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死神的猜字游戏 第二章 紧紧尾随的福特
如果换作平时,我每次夜间出去后都会心满意足好几天,可是麦格雷戈匆匆退出舞台后的第二天早晨,我依然兴奋不已,心中充满了期待。我非常想找到那位脚穿红色牛仔靴的摄影师,将他彻底打发掉。我属于那种干净彻底的恶魔,绝不喜欢半途而废。一想到这世界上居然有人穿着那种滑稽可笑的靴子到处转悠,手中还握着一架目睹了太多事情的相机,我就迫不及待地想跟踪那些脚印,完成我计划中的第二部分。
也许我在对付麦格雷戈时过于草率,我应该再多给他一点儿时间,多给他一点儿鼓励,他或许会把一切和盘托出。可我当时觉得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查找出来——每当黑夜行者掌握方向盘时,我相信没有我办不到的事。尽管到目前为止一切正常,但这次的处境有些尴尬,我必须独自查找到这位穿靴子的先生。
我在前一次调查时发现,除了偶尔晚上驾着游艇出海外,麦格雷戈的社交生活非常有限。他加入了几个行业组织,这对于从事房地产这一行的人来说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我没有发现任何人与他交往密切。我还知道他没有犯罪记录,因而也就没有案卷可以翻阅,当然也就无法查找出他的同伙。他离婚时的法庭记录只有简单的“无法调和的分歧”,其余的只能由我发挥想象力了。
我恰好在这一点上走入了死胡同。麦格雷戈属于那种独来独往的人,尽管我将他彻底研究了一番,仍然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以表明他有朋友、伴侣、约会对象、同事或密友。他从不在晚上与朋友聚会——除了那些小朋友外,他根本没有朋友。他既不是什么教友会的成员,也不是慈善互助会会员;既不去附近的酒吧喝酒,也不去参加每周举行一次的方块舞舞会——这本来能解释那双靴子的来历。不,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些上面露出了那双愚蠢的鞋尖的照片。
那么这位穿牛仔靴的家伙究竟是谁?我如何才能找到他?
只有一个地方能找到答案,而且行动要快,要赶在有人发现麦格雷戈失踪之前采取行动。我听到远处传来了隆隆的雷声,惊讶地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果然,已经是下午两点一刻了,正是每天午后雷阵雨开始的时候。我在苦思冥想中错过了午餐时间,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不过,这场雷阵雨可以再次给我提供掩护,我也可以在回来的路上停车买点儿吃的。于是,我兴奋地制订好了下一步行动的巧妙计划,走到停车场,钻进汽车,向南疾驰而去。
当我赶到马西森·哈莫克码头时,天已经开始下雨。我再次穿上那件黄色防水外套,沿着小道一路跑向麦格雷戈的游艇。
我又一次轻松地开了锁,溜进了船舱。我前一次上这条游艇是为了寻找证据来证明麦格雷戈是个恋童癖,这次却是为了寻找比较微妙的东西,寻找能够提供麦格雷戈那位摄影朋友身份的小线索。
反正得从什么地方着手,所以我又下到了他们睡觉的地方。我打开有小暗格的那个抽屉,重新翻看那些照片。我这次既查看照片的正面,也查看照片的背面。数码照片大大增加了侦查的难度,照片上没有任何痕迹,而且也没有上面印有序列号、可以追踪的空胶卷盒。世界上再笨的人也能轻轻松松地将照片下载到硬盘中,随时将它们打印出来,更不用说某个对鞋子有着如此恶心爱好的家伙了。
我关上抽屉,开始查找其他地方,可这里的一切我上次都已经翻了个遍。我不免有些泄气,来到了游艇上面一层的主船舱中。这里也有几个抽屉,我开始翻找起来。又是录像带、塑料玩偶、塑胶带,都是我已经看到过的东西,没有一样能够给我提供任何线索。我将那些塑胶带一一取了出来,心想或许应该让这些东西物尽其用。我漫不经心地拿出了最后一卷塑胶带。
我找到了。
光有本事还不够,还得靠运气。即使是一百万年,我也想不到会有这样好的运气。这卷塑胶带的底部粘着一小片纸,上面写着“雷克尔”,名字下面还有一个电话号码。
当然,谁也无法保证雷克尔就是那位穿红靴子的牛仔,甚至都无法保证这是个人名。这可能是负责船上管道的承包商的名字。可不管怎么说,这更像是一个可以让我着手的线索,我现在必须赶在雷阵雨过去之前下船。我将那张纸片塞进口袋,扣好防水服的纽扣,悄悄溜下游艇,重新回到了小道上。
也许是与麦格雷戈一起度过的这个夜晚仍然让我意犹未尽,我还沉浸在欣喜若狂的状态中,开车回家时居然哼起了菲利普·格拉斯的音乐剧《屋顶上的一千架飞机》(1000AirplaheRoof)中一首容易上口的曲子。美好生活的要旨是既完成了引以为豪的事又有值得期待的目标,而我此刻两者皆有。做我这样的人多么幸福啊!
可惜我的这种好心情没有持续太久。在老刀匠路拐进勒琼大道时,我习惯性地瞥了一眼后视镜,立刻惊呆了。
我的身后有一辆褐紫色的福特金牛,车头几乎碰到我的车尾。这很像迈阿密戴德县警察局为便衣警察大量配备的那种车。
这绝对不是件好事。虽说巡逻车可能会无缘无故地跟着你,但如果有人驾驶一辆统一调度的公务车,那这个人显然有某种目的,这个目的就是要告诉我,我被盯上了。如果真是这样,那对方的计策非常完美。他的风挡玻璃很晃眼,我无法看清是谁在开车,但我突然觉得自己必须知道那辆车跟踪了我多久,车上的人是谁,他目睹了多少。
我拐进旁边一条小街,将车停到路旁,那辆福特金牛停在了我的车后。起初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们俩坐在各自的车上,等待着。他会逮捕我吗?如果有人从码头开始就一直在跟踪我,这对于精力过于充沛的德克斯特来说可不是件好事。麦格雷戈失踪的事迟早会被人发现,哪怕是走走过场的调查都会发现他的游艇,有人会去看看游艇是否还在,然后德克斯特在光天化日之下上过这条游艇这一点就会变得意义非凡。
正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才会变成警方成功破案的关键。警察往往会寻找这种看似可笑的巧合,而且一旦发现,就会认真对待多次碰巧出现在微妙场合的人。哪怕这个人是警察,而且脸上挂着迷人的灿烂笑容。
我无计可施,只能下车虚张声势地吓唬一下对方:弄清楚是谁在跟踪我,为什么跟踪我,然后让对方明白这种愚蠢的行为只是在浪费时间。我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面孔,下了车,快步走到福特金牛跟前。车窗摇了下来,里面露出了多克斯警官那张时时刻刻带着怒容的脸,活像用乌木刻成的某个凶神的雕像。
“你最近怎么常常大白天丢下工作不干?”他问,说话的声音虽然平淡,但仍然成功地传达给我这样一种印象,我无论说什么都是在骗他,他恨不得因此揍我一顿。
“嘿,原来是多克斯警官!”我乐呵呵地说,“真是太巧了,你在这儿干什么?”
“你有什么事比上班还重要吗?”他说。看样子他对继续这场对话毫无兴趣,于是我耸了耸肩。面对那些不善言谈而且显然无意与你聊天的人,顺其自然始终是比较简单的办法。
“我……嗯……我要办一些私事。”我说。我承认这个借口非常站不住脚,可多克斯这种人喜欢问一些令人难以回答的问题,而且常常不怀好意。我一时哑口无言,更不用说想出什么聪明的话来搪塞他了。
他盯着我看了漫长的几秒钟,那神情活像一头饿了几天的美国斗牛犬在盯着一块生肉。“私事。”他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显得更加愚蠢。
“没错。”我说。
“你的牙医在盖布尔斯区。”他说。
“嗯……”
“你的医生在阿拉梅达。你没有律师,妹妹还在上班,”他说,“还有什么私事我没有提到?”
