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70.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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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为什么,”庄笙轻轻地吸了两口气, 赶快把自己的真实表情伪装在温良恭俭让的外表之下,“这又不是我真名。”
楼宁之虽然只见了她几次, 但还是察觉到这可能是一次难得见她失态的机会,楼三小姐向来非热闹不凑, 非事不搞, 怎么会轻易放过。
“那就小笙姐姐,笙箫的笙。”楼宁之不但要搞事, 还熟练地使用了技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如果这套不是用在自己身上, 庄笙肯定会给她鼓鼓掌并且大力夸赞一顿, 然而她此刻的心情,只有在心里爆了句粗口才能稍稍平复。
桌子下的腿不断地夹紧, 夹紧, 再次夹紧,身体成了一根紧绷的弦,不敢有丝毫放松。
“小笙姐姐小笙姐姐小笙姐姐小笙姐姐”楼宁之恶作剧似的一直喊着, 甚至起身从桌子那头绕到这头, 在她耳边继续骚扰。
喜欢是真喜欢, 小孩儿也是真的小孩儿。
小孩儿不懂,有的称呼多叫几遍就不管用了, 尤其是在现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庄笙一开始还不自在, 忍耐着自己的生理心理上的反应, 到后来就听得麻木了, 轻笑着按着她两边肩膀把楼宁之押了回去。
“不要闹了。”她语气含笑。
楼宁之很喜欢看她的笑容。
她朝后厨的方向看了一眼,还没有小龙虾端上来的迹象,她身体前倾,凑近了正在烫水杯的庄笙,小声说:“作为交换,我告诉你我的名字。”
“不是叫楼宁之?”庄笙倒水的动作一顿,抬眸。
“你怎么知道?”楼宁之睁圆眼睛。
“你之前载我的时候,不是把身份证给我看过吗?那时候看见了。”庄笙失笑,她发现楼宁之经常露出这种表情,眼睛圆鼓鼓的,透着些许的惊讶,是为了显得自己眼睛大吗?
楼宁之意味深长地啧了一声。
庄笙:“???”
楼宁之:“我还以为是我对你念念不忘,原来你早就对我心怀不轨了。”
庄笙呛了下。
这个小孩知道这两个词是怎么意思吗就瞎用。
楼宁之撩人而不自知,再次神神秘秘地说道:“我想告诉你的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庄笙爱极了她这样子,无论是琥珀色眼底透出的狡黠,还是唇边抿起来的小得意的弧度,配合她放轻了声音。
在其他人眼中,这两个人现在的年龄应该不超过十五岁。
“楼小楼。”楼宁之说。
“嗯?”
“我家里人都叫我楼小楼,这是我本来的名字,宁之是后来改的。”
庄笙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楼宁之说:“酸了吧唧的。”
庄笙笑了下。
楼·叭叭叭·宁之又开始了:“我不是跟你说过我爸挺没文化一土老帽么,给我大姐叫金花儿,二姐叫银花儿。我这名儿是因为他当年要建个小楼房自住,一拍他那油光锃亮的大脑门就给我取名叫小楼。我谢谢她,好歹没给我叫楼铜花楼铁花楼翠花的。”
庄笙低头闷声笑,把自己面前用热水烫过的餐具推过去,把她的那份移到自己跟前。
“谢谢。”楼宁之想起那段往事还是不堪回首,“我花了好几年时间习惯了这个不走心的名字。”
庄笙心说你也知道这名儿不走心啊。
楼宁之问她:“虽然这名儿不走心吧,但是叫久了还蛮可爱的,小楼小楼的,你要不说人家也不知道你是叫名字还是叫的姓氏,听起来就亲切,你说呢?”
“是是是,亲切。”
楼宁之:“我四岁的时候,我爸把我们姐妹召唤到一起”
庄笙快给她的用词笑死了,召唤是什么鬼。
“他说要给我们改名字,趁着我大姐还没高考,免得把人丢到大学里头去。取了三个名字,楼宛之,楼安之,楼宁之。”
庄笙:“”
你大姐二姐知道你已经把她们的名字c年龄c职业,包括处了几个对象全都卖出去了吗?
在公司加班和在医院值班的两个姐姐同时打了个喷嚏,给对方发了个消息。
楼宛之:
楼安之:
她那条发的比楼宛之慢了一点,发出去才收到大姐的短信,头皮一麻,鸡皮疙瘩掉满地,回:
楼宛之回了一个:
楼安之惊恐地把手机丢开,在她边上的一个同事奇怪地抬起头:“安之,你很冷吗?”
