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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 56名全国人大代表的两次提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的,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集体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提出人事罢免案,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等权利。

  早在50多年前,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政息人亡。这说明了人大代表的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性。近年以来,无数名全国、省、市、地、县级的人大代表忠于职守,认真地履行代表的监督职能,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随着2004年3月全国“两会”在京的召开,人大代表又成为全国人民及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在十年记者生涯中,我曾多次采访各级的人大代表,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在山东省济南市的一宗人命案采访过程中,56名全国人大代表为一名普通公民的案件多次奔走呼告,并两次联名提案。尽管事过多年,但那些人大代表们勇于为民执言仗义的精神,至今令我感慨万千,激动不已。

  那是2001年3月,《工人日报》法治社会部主任吴琰打电话告诉我,山东济南市有一宗影响较大的案子,多次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希望我能去采访。她还告诉我,报社曾有记者采访过,其他的几家中央级媒体也曾派人采访过,但由于各种原因,此案一直没能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过。她希望我能对此进行采访。末了,吴琰还对我说:你在政法圈子里已是小有名气了,采访经验丰富,态度端正扎实,稿件发表后转载率也很高,再说调查大案要案,一直都是你的强项,所以我想来想去,还是你去最合适。由于此案涉及公安、法院及检察院三家司法部门,所以要想采访此案困难重重。

  吴琰是《工人日报》的主任记者,当时为该报新闻周末(后改为法治社会部)主任,是一位在新闻战线上奋斗了30多年的老将。她学识丰富,为人热情而又极为仗义,而且治学态度极为严谨,曾与副主任石思述共同编发了无数好新闻,他们编的稿子曾多次荣获过全国多项新闻大奖。2000年初,当时我刚从鲁院出来不久,她听到别人介绍了我在南方的新闻经历后,毫不顾忌我只是一个流浪记者而频频向我约稿,要我为她主持的“新闻周末”写些有分量的头条。从那时起,我先后在该报的头版发表了《谁剥夺了他们的居住权》、《他杀了人,游戏机杀了他》、《只能忍心看着负心郎逍遥法外?——一位弱女子的艰难诉讼之路》、《365名小学生状告浙江省环保局》、《中国戒毒有新招》等20多篇独家通迅,而且大多数被国内其他报纸转载,在读者和社会各界中反响也不错。由于这样的工作关系,我与吴琰和石思述结下了很深厚的友谊,吴琰在工作和采访中更是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有时,他们的人手不够,常常会要求我出马帮忙采访写稿;对于一些别人做不到的重、特大报道,或是一些敏感的新闻题材,她也会让我去做。比如像现在的这宗命案的采访。

  我听她介绍了此案的有关情况后,当即表示愿意采访。在我临走时,吴琰还是显出了很多的顾虑,她再三交待我,如果采访不顺利,就算了;如果在采访时发生什么意外,就赶紧给她联系,她会出马救我的。由于此案发生已有好几年,时间跨度大,加上此案已从公安到了法院,又从法院到了检察院,案情错综复杂,扑朔迷离,难度很大,阻力更会大。最好能深入各地,对此案的过程进行扎实的采访。临出发的那天,她问我:一路你可要注意安全呀,七天时间够不够?我说:你放心吧,不管多么复杂的案子,我最多也只用三五天时间,七天太长了。

  一位年仅24岁的帅小伙,因去女友家玩,竟被人活活打死!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含恨死去,其死因疑团重重,结果引起了数十名全国人大代表奔波三年,两次向全国人代会提请复议。但此案一直还是没有一个结果。第二天上午,我坐上了开往济南的特快列车,晚上9时许到达了济南。为了赶时间,我找了一个招待所住下后,当即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当事人叫靳士让,是济南市重型汽车集团的退休工人。老人拿着一大叠材料,哭泣着向我诉说了事情的经过:

  1998年1月13日,下午4点钟,靳士让忐忑不安地赶到商河县儿子的女友孙桂花家,寻长两天未归的儿子,才获知年仅24岁的儿子靳伟光已于前日被人打死。惊悉这可怕的噩耗,老年丧子的靳士让当即晕倒在地。随后,悲痛欲绝的老人赶往案发地龙桑寺镇派出所了解情况。据对方称,1月11日,靳伟光来到龙桑寺镇龙桑酒楼探望在此打工的女友孙桂花。当晚,靳与村民姜赞亮等人在酒店喝酒,其间姜邀请靳去其家做客,饭后老板娘让靳去姜家住宿。谁知靳伟光来到姜家后不久,两人不知何故发生了口角,继而动手打了起来。姜遂冲到门口大喊:“我家里有贼,快来人呀!快来抓贼!这恶贼还敢动手打人呀,大家快来打贼呀……”在姜的大声呼唤声中,十几个不知真相的村民手持棍棒,闻声赶来,围住惊惶失措的靳伟光殴打,将他打翻在地上后,又将他扭送到附近的派出所。派出所当即对他进行了讯问,没想到,到了第二天凌晨,好端端的靳伟光却突然神奇死亡……