“其实,我……我……”听到自己结结巴巴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多克斯只是望着我,仿佛在求我狼狈逃窜,好让他练一练打移动靶的技术。
“真好笑,”他终于开口说道,“我在这里也要办些私事。”
“是吗?”我说,听到自己终于能说出人话来,我如释重负,“是些什么私事,警官?”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笑容,说实在的,我宁愿他猛地跳下车来咬我一口。“我在监视你。”他说。他任由我将他那亮闪闪的牙齿欣赏了片刻,然后重新摇上车窗,像咧嘴而笑的柴郡猫一样消失在了茶色车窗玻璃后。
我站在那里,身上穿着时髦的防水外套,心中想着雷克尔以及他那双红色的靴子正从我的手中慢慢溜走,我觉得这真是太糟糕了,我实在想不起比这更糟糕的事。我上了车,发动引擎,冒着大雨将车开回了家。
我非常了解多克斯警官,知道他这样做绝对不是下雨天心血来潮。如果他在监视我,那么他会一直监视下去,直到逮着我干坏事,或者他无法再监视我为止。当然,我随便就能想出几个鬼点子来打消他对我的兴趣,只是这些点子都属于彻底解决问题型的,而我虽说没有什么良知,却也有一套非常明确的做人原则,与良知相差无几。
我早就知道多克斯警官早晚会出手制止我的业余爱好,我也早就想过万一他插手的话我该怎么办。我想到的最好办法是先等等看。
你说什么?你可能会问,而且你完全有权这样问。我们真的能对显而易见的答案置之不理吗?说到底,虽然多克斯身强力壮,而且能置人于死地,但黑夜行者在这方面比多克斯更胜一筹,一旦他掌握了方向盘,谁也不是他的对手。也许就这一次……
“不行。”那轻柔的声音在我耳旁低声说道。
“你好,哈里。为什么不行?”这个问题刚一出口,我就想起了他教我时的情景。
“凡事都得有规矩,德克斯特。”哈里曾经说过。
“规矩,老爸?”
那是我的十六岁生日。从来没有多少人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因为我当时还没有学会讨人喜欢,也没有学会与人称兄道弟,即使我不回避那些嘴角流着口水的同龄人,他们通常也会躲着我。整个少年期,我就像一只牧羊犬,穿行在一群又脏又蠢的绵羊当中。打那以后,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方说,十六岁的我还没有到恶习难改的地步,可人们真的是无可救药。
因此,我的十六岁生日没有兴师动众地操办。我的养母多丽丝刚刚死于癌症,但我养父的女儿德博拉还是给我烤了一个蛋糕,哈里则送给我一根新渔竿。我吹灭了蜡烛,我们吃了蛋糕,然后哈里带我来到了后院。我们当时住在椰树林区,房子不大,后院砖砌的烧烤炉旁有张红松木野餐桌,是哈里亲手做的。他在桌旁坐下后,示意我也坐下。
“我说,德克斯特,”他说,“十六岁,快要长大成人了。”
我当时吃不准那是什么意思——我?长大成人?变成人?哈里那蓝色的眼睛仿佛要将我看穿。“你对女孩感兴趣吗?”他问我。
“嗯……你指哪方面?”我说。
“亲吻啦,拥抱啦,做爱啦,你知道我说什么。”
一想到这些,我的脑子就开始发晕,仿佛有一只冰冷、漆黑的脚在我的脑子里乱踢。“没有……嗯……没有……我……嗯……”我说,即使在当时我也算比较能说会道,“没有那种事。”
哈里点点头,仿佛我言之有理。“也没有和男孩在一起鬼混。”他说。我只是摇摇头。哈里低头看着餐桌,然后回头望着屋子。“我满十六岁时,我父亲带我去找了个妓女。”他摇摇头,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整整十年后我才缓过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做爱对我来说完全是陌生的事,而且还要为此付钱,真是的,这太过分了。我几乎带着惊恐的表情望着哈里,他笑了笑。
“不会的,”哈里说,“我不会带你去干这种荒唐事,那根渔竿或许对你更有用。”他慢慢摇摇头,将目光转向了别处,远离面前的野餐桌,越过院子,向街上望去,“或者一把片鱼刀。”
“是啊。”我说,尽量掩饰着心中的欲望。
他又说:“我们俩都知道你想要什么,可你现在还没有准备好。”
我和哈里两年前有过一次难忘的露营经历,他在那次旅程中第一次和我谈到了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打那以后,我们就一直在为我做着准备,用哈里的话来说,是让我“摆正方向”。我这个头脑发热、人工培育出来的青年巴不得立刻开始我那幸福的事业,可哈里让我不要着急,因为哈里对一切都了如指掌。
“我会小心的。”我说。
“可这还不够,”他说,“德克斯特,干什么都得有规矩,正是这一点让你与众不同。”
“与人打成一片,”我说,“活儿要做得干净彻底,不冒险行事。”
哈里摇摇头。“更重要的是,你在动手前必须确定这个人真的是罪大恶极。我都说不清究竟有多少次我知道一个人有罪却仍然只能放他一马。让那狗杂种望着你,冲着你假笑,你和他心里都很清楚,可你还得为他开门,让他出去……”他咬紧牙关,一只拳头砸在野餐桌上,“虽说没有必要,可是你必须有确凿证据,一定得有,德克斯特。即使有十足的把握……”他举起一只手,掌心对着我,“你也必须有证据。谢天谢地,这种证据不必出现在法庭上。”他微微苦笑了一下,“否则你什么也干不成。可你需要证据,德克斯特。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他用指关节轻轻敲着桌子,“你得有证据,而且即使是这样……”
他一反常态地停了下来,我等待着,知道他要说的话难以启齿。“有时候,即使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即使他们真的罪有应得,你还得放他们一马。比方说,他们可能太……令人瞩目。如果会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你也只能放手。”
像往常一样,哈里总是能给我答案。每当我无法肯定时,总能听到哈里在我耳边轻声细语。虽说我可以肯定,但我没有证据证明多克斯除了脾气暴戾、行事诡秘外还有其他恶行,而将一名警察大卸八块必然会在这座城市里引起公愤。在拉戈塔警探最近遭遇不测之后,如果又有警察遇害,警方的高层必然会高度重视。
哪怕再有必要解决掉多克斯,我现在也是束手无策。
我待在简陋的家中,气恼地走来走去,每次向窗外张望,总能看到那辆福特金牛停在马路对面。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仅仅一小时前我还那么兴奋地打着如意算盘。德克斯特能出来玩儿吗?哎呀,不行,亲爱的黑夜行者。德克斯特现在处于暂停时段。
不过,即使这样被困在自己家中,我还是能干些有意义的事。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皱巴巴的纸,也就是我在麦格雷戈游艇上找到的那张字条,将它抚平,原先粘在字条的塑胶带上的胶水现在粘到了我的手上。“雷克尔”外加一个电话号码,足以让我在电脑上查找出来,我只花了几分钟时间就有了结果。
这是一个手机号码,机主叫史蒂夫·雷克尔,住在椰树林区的泰格特尔街。我又进行了反复核查,结果发现这位雷克尔先生是位专业摄影师。当然,这可能纯粹是巧合。我相信这世上有许多名叫雷克尔的摄影师。我翻了一下黄页电话号码簿,发现这位雷克尔先生有自己的专长。他在黄页上登了一则小广告:“记住他们现在的样子。”
雷克尔专门从事儿童摄影。
巧合这种理论恐怕得靠边站了。
黑夜行者动了一下,会意地笑了笑,而我则迫不及待地开始计划,准备去泰格特尔街看一眼。其实那地方离我这里不远,我现在就可以开车过去,然后——
然后让多克斯警官盯梢,让他在德克斯特身上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真是太妙了,老伙计。一旦雷克尔某天突然消失,这倒是可以替多克斯省去大量枯燥的调查工作。他可以绕过所有的繁文缛节,直接来抓我。
按照现在这种速度,雷克尔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消失?一个值得尝试的目标近在咫尺,我却被困在这里寸步难行,这真是太令人懊恼了。几个小时过去了,多克斯的车仍然停在街对面,而我仍然在原地踏步。怎么办?好的一面是,多克斯显然没有发现足够的证据,除了跟踪监视我之外无法采取其他行动。不好的一面是,如果他继续跟踪我,我只能夹着尾巴做人,继续规规矩矩地当我的法医。这绝对不行。我感到了一丝压力,不仅来自黑夜行者,而且来自时钟。我必须赶紧找到一些证据,证明雷克尔就是那位替麦格雷戈拍照的摄影师;如果真是他,我还得赶紧与他好好聊聊。一旦意识到麦格雷戈已经踏上不归路,他很可能逃之夭夭;而如果警察局里我的那些同行意识到这一点,事情就会变得让讲究速战速决的德克斯特非常不快。