楼安之:“有一点。”
说着把办公室的外套给套上了。
楼宛之望着安静的手机,脚蹬着办公桌边缘,轻轻一使力,人跟着老板椅转了一圈,她冲巨大的落地窗外夜景比了个射击的姿势,感觉自己非常的帅气。
照了照镜子,盘靓条顺身材棒,果真非常帅气。
帅气的楼总耷拉下耳朵,苦逼地继续看资料,并想着下一次回家做饭是什么时候,希望楼小楼不要再闯祸,打一次人她手也疼的。
无忧无虑,已经开始吃麻小的楼宁之道:“要我说她俩改了不就完了么,什么之什么之的,真不如金银花好听,这一听就是亲姐妹,还知道哪个大哪个小。就跟古代人说的那个排行,伯仲叔季,一样一样的。”
庄笙抽了抽嘴角,即使有心上人滤镜在,也请恕她不太敢苟同。
“非扯上我干什么呀?我名儿挺好的,但我爸说,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整齐个屁,户口本改完给我气的,三天没跟他说话,最后还是一套乐高稍稍平息了我的怒火,但是这事儿我记不清了,都是我大姐告诉我的。我觉得她肯定瞒了我什么,爸老我铁骨铮铮,是那么好收买的人吗?”楼宁之想说口头禅“爸爸”的,不知怎么忽然感觉不合适在庄笙面前说,自称老娘又忒没气势,干脆什么也没用。
“你说得对。”庄笙附和她,心里想的却是:说不定你大姐真的隐瞒了什么,你这么心大好糊弄的人,可能不需要一套乐高就被收买了。
她喜欢听楼宁之讲话,讲她优渥的生活,讲她那些在庄笙看来披在鸡毛蒜皮烦心事的外表之下家人无尽的宠爱。
羡慕是因为她从来没有融洽的家庭关系,因为以一个普通人的家境不可能享受到这样的生活,占据了更多的是,由衷的开心:她喜欢的小姑娘从来都没有受过苦,被家里人保护得那么好。
小姑娘剥小龙虾的动作很慢,半天了还在那儿跟尾巴上的壳儿较劲,絮叨的时候同时眉头微蹙,看起来挺苦恼的。
“哎,你说这小龙虾怎么就这么难”嘴边递过来嫩白沾着蒜蓉酱的龙虾肉,庄笙一手托在虾肉下方,看着她。
“谢谢。”楼宁之眨眨眼,就着她的手指叼了过去,吃掉了。隔着手套,温热的嘴唇碰到了她的手指。
手指指尖发烫,微颤了一下,庄笙镇定道:“不客气。”
今晚回去不洗手了。
吃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二个完了还有第三个。
吃人的嘴软,多吃吃就不软了。楼宁之一开始还不好意思,后来脸皮也厚了,把手套给摘了,自己面前那盘小龙虾径直推了过去。
庄笙昨晚吃麻小就想帮她剥了,奈何人太多了,她们俩本来就被开玩笑,实在豁不出那张脸。今天的关系比昨天不是近了一点半点,她想,在楼宁之的视角看来,好朋友之间剥个麻小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这个好朋友毕竟还不到发小的程度,楼宁之也不好意思全让她伺候,旁边盘子里还有烤串,楼宁之拿了一串掌中宝,递到庄笙唇边:“张嘴,啊”
庄笙右边耳廓通红,将头往一侧偏了偏,张嘴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还从来没有人这么喂过她东西吃,尤其是,尤其是庄笙在舌尖含过一遍对方的名字,垂眸,她的心上人。
庄笙不好意思地小口吃了,楼宁之看着她乐起来。
“你怎么像个小媳妇儿似的。”楼宁之单手挑起她的下巴,眼波潋滟,原本清纯的外表不知怎么就透出妖孽来,低笑道,“来,小姐姐,笑一个。”
庄笙脸也跟着红了。
楼宁之:“笑一个嘛,不然我先给你笑一个?”
庄笙忍住害羞,抬眸望着她。
楼宁之咧嘴一笑,露出了足有二十多颗牙齿,实在忍不住了:“哈哈哈哈哈哈。”这个小姐姐也太可爱了。
庄笙:“”
行吧,总算是打破了目前的窘境。
接下去楼宁之总算是没再搞出来什么幺蛾子,但是她把喂了庄笙的掌中宝的另一半给吃了不说,点的四斤麻小吃了有三斤八两。
最后一盘见了底,楼宁之咬着自己口中蘸饱了酱弹性十足的小龙虾肉,震惊道:“我麻小呢???”
