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第十一章
踏青节,大缪习俗,不管是名门子弟还是贫贱夫妻,都会在这一天大清早起来踏春登高,祈福求安泰,健康,高升。也算应季游玩,赏花赏景赏美人,至晚方归。
伍子墨这日早起,也没有如往常一般再去晨练,而是收拾妥当,带着小丫,一路追随着男男女女,前往“登高踏春”。
不少闺阁马车从身边经过,香风阵阵拂面。
“驾!”
伍子墨心情正好,就见一高头白马为首,行路正中呼喝而过,行人马车无不退让。
如若不是为首者头顶一撮鸡毛,伍子墨定会感叹:有范儿!
“吁——!”白马急停,众皆效仿。
鸡毛王爷提马回首,踱至伍子墨身前两丈远处:“喂小厮,过来跟本王同乘。”
“”伍子墨挠一挠自己脑门儿上的一字眉,这是又有破绽?还是这鸡毛王爷喜好特殊?
但是别管怎样,首先是要找道逃走。暗叹口气,伍子墨开始打量四周。
姬景焕见状赶忙勒马再退数步:“这小厮气宇轩昂正合本王眼缘,赐骏马一匹。”
话音落,就有兵卒牵马上前,递与伍子墨手中。马毛乌黑,身强体壮,四蹄有力。果然是上好的马匹。
“”
“本王今日还有急事,就不要再施大礼谢恩了。”说完再次回马:“驾!”
一行人远去,徒留一匹黑马痴痴的打着响鼻。
“”伍子墨立于原地半晌,才抖着手指着鸡毛王爷姬景焕离去的方向,看样子气的不轻。“小丫!从现在开始,你给老子开始特别训练!”
尼玛!不就是个王爷吗!老子这就训一批高科技杀手出来,老子要当街扒了你!!!!!!!
伍子墨信誓旦旦的要觉醒抗争,而逃走的姬景焕却是喜上眉梢,那么大动静用了那么久都没查到线索,还以为他逃出京都了,没想到还在!
幸好没走,没走就好,没走就有的玩儿。
今天那小混蛋的打扮依旧厉害,差一点儿就能骗过他了!要不是鸡毛王爷唇角挂着笑,一如那东边新升起的红日。
这次换本王亲自来抓你了,小混蛋。
“公公公一一子,还一一还还去吗?”伍子墨咬牙切齿的在原地有一会儿了,身边的人过了一拨又一拨,小丫着实紧张,生怕伍子墨会有危险。
“去!”老子这就骑着这黑马出城!老子就是要看看他能把老子怎么样!“小丫,你回去吧,别再跟着我了。”说完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公一一一一一一一”小丫跟着跑了几步,又怎么能追的上,急的不行却又不知如何是好。
伍子墨一口气跑出老远,连行人都少再见到,也依旧没有碰到什么“圈套”“埋伏”。谨慎防范到正午,肚子咕噜噜的开始叫唤,他这才发现,准备好的糕点野餐全在小丫身上。
“鸡毛王爷姬景焕!卧槽泥大爷啊!”
四周确实没有人。
即使他这么大声喊,也不过是惊起一波草虫。
伍子墨盘腿坐下背靠大树默默生气,左思右想也还是实在不知他这“易容”之术差在哪里,竟次次都能被他轻易识破!明明连他自己都看不出破绽!
无端风起,一只小肉虫失足跌落,直勾勾的掉进伍子墨的衣衫之中,顺着脖颈脊背一路掉到束腰。
“”卧槽。捏死的话会很恶心吧
已经被气的没了脾气的伍子墨缓缓起身,拉出衫角抖落出一只圆滚滚的菜青色胖虫在地上扭动。
这是柞蚕??
凑上前去矮身仔细一观,果然是,好大一只柞蚕!
原来这样一个穷人穿麻富人穿棉的时代,居然是有蚕的吗??
有蚕,就是说有丝,也就是说,会有罗c绫c纨c纱c绉c绮c锦c绣
伍子墨的火气瞬间平复,轻轻捻起柞蚕,凉凉软软滑溜溜的,双眼一眯心情大好。
这玩意儿就算不能规模养殖赚不了钱,搞几身衣服穿在里面自己舒服也是好的啊。
当即爬上身后柞树——捕蚕!
然而一大通忙活之后,偌大一颗柞树,被抓到的蚕却只有寥寥几只
这让伍子墨怎么甘心!再四处遍寻无果。
无奈之下也只能暂时先这样,脱了外套小心翼翼的裹上蚕再撒些柞树叶子,打包回家。蚊子再小也是肉,万一攒着攒着就够了呢。
一路照护着布包遛马回城,就在离城门不算很远的茶棚边,饿着肚子没精打采的伍子墨决定坐下歇会儿。
到底是京都附近的茶棚,茶酒熟肉馒头包子样样不缺,伍子墨要了些肉要了些酒,这空旷的野外环境,小风一吹还挺惬意。
四周几个娃子追逐玩耍,玩儿的满头大汗。
正吃着,伍子墨手下一顿,挑眉:“”嘿,他突然就觉得自己无脑变笨了。抬手招呼来娃子们,从布包中捡出一只柞蚕:“娃娃,你们可认识这个?”