但多克斯显然已经打定主意,准备长期蹲守,我的第一反应是想个招数将多克斯赶跑——但多克斯绝非平常的寻血犬。我只想出一个点子,或许能将气味从他那不断抽动的、急切的鼻子前驱散。我可以和他玩一场旷日持久的等待游戏,绝对保持正常的生活,让他最终善罢甘休,回到自己真正的工作岗位上,去抓我们这座美丽的城市阴暗角落里那些货真价实的恶棍。
那么好吧,我就大大方方地做个正常人,直到他恨得直咬牙。这一招儿所需要的可能不只是几天,而是几星期,但我会坚持的。我会彻底过上为了让自己显得像一个正常人而刻意营造出来的丰富多彩的生活。既然人通常要受性生活的支配,我就从拜访我的女朋友丽塔开始吧。
“女朋友”——这真是个古怪的称呼。“女朋友”其实是个更加古怪的概念。对于成年人而言,“女朋友”通常不是姑娘,而是一个愿意提供性生活的女人,没有任何友谊可言。事实上,就我的观察来说,一个人完全有可能根本不喜欢自己的女朋友,当然真正痛恨的还是结婚。我到目前为止还吃不准女人通常希望从男朋友那里得到什么回报,但我知道丽塔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样的回报。那肯定不是性生活,因为性生活在我眼里像计算外贸赤字一样索然无味。
幸运的是,丽塔大多数时候对性生活也毫无兴趣。她的第一次婚姻简直是场灾难,她前夫心目中的美好生活只有吸毒和对她动粗,后来居然发展到传染给她几种疑难杂症的地步。但是,当他有天晚上竟然对孩子动手时,丽塔那如同乡村歌曲般纯真的忠诚终于彻底破裂,她将那猪狗不如的东西赶出了自己的生活,并且开心地将他送进了监狱。
正是由于这段痛苦的经历,她一直在寻找一个绅士,希望这个人对友情和谈心感兴趣,而不是一味地沉浸在低俗的激情这种原始的动物本能中。换言之,这个男人应该更看重她身上的种种美德,而不是看重她愿不愿意接受裸体杂技表演。将近两年了,她一直是我最理想的掩护,是大千世界所熟悉的德克斯特生活中的一个关键部分。作为回报,我从来没有打过她,没有传染给她任何疾病,没有将我的动物欲望强加在她身上,而她似乎真心喜欢有我在她身旁。
我还有一个意外收获,我渐渐喜欢上了她的两个孩子——阿斯特和科迪。丽塔的两个孩子有着痛苦的童年,或许因为我也有类似的经历,我对他们有一种亲近感,早已超出了以丽塔做掩护的初衷。
除了孩子这个意外收获外,丽塔本人也是秀色可餐。她留着整齐的金色短发,运动员般的身体修长结实,很少说蠢话。我可以带她一起去公共场合,并且知道别人会觉得我们俩像一对非常般配的夫妇,而这才是关键所在。大家甚至说我们很吸引人的眼球。我估计丽塔觉得我相貌英俊,但就她以前的交友经历而言,她的眼光实在不敢恭维。不过和一个认为我很棒的人待在一起,这种感觉还是不错的。
我看了一眼书桌上的钟,五点三十二分,还有不到一刻钟丽塔就会下班回到家中。她在费尔柴尔德契据事务所上班,所做的工作很复杂,涉及百分点和百分数等问题。等我赶到她家时,她应该已经到家了。
我脸上挂着开心的笑容,走到屋外,朝多克斯挥了挥手,驱车来到丽塔家位于南迈阿密不大的屋子前。车况还可以,也就是说没有发生致命车祸,也没有人开冷枪,不到二十分钟我的车就停在了丽塔家门外。
多克斯警官将车开到街道尽头,在我敲门的同时,他将车停在了街对面。
门猛地开了,丽塔探出头来望着我:“啊,是德克斯特!”
“亲自光临,”我说,“我刚好在这附近,顺便过来看看你是不是已经到家了。”
“嗯,我……我刚进门。瞧我这副邋遢样儿……进来吧。要啤酒吗?”
啤酒,好点子。我还从来没有沾过这玩意儿——可这又是那么正常,完全符合下班后看望女朋友的身份,就连多克斯也不得不佩服。真是个绝妙的点子。“来一罐吧。”我说,然后跟着她走进了相对凉爽的客厅。
“坐吧,”她说,“我正要梳洗一下。”她冲我一笑,“孩子们在后院,要是知道你来了肯定会立刻缠上你。”她顺着过道快步走了出去,随即又拿着一罐啤酒走了回来,“我马上回来。”她说着走进了屋子另一边的卧室。
我坐到沙发上,看着手中的啤酒。我很少喝酒。说实在的,喝酒对于猎杀者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习惯。喝酒会减缓人的反应速度、麻木人的感觉,让他变得神经兮兮。可是这会儿我就坐在这里,准备做出最大的牺牲,抛弃自己的力量,变成一个普通人——因此啤酒正是患有饮酒恐惧症的德克斯特所需要的。
我喝了一小口,味道很苦,酒精含量不高。我又喝了一小口。我可以感觉到它咕噜咕噜地一路冲进胃里,我突然想到自己可谓悲喜交加,连午饭都没有吃。管它呢,不就是一罐淡啤酒吗?
我喝了一大口,适应后,感觉并没有那么糟糕。天哪,啤酒的确能让人舒心,至少我每多喝一口就感到更加痛快。又一口进肚——转眼间啤酒罐已经底朝天,空空如也了。
可我还是感到口渴。我真的能容忍这种令人不快的局面吗?我想不能。绝对不能容忍。事实上,我也不准备容忍。我站起身,迈着坚定的步子向厨房走去。冰箱里还有好几罐啤酒,我拿上一罐后回到了沙发旁。
我坐下来,打开啤酒,喝了一口。好多了。该死的多克斯!也许我该拿一罐啤酒给他,让他放松一下,别那么较真儿,他或许会取消整个监视计划。我们毕竟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不是吗?
我继续喝酒。丽塔走了回来,下面穿了条劳动布短裤,上面是一件白色短背心,领口处有一个绸十字结。我得承认,她很迷人。或许我真的应该有一个身份掩护。她一屁股坐到我身旁:“我很高兴你来这儿,而且是这样突然到来。”
“确实有些突然。”我说。
她侧过头来望着我,神情有些滑稽:“你今天工作很累吧?”
“累死了,”我又喝了一口啤酒,“不得不让一个坏家伙逍遥法外。一个很坏的家伙。”
“哦,”她皱起了眉头,“为什么……我是说,难道你不能……”
“我巴不得将他绳之以法,”我说,“可是我办不到。”我举起啤酒罐向她敬酒,“人为因素太多。”我又喝了一口。
丽塔摇摇头:“我还是不明白。我是说,在外人看来不是依法办事吗?你们逮住那坏家伙,然后将他关起来。怎么会有人为因素呢?他究竟干了什么?”
“他帮人杀了几个孩子。”
“啊!”她倒吸一口凉气,“我的天哪,你肯定会有办法的。”
我冲她一笑。她一眼就看穿了。真是了不起。我不是说过我看人很准吗?“你算是说到点子上了。”我说,然后抓起她的手,看着她的手指,“有些事我的确可以办到,而且会办得很漂亮。”我轻轻拍着她的手,手中的啤酒只洒出来一点儿,“我知道你会理解的。”
她有些疑惑:“什么样的……我是说,你打算怎么办?”
我喝了口酒。我为什么不能告诉她呢?我感觉到她已经看出了一些端倪。为什么不呢?我张开嘴,可还没有来得及低声告诉她黑夜行者和我那无伤大雅的爱好,科迪和阿斯特就跑了进来,看到我后一愣,站在那里,不停地看看我又看看他们的母亲。
“你好,德克斯特。”阿斯特说,然后捅了一下她弟弟。
“你好。”他轻声说。科迪向来话不多,而且很少开口。可怜的孩子。他的生父确实给他留下了难以抹去的伤痕。“你喝醉了吗?”他问我。对他来说,这样开口已经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了。
“科迪!”丽塔呵斥道,但我挥手阻止了她,然后看着他。
“喝醉了?你是说我?”
他点点头:“嗯。”
“当然没有,”我明确地说,冲着他皱起了眉头,“可能有一点儿头晕,但这是两码事。”
“哦。”他说。他姐姐打断了他的话:“你留下来吃晚饭吗?”
“恐怕我得走了。”我说,但丽塔突然坚定地按住了我的肩膀。
“你这副样子绝对不能开车。”她说。
“什么样子?”
“头晕。”科迪说。
“我没有头晕。”我说。
“你刚才说过你头晕。”科迪说。我都记不得他上次连着说这么多词儿是什么时候了,我真为他骄傲。
“你说了,”阿斯特也说,“你说你没有醉,只是有点儿头晕。”
“我说了吗?”他们俩一起点头,“那么……”
“那么,”丽塔插嘴说,“我看你得留下来吃晚饭。”
那么好吧。我估计我留下来吃了晚饭,肯定是的,我只记得后来再去冰箱拿啤酒时里面已经空了。后来,我又坐到了沙发上。电视开着,我拼命想听清楚演员们都在说些什么,也想弄明白为什么一群看不见身影的观众居然会认为这是有史以来最令人开心的谈话节目。
丽塔坐到了我身旁:“孩子们已经睡了。你感觉怎么样?”
