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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第二十三节

  <strong>第二十一节入学</strong>

  虽然历尽艰难困苦,我的入学考试总算结束了,我随时可以进入德克利夫学院。

  然而,家人和朋友都建议,入学之前最好再由基思先生辅导一年。因此,直到1900年,我的大学梦才实现。

  进德克利夫学院第一天的情景至今仍记忆犹新。这是我人生最有意义的一天之一,对于这一天我曾经怀抱着无限的期望。我也知道,还会有许多障碍,但我决心要克服它。我牢记一句罗马座右铭:“被驱逐出罗马,只不过是生活于罗马之外而已。”我不就是走不了寻求知识的康庄大道,而被迫去走那条荒无人迹的崎岖小路吗?我也知道,在大学里,我将有充分的机会同那些像我一样思考、爱憎和奋斗的姑娘们携手前进。

  我热切地开始了大学生活。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正敞开大门美丽而光明的新世界。我相信自己有能力掌控自己的命运,在心灵上像别人一样的自由。心灵世界里的人物、背景,其喜怒哀乐应该是真实世界生动具体的反映。在我看来,大学的讲堂里应该充溢着先贤先哲的精神和思想,教授则是智慧的化身。

  不久,我发现大学并非我所想像的浪漫。许多幼时无知的梦想也渐渐变得不那么美丽动人了,我逐渐发现上大学也有其不利之处。

  首先,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没有时间来沉思,自我反省。以前,我常常独自静坐,聆听从心灵深处发出的美妙音乐。这音乐只有在安静闲暇之中才能听到。这时候,我心爱的诗人吟诵出的诗句拨动了我那久久平静的心弦。而现在,人们进大学似乎仅仅是为了学习,而不是思考。进入大学之门后,就将许多最可宝贵的乐趣——孤独、游玩和想像——连同那窃窃私语的松树一起弃之门外了。或许,我应该这样来安慰自己:现在的忙碌是为了将来的享受,但我是个无长远打算的人,宁要眼前的快乐而不愿未雨绸缨。

  大学第一年功课程有法文、德文、历史、英语写作和英国文学。法文方面,我欣赏了高乃依、莫里哀、拉辛、阿尔弗、雷德。德米塞和圣。贝夫等名家的作品;德文方面读了歌德和席勒的作品。我很快就把从罗马帝国的灭亡到18世纪的历史复习了一遍;在英国文学方面,用批判的眼光研究了弥尔顿的诗歌和他的《阿罗派第卡》。

  我也常怀疑自己是如何克服进入大学后的种种具体困难的。在教室里,我单独一个人,教授好像遥不可及,莎莉文尽可能将教授讲课的内容拼写在我的手上。然而在匆忙之中,讲课人的个性特点却丧失殆尽。对于那些急速地拼写到我手上的字,我就好像追逐野兔的猎犬,常常望尘莫及。在这方面,那些记笔记的女生并不比我好多少。一个人忙于一边机械地听讲,一边急匆匆地记,是不可能把多少心思用在考虑讲课的主题或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上的。

  我无法记笔记,因为我的手正忙于听讲。通常是回家后,才把脑子里记得的,赶快记下来。我做练习和每天的短篇作文、评论、小测验、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等,都是用打字机完成的。在我开始学习拉丁文韵律时,我自己设计了一套能说明诗的格律和音韵的符号,并详细解释给老师听。

  我使用的打字机是汉蒙能德牌的,这是最能适应我特殊需要的一种品牌。这种打字机可以使用活动字板,一部打字机有好几个活字板,有希腊文、法文或数学符号的,可根据每个人的需要而定。如果没有它,简直不知道如何完成大学的学业。

  我所学习的各种教材很少是盲文本的,因此,不得不请别人将内容拼写在我手中,于是预习功课的时间也就要比别的同学费时得多。有时,一点儿小事要付出很大的心血,不免急躁起来。一想到我要花费好几个小时才能读几个章节,而别的同学都在外面嬉笑、唱歌、跳舞,更觉得无法忍受。但是不多一会儿我就又振作起精神,把这些愤懑不平一笑置之。因为一个人要得到真才实学,就必须自己去攀登奇山险峰。既然人生的道路上是没有任何捷径的,我就得走自己的迂回曲折的小路。

  我滑落过好几次,跌倒,爬不上去,撞着意想不到的障碍就发脾气,接着又制服自己的脾气,然后又向上跋涉。每得到一点进步,便受到了一份鼓舞。我的心越来越热切,奋勇攀登,渐渐看见了更为广阔的世界。每次斗争都是一次胜利,再加一把劲儿,我就能到达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我希望的顶峰。

  在奋斗中我并非永远是孤独的,威廉。韦德和宾夕法尼亚盲入学院的院长艾伦先生,他们尽量为我提供所需要的浮凸印刷书籍。他们的关怀帮助,给了我莫大的激励。

  在德克利夫学院学习的第二年,我学习了英文写作、英国文学、圣经、美洲和欧洲的政府制度、古罗马诗人霍勒斯的抒情诗和拉丁喜剧。写作课十分生动活泼、诙谐有趣。斯普兰是我最钦佩的讲师,他把文学作品的气势和风韵完全表述出来,却不添加一点点多余的解释。他可以在短短的一小时内,让我陶醉到古代文学大师所创造的永恒的美当中去,使你沉迷于这些大师的高尚情操。他能使你全身心地领略《旧约圣经》的庄严的美而忘了上帝的存在。当你走出教室回家时,你会感到你已“窥见精神和外形永恒和谐地结合,真和美在时间的古老枝干上长出了新芽”。