“认识!大青虫!”奶声奶气的小娃娃伸手就要去抓,被伍子墨宝贝的躲开了。
茶棚老板笑盈盈搭腔:“小公子怕是很少出城吧!这种虫子名唤山青蚕,个儿大体软,也没什么危险,娃子们很喜欢抓来玩儿。”
“很常见吗?”嗯?很喜欢,抓来,玩儿?
“也算好捉。”茶棚老板如实作答,虽然这玩意儿也不算特别常见,可若是想找,倒也不难。
“若我花钱雇些娃子捉虫,不知何价适合?”
茶棚老板先是一愣,“小公子是要买这山青蚕?”
伍子墨含笑点头肯定:“正是。”
“”茶棚老板憨直的挠挠头,“具是些好捉易找的东西,既是用了娃子,给颗糖也就罢了。”
原来常见到这种程度吗?伍子墨沉吟片刻:“我欲每只活蚕出一大铜贝,伤c亡者半数,你可愿意替我笼络孩子?”
一个大铜贝!也就是说,百只山青蚕就能换一个银贝!
他这么个茶棚,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也不过是能赚十铜贝罢了!“公子可是当真?!”
老板这反映,定是有门儿!
伍子墨从袖子里摸出一金贝放于桌上:“自然当真。我先放下定金,日后你可将蚕送至城内中街富贵楼,或者西街窝窝铺找掌柜的,当场按数结清,您看可好?”
“好!好好好!”那掌柜的见到金贝,眼都直了。要知道,他一年不过几个十几个银贝的收入,养活一家老小,如今只抓抓小虫子,就能平白得这么多赏金!
按数量,当场结清!!
就算送去了不作数了,他也能得这一金!虫子也不过就是娃子们玩耍,不不不,如若真是如此值钱,定不能让娃娃们轻狂,失了价钱。思及此,老板怕伍子墨临时反悔,赶紧上前拿过金贝:“公子老爷,小的这就去集拢人家抓蚕!”
没想到这么便宜就能搞定!他居然白着脸傻呵呵的找了那么久!
算了。事既已定,伍子墨拎起自己的宝贝蚕包,挥别千恩万谢的茶棚老板,驾马离去。
养蚕伍子墨也就在还小的时候当“宠物”养过,那样精细的活儿,大批来养殖的话,得好好的盘算安排了。
一步一步试是必然的了,想来损失也是不可避免的,不过好在“便宜”
那么,最大的问题就是养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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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墨这日早起,也没有如往常一般再去晨练,而是收拾妥当,带着小丫,一路追随着男男女女,前往“登高踏春”。
不少闺阁马车从身边经过,香风阵阵拂面。
“驾!”
伍子墨心情正好,就见一高头白马为首,行路正中呼喝而过,行人马车无不退让。
如若不是为首者头顶一撮鸡毛,伍子墨定会感叹:有范儿!
“吁——!”白马急停,众皆效仿。
鸡毛王爷提马回首,踱至伍子墨身前两丈远处:“喂小厮,过来跟本王同乘。”
“”伍子墨挠一挠自己脑门儿上的一字眉,这是又有破绽?还是这鸡毛王爷喜好特殊?
但是别管怎样,首先是要找道逃走。暗叹口气,伍子墨开始打量四周。
姬景焕见状赶忙勒马再退数步:“这小厮气宇轩昂正合本王眼缘,赐骏马一匹。”
话音落,就有兵卒牵马上前,递与伍子墨手中。马毛乌黑,身强体壮,四蹄有力。果然是上好的马匹。
“”
“本王今日还有急事,就不要再施大礼谢恩了。”说完再次回马:“驾!”
一行人远去,徒留一匹黑马痴痴的打着响鼻。
“”伍子墨立于原地半晌,才抖着手指着鸡毛王爷姬景焕离去的方向,看样子气的不轻。“小丫!从现在开始,你给老子开始特别训练!”
尼玛!不就是个王爷吗!老子这就训一批高科技杀手出来,老子要当街扒了你!!!!!!!
伍子墨信誓旦旦的要觉醒抗争,而逃走的姬景焕却是喜上眉梢,那么大动静用了那么久都没查到线索,还以为他逃出京都了,没想到还在!
