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苏贝蒂灵柩是空棺
“所以,”我略微沉思,并拨弄自己手上的新物证,“我们所拥有的多毛物件,现在又多加了一样。某人从柜子里拿走了匕首,然后在原来的位置放下假髭须。巡佐,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长官。我只有一个想法,”霍斯金回答的语气有些严厉。“这髭须不是他的,”他竖起拇指朝着死者晃动。“第一点,他自己脸上就有一撮真正的髭须。第二点,就算他没有,但这个髭须是用不同的材质做成的,明白了吗?这个叫做潘德洛的家伙,他戴的是细短灰纹的络腮胡,样子看起来比较老气,而且触感细致——是真正的毛发。而这个小东西是全黑的,质料粗鄙,像是那种小孩子花6便士在店里头买来装扮成盖伊·佛克斯①的髭须。”
“这么说来,还有第三个人打扮成——他。”
“看来似乎是这么回事,长官,不是吗?这个拿煤块丢墙的家伙!”霍斯金厉声说道。为了某个理由,他似乎认为拿煤块丢墙之事,是整个案件中最诡谲神秘的地方。“还把假髭须放在匕首的位置!好吧。我们现在要干嘛?”
要把尸体送往停尸间鉴定的货车已确认出发。鉴定死者衣服的方法可能有几种;我下令将他的衣服,连同假髭须和眼镜一并保留起来。关于指纹的个别分类结果,我得知可能要到早上才拿得到手;时间虽然不多,但足够我做出一份完整报告,因为苏格兰警场很有可能会把案子从我手中收回去。于是我把髭须和其他物证收在一块,接着又拿出从葛莱格里·曼勒宁口袋里找到的信封。我抽出那张折好、压平、脏兮兮、打了字的便条纸,再度读起里面的内容。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
是该跟曼勒宁摊牌的时候了。我的用意,就是要他陷入充分焦虑的状态。在这个案子中,曼勒宁扮演的是反派配角,这说不定是本案的关键所在;不过我自己是心存质疑。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质疑,我倒是无法提出可以在法庭上举证的理由,但我就是怀疑。好了,从这张便条纸上面,可以推论出什么呢?
这张便条是一张很普通的便条纸,所用的打字机很普通,黑墨色带也很普通,除了逗点的尾巴有一点模糊之外,肉眼是看不出其他异常之处。想必这个打字的人时常用打字机,因为打出来的字体轮廓非常鲜明,没有初学者会出现的颠簸滞碍情形。还有,从内容随意间提起的象牙握柄可汗枷来研判,打字的人对这间博物馆可说是非常熟悉:如此一来,范围就可以缩小了。至于便条侧边的尘垢——我又看了一下,这个脏点看起来很像是煤灰。煤灰这个该死的东西,变得和假络腮胡一样无所不在。我拿起放在一旁的笔记本,撕掉一页来擦拭便条上的脏点。然而,假如便条上的脏点真的和博物馆正门前的大污点,以及“市集陈列室”内那家店铺附近的飞溅物,都同样是煤灰的话,那又怎么解释呢?便条是从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
这时候,各位先生,我这个笨脑袋终于(好不容易终于)被一个清清楚楚的事实给当头棒喝,从一开始这个事实就显而易见,即使络腮胡是以一整条晒衣绳垂挂起来的,也不应该会掩盖这个事实的存在。那就是:这张便条不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
便条不可能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理由一点也不复杂,因为它还没有写完。它写到一半就中断了,而且最后那半行在途中就被删掉。如果你写一张便条给某人,你可能会因为某个原因而忘记签名。但你不会写到一半就突然停住,然后把便条塞入信封就寄了出去。事实上,这张便条甚至没折成和信封相称的大小规格。它被折叠成方形,其折痕鲜明,而且整张纸扁平,仿佛是被重重压过似的。
简而言之,写这张便条的人,在手边没有废纸篓的情况下,做了许多粗心大意的人在写信时所会做的事情。起初写的寥寥几句不合他意,或者是决定不写了,于是就搁笔中断。然后呢,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有这封信存在,于是将信折好,塞入大衣胸前的口袋,然后信又被口袋里其他的纸张给压平。所以,曼勒宁根本还没读到这张便条吧;不过,写便条的人会是他吗?便条是在他身上找到的,但我不认为便条有可能是他写的。
首先,便条是在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由于信塞得很随便,所以它很容易就会掉出来。你不会穿着大衣坐在打字机前面——更何况,那是一件晚上外出时穿的大衣——你甚至不太可能把未写完的便条,塞到一件夜间大衣的口袋里面;你不会在别的口袋里先把它压平,再拿出来,用煤灰把它弄脏,然后又漫不经心地塞回去,使得它很容易掉出来。情况开始像是曼勒宁不仅还没看、而且也没写过这张便条。事情开始像是他在某处捡到便条,然后匆匆忙忙地把它放进口袋里。便条上面的日期是“星期三”,这意味着曼勒宁可能是在这两天内捡到它的——或者是在上个星期三之后十多天当中的某一天——而且,尽管我有如失心疯地乐于见到煤灰无所不在,但不管是在哪里捡到这张便条——无论是在伦敦这个大城市的任何地方或者在这间博物馆附近——其实几率都是一样高的。
虽然以上推论纯属臆测,然而曼勒宁乃阴险小人的可能性已开始动摇,并且如蜡热熔似的崩盘瓦解。此时,我发现自己不可理喻地抓狂起来,因为在察觉到这个可能性之前,我尚未对曼勒宁展开逼问动作;我的心刹那间凉了半截。为了预防大局在握之前有状况发生,我急急忙忙地闯入馆长办公室。
在门飕然转开时,里面的四个人各自以不同的表情抬头。坐在角落的是普恩,正在玩单人接龙的他缩着身体,瘦削的膝盖上放了一张计分表,脸色不悦地把牌翻转过来。在普恩身后屹立而站的是警员马丁,他若无其事地从普恩肩后往下瞥,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建议红十之后要打黑九。在大桃花心木桌的远远一侧,蜜露安·韦德抓着椅子扶手半起身,泪水婆娑地望着门口。她的怒气并非是冲着我来的。
这么说来,她的怒气是因曼勒宁而起的啰?现场寂静无声,从周遭所弥漫的蛛丝马迹来看,这里一定发生过口角或情绪上的冲突。此时,曼勒宁一转身,我马上感受到氛围中的情绪波动;他身躯挺直,侧背朝着韦德小姐而立,双手交臂合拢,目光阴郁地投向房间对墙上的保险箱,脸上神情有点像是—位高傲冷笑的夜贼。再一次地,他那乌黑的头发、粗犷的脸庞,以及纠结紊乱的眉毛,再次展现在我面前。在这个比警局更充满异国风味的摩尔式场景的衬托下,他给别人的印象更是深刻。而狰狞的微笑在他脸上缓缓浮现。
“嗨,巡官,”他用邪恶的口吻、殷勤的态度跟我打招呼。“我们正在想,你一定是丢下我们回家去了。”
普恩持牌的动作停在半空中。他有气无力的声音听起来很嘶哑。
“感谢上苍,好在你回来了,”他出口抱怨。“你不算是什么大人物,但起码你还是个人。也许你可以叫那个花花公子闭上嘴巴,他一直在骚扰蜜丽安小姐。”
“普恩!”蜜丽安怒斥,而普恩就像是被打了一针似地安静下来,并坐在椅子上低头嘟囔着。随后,蜜丽安把她那涨红的可爱脸蛋转向曼勒宁。她的眼睫毛上面仍有泪水,脸上表情则是不安愧疚。有的人就是这么幸运。