  这一年是我最快乐的一年,我所学习的功课都特别有趣:经济学、伊丽莎白时代文学、乔治。L.基特里奇教授开的莎士比亚、乔赛亚。罗伊斯教授主讲的哲学。

  透过哲学,一个人可以与那些远古时代朴素的思想家产生共鸣。但是,大学也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个万能的文化古都雅典。在这儿,我无法遇到那些伟人和智者,无法感觉到他们的真实存在,只能从学问的缝隙之中一点一滴地汲取,加以解剖和分析,然后才能肯定他们是弥尔顿或者是以赛亚,而不只是简单的模仿而已。

  领悟应该比理性的分析更为重要。许多学者似乎忘记了应该如何来领略那些伟大的文学作品,他们往往费了很大功夫进行讲解,却没有能在学生的头脑中留下多少印象。这种分析讲解往往如同成熟了的果实从枝头坠落一般2很快从我们心上掉落。即使我们了解了一朵花,了解了它的根枝叶,甚至它的整个生长过程,但是,我们也许仍然不懂得如何欣赏一朵带着露水的鲜花。我常常自寻烦恼:“为什么要为这些说明和假设而费尽心思呢?”许多看似理性的说明和假设在脑海里飞来飞去,好像一群瞎眼睛的鸟徒劳地扇动它们的双翼。

  我的意思并不是反对要对名著作透澈的理解,只是反对那些使人迷惑的无休止的评论和批评,因为它们只能给人一种印象:世界上有多少人就有多少观点。但是像基特里奇教授这样的大师讲授伟大诗人莎士比亚的作品时,则简直使人茅塞顿开。

  有好多次我都想将学习的知识去掉一半,因为许多内容只让人白费力气,只让人心灵超载,而不能容纳那些真正有价值的知识珍宝。要想一天之内读四五种不同文字、内容迥异的书,而不失去重点,根本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匆忙紧张地读书,就会在脑子里堆满各种杂乱的小玩意儿,一点儿用处也没有。目前,我脑子里就塞满了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无法把它们整理出个头绪来。每当我进入自己心灵的王国时,就好像是闯进了瓷器店里的公牛,各种知识的碎片犹如冰雹一样朝我头上打来。当我设法躲过它们时,各种论文的鬼怪和大学的精灵就紧紧追赶上来。对这些特地前来膜拜的偶像,我现在真想把它们打个粉碎。

  可大学生活中最恐怖的却要算各种各样的考试了,虽然我已顺利通过了许多次,把它们打翻在地,但它们又爬了起来,张着一副狰狞的面孔朝我扑来,吓得我灵魂出窍。考试的前几天我拼命地往脑子里塞各种神秘的公式和无法消化的年代资料--犹如强行咽下那些无法人口的食物,真使人希望同书本和科学一起葬身海底,一死了事。

  最后,可怕的时刻终于来临了。如果你看了试卷以后,觉得有备无患,并能把你需要的东西呼之即出,那你就是个幸运儿了。但常常是,你的军号吹得多么响也无人听见,记忆和精确的分辨能力在你最需要它们的时候,偏偏张开翅膀飞得不知去向,真急得叫人气死,你千辛万苦装到脑子里的东西,在这紧要关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略述赫斯及其事迹。”赫斯?谁是赫斯?他是干什么的?这名字听起来颇为熟悉,你搜索枯肠就像要在一个碎布包里找出一小块绸子来。这个问题肯定曾经背诵过,似乎就近在眼前,而且那天当你回想宗教改革的发端时,还曾碰到过它,但现在它却永远在天边。你把脑子里记的东西都翻了出来——历次革命、教会的分裂、大屠杀、各种政治制度等等。但是赫斯又到哪里去了?使你奇怪的是,你记得的东西,考卷的题目上一个也没有。你气急败坏地把脑子里的百宝箱中的东西都倒了出来。啊!在那角落有一个,你踏破铁鞋无觅处的人,他却在那里独自沉思,一点儿也没有理会到他给你造成了多大的灾难。

  就在这时,监考人走过来通知你时间到了。你以厌恶的心情把一堆垃圾一脚踢到角落里去,然后回家。脑子里不禁浮起一个革命的想法:教授们不征求同意就提问的这种神圣权利应该废除。

  在本章的最后两三页,我使用了一些形象的比喻,可能引起人们的笑话。那闯进瓷器店里受到冰雹般袭击的公牛,还有那一副恶狠狠面孔的鬼怪都似乎不伦不类,如今它们都在嘲笑我。我所使用的言词确切地描绘了我的心境,因此对这些嘲笑不屑一顾。我郑重说明,我对大学的看法已经改变。

  在进入德克利夫学院以前,我把大学生活想像得十分浪漫,如今这浪漫主义的光环已经消失。但是在这从浪漫主义向现实的过渡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如果没有这段实践,我是根本不会懂得的。我所学到的宝贵经验之一就是耐心,我们接受教育,要像在乡村散步一样,从容不迫,悠闲自得,胸怀宽广,兼收并蓄。这样得来的知识就好像无声的潮水,把各种深刻的思想毫无形迹地冲到了我们的心田里。

