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
皇帝不喜,所以一直都只能在南京做官。
南京虽然也是明代的两京之一,但是南京的六部,实际上只是闲官。
所以后人又有言说“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幸得太平无一事,江南闲煞老尚书”,说的正是王恕王大人。
不败遇到王恕王大人的这一年,正是公元1487年,也就是成化二十三年,是他被退休的第二年。
但是王恕王大人不仅仅是众人心目中朝廷的中流砥柱,没人知道的是,他还有着第二重身份,就是浩然宗的传人!所以他正好趁着退休在家,为沿海的老百姓做了这件天大的好事。
而王恕王大人让不败去提点的这个年轻人,也姓王,叫王守仁。
并且这个王守仁在历史上的地位,比王恕王大人高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当然这也要多亏了王恕王大人给他推荐了不败这个导师,这才让他豁然开朗一朝悟道,成了我们中国的为数不多的圣人之一。
但是现在的王守仁却还是一个让所有人都头疼的问题少年。
因为大家都对其独特的行为和想法见怪不怪了,所以都叫他【不怪】,意思就是不怪才怪!
王守仁长大后,因为曾筑室于会稽山阳明洞,自号阳明子,学者称之为阳明先生,所以大家才慢慢的尊称他为王阳明先生。
不败受王恕王大人所托,找到王阳明的时候,这小子刚刚娶了媳fù,正领着媳fù回老家祭祖,船过广信,得到了此生最重要的第一次醍醐灌顶。
不败与王恕王大人在这次分别以后,就再也没见过这尊敬的浩然宗传人。
当他听闻老人家的死讯之时,这才悔不当初,并且真切的体会到了王恕王大人,这一次对他说的这些话的真正意思。
不败按照王大人的嘱托,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见那浩然宗的候选传人。
这时候的不败还不知道呢,他要见的这个人可不得了,如果说他在“武”这一方面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话,而这个人却在“文”这一方面达到了超凡入圣的地步!
但是当不败第一次见到这个人的时候,他还只是个刚刚结婚的毛头小子,并且还是个有点古怪和愤青的文艺青年。
但是很奇怪的是,你可千万别跟这个刚刚十八岁的新郎深谈,不然你会深陷其中,被他完全征服的。
强如不败,其经历如此特殊,可以说是跟一般人完全不同,他心中所想所念当然也会跟普通人大相径庭了。
可即便如此,已经比王守仁大了几岁的不败还是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在他看来比他还怪的朋友。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还有大仇要报,不败还真想跟这个良师益友多呆一会儿。
这小老弟的见识也太深邃了,不管是什么事情,什么话题,什么东西,只要到了他的嘴里,那真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啊。
不败有史以来,除了那个在酒桌上惊才艳羡的南折扇七巧,就数这王守仁让他叹为观止了。
不败之所以叹为观止,那是因为他还不了解王守仁啊
王守仁出身于浙江余姚一个显赫的家庭,天生有特殊的气质。
他的母亲怀孕超过十个月才分娩。
在王守仁诞生之前,他的祖母梦见天神衣绯玉,云中鼓吹,抱一赤子,从天而降,祖父遂为他取名为“云”,并给他居住的地方起名为“瑞云楼”。
王守仁出生后,5岁仍不会说话,但已默记祖父所读过的书。
有一高僧路过其家,摸着王守仁的头说“好个孩儿,可惜道破。”
王守仁的祖父根据《论语?卫灵公》所云“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这才给他改名为“守仁”。
也真怪了,改名后的王守仁很快就开口说话了。
我生日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家境优越,身体健康,面目清秀,谦让有礼,聪明活泼,外加好学上进,如此的人物简直就堪称完美呀。
但是很遗憾,如此完美的人居然有一个不雅的外号,叫做“不怪”,全称“不怪才怪”!
王守仁之所以不怪才怪,是因为在他的完美之外,还有很多的行为举止、言语想法那叫一个瞠目结舌拍案叫绝啊!只要他来了劲,那可真是天外飞仙,凝固时空,泰山压顶,轰zhà的所有人都外焦里嫩,急冻蒸煮,不让你死去活来几十遭绝对不算完!