“说真的,小葛,我所说的话并非那个意思。我很心烦意乱,而且这个可怕的事件把我困在这里,”她充满恶意地看着我,“害得我快要精神错乱了。”
“亲爱的,试着别去理它,”曼勒宁说道。“我们俩都感到心烦意乱。”他轻拍她的手。“我会跟巡官沟通交涉的。”
“韦德小姐,”我对她说,“你哥哥现在也在这里,他和何姆斯先生、巴特勒先生一同在外面另一个房间里。如果你想去见他们,他们三位会等你的。他们还不知道你在这里。普恩,你最好也一块过去。”
她飞奔出办公室,速度之快宛若打了曼勒宁两记难堪的耳光。他站着将手握紧了又松开,然后在桌旁坐了下来。女孩和普恩离开时,我对站在门口的霍斯金低语:
“把柯林斯调离那个房间。让他们去谈,我们只要听就好。”
接下来,马丁也离开了,我拿着笔记本回身面对曼勒宁。曼勒宁对我似乎视若无睹。他软趴趴地跌坐椅中,表情在霎时间变得神态自若且恶毒冷竣,斜眼看人的模样几近畸形的丑陋怪物。当下气氛有了转变;不知怎么的,该说是压力或生命力的东西减弱了下来。他坐着用握拳的食指轻拂拇指,然后再双手动作互换。他开口讲话时,由于话语是猝然道出,使得他像是在据理力争。
“我到底是怎么了?”他问道。
“什么意思?”
“唉,你懂我意思的。我是个凡人。任何卑鄙小人我都不放在眼里……说起来,我根本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我的人生——直到这里的瓣膜出现了个窟窿,”他接着心脏下方的胸口处,“活动也开始变慢了。以前我不用思考就可以驾轻就熟的事情,现在却做不来。我试着做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结果还是搞砸了,后来的情况甭提你也知道。我啊,就像是个我自己看了都觉得碍眼的大傻瓜,”他咬牙切齿地说道,音量虽低微但口气激动得脸都红了。“天啊,这世上如果有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看起来像个傻瓜!”
我心不甘倩不愿地发现自己有点喜欢这个男人。
“别想太多,”我说道,“什么烦恼也都没了。”
“想想看!仔细想想!这好比叫一个人走进房间,但得忍住目光不要去瞄墙壁一样。叫人家去戏院,却不可以看舞台上的表演。天底下的人每个都是本位主义②者;至少,我就是这种人……而且啊,还在不久之前,我一直认为这种想法非常正确。我喜欢这种以我为尊的感觉,”他用一种浑然忘我的傲慢口气说道,“因为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嘛,而且我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傻瓜。但情况变了,就在突然之间;而我现在却必须不断解释我所说过的话,说这个说那个、说个没完没了……喂,听我说,我是见过世面的人;我真的有干过一番成就,但是除非你能说服我,否则我不愿再谈论它们了。一提起那些陈年往事,我就觉得自己像个满口无聊鸟话的驴蛋。你懂我的意思吗?所以我得开口损人。我想到了,我以前曾辱骂过他们——老实说,因为我对他们的评价有点低,”他的口气非常冷静,像是在平铺直叙一件事实,“但我现在的思绪可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尤其是和蜜丽安那帮人扯上关系时。”
“你认识他们?”
“我认识何姆斯和克尔顿那个女的,就这两个人而已。其他的人我可不想认识,”他语气冷淡,“因为我对他们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记得蜜丽安有一张山姆·贝克特那家伙的照片——是一张放大的彩色照片;她喜欢那种幼稚的东西。而我画过一张精准无误、需要高度技术的类似图片,它巨细靡遗地呈现一只马来半岛的红猩猩。”
“这的确非常需要技术。”
他细想了一会儿。
“好吧,我的说法当然是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当蜜丽安告诉我贝克特在开罗公使馆待不到8个月,就可以说一口像当地人一样溜的阿拉伯语时,我却认为在正常状况下,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的微笑又被困窘的悲痛之情所取代。“我为何不想认识他们呢?为什么?我可以和他们应对进退而面无惧色,我对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负面批评可以骂到下个礼拜,我可以——但是,就因为我像个可恶的傻瓜,扛起装满陶器的大皮箱,然后像个小女生晕倒了!”
他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没有用的。我必须孤军奋战到底。我现在告诉你这件事,部分原因是想说出我的肺腑之言,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想解释为何今晚我在你的办公室里丢人现眼。我只知道我和你的警员发生争执,除此之外我不晓得我是怎么了。我昏迷得不省人事:当你提到有个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攻击巡佐时,我为什么会突然昏倒呢?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不知道。不过,关于今晚这里所发生的命案,我真的毫不知情;而且,我以前也没见过那位死者。”
说完了肺腑之言,曼勒宁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突然觉得,他又在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回到那上了妆、时而皱眉愁容、时而高视阔步的军人角色。再一次地,周遭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曼勒宁露出了笑容。从他轻蔑而漫不经心的神态来看,显然他正打算发表一些“别再无意义地空想了!自己又是好汉一条!”之类的言论。不过我得泼他一头冷水。
“如果你什么都不知情,”我说道,“那么这张便条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我把便条放到桌上。曼勒宁皱眉沉脸地瞪了一会儿(他仿佛全身都紧绷起来),但他似乎一点也不惊慌。盯着便条一阵子后,他抬起头来。
“这么说,你是在警局捡到它的,”曼勒宁沉着地陈述。“我猜,我一定是在那里掉了它的。如果你想要听实话,那我告诉你,我是在何姆斯的公寓捡到它的。”
曼勒宁目不转睛地直视着我。
“在何姆斯的公寓……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晚上,就在我抵达博物馆之前。”
“但是你说过,你并不晓得博物馆的聚会取消啊?假如你去过何姆斯的公寓——你是什么时间去的?”
“约莫10点40分吧。”
“哦,其他人没告诉你,聚会已经取消的决定吗?”