  “知识就是力量。”我们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广博而精深的知识——就可以分辨真伪、区别高低。掌握了标志着人类进步的各种思想和业绩,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如果一个人不能从这种脉搏中体会到人类崇高的愿望,那他就是不懂得人类生命的音乐。

  <strong>第二十二节思想的乌托邦</strong>

  至此,我已把自己的生平作了一个简略的叙述。但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是何等地嗜书如命。我对书籍的依赖程度远远超过普通人。其他人通过视听获得的知识,我则是全靠书籍,因此,我要从我开始读书时说起。

  1887年5月,我第一次读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那时我才7岁,从那时到现在,我如饥似渴地吞食我的手指所接触到的一切书籍。

  起初,我只有几本凸字书,一套启蒙读本,一套儿童故事和一本书名为《我们的世界》,叙述地球的书,这是我全部的书库。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磨损得无法辨认。有时候,莎莉文小姐读给我“听”,把她认为我能懂得的故事和诗歌写在我手上。但我宁愿自己读,而不愿人家读给我“听”,因为我喜欢一遍又一遍地读我觉得有趣的作品。

  实际上,第一次去波士顿之行时,我才真正开始认真地读书。在学校里,老师允许我每天花一些时间到图书馆看书,在书架前摸索着走来走去,随便取阅图书。

  不管书中的文字我能认识多少,也不管能否看懂,我都照读不误。文字本身使我人了迷,而不管自己所读的究竟是什么。那段时期我的记忆力很好,许多字句虽然一点儿也不明白其涵义,但都能记在脑子里。后来当我开始学会说和写的时候,这些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来,朋友们都很惊奇我的词汇竟如此丰富。我准是不求甚解地读过很多书的片断(那段时期我从未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以及大量的诗歌,直到发现《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我才算第一次把一本有价值的书读懂、读完。

  8岁那年,莎莉文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翻阅小说《红字》。她问我喜不喜欢书中的皮尔,还给我讲解了几个我不明白的字,然后说她有一本描写一个小男孩的小说,非常精彩,我读了一定会觉得比《红字》更有意思,这本小说的名字就叫《方德诺小伯爵》,她答应到夏天时读给我听,但我们直到8月才开始读这本书。

  我们刚到海边时的几个星期,许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这本小说。后来又有一段时间,老师离开我去波士顿看望朋友。

  她返回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读《方德诺小伯爵》。记得那是8月里一个炎热的下午,吃过午饭后,我们同坐在屋外不远处,两棵墨绿色松树之间的吊床上。

  当我们穿过草地时,许多蚱蜢跳到衣角上,我记得老师一定要把这些小虫子从衣裳上弄干净再坐下来,而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时间。莎莉文老师不在时,吊床就无人使用,上面落满了一层松针。在灼热的太阳映照下,空气中充满了一阵阵的松香。

  故事开始前,莎莉文老师先给我介绍了一些基本情况,在阅读过程中不断讲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读一读就会停顿下来,一旦我了解了故事情节后,就急于想跟上故事的发展,根本顾不上那些生字了,对莎莉文老师的解释也听得有些不耐烦。

  但她的手指拼写得太累不得不停下来时,我就急得忍受不了,把书拿来用手去摸上面的字。这样急切的心情,我永远也忘记不了。

  被我的热情所打动,安那诺斯先生把这部小说印成了凸版。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能把它背下来,《方德诺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时代最亲密的伙伴。我之所以如此不嫌罗嗦地讲述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此之前,我读书常常是很随意的。如此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还是第一次。

  从这本书开始的以后两年,我在家中和在波士顿之行中读了很多书。我已经忘记那些书的书名和作者,也想不起哪本先读,哪本后读。依然记得的有《希腊英雄》、拉。芳登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书》和《圣经故事》、拉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还有《天方夜谭》、《瑞士家庭鲁滨逊》、《天路历程》、《鲁滨逊飘流记》、《小妇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又读过它的德文本。我在学习和游戏之余读这些书,越读越有兴趣。我从不对这些书做什么研究分析——不管究竟写得好坏,也不管文体和作者情况。作家们将自己的思想珍宝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在我面前,就像领受阳光和友爱一样,我接受了这些珍宝。

  我喜欢《小妇人》,因为它让我感到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样的思想感情。

  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只好从一本一本的书里去探寻外部世界的信息。

  我不喜欢《天路历程》和《寓言》。最初读拉。芳登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译本,只是简略地读了一遍,后来读了法文的原本,虽然故事生动,语言简练,但依然无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动物拟人化表达方式永远无法引起我特别的兴趣,也就无心去领会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芳登的作品不能激发人类高尚的情操。在他看来人最重要的东西是自爱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思想内涵,即将个人的道德完全来源于自爱,用理性来驾御和控制自爱,就能产生真正的幸福。而我则认为,自私的爱乃万恶之源。当然,也许我是错的,拉。芳登对人类的了解和观察要比我丰富得多。这样讲并不意味着我反对讽刺寓言,而是在我看来,没有必要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理。

