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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 43 章

  “这是那边的山民做的蘑菇酱, 还有各色干果子,都是山里才有的, 你拿去尝尝,若是吃着好, 下次我让他们给你多捎些回来。”

  “蘑菇酱?好东西啊!待会儿我去买块肉回来,做些蘑菇肉酱, 晚上咱们做拌面吃。”白春笙掀开盖子闻了闻那蘑菇酱的味道, 不如前世超市里卖的蘑菇酱那般鲜美, 但用料绝对是实打实的野生蘑菇,拿来做炸酱应该蛮好的。

  “咳~还有这个,你拿去试试。”猫大爷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乌沉沉的木簪子, 簪子不知道是用什么木头制成的,通体黝黑,簪头雕了一朵祥云, 看着十分朴素。

  “给我的?”

  “嗯!”

  “你亲手做的?”

  “问那么多做什么?快去戴上试试!好歹也是个掌柜的,每日头上裹着根破布条,我都替你寒碜!”猫大爷恼羞成怒地催促道。

  “那个,我不会用这个束发啊”虽然很想笑, 可是, 白春笙拿着这么跟木簪子真的是无处下手,上辈子他可从来都没有留过长发,别说长发了, 他老娘就没让他留过板寸以外的长度, 有一段时间学校里流行棒子国花美男的发型, 他偷偷摸摸将头发留长了一些,准备去做个同款发型,结果他妈趁他午睡的时候咔擦给他剪了。还说刘海太长遮着眼睛,看黑板都看不清楚

  所以,原谅他一个板寸爱好者,实在玩不来簪子束发这种文雅玩意儿。

  “你没用过簪子?”猫大爷惊讶地看着他。

  “你看过哪个水妖在水里会用簪子的?”白春笙都快被这只猫给气笑了,“再说了,我用布条怎么了?布条多方便啊!”

  猫大爷没想到还会出现这种情况,顿了顿,抢过簪子负气道:“那我下回给你带些发带好了。”

  “等等!”白春笙见他将发簪拿走,突然有些舍不得,方才他一上手就发现,那发簪看着朴实无华,其实用的木头应该是极好的,触手生温,还有一股十分好闻的香气,应该是很难得的,不然以这位爷的性格也不会拿来送人了,罢了罢了!“你说得对,我如今好歹也是个掌柜的了,总是系着布条也不像话,你不是会用这簪子吗?过来教教我。”

  王鲲风拿着簪子原地站了会儿,终于无奈地走过去,对镜束发这一幕,他想象过好几次,两人成亲之后,第二天早起,互相帮着束发,那种感觉定然是极好的,只可惜,这让他神往已久的一幕,竟是提前了这么多,一时间他也有些不知所措。

  “过来呀~赶紧的,头发弄好,咱们去买些好菜,晚上给你们一家接风。”白春笙催促道。这货对于给人束发这件事还没有清醒的认识,还以为跟他们那里,男人在澡堂子里互相帮忙搓背一样呢,压根没想到“结发永不离”这个梗

  “那c那你坐好!”王鲲风微微红了脸,有些不自在地走过去,将木簪放到桌上,一只手拿了木梳,有些僵硬地托起了白春笙脑后的一头乌发。

  或许是常年生活在水中的缘故,白春笙的头发不若寻常人那般干燥,总是带着一股子水润润的滑,凑近了,仿佛还能闻到一股好闻的水泽之气,猫大爷一时间有些失神,掌心顺滑的触感,比他想象中的美妙一万倍,想象着这一把青丝于恩爱之时缠绕在自己身上

  “你怎么了?脸这么红?今天外面很热吗?”白春笙有些诧异地转过头看着他,“猫也会中暑?”

  “外面确实很热,你坐好别动。”王鲲风稳住心神,认真给他梳理了一下头发,挽起三分之一在头上灵巧地结了一个发髻,拿起木簪固定住,一个简单又实用的发髻就梳好了。

  “看起来挺简单的嘛~” 白春笙左右看了看,对自己这辈子的颜值还是很满意的,啧啧!这幅样貌,若是拍一段视频放到b站去,妥妥的纯天然古装美男!

  “本就不难,多试几次就好了,下回我在山里遇到了好木头,再给你多做几支换着戴。”王鲲风满意地看了看那簪子,忽然觉得若是玉簪的话好像也不错?这河蚌精长得俊俏,戴什么簪子都好看得紧。

  “这个就可以了,我一个大男人,做什么每天换簪子这般花俏?”白春笙觉得自己今天花费在头发上的时间太多了,挽好发髻便立刻站了起来,带上防晒的帷幕,和王鲲风一起出去买菜去了。

  “白掌柜,今天想要点儿什么?”

