候多看会儿吧,也许这就是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了。
庄笙转过脸来,装作看风景似的四处环顾,每次望到楼宁之那个方向就很短暂地停留一下,用力地将对方的面孔留在自己的记忆里。
没心没肺的楼宁之自然什么也没发现,她耳朵上挂着耳机,和上次一样,对方在催促,她脾气暴躁地应好。庄笙有些纳闷,为什么楼宁之对她从来没有这么坏脾气过。
其实很好解释,第一个可能是她和自己不熟悉,第二个可能就是自己对她来说是特殊的。庄笙不是个自作多情的人,放在平时,她肯定想都不想排除了第二个答案,但是她现在心里有点儿什么,心里一直在这两个选项中做着艰难的角力。
她想得太过专注,错过了两次楼宁之看向她的眼神,也忘记了再次跟对方澄清,她的名字,是笙箫的笙,乐器,而不是十二生肖的生。
楼宁之也纳闷:这小美人怎么理都不理她。
两人一路无话,到了酒吧附近,找了个停车位停下,下来步行。这儿是条有名的酒吧街,楼宁之抛着车钥匙玩儿,轻车熟路地钻进了一间酒吧。
庄笙临进门前,看了一眼酒吧的名字:“”
这么巧?
楼宁之往里走了一段,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回头一看,跟在自己后头的人落后了好几步,她退回来,一把牵住了庄笙的手:“发什么呆,我差点儿没找着你。”
楼宁之的手很软,又软又滑,那是从小娇生惯养才能养出来的一双大小姐的手。
手心传来的热度让庄笙一愣。
她觉得她今晚上一半时间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都是在发愣状态。
不用楼宁之说,庄笙一眼就注意到坐在豪华卡座里的那些和楼宁之差不多年纪的公子哥儿和千金小姐们,二代们东倒西歪地坐着,桌上堆了一大摞的空酒瓶,这群人已经喝了不少了。
楼宁之本来想吊儿郎当地晃过去的,奈何手上牵着个人,影响她发挥,只好端端正正地走了过去,一身懒骨头十分不得劲儿。
“老大来了,快给老大让个座儿。”
“老大旁边那个是”
“不是嫂子吧?”
一群人闹哄哄地起哄,楼宁之踢开了一条企图从北京抻到上海的腿,在对方的假样哀嚎中,横跨一溜大腿,大爷似的坐在了最中间。
她长叹了口气,整个人没个正形地歪在了卡座上,舒服极了。眼睛一眯,瞧见坐在半圆沙发最外边的庄笙,楼宁之把自己身边的小弟一号一推:“你快起开,给蝴蝶让个座儿。”然后高兴地朝庄笙招手,“你离我那么远干吗?过来挨着我坐呀。”
小弟一号委屈,庄笙则是一脸懵逼。
说实话她看到这儿这么多人就后悔了,这些人和她的生活都离得太远了,那种和繁华都市的隔阂感,在这些人身上感觉得更加鲜明。
她摇了摇头,即使这儿有楼宁之在,她也打算告辞了。
只是那句“我想起来我还有点事,我先走了”堵在喉咙里,怎么都说不出口。她这一下没说出口,楼宁之就没再给她说出口的机会。
楼宁之虽然骄纵,但是待人接物还是懂的,庄笙是她带来的人,断然没有让人家到一边坐着,她自己嘻嘻哈哈玩得痛快的道理,于是她不高兴道:“你过不过来?”
庄笙还在犹豫。
楼宁之已经站了起来,一副“山不来就我我便来就山”的架势,在座的一圈儿二代都盯着庄笙看,目光里仿佛带着无声的责备。
人家都是出来玩儿的,你在这儿瞎矫情什么。她想。
庄笙迈开长腿,赶在楼宁之过来之前,坐在了小弟一号给她让出来的位置上。楼宁之眉开眼笑,勾着她的肩膀,跟大家介绍道:“这个是庄生,我朋友,都认识一下。”
小弟们还等着她介绍更多的背景,比如她家里都是干什么,爸妈又是哪个大佬,可楼宁之说完就没下文了。看她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
二代们不动声色地交换了一个目光,小弟一号被推出来代表大家发问,笑嘻嘻:“人干什么的你总得说一下吧?”