和下午庄笙拎着打包盒她满场找实在有异曲同工之妙。
庄笙:“吃完了。”
楼宁之继续震惊:“不可能,我点了四斤的。”
庄笙一言难尽地看着她:“这就是四斤。”四斤龙虾去壳以后,没多少,十几串肉,也没多少,庄笙在心里给楼宁之开脱着。
楼宁之不可思议脸:“我居然吃了四斤麻小!”
庄笙以为她是怕胖,或者是为自己的大胃口大受打击,不忍道:“我也吃了点,你最多吃了”三斤。
三斤,也就比一般人多了一点儿,可以接受。
话还没说完,楼宁之已经兴致冲冲地掏出手机,点了绿色的微信图标,再点了几下,手指按住屏幕下方,一脸嘚瑟显摆:“哈哈哈哈金花银花!你们一定想不到我今天吃了多少斤麻小,四斤!厉害吧我是不是创纪录了哈哈哈哈”
庄笙:“???”
不是,这有什么好值得炫耀的吗?
楼宁之辨认出来她的声音,没放人,含着鼻音闷声回:“睡了,什么事?”没听见门外的回答,房门反而再次被推开了。
楼宁之发飙:“你怎么又不敲门?!”
“忘了。”大姐厚颜无耻地进行选择性失忆,再次捡起了地上的玩偶公仔,关了音响,把床上的一个枕头挪开,不请自来地换上了自己的,躺进被子里。
楼宁之在继续生气把人赶出去和见好就收差不多得了当中纠结了一下,没吭声,默认了对方的举动。但是不吵不闹不是这位大小姐的风格,她在被窝里折腾来折腾去,时不时用自我感觉非常长的大长腿蹬蹬被子,装作不经意地蹬在楼宛之,然后非常敷衍地说声“不好意思,腿太长了,踢到你了。”
楼宛之不和她计较这些小事,等她踢蹬够了,才问:“分数出来了吗?”
“出来了,过线了。”楼宁之撇了一下嘴,眼底的得意却暴露出来。
按照楼宁之成天混日子的脾性,让她光凭文化课考试考上好学校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直接送出国就更不行了,在家里有人管着都能浪成这样,这要是去了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干出什么事他们都不觉得惊讶。楼家虽然有钱,却一点都不想养出来个成天无所事事的废人,虽然楼宁之现在比这个也没差到哪儿去。在父母的谆谆教诲以及两位姐姐的威逼利诱下,楼宁之走了艺考的路子,又选了理科,高考比文科又再低了几分,经历了几个月的魔鬼集训,低空掠过目标院校的录取线,终于在千军万马中走到了独木桥的对面。
要不是这样,她能从楼安之那里借来车出去浪去?
首都电影学院摄影系,虽然她从小都不大爱念书,但是有真材实料的感觉也不赖,她那些狐朋狗友送钱的送钱,托关系的托关系,出国的出国,都有了好去处,但是都服气她。为什么?不就是因为她有本事么,自己就能考上。楼宁之不是不知道自己是纨绔子弟,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但经过高考以后,她觉着自己可能也是有点儿长处的,大大增长了自信,就比如那艺考,人家过得磕磕绊绊,她轻轻松松就拿了高分,文化课更是从零开始突飞猛进。
三个月掉了十几斤的肉不是白掉的,做掉的一打又一打的练习现在还被她珍藏着,她觉着她这辈子最努力的时候大概就是高考前那几个月了,一句话总结:不是人过的日子。
有人说,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后来的楼宁之想起高考结束后的这个夏天,再回忆那段岁月,完全是截然不同的感受,学习,真的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情了!
当然,现在的她还在津津自喜,并且从大姐那儿要了一台新车作为她考上大学的奖励,楼宛之痛快地答应了。楼宁之很快就忘记了晚上挨打的事情,高高兴兴地抱着楼宛之的胳膊睡了。
楼宛之轻轻地拍打着妹妹的背,眉头微微蹙着,不知道在思考什么,在沉思中慢慢陷入了梦乡。
“起床了小楼。”
“起床了,该去剧组了。”
像是有五百只蚊子在耳朵旁边一直嗡嗡嗡嗡,楼宁之烦躁地一把拽过被子,把自己的耳朵埋了进去。
“都八点半了,还不起来?”
“你昨天不是答应过我跟我一起去的吗?”
蚊子还在嗡嗡嗡嗡。
“不去了不去了。”楼宁之在被子里叫唤,“困死了不要烦我,出去出去都出去。”
耳边果然没有声音了。
她松了紧皱的眉头,正打算重新入睡,头皮猛地一阵刺疼,她疼得彻底清醒,嗷嗷叫着坐了起来,眼泪汪汪:“起起起起起我现在就起,你松开!”