“感觉好极了,”我说,“只是我实在不明白这节目有什么好笑的。”
丽塔将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这确实让你感到很不舒服,是吗?我是说让那坏家伙逍遥法外。孩子们……”她凑过来,一只胳膊搂着我,头靠着我的肩膀,“你真是个好人,德克斯特。”
“不,我不是。”我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说出这种奇怪的话来。
丽塔坐直了身子,从我的左眼瞧到右眼,再回到左眼。“可你确实是个好人,而且你知道你是。”她笑着重新将头枕在我的肩膀上,“我觉得……在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你能来我家……来看我,真是太好了。”
我刚想开口说情况不是这样,但随即想到我来这里确实是因为心情不好。不错,我来这里是因为无法与雷克尔玩那场游戏而感到沮丧,还因为我想把多克斯赶跑。然而这成了一个很不错的点子,不是吗?丽塔真是善解人意,待人热情,而且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善解人意的好丽塔。”我说着将她拉到身旁,紧紧搂着她,然后将我的脸颊贴在她的头顶上。
我们就这样坐了一会儿,然后丽塔站起身,伸手把我拉了起来。“好了,”她说,“还是让你上床睡觉吧。”
我们的确睡到了床上。我躺在床上,盖上毯子。她也上了床,躺在我身旁。她真是太好了,身上气味怡人,身子暖洋洋的,摸起来很舒服——
怎么说呢,啤酒真是个好东西,不是吗?
我醒来后头痛得厉害,既痛恨自己,又感到一阵迷惘。贴着我脸颊的是一床玫瑰色的毯子,可我的毯子——我每天在自己的小床上醒来后看到的毯子——不是玫瑰色的,而且没有这种气味。这席梦思也太大了一点儿,根本不是我那装有脚轮的小矮床,真的,就连这头痛也跟我平常的头痛不同。
“早上好,帅哥。”从我的脚那边传来了一个声音。我转过头,看到丽塔站在床脚那儿低头看着我,脸上还挂着幸福的微笑。
“嗯。”我哼了一声,声音像癞蛤蟆的叫声一样难听,头也痛得更加厉害。不过我头痛的样子肯定很滑稽,因为丽塔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她说,“我给你拿几片阿司匹林来。”她弯下腰,揉了揉我的大腿,“嗯哼。”她转身走进了卫生间。
我坐起身。这可能是一个战略错误,因为起身后我的头痛又加剧了。我闭上眼睛,等待着阿司匹林的到来。
看样子我需要一点儿时间来适应这种正常人的生活。
说来也怪,我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就适应了这种生活。我发现只要不超过两罐啤酒,我就能刚好放松到与沙发套打成一片。于是,每星期有几个晚上,每当忠心耿耿的多克斯警官出现在我的后视镜中,我就会在下班后去丽塔家,先跟科迪和阿斯特玩上一会儿,孩子们睡觉后再与丽塔一起坐一会儿。十点左右,我会向门口走去。丽塔似乎期待我临走前给她一个亲吻,于是我通常站在敞开的大门口亲吻她,好让多克斯看见我。我动用了从电影中学来的各种亲吻技巧,丽塔的反应自然是幸福无比。
我这个人确实很喜欢固定不变的生活。适应这种全新的生活后,几乎连我自己都开始假戏真做起来。这种生活对我来说索然无味,我只能将真正的我束之高阁。我可以听到黑夜行者发出了轻轻的鼾声,而且来自德克斯特王国最黑暗、最遥远角落的后座,这让我感到有些害怕,也让我第一次感到有些孤独。但我仍然坚持不懈,把去丽塔家当成一场小游戏,看看自己究竟能坚持到什么份儿上。我知道多克斯在监视我,希望他开始感到有点儿纳闷儿。我买鲜花,买糖果,买比萨饼。我亲吻丽塔的方式更加大胆新颖,而且总是选择在敞开的大门前,好让多克斯看得更加清楚。我知道这种表现很可笑,可这是我唯一的武器。
日复一日,多克斯始终不离我左右,而且每次露面总是出人意料,因而显得越发具有威胁性。我永远弄不清楚他会在什么时间出现在什么地方,所以总觉得他无时不在。如果我去食品杂货店,多克斯会等在摆放着西兰花的货架旁。如果我骑着自行车出了老刀匠路,我准能看到多克斯那辆褐紫色的福特金牛停在榕树下。虽然有时一整天都见不到多克斯的人影,但我仍然能感觉到他就在那里,躲在下风处,等待着,害得我不敢奢望他已经偃旗息鼓;如果我看不到他,那么他不是隐藏得很好,就是等待着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我被迫全天候地变成白天那循规蹈矩的德克斯特,就像被束缚在某部影片中的一位演员,尽管知道真实的世界就在银幕外,却觉得那世界像月亮一样遥不可及。雷克尔就像月亮一样吸引着我,一想到他穿着那双荒唐的红靴子,踢里趿拉拖落地过着他那悠闲的生活,我简直无法再容忍下去。
我当然知道,即使是多克斯也不会永远这样坚持下去。他从迈阿密百姓那里领取的丰厚薪水不是白拿的,因此他得经常去忙他的活儿。但是多克斯知道我内心深处的浪涛正在不停地撞击着我,他知道只要他继续施加压力,时间一长,我那些掩饰的手段就会出错,必然会出错,因为来自后座上那个冷静的耳语正变得越来越不耐烦。
我们就这样在刀锋上保持着平衡,只可惜这不是真正的刀锋。我迟早会变成真实的我,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还是会常常去看丽塔。虽说她无法与我的黑夜行者相提并论,但我也的确需要这样一个秘密身份。
于是,我坐在沙发上,手中拿着一罐啤酒,看着电视上播放的《幸存者》,盘算着这场游戏是否还有从来没有付诸实践的其他玩法。你只需简单地将德克斯特当成被社会抛弃的人,对这个称呼的理解就会更透彻一点儿。
那么世上的一切压根儿就不是这样凄凉、暗无天日、令人苦恼。我每周可以玩几次踢罐子的游戏,当然是跟科迪和阿斯特玩,外加邻居家那些无法无天的孩子,这就将我们带回到了开始:折了桅杆的德克斯特,无法航行在自己正常的生活中,只能抛锚停泊下来,听着一群孩子乱哄哄的喊叫声,踢着一只空空的意大利饺子罐。到了晚上,如果天下雨,我们就待在屋里,坐在餐桌旁,看着丽塔忙忙碌碌地洗衣服、刷盘子,不然就是将她小小蜗居的家庭幸福推到极限。
两个孩子年纪这么小,而且心灵受过伤害,和他们待在家里能玩什么游戏呢?大多数棋类游戏对他们来说要么索然无味,要么深奥难懂,纸牌游戏大多又需要保持轻松愉快、反应迟钝的能力,而这恰恰是我无论如何也装不出来的。我们最后全都喜欢上了“绞架”猜字游戏,这种游戏益智、有创造性而且有一点儿刺激,大家都玩得很开心,就连丽塔也不例外。
如果在我被多克斯跟踪前你问我,玩“绞架”猜字游戏外加美乐牌淡啤酒是否会合我意,我准会说乌龙茶更对德克斯特的胃口。可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越来越深地陷入了这种伪装生活中。我不禁反问自己:我是否过于喜欢这种郊区家庭主男的生活了?
不过,看到科迪和阿斯特对“绞架”猜字游戏这种无害的消遣方式显露出血腥激情时,我仍然感到有些欣慰。他们对那些用线条画出的被吊死的人物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我不免觉得我们恐怕属于同一类人。每当他们兴致勃勃地谋杀掉那些不知姓名的被处以绞刑的人时,我便感到我们之间有一种亲缘关系。
阿斯特很快就学会了为那些猜错的字母画出绞架和绞索。她的嘴巴也异常热闹。“七个字母。”她说,然后牙齿咬住上嘴唇,又加上一句:“等等,六个字母。”当我和科迪没有猜中时,她便会猛地扑过去,大声喊叫起来:“一只胳膊!哈哈!”科迪会面无表情地瞪着她,然后低头看着信手画出的吊在绞索上的人像。如果轮到他坐庄而我们没有猜对,他会轻声说“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我们,脸上带着一种奇特的表情。如果换了善于表达情感的人,那一定可以被称作得意扬扬。每当绞架下那些横线的上方终于被猜出的字母填满时,他们俩便会心满意足地看着悬挂在绞架上的小人像,科迪有一两次甚至还说“死了”,阿斯特则兴奋地蹦蹦跳跳:“再来一次,德克斯特!轮到我了!”
