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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第 65 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尼玛t市啥时候有过这种蓝天?这不科学!

  “一定是喝高了, 再睡会儿好了。”白春笙心安理得地闭上了眼。

  白春笙生活在某三线省城, 土生土长的不知名小老百姓, 幸运地出生在城市大拆大建的年代, 打从记事起,他家里就分到了十几套房子, 每个月光是房租钱就足够他们一家过得十分滋润了, 作为一个没有什么大作为,也不会作死的平凡拆二代, 白春笙没有选择用家里的财富去创业,也没有像其他有出息的孩子一样, 为了证明自己,离开舒适的家庭去外面闯荡, 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家里,没事上网写写小说, 每个月帮家里收收放租, 小日子过的不要太滋润!生平最大的兴趣,除了码字之外, 就剩下吃了。

  前天晚上,恰逢这位拆二代二十九岁生日,一帮基友凑在一起给他过生日,点了他最爱的河蚌汪丫鱼锅子, 就着夜宵摊上大路货的啤酒, 一帮人喝嗨了, 他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回的家,总之,现在既然还睡着,应该是谁给他送家里了吧?

  “还是宅着爽!结婚有什么意思?”白春笙翻了个身,噗通一声,掉水里去了。

  “不好了!小白掉水里去了!”

  “快!去个人给他捞上来!别混在一堆河蚌里,到时候被人下锅给煮了。”一道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残留的酒劲儿彻底醒了,然而,睁开眼,眼前却是一片黑暗。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呢,只觉得自己浑身一轻,好像被人托举了起来,一个爽朗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捞出来了!这小子蚌壳上有道石榴红的纹路,再不会错了!肯定是小白!”

  “谁是小白了?劳资明明是老白!”白春笙勃然大怒,小白什么的,一听就是小白脸,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听人叫过了。

  只可惜,这会儿他喊得再大声,也没人听得到。

  “算了算了,给他丢角落里,这会儿正忙呢,别管他了。”另一道不耐烦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顿时急了,也不知道在黑暗中怎么挣扎的,突然眼前一片亮光,刺眼的光线中,一片沾满了水渍和鱼腥味的甲板出现在眼前

  以上,就是拆二代白春笙同学悲惨的穿越记录。

  “坑爹啊~不对!坑娃啊!劳资卡里还有好几百万没花呢~”一想到自己那张存着家里房租的卡,白春笙心疼的呼吸都快停滞了,万幸的是就算他不在了,家里其他人还能用这张卡里的钱,总算没有便宜了银行!

  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拆二代,白春笙从没有想过自己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会是什么样子,坐拥省城十几套房子,鬼才想穿越!除非变成王爷皇子什么的,而且还是那种混吃等死c完全不需要参与任何阴谋的那种。

  然而事实证明,怕什么就来什么,不想穿越的人楞是穿越了,而现在,他是一个赤贫如洗的水怪?

  是的!在得知自己竟然是河蚌变成的妖怪之后,白春笙恨不得立刻投河自尽!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一只河蚌怎么可能会在水里淹死呢?

  自杀未遂,又没办法回到原来那个世界,白春笙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个坑爹的命运,而现在,作为一个刚从水里上岸的土包子小水妖,他还被船老大支使着去给码头上的黑哥送“份子钱”,也就是俗称的“保护费”。

  黑哥据说是只打架很厉害的黑鱼精,上岸已经很多年了,把持着整个清水河镇的码头买卖,所有在这边做生意的,甭管是人是妖,都得给他交份子钱!

  想到这里白春笙又是忍不住一阵心塞,他不过就是因为喜欢吃河蚌锅仔,怎么老天爷就要惩罚他变成一只河蚌呢?难道他上辈子吃了什么身份不一般的河蚌?

  不过,这个身份现在看来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船老大之所以让他来送份子钱,就是因为他和黑哥一样都是水里出来的水妖,用凡人的话来说,大家都是老乡,见面不说两眼泪汪汪吧,最起码也好说话些。

  不过,船老大真是想多了,黑哥这样的身份,哪会自己亲自出来收份子钱呢?

  接待白春笙的,是一个看起来高高壮壮的男子,一头乱糟糟的淡金色乱毛,眼睛瞪得圆圆的,鼻子也是圆圆的,五官看着很憨的样子,但表情却十分凶悍,白春笙听到看门的叫他王大郎。

  “就这么点?”颠了颠手里的一袋子铜板,那王大郎不满地看了他一眼。

  “这是孝敬您的!”白春笙连忙将藏在袖子里的一串铜板拿出来,放在王大郎手边,怪不得他们船老大临走的时候多给了他一串钱,看来不管哪个时空,吃拿卡要这种事情都是避免不了的。

  “哼~让你们当家的识相点,别回头船被人凿个洞都不知道。”王大郎将那一串钱塞到怀里,瞪了他一眼,“还不走,杵在这儿等着爷爷请你吃茶?”

