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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6.无家者,自以四海为家

  神州游侠会首任会长安先生安公庆绪的游龙之逆鳞,未知如何触发,倘若只是因为一个貌美的少妇,而决定杀掉一个刺客无名。这并非龙之逆鳞。

  真正触动逆鳞的,是对未知的恐惧感,又因这恐惧感所带来的威胁而产生原发的本性之怒。像这样的人统兵打仗的话,遇到诸葛武侯的鱼腹浦八卦阵c亦或是战场上困住自己的八阵图之类的事情,终是只有一个选择,铲平一切。也就是如今人尽皆知的湖南人的那种霸蛮。

  当然,包括这种霸蛮,真实的由来是那句很难听的话:穷山恶水出刁民。游龙本就是刁民中的刁民暴民与恶民贱民与奸诈之徒的综合体。

  但是,游龙只于这综合体中注入了一点贯穿始终的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正义感,便也完成了由虫到龙的飞跃。

  所以,游龙注定为江湖之龙。倘若离了江湖c离了之渊c之险c之恶c之情真c之意切c之诡谲多变c之深c之远c之阔c之四海为家,便也无家。

  作为说书写书人一脉相承的幻龙一脉之小子我,站的远,瞟上几眼c不写实,轻飘飘掠过去,不湿鞋子,只诸君:

  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注视着您。

  其实没什么,故弄玄虚而已。

  无非就是c高度人性化的c深入骨髓的律法精神之养成c也就平衡了互相冲突之处。

  哈。

  但这安先生触动隐龙之逆鳞处c便实非小子所知。

  安庆绪于烟熏缭绕中醒来,随身携带的匕首在老道手里,老道将匕首贴在他的脸上,一直等,等他明白过来,意识清醒过来。

  这些人用的是汉时苏家大哥于匈奴王帐自裁后,匈奴萨满复活重伤者之术,以地坑五色热土(不知内含何物)覆盖全身,复以还魂草相熏c以神神叨叨之咒呜噜呜噜,居然可行!遂c汉家之苏家武哥便能执节牧羊于北海,顺便把这法子给弄了回来。匈奴人到底算得汉子,敬重纯爷们儿,更是折服汉家士人于瘦骨嶙峋中的惊人气节c虽王有政治考量c然民自有内心暗折者,尤其渴望与有着深厚底蕴之汉家互通有无之隐者流(当然,对方不叫隐者而叫宗教界人士哈),很难说,上林苑的鸿雁如何巧妙传书(此处绝然不得当真,情节需要c小说戏言),概是民间或有一丝一缕的联系也未为可知。

  再世为人,安先生实则感觉很疲惫。无论在死亡中见到过什么,他都已然自睁眼时忘记的一干二净。所以干脆假装自己还未回魂儿,实则,五色土中必有曼陀罗,麻醉了神经,所以只是迟钝c软绵绵,假若心中一无所思,睡起来自是安逸,醒了也没醒。

  但老道是一定要提醒他,安先生,您已经醒了。只是不说话,用匕首的冰冷拍他脸颊而已。等安先生无法逃避,用眼神告诉他,彼此可以交谈了,老道也就说了:

  “救你可以,现在也只差最后一次换土了,等你再睡一次,也还能活着。”

  安先生不置可否c只眼神告诉他,愿闻其详。

  “这女人,你这辈子不能再见了。”

  安先生努力回想了半天,才记得自己原来是为了一个美貌少妇c也就是为了自己的爱情杀了一个人。而自己还要回去和她成亲c安居乐业。

  所以,为什么?!还是用眼神去问老道。

  老道却不搭理他了,从老道的眼神里什么内容也读不出来。只能认真听他说什么。老道说:

  “活着!死!二选一。”

  既然很费力才能回想起自己为过一个女人,那倒也简单,可以说话了。

  “活着。”