所有这一切闲适恬静。丽塔、两个孩子外加我这个恶魔刚好构成了完美的四口小家。可无论我们用线条画处决了多少人,我仍然会情不自禁地为这样白白浪费时间而心急火燎,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变成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连举起切肉刀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苟且地打发掉这令我恐惧的日常生活,任由一位年迈的多克斯警官跟踪我,时刻被一种错失良机的感觉所折磨。
只要想不出办法来摆脱这种困境,我就会像科迪以及阿斯特用线条画出的那些小人,永远逃不出绞索的羁绊。真令人沮丧,我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差一点儿失去了希望。可只要我没有忘记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就永远不会失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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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在对付麦格雷戈时过于草率,我应该再多给他一点儿时间,多给他一点儿鼓励,他或许会把一切和盘托出。可我当时觉得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查找出来——每当黑夜行者掌握方向盘时,我相信没有我办不到的事。尽管到目前为止一切正常,但这次的处境有些尴尬,我必须独自查找到这位穿靴子的先生。
我在前一次调查时发现,除了偶尔晚上驾着游艇出海外,麦格雷戈的社交生活非常有限。他加入了几个行业组织,这对于从事房地产这一行的人来说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我没有发现任何人与他交往密切。我还知道他没有犯罪记录,因而也就没有案卷可以翻阅,当然也就无法查找出他的同伙。他离婚时的法庭记录只有简单的“无法调和的分歧”,其余的只能由我发挥想象力了。
我恰好在这一点上走入了死胡同。麦格雷戈属于那种独来独往的人,尽管我将他彻底研究了一番,仍然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以表明他有朋友、伴侣、约会对象、同事或密友。他从不在晚上与朋友聚会——除了那些小朋友外,他根本没有朋友。他既不是什么教友会的成员,也不是慈善互助会会员;既不去附近的酒吧喝酒,也不去参加每周举行一次的方块舞舞会——这本来能解释那双靴子的来历。不,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些上面露出了那双愚蠢的鞋尖的照片。
那么这位穿牛仔靴的家伙究竟是谁?我如何才能找到他?
只有一个地方能找到答案,而且行动要快,要赶在有人发现麦格雷戈失踪之前采取行动。我听到远处传来了隆隆的雷声,惊讶地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果然,已经是下午两点一刻了,正是每天午后雷阵雨开始的时候。我在苦思冥想中错过了午餐时间,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不过,这场雷阵雨可以再次给我提供掩护,我也可以在回来的路上停车买点儿吃的。于是,我兴奋地制订好了下一步行动的巧妙计划,走到停车场,钻进汽车,向南疾驰而去。
当我赶到马西森·哈莫克码头时,天已经开始下雨。我再次穿上那件黄色防水外套,沿着小道一路跑向麦格雷戈的游艇。
我又一次轻松地开了锁,溜进了船舱。我前一次上这条游艇是为了寻找证据来证明麦格雷戈是个恋童癖,这次却是为了寻找比较微妙的东西,寻找能够提供麦格雷戈那位摄影朋友身份的小线索。
反正得从什么地方着手,所以我又下到了他们睡觉的地方。我打开有小暗格的那个抽屉,重新翻看那些照片。我这次既查看照片的正面,也查看照片的背面。数码照片大大增加了侦查的难度,照片上没有任何痕迹,而且也没有上面印有序列号、可以追踪的空胶卷盒。世界上再笨的人也能轻轻松松地将照片下载到硬盘中,随时将它们打印出来,更不用说某个对鞋子有着如此恶心爱好的家伙了。
我关上抽屉,开始查找其他地方,可这里的一切我上次都已经翻了个遍。我不免有些泄气,来到了游艇上面一层的主船舱中。这里也有几个抽屉,我开始翻找起来。又是录像带、塑料玩偶、塑胶带,都是我已经看到过的东西,没有一样能够给我提供任何线索。我将那些塑胶带一一取了出来,心想或许应该让这些东西物尽其用。我漫不经心地拿出了最后一卷塑胶带。
我找到了。
光有本事还不够,还得靠运气。即使是一百万年,我也想不到会有这样好的运气。这卷塑胶带的底部粘着一小片纸,上面写着“雷克尔”,名字下面还有一个电话号码。
当然,谁也无法保证雷克尔就是那位穿红靴子的牛仔,甚至都无法保证这是个人名。这可能是负责船上管道的承包商的名字。可不管怎么说,这更像是一个可以让我着手的线索,我现在必须赶在雷阵雨过去之前下船。我将那张纸片塞进口袋,扣好防水服的纽扣,悄悄溜下游艇,重新回到了小道上。
也许是与麦格雷戈一起度过的这个夜晚仍然让我意犹未尽,我还沉浸在欣喜若狂的状态中,开车回家时居然哼起了菲利普·格拉斯的音乐剧《屋顶上的一千架飞机》(1000AirplaheRoof)中一首容易上口的曲子。美好生活的要旨是既完成了引以为豪的事又有值得期待的目标,而我此刻两者皆有。做我这样的人多么幸福啊!
可惜我的这种好心情没有持续太久。在老刀匠路拐进勒琼大道时,我习惯性地瞥了一眼后视镜,立刻惊呆了。
我的身后有一辆褐紫色的福特金牛,车头几乎碰到我的车尾。这很像迈阿密戴德县警察局为便衣警察大量配备的那种车。
这绝对不是件好事。虽说巡逻车可能会无缘无故地跟着你,但如果有人驾驶一辆统一调度的公务车,那这个人显然有某种目的,这个目的就是要告诉我,我被盯上了。如果真是这样,那对方的计策非常完美。他的风挡玻璃很晃眼,我无法看清是谁在开车,但我突然觉得自己必须知道那辆车跟踪了我多久,车上的人是谁,他目睹了多少。
我拐进旁边一条小街,将车停到路旁,那辆福特金牛停在了我的车后。起初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们俩坐在各自的车上,等待着。他会逮捕我吗?如果有人从码头开始就一直在跟踪我,这对于精力过于充沛的德克斯特来说可不是件好事。麦格雷戈失踪的事迟早会被人发现,哪怕是走走过场的调查都会发现他的游艇,有人会去看看游艇是否还在,然后德克斯特在光天化日之下上过这条游艇这一点就会变得意义非凡。
正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才会变成警方成功破案的关键。警察往往会寻找这种看似可笑的巧合,而且一旦发现,就会认真对待多次碰巧出现在微妙场合的人。哪怕这个人是警察,而且脸上挂着迷人的灿烂笑容。
我无计可施,只能下车虚张声势地吓唬一下对方:弄清楚是谁在跟踪我,为什么跟踪我,然后让对方明白这种愚蠢的行为只是在浪费时间。我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面孔,下了车,快步走到福特金牛跟前。车窗摇了下来,里面露出了多克斯警官那张时时刻刻带着怒容的脸,活像用乌木刻成的某个凶神的雕像。
“你最近怎么常常大白天丢下工作不干?”他问,说话的声音虽然平淡,但仍然成功地传达给我这样一种印象,我无论说什么都是在骗他,他恨不得因此揍我一顿。
“嘿,原来是多克斯警官!”我乐呵呵地说,“真是太巧了,你在这儿干什么?”
“你有什么事比上班还重要吗?”他说。看样子他对继续这场对话毫无兴趣,于是我耸了耸肩。面对那些不善言谈而且显然无意与你聊天的人,顺其自然始终是比较简单的办法。
“我……嗯……我要办一些私事。”我说。我承认这个借口非常站不住脚,可多克斯这种人喜欢问一些令人难以回答的问题,而且常常不怀好意。我一时哑口无言,更不用说想出什么聪明的话来搪塞他了。
他盯着我看了漫长的几秒钟,那神情活像一头饿了几天的美国斗牛犬在盯着一块生肉。“私事。”他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显得更加愚蠢。
“没错。”我说。
“你的牙医在盖布尔斯区。”他说。
“嗯……”
“你的医生在阿拉梅达。你没有律师,妹妹还在上班,”他说,“还有什么私事我没有提到?”
“其实,我……我……”听到自己结结巴巴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多克斯只是望着我,仿佛在求我狼狈逃窜,好让他练一练打移动靶的技术。
“真好笑,”他终于开口说道,“我在这里也要办些私事。”
“是吗?”我说,听到自己终于能说出人话来,我如释重负,“是些什么私事,警官?”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笑容,说实在的,我宁愿他猛地跳下车来咬我一口。“我在监视你。”他说。他任由我将他那亮闪闪的牙齿欣赏了片刻,然后重新摇上车窗,像咧嘴而笑的柴郡猫一样消失在了茶色车窗玻璃后。
我站在那里,身上穿着时髦的防水外套,心中想着雷克尔以及他那双红色的靴子正从我的手中慢慢溜走,我觉得这真是太糟糕了,我实在想不起比这更糟糕的事。我上了车,发动引擎,冒着大雨将车开回了家。
我非常了解多克斯警官,知道他这样做绝对不是下雨天心血来潮。如果他在监视我,那么他会一直监视下去,直到逮着我干坏事,或者他无法再监视我为止。当然,我随便就能想出几个鬼点子来打消他对我的兴趣,只是这些点子都属于彻底解决问题型的,而我虽说没有什么良知,却也有一套非常明确的做人原则,与良知相差无几。
我早就知道多克斯警官早晚会出手制止我的业余爱好,我也早就想过万一他插手的话我该怎么办。我想到的最好办法是先等等看。
你说什么?你可能会问,而且你完全有权这样问。我们真的能对显而易见的答案置之不理吗?说到底,虽然多克斯身强力壮,而且能置人于死地,但黑夜行者在这方面比多克斯更胜一筹,一旦他掌握了方向盘,谁也不是他的对手。也许就这一次……
“不行。”那轻柔的声音在我耳旁低声说道。
“你好,哈里。为什么不行?”这个问题刚一出口,我就想起了他教我时的情景。
“凡事都得有规矩,德克斯特。”哈里曾经说过。
“规矩,老爸?”