幸好没走,没走就好,没走就有的玩儿。
今天那小混蛋的打扮依旧厉害,差一点儿就能骗过他了!要不是鸡毛王爷唇角挂着笑,一如那东边新升起的红日。
这次换本王亲自来抓你了,小混蛋。
“公公公一一子,还一一还还去吗?”伍子墨咬牙切齿的在原地有一会儿了,身边的人过了一拨又一拨,小丫着实紧张,生怕伍子墨会有危险。
“去!”老子这就骑着这黑马出城!老子就是要看看他能把老子怎么样!“小丫,你回去吧,别再跟着我了。”说完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公一一一一一一一”小丫跟着跑了几步,又怎么能追的上,急的不行却又不知如何是好。
伍子墨一口气跑出老远,连行人都少再见到,也依旧没有碰到什么“圈套”“埋伏”。谨慎防范到正午,肚子咕噜噜的开始叫唤,他这才发现,准备好的糕点野餐全在小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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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墨盘腿坐下背靠大树默默生气,左思右想也还是实在不知他这“易容”之术差在哪里,竟次次都能被他轻易识破!明明连他自己都看不出破绽!
无端风起,一只小肉虫失足跌落,直勾勾的掉进伍子墨的衣衫之中,顺着脖颈脊背一路掉到束腰。
“”卧槽。捏死的话会很恶心吧
已经被气的没了脾气的伍子墨缓缓起身,拉出衫角抖落出一只圆滚滚的菜青色胖虫在地上扭动。
这是柞蚕??
凑上前去矮身仔细一观,果然是,好大一只柞蚕!
原来这样一个穷人穿麻富人穿棉的时代,居然是有蚕的吗??
有蚕,就是说有丝,也就是说,会有罗c绫c纨c纱c绉c绮c锦c绣
伍子墨的火气瞬间平复,轻轻捻起柞蚕,凉凉软软滑溜溜的,双眼一眯心情大好。
这玩意儿就算不能规模养殖赚不了钱,搞几身衣服穿在里面自己舒服也是好的啊。
当即爬上身后柞树——捕蚕!
然而一大通忙活之后,偌大一颗柞树,被抓到的蚕却只有寥寥几只
这让伍子墨怎么甘心!再四处遍寻无果。
无奈之下也只能暂时先这样,脱了外套小心翼翼的裹上蚕再撒些柞树叶子,打包回家。蚊子再小也是肉,万一攒着攒着就够了呢。
一路照护着布包遛马回城,就在离城门不算很远的茶棚边,饿着肚子没精打采的伍子墨决定坐下歇会儿。
到底是京都附近的茶棚,茶酒熟肉馒头包子样样不缺,伍子墨要了些肉要了些酒,这空旷的野外环境,小风一吹还挺惬意。
四周几个娃子追逐玩耍,玩儿的满头大汗。
正吃着,伍子墨手下一顿,挑眉:“”嘿,他突然就觉得自己无脑变笨了。抬手招呼来娃子们,从布包中捡出一只柞蚕:“娃娃,你们可认识这个?”
“认识!大青虫!”奶声奶气的小娃娃伸手就要去抓,被伍子墨宝贝的躲开了。
茶棚老板笑盈盈搭腔:“小公子怕是很少出城吧!这种虫子名唤山青蚕,个儿大体软,也没什么危险,娃子们很喜欢抓来玩儿。”
“很常见吗?”嗯?很喜欢,抓来,玩儿?
“也算好捉。”茶棚老板如实作答,虽然这玩意儿也不算特别常见,可若是想找,倒也不难。
“若我花钱雇些娃子捉虫,不知何价适合?”
茶棚老板先是一愣,“小公子是要买这山青蚕?”
伍子墨含笑点头肯定:“正是。”
“”茶棚老板憨直的挠挠头,“具是些好捉易找的东西,既是用了娃子,给颗糖也就罢了。”
原来常见到这种程度吗?伍子墨沉吟片刻:“我欲每只活蚕出一大铜贝,伤c亡者半数,你可愿意替我笼络孩子?”
一个大铜贝!也就是说,百只山青蚕就能换一个银贝!
他这么个茶棚,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也不过是能赚十铜贝罢了!“公子可是当真?!”
老板这反映,定是有门儿!
伍子墨从袖子里摸出一金贝放于桌上:“自然当真。我先放下定金,日后你可将蚕送至城内中街富贵楼,或者西街窝窝铺找掌柜的,当场按数结清,您看可好?”
“好!好好好!”那掌柜的见到金贝,眼都直了。要知道,他一年不过几个十几个银贝的收入,养活一家老小,如今只抓抓小虫子,就能平白得这么多赏金!
按数量,当场结清!!
就算送去了不作数了,他也能得这一金!虫子也不过就是娃子们玩耍,不不不,如若真是如此值钱,定不能让娃娃们轻狂,失了价钱。思及此,老板怕伍子墨临时反悔,赶紧上前拿过金贝:“公子老爷,小的这就去集拢人家抓蚕!”
没想到这么便宜就能搞定!他居然白着脸傻呵呵的找了那么久!
算了。事既已定,伍子墨拎起自己的宝贝蚕包,挥别千恩万谢的茶棚老板,驾马离去。
养蚕伍子墨也就在还小的时候当“宠物”养过,那样精细的活儿,大批来养殖的话,得好好的盘算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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