  等他活过来,走进阳光下,和一群老人一起坐在小板凳上享受着乡间的静谧宁静祥和的尘世间安宁,他倒是特别喜欢老人们对他的那些唠唠叨叨,总是说一些善恶因果啦c小时候听的津津有味c大了一听便扭头而去的最土的故事,比如一只蚂蚁蘸着墨汁帮一个读书人考中状元之类c又和老人们一起端着碗,吃了几日油盐也少的粗茶淡饭,太琐碎,好像还和老人们一起编了编竹背篓c竹筐子c原来自己拿剑的手拿起竹篾刀来竟如此笨拙,等到夜间和晚睡的一个老奶奶一起看了看南国难得的星空,送她回屋休息以后,安庆绪走回星空下,于无声中痛哭流涕。

  也就终于要回归江湖了。

  因为老道说:

  “救你不是他马的要留你。”

  但老道送他出五圣山深处的一个小村落时,显然也动了情。

  他对安先生说:

  “我们并不认识那个女人,只是知道你为了那个女人而已,所以,我们相信你会遵守诺言。”

  等安先生走得两步,站在身后的老道又说:

  “拿过篾刀的手,再使剑,可能会不一样些,你的剑还在原地,带上它。”

  安先生愣了愣神,似乎明白些什么,那就走吧,只转过一个弯,原来便是刺客无名的场地。

  那把剑还在尸首中,只无名已臃肿紫涨外表一层略略发硬的又如同干瘪的水果外皮,像是烤熟的梨子一般,而恶臭,已是让人头昏脑涨,吐也吐不出,连连干呕,安先生强自闭气忍耐,用两根指头去拈自己的剑,还未触及,触电一般,抽回手来,撕下一角衣襟,垫在剑柄,一狠心,拔了出来,噗嗤一声,尸液并这腐臭更甚,而蛆虫翻滚,更有山间毒虫突然涌出,安庆绪一屁股坐在地上,扔开剑,啊c地一声惊声尖叫!

  跑了。

  未跑得多远,终是又折了回来,依旧撕一缕衣襟,拈起那柄剑,飞奔下山,见得一条山溪c扔了进去。

  这柄剑终于是又佩带了三天,扔了。估摸了一下老道给的点银子,咬咬牙,买了些锅盔当三餐。好歹重新去黑市上重新买了把少许夹钢的铁剑。

  不知觉地走向了少妇所在的方向,等醒悟过来,拔出道士还给自己的匕首,看了又看,也回味了滚草堆的复杂气味儿。向着游医介绍的开矿故旧所在的天南更南的海岛,大步行去。

  很啰嗦。

  但小子还是得认真负责任地把安公的往事都给说清楚的好些。不然,世人只知博望侯安公以胸前文身特别著称于世。

  他只是给自己胸脯上的两只鹌鹑筑了个窝,自己却没了家,以四海为家给了那个女人一个最大的家。因为,他也不知道是该感激还是该畏惧那股神秘力量。

  如果爱她,或许,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只是不足为外人道耳。

  秩序与规矩,似乎c可能c大概?远没有那么简单。

  所以,野望侯安公庆绪学会了揣着明白装糊涂,愈发玩世不恭。

  等疯王丁大力于老山东怀里抑郁而终,安公也就让自己那个和不知哪个南荒女人生下的孩子登上了王位。众人拥护而已,丁大力的女人和两个孩子都于第一次覆灭时下落不明。

  等安庆绪摄政十年已是六十余岁时,天朝赵家亿的国书却来了,人家同意了丁大力的请求,而且,丁大力的妻小好好地在江州,衣食无缺,生活优渥。

  所以,安庆绪想了很久,假装没收到这封国书,派了两个心腹把天朝使臣用船送到了北美洲,凿沉了船,安居乐业去了。敢回来便杀心腹三族,又把这国书装在用蜜蜡密封好的竹筒里,乘海船扔在了洋流中。心安理得地回了南广王朝自己的封地,儿大了,自己主政吧。

  当然,他还是写了一封遗书,将事情前前后后c原原本本详实地记录了下来,他的意思是,儿孙们做个国王玩儿上三代,再并回去,好歹是一刀一枪打下的江山,早了有点亏!