有这么一个奇葩的儿子,这当父亲的王华当然是首当其冲的最悲催了。
老爷子被王守仁闹的实在没招了,就带着他到关外去旅游了一趟。
但是完全出乎王华预料的是,他们草原旅游回来以后,小小年纪的王守仁居然洋洋洒洒的写了一篇奏章,说要是皇帝给他几万兵马,他这就能去dàng平了那些胡蒙。
并且这王守仁还真不是随便说说的,他在那奏章里面甚至还详细的拟定了作战计划,进攻的各种细节,甚至是行军的多条路线,等等等等的都点滴不漏的加以了论述!
苍天呐,王守仁的这封奏章对于王华来说那还了得呀,你小子自己作死不要紧,可别把咱们全家九族都搭进去呀!好在这小子写完了,第一个和惟一一个读者就是他老爸王华,这要是被别人看到了,甚至是让朝廷知道了,那还有王华和整个王家的活路吗?!
这还不算完,更厉害的是,这“不怪才怪”被父亲王华一顿拳打脚踢,并且赶紧把那zhàyào包一般的奏章撕得粉粉碎以后。
这小子家人又一下子变回了谦谦君子,并且还主动找到父亲诚恳的承认错误。
“我错了,父亲大人,我实在是太幼稚了。”王华在心底一阵狂喜,嘿,不错,看来这暴力教育有时候还是有必要的,这不就来承认错误了嘛!
因此,心中也有点愧疚的王华,温柔的对王守仁说道:“哦,知道错了就好呀,儿子我告诉你,还是好好学习,将来科考中的,那才是王道呀。”
“父亲大人,我经过长时间的反复思考,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
我想去平定胡虏是多么的愚蠢呀,即使胜利,那也是只解决一时,解决不了一世呀。”
王华很高兴,不管怎么说,这儿子毕竟还是相当聪明的,虽然挨了自己的一番拳脚,但是他还是很快就发现问题的根本了。
王华笑的更舒心了,坐在那里疼爱的看着自己的儿子,等着他继续往下说,都有点后悔刚刚出手的时候有点没轻没重了。
但是王华完全领会错了,他这个儿子根本就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这不怪才怪之所以如此诚恳的承认错误,就好像把拳头收回来一样,就是为了给他老爸狠狠的最致命一击
“所以我想到,要想一次xìng的解决所有的问题,并且还能长治久安,那么就只有一个办法,做圣人!而只有这样做才是最靠谱的,声音我必须要做圣人!”
“哎呀呀呀呀!”
正在聚精会神的描述自己远大理想的不怪,突然额头剧痛,抬头一看,原来是老爷子随手拿起一本手就砸在了他的头上。
但是这还不算晚,王华在砸了王守仁一本四书五经以后,觉得不过瘾,跳起来就去摸那块石头大砚台!
不好!被书本砸一下也就罢了,这要是被石头砚台砸上,可绝对不是剧痛那么简单的。
所以王守仁当机立断,转身就跑!砚台擦着他脚后跟,就砸在了地板上。
不怪虽然怪,但他却绝对不蠢啊,并且这速度还相当的快,在愤怒至极的父亲拼命的追赶下,居然没追上。
第67章 惊天动地娶媳fù
王华对自己的儿子无计可施,只能另想他法,他可不想儿子把一生都毁在这圣贤之路上。
但是王华也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这个儿子实在是太聪明了,真的是不好对付呀。
其实不怪的父亲王华那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啊,他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当朝状元。
但是在对付不怪这件事情上,王华却真的是无计可施到了极点呀。
没办法,他这个儿子怪的那叫一个有道理,那叫一个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任你谁来跟他理论也不是个。
咱们举例来说明吧,在不怪十几岁的时候,他就写就了一首诗。
名为【蔽月山房】,全文如下
山近月远觉月小,
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
当知山高月更阔。
这首诗虽然只能算是一首打油诗,但是它厉害的不是【平平仄仄平】,而是它的意境,它的角度。
这首诗当中说的这个道理可不得了,这就是马克思他老人家那辩证唯物论的精髓呀,王阳明小小年纪就已经领会的如此透彻了。
在这样的人面前,你跟他讲道理能讲的过他吗?王守仁的境界早就超越了这个时代了,你就是坐上火箭也追不见他的后尾灯!