“没有,他们没告诉我,”曼勒宁平静地回答。“你知道的,那里半个人影也没有。”
为了掩饰我不知道这个可能性,也为了调整攻击策略,我沿着桌子漫步,再度拿起便条浏览,然后又把它放下来。
“好吧,”我说道。“事情经过如何,咱们来洗耳恭听吧。”
“就像我跟你说的,我本来预计今晚11点要去博物馆。蜜丽安和她哥哥要先去赴晚宴,然后再从那里一起去博物馆,所以我不用去接她。但是我想,我最好和某个人一道去博物馆,这样——这样比较不像个局外人,”他露出咬牙切齿的模样。“何姆斯是我惟一认识的人。于是正如我所说,大概10点40分的时侯,我顺便到摄政亲王巷拜访。那里的总机小弟说楼上正在举办派对,所以不能让我上楼。但我要他安分坐好,我就上去了。”
他犹豫了一下。
“但那里没人应门,里头也没有任何人声。不过,门只是闩着,并未锁上,所以我就走了进去。然而,公寓里却是空无一人,我不明白那个总机小弟为何说有派对正在进行。后面那间小客厅有煤炉在燃烧,而且才刚添加燃料。那张便条正摊开掉在壁炉地面附近的尘灰之中。它摊开着——虽然也是皱巴巴的,但和现在的样子不同,”尽管口气听起来像是个梦游病患,但曼勒宁却是咬紧牙关,脸色愠怒涨红。“我捡起便条,看了上面的文字,然后把它放进我的口袋。”
“为何这么做?”
“我自有原因,但我不打算跟你说。”(他的情绪正濒临一触即发的临界点;两道黑眉又皱成V字形,茫然无神的蓝眼珠呆滞地瞪着前方,嗓音也变得粗声粗气起来。)“我自有原因,但这不关你的事。”
“若说其他人都知道有这张便条存在,这点你有异议吗?”
“完全无异议。”
我走向房门,打开它,并对门外的马丁说:
“把其他人通通带到这里来。带他们来这里之前,你先去找柯林斯,然后——那具被巡佐打开、里头装有铅制棺材的大型货箱,你知道吧?很好,把它拖到这里来。”
当曼勒宁仍一语不发地挺直站着,目光越过房间直盯着敞开的电梯门时,我做了之前早就该做的事。我先前提过,在这华丽房间的一角,有一张折叠式的打字机桌。我把机器拉了上来;它是雷明顿12号的一般机型,色带是红黑色的。我从桌子抽屉里抽出一张纸,放到打字机上面打了几行字。逗点的尾巴同样是模糊的。除非是巧合,否则专家检定后一定会说曼勒宁在何姆斯公寓捡到的便条,是在这台机器上面打出来的。
我还在打字机的滑动架上检测纸张之时,马丁和柯林斯用手推车把货箱弄进来了,锯屑则在拖曳的过程中不断溢出。箱盖已经移开了,布满锯屑的车床上有一件隆起之物,此物乃是一个不及6呎长、背部有着曲线的铅箱盖子。铅面腐蚀得相当厉害,但是将锯屑清除干净后,刻在盖子上面的阿拉伯字体我是可以认得出来:棺盖和棺材合阖的沿线则用近来当道的红蜡密封起来。
房门再度打开,柯林斯将小斧头和凿子递给我。蜜丽安率先走进来,她立刻朝曼勒宁瞥了一眼。紧随在她身后的依序是杰瑞·韦德、何姆斯、普恩,以及大摇大摆将警察钢盔仰天翘起戴在头上的巴特勒。此时,惟一可以用来形容当下气氛的字眼,就是滑稽可笑,因为他们全都定眼看着曼勒宁;事实上,就因为他们是如此专注,所以在杰瑞·韦德绊到货箱之前,没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
“这是什么鬼东西?”杰瑞·韦德问道。他自然不做作的牢骚,似乎缓和了紧张局势。从某种角度来看,在这间办公室里头,这个干瘪小精灵——在外貌上,没人长得比他更怪异了——似乎是最人模人样的了。“我好几次在这里踢到一些古里古怪的垃圾而痛得大呼小叫,但我凭着安拉之名发问,谁来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啊?”
“我们想要弄清楚,”我说道。“它到底是不是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对了——”
此刻,蜜丽安急于将曼勒宁介绍给韦德与巴特勒认识,她笑脸迎人地在他们之间引荐,仿佛凭借她的笑容,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虽然曼勒宁那天晚上稍早在我办公室时似乎是挺和气的,但这时候他还是没伸出手来。
“噢,是的,当然当然,”曼勒宁说道。“我想,两位的大名我早就听过了。只不过,蜜丽安可没告诉我巴特勒先生是干警察工作的。”
我向柯林斯和马丁招手示意,他们正准备用凿子和斧头在铅箱上面干活。他们俩只需把蜡的封印切开,再将箱盖撬起即可。凿子所制造的噪音,似乎让何姆斯颇为恼怒,他的视线在房间里游移不定,一下子停在墙上的保险箱,接着来到打字机,然后又回到原处。
“我看不出来这么做有何意义,”他指着箱子,声音有点尖锐地说道。“你为什么要把它挖出来?这东西又不是新的,它摆在楼上的阿拉伯展示区有好几年了,更何况它只是一个阿拉伯的镀银容器,里头什么也没有。巡官,你的脑袋是打哪儿得到这么荒唐的念头?呃,对了,是谁乱弄我的打字机?”
“搞定了,长官,”柯林斯警员说道。“要把盖子掀开来吗?它的另一边有铰链。”
“掀开来,”我准备就绪。
众人安静了下来,虽然我看到他们彼此交换眼神,但每个人的表情却是困惑不解:面对眼前的局面,似乎连他们自己都不晓得要采取什么样的态度。片刻之后,当这两名警员使劲掀起盖子时,现场惟有刺耳的咯吱声和摩擦声。而我自己的脑子里,则充斥着许多不明确的想法,仿佛我们会碰上的最糟状况,并非箱子里装的是波斯遗骸或甚至是另一具尸体,而是只有一对假髭须而已。随后,在刺耳的尖叫声混杂着普恩的欢笑声中,盖子被掀了开来。
结果箱子里空无一物。箱子的内层由钢所打造,里面没有装任何东西,甚至连伦敦的尘埃也没有沾惹到一些,简直可说是光洁无垢。
“老弟,可以了,”我说道。箱盖砰地落下来。
“我早就告诉他里面没有东西,”普恩边说边发出粗哑的轻笑声。“哈伦·拉希德之妻,他是这么说的!哎呀,早跟他说过里面啥都没有。”
我抬起头来,正好迎上何姆斯的苍白笑容。
“事情似乎是解决了,不是吗?”他问道。“啊呀,好一个苏贝蒂!我可以跟你保证,你绝不会在阿拉伯的镀银容器中找到她的。你现在愿意相信我了吧?”
“未必每件事都能相信,”我一边说,一边从口袋中拿出便条,并且慢条斯理地摊开它。“这是你写的吗?”
“我写了什么?”