那是我的十六岁生日。从来没有多少人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因为我当时还没有学会讨人喜欢,也没有学会与人称兄道弟,即使我不回避那些嘴角流着口水的同龄人,他们通常也会躲着我。整个少年期,我就像一只牧羊犬,穿行在一群又脏又蠢的绵羊当中。打那以后,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方说,十六岁的我还没有到恶习难改的地步,可人们真的是无可救药。
因此,我的十六岁生日没有兴师动众地操办。我的养母多丽丝刚刚死于癌症,但我养父的女儿德博拉还是给我烤了一个蛋糕,哈里则送给我一根新渔竿。我吹灭了蜡烛,我们吃了蛋糕,然后哈里带我来到了后院。我们当时住在椰树林区,房子不大,后院砖砌的烧烤炉旁有张红松木野餐桌,是哈里亲手做的。他在桌旁坐下后,示意我也坐下。
“我说,德克斯特,”他说,“十六岁,快要长大成人了。”
我当时吃不准那是什么意思——我?长大成人?变成人?哈里那蓝色的眼睛仿佛要将我看穿。“你对女孩感兴趣吗?”他问我。
“嗯……你指哪方面?”我说。
“亲吻啦,拥抱啦,做爱啦,你知道我说什么。”
一想到这些,我的脑子就开始发晕,仿佛有一只冰冷、漆黑的脚在我的脑子里乱踢。“没有……嗯……没有……我……嗯……”我说,即使在当时我也算比较能说会道,“没有那种事。”
哈里点点头,仿佛我言之有理。“也没有和男孩在一起鬼混。”他说。我只是摇摇头。哈里低头看着餐桌,然后回头望着屋子。“我满十六岁时,我父亲带我去找了个妓女。”他摇摇头,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整整十年后我才缓过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做爱对我来说完全是陌生的事,而且还要为此付钱,真是的,这太过分了。我几乎带着惊恐的表情望着哈里,他笑了笑。
“不会的,”哈里说,“我不会带你去干这种荒唐事,那根渔竿或许对你更有用。”他慢慢摇摇头,将目光转向了别处,远离面前的野餐桌,越过院子,向街上望去,“或者一把片鱼刀。”
“是啊。”我说,尽量掩饰着心中的欲望。
他又说:“我们俩都知道你想要什么,可你现在还没有准备好。”
我和哈里两年前有过一次难忘的露营经历,他在那次旅程中第一次和我谈到了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打那以后,我们就一直在为我做着准备,用哈里的话来说,是让我“摆正方向”。我这个头脑发热、人工培育出来的青年巴不得立刻开始我那幸福的事业,可哈里让我不要着急,因为哈里对一切都了如指掌。
“我会小心的。”我说。
“可这还不够,”他说,“德克斯特,干什么都得有规矩,正是这一点让你与众不同。”
“与人打成一片,”我说,“活儿要做得干净彻底,不冒险行事。”
哈里摇摇头。“更重要的是,你在动手前必须确定这个人真的是罪大恶极。我都说不清究竟有多少次我知道一个人有罪却仍然只能放他一马。让那狗杂种望着你,冲着你假笑,你和他心里都很清楚,可你还得为他开门,让他出去……”他咬紧牙关,一只拳头砸在野餐桌上,“虽说没有必要,可是你必须有确凿证据,一定得有,德克斯特。即使有十足的把握……”他举起一只手,掌心对着我,“你也必须有证据。谢天谢地,这种证据不必出现在法庭上。”他微微苦笑了一下,“否则你什么也干不成。可你需要证据,德克斯特。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他用指关节轻轻敲着桌子,“你得有证据,而且即使是这样……”
他一反常态地停了下来,我等待着,知道他要说的话难以启齿。“有时候,即使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即使他们真的罪有应得,你还得放他们一马。比方说,他们可能太……令人瞩目。如果会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你也只能放手。”
像往常一样,哈里总是能给我答案。每当我无法肯定时,总能听到哈里在我耳边轻声细语。虽说我可以肯定,但我没有证据证明多克斯除了脾气暴戾、行事诡秘外还有其他恶行,而将一名警察大卸八块必然会在这座城市里引起公愤。在拉戈塔警探最近遭遇不测之后,如果又有警察遇害,警方的高层必然会高度重视。
哪怕再有必要解决掉多克斯,我现在也是束手无策。
我待在简陋的家中,气恼地走来走去,每次向窗外张望,总能看到那辆福特金牛停在马路对面。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仅仅一小时前我还那么兴奋地打着如意算盘。德克斯特能出来玩儿吗?哎呀,不行,亲爱的黑夜行者。德克斯特现在处于暂停时段。
不过,即使这样被困在自己家中,我还是能干些有意义的事。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皱巴巴的纸,也就是我在麦格雷戈游艇上找到的那张字条,将它抚平,原先粘在字条的塑胶带上的胶水现在粘到了我的手上。“雷克尔”外加一个电话号码,足以让我在电脑上查找出来,我只花了几分钟时间就有了结果。
这是一个手机号码,机主叫史蒂夫·雷克尔,住在椰树林区的泰格特尔街。我又进行了反复核查,结果发现这位雷克尔先生是位专业摄影师。当然,这可能纯粹是巧合。我相信这世上有许多名叫雷克尔的摄影师。我翻了一下黄页电话号码簿,发现这位雷克尔先生有自己的专长。他在黄页上登了一则小广告:“记住他们现在的样子。”
雷克尔专门从事儿童摄影。
巧合这种理论恐怕得靠边站了。
黑夜行者动了一下,会意地笑了笑,而我则迫不及待地开始计划,准备去泰格特尔街看一眼。其实那地方离我这里不远,我现在就可以开车过去,然后——
然后让多克斯警官盯梢,让他在德克斯特身上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真是太妙了,老伙计。一旦雷克尔某天突然消失,这倒是可以替多克斯省去大量枯燥的调查工作。他可以绕过所有的繁文缛节,直接来抓我。
按照现在这种速度,雷克尔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消失?一个值得尝试的目标近在咫尺,我却被困在这里寸步难行,这真是太令人懊恼了。几个小时过去了,多克斯的车仍然停在街对面,而我仍然在原地踏步。怎么办?好的一面是,多克斯显然没有发现足够的证据,除了跟踪监视我之外无法采取其他行动。不好的一面是,如果他继续跟踪我,我只能夹着尾巴做人,继续规规矩矩地当我的法医。这绝对不行。我感到了一丝压力,不仅来自黑夜行者,而且来自时钟。我必须赶紧找到一些证据,证明雷克尔就是那位替麦格雷戈拍照的摄影师;如果真是他,我还得赶紧与他好好聊聊。一旦意识到麦格雷戈已经踏上不归路,他很可能逃之夭夭;而如果警察局里我的那些同行意识到这一点,事情就会变得让讲究速战速决的德克斯特非常不快。
但多克斯显然已经打定主意,准备长期蹲守,我的第一反应是想个招数将多克斯赶跑——但多克斯绝非平常的寻血犬。我只想出一个点子,或许能将气味从他那不断抽动的、急切的鼻子前驱散。我可以和他玩一场旷日持久的等待游戏,绝对保持正常的生活,让他最终善罢甘休,回到自己真正的工作岗位上,去抓我们这座美丽的城市阴暗角落里那些货真价实的恶棍。
那么好吧,我就大大方方地做个正常人,直到他恨得直咬牙。这一招儿所需要的可能不只是几天,而是几星期,但我会坚持的。我会彻底过上为了让自己显得像一个正常人而刻意营造出来的丰富多彩的生活。既然人通常要受性生活的支配,我就从拜访我的女朋友丽塔开始吧。