  白春笙不敢和这个壮汉争执,勉强笑了笑,恭维了两句便离开了。

  黑哥日常收份子钱的公房就在码头附近,这个点码头上的渔船都已经卸货了,该卖的都卖的差不多了,最好的河鲜被黑鱼精的属下挑走了,后面来的都是沿街做小买卖的,过来捡便宜买点儿刚死掉的鱼虾之类的,回去做好了也能拿来充作“刚上岸的河鲜”卖个好价钱。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本地聚居的多是水族的缘故,各种河鲜特别受欢迎,因此便有不少头脑灵活的靠着捕鱼为生,之前的水妖白春笙大概就是因为刚上岸,什么都不懂,便被船老大雇去打渔去了,因为在岸上也没个落脚的地方,吃住都在渔船上,还能顺带给船老大看着渔船,实在是廉价又好用的员工。

  “份子钱交上去了?”看到白春笙回来,船老大问了一句。

  “交上去了。”

  “我给你的那串钱呢?”

  “也给那个王大郎了。”

  船老大没有再说话,但是,白春笙很明显地感觉到他不太高兴了,证据就是中午开饭的时候,船老大的婆娘白了他一眼,只给了他两个杂面馒头,而其他人都额外多一碗老豆腐炖的杂鱼。

  “什么老乡?连人家的面儿都见不到!白瞎了我一串钱!”船老大的婆娘恨恨地用大铁勺敲了敲还剩下小半盆豆腐和鱼的陶盆,菜还有,但是,没他的份儿。

  船老大也有些阴郁地瞥了他一眼。

  本以为收留这只水妖,能顺带着和黑哥搭上关系,到时候份子钱说不定能少一些,也能给他们渔船换个好一点的位置,没想到这小子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白春笙默默地吃完了两个杂粮馒头,碗里一丝油水也没有,倒也不必额外去洗碗了,就用这土陶碗倒了一碗热水慢慢喝了下去,放下碗,走到船老大面前——

  “老板,我不想在船上干了,你帮我把这几天的工钱结了吧!”

  “什么工钱?我管你吃管你住,还有脸找我们要工钱?”船老大的婆娘怒气冲冲地骂了几句。

  “给我工钱,或者,我去黑哥那边,就蹲在他门口,总能碰到他,到时候我就告诉黑哥,说你欺负我们水里上来的”白春笙沉着脸看着船老大,他婆娘虽然凶悍,但是白春笙知道,这条船上做主的只有船老大一人而已。

  “给你给你!赶紧滚!”船老大虽然不敢肯定白春笙到底能不能遇到黑哥,但是他们在码头混的人都知道,黑哥这个妖怪最是护短了,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欺负水里上来的妖精,说不定真会给自己小鞋穿,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虽然不甘,到底还是给白春笙结算了这几日的工钱,也没敢扣太多,算下来也有两百多个铜板的样子。

  白春笙没有说话,看了看还在低头吃饭的其他人,自己一个人默默下了船。他在船上的一切都是船老大的,连自己的行李都没有,上岸之后,赤着脚踩在脏兮兮的码头上,脚底板沾满了混合着泥沙c水草和腐烂的鱼虾形成的垃圾,顿时一阵恶心。

  左右看了看,靠近鱼街的位置有个老头蹲在那儿卖草鞋,走过去问了价格,才两个铜板一双,立刻掏出两个铜板买了一双,去街边的河沟里洗干净脚丫子,穿上有些磨脚的草鞋,顿时舒了一口气。

  这时候正是中午,镇上的人家都在吃饭,这里的习俗很奇怪,大家吃饭的时候竟然不是坐在家里的饭桌旁,而是家家户户都在后门的位置支了一个小桌子,搬几个凳子,有的索性凳子都不用,就把菜放在小桌子上,一人捧着一个大碗,或蹲或坐的埋头吃饭,有的人家性格活泼的,端着碗东家看看c西家走走,看到有好吃的就夹两筷子,别人家也不嫌弃,他也不会多吃,大概是怕一次吃的太多,下次人家不让吃了吧?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味,白春笙刚才就吃了两个杂粮馒头,根本没吃饱,闻到饭菜的香味,顿时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上辈子哪里吃过这种苦头?他妈和他奶奶恨不得把家里最好的都拿来给他吃,别人家孩子还在啃苹果的时候,他都已经吃上进口车厘子了!