“‘亲爱的G,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好好给我看清楚!这是你写的吗?”
“当然不是,”何姆斯说道,他的眼珠在大镜框后面翻起白眼。“你在说什么鬼话?老兄,别想威胁我!荒谬!”
“便条上面的字,是用那边你那台打字机打出来的。你否认吗?”
“长官,我不承认,也不否认。我不知道。不是我写的。我从来没看过这张便条。”
何姆斯向后退了一小步。他那和蔼可亲、冷静自持、不以为然的面容,就像他那温柔的蓝色眼眸一样镇定。
“等一下,巡官!”杰瑞·韦德跳出来说道。“且慢,假如——”
“你闭嘴,老头,”何姆斯气急败坏地插嘴,但口气依旧冷静,“这件事我来处理。你说这张便条是在我公寓里找到的。是谁找到的?”
“是曼勒宁先生找到的。我还有一件事要请教。你说你和你们所有的人,从9点钟开始整晚都待在你的公寓里,是这样的吗?”
“正是如此。”
“但是10点40分的时候,曼勒宁先生去过你那里,可是根本没有人在家。任何人影都没见到。”
从不止一个角度来看,门边那一群静止不动的人,如今已成为同一阵线的伙伴。就在此刻,理查·巴特勒摇摇晃晃地挺身而出。钢盔戴在他后脑勺上,仅靠下巴上的扣带支撑着,结果形成一副怪异可笑的画面;困倦的灰色眼珠,被略微挤压在肥胖的圆脸上。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慢地走向曼勒宁。
“你这个监视别人的卑鄙家伙。”他非常沉着地说道。
曼勒宁瞪着他。
“冲着这句话,我跟你杠上了,”曼勒宁说道,“因为这里最高大的人就是你。”
我刚说过,巴特勒将双手插在口袋里,不过即使手是放在口袋外,我也怀疑他能来得及出手防卫。曼勒宁的动作一定比响尾蛇快上5倍,因为没人确实看见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事后柯林斯告诉我,曼勒宁的拳头绝对只飞出12吋远,但我们都没有人意识到这件事;惟一知道的实情是,曼勒宁的体内有个东西像炸弹一样爆发了。那一瞬间,我从巴特勒肩膀后方望过去,当时我所看到的曼勒宁,其表情就像一个发狂的疯子,然后我才听到类似骨头瘪下去的低闷声。接着,巴特勒便一声不响地向前跌落,他先是膝盖着地,然后人就摔倒在奢华的地毯上,这整个过程是安静无声,仿佛是他自己愿意这样跌倒的。
静默中,我听见曼勒宁的喘息声,当下众人皆原地不动。
“干得好,我承认,”鸦雀无声中,杰瑞·韦德突然说道,“但你这么做,就能证明你不是浑球吗?”
那一刻,我还以为曼勒宁打算与他为敌。我打定了主意,只要他一动手,我也会插手干涉的。然而,只见气息仍旧微弱、棕褐肤色发白的曼勒宁从桌上拿起帽子和手杖。
“抱歉,巡官,我把证人打得不省人事,”他的语气中规中矩,“不过,5分钟内他就会醒过来的。还有什么事是我可以帮你的?”
“谢谢你,”我说道,“今天晚上辛苦你了。就这样吧。你可以回家了。”
各位先生(分区巡官卡鲁瑟最后说道),我在公务上和此案的牵连,几乎就到此为止了。我所作的记录会由更合适的人来接手完成,而其记录结果你们待会儿就可以听到了,不过我受命将案发情形的完整细节,连同我自己对案件相关人物的印象和感想,通通一并提供给你们。其中有些是我个人的偏见,继任者也许会有所更正。各位只要仔细考虑我的陈述就行。后来,虽然我又盘问他们到凌晨4点,但是没有进一步的斩获。他们一直联合阵线,枪口一致对外。
在本案中,我的推论并无一席之地,因为翌日早上10点钟的时候,整个案子被完全颠覆,而且有了180度的大转变。在被颠覆的情况下,虽然解释了之前让我困惑的每一个状似胡闹的细节,但不幸的是,却又产生更多的荒谬无稽之谈。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我在布里克顿的家。我在警局里睡了几个钟头,然后就开始赶报告。分类工作花了我一些时间。正当我完成报告时,总探长海德雷打电话过来跟我说,要我去一趟苏格兰警场的助理警务署长办公室。将近10点的时候我到达那里,我发现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时而咯咯发笑,时而对着一封信开骂。就是那封信,才让整个令人惊讶的案情变得没那么难以置信。这是信的副本,上面注明的日期是:“肯辛顿,欧克尼旅馆,6月15日,星期六,凌晨1点”,收件人写的是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亲启。从手写笔迹来看,写信者的心情有点兴奋。信的内容如下:
爵士:
在万般无奈、忧心忡忡,甚至深感羞愧的心情下,我写下了这封信。但我扪心自问,我知道这是我的职责使然。20年来的谦恭效劳(我确信,谦恭并非没有用处),身为一位爱丁堡的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我已经卷入一些可称之为令人痛苦或困窘的处境(您或许可以在《新教徒圣职者》的专栏文章中,回想起我和仲裁者有着不同的意见。文章内容质疑了捐款盘是否不该由右向左排列,而应该是原来的由左向右;这场争辩,我担心有时候会越演越烈)。我希望,也自知自己并非心胸狭隘之人。关于打牌和放松身心的舞蹈活动,我看不出来其中有何坏处。经过我的观察,我相信批判教会堕落的言论是过于言重了。即使我有采纳这些褊狭观点的打算,但经历了广阔的东方之旅,以及沿途与其他国家风土人情的接触后,我可以说是交得眼界大开。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要证明在下并非无实际经验或想法闭塞之人。然而,纵使我做的梦有多疯狂,我也不曾想像过我一介苏格兰教会的神职人员,居然会自动自发地在脸上戴上一对白色假络腮胡;我离开一栋建筑,居然是从盥洗室的窗户爬出去,然后借着落水管之助滑至地面;我居然爬到墙上;我恶狠狠地攻击一名警察,现在我脑子清醒了,我知道他当时并无恶意;最后,我穿过地下煤库的煤炭投入口,从那个恶劣难堪的场面中离去。大概就这样了。干这些事并非为了好玩;我也无法以受了喝酒嗑药的影响、或是恍惚着魔这些借口来自我辩护。
但是,事情还不仅如此,否则我就不会这么担忧地非把事实说出来不可。简而言之,我目睹了一件凶杀案,不管将来我的下场会如何,就算接下来我所要说的细节会变得众所皆知,我仍然非说不可。如果您容许我于今早11点30分整来向您表达敬意的话,您将会当场获得我最深切的感激与谦逊。
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敬上
<hr/>
注释:
①盖伊·佛克斯(GuyFawkes),英国历史上某爆炸事件的主犯,按照习俗,每年的11月5日,英国人以烧此人的肖像来庆祝。
②本位主义就是为自己所在的小单位打算而不顾整体利益的思想或行为。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
“没有,长官。我只有一个想法,”霍斯金回答的语气有些严厉。“这髭须不是他的,”他竖起拇指朝着死者晃动。“第一点,他自己脸上就有一撮真正的髭须。第二点,就算他没有,但这个髭须是用不同的材质做成的,明白了吗?这个叫做潘德洛的家伙,他戴的是细短灰纹的络腮胡,样子看起来比较老气,而且触感细致——是真正的毛发。而这个小东西是全黑的,质料粗鄙,像是那种小孩子花6便士在店里头买来装扮成盖伊·佛克斯①的髭须。”
“这么说来,还有第三个人打扮成——他。”
“看来似乎是这么回事,长官,不是吗?这个拿煤块丢墙的家伙!”霍斯金厉声说道。为了某个理由,他似乎认为拿煤块丢墙之事,是整个案件中最诡谲神秘的地方。“还把假髭须放在匕首的位置!好吧。我们现在要干嘛?”
