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录之断仙门》正文 第6章 北域之乱
“云大人,您不要管我了,带孩子走吧,夫君既然已经去了,我没有理由苟活于世!”一间满是北域风格的房间里,一个女人面色苍白地躺在床上,她的气血极差,那双美眸之中包含着悲凉之色。
纵使那女子如此,却依旧掩盖不住自身的美貌,一言一行之中透露出端庄和一股难以言语的优雅。
“双儿,你是阿元唯一的亲人,我若是连你都救不了,过几年哪里有脸面去见阿元,跟我走吧!孩子也一并带走!”说话的正是黄老,此时的黄老不仅带回了陈元的噩耗,同时也带回来陈家即将面对的灾难。
可是,那被叫做双儿的女人依旧是摇了摇头,轻声叹道:“我十八岁嫁给夫君,曾经说过,不求同生,但求同死,今日夫君为大义而死,我岂有独活之理,此刻夫君就倒在我的脚下,我作为妻子没有办法为他报仇雪恨,只求能与他在黄泉路上做个伴,云大人,我意已决,即便您强行带走我,也是没有用的,何况为了这个孩子,我已无力远逃,一起走也不过是拖累你们!你们走吧,成全了我,好吗!”
“孩子!你为何如此固执,以我的能力,保你回北域必然是没有问题的,何况你的父亲还是北域之主,整个北域都是你们秦家的,你又怕什么呢?”黄云无奈地叹了口气,回道。
秦双摇了摇头,红着眼睛说道:“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今日夫君一死,那宋齐最大的敌人无疑就是我北域的父亲和兄长,恐怕此时父亲和兄长已经先走一步了,云大人,你快带着孩子走吧,再迟了,就都走不了!”
“不行,双儿,你跟我走,我就算是拼了这条命,也一定保你母子周全!”黄云极为固执,一边说着,站起身来,将床边一条貂裘拿起,准备给那秦双披上。
可是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双眼顿时间湿润了,只见一直发簪直直地插在秦双的胸口,鲜血流了满地,沾湿了褥子,渐渐地汇聚在地上的陈元身上。
“唉!”黄云苦叹一声,轻轻地将陈元抱起,放倒在秦双的身边,看着气息微弱的秦双嘴唇一开一合,似乎在诉说着什么,无奈地摇了摇头,将一旁染着的油烛泼到床上,貂裘裹起那个婴孩,叹道:“孩子,希望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
枫历六百三十一年,落霞城里哭天喊地,大将军府燃起熊熊火焰,将整个落霞城烧了五天六夜,而同一时间,从钧天殿里传来新王的诏令,北域之主秦旷拥兵自重,欲反戈都城,朝廷先手一步,将秦氏满门抄斩,罪连大将军陈元!
同月,御林军统帅黄云辞官告老,不知所踪,护国军易首,四方五国皆来朝拜,落霞城经历此次动乱之后,重新焕发生机,新王宋齐,文成武德,整个红枫帝国再次燃气熊熊烈火。
而此次动乱,在史官的手中,却是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色,史称北域之乱,牵连徒众数万,枉死之人更达数十万,整个红枫帝国,六城七十三郡,五大诸侯多有牵连。
谁都不会想到,这一次的动乱源自于这红枫帝国之中的钧天殿的主宰之手,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一切不过只是一场阴谋。
在那之后,宋齐以伯爵之礼安葬陈元夫妇,更为其在红枫帝国西郊的皇陵旁修建了一座大将军墓,也算是安抚人心,堵住了护国军剩下的一批忠义之士的口舌。
然而好景不长,宋齐虽然文韬武略,终究是无法容人,第二年大兴文字狱,小到地方小吏,大到朝廷忠诚,边远戍将,多有牵连。
如此三年再三年,六年后,朝廷内外,已然完全换血,原先那些所谓的三朝元老,几代功臣,多被宋齐以无数理由安抚回乡,红枫帝国除了宋家落阳军团、金狮军团以及东海军团之外,御林军,护国军完全由宋齐掌握,至此,宋齐手中掌控了七大军团之中的四大军团,大局已定,海内外一片欣欣向荣。
而同一时间,红枫帝国上下早已忘记了六年前在落霞城发生的事情,更早已忘记了北域也已易主,被宋齐划分成一城八郡,完全不再有当初那诸侯统领的模样。
这北域之境经历了六年的动荡,早已不负当初的盛名,北域多出富商,尤其是做买卖的商人,南起红枫林,北至通天峡,境内资源丰富,物产更是其他四城完全无法匹及的。