  相比较以动物为主角的寓言故事,我更喜欢《丛林之书》和《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因为他们是真正意义的动物,而不是拟人化的。我爱它们之所爱,恨它们之所恨。它们的滑稽逗趣引得我笑不可支,其悲惨遭遇有时也使我一掬同情之泪,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寓意,但极为含蓄,使你都意识不到。

  我对历史也有一种偏好,古希腊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吸引着我。在想像空间里,希腊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与人类面对面交流。在我思想深处的神殿里,仍然供奉着我最敬爱的神灵。希腊神话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爱——不,不完全如此,美狄亚和伊阿松太残忍、太贪婪,简直无法容忍。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上帝让他们干了那么多坏事,然后再惩罚他们,直到如今我仍然疑惑不解。

  妖魔嬉笑着爬出殿堂。

  上帝却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伊利亚特》史诗让我把古希腊看成了天堂。在阅读原文前,我对特洛伊的故事就了如指掌了。在通过了古希腊文文法以后,便对古希腊文宝藏一览无余。伟大的诗篇,不论是英文还是古希腊文,只要同你的心息息相通,是不需要别人翻译的。

  相反,人们常常用他们牵强附会的分析和评论扭曲了伟大作品的意义。他们要是能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该有多好!欣赏一首好诗词,根本不需要清楚其中每一个字,也无须弄清其词法和句法的属性。那些有学问的教授们,从《伊利亚特》史诗中挖掘出的东西比我多得多,但我从不嫉妒。我并不在意别人比我聪明,他们纵有广博的知识,但也无法表达出对这首光辉的史诗究竟欣赏到了什么程度。当然,我自己也无法表达出来的。每当我读到《伊利亚特》最精彩的篇章时,就感到自己的灵魂在升华,将我从狭窄的生活圈子里解脱出来,游荡于形骸之外,飘然于广阔无垠的天上人间。

  《伊索德》稍逊于《伊利亚特》,但也为我所喜爱。我努力不依靠词典注释,独自来领会这部史诗,并试图把自己最喜欢的一些篇章翻译出来。维吉尔描绘人物的本领如此惊人,他笔下喜怒哀乐的天神和凡人好像蒙上了一层伊丽莎白时代的面纱。《伊利亚特》中的天神和凡人欢快地又跳又唱的,维尔吉尔笔下的人物柔美静谧,好似月光下的阿波罗大理石像,而荷马则是太阳光下秀发飘动的俊逸而活泼的少年。

  不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从《希腊英雄》到《伊利亚特》,在书本里飞来飞去,实在方便。但对我来说,其中的路程也绝非令人惬意的。当他人已经周游世界几遍时,我也许还在语法和词典的迷途里筋疲力尽地徘徊,或者正掉进恐怖的陷阱。这陷阱名叫考试,是学校专门用来同那些寻求知识的学生作对的。类似《天路历程》最终可能会渐入佳境,但终究大漫长了,尽管途中也偶尔出人意外地出现几处引人入胜的美好景色。

  我很早就开始接触《圣经》,但并不能充分理解其内容。现在想起来觉得有些奇怪,曾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心灵无法接受它奇妙的和谐。

  记得在一个下雨的星期天早上,我无所事事,让表姐为我读一段《圣经》故事。

  虽然她认为我无法听懂,但依然在我手上拼写约瑟兄弟的故事。我听了确实一点兴趣也没有,奇怪的语言和不断的重复,使故事听起来显得很不真实,何况那更是天国里的事情。还没有讲到约瑟兄弟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进入雅各的帐篷里去说谎,我就呼呼地睡着了。

  我至今也还不懂得为什么希腊故事比《圣经》里的故事更能吸引我的兴趣。难道因为我在波士顿时被所认识了几个希腊人讲述的故事所感染,而从来没有遇到一个希伯莱人或埃及人,由此并推断他们是一群野蛮人,他们的故事也都是后人编出来的。因此,我觉得《圣经》故事中的名字和重复的叙述方式十分古怪,相反,却从未觉得希腊人的姓名古怪。

  那么,后来我又是如何从《圣经》中发现其光辉的呢?多年来,我读《圣经》时,心中的喜悦和启发日渐增长,使它渐渐变成一本最珍爱的书。不过对于《圣经》我并非全盘接受的,因此也从未能把它从头到尾读完。后来,尽管我更多地了解了《圣经》产生的历史渊源,这种感觉依然未减。我和豪威斯先生有共同的感觉,认为应该从《圣经》中清除掉一切丑恶和野蛮的东西,但是我们也反对把这部伟大的作品改得毫无生气,面目全非。

  《旧约圣经》中《以斯书》篇章的简洁明快,十分吸引人。尤其是以斯面对自己邪恶的丈夫时的场景,富有强烈的戏剧性。尽管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生命系于对方之手,没有人能够拯救她,然而她克服了女性的懦弱,勇敢地走向她的丈夫。高尚的责任感鼓舞着她,在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死,我就死吧!如果我生,我的人民都生。”

  路德的故事则富有神奇的东方色彩,朴实的乡村生活同繁华的波斯首都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路德忠贞而柔情满怀,读到她与那些正收割庄稼的农民一起,站在翻滚麦浪之中的情形,真是叫人怜爱。在那黑暗残暴的时代里,她的无私和高尚情操,如同暗夜里闪耀的星星照亮了苦难的众生。