  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铜板,白春笙咬咬牙,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先吃一顿饱的再说!

  好在这里靠近码头,做吃食买卖的也不少,白春笙掂量了一下,那些门面一看就很贵的酒楼肯定不在他的消费范围内的,倒是沿街摆摊的那些小吃摊还能接受。走了两个来回,白春笙选定了一家卖杂黄鱼烩面的,坐了下来,要了一碗店家招牌的黄鱼烩面。

  这种黄鱼和他们那个时空的黄鱼不一样,个头长不大,只有成人巴掌大小,扁扁的,肉质也有些柴,寻常酒楼是不用这种廉价食材的,也只有这样的街头小摊子,才会拿来做烩面。

  正在饭点,白春笙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自己那一碗,淡黄色的面条铺在碗底,里面夹杂着几根青菜,上面是三条巴掌大小的黄鱼,黄鱼大约事先用油煎过了,两面金黄,再用酱料炖了,浓浓的汤汁浇在上面,还撒了一层葱花,看着十分诱人。

  白春笙也顾不得欣赏了,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到嘴里,酱料很香,可是,挑嘴的资深吃货还是从浓郁的酱香味里,吃到了一股河鲜的土腥味,鱼煎的也不够火候,只是表面金黄,里面的鱼刺还没有煎到酥脆。

  白春笙皱了皱眉,低下头,一口一口地,慢慢将这碗烩面吃了个精光,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他,可没有挑嘴的资格了。

  “咳!是这样的,昨日我二弟在周婶婶家吃了一碗鱼汤,鲜美无比,据说是白小郎亲手烹饪。”王大郎摸了摸鼻子,“过几日便是我二弟生辰了,他素来最爱喝鱼汤,只可惜家里做的总不对味儿,酒楼里又不方便去,我想劳烦白小郎,过几日能否帮忙做一锅鱼汤?当然我不会让你白忙活的,这是定金。”

  说罢,王大郎从袖子里摸出了几十个铜板,用一串细麻绳串在一起,递到白春笙手边。

  “都是邻里,不要这么客气,令弟平素都喜欢吃什么鱼?”

  “任何鱼。”

  白春笙:“”这话我没法接!

  “这样吧,这钱我拿着,你也别说辛苦费什么的了,你定好日子告诉我,回头我用这些铜板买些鱼虾和搭配的食材,到那天保准给你做几道好菜。”

  “多谢!二弟生辰就在后日,麻烦你了。”王大郎有些尴尬,踟蹰了半晌,吞了吞口水,看向白春笙,“前两次见面的时候多有失礼之处,请多包涵!”

  “嗐!咱们都是妖族,说这些做什么?我知道的,你们猫妖的警惕性都很强的。”白春笙摆摆手,装作没有看到王大郎脸上一闪而过的尴尬,十分得意地收下了那串铜板。

  这个时空的铜板购买力还是很强的,这一串大概可以买两三条鲜鱼小兜河虾,外加一些猪肉c豆腐和搭配的麦面什么的,拿来做出几道菜是绰绰有余了,更何况,住在码头附近,白春笙自然知道什么时辰能买到便宜又好的河鲜。

  仿佛想到了什么,白春笙转过头看着王大郎:“王大哥,正好今天我买的鲜鱼有些多,不如晚上我多做一盆鱼汤给你们尝尝?令弟一定会喜欢的,今天我要换一种烹饪方法。”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想到二弟昨天似乎没吃饱的样子,王大郎拒绝的话就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二弟从小就饥一顿饱一顿的,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一直不能化形,王大郎内心愧疚,但是,为了放松某些人对他们的警惕,他却不能让他们现在的生活有太大的改变。

  想到对门院子里住的那个少年,王大郎的表情瞬间晦暗。这条狗真是该死但是,现在却不能让他死。

  白春笙在杂货铺补充了一些食材和调味料,回到小院,胡老伯已经带着铁锅和工具,给他装好了锅,正在井台边洗手。

  知道胡老伯做完事就要立刻回家的,白春笙也没敢耽搁他,立刻给结算了工钱,因为拖延了一日,还多给了十个铜板,胡老头没有拒绝那十个铜板,却从随身带的箩筐里摸出了两个很大的红薯送给他。