光是钧天殿从上到下的衣物布帛,冬日烧火取暖的枫木,多是北域之境提供,而最为著名的莫过于通天峡外的云鹿,陈家曾经的家徽,这种动物肉质鲜嫩多汁,皮毛柔软,曾经是红枫帝国风靡一时的奢侈之物,然而自从宋齐登机之后,这云鹿反倒是成为了重点保护对象,整个红枫帝国不要说食用云鹿之肉,即便是云鹿兽皮制作的裘衣也是几乎看不到一件。
或许,这也是宋齐对于陈家的一种赎罪,不过这样的诏令,或许在落霞城,甚至在其他四城被人当做一种法则,可是在北域,却完全没有这么一回事。
北域之境,东北处的一座县城里,这里是红枫帝国距离落霞城最远的一座县城,曾经这里是通往通天峡的必经之路,往来商客侠客数不胜数,不过自从颁布了云鹿禁令之后,这里的人已然是越来越少,六年后的今天,想要看到一个侠客或许都是一种奢望。
然而红枫帝国尚武是响彻四方的,即便是这里再也没有了侠客来往,依旧有驻军屯兵在通天峡。
可惜的是,这里的驻军乃是北域的原始军士,在经历过了北域之乱以后,这些北域军团的军士完全被宋齐打散,分派到了红枫帝国的各个边陲要塞,完全没有了往日军人的风范。
一日,一个老者牵着一个孩童从通天峡外缓缓地走进了城中,老者穿着一身皮毛制作的裘衣,若是有点见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件裘衣的皮毛正是云鹿所制作而成的。
“莫老又去打猎了啊?”通天峡关口的一个男子一只手提着一杆旱烟,另一只手摸着旁边或许早已生锈的军刀笑着问道。
那老者满脸的皱纹,苍白的胡须在茫茫的大雪下显得模糊不清,不过那双睿智的双眼却让人不敢不敬,尤其是那些戎马一生的军士,在见到那老人双眼之后,竟然会有一种发自心里的敬畏!
“是啊,又下大雪了,这是今年第三场大雪了,要是继续下去,恐怕这个冬不好过啊!”那老者虽然眼神犀利,但还是非常亲和,笑眯眯地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一只扒了皮的鹿腿笑着递了过去。
“莫老不用客气了,我们每个月都有军粮送过来,眼下就要过冬了,到时候大雪封山,打猎可不容易,何况小昕这孩子正在长身体,给他留着吧!”那军士也同样亲和,笑着推开莫老递过去的鹿腿。
别看这一只鹿腿莫老送起来那么爽快,要知道在这边陲小城里,能打猎的多半已经结束了今年的生计,而且今年的风雪格外的大,光是这一条鹿腿,卖出去的价格恐怕也够寻常百姓过个十天半个月了。
莫老笑着把鹿腿又推了过去,回道:“拿着,这两天我再多出去几次,还劳烦马军爷放放行,这孩子吃得不多,胃口也差,也不知道是咋回事,不长个子不长肉的,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帮到我的忙呢!”
“爷爷,我没问题!”小男孩嘿嘿一笑,擦了擦鼻子上的鼻涕。
“那你可要多吃点啊,以后长大了好好孝敬你爷爷,多给你爷爷买点酒喝!哈哈,既然莫老这么客气,我就代兄弟们谢谢您了!话说回来,这还是那个肉?”军士哈哈一笑,摸着小男孩的额头说道。
“哈哈,马军爷,这个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莫老仰天一笑,将背囊往后一背,笑着将那男孩抱在手上,魁梧的身材缓缓地消失在了风雪之中。
待到莫老完全消失在暴雪之中以后,军士的身旁走出来一个中年男子,那男子眯着眼睛看着军士手中的鹿腿,笑道:“莫老又送鹿腿来了?”
“是啊,这莫老也是客气,这么大年纪了,还经常照顾着我们,以后征税的时候,兄弟们都长点眼,另外莫老年纪也大了,能帮衬的地方别偷懒!”那军士笑着点了点头,回道。
“我说马哥,莫老的身份也挺神秘的啊,据说是在我们之前半年来的县城,也不知道这莫老究竟是什么人!”那军士带着一丝疑惑笑道。
“少管闲事,都是苦命之人,这边陲县城,但凡有点亲缘的,多半已经离开了,还继续留在这里的,多是一些孤寡之人,以后这样的话少问!”姓马的军士白了一眼身旁之人,拎着鹿腿向着军营走去。
风雪之中,在肉铺变卖了鹿肉的莫老,换了一些碎钱之后,重新背起背囊,此时那个背囊已经缩小了一大圈,显然打猎回来的鹿肉多是卖了出去。
“爷爷,为什么我们每次打猎回来的鹿肉不给自己留点,每次都换好了碎银买这些粮食回去?小昕也想吃鹿肉!”小男孩牵着老人的手不解地问道。
老人微微一笑,站定脚步,笑着说道:“你记住,云鹿是你的家徽,你这辈子都不可以吃一块云鹿肉,小昕若是要吃肉,改日爷爷出峡给你打两只野兔山鸡回来!”