  《圣经》给了我深远的慰藉:“有形的东西是短暂的,无形的才能永垂不朽。”

  自从我喜爱读书时开始,便一直喜欢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我记不清楚自己是从何时开始读兰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的,但却记得第一次阅读便有很深的理解力和惊叹。印象最深的是《麦克佩斯》,虽然仅读过一遍,但其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却永远印在我的记忆里。很长一段时间里,书中的鬼魂和女巫总是跑到睡梦中纠缠我。

  我仿佛看见了那把剑和麦克佩斯夫人纤素的手——可怕的血迹在我眼前出现,就像那忧伤的王后亲眼见到的一样。

  阅读完《麦克佩斯》,就接着读《李尔王》。在读到格洛赛斯特的眼睛被挖出的情节时,浑身紧张起来,心中充满了恐怖。我愤怒得无以复加了,以致于根本就读不下去,心扑通扑通地跳,好长时间呆呆地坐在那里。

  夏洛克和撒旦大概是我同一时期接触到的两个人物,一不小心在我心目中就混同为一体。我内心对他们充满了怜悯,朦胧中觉得,即使他们也希望变好,也无法成为好人,因为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或是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直至今天,我依然无法把他们描写得十恶不赦,甚至有这样一种感觉:像夏洛克、犹大,甚至魔鬼这样一类人,也都是好端端的车轮上的一根断了的车轴,总有一天会修好的。

  最初在阅读莎士比亚作品时,留下的往往都是一些并不惬意的回忆。相反,那些欢快、温和而又富于想像的剧作最初并不怎么吸引我,也许是因为它们反映了儿童生活的欢乐。然而“世上最变幻莫测的就是儿童的想像了。保持什么,丢掉什么,都很难预料。”

  莎士比亚的剧本我读过许多遍,并能背诵其中的一些片断,但却弄不清楚自己最喜欢哪一本。对它们的喜爱,往往如同心情一样变化多端。尽管我喜欢莎士比亚,但我却讨厌按评论家们的观点来读莎氏的作品。我曾经努力地按评论家们的解释来理解作品,但常常失望而止,甚至发誓不再这样读书了。一直到后来跟随基特里奇教授学莎士比亚,才逐渐改变了这个想法。今天,我终于懂得,不但在莎氏著作里,而且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我所不能理解的,而我十分高兴地看到一层又一层的帷幕逐渐被拉起,显露出思想和美的新境界。

  除了诗歌以外,我对历史也有浓厚的兴趣。我阅读了所能接触到的历史著作。

  从单调枯燥的各种大事记,更单调更枯燥的年表到格林所著公正而又生动的《英国民族史》,从弗里曼的《欧洲史》到埃默顿的《中世纪》,都是我阅读的范围。而第一本使我体会到真正历史价值的书是斯温顿的《世界史》。这本书是我在12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书现在可能已经破烂不堪了,但我依然像珍宝一样珍藏着它。从书中我认识到各民族如何在地球上逐步发展起来并建立起城市;少数伟大的统治者(他们是人世间的坦泰),是如何把一切置于脚下,把千百万人系于一人之手;人类文明如何在文化艺术上为历史的发展奠定基础,开辟道路;人类文明如何在文化经历腐朽堕落的浩劫,然后又像不死鸟一样死而复生;伟大的圣贤又如何提倡自由、宽容和教育,为拯救全世界而披荆斩棘。

  大学时代所读的书中,比较熟悉的是一些法国和德国的文学作品。德国人在生活和文学上,将自己的力量放在美之前,他们探求真理胜过传统。德国人做任何事都有一股强健的活力,他们张口说话不是为了影响别人,而是犹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在德国文学中,我发现其光辉在于它对妇女自我牺牲的爱情伟大力量的承认。

  这种思想几乎渗透到所有的德国文学作品中,尤其是在歌德的《浮士德》中表现得最为显著。

  那昙花一现,

  不过是象征而已。

  人间的缺憾,

  也会成为圆满。

  那无法形容的,

  这里已经完成。

  妇女的灵魂引导我们永远向上。

  所有读过的法国作家中,我最喜欢莫里哀和拉辛。巴尔扎克和梅里美的作品很清新喜人,犹如阵阵海风袭人。阿尔弗雷德。缨塞简直不可思议!至于雨果,尽管在文学上我并不是非常喜欢他,但却十分敬佩他的才华,他的卓越的浪漫主义。所有伟大诗人、作家,他们都是人类永恒主题的表现者,是他们用自己非凡的伟大作品把我引人了真善美的境界。

  我是否说得太多了,但是实际上我只说了自己最喜欢的一些作家。也许人们会认为我阅读面很窄,这是一种错误的印象。其实,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值得欣赏,比如卡莱的粗犷以及对虚伪的憎厌,华尔斯华绥的鼓吹天人一体,以及爱胡德古怪惊人之笔,赫里克的典雅还有他诗歌中饱含的百合花和玫瑰的香味儿,都对我有深远的影响。同样的,我也喜欢惠蒂尔的热情正直,喜欢马克。吐温——谁能不喜欢他呢!天神们也喜欢他并赋予他全能的智慧,为了不使他成为悲观主义者,又在他的心田上织起一道爱和信仰的彩虹。我爱司各特的不落俗套、泼辣和诚实。