没办法,实在是没办法,万般无奈的王华夜夜辗转难眠,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那就是给这儿子找个媳fù吧,说不定他的注意力,会因为新的爱好而分散一些,甚至于在媳fù的帮助下,回归正途也说不定啊。
一听说王状元家的儿子要找媳fù,那还真不是个难事,各家姑娘的详细说明,很快就摆满了王华的案头。
经过老爷子反复斟酌筛选,远在江西洪都的一家姑娘,最终幸运中标。
在父亲王华的催促下,王守仁即日起程,去南昌择日完婚!
王老爷子长出一口大气,心说可送走了,有这小子在身边,那可真是一日之间胜似三秋呀。
但愿他到了人家那里,不要再出什么事情才好呀。
但是王华转念又一想,应该没什么事,他很是骄傲的想到,不是咱吹牛啊,就我这臭小子,虽说怪是怪了那么一点点。
但是除了这个小小的缺点,他在其他的方面,那还是相当的优秀的!不然的话,那么多的老师也不会都说他聪明绝顶,已经教无可教,无可救yào了。
也真不是王老爷自吹,要是单论言谈举止,jiāo往礼仪,人情世事,他这儿子还真就是游刃有余的一条人中之龙。
这不,刚到洪都没几天,不怪就已经哄得岳父一家上下齐心,从里到外都对这个未来的姑爷,喜欢的无可无不可的了。
通过一段时间的jiāo流了解,婚期很快就定了下来。
然后,大家就开始忙活婚礼了,一时之间上上下下张灯结彩,八方撒帖四处安排,就等着两个新人到时候登台拜堂然后洞房花烛了。
然后,然后,突然有人就发现,好像少了点什么耶!少了什么呢?一家人四处瞅瞅,到处看看,吧嗒吧嗒嘴,狠狠的动动脑瓜子,到底少了什么呢?
也不知道是谁灵机一动受到了什么启发,突然就想起来了一件事,他立刻去给主人诸养和一说,我的天呐,所有人的冷汗当场就都下来了。
因为在这场婚礼中什么也没少,唯独就是那姑爷不见了!
诸养和心说,老天爷救救我吧,我这姑娘结不了婚不要紧,可我要是把人家王状元家的公子给弄丢了,那可真是吃不了兜着走啊!找!男女老少所有的人,只要是还喘气的,都给我出去找!就是掘地三尺,也得给我把姑爷掘出来,活要见人,死了也得见尸!!
但是这姑爷藏得那叫一个隐秘啊,一家人连洪都城的所有狗窝鸟巢都查看了,愣是没找到!都找了大半天了,一家人还是一无所获,倒是把所有找人的人给累坏了,那叫一个马不停蹄呀!
老丈人现在连死的心都有了,继续找,扩大了范围再找!一家人当然也都知道这事情很严重,但是大家伙也都很郁闷,咱家这姑爷难道长翅膀飞了不成?!
没办法,这姑爷就是去陆地行舟,太空遨游了,一家人也得把他找回来呀。
虽说如此,但是大家的心也都快凉了大半截了,因为一个大活人能凭空消失了吗?再说了,他可是马上就要入洞房的新郎官啊!
大家失望归失望,心凉归心凉,一天茶饭未进,四处奔波,人是铁饭是钢,不吃饭还行,不喝水实在是受不了呀。
于是就有人偷偷的拐进了城郊,到山上的一个小道观里去借水喝。
水还没借到,口渴的人居然忘了喝水了。
因为他看到了怪物,一个道貌岸然的大怪物!真是不怪才怪呀,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新郎!结婚的当天,他不去拜堂,居然跑到人家的道观懒猫,学起了打坐!
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深呼吸,继续深呼吸,因为一家人不能打他,更不能当场砍了着小子!!大家都压着腕闭着火,还得上去客客气气的问安,“王公子,您老人家可是让我们一通好找啊。”
没想到这新郎官比他们还纳闷呢“什么?你们找我干什么呀?”