楼宛之松开揪着她长发的手,拍了拍,衣冠楚楚地站在她床前,笑容嫣然:“非逼我动粗,早这样乖乖的不就好了?”
楼宁之幽怨地看了她一眼,委屈巴巴地起床洗漱。
楼宛之看了一下腕上价格不菲的限量版名表:“你还有十五分钟准备。”
楼宁之风风火火地把自己拾掇了一番,牛仔背心加短裤,肤白貌美显腿长,手腕带了条银色的细链,简约时尚。大姐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点了头,让她坐到餐桌上:“吃早餐。”
楼宁之手还在鼓捣自己的丸子头,有一绺头发老是往下掉:“你不是说只有十五分钟吗?”
“那是给你洗漱和穿衣服的时间,我要是说你有半个小时,你肯定就磨蹭到最后不吃了。”
楼宁之笑嘻嘻:“知我者莫若”
楼宛之打断她:“别知了,想知了去外边树上挂着去。快吃饭,要迟到了。”
“你是老板迟会儿到怎么了,谁还能给你扣钱不成。”楼宁之心底嘀咕着,到底没敢在她姐姐面前说出声来。她爹现在甩手掌柜,公司全都是大姐管着,自己现在优渥的生活都是对方给的,拿人手短,吃人的嘴软,对,所以自己对她揪自己头发的行为没有多加反抗,都是有正当而且强大的理由的。
“我问过了,你那个摄影系以后有一个从业方向就是拍摄电影,一会儿到了剧组你可以去摄像师那儿学学。不管你以后走不走这个路线,多点儿经验总没错。”下车前,楼宛之还在教导她。
“知道了知道了。”楼宁之说,“我一定虚心请教,行了吧?”
她心里说:请教个屁。
要知道她选摄影系纯粹就是觉得天天脖子上挂个摄像机挺酷挺能装逼的,要让她跟个糙汉子一样扛着特笨重的摄像机在片场跑来跑去,真不如杀了她。
刚下车,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差点被扑面而来的热浪给掼回车里,睁个眼皮都觉得头晕,她这是要中暑了吧,赶紧找了副墨镜戴上。
这太阳也太他娘的毒了一点。
西装革履的保镖过来给二位大小姐撑起伞,楼宛之的助理给楼宁之及时送上一杯冰镇饮料,嘬了一口,楼宁之才吊儿郎当地跟着她大姐在早就等候已久的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晃进了片场。
楼宛之笑里藏刀:“要不要我给你找个人把你抬进去啊?”
楼宁之站直了快要扭成花儿的腰,不忘撒一声娇:“人家腰疼嘛。”
楼宁之一眼就看到了片场拍摄中心,满头大汗地扛着摄像机奔跑的壮汉,她眼睛跟着摄像头的方向看去,主演在天上高来高去,摄像师在下面要死要活。
楼宁之替他辛苦,转脸就跟她姐装可怜:“你确定要我以后干这个活儿?你看我这胳膊腿儿。”
楼宛之:“”
楼宁之噎了她一下,开心得很,大马金刀地往阴凉处摆着的不知道主人是谁的躺椅上一坐,优哉游哉:“您去视察,我在这儿等你。”
楼宛之静静地盯着她,眼中风起云涌。
楼宁之屁股被扎了一下似的猛地弹起来:“走走走,一起视察视察。”
楼宁之快闲出屁来了,她姐跟顶快谢没了的导演侃侃而谈,自己又听不懂,真不知道找自己来干什么。眼看她姐絮叨个没完,她就四处张望,自家公司投的片子,主演应该长得不赖,想看看主演庐山真面目,结果一圈人围着,再加上反光板,简直了。
退而求其次在旁边一圈儿转悠,这一看倒叫她看到了张熟悉的脸。站那后边第二排的,穿着淡蓝色水袖长衫的,好像是那个雷锋,不,她学雷锋做好事送去医院的那个人。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啊。这么大的片场居然遇到个熟人,这让无所事事的楼宁之心情顿时上扬了一下。她抬起手,想跟人家挥一下打个招呼,抬到一半却放了下来。
她做好事不留名来着,现在又打招呼会不会不大好。转念一想,她不告诉人家不就行了,反正她昏睡了一路,压根不知道谁救的她。
做通了自己的思想工作,楼宁之举起手臂,冲着群演那儿热情地挥了挥。