  更令靳士让无法接受的是:对于此宗重大命案,商河县公安局隐瞒未报往上级济南公安机关和死者亲属,便擅自急匆匆解剖了尸体,检验鉴定靳伟光是“因颅骨骨折脑内出血死亡”。但是,当靳士让亲眼见到儿子尸体时,其惨状令人不忍卒睹。他发现尸体的背部、颈部、手背部及阴部均有成对的类圆形或椭圆形灼点伤斑。另外,在大腿部有平行一致、排列有序、印痕粗细一致的条形棍击伤痕。明眼人一看都知道,这些伤痕都是用棍棒等外力所致。

  同时,靳士让通过多方询问、了解目击者和多次查阅案件材料后发现,对于靳伟光案情情节、过程、死亡地点和时间等同一个案情的客观事实,却说法不同且自相矛盾:案发地龙桑寺镇派出所有关领导称,靳伟光于凌晨6时死于医院;在盖有派出所公章的报案登记上,称靳当时“脸上血肉模糊不能站立”;负责调查此案的有关人员却称,靳于当日送往医院途中即已死亡。而据当时负责抢救的医生骆某称,靳的“脸上、头上、双手及红肿的腿部均染泥血,背部伤口处同样混有污物血迹,浑身带刺鼻酒气”,后死在病房;同时另据死者女友孙桂花称,案发当夜3至4点钟,她被叫往派出所,看见男友躺在地上,伤势严重,在场的有关人员却不让抢救,不久,靳伟光即死于医院。

  对于痛失爱子的靳士让来说,儿子的死因明显疑团重重,为了弄清死因,他设法护住尸体拒绝火化,同时强烈要求济南市公安部门重新鉴定儿子的死因。

  在济南市人大的督促下,1998年3月25日,济南市公安局组织法医重新对靳伟光的尸体进行了解剖复验,结果发现颅骨未骨折,脑内无出血,从而彻底否定商河县公安局的初次鉴定。随后,济南市公安局又提出死者乃因“呕吐窒息死亡”的新鉴定结论。但靳士让经咨询北京、上海多位法医专家,认为尸体多处灼点伤斑确为电击形成,不符合窒息死亡,建议另请法医再次重验。但商河县公安局不同意,压住不批,将靳伟光的死亡定为“姜赞亮故意伤害致死”。后押送姜赞亮至济南市公检机关复核,拟交中级法院审判。但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本案中多处有关事实与证据不符,当即退回公安补侦。令人奇怪的是,公安局刚接手调查时,又很快停止。紧接着此案又转到根本没有审判人命案管辖权的商河县法院。

  1998年4月21日,商河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在没有任何凶器物证、证据,同时没有认定案情事实依据且互为矛盾的情况下,只判决姜赞亮14年有期徒刑。主犯量刑明显过轻,对此,靳士让和家人坚决不服,并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却被驳回。靳士让又及时向省、市和全国人大多次反映,终于引起了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的重视。在全国人大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示和要求下,济南市检察院表示复查此案。

  为查明儿子的真实死因,靳士让一再要求重新验尸鉴定,但其要求被有关部门拒绝,他的申请报告也再次被人压下。靳士让指着一大堆资料向我哭诉说:谁都知道,尸体是最根本的事实依据,直接从尸体上取材重验,可防止有关责任人作弊造假。靳士让的四处申诉引起了山东省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引起了众多人大代表的关注。2000年11月,济南市检察院找到山东省几位关注此案并作过调查的全国人大代表,表示已获批示决定重新验尸。但是,济南市检察院对死尸还没有进行重验。

  姜赞亮又到底是怎样打死靳伟光的呢?我当即通过电话与商河县公安局取得了联系,但对方一听说是了解此案的经过,马上说此事早已移交给上级有关部门了,现在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关于姜赞亮打死靳伟光的案情情节,我从面前那几份商河县公安局刑事案件立案、破案呈请报告和提请批准逮捕书上看到:“……  姜先是在院中对靳殴打,后又拖到大街上殴打……姜多次用拳击打靳的头部,致靳于7点死亡”。姜在1998年2月6日的供述中也说,对打死靳伟光这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姜的上述残暴行为结果,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且杀人手段凶暴残忍,理应重判,而且此案应归属中级法院管辖审判。但此案违背审判程序管辖权,却要没有人命案管辖审判权的商河县法院审判,而且对此宗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的故意残害杀人罪只判14年,并且其他的同案犯一个也未判,这一审判结果与上述案卷材料认定的犯罪事实截然不符。究竟原因何在?