要把尸体送往停尸间鉴定的货车已确认出发。鉴定死者衣服的方法可能有几种;我下令将他的衣服,连同假髭须和眼镜一并保留起来。关于指纹的个别分类结果,我得知可能要到早上才拿得到手;时间虽然不多,但足够我做出一份完整报告,因为苏格兰警场很有可能会把案子从我手中收回去。于是我把髭须和其他物证收在一块,接着又拿出从葛莱格里·曼勒宁口袋里找到的信封。我抽出那张折好、压平、脏兮兮、打了字的便条纸,再度读起里面的内容。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
是该跟曼勒宁摊牌的时候了。我的用意,就是要他陷入充分焦虑的状态。在这个案子中,曼勒宁扮演的是反派配角,这说不定是本案的关键所在;不过我自己是心存质疑。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质疑,我倒是无法提出可以在法庭上举证的理由,但我就是怀疑。好了,从这张便条纸上面,可以推论出什么呢?
这张便条是一张很普通的便条纸,所用的打字机很普通,黑墨色带也很普通,除了逗点的尾巴有一点模糊之外,肉眼是看不出其他异常之处。想必这个打字的人时常用打字机,因为打出来的字体轮廓非常鲜明,没有初学者会出现的颠簸滞碍情形。还有,从内容随意间提起的象牙握柄可汗枷来研判,打字的人对这间博物馆可说是非常熟悉:如此一来,范围就可以缩小了。至于便条侧边的尘垢——我又看了一下,这个脏点看起来很像是煤灰。煤灰这个该死的东西,变得和假络腮胡一样无所不在。我拿起放在一旁的笔记本,撕掉一页来擦拭便条上的脏点。然而,假如便条上的脏点真的和博物馆正门前的大污点,以及“市集陈列室”内那家店铺附近的飞溅物,都同样是煤灰的话,那又怎么解释呢?便条是从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
这时候,各位先生,我这个笨脑袋终于(好不容易终于)被一个清清楚楚的事实给当头棒喝,从一开始这个事实就显而易见,即使络腮胡是以一整条晒衣绳垂挂起来的,也不应该会掩盖这个事实的存在。那就是:这张便条不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
便条不可能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理由一点也不复杂,因为它还没有写完。它写到一半就中断了,而且最后那半行在途中就被删掉。如果你写一张便条给某人,你可能会因为某个原因而忘记签名。但你不会写到一半就突然停住,然后把便条塞入信封就寄了出去。事实上,这张便条甚至没折成和信封相称的大小规格。它被折叠成方形,其折痕鲜明,而且整张纸扁平,仿佛是被重重压过似的。
简而言之,写这张便条的人,在手边没有废纸篓的情况下,做了许多粗心大意的人在写信时所会做的事情。起初写的寥寥几句不合他意,或者是决定不写了,于是就搁笔中断。然后呢,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有这封信存在,于是将信折好,塞入大衣胸前的口袋,然后信又被口袋里其他的纸张给压平。所以,曼勒宁根本还没读到这张便条吧;不过,写便条的人会是他吗?便条是在他身上找到的,但我不认为便条有可能是他写的。
首先,便条是在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由于信塞得很随便,所以它很容易就会掉出来。你不会穿着大衣坐在打字机前面——更何况,那是一件晚上外出时穿的大衣——你甚至不太可能把未写完的便条,塞到一件夜间大衣的口袋里面;你不会在别的口袋里先把它压平,再拿出来,用煤灰把它弄脏,然后又漫不经心地塞回去,使得它很容易掉出来。情况开始像是曼勒宁不仅还没看、而且也没写过这张便条。事情开始像是他在某处捡到便条,然后匆匆忙忙地把它放进口袋里。便条上面的日期是“星期三”,这意味着曼勒宁可能是在这两天内捡到它的——或者是在上个星期三之后十多天当中的某一天——而且,尽管我有如失心疯地乐于见到煤灰无所不在,但不管是在哪里捡到这张便条——无论是在伦敦这个大城市的任何地方或者在这间博物馆附近——其实几率都是一样高的。
虽然以上推论纯属臆测,然而曼勒宁乃阴险小人的可能性已开始动摇,并且如蜡热熔似的崩盘瓦解。此时,我发现自己不可理喻地抓狂起来,因为在察觉到这个可能性之前,我尚未对曼勒宁展开逼问动作;我的心刹那间凉了半截。为了预防大局在握之前有状况发生,我急急忙忙地闯入馆长办公室。
在门飕然转开时,里面的四个人各自以不同的表情抬头。坐在角落的是普恩,正在玩单人接龙的他缩着身体,瘦削的膝盖上放了一张计分表,脸色不悦地把牌翻转过来。在普恩身后屹立而站的是警员马丁,他若无其事地从普恩肩后往下瞥,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建议红十之后要打黑九。在大桃花心木桌的远远一侧,蜜露安·韦德抓着椅子扶手半起身,泪水婆娑地望着门口。她的怒气并非是冲着我来的。
这么说来,她的怒气是因曼勒宁而起的啰?现场寂静无声,从周遭所弥漫的蛛丝马迹来看,这里一定发生过口角或情绪上的冲突。此时,曼勒宁一转身,我马上感受到氛围中的情绪波动;他身躯挺直,侧背朝着韦德小姐而立,双手交臂合拢,目光阴郁地投向房间对墙上的保险箱,脸上神情有点像是—位高傲冷笑的夜贼。再一次地,他那乌黑的头发、粗犷的脸庞,以及纠结紊乱的眉毛,再次展现在我面前。在这个比警局更充满异国风味的摩尔式场景的衬托下,他给别人的印象更是深刻。而狰狞的微笑在他脸上缓缓浮现。
“嗨,巡官,”他用邪恶的口吻、殷勤的态度跟我打招呼。“我们正在想,你一定是丢下我们回家去了。”
普恩持牌的动作停在半空中。他有气无力的声音听起来很嘶哑。
“感谢上苍,好在你回来了,”他出口抱怨。“你不算是什么大人物,但起码你还是个人。也许你可以叫那个花花公子闭上嘴巴,他一直在骚扰蜜丽安小姐。”
“普恩!”蜜丽安怒斥,而普恩就像是被打了一针似地安静下来,并坐在椅子上低头嘟囔着。随后,蜜丽安把她那涨红的可爱脸蛋转向曼勒宁。她的眼睫毛上面仍有泪水,脸上表情则是不安愧疚。有的人就是这么幸运。
“说真的,小葛,我所说的话并非那个意思。我很心烦意乱,而且这个可怕的事件把我困在这里,”她充满恶意地看着我,“害得我快要精神错乱了。”
“亲爱的,试着别去理它,”曼勒宁说道。“我们俩都感到心烦意乱。”他轻拍她的手。“我会跟巡官沟通交涉的。”
“韦德小姐,”我对她说,“你哥哥现在也在这里,他和何姆斯先生、巴特勒先生一同在外面另一个房间里。如果你想去见他们,他们三位会等你的。他们还不知道你在这里。普恩,你最好也一块过去。”