楼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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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为什么,”庄笙轻轻地吸了两口气, 赶快把自己的真实表情伪装在温良恭俭让的外表之下,“这又不是我真名。”
楼宁之虽然只见了她几次, 但还是察觉到这可能是一次难得见她失态的机会,楼三小姐向来非热闹不凑, 非事不搞, 怎么会轻易放过。
“那就小笙姐姐,笙箫的笙。”楼宁之不但要搞事, 还熟练地使用了技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如果这套不是用在自己身上, 庄笙肯定会给她鼓鼓掌并且大力夸赞一顿, 然而她此刻的心情,只有在心里爆了句粗口才能稍稍平复。
桌子下的腿不断地夹紧, 夹紧, 再次夹紧,身体成了一根紧绷的弦,不敢有丝毫放松。
“小笙姐姐小笙姐姐小笙姐姐小笙姐姐”楼宁之恶作剧似的一直喊着, 甚至起身从桌子那头绕到这头, 在她耳边继续骚扰。
喜欢是真喜欢, 小孩儿也是真的小孩儿。
小孩儿不懂,有的称呼多叫几遍就不管用了, 尤其是在现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庄笙一开始还不自在, 忍耐着自己的生理心理上的反应, 到后来就听得麻木了, 轻笑着按着她两边肩膀把楼宁之押了回去。
“不要闹了。”她语气含笑。
楼宁之很喜欢看她的笑容。
她朝后厨的方向看了一眼,还没有小龙虾端上来的迹象,她身体前倾,凑近了正在烫水杯的庄笙,小声说:“作为交换,我告诉你我的名字。”
“不是叫楼宁之?”庄笙倒水的动作一顿,抬眸。
“你怎么知道?”楼宁之睁圆眼睛。
“你之前载我的时候,不是把身份证给我看过吗?那时候看见了。”庄笙失笑,她发现楼宁之经常露出这种表情,眼睛圆鼓鼓的,透着些许的惊讶,是为了显得自己眼睛大吗?
楼宁之意味深长地啧了一声。
庄笙:“???”
楼宁之:“我还以为是我对你念念不忘,原来你早就对我心怀不轨了。”
庄笙呛了下。
这个小孩知道这两个词是怎么意思吗就瞎用。
楼宁之撩人而不自知,再次神神秘秘地说道:“我想告诉你的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庄笙爱极了她这样子,无论是琥珀色眼底透出的狡黠,还是唇边抿起来的小得意的弧度,配合她放轻了声音。
在其他人眼中,这两个人现在的年龄应该不超过十五岁。
“楼小楼。”楼宁之说。
“嗯?”
“我家里人都叫我楼小楼,这是我本来的名字,宁之是后来改的。”
庄笙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楼宁之说:“酸了吧唧的。”
庄笙笑了下。
楼·叭叭叭·宁之又开始了:“我不是跟你说过我爸挺没文化一土老帽么,给我大姐叫金花儿,二姐叫银花儿。我这名儿是因为他当年要建个小楼房自住,一拍他那油光锃亮的大脑门就给我取名叫小楼。我谢谢她,好歹没给我叫楼铜花楼铁花楼翠花的。”
庄笙低头闷声笑,把自己面前用热水烫过的餐具推过去,把她的那份移到自己跟前。
“谢谢。”楼宁之想起那段往事还是不堪回首,“我花了好几年时间习惯了这个不走心的名字。”
庄笙心说你也知道这名儿不走心啊。
楼宁之问她:“虽然这名儿不走心吧,但是叫久了还蛮可爱的,小楼小楼的,你要不说人家也不知道你是叫名字还是叫的姓氏,听起来就亲切,你说呢?”
“是是是,亲切。”
楼宁之:“我四岁的时候,我爸把我们姐妹召唤到一起”
庄笙快给她的用词笑死了,召唤是什么鬼。
“他说要给我们改名字,趁着我大姐还没高考,免得把人丢到大学里头去。取了三个名字,楼宛之,楼安之,楼宁之。”
庄笙:“”
你大姐二姐知道你已经把她们的名字c年龄c职业,包括处了几个对象全都卖出去了吗?
在公司加班和在医院值班的两个姐姐同时打了个喷嚏,给对方发了个消息。
楼宛之:
楼安之:
她那条发的比楼宛之慢了一点,发出去才收到大姐的短信,头皮一麻,鸡皮疙瘩掉满地,回:
楼宛之回了一个:
楼安之惊恐地把手机丢开,在她边上的一个同事奇怪地抬起头:“安之,你很冷吗?”