“那个”楼宁之挠挠头,想起来她上午在片场看到的装束,“演员吧。”
“噢噢噢——”二代们又起哄,凭借他们丰富的联想力脑补了一出霸道二世祖包养小演员的戏码,小弟一号更是从昨天的电话里听到了某些暧昧的声响,于是想得更多。
小弟一号:“老大你昨天下午是不是跟这位庄小姐在一起?”
楼宁之:“对啊。”
她昨儿拉人家滴滴来着。
小弟一号暧昧地笑:“好嘞。”
楼宁之拍了他一巴掌:“想什么呢,一脸淫|荡。”
小弟一号冲她竖了竖大拇指:“没想到您好这一口,怪不得学校里那么多帅哥追你你都不稀得搭理人家,嘿嘿嘿。”
楼宁之:“???”
把话说清楚,她干什么了,好哪一口了?
小弟一号保持着“淫|荡”的笑容,跟身边的人咬耳朵,一个传一个,大家看向楼宁之的目光都透着诡异的兴奋。要知道他们都是一些刚成年或者临近成年的二代们,虽然嚣张跋扈了一些,但是家里对于两性之间的活动项目管得很严,大多数人还是空白状态,少数几个也是开了个青涩的荤,只有楼宁之,一成年居然找了个包养对象,还是个小明星——他们不认识庄笙的脸,但是根据主观想象,将对方定义为了小明星。
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他们打量起庄笙的目光便不一样了。要不说老大是老大呢,眼前的小明星绝对是纯天然的,他们都文化课不好,说不出华丽的形容词,就是觉得很好看。
楼宁之听不懂,不代表庄笙听不懂他们的打趣。这种事情她见得很多,和她一起的群演,今天还在演背景板,明天就攀上了高枝儿,去了别的小剧组演配角,要是运气够好,还能直接担纲女主,可谓一飞冲天。就连她自己,也没少人给她塞名片,那些东西都被她转头丢进了垃圾桶。
如果给她塞名片的是楼宁之呢,自己还会拒绝她吗?
她没来由地这么想道。
搭在她右边肩膀的那只手忽然变得烫人起来,庄笙僵住,左手拿起了桌上开了瓶口的啤酒,喉头滚动,仰头灌了一口下去。
碗照例先放在水池里,吃下一顿的时候再洗,打开充了一会儿电的手机,和大家知会一声:
她不是每天都直播,随缘,招来的粉丝也和她一样,一个个的都很洒脱,有就看没有就算,很少会有人催她,最多友好的问一句:下一次直播什么时候啊?
