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彼此的生活
整个冬季,平原城都被薄薄的阴雾笼罩着。干冷的街道上,裹着厚厚棉衣的三两人,行色匆匆地走在大路上。
偶尔,会有衣冠不整穿着警服的巡逻,从街头的酒楼醉醺醺的爬出来。
远处的小平楼,破财不堪地伫立在那里,上了年纪的老人总是坐在下面,叹气道:“不定哪一天,日本鬼子的炸弹砸过来,这里就都不存在了。”
但他们却犹如这个城市的守护者那般,守在家门口,期盼远行的孩子们能第一眼看到家人。
昨儿个夜里,平原城破天荒地下了场大雨,温润了人们早已经干涸的心灵。这场雨,人们盼望了许久,凭着这个出口,冰封了许久的心情终于破云而出。
日子,终会越过越好的。
带着湿意的阳光,刺过窗外金黄色的迎春花,斜斜地照在姐妹睡熟的脸颊上。
原本心存芥蒂的两姐妹,也在暖暖的被窝里,冰释前嫌。
叶沐絮迷瞪地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像一只慵懒的猫咪。今天是休息日,学校放假,终于可以好好地睡上一觉。
“小絮,今天我得去一趟医院,回来给你捎街头王婆家的馄钝给你吃。”
王婆婆家的馄钝?
瞌睡的眼睛慢慢的清明,转变为一种阴冷,“王婆婆早已经不在了”捂上胸口,叶沐絮背过身,以拒绝者的姿态咬着牙说道:“那些人说,王婆婆的儿子是革命分子,在街口当着众人把王婆婆给活活烧死了,直到王婆婆化成灰烬,王婆婆的儿子也一直没有出现过。”
叶沐婉挑选大衣的手指被迫停顿下来,回头看着躺在床上的小妹。她的语气,啐着陌生与绝望,像是对她无言的反抗。
躺在床上的叶沐絮大力地翻个身子,还是没有按捺住自己的脾气,冷着脸披上大衣,带着一丝挑衅的语气说道:“我憎恶那些人!但,我更讨厌王婆婆的儿子!王婆婆用命救他,可他确是个胆小鬼!”
那些人是谁?王婆婆的儿子又是哪群人?
刺目的阳光里,叶沐婉的身形有些不稳,有血腥味堵在胸口处,这是自家小妹的警告,她明白。
但她也有自己的坚持。沉默着从衣柜里特意挑选了黑色大衣。
小妹的痛苦,她明白,同时,她又是羡慕的。羡慕小絮能肆无忌惮地说出自己的喜恶,可她不可以。
如果说,小絮是朵带刺的玫瑰,那么,她就是一朵昙花,只能在深夜里流着泪尽情绽放。
她牵强地微笑着,道“小絮,你还没有睡醒,天还早,再睡会儿吧。”
睡吧,醒来就能将那些血腥的过往遗忘掉,遗忘了才能继续往前走。
圣约翰医院是英国的基督教徒史密斯公爵夫人一手创建的,其目的是希望,在这乱世里为疾病缠身的百姓提供救治。
它坐落在空旷城北郊区,离叶府有些远。
早早地,王管家就遣叶沐絮的贴身丫鬟莺莺,告诉大小姐,车子已经在门外备好,随时准备出发。
可叶沐婉却果断摇头拒绝,她看着窗外田野里冒出的嫩芽,嘴角也浮现出久违的微笑:“还是不了,天那么好,我想走一走。”
脚踩着黑色的小高跟,她快步地走在这似曾相识的街道上。
曾经的曾经,他们兄妹三人还是孩童,带着更小的晴儿,奔跑着想去城外的世界看看。
是的,他们是走出去了。可家也不再是家了。
街边的桃花竞相开放,拉黄包车的车夫百无聊赖地坐在府邸前,相互间拉着家常。
冒着滚滚白烟的小摊位上,店家为客人盛满热气腾腾的羊肉烩面,再撒点香菜蒜苗。
久违的味道
她想起很多年前,那个桃花盛开的季节,到处都弥漫着甜蜜的味道。