楼安之:“有一点。”
说着把办公室的外套给套上了。
楼宛之望着安静的手机,脚蹬着办公桌边缘,轻轻一使力,人跟着老板椅转了一圈,她冲巨大的落地窗外夜景比了个射击的姿势,感觉自己非常的帅气。
照了照镜子,盘靓条顺身材棒,果真非常帅气。
帅气的楼总耷拉下耳朵,苦逼地继续看资料,并想着下一次回家做饭是什么时候,希望楼小楼不要再闯祸,打一次人她手也疼的。
无忧无虑,已经开始吃麻小的楼宁之道:“要我说她俩改了不就完了么,什么之什么之的,真不如金银花好听,这一听就是亲姐妹,还知道哪个大哪个小。就跟古代人说的那个排行,伯仲叔季,一样一样的。”
庄笙抽了抽嘴角,即使有心上人滤镜在,也请恕她不太敢苟同。
“非扯上我干什么呀?我名儿挺好的,但我爸说,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整齐个屁,户口本改完给我气的,三天没跟他说话,最后还是一套乐高稍稍平息了我的怒火,但是这事儿我记不清了,都是我大姐告诉我的。我觉得她肯定瞒了我什么,爸老我铁骨铮铮,是那么好收买的人吗?”楼宁之想说口头禅“爸爸”的,不知怎么忽然感觉不合适在庄笙面前说,自称老娘又忒没气势,干脆什么也没用。
“你说得对。”庄笙附和她,心里想的却是:说不定你大姐真的隐瞒了什么,你这么心大好糊弄的人,可能不需要一套乐高就被收买了。
她喜欢听楼宁之讲话,讲她优渥的生活,讲她那些在庄笙看来披在鸡毛蒜皮烦心事的外表之下家人无尽的宠爱。
羡慕是因为她从来没有融洽的家庭关系,因为以一个普通人的家境不可能享受到这样的生活,占据了更多的是,由衷的开心:她喜欢的小姑娘从来都没有受过苦,被家里人保护得那么好。
小姑娘剥小龙虾的动作很慢,半天了还在那儿跟尾巴上的壳儿较劲,絮叨的时候同时眉头微蹙,看起来挺苦恼的。
“哎,你说这小龙虾怎么就这么难”嘴边递过来嫩白沾着蒜蓉酱的龙虾肉,庄笙一手托在虾肉下方,看着她。
“谢谢。”楼宁之眨眨眼,就着她的手指叼了过去,吃掉了。隔着手套,温热的嘴唇碰到了她的手指。
手指指尖发烫,微颤了一下,庄笙镇定道:“不客气。”
今晚回去不洗手了。
吃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二个完了还有第三个。
吃人的嘴软,多吃吃就不软了。楼宁之一开始还不好意思,后来脸皮也厚了,把手套给摘了,自己面前那盘小龙虾径直推了过去。
庄笙昨晚吃麻小就想帮她剥了,奈何人太多了,她们俩本来就被开玩笑,实在豁不出那张脸。今天的关系比昨天不是近了一点半点,她想,在楼宁之的视角看来,好朋友之间剥个麻小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这个好朋友毕竟还不到发小的程度,楼宁之也不好意思全让她伺候,旁边盘子里还有烤串,楼宁之拿了一串掌中宝,递到庄笙唇边:“张嘴,啊”
庄笙右边耳廓通红,将头往一侧偏了偏,张嘴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还从来没有人这么喂过她东西吃,尤其是,尤其是庄笙在舌尖含过一遍对方的名字,垂眸,她的心上人。
庄笙不好意思地小口吃了,楼宁之看着她乐起来。
“你怎么像个小媳妇儿似的。”楼宁之单手挑起她的下巴,眼波潋滟,原本清纯的外表不知怎么就透出妖孽来,低笑道,“来,小姐姐,笑一个。”
庄笙脸也跟着红了。
楼宁之:“笑一个嘛,不然我先给你笑一个?”
庄笙忍住害羞,抬眸望着她。
楼宁之咧嘴一笑,露出了足有二十多颗牙齿,实在忍不住了:“哈哈哈哈哈哈。”这个小姐姐也太可爱了。
庄笙:“”
行吧,总算是打破了目前的窘境。
接下去楼宁之总算是没再搞出来什么幺蛾子,但是她把喂了庄笙的掌中宝的另一半给吃了不说,点的四斤麻小吃了有三斤八两。
最后一盘见了底,楼宁之咬着自己口中蘸饱了酱弹性十足的小龙虾肉,震惊道:“我麻小呢???”
