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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在幸福的最后一天说再见

  如果要我说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我会说自己是一个别扭的家伙。

  就是那种明明想怎样怎样想得要死,说出来或者做出来的却是另一回事,然而事后又不断后悔,后悔了又要努力装作不在乎。

  像我这样的人谈恋爱的时候就是一堆麻烦,所以我一谈恋爱就会心情郁闷,可是偏偏命带桃花,不多不少已经有过十一个男朋友了。每次都是开始的时候欢天喜地,结束的时候莫名其妙,导致我对于“你自己去想吧”这样的话十分过敏。

  就在和第十一个男朋友拉锯三个月才得以分手之后,我发现自己又轻了四公斤。

  寂静了快一年,朋友来信调侃,怎么蜜蜂小姐转性了?不出去祸害人了?说到蜜蜂这个绰号,大概是因为疯狂的个性,对于喜欢的人总是不顾一切,不择手段也要弄到手;一旦不喜欢了就不惜一切的刺人满头包。朋友说我缺德,我反问这样不好吗?她小眼睛眨一眨,不动声色地说:挺好,继续。

  因为身边宠坏人的损友太多,把我的道德观贯彻地带上了一条歪七扭八的道路。就在我跟妈咪诉苦无聊,想找个男朋友来玩一玩的时候,那个愿意为我凑足一打的人出现了。

  非常非常的顺其自然,我从没有遇到过和我这么契合的人。如果说人生如此,是不断寻找补完部分的过程,我想我已经差不多完成了吧?可问题是,当我努力眨着眼睛,试图显得纯洁无辜地问他:我和你女朋友,你到底喜欢谁多一点?不论什么情况之下,他也都不动如山地回答同一答案:你们是不同类型的,我没有办法比较。

  真绝!

  可是既然喜欢上了,就喜欢了吧!我从来都是随遇而安的。

  为了防止妒嫉的情绪让我变得不可爱,我翻阅了大量书籍,通读了所有有关第三者、地下情、偷情、外遇等等方面的实录、故事或者心得体会。终于总结出一套行为准则,只要严格遵守,我便不会因为他的举棋不定而伤心,不会因为他因她而丢下我生气,不会因为她和他亲密而妒嫉,我什么也不会有,因为,守则第一条,便是绝对不讲爱。

  不怀疑,不追问,给他轻松的心情。忌不信任。

  不黏人,不依赖,给他宽松的环境。忌没骨气。

  不威胁,不吵架,给他甜甜的微笑。忌没气质。

  做的到的不轻易答应,做不到的一定不答应。这样他才会珍惜我。

  假装生气的时间不可以太久,真生气的时候要笑得更甜。

  适时把他女朋友拿出来表扬一番,最好把她变成自己的好朋友。更直接的话,勾引她变成玻璃吧。

  时不时让自己的追求者小小刺激一下他,打死不能承认自己对他死心塌地。

  不牵扯进他的生活太多,这样要消失的时候才能干净利落不留把柄。

  当然,守则都是放在心里的,基本上我做得不错,所以我除了又轻了三公斤,以及闹胃痛之外,真的很快乐。

  有人说,当你把每一天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就会倍加珍惜,享受到更多的幸福。每当我抱住他的时候,这句话总像指甲的在心上留下的划痕一般,印记不深,却带有一丝微痛。可是为什么我那么喜欢抱住他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只是有时候,即使人在他的怀里,也还是很想哭。

  我们没有吵过架,也许是因为还有相处到该吵架的时候吧?他总是很及时,在我濒临爆发的时候,轻易转移了我的注意力。他大概修炼过太极吧?

  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恋人们总是分手在最幸福的下一刻?为什么当一段感情结束的时候,人们总是会忘记最初那种幸福快乐的感觉?为什么即使已经水乳交融也因为靠得太近而无法理解?我也问过他,他回答了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

  我曾经看着他的眼睛说,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一个更加喜欢的人,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离开你。即使没有遇到谁,如果到了我无法忍受的时候,我也会走得干干净净。并且临走的时候狠狠敲你一棒,让你失忆,忘了我。他说我很可爱,或许吧!其实真要做到我爱你的时候会很爱恨爱你,当我不爱你了,我就不爱你了,我会把你忘记好难

  这大概是我的命运吧?记得我曾经做过一个有关前世的恋情的测验,据说因为上辈子总是喜欢破坏别人的幸福而导致今生的爱情血迹斑斑,潜意识里也会继续当第三者。

  难道真正的幸福在平凡之中不存在吗?所以我们除了选择快乐和痛苦,生离或者死别,再无中间的道路。

  那就让我如此吧!我毫不顾忌的不断在他耳边说我喜欢他,我给他写粉红色的情书,我把他的照片做成海报,我把自己打扮得好像草莓蛋糕那么诱人我只是想不断的幸福下去,从没有如此清澈的面对感情,这原来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不管是包容,还是体谅,只要我想到我要幸福和快乐,什么事情我都可以做到。

  她今天要来。他说,那个她,是他的女朋友。

  哦?到你家吗?我的口吻好像谈论天气那么自然,如果是到你家,我岂不是又要帮你布置房间?她喜欢橙色的床单,不过我喜欢的是蓝色,所以他有两套床单可以换。

  你不生气?

  怎么会呢?有两个女朋友的人是你不是我,我又没有做什么亏心事。言下之意,做了亏心事的人是你。

  他眉头深锁的叹气,他总是在我面前提到她的时候叹气,也总是在见她以后对我非常温柔体贴。这大概是当第三者唯一的好处了,只要我还是个第三者,我永远会得到更多的温柔和体贴。

  我要去车站接她。

  哦。我知道他的意思——你该回家了。

  真巧,我也想去车站,我们顺路呢。你介不介意载我一程?话说出口,我已经后悔了。这是个不符合守则的决定啊!