那时的自己,还不会盘起优美的发丝,穿最动容的旗袍。但却剪着俏皮的齐耳短发,穿着淡蓝色学生套装,与一名同样穿着学生装的少年,迎着漫天桃花大笑着奔跑在街道上。
“他还会不会记得我?”叶沐婉伫立在桃花树下,失神地望着开得娇艳的桃花,“或许他已经忘记我了。”
背靠着大街的叶沐婉并没有发现,一辆奢华低调的黑色轿车,在她身后悄悄划过,车上的男人戴着深色墨镜,让人看不清他的容貌与表情。但他紧握方向盘的双手,十指握紧,好像是等待了许久的宝物,终于能够再次失而复得。
叶沐婉长长地叹口气,从小包里拿出一颗药丸塞进嘴巴,感觉那丝悸动随着药丸的融入,慢慢消失不见。她挡着午后的刺眼阳光,迎着人群快步走着。
老远地,她就看到了偌大醒目的“红十字”标识。她抬腕看看时间,已经快十点了,步行两小时,可算是走到了。
她走得太急,在街角拐弯处,没看清对面的人,就与一辆自行车撞在一起。
轮胎撞击在地面,发出刺耳的响声。
“小姐,你怎么样?”肇事者顾不得把车子放到墙边,快步上前,扶着叶沐婉的手臂,焦急地查看。
一瞬间,叶沐婉好似忘记了腿脚处的剧痛,她屏住呼吸,认真的字一句地听着这久违的声音。
甚至,她有点不敢回头。
“小姐小婉小婉?”醇厚的声音里夹杂着不可置信,甚至还有一点点的喜悦。
叶沐婉捂着胸口处再次传来的悸动,像是爷爷房间里摆放的上了年头的钟表,别扭般地刻板。
强扯出温柔的笑容,慢慢地礼貌般的转过身,“程皓,好久不见啊。”
未来的某一天午后,叶沐婉放下最开始的生疏,依靠在她的膝头,俏皮地问她:“姐姐,你最喜欢什么天气?”她梳着小絮长及腰肢的发丝,下意识的就想起这个午后,阳光正好,两人站在最初的位置,他未曾离开,而她,终于回家!
程皓绅士地伸出手,拉起摔倒在地上的叶沐婉,打趣道:“我们的海归女博士医生,终于舍得回来啊?”
调侃的语气,一下子就拉近两人空缺了好多年的记忆。
。就好像,这么多年过去,他们还是曾经最单纯的孩子。
“听这语气,你好像有点埋怨?”叶沐婉打趣道。
急救声在他们身后呼啸穿过,刺眼的红光里,耀眼的铂金色戒指,无言地提醒着两个人,八年的时间,不管彼此愿意与否,停留在原地只是美好的愿望。
即使会痛心,即使已经等待了许久,也只能自己一个人舔舐伤口,不可以将这层窗户纸捅破!
“那不敢,”程皓摩擦着下巴,如若干年前的那个午后,明媚的阳光,然后爽朗地大笑:“让我猜猜,你是不是吴院长高薪聘请的新同事?嗯?”
握紧手指,叶沐婉逼迫自己挤出微笑,忽略程皓手上的戒指,说道:“高薪不敢,但的确是新同事。”
“那么新同事,我们医院见。”程皓扶起自行车,微笑着挥手离开。
“好,医院见!”叶沐婉在心底说道。
这是一种承诺,也是一种心照不宣的信任。
转身后的她和他,都没有看见彼此眼中的失落挣扎。
程皓骑的很快,迎着阳光,好像只要这样,他就可以用尽力气,追赶住那段少年时光,告诉那个登上邮轮的少女,他喜欢她,很喜欢,喜欢到只要一提起她的名字,心脏处都会忍不住抽搐!
叶沐婉轻扬下巴,任由雪白的墙壁上倒映出斜长的影子。
那些不能言说的过往,早已经被深埋在尘土里,不能说,不能问,甚至不能太明白。
可是,此时此刻此空间,只有她自己一人。她可不可以放声哭一场,为了这八年苦苦的等候!
她只是不舍得不舍得
那些个午后,他与她坐在教室的最左端和最右端,不用多说一句话,不用去做任何承诺,只是眼神间的慌乱交融,彼此就已经明白,他们是属于彼此。
八年啊!