和下午庄笙拎着打包盒她满场找实在有异曲同工之妙。
庄笙:“吃完了。”
楼宁之继续震惊:“不可能,我点了四斤的。”
庄笙一言难尽地看着她:“这就是四斤。”四斤龙虾去壳以后,没多少,十几串肉,也没多少,庄笙在心里给楼宁之开脱着。
楼宁之不可思议脸:“我居然吃了四斤麻小!”
庄笙以为她是怕胖,或者是为自己的大胃口大受打击,不忍道:“我也吃了点,你最多吃了”三斤。
三斤,也就比一般人多了一点儿,可以接受。
话还没说完,楼宁之已经兴致冲冲地掏出手机,点了绿色的微信图标,再点了几下,手指按住屏幕下方,一脸嘚瑟显摆:“哈哈哈哈金花银花!你们一定想不到我今天吃了多少斤麻小,四斤!厉害吧我是不是创纪录了哈哈哈哈”
庄笙:“???”
不是,这有什么好值得炫耀的吗?
楼宁之辨认出来她的声音,没放人,含着鼻音闷声回:“睡了,什么事?”没听见门外的回答,房门反而再次被推开了。
楼宁之发飙:“你怎么又不敲门?!”
“忘了。”大姐厚颜无耻地进行选择性失忆,再次捡起了地上的玩偶公仔,关了音响,把床上的一个枕头挪开,不请自来地换上了自己的,躺进被子里。
楼宁之在继续生气把人赶出去和见好就收差不多得了当中纠结了一下,没吭声,默认了对方的举动。但是不吵不闹不是这位大小姐的风格,她在被窝里折腾来折腾去,时不时用自我感觉非常长的大长腿蹬蹬被子,装作不经意地蹬在楼宛之,然后非常敷衍地说声“不好意思,腿太长了,踢到你了。”
楼宛之不和她计较这些小事,等她踢蹬够了,才问:“分数出来了吗?”
“出来了,过线了。”楼宁之撇了一下嘴,眼底的得意却暴露出来。
按照楼宁之成天混日子的脾性,让她光凭文化课考试考上好学校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直接送出国就更不行了,在家里有人管着都能浪成这样,这要是去了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干出什么事他们都不觉得惊讶。楼家虽然有钱,却一点都不想养出来个成天无所事事的废人,虽然楼宁之现在比这个也没差到哪儿去。在父母的谆谆教诲以及两位姐姐的威逼利诱下,楼宁之走了艺考的路子,又选了理科,高考比文科又再低了几分,经历了几个月的魔鬼集训,低空掠过目标院校的录取线,终于在千军万马中走到了独木桥的对面。
要不是这样,她能从楼安之那里借来车出去浪去?
首都电影学院摄影系,虽然她从小都不大爱念书,但是有真材实料的感觉也不赖,她那些狐朋狗友送钱的送钱,托关系的托关系,出国的出国,都有了好去处,但是都服气她。为什么?不就是因为她有本事么,自己就能考上。楼宁之不是不知道自己是纨绔子弟,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但经过高考以后,她觉着自己可能也是有点儿长处的,大大增长了自信,就比如那艺考,人家过得磕磕绊绊,她轻轻松松就拿了高分,文化课更是从零开始突飞猛进。
三个月掉了十几斤的肉不是白掉的,做掉的一打又一打的练习现在还被她珍藏着,她觉着她这辈子最努力的时候大概就是高考前那几个月了,一句话总结:不是人过的日子。
有人说,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后来的楼宁之想起高考结束后的这个夏天,再回忆那段岁月,完全是截然不同的感受,学习,真的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情了!
当然,现在的她还在津津自喜,并且从大姐那儿要了一台新车作为她考上大学的奖励,楼宛之痛快地答应了。楼宁之很快就忘记了晚上挨打的事情,高高兴兴地抱着楼宛之的胳膊睡了。
楼宛之轻轻地拍打着妹妹的背,眉头微微蹙着,不知道在思考什么,在沉思中慢慢陷入了梦乡。
“起床了小楼。”
“起床了,该去剧组了。”
像是有五百只蚊子在耳朵旁边一直嗡嗡嗡嗡,楼宁之烦躁地一把拽过被子,把自己的耳朵埋了进去。
“都八点半了,还不起来?”
“你昨天不是答应过我跟我一起去的吗?”
蚊子还在嗡嗡嗡嗡。
“不去了不去了。”楼宁之在被子里叫唤,“困死了不要烦我,出去出去都出去。”
耳边果然没有声音了。
她松了紧皱的眉头,正打算重新入睡,头皮猛地一阵刺疼,她疼得彻底清醒,嗷嗷叫着坐了起来,眼泪汪汪:“起起起起起我现在就起,你松开!”