“那好吧,爷爷,我们去给您买酒喝去!”小男孩乖巧地点了点头,拉着老人的手向着县城的集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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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那女子如此,却依旧掩盖不住自身的美貌,一言一行之中透露出端庄和一股难以言语的优雅。
“双儿,你是阿元唯一的亲人,我若是连你都救不了,过几年哪里有脸面去见阿元,跟我走吧!孩子也一并带走!”说话的正是黄老,此时的黄老不仅带回了陈元的噩耗,同时也带回来陈家即将面对的灾难。
可是,那被叫做双儿的女人依旧是摇了摇头,轻声叹道:“我十八岁嫁给夫君,曾经说过,不求同生,但求同死,今日夫君为大义而死,我岂有独活之理,此刻夫君就倒在我的脚下,我作为妻子没有办法为他报仇雪恨,只求能与他在黄泉路上做个伴,云大人,我意已决,即便您强行带走我,也是没有用的,何况为了这个孩子,我已无力远逃,一起走也不过是拖累你们!你们走吧,成全了我,好吗!”
“孩子!你为何如此固执,以我的能力,保你回北域必然是没有问题的,何况你的父亲还是北域之主,整个北域都是你们秦家的,你又怕什么呢?”黄云无奈地叹了口气,回道。
秦双摇了摇头,红着眼睛说道:“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今日夫君一死,那宋齐最大的敌人无疑就是我北域的父亲和兄长,恐怕此时父亲和兄长已经先走一步了,云大人,你快带着孩子走吧,再迟了,就都走不了!”
“不行,双儿,你跟我走,我就算是拼了这条命,也一定保你母子周全!”黄云极为固执,一边说着,站起身来,将床边一条貂裘拿起,准备给那秦双披上。
可是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双眼顿时间湿润了,只见一直发簪直直地插在秦双的胸口,鲜血流了满地,沾湿了褥子,渐渐地汇聚在地上的陈元身上。
“唉!”黄云苦叹一声,轻轻地将陈元抱起,放倒在秦双的身边,看着气息微弱的秦双嘴唇一开一合,似乎在诉说着什么,无奈地摇了摇头,将一旁染着的油烛泼到床上,貂裘裹起那个婴孩,叹道:“孩子,希望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
枫历六百三十一年,落霞城里哭天喊地,大将军府燃起熊熊火焰,将整个落霞城烧了五天六夜,而同一时间,从钧天殿里传来新王的诏令,北域之主秦旷拥兵自重,欲反戈都城,朝廷先手一步,将秦氏满门抄斩,罪连大将军陈元!
同月,御林军统帅黄云辞官告老,不知所踪,护国军易首,四方五国皆来朝拜,落霞城经历此次动乱之后,重新焕发生机,新王宋齐,文成武德,整个红枫帝国再次燃气熊熊烈火。
而此次动乱,在史官的手中,却是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色,史称北域之乱,牵连徒众数万,枉死之人更达数十万,整个红枫帝国,六城七十三郡,五大诸侯多有牵连。
谁都不会想到,这一次的动乱源自于这红枫帝国之中的钧天殿的主宰之手,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一切不过只是一场阴谋。
在那之后,宋齐以伯爵之礼安葬陈元夫妇,更为其在红枫帝国西郊的皇陵旁修建了一座大将军墓,也算是安抚人心,堵住了护国军剩下的一批忠义之士的口舌。
然而好景不长,宋齐虽然文韬武略,终究是无法容人,第二年大兴文字狱,小到地方小吏,大到朝廷忠诚,边远戍将,多有牵连。
如此三年再三年,六年后,朝廷内外,已然完全换血,原先那些所谓的三朝元老,几代功臣,多被宋齐以无数理由安抚回乡,红枫帝国除了宋家落阳军团、金狮军团以及东海军团之外,御林军,护国军完全由宋齐掌握,至此,宋齐手中掌控了七大军团之中的四大军团,大局已定,海内外一片欣欣向荣。
而同一时间,红枫帝国上下早已忘记了六年前在落霞城发生的事情,更早已忘记了北域也已易主,被宋齐划分成一城八郡,完全不再有当初那诸侯统领的模样。
这北域之境经历了六年的动荡,早已不负当初的盛名,北域多出富商,尤其是做买卖的商人,南起红枫林,北至通天峡,境内资源丰富,物产更是其他四城完全无法匹及的。