  “我看看,这青瓜给我五根,小麦菜给我两把,茄子和青辣椒各来两斤,这芽姜不错,给我来一斤。”在鱼街混熟了之后,白春笙便很少再去街上买菜了,人太多,总感觉他戴着个帷幕,不像刺客也像个江湖妹子,怪怪的,他不乐意上街给人围观,好在食铺现在已经有几个固定去送菜的菜农了,他便经常溜达到这几户菜农家里买菜。

  这些菜农都是常年卖菜的,家里总会有些存货,而且也知道怎么给蔬菜保鲜,白春笙很喜欢去他们家里买菜,人少,价格比街上还实惠些。

  那老者将称好的菜用稻草捆扎起来,王鲲风便提在手里,那老者也认识王鲲风,当下便和他打招呼,问他这趟出去又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

  “这次并没有带什么,春笙说想做些辣椒酱,便带了一船山辣椒下来。”

  “那边的山辣椒确实好吃,咱们这里的山辣椒,想当年也是上面传过来的种子呢。”

  买好了蔬菜,白春笙又去挑了几条黄肚子鱼,看到有卖大虾的,买了整整一篓子,这个季节其实也是吃青蟹的时候,养在稻田里的青蟹正是肉多的时候,不过,想到家里还有一只螃蟹精,白春笙笑了笑,婉拒了热情推销青蟹的小贩,转身去买了几斤泥鳅。

  “差不多了,回去吧,等饭菜做好了,他们差不多也该回来了。”白春笙看了看买到的食材点了点头。

  回到家,揭开头上的帷幕,方才被木簪固定住的发髻已经松垮垮的了,白春笙叹息一声,他这个劳碌命,就不适合戴木簪这种高逼格的装饰品。

  “你先收拾这些蔬菜,我出去一下。”知道在这里帮不上忙,王鲲风看了看他松垮垮的发髻,抿抿嘴,几步走了出去。

  白春笙将簪子收到抽屉里,重新拿了自己平时绑头发的布条,匆匆将头发束起来,绑在脑后,卷起袖子,先将泥鳅提到井台边剖洗干净。泥鳅好吃但是很难料理,滑溜溜的特别难杀,不过,这对于白春笙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

  他先用一根木棒,挨个将泥鳅敲昏,然后从灶台下挖了一簸箕草木灰出来,将泥鳅倒进去滚一下,原本滑溜溜的泥鳅顿时就滑不动了,捏在手里剖开也不容易滑开,迅速将泥鳅剖开,取出内脏丢掉,然后将沾了草木灰的泥鳅倒入盆里,清水洗干净就行了。草木灰很干净,而且用草木灰清洗过的泥鳅,还能把外面可能沾染上的寄生虫之类的都一并洗掉,实在是纯天然无污染的洗洁精了,平日里白春笙洗碗都是用草木灰的。

  泥鳅洗干净挑拣一下,大一些的单独挑出来一盘子,拿来做红烧泥鳅,中等大小的挑出来,和豆腐一起炖个泥鳅炖豆腐,个头小的烧好了只剩下刺了,干脆裹上面糊糊,做个椒盐油炸小泥鳅,拿来下酒最好不过了。

  大虾是现在的时令菜,个个都足有巴掌长,肉质肥厚,白春笙大概算了算,这么一篓子,差不多每人也能分到十几个,便放心地将大虾剪掉虾须,抽掉虾线,肚子也用小刷子刷干净,准备待会儿做一盆红烧大虾,一盆香辣虾。

  黄肚子鱼也是这个季节才好吃的鱼,这种鱼长到最大也不过两斤多重,成年后的黄肚子鱼,肚子的鳞片变成了好看的金黄色,肉质细嫩,就是刺有些多,不过这对于白春笙来说也不是问题,将鱼剖洗干净之后,两面切花刀,然后沾上一层面糊和蛋清,下锅油炸后,划开的花刀变成了金灿灿的菊花,这便是他们老白家的拿手好菜——菊花鱼了。

  其实菊花鱼做起来和松鼠鳜鱼差不多,只不过老白家的菊花鱼喜欢用咸口的浇头,白春笙将青瓜削皮切成丁,起油锅,加入少许大酱,将青瓜丁放进去翻炒,再加入盐c米醋,最后将用清水化开的番薯粉倒进去,用勺子轻轻搅拌几下,等到番薯粉变成了透明色,将做好的汁儿浇在炸好的菊花鱼上就可以了。