足够让一个人从稚嫩蜕变为成熟,也足够让一个人的肩膀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从被保护的那个人,变成保护者。
远处的圣约翰医院闪耀着耀眼的光芒,她想起自己在德国时,曾在庄严的教堂前宣誓。
她舒心一笑,她愿意将所有的爱给予需要她帮助的人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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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会有衣冠不整穿着警服的巡逻,从街头的酒楼醉醺醺的爬出来。
远处的小平楼,破财不堪地伫立在那里,上了年纪的老人总是坐在下面,叹气道:“不定哪一天,日本鬼子的炸弹砸过来,这里就都不存在了。”
但他们却犹如这个城市的守护者那般,守在家门口,期盼远行的孩子们能第一眼看到家人。
昨儿个夜里,平原城破天荒地下了场大雨,温润了人们早已经干涸的心灵。这场雨,人们盼望了许久,凭着这个出口,冰封了许久的心情终于破云而出。
日子,终会越过越好的。
带着湿意的阳光,刺过窗外金黄色的迎春花,斜斜地照在姐妹睡熟的脸颊上。
原本心存芥蒂的两姐妹,也在暖暖的被窝里,冰释前嫌。
叶沐絮迷瞪地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像一只慵懒的猫咪。今天是休息日,学校放假,终于可以好好地睡上一觉。
“小絮,今天我得去一趟医院,回来给你捎街头王婆家的馄钝给你吃。”
王婆婆家的馄钝?
瞌睡的眼睛慢慢的清明,转变为一种阴冷,“王婆婆早已经不在了”捂上胸口,叶沐絮背过身,以拒绝者的姿态咬着牙说道:“那些人说,王婆婆的儿子是革命分子,在街口当着众人把王婆婆给活活烧死了,直到王婆婆化成灰烬,王婆婆的儿子也一直没有出现过。”
叶沐婉挑选大衣的手指被迫停顿下来,回头看着躺在床上的小妹。她的语气,啐着陌生与绝望,像是对她无言的反抗。
躺在床上的叶沐絮大力地翻个身子,还是没有按捺住自己的脾气,冷着脸披上大衣,带着一丝挑衅的语气说道:“我憎恶那些人!但,我更讨厌王婆婆的儿子!王婆婆用命救他,可他确是个胆小鬼!”
那些人是谁?王婆婆的儿子又是哪群人?
刺目的阳光里,叶沐婉的身形有些不稳,有血腥味堵在胸口处,这是自家小妹的警告,她明白。
但她也有自己的坚持。沉默着从衣柜里特意挑选了黑色大衣。
小妹的痛苦,她明白,同时,她又是羡慕的。羡慕小絮能肆无忌惮地说出自己的喜恶,可她不可以。
如果说,小絮是朵带刺的玫瑰,那么,她就是一朵昙花,只能在深夜里流着泪尽情绽放。
她牵强地微笑着,道“小絮,你还没有睡醒,天还早,再睡会儿吧。”
睡吧,醒来就能将那些血腥的过往遗忘掉,遗忘了才能继续往前走。
圣约翰医院是英国的基督教徒史密斯公爵夫人一手创建的,其目的是希望,在这乱世里为疾病缠身的百姓提供救治。
它坐落在空旷城北郊区,离叶府有些远。
早早地,王管家就遣叶沐絮的贴身丫鬟莺莺,告诉大小姐,车子已经在门外备好,随时准备出发。
可叶沐婉却果断摇头拒绝,她看着窗外田野里冒出的嫩芽,嘴角也浮现出久违的微笑:“还是不了,天那么好,我想走一走。”
脚踩着黑色的小高跟,她快步地走在这似曾相识的街道上。
曾经的曾经,他们兄妹三人还是孩童,带着更小的晴儿,奔跑着想去城外的世界看看。
是的,他们是走出去了。可家也不再是家了。
街边的桃花竞相开放,拉黄包车的车夫百无聊赖地坐在府邸前,相互间拉着家常。
冒着滚滚白烟的小摊位上,店家为客人盛满热气腾腾的羊肉烩面,再撒点香菜蒜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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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起很多年前,那个桃花盛开的季节,到处都弥漫着甜蜜的味道。