她说不知道,人家就会回她一个么么哒。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这些陌生人的暖意对她来说弥足珍贵。她恐怕是有一点社交恐惧症的倾向了,越来越多地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的空间里。
她们说的对象
这好像是一个特别遥远的字眼了。
庄笙家里条件一般,出生于小县城,双职工家庭,爸爸工作比较忙,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会发脾气,偶尔还会动手,妈妈是典型的传统家庭妇女,相夫教女,任劳任怨。父亲给家里常年带来的低气压让庄笙喘不过气来,母亲软弱,一味忍让,连带着也叫女儿忍让。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庄笙不但没有如母亲的预期乖巧,反而越发叛逆不羁,和学校的小混混们三天两头地混在一起,大坏事没干过,小坏事不断,学习上更是一塌糊涂。
她越这样,她爸就越生气,回来就让她跪着,然后抄扫帚狠揍,她一声不吭,满心想着的都是打死她更好。妈妈却会求情,然后尖叫声c哭泣声c喝骂声,这些充斥着她前十几年的生活,睁眼闭眼,一成不变,只有在外面和朋友厮混的时候,她才感觉得到一丝真正的自己。
事情的导|火|索在十七岁那年,还在读高二的庄笙喜欢上了同年级不同班的一个女生,并且从发达的网络上确定了自己的性取向。那个女生是尖子班里的优等生,而她只是个老师们说起来都要摇头叹息的坏学生。
她想得到救赎,她想抓住那道光。
庄笙慢慢地和那些朋友们划清界限,朋友们有几个人知道了她的心思,不但没有报以异样的目光,反而支持她鼓励她。庄笙开始变得上进,她基础太差,所以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她不翘课了,按时下课回家,进房间里写作业,对门外的争吵充耳不闻。
父母对她的变化感到很诧异,但是她的改变让家里的气氛有了微妙的转变,父亲发脾气的次数减少,晚上加班依旧很晚回来,但是会给她带夜宵,和母亲的相处也变得融洽多了,仿佛将她的转变归功到了母亲的身上。一个女人,教出了一个认真学习的女儿,对她父亲来说,贡献显然比操持家务大得多。
事情看似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如果她没有记过日记,如果她妈妈没有偷翻她的日记本。
她没有人可以说话,所以在日记里写了很多的心情,包括她不能告诉其他人的感情,她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有最明亮的双眼,有像水蜜桃一样饱满的红唇,她想热情地吻她,像一个男人吻一个女人那样。
为了保险,她的日记本甚至上了锁,收在抽屉最里面的角落里。
有一天兴高采烈地回家,她发现自己的日记本锁被粗暴地撬开,布满字迹的纸张散落一地,父母端坐在沙发上,看她的眼神充满了失望和恶心。
庄笙高高吊起的心一下子从悬崖上重重坠下。
紧握着拳头,听着父母咄咄逼人的指责,她背包里那张九十二分的英语卷子再也没有了拿出来的机会,那是她第一次及格。
强忍着泪水跑出了家门,在身后父亲的痛斥声中头也不回,屈辱和难堪盈满了心扉,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感觉像被全世界抛弃了。
来到北京后,那个曾经被视为救赎的女孩儿早在她日复一日的辛劳里被磨灭了印象,年少时的感情尚未来得及开花结果便无疾而终,甚至将自己落到了这样的田地。
如果问她三年来后悔过吗?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想回家去,她会说有,有无数次后悔,但是她只要一想起当时父母厌恶的眼神和毫不留情的痛骂,就失去了回家的勇气。
还有就是,她的朋友们有她的联系方式,如果爸妈真的想找她的话,托对方带个话就好,但是这么久了,一句来自家乡的消息也没有。
久而久之,她就当作没有那个家了。但是当作,并不是真的没有,在委屈和难受的时候都会不可抑制地想起,然后像今天这样大哭一场。
习惯就好,她已经很习惯了。
庄笙拿着自己的牙膏牙刷去了走廊尽头的水房,顺便打了桶冷水在隔间里冲了个凉,甩着一头滴水的长发,及拉着双人字拖回了自己的单间。