“女朋友”——这真是个古怪的称呼。“女朋友”其实是个更加古怪的概念。对于成年人而言,“女朋友”通常不是姑娘,而是一个愿意提供性生活的女人,没有任何友谊可言。事实上,就我的观察来说,一个人完全有可能根本不喜欢自己的女朋友,当然真正痛恨的还是结婚。我到目前为止还吃不准女人通常希望从男朋友那里得到什么回报,但我知道丽塔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样的回报。那肯定不是性生活,因为性生活在我眼里像计算外贸赤字一样索然无味。
幸运的是,丽塔大多数时候对性生活也毫无兴趣。她的第一次婚姻简直是场灾难,她前夫心目中的美好生活只有吸毒和对她动粗,后来居然发展到传染给她几种疑难杂症的地步。但是,当他有天晚上竟然对孩子动手时,丽塔那如同乡村歌曲般纯真的忠诚终于彻底破裂,她将那猪狗不如的东西赶出了自己的生活,并且开心地将他送进了监狱。
正是由于这段痛苦的经历,她一直在寻找一个绅士,希望这个人对友情和谈心感兴趣,而不是一味地沉浸在低俗的激情这种原始的动物本能中。换言之,这个男人应该更看重她身上的种种美德,而不是看重她愿不愿意接受裸体杂技表演。将近两年了,她一直是我最理想的掩护,是大千世界所熟悉的德克斯特生活中的一个关键部分。作为回报,我从来没有打过她,没有传染给她任何疾病,没有将我的动物欲望强加在她身上,而她似乎真心喜欢有我在她身旁。
我还有一个意外收获,我渐渐喜欢上了她的两个孩子——阿斯特和科迪。丽塔的两个孩子有着痛苦的童年,或许因为我也有类似的经历,我对他们有一种亲近感,早已超出了以丽塔做掩护的初衷。
除了孩子这个意外收获外,丽塔本人也是秀色可餐。她留着整齐的金色短发,运动员般的身体修长结实,很少说蠢话。我可以带她一起去公共场合,并且知道别人会觉得我们俩像一对非常般配的夫妇,而这才是关键所在。大家甚至说我们很吸引人的眼球。我估计丽塔觉得我相貌英俊,但就她以前的交友经历而言,她的眼光实在不敢恭维。不过和一个认为我很棒的人待在一起,这种感觉还是不错的。
我看了一眼书桌上的钟,五点三十二分,还有不到一刻钟丽塔就会下班回到家中。她在费尔柴尔德契据事务所上班,所做的工作很复杂,涉及百分点和百分数等问题。等我赶到她家时,她应该已经到家了。
我脸上挂着开心的笑容,走到屋外,朝多克斯挥了挥手,驱车来到丽塔家位于南迈阿密不大的屋子前。车况还可以,也就是说没有发生致命车祸,也没有人开冷枪,不到二十分钟我的车就停在了丽塔家门外。
多克斯警官将车开到街道尽头,在我敲门的同时,他将车停在了街对面。
门猛地开了,丽塔探出头来望着我:“啊,是德克斯特!”
“亲自光临,”我说,“我刚好在这附近,顺便过来看看你是不是已经到家了。”
“嗯,我……我刚进门。瞧我这副邋遢样儿……进来吧。要啤酒吗?”
啤酒,好点子。我还从来没有沾过这玩意儿——可这又是那么正常,完全符合下班后看望女朋友的身份,就连多克斯也不得不佩服。真是个绝妙的点子。“来一罐吧。”我说,然后跟着她走进了相对凉爽的客厅。
“坐吧,”她说,“我正要梳洗一下。”她冲我一笑,“孩子们在后院,要是知道你来了肯定会立刻缠上你。”她顺着过道快步走了出去,随即又拿着一罐啤酒走了回来,“我马上回来。”她说着走进了屋子另一边的卧室。
我坐到沙发上,看着手中的啤酒。我很少喝酒。说实在的,喝酒对于猎杀者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习惯。喝酒会减缓人的反应速度、麻木人的感觉,让他变得神经兮兮。可是这会儿我就坐在这里,准备做出最大的牺牲,抛弃自己的力量,变成一个普通人——因此啤酒正是患有饮酒恐惧症的德克斯特所需要的。
我喝了一小口,味道很苦,酒精含量不高。我又喝了一小口。我可以感觉到它咕噜咕噜地一路冲进胃里,我突然想到自己可谓悲喜交加,连午饭都没有吃。管它呢,不就是一罐淡啤酒吗?
我喝了一大口,适应后,感觉并没有那么糟糕。天哪,啤酒的确能让人舒心,至少我每多喝一口就感到更加痛快。又一口进肚——转眼间啤酒罐已经底朝天,空空如也了。
可我还是感到口渴。我真的能容忍这种令人不快的局面吗?我想不能。绝对不能容忍。事实上,我也不准备容忍。我站起身,迈着坚定的步子向厨房走去。冰箱里还有好几罐啤酒,我拿上一罐后回到了沙发旁。
我坐下来,打开啤酒,喝了一口。好多了。该死的多克斯!也许我该拿一罐啤酒给他,让他放松一下,别那么较真儿,他或许会取消整个监视计划。我们毕竟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不是吗?
我继续喝酒。丽塔走了回来,下面穿了条劳动布短裤,上面是一件白色短背心,领口处有一个绸十字结。我得承认,她很迷人。或许我真的应该有一个身份掩护。她一屁股坐到我身旁:“我很高兴你来这儿,而且是这样突然到来。”
“确实有些突然。”我说。
她侧过头来望着我,神情有些滑稽:“你今天工作很累吧?”
“累死了,”我又喝了一口啤酒,“不得不让一个坏家伙逍遥法外。一个很坏的家伙。”
“哦,”她皱起了眉头,“为什么……我是说,难道你不能……”
“我巴不得将他绳之以法,”我说,“可是我办不到。”我举起啤酒罐向她敬酒,“人为因素太多。”我又喝了一口。
丽塔摇摇头:“我还是不明白。我是说,在外人看来不是依法办事吗?你们逮住那坏家伙,然后将他关起来。怎么会有人为因素呢?他究竟干了什么?”
“他帮人杀了几个孩子。”
“啊!”她倒吸一口凉气,“我的天哪,你肯定会有办法的。”
我冲她一笑。她一眼就看穿了。真是了不起。我不是说过我看人很准吗?“你算是说到点子上了。”我说,然后抓起她的手,看着她的手指,“有些事我的确可以办到,而且会办得很漂亮。”我轻轻拍着她的手,手中的啤酒只洒出来一点儿,“我知道你会理解的。”
她有些疑惑:“什么样的……我是说,你打算怎么办?”
我喝了口酒。我为什么不能告诉她呢?我感觉到她已经看出了一些端倪。为什么不呢?我张开嘴,可还没有来得及低声告诉她黑夜行者和我那无伤大雅的爱好,科迪和阿斯特就跑了进来,看到我后一愣,站在那里,不停地看看我又看看他们的母亲。
“你好,德克斯特。”阿斯特说,然后捅了一下她弟弟。
“你好。”他轻声说。科迪向来话不多,而且很少开口。可怜的孩子。他的生父确实给他留下了难以抹去的伤痕。“你喝醉了吗?”他问我。对他来说,这样开口已经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了。
“科迪!”丽塔呵斥道,但我挥手阻止了她,然后看着他。
“喝醉了?你是说我?”
他点点头:“嗯。”
“当然没有,”我明确地说,冲着他皱起了眉头,“可能有一点儿头晕,但这是两码事。”
“哦。”他说。他姐姐打断了他的话:“你留下来吃晚饭吗?”
“恐怕我得走了。”我说,但丽塔突然坚定地按住了我的肩膀。
“你这副样子绝对不能开车。”她说。
“什么样子?”
“头晕。”科迪说。
“我没有头晕。”我说。
“你刚才说过你头晕。”科迪说。我都记不得他上次连着说这么多词儿是什么时候了,我真为他骄傲。
“你说了,”阿斯特也说,“你说你没有醉,只是有点儿头晕。”
“我说了吗?”他们俩一起点头,“那么……”
“那么,”丽塔插嘴说,“我看你得留下来吃晚饭。”
那么好吧。我估计我留下来吃了晚饭,肯定是的,我只记得后来再去冰箱拿啤酒时里面已经空了。后来,我又坐到了沙发上。电视开着,我拼命想听清楚演员们都在说些什么,也想弄明白为什么一群看不见身影的观众居然会认为这是有史以来最令人开心的谈话节目。
丽塔坐到了我身旁:“孩子们已经睡了。你感觉怎么样?”