  刚把这几道菜做好,王鲲风就回来了,手里拎了两坛外面带回来的果酒,将果酒放在桌子上,走过去,看到白春笙正站在案板边摘芽姜。

  这芽姜是本地生长在水边的一种野菜,和他们寻常吃的生姜不一样,是某种水生植物根部长出来的嫩芽,因为形状像刚长出来的嫩姜,便取名为芽姜。这种植物的嫩芽十分肥嫩,外皮呈深红色,味道鲜嫩脆爽,本地人喜欢拿来切片和辣椒一起清炒。

  不过,芽姜好处,处理却有些麻烦,需要把外面一层深红色的外皮剥开,就像剥笋一样,剥开之后,还要去掉下面的蒂,才能切片炒着吃。

  “这么快就回来了?”白春笙听到声音,头也不回地问道。

  “回去拿了两坛果酒,是朋友送的,我尝了还不错,拿过来晚上大家一起尝尝。你坐好别动。”王鲲风拿了一个木凳给他坐下,从怀里摸出一根藏蓝色绣了竹叶的发带来,解开那条碍眼的破布条,替他换上了崭新的发带。

  “这样才好,往后便给你买发带吧。那簪子看着好看,终究不如这发带方便。”王鲲风满意地点点头道。

  白春笙背对着他,悄悄翻了个白眼,想当年他亲爹都没这么细心过,他妈更是对他这个唯一的儿子实行粗放式管理,嫌弃他头发长了浪费洗发水,十几年如一日的给他剃板寸,相比之下,他们家鲲哥简直就是鱼街好爸爸的最佳代言人!

  “鲲哥,这边我来忙好了,你去把大伙儿叫回来吃饭吧,食铺那边,就叫谢篁和周婶婶吧,其他人还在铺子里吃好了。”他一个人做的菜不多,铺子里伙计太多,过来吃也不方便,因此便只叫了两个熟人过来。

  “本该如此,那些都是你买的下人,岂能让你一个主子给下人亲手做菜?”王鲲风冷哼一声,将剩下的几根发带塞到他怀里,自顾自出去叫人去了。

  “这家伙”摸了摸怀里几根新发带,白春笙笑了笑,除了他奶奶之外,已经很久没有人这么细致入微地关心自己了,如果鲲哥个是女孩子,他都忍不住要怀疑鲲哥是不是看上自己了。

  将茄子切条,猪肉剁成肉末,做了一个肉末茄子,切片的五花肉,炒了一个肉片炒辣椒,小麦菜直接加蒜泥清炒,剩下的几根青瓜,全部切成块,做了一个凉拌青瓜,等到香辣虾烧好起锅之后,该回来的也都回来了,大家热热闹闹地围坐在一起,吃了一顿团圆饭。他们中,有的没有亲人,有的有亲人还不如没有,本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孤单的一群,不过,因为遇到了彼此,原本孤单的生命,也逐渐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晚上,吃完饭后,众人纷纷散去,各自洗漱休息不提,王大娘却让王鲲风单独将白春笙请到家里。

  “春笙,我听说,王爷和王妃都过来了?”王大娘有些忐忑,对于曾经的两位尊贵的主子,作为下人,她是抱着胆怯和忐忑的。担心他们会来把这三个孩子带走,担心王鲲风这个倔脾气的和他们闹起来,而她,除了跪下请罪磕头,什么都做不了。

  “是的,不过只是住了一夜便离开了。”白春笙早就被王鲲风打过预防针,便在言语中淡化了这次的世子走失事件。

  “那就好。那,王爷和王妃,可曾说要召见大郎他们?”王大娘担心地看着他。

  “并不曾听说,大概是赶着回程,来不及召见吧。”

  “那就好!这样最好!”王大娘有些失落,又有些高兴,失落的是大郎他们几个果然不得王爷和王妃的宠爱,千里迢迢来一趟,竟连召见儿女都不曾,高兴的,自然是这样不见面也好,若是见了面一顿呵斥,最后再闹起来,几个孩子心里不舒服,她看着心里也难受。

  “不过,大娘,王爷临走之前,托我给大郎捎了五千两银子,让你们在这边置办一处宅子,再买上几百亩良田,也好过在码头讨生活,这租赁的屋子,实在是委屈了三郎他们。”白春笙小声道。

  “我何曾不是这么说?大郎性子执拗,当初离开别院的时候,发狠说今后不拿王府一个铜板的,如今让他花王爷给的银子置办宅子,他哪里肯?”王大娘也舍不得这几个孩子都挤在一起,可是他们如今实在没钱置办宅子,大郎又不肯收王府的接济银子,大郎虽唤她一声娘,但王大娘却始终记得自己王府婢女的本分,并不敢随意做主。

  “那您若是信得过我,不如便把这银子作为本钱,投到我那个作坊里,往后每个月,我悄悄把作坊的红利拿了给您,好歹也贴补些家用,别的不说,三郎和阿姌也渐渐大了,总得置办两身体面些的衣裳不是?您看阿姌,明明是王府贵女,穿的却连寻常人家都不如。”

  “唉!也只能这样了,那就麻烦你了,这件事情可千万不能让大郎知道!”