晚上特意喝了两大杯水补充水分,又想好早上去药店买点防暑药吃,并没有给群头打电话请假。忍忍就过去了,她总是这么告诉自己。
早上刚四点半,筒子楼里就传来一声炸毛的猫叫,一个身影从六楼一个单间出来,锁上门,身形灵敏地下了楼,绕着大马路跑过去。
庄笙每天早上都会选择跑步去剧组,一是节省交通费,二是锻炼身体。凌晨四点半,这个繁华的都市在某些角落依旧灯红酒绿,零星的车辆在道路上疾驰而过,摇摇摆摆的醉汉们勾肩搭背,朝她吹起了放浪的口哨,发出暧昧的调笑声。
庄笙扭过头快跑几步,进了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买了两盒藿香正气水,刚找准去剧组的方向,跑出一段距离后,折了回来,径直回了家一趟。
万一她在剧组喝这个的时候,其他群演看见了问她要呢?还是放在家里保险一些。口袋里只留了两支,庄笙再次轻装上阵去片场。
夏天天亮得早,来回折返耗去了半小时时间,等到达剧组已经是早上六点一刻,天光大亮。女主角携一众御用化妆师,在化妆室化妆,场务布置现场,副导演在导演来之前统筹全局,庄笙嘴里叼着路边买的一块钱两个的大白馒头,手里拿着杯豆浆,坐在树下纳凉。
如果有人在观察她的话,就会发现她几乎是永远保持着吃两口馒头,喝一口豆浆的频率,严苛地执行着这样的进食规律,最后馒头豆浆同时消灭干净,强迫症似的。
不过是没有人在观察她的,群演们要么在交头接耳,要么在观察着场上的动静,学习点什么,不想当主演的群演不是好群演,就算当不了主演,能当个配角,或者有机会成为剧组正式员工也好啊,总比现在饥一顿饱一顿的安稳太多。
庄笙是其中的后者,不过她好歹以前是真的演过配角的,眼神中掺杂的感情是不一样的。她目光遥遥地望向了不远处豪华的化妆间,她当群演有大半年了,跟过不少剧组,知道这种配置一般意味着什么:大牌。她拍的唯一一部配角戏,里面的女一号不如现在这个女一号十分之一红。
《碧落》的女一号姓夏,去年年初凭借一部金庸武侠剧以坐火箭的速度迅速蹿红,如今已经跃居一线小花,红得发紫,粉丝无数,天天上头条,片场外每天都有一堆人蹲守,真正的大牌。
姓夏的大牌今年才二十二岁,只比她大两岁。
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嫉妒,羡慕,感慨,不甘心,齐齐涌上心头。庄笙垂下眼睑,敛去了化妆室里出来的那道身着古装的靓丽身影,离得这么远,对方身上的巨星气场都无法掩盖。
“开工了开工了。”群头发了话。
蹲在树下的群演们站了起来,套好里三层外三层的长袖戏服,手脚麻利地站到副导演安排的位置上,庄笙悄悄给自己灌了一支藿香正气水,也站进了队伍当中。
希望今天太阳不要太毒了啊。
“《碧落》第45场1镜1次,acti一n!”
“过。”
夏大牌不仅人气高,演技也好,一条就过了。
好厉害。
庄笙又是一阵恍惚,因为走神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动作,不过她艳羡的目光倒是本色出演了——正拍的是女一号在师门比武,连败数人的飒爽英姿。
拍了一个上午,庄笙那种头晕犯恶心的熟悉感觉隐约又泛了上来,导演一喊“卡”,立刻瘫在了阴凉处,气喘吁吁。
“夏老师给大家买的冰镇绿豆汤,辛苦了,解解暑。”正口干舌燥,想找自己的杯子喝口水,一杯带着凉意的绿豆汤送到了眼前。
“谢谢。”接过来后木然地回了一句,放眼望去整个剧组人手一杯,她不由得又看了一眼那个关上房门的休息室。
休息了一会儿,喝了解暑的绿豆汤,庄笙稍觉好受了点儿,端起剧组派的盒饭吃了起来,身边蹭过来一个人,抬眼一看,是一起和她同时进来这个剧组当群演的女生,女生叫秋秋,小家碧玉的长相,和她关系只比陌生人要好一点,但是这个妹子的理解和她可能有点不一样。
秋秋低声道:“笙笙,《碧落》这个剧组在这儿的戏份快拍完了你知道吗?”
庄笙点头,让自己忽略掉那个肉麻的称呼。
拍完了,就意味着自己这份暂时的工作到头了。
“你有别的打算没有?”
庄笙摇头。
“我有路子,新剧组,你要和我一起吗?”
庄笙犹豫一下,点头,问:“什么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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