那时的自己,还不会盘起优美的发丝,穿最动容的旗袍。但却剪着俏皮的齐耳短发,穿着淡蓝色学生套装,与一名同样穿着学生装的少年,迎着漫天桃花大笑着奔跑在街道上。
“他还会不会记得我?”叶沐婉伫立在桃花树下,失神地望着开得娇艳的桃花,“或许他已经忘记我了。”
背靠着大街的叶沐婉并没有发现,一辆奢华低调的黑色轿车,在她身后悄悄划过,车上的男人戴着深色墨镜,让人看不清他的容貌与表情。但他紧握方向盘的双手,十指握紧,好像是等待了许久的宝物,终于能够再次失而复得。
叶沐婉长长地叹口气,从小包里拿出一颗药丸塞进嘴巴,感觉那丝悸动随着药丸的融入,慢慢消失不见。她挡着午后的刺眼阳光,迎着人群快步走着。
老远地,她就看到了偌大醒目的“红十字”标识。她抬腕看看时间,已经快十点了,步行两小时,可算是走到了。
她走得太急,在街角拐弯处,没看清对面的人,就与一辆自行车撞在一起。
轮胎撞击在地面,发出刺耳的响声。
“小姐,你怎么样?”肇事者顾不得把车子放到墙边,快步上前,扶着叶沐婉的手臂,焦急地查看。
一瞬间,叶沐婉好似忘记了腿脚处的剧痛,她屏住呼吸,认真的字一句地听着这久违的声音。
甚至,她有点不敢回头。
“小姐小婉小婉?”醇厚的声音里夹杂着不可置信,甚至还有一点点的喜悦。
叶沐婉捂着胸口处再次传来的悸动,像是爷爷房间里摆放的上了年头的钟表,别扭般地刻板。
强扯出温柔的笑容,慢慢地礼貌般的转过身,“程皓,好久不见啊。”
未来的某一天午后,叶沐婉放下最开始的生疏,依靠在她的膝头,俏皮地问她:“姐姐,你最喜欢什么天气?”她梳着小絮长及腰肢的发丝,下意识的就想起这个午后,阳光正好,两人站在最初的位置,他未曾离开,而她,终于回家!
程皓绅士地伸出手,拉起摔倒在地上的叶沐婉,打趣道:“我们的海归女博士医生,终于舍得回来啊?”
调侃的语气,一下子就拉近两人空缺了好多年的记忆。
。就好像,这么多年过去,他们还是曾经最单纯的孩子。
“听这语气,你好像有点埋怨?”叶沐婉打趣道。
急救声在他们身后呼啸穿过,刺眼的红光里,耀眼的铂金色戒指,无言地提醒着两个人,八年的时间,不管彼此愿意与否,停留在原地只是美好的愿望。
即使会痛心,即使已经等待了许久,也只能自己一个人舔舐伤口,不可以将这层窗户纸捅破!
“那不敢,”程皓摩擦着下巴,如若干年前的那个午后,明媚的阳光,然后爽朗地大笑:“让我猜猜,你是不是吴院长高薪聘请的新同事?嗯?”
握紧手指,叶沐婉逼迫自己挤出微笑,忽略程皓手上的戒指,说道:“高薪不敢,但的确是新同事。”
“那么新同事,我们医院见。”程皓扶起自行车,微笑着挥手离开。
“好,医院见!”叶沐婉在心底说道。
这是一种承诺,也是一种心照不宣的信任。
转身后的她和他,都没有看见彼此眼中的失落挣扎。
程皓骑的很快,迎着阳光,好像只要这样,他就可以用尽力气,追赶住那段少年时光,告诉那个登上邮轮的少女,他喜欢她,很喜欢,喜欢到只要一提起她的名字,心脏处都会忍不住抽搐!
叶沐婉轻扬下巴,任由雪白的墙壁上倒映出斜长的影子。
那些不能言说的过往,早已经被深埋在尘土里,不能说,不能问,甚至不能太明白。
可是,此时此刻此空间,只有她自己一人。她可不可以放声哭一场,为了这八年苦苦的等候!
她只是不舍得不舍得
那些个午后,他与她坐在教室的最左端和最右端,不用多说一句话,不用去做任何承诺,只是眼神间的慌乱交融,彼此就已经明白,他们是属于彼此。
八年啊!
足够让一个人从稚嫩蜕变为成熟,也足够让一个人的肩膀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从被保护的那个人,变成保护者。
远处的圣约翰医院闪耀着耀眼的光芒,她想起自己在德国时,曾在庄严的教堂前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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