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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53.蝙蝠公子番外·上(倒V,看过勿买!)

  原随云治好了眼疾后, 江湖中再也没有人敢非议他了。

  就算想非议,也找不到可非议的地方。

  在原随云还未出生之时, 未再出现过英雄的无争山庄在江湖人的眼中已是强弩之末,不过是依仗着祖上的余威占有一席之地,这样的无争山庄, 在外人的眼里是块肥肉, 甚至还有人生了要让骨肉拜于原东园门下的心思,以图鸠占鹊巢。原东园老来得子, 原随云的诞生并没有使众人退却, 相反,他更是在众人的虎视眈眈之下成长。除了无争山庄之外, 所有人都盼着他是个废物,是个难继承衣钵的纨绔。在他三岁那年因一场大病双目失明后, 在旁人眼里, 无争山庄这块招牌早就已不在原家人的手里了。

  奇妙的是,在他失明之前,旁人总是要变着法子从他身上挑出毛病贬低他, 而在他失明之后, 那些难听的声音忽然一夜之间便消失了, 至少不是通过成年人的嘴来说出。他失明之后, 旁人才终于见得到他的长处,夸他天赋异禀, 夸他文武双全, 甚至还夸他是神童, 只不过最后都要加上一句话。

  加上一句,‘可惜是个瞎子。’

  这些话就好像鞭子一样,抽在了他和父亲的身上。他带着痛,怀着恨,在这或关切或嘲讽的鞭打之下而不懈努力。在他初为少年时,他便觉得,哪怕他是个瞎子,可凭他的本事,凭他的武艺与智慧,已经是无争山庄最好的继承人,甚至在这江湖之上,在武林之中,又有几人配得上与他争锋?

  旁人也是知道的,只不过还要以他的眼疾来中伤c贬低他,他们已将他的眼疾视作不可挖除的软肋,用最难听的言语c在最让人难堪的场合去刺激他,但他们也将他所有的缺点都归结于他的眼疾。

  于是,在他双目复明的那一日,曾经将无争山庄视作盘中餐与踏脚石的人,忽然哑口无言。他们从前的中伤与非议,就这么奇妙地变成了对他的赞扬。

  原东园曾为他的眼疾郁郁寡欢数年,在他治好眼疾重回山庄后,便高兴地在无争山庄中大宴宾客三日,且在次年正式将无争山庄交给了原随云,自己去颐养天年。原随云成为了无争山庄真正的主人,少年得志,又博学多才,无争山庄在他的努力下再度成为了真正的‘天下无人敢与其争一日长短’,从幼年时所经历过的磨难,随着他人生最大的残缺补上之后,使他真真正正地成为了如今江湖上最有名望的人。

  江湖已忘了曾经对他的嘲讽,就如所有人都开始遗忘和柏安安有关的所有记忆。

  无争山庄的门人越来越多,无争山庄也变得越来越发热闹,原东园站在百家长廊之中,看着自己新搜集来的画,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道:“从前你的眼睛不好,我自然不会教你赏画,如今你的眼疾已好了,山庄诸多事宜也已走上正轨,你有功夫闲下来,也不要只会舞刀弄枪,也学学赏画,看看我这些年收藏的名画,陶冶性情。”

  原随云微笑道:“父亲教训得是,孩儿必当铭记。”

  “单单记有什么用,记了不做,我不还是白说!”原东园沿着长廊走了几步,他的手背在身后,步履悠闲,这是曾为自己并不热爱的事业压抑多年c如今忽而解放后的人特有的陶然自得,哪怕他现在要说的是他心中的苦闷,但因着苦闷与他受过的罪实在不值一提,反倒让人看不出相应的情绪,他道:“你如今也年近加冠,江湖儿女虽然嫁娶得都要迟一些,但无争山庄毕竟人丁单薄,你早些娶妻,没有坏处。前些年曾让你接触过金家的小女儿,你后来也没个准话,现在手头的事也不是很忙,就出去看看,真遇上情投意合的女子,便早点娶妻,也让我尝尝像那金老夫人一样儿孙绕膝的滋味。”

  原随云的母亲走得早,原东园又未再娶,做过了父母也做过了严师,如今还要再行逼婚之事。

  原随云苦笑着应承:“好,父亲不想在山庄里看见我,我出去便是。”

  原东园狠狠瞪他一眼,道:“我就是不想看见你,我只想看我孙子。”

  他哼了一声,脸扭到一边,却顺着视线,向西望见了领武馆的屋檐。

  他顿了顿,声音也轻了些,叹道:“我知道你还惦念着什么,但是啊,这天下,就没有不散的筵席。为父也时常觉得亏欠了她,她治好了你的眼睛,为父却连一句谢都来得及说,还曾因疑心而命人暗杀她。但这都过去了,人死不能复生,就算她真的活了下来,她也不能教你什么了,此时此刻,恐怕也不是你的师父,她那样的人,也不会在无争山庄久待。”

  原随云同是看向了领武馆。

  从柏安安离奇消失后,从无争山庄广招门人后,领武馆已然进了新的武师父。那里明明是无争山庄最热闹的地方,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还是觉得那里很冷清。

  因为缺失了些什么。

  “她定然有她的去处,有她要走遍的天下,要看遍的美景。”原随云笑了笑,道:“可我还是想再等等,或许哪天就能遇见了。”

  做工精致又宽敞的马车从无争山庄的大门口离开了。

  原东园站在演武场看着意气风发的少年们切磋武道,雪白的刀锋与剑身映着盛时的阳光,他默默想着:“遇见又能如何呢?”