楼宛之松开揪着她长发的手,拍了拍,衣冠楚楚地站在她床前,笑容嫣然:“非逼我动粗,早这样乖乖的不就好了?”
楼宁之幽怨地看了她一眼,委屈巴巴地起床洗漱。
楼宛之看了一下腕上价格不菲的限量版名表:“你还有十五分钟准备。”
楼宁之风风火火地把自己拾掇了一番,牛仔背心加短裤,肤白貌美显腿长,手腕带了条银色的细链,简约时尚。大姐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点了头,让她坐到餐桌上:“吃早餐。”
楼宁之手还在鼓捣自己的丸子头,有一绺头发老是往下掉:“你不是说只有十五分钟吗?”
“那是给你洗漱和穿衣服的时间,我要是说你有半个小时,你肯定就磨蹭到最后不吃了。”
楼宁之笑嘻嘻:“知我者莫若”
楼宛之打断她:“别知了,想知了去外边树上挂着去。快吃饭,要迟到了。”
“你是老板迟会儿到怎么了,谁还能给你扣钱不成。”楼宁之心底嘀咕着,到底没敢在她姐姐面前说出声来。她爹现在甩手掌柜,公司全都是大姐管着,自己现在优渥的生活都是对方给的,拿人手短,吃人的嘴软,对,所以自己对她揪自己头发的行为没有多加反抗,都是有正当而且强大的理由的。
“我问过了,你那个摄影系以后有一个从业方向就是拍摄电影,一会儿到了剧组你可以去摄像师那儿学学。不管你以后走不走这个路线,多点儿经验总没错。”下车前,楼宛之还在教导她。
“知道了知道了。”楼宁之说,“我一定虚心请教,行了吧?”
她心里说:请教个屁。
要知道她选摄影系纯粹就是觉得天天脖子上挂个摄像机挺酷挺能装逼的,要让她跟个糙汉子一样扛着特笨重的摄像机在片场跑来跑去,真不如杀了她。
刚下车,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差点被扑面而来的热浪给掼回车里,睁个眼皮都觉得头晕,她这是要中暑了吧,赶紧找了副墨镜戴上。
这太阳也太他娘的毒了一点。
西装革履的保镖过来给二位大小姐撑起伞,楼宛之的助理给楼宁之及时送上一杯冰镇饮料,嘬了一口,楼宁之才吊儿郎当地跟着她大姐在早就等候已久的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晃进了片场。
楼宛之笑里藏刀:“要不要我给你找个人把你抬进去啊?”
楼宁之站直了快要扭成花儿的腰,不忘撒一声娇:“人家腰疼嘛。”
楼宁之一眼就看到了片场拍摄中心,满头大汗地扛着摄像机奔跑的壮汉,她眼睛跟着摄像头的方向看去,主演在天上高来高去,摄像师在下面要死要活。
楼宁之替他辛苦,转脸就跟她姐装可怜:“你确定要我以后干这个活儿?你看我这胳膊腿儿。”
楼宛之:“”
楼宁之噎了她一下,开心得很,大马金刀地往阴凉处摆着的不知道主人是谁的躺椅上一坐,优哉游哉:“您去视察,我在这儿等你。”
楼宛之静静地盯着她,眼中风起云涌。
楼宁之屁股被扎了一下似的猛地弹起来:“走走走,一起视察视察。”
楼宁之快闲出屁来了,她姐跟顶快谢没了的导演侃侃而谈,自己又听不懂,真不知道找自己来干什么。眼看她姐絮叨个没完,她就四处张望,自家公司投的片子,主演应该长得不赖,想看看主演庐山真面目,结果一圈人围着,再加上反光板,简直了。
退而求其次在旁边一圈儿转悠,这一看倒叫她看到了张熟悉的脸。站那后边第二排的,穿着淡蓝色水袖长衫的,好像是那个雷锋,不,她学雷锋做好事送去医院的那个人。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啊。这么大的片场居然遇到个熟人,这让无所事事的楼宁之心情顿时上扬了一下。她抬起手,想跟人家挥一下打个招呼,抬到一半却放了下来。
她做好事不留名来着,现在又打招呼会不会不大好。转念一想,她不告诉人家不就行了,反正她昏睡了一路,压根不知道谁救的她。
做通了自己的思想工作,楼宁之举起手臂,冲着群演那儿热情地挥了挥。
楼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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