  我爱所有像洛厄那样的作家,他们的心池在乐观主义的阳光下泛起涟漪,成为欢乐善意的源泉,有时带点愤怒,有时又有同情与怜悯。

  总而言之,文学是我理想的乐园,在这个乐园里,我享有一切权利。没有任何感觉上的障碍能够阻止我和作者以及作品中人物交流。

  <strong>第二十三节享受生活</strong>

  我相信读者不会从前面章节的叙述中得出结论,以为我的惟一乐趣就是阅读。

  事实上,我的乐趣是丰富多彩的。

  我非常喜爱田野漫步和户外运动。在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学会了划船和游泳。夏天,在马萨诸塞州伦萨姆时,我几乎都是生活在船上。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朋友来访时,出去划船更有乐趣了。的确,我并不能平稳地驾驭船只,我通过辨别水草和睡莲以及岸上的灌木的气味来掌握方向,桨用皮带固定在桨环上,我从水的阻力来知道双桨用力是否平衡,同样,我可以知道什么时候是逆水而上。我喜欢同风浪搏斗,驾驭坚固的小船服从于我的意志和臂力,它轻轻地掠过那波光粼粼的湖面,水波不停地使它上下颠簸。此情此景,令人心旷神怡!

  我也喜欢划独木舟。我说我喜欢在月夜泛舟时,你们也许会哑然失笑。的确,我不可能看见月亮从松树后面爬上天空,悄悄地越过中天,为大地铺上一条闪光的道路,但我好像知道月光就在那里。当我累了,躺到垫子上,把手放进水中时,我仿佛看见了这照耀如同白昼的月光正在经过,我触摸到了她的衣裳。偶尔,一条大胆的小鱼从我手指间滑过,一棵睡莲含羞地亲吻我的手指。

  船从小港湾的荫蔽处驶出时,会骤然感到豁然开朗,一股暖气把我包围住。我无法知道这热气究竟是从树林中还是从水气里蒸发出来的。在内心深处,我也常常有这种奇异的感觉。在风雨交加的日子里,在漫漫暗夜中,这种感觉不经意中袭来,仿佛如温暖的嘴唇在我脸上亲吻。

  我最喜欢乘船远航。我在1901年夏天游斯科舍半岛时,第一次领略了海洋的风貌。莎莉文老师和我在伊万杰琳的故乡住了几天。朗费罗有几首歌颂这里的名诗,增添了这里的魁力。我们还去了哈利发克斯,在那里度过了大半个夏天。在这个海港我们玩得非常痛快,简直像进了乐园。我们乘船去贝德福拜新、麦克纳勃岛、约克锐道特以及诺斯威士特阿姆,那种感觉简直太奇妙了。一些庞大的船舰静静地停泊在海港里,夜里,我们悠闲地在舰侧划行,真是有趣极了!这些令人愉快的情景,我始终不能忘怀。

  一天,我们遇到一个令人惊心动魄的事情。西北海湾正在举行划船比赛,各艘军舰派小艇参赛。人们都乘帆船来看比赛,我们的帆船也夹在当中。比赛时,海面风平浪静,百帆争流。比赛结束后,大家掉头转航,四散回家。

  突然一块黑云从远处飘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厚,遮满了整个天空。刹那间,风大浪急。小船面对大风大浪张满帆,拉紧绳,我们仿佛坐在风上,一会儿在波涛中打转,一会儿被推上浪头,然后又跌落谷底。风吼帆鸣,我的心怦怦直跳,手臂在颤抖,但这些表现是精神紧张,而不是畏惧!我们富有冒险精神,想像自己是北欧的海盗,也相信船长最终能化险为夷。他凭着坚实的双手和熟悉海浪的眼睛,闯过无数险风恶浪。港湾里的所有的船只驶近我们船旁时,都鸣号向我们致敬,水手们欢呼,向这艘帆船的船长致意。最后,当我们驶抵码头时,大家又饿又冷,已经疲惫不堪了。

  去年夏天,我在新英格兰一个风景如画、迷人可爱的幽静乡村里度过。马萨诸塞州的伦萨姆仿佛与我有不解之缘,我生命中所有的欢乐和忧愁,也似乎都与这个地方连在一起。钱布林斯故居,靠近菲利浦王池畔的红色农庄成了我的家。每每想起与这些亲朋挚友共同的快乐时光,以及他们对我的恩惠,心里就充满了感激。他们家的孩子与我成为了亲密的伙伴,为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我们一起做游戏,相携在林中散步,在水中嬉戏。几个年幼的孩子常常围着我说这道那,我也给他们小妖精、侏儒、英雄和狡猾的狗熊的故事,一切至今还回味无穷。

  钱布林斯先生还引导我去探究那些树木和野花的秘密世界。后来,我仿佛能侧耳倾听橡树中树液的奔腾流动,看见阳光挥洒在树叶上的光辉。

  树根深埋于阴暗的泥士,分享着树顶上的愉悦,想像,充满阳光的天空,鸟儿在飞翔,啊咽为同自然有着共鸣,所以我也理解了看不见的东西。

  在我看来,每个人都有一种潜能,都可以理解开天辟地以来,人类所经历的印象和情感。每个人潜意识里还残留着对绿色大地、淙淙流水的记忆。即使是盲聋人,也无法剥夺他们这种从先代遗传下来的天赋。这种遗传智能是一种第六感——融合了视觉、听觉、触觉于一体的灵性。