厉害呀厉害!这新郎官只用了一句话十个字,就把一家人一肚子的委屈,天上地下的埋怨,外加准备好的解释,都给全盘堵住了!
于是大家还得给这新郎官解释:“什么?还什么?难道公子您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吗?”
“今天能是什么日子,不年不节,寿辰忌日也不对,那能是什么日子呀?!”
“今天这日子,对我们来说,确实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可对您来说却是天大的日子啊!”
“为什么呀?”
不管怎样,不怪总算是把婚给结了,并且洞房也很顺利,新娘也很满意,但从此以后再也没人敢小瞧这彬彬有礼的姑爷了。
一家人稍稍一打听,我的个天呀,都怪咱们自己无知呀,不怪才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
南京虽然也是明代的两京之一,但是南京的六部,实际上只是闲官。
所以后人又有言说“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幸得太平无一事,江南闲煞老尚书”,说的正是王恕王大人。
不败遇到王恕王大人的这一年,正是公元1487年,也就是成化二十三年,是他被退休的第二年。
但是王恕王大人不仅仅是众人心目中朝廷的中流砥柱,没人知道的是,他还有着第二重身份,就是浩然宗的传人!所以他正好趁着退休在家,为沿海的老百姓做了这件天大的好事。
而王恕王大人让不败去提点的这个年轻人,也姓王,叫王守仁。
并且这个王守仁在历史上的地位,比王恕王大人高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当然这也要多亏了王恕王大人给他推荐了不败这个导师,这才让他豁然开朗一朝悟道,成了我们中国的为数不多的圣人之一。
但是现在的王守仁却还是一个让所有人都头疼的问题少年。
因为大家都对其独特的行为和想法见怪不怪了,所以都叫他【不怪】,意思就是不怪才怪!
王守仁长大后,因为曾筑室于会稽山阳明洞,自号阳明子,学者称之为阳明先生,所以大家才慢慢的尊称他为王阳明先生。
不败受王恕王大人所托,找到王阳明的时候,这小子刚刚娶了媳fù,正领着媳fù回老家祭祖,船过广信,得到了此生最重要的第一次醍醐灌顶。
不败与王恕王大人在这次分别以后,就再也没见过这尊敬的浩然宗传人。
当他听闻老人家的死讯之时,这才悔不当初,并且真切的体会到了王恕王大人,这一次对他说的这些话的真正意思。
不败按照王大人的嘱托,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见那浩然宗的候选传人。
这时候的不败还不知道呢,他要见的这个人可不得了,如果说他在“武”这一方面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话,而这个人却在“文”这一方面达到了超凡入圣的地步!
但是当不败第一次见到这个人的时候,他还只是个刚刚结婚的毛头小子,并且还是个有点古怪和愤青的文艺青年。
但是很奇怪的是,你可千万别跟这个刚刚十八岁的新郎深谈,不然你会深陷其中,被他完全征服的。
强如不败,其经历如此特殊,可以说是跟一般人完全不同,他心中所想所念当然也会跟普通人大相径庭了。
可即便如此,已经比王守仁大了几岁的不败还是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在他看来比他还怪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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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败之所以叹为观止,那是因为他还不了解王守仁啊
王守仁出身于浙江余姚一个显赫的家庭,天生有特殊的气质。
他的母亲怀孕超过十个月才分娩。
在王守仁诞生之前,他的祖母梦见天神衣绯玉,云中鼓吹,抱一赤子,从天而降,祖父遂为他取名为“云”,并给他居住的地方起名为“瑞云楼”。
王守仁出生后,5岁仍不会说话,但已默记祖父所读过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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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的祖父根据《论语?卫灵公》所云“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这才给他改名为“守仁”。
也真怪了,改名后的王守仁很快就开口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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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遗憾,如此完美的人居然有一个不雅的外号,叫做“不怪”,全称“不怪才怪”!
王守仁之所以不怪才怪,是因为在他的完美之外,还有很多的行为举止、言语想法那叫一个瞠目结舌拍案叫绝啊!只要他来了劲,那可真是天外飞仙,凝固时空,泰山压顶,轰zhà的所有人都外焦里嫩,急冻蒸煮,不让你死去活来几十遭绝对不算完!