  这个问题,或许只有在原随云再次遇见柏安安后才能解答。

  马车去了湘西,去了武陵郡,去了桃花源。

  正值桃花缤纷时节,桃花源的游人远比往年多得多,因为那座枯木鬼城已然消失了。

  在柏安安离奇消失的第二日,枯木鬼城里出现了干净的活水,草木回春,大胆的游人闯进鬼城,却再也没遇上离奇的鬼打墙。鬼城的传闻不攻自破,官府并没有废多大的力气,就开始有新的居民迁居进了鬼城,枯木鬼城,反而命名为欣城。

  原随云逆着水流而上,走到了水流的上游,也找到了那棵藏在桃花源深处的桃树,桃树不远处立了一个简单且未具名的衣冠冢。他总觉得柏安安未死,故而不愿在衣冠冢上具名,而他又想给自己找个可以纪念她的地方,便有了这个衣冠冢。

  他盘膝而坐,坐在了一地的桃花中,将烹好的新茶倒在衣冠冢前,道:“你不爱喝酒,我便煮了茶,此处水源甚好,虽然比不上晨露,我用的也是这桃源深处将开未开的花苞儿煮茶,当初你喝着挺欢喜,现在应该口味也没有变吧。”

  “哪有人上坟是带茶不带酒的。”原随云自嘲地笑了笑,没好气地说着:“要不是看在你是我师父的份上,我才不这么麻烦。不过,好在你从前最烦我在你面前烹茶,那我偏将茶具都带了来,也给你找些不痛快。”

  可有什么意义呢。

  茶水渐冷。

  人走茶也凉。

  柏安安不在这里,也不会来这里。当初她来桃花源,是为了给他治疗眼疾,如今他的眼疾好了,她也看过了桃花林的落英缤纷,怎么还会来呢?

  这天下这么大。

  原随云坐在马车之上,闭上了眼,好像就能回到他和柏安安同去万福万寿园祝寿的时候。

  他想起柏安安总爱趴在窗口向外张望,马车时不时就要因她的神神叨叨而停下,他或是在看书或是在烹茶,偶尔闲聊几句,虽没有什么内容,却也总能逗乐对方。

  那次的旅程后来还加入了金嘉木。

  这次的旅程,竟然又遇见了金嘉木。

  原随云笑着接过了一杯酒,道:“金兄,一别经年,不想竟然在此处遇见了。”

  这是这座城中第一流的酒楼,楼下便是最繁华的街市,这里有最美味的佳肴,最烈的美酒,还有故友。

  金嘉木却像是变了个人,不像是几年前的翩翩公子,他的肌肤已晒成了健康的古铜色,身材也要比先前更加魁梧,就连嗓门也比以前大了许多,他豪爽地喝完这杯酒,又添了一杯:“原兄弟上次为了治好眼睛而滴酒不沾,好不尽兴!今日既然遇上了,无人阻拦,定要不醉不归。”

  他还嫌这小杯不够,又换了一个大碗,倒上满满的酒,却并未强迫原随云一同喝酒,只道:“自从上次分别,愚兄一直找不到时间去拜访你,还没好好庆祝你这双眼重见光明之喜,来!喝酒!”

  原随云笑道:“三年前我能亲眼一睹金兄风采,今日一见,果真是神勇威武c豪情万丈。”

  金嘉木摆摆手,道:“你要是三年前见到我的模样,现在定然认不出我了。”

  原随云虽然没能看见金嘉木与三年前的不同,却早就已从他的话语里听了出来,金嘉木这些年似乎变了不少。

  他挑眉:“哦?金兄此言何意?”

  “说来也有些惭愧,上次一别,原兄弟离开万福万寿园之时,我还因那场大火躺在床上呢。”金嘉木嘿然一笑,又有些面红地挠了挠头:“说实话,那场大火真有些吓住我了,我养好伤以后就寻思着去南边小住。正好我的叔父要开拓海运,我便随船出海,在外漂了这么些年。海上的生活和地上终究不同,我自然也和从前大不一样了。”

  原随云一怔:“出海?”

  他倒是忘记了海上也有一片天空。

  金嘉木显然是爱极了海上的生活,提及出海,两眼发光,话题如何也止不住,将这三年的历程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全说了出来,绘声绘色的描述,倒也让人心生向往。

  桌上的酒坛已空了十来个。

  “原兄弟若是愿意,下个月我要随船去高丽,可要同行?”

  原随云心念一动,又想起当初柏安安让他远离水的话,忍不住笑了一声,摆摆手,道:“罢了,金兄盛情,只可惜小弟无福。”

  金嘉木的脸已喝得通红,强撑着直起身子,问:“怎么了?你难道还信不过我?”

  原随云摇摇头:“我曾答应过师父,不会出海。”

  这个师父,指的是柏安安。

  金嘉木自然也能想到柏安安。

  他不仅想到柏安安,还想起了那段过往,想起了一路的嬉笑打闹,还有万福万寿园的片段。

  他顿了顿,半个身子趴在桌上,抬起头,醉眼朦胧地看向原随云,问:“当年那场大火,你说实话,是不是你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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