  “您放心吧,我保证不让大郎知道!”白春笙说着偷偷从怀里摸出一锭二十两的银子塞到王大娘手里,“大娘,这些您先拿着,眼看着要换季了,先给三郎他们扯些好布来做两身衣裳。”

  “你又哄我娘去了?”安顿好王大娘,出来之后,果然看到鲲哥一脸不高兴地站在院子里,王大娘向来有什么事情都不会瞒着他,这次却单独把这河蚌精叫进去说了这么久的话,王鲲风脑子还没坏,一猜就猜到,要么是为了王府的事情,要么,就是为了他和白春笙的事情。

  “怎么?你又不是我爹,连我和旁人说两句话都要管?”白春笙才不惯他这臭脾气呢,当场就怼回去了,还真当自己是鱼街一爸了,啥事都管!当心操劳过度,床笫不行啊大兄弟!

  王鲲风也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不过是见不得他和乳母说私房话不告诉他罢了,想来乳母也就是问问王府来人的事情,不让他们旁听,大约也是怕他们听了心里难受,他才不难受呢!那些人,他是一面都懒得见的。

  猫大爷抿抿嘴,他方才收到一个加急迷信,事关三郎生母安危,现在也没时间和这河蚌斗嘴了,看着他回去进屋歇着之后,便幻化原形,跳上屋顶,快速消失在黑暗中。

  “龚侧妃现下如何了?”

  “回主子,龚侧妃被王爷禁足了,王妃原本派了人去送了一壶茶,被王爷的人拦下了,王妃似乎十分愤怒。”

  “她当然愤怒了,差一点,龚侧妃就得手了,她这一辈子,也算是毁了。”王鲲风冷笑一声,王爷大概已经查明了世子走失的真相,而王妃,王府里与她有仇的就那么几个女人,够资格跟着去行宫的,也就只有两位侧妃,排除一下,再稍加调查一番,自然也明白了其中的猫腻。

  更何况王爷回去便将龚侧妃给禁足了,这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加派人手,联络咱们在王府的内应,保护好龚侧妃,另外,带一封信给她,三日后,安排她与王爷见上一面。”

  “那,要不要我们的人对龚侧妃说些什么?”

  “不必!现在还不能暴露他们,什么都不必说,龚侧妃见到那封信,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属下遵命!”

  夜色中,数人来了又去,悄无声息。

  王鲲风站在荒芜的院落里,闭上眼,听着草丛中蟋蟀的鸣叫,还有夏虫在草丛中窸窸窣窣的活动声,他本不愿插手王府那团乱糟糟的内宅事务,只可惜,这件事情关系到三郎生母的生死安危,若是他袖手旁观,今后又如何面对三郎?

  只希望,龚侧妃看到他那封信之后,能幡然醒悟c回头是岸了。

  行宫内,俊眉修目的宫装女子倚窗而立,窗外的月色很美,她时常在想,若是当年那一夜,她拼死放弃这侧妃的位份,与三郎一起去往别院,这一切,会不会有所不同?

  这些年来,她从未给王爷一个好脸色,也不曾再承受恩宠,活得就像王府后院里一棵不会说话的苍松一般,折磨着自己。却依然于事无补。

  她知道,从她为了家族放弃那个孩子开始,她便再也不配做一个母亲,也再不配让那孩子唤自己一声娘亲了。

  这些年来,只要一想到,她如今的尊荣和富贵,她娘家的煊赫权势,都是用他们母子十几年的分离换来的,她便彻夜难眠,恨不得立刻死了。

  不!她还不能死!那个害得她和三郎母子分离的贱人还没死,她怎么可以死?

  对着那只小猫崽子出手的时候,她也曾有过一丝犹豫,看到它,她便想起自己的三郎,当年,三郎被送走的时候,还是一只刚生下来的小奶猫,便在这样一个夜里被王妃命人送到了别院。

  这些年来,她也曾无数次托人送银子送东西去别院,王爷倒是没有说什么,只是不让她们去看孩子罢了。可是,自己亲生的,又怎么可能不思念?

  一想到自己和儿子这么些年的分离,再想想每次看到王妃抱着小世子母子情深的场面,龚侧妃便再不曾犹豫!

  当年你害我与三郎母子分离,如今,我便也要你尝尝这骨肉分离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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