她飞奔出办公室,速度之快宛若打了曼勒宁两记难堪的耳光。他站着将手握紧了又松开,然后在桌旁坐了下来。女孩和普恩离开时,我对站在门口的霍斯金低语:
“把柯林斯调离那个房间。让他们去谈,我们只要听就好。”
接下来,马丁也离开了,我拿着笔记本回身面对曼勒宁。曼勒宁对我似乎视若无睹。他软趴趴地跌坐椅中,表情在霎时间变得神态自若且恶毒冷竣,斜眼看人的模样几近畸形的丑陋怪物。当下气氛有了转变;不知怎么的,该说是压力或生命力的东西减弱了下来。他坐着用握拳的食指轻拂拇指,然后再双手动作互换。他开口讲话时,由于话语是猝然道出,使得他像是在据理力争。
“我到底是怎么了?”他问道。
“什么意思?”
“唉,你懂我意思的。我是个凡人。任何卑鄙小人我都不放在眼里……说起来,我根本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我的人生——直到这里的瓣膜出现了个窟窿,”他接着心脏下方的胸口处,“活动也开始变慢了。以前我不用思考就可以驾轻就熟的事情,现在却做不来。我试着做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结果还是搞砸了,后来的情况甭提你也知道。我啊,就像是个我自己看了都觉得碍眼的大傻瓜,”他咬牙切齿地说道,音量虽低微但口气激动得脸都红了。“天啊,这世上如果有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看起来像个傻瓜!”
我心不甘倩不愿地发现自己有点喜欢这个男人。
“别想太多,”我说道,“什么烦恼也都没了。”
“想想看!仔细想想!这好比叫一个人走进房间,但得忍住目光不要去瞄墙壁一样。叫人家去戏院,却不可以看舞台上的表演。天底下的人每个都是本位主义②者;至少,我就是这种人……而且啊,还在不久之前,我一直认为这种想法非常正确。我喜欢这种以我为尊的感觉,”他用一种浑然忘我的傲慢口气说道,“因为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嘛,而且我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傻瓜。但情况变了,就在突然之间;而我现在却必须不断解释我所说过的话,说这个说那个、说个没完没了……喂,听我说,我是见过世面的人;我真的有干过一番成就,但是除非你能说服我,否则我不愿再谈论它们了。一提起那些陈年往事,我就觉得自己像个满口无聊鸟话的驴蛋。你懂我的意思吗?所以我得开口损人。我想到了,我以前曾辱骂过他们——老实说,因为我对他们的评价有点低,”他的口气非常冷静,像是在平铺直叙一件事实,“但我现在的思绪可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尤其是和蜜丽安那帮人扯上关系时。”
“你认识他们?”
“我认识何姆斯和克尔顿那个女的,就这两个人而已。其他的人我可不想认识,”他语气冷淡,“因为我对他们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记得蜜丽安有一张山姆·贝克特那家伙的照片——是一张放大的彩色照片;她喜欢那种幼稚的东西。而我画过一张精准无误、需要高度技术的类似图片,它巨细靡遗地呈现一只马来半岛的红猩猩。”
“这的确非常需要技术。”
他细想了一会儿。
“好吧,我的说法当然是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当蜜丽安告诉我贝克特在开罗公使馆待不到8个月,就可以说一口像当地人一样溜的阿拉伯语时,我却认为在正常状况下,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的微笑又被困窘的悲痛之情所取代。“我为何不想认识他们呢?为什么?我可以和他们应对进退而面无惧色,我对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负面批评可以骂到下个礼拜,我可以——但是,就因为我像个可恶的傻瓜,扛起装满陶器的大皮箱,然后像个小女生晕倒了!”
他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没有用的。我必须孤军奋战到底。我现在告诉你这件事,部分原因是想说出我的肺腑之言,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想解释为何今晚我在你的办公室里丢人现眼。我只知道我和你的警员发生争执,除此之外我不晓得我是怎么了。我昏迷得不省人事:当你提到有个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攻击巡佐时,我为什么会突然昏倒呢?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不知道。不过,关于今晚这里所发生的命案,我真的毫不知情;而且,我以前也没见过那位死者。”
说完了肺腑之言,曼勒宁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突然觉得,他又在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回到那上了妆、时而皱眉愁容、时而高视阔步的军人角色。再一次地,周遭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曼勒宁露出了笑容。从他轻蔑而漫不经心的神态来看,显然他正打算发表一些“别再无意义地空想了!自己又是好汉一条!”之类的言论。不过我得泼他一头冷水。
“如果你什么都不知情,”我说道,“那么这张便条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我把便条放到桌上。曼勒宁皱眉沉脸地瞪了一会儿(他仿佛全身都紧绷起来),但他似乎一点也不惊慌。盯着便条一阵子后,他抬起头来。
“这么说,你是在警局捡到它的,”曼勒宁沉着地陈述。“我猜,我一定是在那里掉了它的。如果你想要听实话,那我告诉你,我是在何姆斯的公寓捡到它的。”
曼勒宁目不转睛地直视着我。
“在何姆斯的公寓……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晚上,就在我抵达博物馆之前。”
“但是你说过,你并不晓得博物馆的聚会取消啊?假如你去过何姆斯的公寓——你是什么时间去的?”
“约莫10点40分吧。”
“哦,其他人没告诉你,聚会已经取消的决定吗?”
