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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章

  第十六章

  此次远征,我们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有一点点提心吊胆的痕迹,在我是第一次出远门求生计,其实每个人差不多都是第一次。阿亮心里也许有底,他姐夫混迹上海多年,现暂时扎根于上海的某一处偏僻角落里,至于什么工作就不得而知了,好似也不很在意。

  车票买在明天凌晨一点,幸好是硬座。我们一堆耳朵趴在售票窗口急切地等待售票员的嘴巴打开,希望他不要计较老胡的满口方言而给我们传来好消息,也许你也曾知道买明天的火车票很抢手,尤其是指望买到珍稀的硬座,所以,我们那一堆人撅着屁股堵在窗口很久,好在贵阳火车站的售票员的服务态度不是很坏。

  出发那天我本不在贵阳,我是中午时分赶到贵阳的,我早在一天前已马不停蹄地从另一个火车站钻进绿皮车厢赶往贵阳,只为同他们会师,我很看重这难得的每一次机会。老胡当时在老家,他也是当天抵达贵阳的,我到贵阳时他接的车,之后他又破费请我喝了一杯奶茶在火车站附近的德克士。

  车票成功买定之后,老胡将我们一干人马连骗带哄地说服了,晚上去了他的学校。公交车停稳在学校围墙外的时候,暮色里的路灯一盏挨着一盏地活了起来。晚饭简便,宿舍楼门口炒菜,免费的汤很好喝,满桌亮白的空盘子,老胡付钱。饭后老胡提议出去溜达一圈,无奈我行李缠身,竟没如愿,那就去开房吧!

  四个大男生挤在一张素白的大床上,光膀子,室内春光乍泄一地,老胡付钱。这时,阿亮脸上隐秘地对我露出一丝尴尬的神色,我心照大宣,连忙拍拍老胡的肩膀:“反正我没钱。”

  老胡一脸纯真笑意,“哎,这么说就见外了,你们到了我的学校,请客吃饭就是地主之谊。”我并不怀疑老胡说的每一个字,他出于愿意,岂会在意那么几个钱。

  临睡时,老胡的手机响起,居然有女生找他。我们其余人相互对视邪恶一笑,怂恿他出去就别再回来了,不要再回来跟我们挤床。他傻笑一声,去了不多久又衣衫不整地飘回来。四个大男生就那样相互温暖了一回。

  第二天狠狠地睡醒之后,老胡又请我们狼吞虎咽了饱饱的一餐。阿亮得回学校拎黑书包,我们一干人马又跟在阿亮屁股后去他的学校,午饭时轮到阿亮尽地主之谊了,我在心底快活得左蹦右跳,又蹭了一顿甜蜜的砂锅粉。

  上火车前,五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各自背上自家黑黢黢又老土的多年不洗一次的鼓鼓的书包,在超市里蹿来蹿去,又是桶面,又是大瓶矿泉水,又是辣条又是八宝粥,还不忘地买了扑克牌和象棋,远征就这样热火朝天地不顾一切地开始了,当列车开过来的时候,我们的心已不在贵阳乌云满天的夜空之下。

  长途火车是一种煎熬,三教九流的各色乘客你将有机会一饱眼福,人生斑斓的颠簸流离你将有幸亲临其境,这种种活生生的世相对于年轻的心大有裨益,开阔视野,增加见识是不用多说的,最重要的是使你初识了人生的真面目,这种初识对你后来的成长将持续释放能量,以至于在你面对变化复杂的境况时,你从心底还能瞥见一丝人世温暖的微光。我想这也是旅行的一部分意义,这种意义更多的是与生存相连在一起的,并非富人们闲情逸趣的所谓旅行,深陷生活苦海的弱势群体在没有解决饥肠问题之前至少是不能随便想象的。