有这么一个奇葩的儿子,这当父亲的王华当然是首当其冲的最悲催了。
老爷子被王守仁闹的实在没招了,就带着他到关外去旅游了一趟。
但是完全出乎王华预料的是,他们草原旅游回来以后,小小年纪的王守仁居然洋洋洒洒的写了一篇奏章,说要是皇帝给他几万兵马,他这就能去dàng平了那些胡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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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呐,王守仁的这封奏章对于王华来说那还了得呀,你小子自己作死不要紧,可别把咱们全家九族都搭进去呀!好在这小子写完了,第一个和惟一一个读者就是他老爸王华,这要是被别人看到了,甚至是让朝廷知道了,那还有王华和整个王家的活路吗?!
这还不算完,更厉害的是,这“不怪才怪”被父亲王华一顿拳打脚踢,并且赶紧把那zhàyào包一般的奏章撕得粉粉碎以后。
这小子家人又一下子变回了谦谦君子,并且还主动找到父亲诚恳的承认错误。
“我错了,父亲大人,我实在是太幼稚了。”王华在心底一阵狂喜,嘿,不错,看来这暴力教育有时候还是有必要的,这不就来承认错误了嘛!
因此,心中也有点愧疚的王华,温柔的对王守仁说道:“哦,知道错了就好呀,儿子我告诉你,还是好好学习,将来科考中的,那才是王道呀。”
“父亲大人,我经过长时间的反复思考,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
我想去平定胡虏是多么的愚蠢呀,即使胜利,那也是只解决一时,解决不了一世呀。”
王华很高兴,不管怎么说,这儿子毕竟还是相当聪明的,虽然挨了自己的一番拳脚,但是他还是很快就发现问题的根本了。
王华笑的更舒心了,坐在那里疼爱的看着自己的儿子,等着他继续往下说,都有点后悔刚刚出手的时候有点没轻没重了。
但是王华完全领会错了,他这个儿子根本就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这不怪才怪之所以如此诚恳的承认错误,就好像把拳头收回来一样,就是为了给他老爸狠狠的最致命一击
“所以我想到,要想一次xìng的解决所有的问题,并且还能长治久安,那么就只有一个办法,做圣人!而只有这样做才是最靠谱的,声音我必须要做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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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还不算晚,王华在砸了王守仁一本四书五经以后,觉得不过瘾,跳起来就去摸那块石头大砚台!
不好!被书本砸一下也就罢了,这要是被石头砚台砸上,可绝对不是剧痛那么简单的。
所以王守仁当机立断,转身就跑!砚台擦着他脚后跟,就砸在了地板上。
不怪虽然怪,但他却绝对不蠢啊,并且这速度还相当的快,在愤怒至极的父亲拼命的追赶下,居然没追上。
第67章 惊天动地娶媳fù
王华对自己的儿子无计可施,只能另想他法,他可不想儿子把一生都毁在这圣贤之路上。
但是王华也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这个儿子实在是太聪明了,真的是不好对付呀。
其实不怪的父亲王华那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啊,他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当朝状元。
但是在对付不怪这件事情上,王华却真的是无计可施到了极点呀。
没办法,他这个儿子怪的那叫一个有道理,那叫一个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任你谁来跟他理论也不是个。
咱们举例来说明吧,在不怪十几岁的时候,他就写就了一首诗。
名为【蔽月山房】,全文如下
山近月远觉月小,
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
当知山高月更阔。
这首诗虽然只能算是一首打油诗,但是它厉害的不是【平平仄仄平】,而是它的意境,它的角度。
这首诗当中说的这个道理可不得了,这就是马克思他老人家那辩证唯物论的精髓呀,王阳明小小年纪就已经领会的如此透彻了。
在这样的人面前,你跟他讲道理能讲的过他吗?王守仁的境界早就超越了这个时代了,你就是坐上火箭也追不见他的后尾灯!