“没有,他们没告诉我,”曼勒宁平静地回答。“你知道的,那里半个人影也没有。”
为了掩饰我不知道这个可能性,也为了调整攻击策略,我沿着桌子漫步,再度拿起便条浏览,然后又把它放下来。
“好吧,”我说道。“事情经过如何,咱们来洗耳恭听吧。”
“就像我跟你说的,我本来预计今晚11点要去博物馆。蜜丽安和她哥哥要先去赴晚宴,然后再从那里一起去博物馆,所以我不用去接她。但是我想,我最好和某个人一道去博物馆,这样——这样比较不像个局外人,”他露出咬牙切齿的模样。“何姆斯是我惟一认识的人。于是正如我所说,大概10点40分的时侯,我顺便到摄政亲王巷拜访。那里的总机小弟说楼上正在举办派对,所以不能让我上楼。但我要他安分坐好,我就上去了。”
他犹豫了一下。
“但那里没人应门,里头也没有任何人声。不过,门只是闩着,并未锁上,所以我就走了进去。然而,公寓里却是空无一人,我不明白那个总机小弟为何说有派对正在进行。后面那间小客厅有煤炉在燃烧,而且才刚添加燃料。那张便条正摊开掉在壁炉地面附近的尘灰之中。它摊开着——虽然也是皱巴巴的,但和现在的样子不同,”尽管口气听起来像是个梦游病患,但曼勒宁却是咬紧牙关,脸色愠怒涨红。“我捡起便条,看了上面的文字,然后把它放进我的口袋。”
“为何这么做?”
“我自有原因,但我不打算跟你说。”(他的情绪正濒临一触即发的临界点;两道黑眉又皱成V字形,茫然无神的蓝眼珠呆滞地瞪着前方,嗓音也变得粗声粗气起来。)“我自有原因,但这不关你的事。”
“若说其他人都知道有这张便条存在,这点你有异议吗?”
“完全无异议。”
我走向房门,打开它,并对门外的马丁说:
“把其他人通通带到这里来。带他们来这里之前,你先去找柯林斯,然后——那具被巡佐打开、里头装有铅制棺材的大型货箱,你知道吧?很好,把它拖到这里来。”
当曼勒宁仍一语不发地挺直站着,目光越过房间直盯着敞开的电梯门时,我做了之前早就该做的事。我先前提过,在这华丽房间的一角,有一张折叠式的打字机桌。我把机器拉了上来;它是雷明顿12号的一般机型,色带是红黑色的。我从桌子抽屉里抽出一张纸,放到打字机上面打了几行字。逗点的尾巴同样是模糊的。除非是巧合,否则专家检定后一定会说曼勒宁在何姆斯公寓捡到的便条,是在这台机器上面打出来的。
我还在打字机的滑动架上检测纸张之时,马丁和柯林斯用手推车把货箱弄进来了,锯屑则在拖曳的过程中不断溢出。箱盖已经移开了,布满锯屑的车床上有一件隆起之物,此物乃是一个不及6呎长、背部有着曲线的铅箱盖子。铅面腐蚀得相当厉害,但是将锯屑清除干净后,刻在盖子上面的阿拉伯字体我是可以认得出来:棺盖和棺材合阖的沿线则用近来当道的红蜡密封起来。
房门再度打开,柯林斯将小斧头和凿子递给我。蜜丽安率先走进来,她立刻朝曼勒宁瞥了一眼。紧随在她身后的依序是杰瑞·韦德、何姆斯、普恩,以及大摇大摆将警察钢盔仰天翘起戴在头上的巴特勒。此时,惟一可以用来形容当下气氛的字眼,就是滑稽可笑,因为他们全都定眼看着曼勒宁;事实上,就因为他们是如此专注,所以在杰瑞·韦德绊到货箱之前,没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
“这是什么鬼东西?”杰瑞·韦德问道。他自然不做作的牢骚,似乎缓和了紧张局势。从某种角度来看,在这间办公室里头,这个干瘪小精灵——在外貌上,没人长得比他更怪异了——似乎是最人模人样的了。“我好几次在这里踢到一些古里古怪的垃圾而痛得大呼小叫,但我凭着安拉之名发问,谁来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啊?”
“我们想要弄清楚,”我说道。“它到底是不是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对了——”
此刻,蜜丽安急于将曼勒宁介绍给韦德与巴特勒认识,她笑脸迎人地在他们之间引荐,仿佛凭借她的笑容,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虽然曼勒宁那天晚上稍早在我办公室时似乎是挺和气的,但这时候他还是没伸出手来。
“噢,是的,当然当然,”曼勒宁说道。“我想,两位的大名我早就听过了。只不过,蜜丽安可没告诉我巴特勒先生是干警察工作的。”
我向柯林斯和马丁招手示意,他们正准备用凿子和斧头在铅箱上面干活。他们俩只需把蜡的封印切开,再将箱盖撬起即可。凿子所制造的噪音,似乎让何姆斯颇为恼怒,他的视线在房间里游移不定,一下子停在墙上的保险箱,接着来到打字机,然后又回到原处。
“我看不出来这么做有何意义,”他指着箱子,声音有点尖锐地说道。“你为什么要把它挖出来?这东西又不是新的,它摆在楼上的阿拉伯展示区有好几年了,更何况它只是一个阿拉伯的镀银容器,里头什么也没有。巡官,你的脑袋是打哪儿得到这么荒唐的念头?呃,对了,是谁乱弄我的打字机?”
“搞定了,长官,”柯林斯警员说道。“要把盖子掀开来吗?它的另一边有铰链。”
“掀开来,”我准备就绪。
众人安静了下来,虽然我看到他们彼此交换眼神,但每个人的表情却是困惑不解:面对眼前的局面,似乎连他们自己都不晓得要采取什么样的态度。片刻之后,当这两名警员使劲掀起盖子时,现场惟有刺耳的咯吱声和摩擦声。而我自己的脑子里,则充斥着许多不明确的想法,仿佛我们会碰上的最糟状况,并非箱子里装的是波斯遗骸或甚至是另一具尸体,而是只有一对假髭须而已。随后,在刺耳的尖叫声混杂着普恩的欢笑声中,盖子被掀了开来。
结果箱子里空无一物。箱子的内层由钢所打造,里面没有装任何东西,甚至连伦敦的尘埃也没有沾惹到一些,简直可说是光洁无垢。
“老弟,可以了,”我说道。箱盖砰地落下来。
“我早就告诉他里面没有东西,”普恩边说边发出粗哑的轻笑声。“哈伦·拉希德之妻,他是这么说的!哎呀,早跟他说过里面啥都没有。”
我抬起头来,正好迎上何姆斯的苍白笑容。
“事情似乎是解决了,不是吗?”他问道。“啊呀,好一个苏贝蒂!我可以跟你保证,你绝不会在阿拉伯的镀银容器中找到她的。你现在愿意相信我了吧?”
“未必每件事都能相信,”我一边说,一边从口袋中拿出便条,并且慢条斯理地摊开它。“这是你写的吗?”
“我写了什么?”
“‘亲爱的G,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好好给我看清楚!这是你写的吗?”