  但安公也没有想到,到了第三代,虽然依旧奉自家儿孙为王,却被南广本土巫族武将给架空了,到第四代,更是只好被政变撵下台,跑回天朝找赵家亿后人搬救兵去了。这仗没必要打。

  因为,南广王朝还叫南广王朝。也终是蕃属于天朝。立国三百余年,天朝商人多了一块儿海外经营之地。

  但这些都是后来之事。

  于安庆绪依稀懂得某种敬畏之后,他依旧需要面对一个残酷的事实,那救他的势力似乎从未存在过,而刺客系统却绝对卯上了他。未及于天南海角之处登上海船。

  于拥挤于满怀财富梦想的码头人群中,突然射出一支毒箭c及安公重生而重生的功夫未至先觉而错身之下,射中一无辜者,令其当即丧命。

  人群惊悚c潮起波动,安公拔剑反击,与三名刺客交战于海滩。

  剑法不再只走刚猛一路。而是一种说不上来的力道,说重便如泰山压顶,说轻轻如鸿毛,只依旧没有招式。

  刺客甲于身后横刀而来,刺客乙腾身旋转c直刺心间,刺客丙取身后背弩展开,以更大开合尺度再次射击,刺客丁于身后五十步外码头屋顶以加长单管来福线雷公铳据而瞄准c正待击发。

  安公绪乃闭双目,铁剑斜指蓝天,这不是摆姿势c更不是装逼,而是以回身之势带动下劈,气息随转,上扬c似乎进入长天,意念带动海水缓慢而又剧烈地向一个未知的高度卷扬,剑花c浪花c起伏c只略微等得一等c等得须臾,便已带动海啸狂潮,这时候,他下蹲c伏身。从后面横扫过来的刀掠脊背而过,安公以海啸之力却又缓缓划出道弧线,顺利而又整齐地将身后的刺客自左胸至右下腹部拉开了巨大的创口,也切割开了对方的脏器。应该还未曾等到鲜血并肚肠一起流出,安公将剑于反手一抛,换过了握持方向c错了错身形,避开了刺客乙旋转一刺的匕首,向左前方偏转,更以旋转应对旋转,于回身之际,左手肘击碎对方面门鼻梁,待对方未及落地c右手反持之剑刃,已自切开对方喉管。

  以意念发动c停顿c卷扬之海啸狂潮,此时方重重砸在海滩上。安公落地翻滚,已出五步,刺客丙发弩射失,被横扫过来的铁剑削断双胫,仆于地。安公乃起身,一足踏扭动挣扎之躯,双手按住剑柄,缓缓按压而刺入刺客的后心窝,又迅速拔出,不留血痕。

  烈焰破空而来,安公侧脸以避,弹丸掠过眉梢,乃知尚有敌之射手存在。又海滩难以狂奔,于是踏浪腾身,使出绝顶轻身功夫。迅如奔雷,倏尔,已蹂身而上码头屋顶。便无浪潮c只山崩之力,于对方极度震惊中,一剑连同格挡之雷公铳一劈分身,自房顶双双塌落。

  狼藉与众人惊惧中,安公仗剑杳然无踪,没人敢抬眼。

  当然,他还是挖矿去了,再次混杂于海船上追逐各自梦想的人群,安公逃离开。于舷侧晚照中享咸湿略腥似乎若有相似若无记忆中草堆复杂气味的海风拂面,低头看见了自己的衣襟,桂花会徽,已然不知所踪,神州游侠会,便也如是。

  无意关注起了自己内衣,原是十年前所添置,买时觉得很好,却只穿得一次,便也一直再未穿过。等出陪京那天,江湖路远,岁月还长,因着还新,也就带上了。

  这些天居然一直穿着。

  一套内衣,就这样跨越了十年,仰头是天,低下头是己身,再仰头却还是同一片天。然而这一眼一念之间,便是十年。十年间,什么也没做成,做过一件事,爱过一个人。

  所以,鹌鹑,到底还是不如雄鹰甚至是海鸟,但也只好如此。

  只因,白驹过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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