  在伦萨姆我有许多朋友,其中之一是一株十分壮观的橡树,它是我心中的骄傲。

  有朋友来访,我总会带着他们去欣赏这棵帝王之树。它矗立在菲利浦王池塘的陡峭岸上,据说已有800年到1000年的历史了。传说中的菲利浦王——一位印第安人英雄首领,就是在这棵树下与世长辞的。

  另外一个树友,比大橡树要温和可亲,是一棵长在红庄庭院里的菩提树。一天下午,电闪雷鸣,风雨交加,后墙传来巨大的碰撞声,不用别人告诉我,我就知道是菩提树倒了。我出去看看这棵经受了无数狂风暴雨的英雄树,它曾经经过奋力拼搏,终于猝然倒下了,真叫人痛心疾首。

  回到去年夏天的生活。考试结束后,我就和莎莉文老师立刻前往伦萨姆幽静的乡间。伦萨姆有3个著名的湖,我们的小别墅就在其中一个湖的边上。在这里,我可以尽情地享受充满阳光的日子,所有的工作、学习和喧嚣的城市,全都抛在脑后。

  然而我们却听到遥远的太平洋彼岸正在发生的残酷的战争以及资本家和劳工的斗争。

  在我们这个人间乐园之外,人们纷纷攘攘,忙碌终日,丝毫不懂得悠闲自得的乐趣。

  尘俗之事转瞬即逝,不必过分在意。而湖水、树木,这到处漫山遍野长满雏菊的宽广的田野、沁人心扉的草原,却都是永恒存在的。

  人们都认为,人类的知觉都是由眼睛和耳朵传达的,因而,他们觉得很奇怪,我能分辨出是城市街道和乡间小道外,还能分辨别的。乡间小道除了没有砌造的路面以外,同城市街道是没有什么两样的,但是,城市的喧闹刺激着我面部神经,也能感觉到路上我所看不见的行人急促的步履。各种各样的不和谐的吵嚷,扰乱我的精神。载重车轧过坚硬的路面发出的隆隆声,还有机器单调的轰鸣,对于一个需要集中注意力辨别事物的盲人来说,常常无法忍受。

  在乡间,人们看到的是大自然的杰作,不必为熙熙攘攘的城市里的那种残酷的生存斗争而满心忧虑。我曾好多次访问那些住在又窄又脏街道上的穷人。想到有钱有势的人住在高楼大厦里悠闲自得,而另一些人却住在暗无天日的贫民窟里,变得越来越干瘪、丑陋,深感社会的不平等。肮脏狭窄的小巷子里挤满了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孩子。向他们伸出友好的手,他们却躲之犹恐不及,好像你要打他们似的。

  使我更为痛苦的是,一些男人和女人蟋曲得不成人形。我抚摸他们粗糙的手,深感他们的生存真是场无休无止的斗争——不断的奋战。失败,他们的努力和机遇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我们常说上帝把阳光和空气赐给一切众生,果真如此吗?在城市肮脏的小巷里,空气污浊,看不见阳光。世人啊,你们不珍惜自己的同胞,反而还摧残他们。当你们每顿饭祷告“上帝赐给我面包”时,你们的同胞却无衣无食。我真希望人们离开城市,抛开辉煌灿烂、喧嚣嘈杂、纸醉金迷的尘世,回到森林和田野,过着简朴的生活!让他们的孩子能像挺拔的松树一样茁壮成长,让他们的思想像路旁的花朵一样芬芳纯洁。这些都是我在城市生活一年后,回到乡村所产生的感想。

  现在,我又踏上了松软富有弹性的土地,又沿着绿草茵茵的小路,走向蕨草丛生的洞边,把手伸进汩汩溪水里。我又翻过一道石墙,跑进绿色的田野——这狂欢似的高低起伏的绿色田野。

  除了从容散步,我还喜欢骑双人自行车四处兜风。凉风迎面吹拂,铁马在胯下跳跃,十分惬意。迎风快骑使人感到轻快又有力量,飘飘然而心旷神怡。

  在散步、骑马和划船时,只要有可能,我会让狗陪伴着我。我有过很多犬友——躯体高大的玛斯第夫犬、目光温顺的斯派尼尔犬、善于丛林追逐的萨脱猎犬,以及忠实而其貌不扬的第锐尔狼狗。目前,我所钟爱的是一条纯种狼狗,它尾巴卷曲、脸相滑稽、逗人喜爱。这些狗似乎很了解我生理的缺陷,每当我孤独时,总是寸步不离地依傍着我。

  每当下雨足不出户时,我会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呆在屋里用各种办法消遣。我喜欢编织,或者东一行西一句随手翻翻书,或者同朋友们下一两盘棋。我有一个特制棋盘,格子都凹陷下去的,棋子可以稳稳当当地插在里面。黑棋子是平的,白棋子顶上是弯曲的,棋子大小不一,白棋比黑棋大,这样我可以用手抚摸棋盘来了解对方的棋势。棋子从一个格移到另一个格会产生震动,我就可以知道什么时候该轮到我走棋了。