  白春笙接过红薯,这红薯很大,也很新鲜,正适合拿来做他刚才想到的红薯圆子,里面可以包上鱼绒,吃起来有红薯的香甜,也有鱼绒的鲜美。

  送走胡老伯,白春笙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卷起袖子开始做晚膳。三条鲜鱼剖洗干净,鱼头剁下来,切两块嫩豆腐做成鱼头炖豆腐,剩下的鱼肉,留下一条做红烧鱼块,剩下的片成薄薄的鱼片,汆了一大锅鱼片汤,捞出一半做原味的,另一半做成了酸汤口味的,撒上切碎的香葱和青蒜,异香扑鼻。

  众人都没想到鱼汤竟然还有这么多花样,他们从前做鱼汤,都是把杀好的鱼直接丢到水里煮熟,然后加入调味料的,从没想过鱼汤这么做,竟然变成了牛乳一般的颜色,光是闻着口水都流出来了,周家人昨日都吃过清炖的鱼汤,现在反倒对酸汤口味的鱼汤比较感兴趣。

  白春笙做的确切地说应该叫酸汤鱼片,先将葱姜蒜倒入油锅爆香,加入一勺高粱酒,两勺米醋,半勺大酱,炒香后加入滚水,大火煮沸,然后将片好的鱼片下到汤里,其实如果有水淀粉的话,事先用盐和水淀粉滚一下鱼片会更好吃,但是白春笙在杂货铺没有买到淀粉,连红薯粉都没有,只能就这么直接下了,好在今天买的鱼足够新鲜,就这么直接下到汤里也十分鲜美。

  做这道菜需要注意一点的是,一定要等快出锅的时候才放盐,不然鱼肉里面的鲜甜味道就没办法弄出来了,做好的酸汤鱼片,鱼肉细嫩,汤汁浓郁鲜爽,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王大郎原本是过来取鱼汤的,闻着酸汤鱼的味道就有些走不动了,正好白春笙开口邀请,他便将白春笙特意留给他们家的那份原味鱼汤给送了回去,转身就过来蹭饭了,他也没空手来,带了两瓶据说是从州府带过来的红曲酒,色如胭脂,酒香扑鼻,周茂青取了三个酒杯出来,王大郎给斟满了酒,三个男人先是痛快地吃了一大碗酸汤鱼片,垫垫肚子,然后便开始你一杯我一杯地慢慢喝起酒来。

  白春笙原本还担心周茂青太小了喝酒伤身,结果自己尝了尝才发现,这红曲酒的度数一点也不高,喝着就和低度鸡尾酒差不多,顿时放下心来。

  吃到一半的时候,王大郎家的小胖猫也过来了,喵呜两声,跳到哥哥的肩膀上,圆溜溜的一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桌上还剩下一半的酸汤鱼片。

  王大郎笑了笑,亲自取了一个浅口碟子过来,舀了一碟子酸汤鱼放在桌上,那小胖猫便乖巧地蹲在桌上,一口一口吃吃着酸汤鱼,一边吃还一边晃着毛绒绒的尾巴。

  白春笙在一边看着眼馋,真想扑过去埋在那毛绒绒的尾巴里,不过,这小胖猫虽然嘴馋,但警惕性却很高,根本不给他们碰的。

  “这鱼片里我放了两个辣椒,他吃了不会闹肚子吧?”白春笙不放心地问道。

  “无妨,他本也不是寻常小猫。”王大郎从自己的碗里挑了些鱼片丢到弟弟的碟子里,看着他慢慢吃着,装作无意地解释道。

  小胖猫听到这句话,翻找鱼片的动作顿了顿,抬头看了一眼白春笙。

  “也对~你弟弟可是猫妖啊!那他长大了,会变成很大很大的猫咪吗?”白春笙对这个想法很感兴趣,他知道王家二弟不能化形,那会不会像人类小孩子一样越长越大,最后变成一只超级大猫咪呢?

  那样的话说不定有机会坐在猫身上!

  白春笙被自己的脑补萌出一脸血。

  “不会!猫长大了是什么样,他就是什么样。”王大郎无情地打断了白春笙的白日梦。

  好可惜!

  白春笙一脸惋惜地看着埋头喝汤喝的呼噜呼噜的小胖猫,脸上有着惋惜c有着不甘,却唯独没有他们所熟悉的厌恶和防备。

  王大郎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这个做的一手好鱼汤的河蚌妖,是因为刚上岸什么都不懂吗?所以才觉得不能化形的小猫会和人类的孩子一样长大?所以才毫无厌恶之心地让二弟和他们一个桌子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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