  你自己去吧。他说。

  我的心开始抽痛起来,越是疼痛我笑得越开心,我对着他撒娇,就是要坐他的车去车站。

  我先送你回家吧!你今天就别出门了。他做了决定,抓起了车钥匙。

  我听他的话,不能不听话,因为我是那么可爱的女生,可爱的女生要乖巧听话。

  我坐在他的车里,电台正播放着menie的neverbethesameagain。不要再重蹈覆辙,不要再伤心,是时候做个决定,给自己一些改变我的心沉重地跟着歌曲摇晃,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个傻瓜。

  我到底在做什么呢?这出有始自终都是我一个人在自编自导自演的爱情剧要怎么收场?我在做什么幸福快乐的美梦啊?乖巧可爱的女生还是我吗?我静静地听完整首歌,显然已经被它完全说服了。

  我要下车。我说。

  就快到了,你不要闹了行不行?他的脸色有些不悦。看着他的脸,我无意识的抬手打了他一耳光。车子打滑了一下,差点冲上人行道。

  我要下车。我说。

  他狠狠地踩下刹车,没等车停稳,我已经打开车门。

  无视红灯绿灯大小车辆,我直直冲过马路,忽然很想跑步。

  你给我回来,发什么神经?我听到他的话,但是没有理他。现在他的怒气就是我的快乐之源。您请尽管发火吧!我要跑步。

  可是很快的,我被人捉着动弹不得。他的眼睛瞪得很大,气喷在我的脸上,让我有一种被野兽擒住的感觉。

  我厌倦了,叫他放了我。他却要我说清楚。可是说什么呢?我无话可说,只是问他,你到底喜欢谁?我知道,这个问题就是他的死穴。果然,他放开我了。我举步开走,一步一步掏空自己的心。他在我身后叫我的名字,他竟然还叫我。

  我扭头,运气,积攒了一生的不满朝他大吼:你给我滚的远远的!我不认识你!不愿意认识你!永远不记得你!不准你叫我!

  我对我自己的音量满意极了,相信他已经完全了解了我的意思。是的,我给了他当头一棒,他应该晕倒,然后醒来的时候忘记了关于我的一切。

  可是他跑上来,又抱住我,用一种我从未听闻的可怜语气说,我喜欢你,我不去车站了,你不要走,别这样对我。

  赢了。

  我管不住自己的笑容,无视满街人怪异的眼光,我只想亲亲他。

  你要记得今天哦,今天是我们的吵架纪念日。我巴着他,那个可爱的女人又回来了。

  虽然名人说,把生活过的太戏剧化不好,可是真的遇到如戏般的人生,你又叫我想什么办法?装作没看见么?不到一个星期,他居然突然告诉我,他要去韩国进修。而且历时两年,不完事不回家。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打了他一顿。我已经发现,如果你对一个人有什么不满,最有效的发泄方法就是把惹到你的人打一顿。或许我已经退化到原始人的水准而不自知,反正有人甘愿被我打。

  你什么时候出发?

  这个月内。

  你有种!我在心里谩骂着,临门一脚,揣的我没防备。人家还想跟你共效于飞,你自己倒先要飞了。祝你在飞机上遇到本拉登朋党!

  那你去吧,我就不送了。我的话好像捏在手里的碎花手绢,轻飘飘的,不带感觉。

  你他没话说,气跑了。留我独自在家对着墙哭。可惜我不是孟姜女,功力顶多打湿个枕头,我家的墙屹立不倒,坚决的如同他就要离去的事实。事实不相信眼泪,我还哭个屁!

  擦干眼泪,马上疯了一样的查找出国资料。你要去韩国是不是?我要去朝鲜,哪天南北合并了,我再和你相见!

  我害怕两地相思,我只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法——分手。我只是喜欢简单明了的直接,耐心有是有,不是很多而已。也许火相的白羊,本来就是来去皆匆的狂风烈火。我也相信,这个方法绝对可以让我“长痛不如短痛”。

  一旦有个念头在你心里扎了根,你就会越来越相信它是对的,而且要完成它。我就是有这种幻想症的人。所以我在极短的时间内办好了一切手续,联系了澳洲一间大学,修我荒废多年的设计科。

  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我昨夜还和他同床共枕,今天已经身在机场。看着不断起落的飞机,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我知道过不了多久,我又会后悔自己的决定,但是现在的我,只想走这一条路而已。

  他昨夜跟我说,他从韩国回来就和我结婚。他昨夜说了好多话,好多好多,我记不清楚了。我只知道我很幸福,被自己心爱的男人搂着,听他说爱我,听他说要和我结婚,但这已经是我幸福的极限了,我要和他说再见。和我有着14个优点的男生永不相见。我捏着登机牌许愿:但愿,我们互相都不会再想起彼此。

  当然我不知道我早就被人卖了。直到我结束历时三载的修行,带着一身沧桑游子的味道回国,出现在接机大厅的时候,我才知道我被人卖了!而且卖我的不是别人,是那个勒令我出国期间不准结交男朋友的妈!

  他局促不安的站在人群中,我想他肯定不是因为看到了我,而是因为他手上捧了一大束足以淹死人的香水百合。我打赌这是他有生以来做过的最蠢的一件事!可是我喜欢,我太喜欢了。

  你是骗子。我说。

  你才是骗子,谁先跑的?他把花塞给我,好像丢了个烫手山芋。

  你怎么不学人家送玫瑰?我又说。

  你不是说喜欢百合,讨厌玫瑰吗?玫瑰有刺的,小心扎手!他翻我白眼。

  所有的一切都那么熟悉,好像我们分别不过一天,但那肯定不是,幸福的最后一天。我突然相信所有的童话故事都是真的,王子和公主一定会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