光是钧天殿从上到下的衣物布帛,冬日烧火取暖的枫木,多是北域之境提供,而最为著名的莫过于通天峡外的云鹿,陈家曾经的家徽,这种动物肉质鲜嫩多汁,皮毛柔软,曾经是红枫帝国风靡一时的奢侈之物,然而自从宋齐登机之后,这云鹿反倒是成为了重点保护对象,整个红枫帝国不要说食用云鹿之肉,即便是云鹿兽皮制作的裘衣也是几乎看不到一件。
或许,这也是宋齐对于陈家的一种赎罪,不过这样的诏令,或许在落霞城,甚至在其他四城被人当做一种法则,可是在北域,却完全没有这么一回事。
北域之境,东北处的一座县城里,这里是红枫帝国距离落霞城最远的一座县城,曾经这里是通往通天峡的必经之路,往来商客侠客数不胜数,不过自从颁布了云鹿禁令之后,这里的人已然是越来越少,六年后的今天,想要看到一个侠客或许都是一种奢望。
然而红枫帝国尚武是响彻四方的,即便是这里再也没有了侠客来往,依旧有驻军屯兵在通天峡。
可惜的是,这里的驻军乃是北域的原始军士,在经历过了北域之乱以后,这些北域军团的军士完全被宋齐打散,分派到了红枫帝国的各个边陲要塞,完全没有了往日军人的风范。
一日,一个老者牵着一个孩童从通天峡外缓缓地走进了城中,老者穿着一身皮毛制作的裘衣,若是有点见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件裘衣的皮毛正是云鹿所制作而成的。
“莫老又去打猎了啊?”通天峡关口的一个男子一只手提着一杆旱烟,另一只手摸着旁边或许早已生锈的军刀笑着问道。
那老者满脸的皱纹,苍白的胡须在茫茫的大雪下显得模糊不清,不过那双睿智的双眼却让人不敢不敬,尤其是那些戎马一生的军士,在见到那老人双眼之后,竟然会有一种发自心里的敬畏!
“是啊,又下大雪了,这是今年第三场大雪了,要是继续下去,恐怕这个冬不好过啊!”那老者虽然眼神犀利,但还是非常亲和,笑眯眯地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一只扒了皮的鹿腿笑着递了过去。
“莫老不用客气了,我们每个月都有军粮送过来,眼下就要过冬了,到时候大雪封山,打猎可不容易,何况小昕这孩子正在长身体,给他留着吧!”那军士也同样亲和,笑着推开莫老递过去的鹿腿。
别看这一只鹿腿莫老送起来那么爽快,要知道在这边陲小城里,能打猎的多半已经结束了今年的生计,而且今年的风雪格外的大,光是这一条鹿腿,卖出去的价格恐怕也够寻常百姓过个十天半个月了。
莫老笑着把鹿腿又推了过去,回道:“拿着,这两天我再多出去几次,还劳烦马军爷放放行,这孩子吃得不多,胃口也差,也不知道是咋回事,不长个子不长肉的,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帮到我的忙呢!”
“爷爷,我没问题!”小男孩嘿嘿一笑,擦了擦鼻子上的鼻涕。
“那你可要多吃点啊,以后长大了好好孝敬你爷爷,多给你爷爷买点酒喝!哈哈,既然莫老这么客气,我就代兄弟们谢谢您了!话说回来,这还是那个肉?”军士哈哈一笑,摸着小男孩的额头说道。
“哈哈,马军爷,这个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莫老仰天一笑,将背囊往后一背,笑着将那男孩抱在手上,魁梧的身材缓缓地消失在了风雪之中。
待到莫老完全消失在暴雪之中以后,军士的身旁走出来一个中年男子,那男子眯着眼睛看着军士手中的鹿腿,笑道:“莫老又送鹿腿来了?”
“是啊,这莫老也是客气,这么大年纪了,还经常照顾着我们,以后征税的时候,兄弟们都长点眼,另外莫老年纪也大了,能帮衬的地方别偷懒!”那军士笑着点了点头,回道。
“我说马哥,莫老的身份也挺神秘的啊,据说是在我们之前半年来的县城,也不知道这莫老究竟是什么人!”那军士带着一丝疑惑笑道。
“少管闲事,都是苦命之人,这边陲县城,但凡有点亲缘的,多半已经离开了,还继续留在这里的,多是一些孤寡之人,以后这样的话少问!”姓马的军士白了一眼身旁之人,拎着鹿腿向着军营走去。
风雪之中,在肉铺变卖了鹿肉的莫老,换了一些碎钱之后,重新背起背囊,此时那个背囊已经缩小了一大圈,显然打猎回来的鹿肉多是卖了出去。
“爷爷,为什么我们每次打猎回来的鹿肉不给自己留点,每次都换好了碎银买这些粮食回去?小昕也想吃鹿肉!”小男孩牵着老人的手不解地问道。
老人微微一笑,站定脚步,笑着说道:“你记住,云鹿是你的家徽,你这辈子都不可以吃一块云鹿肉,小昕若是要吃肉,改日爷爷出峡给你打两只野兔山鸡回来!”
“那好吧,爷爷,我们去给您买酒喝去!”小男孩乖巧地点了点头,拉着老人的手向着县城的集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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