“当然不是,”何姆斯说道,他的眼珠在大镜框后面翻起白眼。“你在说什么鬼话?老兄,别想威胁我!荒谬!”
“便条上面的字,是用那边你那台打字机打出来的。你否认吗?”
“长官,我不承认,也不否认。我不知道。不是我写的。我从来没看过这张便条。”
何姆斯向后退了一小步。他那和蔼可亲、冷静自持、不以为然的面容,就像他那温柔的蓝色眼眸一样镇定。
“等一下,巡官!”杰瑞·韦德跳出来说道。“且慢,假如——”
“你闭嘴,老头,”何姆斯气急败坏地插嘴,但口气依旧冷静,“这件事我来处理。你说这张便条是在我公寓里找到的。是谁找到的?”
“是曼勒宁先生找到的。我还有一件事要请教。你说你和你们所有的人,从9点钟开始整晚都待在你的公寓里,是这样的吗?”
“正是如此。”
“但是10点40分的时候,曼勒宁先生去过你那里,可是根本没有人在家。任何人影都没见到。”
从不止一个角度来看,门边那一群静止不动的人,如今已成为同一阵线的伙伴。就在此刻,理查·巴特勒摇摇晃晃地挺身而出。钢盔戴在他后脑勺上,仅靠下巴上的扣带支撑着,结果形成一副怪异可笑的画面;困倦的灰色眼珠,被略微挤压在肥胖的圆脸上。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慢地走向曼勒宁。
“你这个监视别人的卑鄙家伙。”他非常沉着地说道。
曼勒宁瞪着他。
“冲着这句话,我跟你杠上了,”曼勒宁说道,“因为这里最高大的人就是你。”
我刚说过,巴特勒将双手插在口袋里,不过即使手是放在口袋外,我也怀疑他能来得及出手防卫。曼勒宁的动作一定比响尾蛇快上5倍,因为没人确实看见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事后柯林斯告诉我,曼勒宁的拳头绝对只飞出12吋远,但我们都没有人意识到这件事;惟一知道的实情是,曼勒宁的体内有个东西像炸弹一样爆发了。那一瞬间,我从巴特勒肩膀后方望过去,当时我所看到的曼勒宁,其表情就像一个发狂的疯子,然后我才听到类似骨头瘪下去的低闷声。接着,巴特勒便一声不响地向前跌落,他先是膝盖着地,然后人就摔倒在奢华的地毯上,这整个过程是安静无声,仿佛是他自己愿意这样跌倒的。
静默中,我听见曼勒宁的喘息声,当下众人皆原地不动。
“干得好,我承认,”鸦雀无声中,杰瑞·韦德突然说道,“但你这么做,就能证明你不是浑球吗?”
那一刻,我还以为曼勒宁打算与他为敌。我打定了主意,只要他一动手,我也会插手干涉的。然而,只见气息仍旧微弱、棕褐肤色发白的曼勒宁从桌上拿起帽子和手杖。
“抱歉,巡官,我把证人打得不省人事,”他的语气中规中矩,“不过,5分钟内他就会醒过来的。还有什么事是我可以帮你的?”
“谢谢你,”我说道,“今天晚上辛苦你了。就这样吧。你可以回家了。”
各位先生(分区巡官卡鲁瑟最后说道),我在公务上和此案的牵连,几乎就到此为止了。我所作的记录会由更合适的人来接手完成,而其记录结果你们待会儿就可以听到了,不过我受命将案发情形的完整细节,连同我自己对案件相关人物的印象和感想,通通一并提供给你们。其中有些是我个人的偏见,继任者也许会有所更正。各位只要仔细考虑我的陈述就行。后来,虽然我又盘问他们到凌晨4点,但是没有进一步的斩获。他们一直联合阵线,枪口一致对外。
在本案中,我的推论并无一席之地,因为翌日早上10点钟的时候,整个案子被完全颠覆,而且有了180度的大转变。在被颠覆的情况下,虽然解释了之前让我困惑的每一个状似胡闹的细节,但不幸的是,却又产生更多的荒谬无稽之谈。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我在布里克顿的家。我在警局里睡了几个钟头,然后就开始赶报告。分类工作花了我一些时间。正当我完成报告时,总探长海德雷打电话过来跟我说,要我去一趟苏格兰警场的助理警务署长办公室。将近10点的时候我到达那里,我发现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时而咯咯发笑,时而对着一封信开骂。就是那封信,才让整个令人惊讶的案情变得没那么难以置信。这是信的副本,上面注明的日期是:“肯辛顿,欧克尼旅馆,6月15日,星期六,凌晨1点”,收件人写的是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亲启。从手写笔迹来看,写信者的心情有点兴奋。信的内容如下:
爵士:
在万般无奈、忧心忡忡,甚至深感羞愧的心情下,我写下了这封信。但我扪心自问,我知道这是我的职责使然。20年来的谦恭效劳(我确信,谦恭并非没有用处),身为一位爱丁堡的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我已经卷入一些可称之为令人痛苦或困窘的处境(您或许可以在《新教徒圣职者》的专栏文章中,回想起我和仲裁者有着不同的意见。文章内容质疑了捐款盘是否不该由右向左排列,而应该是原来的由左向右;这场争辩,我担心有时候会越演越烈)。我希望,也自知自己并非心胸狭隘之人。关于打牌和放松身心的舞蹈活动,我看不出来其中有何坏处。经过我的观察,我相信批判教会堕落的言论是过于言重了。即使我有采纳这些褊狭观点的打算,但经历了广阔的东方之旅,以及沿途与其他国家风土人情的接触后,我可以说是交得眼界大开。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要证明在下并非无实际经验或想法闭塞之人。然而,纵使我做的梦有多疯狂,我也不曾想像过我一介苏格兰教会的神职人员,居然会自动自发地在脸上戴上一对白色假络腮胡;我离开一栋建筑,居然是从盥洗室的窗户爬出去,然后借着落水管之助滑至地面;我居然爬到墙上;我恶狠狠地攻击一名警察,现在我脑子清醒了,我知道他当时并无恶意;最后,我穿过地下煤库的煤炭投入口,从那个恶劣难堪的场面中离去。大概就这样了。干这些事并非为了好玩;我也无法以受了喝酒嗑药的影响、或是恍惚着魔这些借口来自我辩护。
但是,事情还不仅如此,否则我就不会这么担忧地非把事实说出来不可。简而言之,我目睹了一件凶杀案,不管将来我的下场会如何,就算接下来我所要说的细节会变得众所皆知,我仍然非说不可。如果您容许我于今早11点30分整来向您表达敬意的话,您将会当场获得我最深切的感激与谦逊。
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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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盖伊·佛克斯(GuyFawkes),英国历史上某爆炸事件的主犯,按照习俗,每年的11月5日,英国人以烧此人的肖像来庆祝。
②本位主义就是为自己所在的小单位打算而不顾整体利益的思想或行为。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