  在独自一人百无聊赖时,我便玩单人纸牌游戏。我玩的纸牌,在右上角有一个盲文符号,可以轻易分辨出是张什么牌。

  如果有孩子们在旁边,同他们做各种游戏真是快乐不过了。哪怕是很小的孩子,我都愿意和他们一起玩。我喜欢他们,他们也很喜欢我。他们当我的向导,带着我到处走,把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告诉我。小孩子们不能用手指拼字。有时唇读也未能弄明白他们的话,只好依赖手势。每逢我误解了他们的意思,干错了事,他们就会哄然大笑,于是哑剧就得再次从头做起。我也常给他们讲故事,教他们做游戏,和他们在一起很快乐,时间也过得很快。

  博物馆和艺术馆也是乐趣和灵感的来源。许多人满怀疑惑,我不用眼睛,仅用手,能感觉出一块冰凉的大理石所表现的动作、感情和美?的确!我的确能从抚摸这些典雅的艺术品中获得真正的乐趣。当我的指尖触摸到这些艺术品的线条时,就能感受到艺术家们所要表达的思想。我从神话英雄雕像脸中,感觉他的爱和恨、勇敢和爱情,正如我能从活人的脸上摸出人的情感和品格一样。从狄安娜雕像的神态上,我体会到森林中的秀美和自由,足以驯服猛狮,克服最强烈的感情的精神;维纳斯雕像的安详和优雅的曲线,使我的灵魂充满了喜悦,而巴雷的铜像则把丛林的秘密显示出来。

  在我书房的墙上有一幅荷马的圆雕,挂得很低,顺手就能摸到。我常以崇敬的心情抚摸他英俊而忧伤的面庞。我对他庄严的额上每一道皱纹都了如指掌——如同他生命的年轮,刻着忧患的印迹。在冰冷的灰石中,他那一双盲眼仍然在为他自己心爱的希腊寻求光明与蓝天,然而结果总是归于失望。那美丽的嘴角,坚定、真实而且柔和。这是一张饱经忧患诗人的脸庞。啊!我能充分了解他一生的遗憾,那个犹如漫漫长夜的时代:哦,黑暗、黑暗,在这正午刺眼的阳光下,绝对黑暗、全然黑暗,永无光明的希望!

  我仿佛听见荷马在歌唱,从一个营帐行吟到另一个营帐,探着步子摸索着。他歌唱生活、爱情和战争,歌唱一个英雄民族的光辉业绩。这奇伟雄壮的歌,使盲诗人赢得了不朽的桂冠和万世的景仰。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手对雕塑美的欣赏比眼睛更敏感。我以为触觉比视觉更能对曲线的节奏感体会人微。不管是否如此,我自认为自己可以从希腊的大理石神像上觉察出古希腊人情绪的起伏波动。

  欣赏歌剧是比较少有的一种娱乐。我喜欢舞台上正在上演时,有人给我讲述剧情,这比之读剧本要有趣味得多,因为这样我常常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我曾有幸会见过几位著名的演员,他们演技高超,能使你忘却此时此境,被他们带到了罗曼蒂克的古代去。埃伦。特里小姐具有非凡的艺术才能,有一次,她正在扮演一名我们心目中理想的王后,我被允许抚摸她的脸和服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高贵神情足以消解最大的悲哀。亨利。欧文勋爵穿着国王服饰站在她的身旁,他的行为举止无不显露出超群出众的才智。在他扮演的国王的脸上,有一种冷漠、无法捉摸的悲愤神情,令我永远不能忘怀。

  我仍然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戏的情景。那是12年前的事情,莱斯莉正在波士顿,莎莉文小姐带我去看她演出的《王子与贫儿》。我无法忘记剧场所充满的喜怒哀乐,随着剧情的发展,观众一会儿喜,一会儿悲,这位小演员也演得惟妙惟肖。

  散场后,我被允许到后台去见这位穿着华丽戏装的演员。她站在那里向我微笑,一头金发披散在肩上。虽然刚刚结束演出,她一点儿也没有疲惫和不愿见人的样子。

  那时,我才会开始说话,之前我反复练习说出她的名字,直到我可以清楚地说出来。

  当她听懂了我说出的几个字时,高兴地伸出手来欢迎我,表示很高兴能与我相识,我也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

  虽然生命中有很多缺陷,但我可以有如此多的方式触摸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世界是美好的,甚至黑暗和沉寂也是如此。无论处于什么样环境,都要不断努力,都要学会满足。

  有时候,当我孤独地坐着等待生命大门关闭时,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就会像冷雾一样笼罩着我。远处有光明、音乐和友谊,但我进不去,命运之神无情地挡住了大门。我真想义正词严地提出抗议,因为我的心仍然充满了热情。但是那些酸楚而无益的话语流溢在唇边,欲言又止,犹如泪水往肚里流,沉默浸透了我的灵魂。然后,希望之神微笑着走来对我轻轻耳语说:“忘我就是快乐。”因而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作我的太阳,别人耳朵所听见的音乐当作我的乐曲,别人嘴角的微笑当作我的快乐。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