  检票上车后,五只流浪汉迅速定位,书包与狗粮一塞,坐成一桌,长叹一声,未知的远征从深邃的夜空中滚滚而来。火车在铁轨上摇摇摆摆一天一夜,我们一群人在车厢里昏昏沉沉c不知时日,桶面吃得稀里糊涂,矿泉水隔得乱七八糟,辣条吃得津津有味,香肌润滑的扑克牌被摸成了累累皱纹的老妈妈,象棋在楚河汉界里浮浮沉沉,到最后竟百无聊赖,像一具具唯有眼珠子朝四方乱转的木乃伊。

  我们乘坐的那一节车厢如自古至今所有的的车厢一样,整个旅程中,陌生人走过来走过去酷似幽灵没日没夜,上上下下,怀抱婴儿的少妇,头发苍苍的老奶奶,七八十岁的大爷肩挑破旧的塑料袋,年轻小伙子仿佛永远是精力充沛地穿梭在各节车厢内以消磨无处可逃的时间,真佩服他们的好雅兴,我睡得像死猪一样,不发春不煽情。

  列车的终点站是上海南站,也是我们的终点站。我们是在清晨的时光里随着浩浩汤汤的列车闯入上海的,出站后,我们五人巍峨地站在二楼,俯视着细雨微风中的行人,满眼的清新的绿色,高高的建筑楼房银白一色,远处飘过隐隐的工厂机器的响声。

  阿亮虽早已给他姐夫打了招呼,但他姐夫朦胧的身影轮廓始终不很及时地跳入我清醒的眼里,我们只好傻傻地站在出站口的二楼,故作镇静,临危不乱,旅人慢慢流尽,我们的腰板挺得很直,阿亮在玻璃大窗下来回踱步,我们逐渐地沉默,静心地等待,眼角的疲倦很明显。

  老胡的眼时不时地对我说话。老胡之所以加入此次远征,我想是因为我的缘故,他和阿亮等人的交情并不怎么深,至多算是校友,他们之间也是因了我的搭桥牵线方认识。但是我对阿亮从来都是放心的,他的成熟稳重胜我几十倍,我自叹不如,也或许是性格迥异的缘故。

  无聊的空寂渐渐朝我们涌过来,老胡受其之害最深最明显,他开始从裤兜里揪出手机对准远处拍照,拍照是为了说明我曾到过这里。我并不想拍照,我的手机是传说中的山寨版,且是被世人唾弃的“黑乌鸦”,那个像素近视得模糊不清,尚且不及我近视四百度的明眼瞎,索性不拍,看他们尽情就好。

  我们等了很久,不知道那串漫长的时间是如何熬过去的,反正我今生再也不想重温那样的呆若木鸡式的傻站了。

  当阿亮眼中射出一束欣喜的光芒的时候,我们大概能猜出是他姐夫来了。他姐夫闪现而出时,用饥肠辘辘来形容我的肚皮一点都不为过,它干瘪得好似芒果的核,那个时候肚皮上若还有存活的跳蚤,我想它也将被我急促的脚步的一颤一动震落,客死他乡。

  老胡一看见阿亮的姐夫,嘴角浮出一抹其他人不易察觉的笑,他是对着我的笑的,我也知道那一层笑意背后的深意。

  阿亮姐夫的脸上极度缺乏人类普遍具备的笑,他真是浪费了人类的这一特殊天赋。光头,浓眉,真的是大眼,脸庞酷似烟熏火燎过,一脸黄黑色,穿着寒碜,乡下农民工的典型装束。他看见我们一伙人,我眼里看到的是凶神恶煞的写照,邪恶的面庞。他一句话没说,闷头就走。阿亮叫上我们,跟着他姐夫冲向地铁,若果把黑黢黢的书包拎在手上,前方的文明人一定会给我们主动让路,警察叔叔将提高嗓音质问我们来自何处?我们的模样实在太具备恐怖分子的风范了,尤其是冲在最前头的阿亮的姐夫,一副敢死队队长的狠角色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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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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