没办法,实在是没办法,万般无奈的王华夜夜辗转难眠,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那就是给这儿子找个媳fù吧,说不定他的注意力,会因为新的爱好而分散一些,甚至于在媳fù的帮助下,回归正途也说不定啊。
一听说王状元家的儿子要找媳fù,那还真不是个难事,各家姑娘的详细说明,很快就摆满了王华的案头。
经过老爷子反复斟酌筛选,远在江西洪都的一家姑娘,最终幸运中标。
在父亲王华的催促下,王守仁即日起程,去南昌择日完婚!
王老爷子长出一口大气,心说可送走了,有这小子在身边,那可真是一日之间胜似三秋呀。
但愿他到了人家那里,不要再出什么事情才好呀。
但是王华转念又一想,应该没什么事,他很是骄傲的想到,不是咱吹牛啊,就我这臭小子,虽说怪是怪了那么一点点。
但是除了这个小小的缺点,他在其他的方面,那还是相当的优秀的!不然的话,那么多的老师也不会都说他聪明绝顶,已经教无可教,无可救yào了。
也真不是王老爷自吹,要是单论言谈举止,jiāo往礼仪,人情世事,他这儿子还真就是游刃有余的一条人中之龙。
这不,刚到洪都没几天,不怪就已经哄得岳父一家上下齐心,从里到外都对这个未来的姑爷,喜欢的无可无不可的了。
通过一段时间的jiāo流了解,婚期很快就定了下来。
然后,大家就开始忙活婚礼了,一时之间上上下下张灯结彩,八方撒帖四处安排,就等着两个新人到时候登台拜堂然后洞房花烛了。
然后,然后,突然有人就发现,好像少了点什么耶!少了什么呢?一家人四处瞅瞅,到处看看,吧嗒吧嗒嘴,狠狠的动动脑瓜子,到底少了什么呢?
也不知道是谁灵机一动受到了什么启发,突然就想起来了一件事,他立刻去给主人诸养和一说,我的天呐,所有人的冷汗当场就都下来了。
因为在这场婚礼中什么也没少,唯独就是那姑爷不见了!
诸养和心说,老天爷救救我吧,我这姑娘结不了婚不要紧,可我要是把人家王状元家的公子给弄丢了,那可真是吃不了兜着走啊!找!男女老少所有的人,只要是还喘气的,都给我出去找!就是掘地三尺,也得给我把姑爷掘出来,活要见人,死了也得见尸!!
但是这姑爷藏得那叫一个隐秘啊,一家人连洪都城的所有狗窝鸟巢都查看了,愣是没找到!都找了大半天了,一家人还是一无所获,倒是把所有找人的人给累坏了,那叫一个马不停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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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如此,但是大家的心也都快凉了大半截了,因为一个大活人能凭空消失了吗?再说了,他可是马上就要入洞房的新郎官啊!
大家失望归失望,心凉归心凉,一天茶饭未进,四处奔波,人是铁饭是钢,不吃饭还行,不喝水实在是受不了呀。
于是就有人偷偷的拐进了城郊,到山上的一个小道观里去借水喝。
水还没借到,口渴的人居然忘了喝水了。
因为他看到了怪物,一个道貌岸然的大怪物!真是不怪才怪呀,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新郎!结婚的当天,他不去拜堂,居然跑到人家的道观懒猫,学起了打坐!
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深呼吸,继续深呼吸,因为一家人不能打他,更不能当场砍了着小子!!大家都压着腕闭着火,还得上去客客气气的问安,“王公子,您老人家可是让我们一通好找啊。”
没想到这新郎官比他们还纳闷呢“什么?你们找我干什么呀?”
厉害呀厉害!这新郎官只用了一句话十个字,就把一家人一肚子的委屈,天上地下的埋怨,外加准备好的解释,都给全盘堵住了!
于是大家还得给这新郎官解释:“什么?还什么?难道公子您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吗?”
“今天能是什么日子,不年不节,寿辰忌日也不对,那能是什么日子呀?!”
“今天这日子,对我们来说,确实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可对您来说却是天大的日子啊!”
“为什么呀?”
不管怎样,不怪总算是把婚给结了,并且洞房也很顺利,新娘也很满意,但从此以后再也没人敢小瞧这彬彬有礼的姑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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