“感觉好极了,”我说,“只是我实在不明白这节目有什么好笑的。”
丽塔将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这确实让你感到很不舒服,是吗?我是说让那坏家伙逍遥法外。孩子们……”她凑过来,一只胳膊搂着我,头靠着我的肩膀,“你真是个好人,德克斯特。”
“不,我不是。”我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说出这种奇怪的话来。
丽塔坐直了身子,从我的左眼瞧到右眼,再回到左眼。“可你确实是个好人,而且你知道你是。”她笑着重新将头枕在我的肩膀上,“我觉得……在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你能来我家……来看我,真是太好了。”
我刚想开口说情况不是这样,但随即想到我来这里确实是因为心情不好。不错,我来这里是因为无法与雷克尔玩那场游戏而感到沮丧,还因为我想把多克斯赶跑。然而这成了一个很不错的点子,不是吗?丽塔真是善解人意,待人热情,而且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善解人意的好丽塔。”我说着将她拉到身旁,紧紧搂着她,然后将我的脸颊贴在她的头顶上。
我们就这样坐了一会儿,然后丽塔站起身,伸手把我拉了起来。“好了,”她说,“还是让你上床睡觉吧。”
我们的确睡到了床上。我躺在床上,盖上毯子。她也上了床,躺在我身旁。她真是太好了,身上气味怡人,身子暖洋洋的,摸起来很舒服——
怎么说呢,啤酒真是个好东西,不是吗?
我醒来后头痛得厉害,既痛恨自己,又感到一阵迷惘。贴着我脸颊的是一床玫瑰色的毯子,可我的毯子——我每天在自己的小床上醒来后看到的毯子——不是玫瑰色的,而且没有这种气味。这席梦思也太大了一点儿,根本不是我那装有脚轮的小矮床,真的,就连这头痛也跟我平常的头痛不同。
“早上好,帅哥。”从我的脚那边传来了一个声音。我转过头,看到丽塔站在床脚那儿低头看着我,脸上还挂着幸福的微笑。
“嗯。”我哼了一声,声音像癞蛤蟆的叫声一样难听,头也痛得更加厉害。不过我头痛的样子肯定很滑稽,因为丽塔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她说,“我给你拿几片阿司匹林来。”她弯下腰,揉了揉我的大腿,“嗯哼。”她转身走进了卫生间。
我坐起身。这可能是一个战略错误,因为起身后我的头痛又加剧了。我闭上眼睛,等待着阿司匹林的到来。
看样子我需要一点儿时间来适应这种正常人的生活。
说来也怪,我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就适应了这种生活。我发现只要不超过两罐啤酒,我就能刚好放松到与沙发套打成一片。于是,每星期有几个晚上,每当忠心耿耿的多克斯警官出现在我的后视镜中,我就会在下班后去丽塔家,先跟科迪和阿斯特玩上一会儿,孩子们睡觉后再与丽塔一起坐一会儿。十点左右,我会向门口走去。丽塔似乎期待我临走前给她一个亲吻,于是我通常站在敞开的大门口亲吻她,好让多克斯看见我。我动用了从电影中学来的各种亲吻技巧,丽塔的反应自然是幸福无比。
我这个人确实很喜欢固定不变的生活。适应这种全新的生活后,几乎连我自己都开始假戏真做起来。这种生活对我来说索然无味,我只能将真正的我束之高阁。我可以听到黑夜行者发出了轻轻的鼾声,而且来自德克斯特王国最黑暗、最遥远角落的后座,这让我感到有些害怕,也让我第一次感到有些孤独。但我仍然坚持不懈,把去丽塔家当成一场小游戏,看看自己究竟能坚持到什么份儿上。我知道多克斯在监视我,希望他开始感到有点儿纳闷儿。我买鲜花,买糖果,买比萨饼。我亲吻丽塔的方式更加大胆新颖,而且总是选择在敞开的大门前,好让多克斯看得更加清楚。我知道这种表现很可笑,可这是我唯一的武器。
日复一日,多克斯始终不离我左右,而且每次露面总是出人意料,因而显得越发具有威胁性。我永远弄不清楚他会在什么时间出现在什么地方,所以总觉得他无时不在。如果我去食品杂货店,多克斯会等在摆放着西兰花的货架旁。如果我骑着自行车出了老刀匠路,我准能看到多克斯那辆褐紫色的福特金牛停在榕树下。虽然有时一整天都见不到多克斯的人影,但我仍然能感觉到他就在那里,躲在下风处,等待着,害得我不敢奢望他已经偃旗息鼓;如果我看不到他,那么他不是隐藏得很好,就是等待着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我被迫全天候地变成白天那循规蹈矩的德克斯特,就像被束缚在某部影片中的一位演员,尽管知道真实的世界就在银幕外,却觉得那世界像月亮一样遥不可及。雷克尔就像月亮一样吸引着我,一想到他穿着那双荒唐的红靴子,踢里趿拉拖落地过着他那悠闲的生活,我简直无法再容忍下去。
我当然知道,即使是多克斯也不会永远这样坚持下去。他从迈阿密百姓那里领取的丰厚薪水不是白拿的,因此他得经常去忙他的活儿。但是多克斯知道我内心深处的浪涛正在不停地撞击着我,他知道只要他继续施加压力,时间一长,我那些掩饰的手段就会出错,必然会出错,因为来自后座上那个冷静的耳语正变得越来越不耐烦。
我们就这样在刀锋上保持着平衡,只可惜这不是真正的刀锋。我迟早会变成真实的我,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还是会常常去看丽塔。虽说她无法与我的黑夜行者相提并论,但我也的确需要这样一个秘密身份。
于是,我坐在沙发上,手中拿着一罐啤酒,看着电视上播放的《幸存者》,盘算着这场游戏是否还有从来没有付诸实践的其他玩法。你只需简单地将德克斯特当成被社会抛弃的人,对这个称呼的理解就会更透彻一点儿。
那么世上的一切压根儿就不是这样凄凉、暗无天日、令人苦恼。我每周可以玩几次踢罐子的游戏,当然是跟科迪和阿斯特玩,外加邻居家那些无法无天的孩子,这就将我们带回到了开始:折了桅杆的德克斯特,无法航行在自己正常的生活中,只能抛锚停泊下来,听着一群孩子乱哄哄的喊叫声,踢着一只空空的意大利饺子罐。到了晚上,如果天下雨,我们就待在屋里,坐在餐桌旁,看着丽塔忙忙碌碌地洗衣服、刷盘子,不然就是将她小小蜗居的家庭幸福推到极限。
两个孩子年纪这么小,而且心灵受过伤害,和他们待在家里能玩什么游戏呢?大多数棋类游戏对他们来说要么索然无味,要么深奥难懂,纸牌游戏大多又需要保持轻松愉快、反应迟钝的能力,而这恰恰是我无论如何也装不出来的。我们最后全都喜欢上了“绞架”猜字游戏,这种游戏益智、有创造性而且有一点儿刺激,大家都玩得很开心,就连丽塔也不例外。
如果在我被多克斯跟踪前你问我,玩“绞架”猜字游戏外加美乐牌淡啤酒是否会合我意,我准会说乌龙茶更对德克斯特的胃口。可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越来越深地陷入了这种伪装生活中。我不禁反问自己:我是否过于喜欢这种郊区家庭主男的生活了?
不过,看到科迪和阿斯特对“绞架”猜字游戏这种无害的消遣方式显露出血腥激情时,我仍然感到有些欣慰。他们对那些用线条画出的被吊死的人物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我不免觉得我们恐怕属于同一类人。每当他们兴致勃勃地谋杀掉那些不知姓名的被处以绞刑的人时,我便感到我们之间有一种亲缘关系。
阿斯特很快就学会了为那些猜错的字母画出绞架和绞索。她的嘴巴也异常热闹。“七个字母。”她说,然后牙齿咬住上嘴唇,又加上一句:“等等,六个字母。”当我和科迪没有猜中时,她便会猛地扑过去,大声喊叫起来:“一只胳膊!哈哈!”科迪会面无表情地瞪着她,然后低头看着信手画出的吊在绞索上的人像。如果轮到他坐庄而我们没有猜对,他会轻声说“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我们,脸上带着一种奇特的表情。如果换了善于表达情感的人,那一定可以被称作得意扬扬。每当绞架下那些横线的上方终于被猜出的字母填满时,他们俩便会心满意足地看着悬挂在绞架上的小人像,科迪有一两次甚至还说“死了”,阿斯特则兴奋地蹦蹦跳跳:“再来一次,德克斯特!轮到我了!”
所有这一切闲适恬静。丽塔、两个孩子外加我这个恶魔刚好构成了完美的四口小家。可无论我们用线条画处决了多少人,我仍然会情不自禁地为这样白白浪费时间而心急火燎,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变成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连举起切肉刀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苟且地打发掉这令我恐惧的日常生活,任由一位年迈的多克斯警官跟踪我,时刻被一种错失良机的感觉所折磨。
只要想不出办法来摆脱这种困境,我就会像科迪以及阿斯特用线条画出的那些小人,永远逃不出绞索的羁绊。真令人沮丧,我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差一点儿失去了希望。可只要我没有忘记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就永远不会失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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