  要想采访商河县公安局看来是困难重重,不过此案后来又移交到济南市公安局,我此时的采访重点应该是济南市公安局而非下面的公安部门了。考虑到与商河县公安局联系时,对方的躲避和支支吾吾,为了防止在后面的重点采访中再出现类似的事,我决定从上至下,先去省公安厅。

  按有关程序,我先通过电话与山东省公安厅宣传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听到我说明来意后,有关人士经过请示,终于答应接受我的采访。我赶到省厅宣传处后,两位负责人很客气地接受了我的采访,其中一位负责人看到我后说:“呀,你就是石野,我认识你!我最近从广州的《家庭》上看到写你的一篇文章,是介绍你在南方卧底历险的故事,那上面还有你的照片。”

  2001年4月上半期,国内著名畅销杂志《家庭》以特写的形式,介绍了我和同事1998年4月在广州王圣堂卧底历险时的那段九死一生的经历,同时还配发了我的一幅照片。我在北京临上火车时,也看到北京站的报亭里正好有这一期的《家庭》在卖。只是,我没想到,在这个地方也有人能一下认出我这个流浪记者来。

  仔细地翻看了我呈上的有关此案的材料后,宣传处的黄处长神情严肃地说:我们十分欢迎中央新闻单位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作为省厅,对下面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直是很严格的,如果有警察真的违法乱纪,一定会从严从重,绝对不手软。但由于具体案情均由济南市公安局负责,他们只是听说过此案,但对有关情况不了解,最好还是让市局的有关同志介绍一下近况。随后,这位热心的领导当即与济南市公安局负责宣传的人士取得联系,并要求他们马上来车接我过去,让接手此案的负责人接受采访,实事求是地公开案情的所有情况。半小时后,济南市公安局宣传处塍仕雷和李平伟两位同志开车过来接我。

  在他们的安排下,济南市公安局一位负责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接受了我的采访。这位副局长先是简单地介绍了有关此案的前后经过,然后说:关于此案,由于目前已移交到检察院,现在还没有结果。但我们公安局现在也是被当事人投诉的单位之一,所以对一些事情目前也不好说什么。如果经检察机关查明,在此案中出现公安人员有违法乱纪的情况,不管他是谁,我们都会依法律办事,从严治警,绝不姑息。

  公安局的态度已很明确,也很诚恳,而且商河县公安局的有关材料我均已拿到,后面主要采访对象就是省市两级检察院了。

  3月30日上午,我首先来到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谁知,当我找到负责人宣传工作的有关部门时,对方获知我的来意后,马上推脱说不知道这事,并说他们根本没空接待采访。当我想找检察院的有关领导时,一连问了好几个人,都说领导上午开会去了。除了几个办公室有人班外,其他的办公室竟然都是大门紧闭。如果有人看到我问话,不是赶紧走开,就是说这儿的工作人员正在学习和开会。

  在市检察院找不到有关负责人,我只好赶往省检察院。省市检察院相距不算远。当我来到省检察院,向门卫出示了证件,并准备登记时,一个电话突然打到了这儿,对方一个男中音告诉门卫,让他们马上让我离开。接完电话后,那两个门卫无奈地对我说:刚才有人说了,他们根本不想见你,请你马上离开。我心中尽管纳闷,但还是固执地拿起电话,向有关人员说明了来意。一连几个电话,对方一听我的来意就挂断了电话。无奈之余,我只好无功而返。

  省市两级检察院都是这种态度,看来这个案子还真是非同一般了。

  检察部门不愿接受采访,我决定先去当地的济南市殡仪馆,去现场查看一下死者已在此冰冻保存了整整3年的死者遗体。

  老年丧子,对头发花白、年已64岁的靳士让老人本来已是致命的打击,儿子惨死后,却出现了两份不同的死因鉴定结果,到底爱子因何冤死?残忍杀害儿子的主要凶手姜赞亮为何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为弄清儿子的确切死因,老人设法排除了来自多方的干扰、阻挠,从1998年至今整整3年多时间,他每月花费900元的高价,将儿子尸体保存在殡仪馆的冷藏室里,为的就是在重新复验时留下最确凿可信的证据。

  可是,时光已流逝3年,老人家的泪水也流了3年,他数次强烈要求上级部门重新成立调查组,对儿子尸体上的伤痕重新检验,虽然得到过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复,但在济南市检察部门手中却一直压着迟迟未见行动。靳士让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只好继续负担每月900元高额存尸费,同时更要承担心灵的巨大伤痛和折磨。

  3月30日上午,在神情悲戚的老人的带领下,我来到济南市殡仪馆,费了一番周折后,终于在该馆冷藏室里见到了存放已达3年之久的靳伟光的尸体。在中间写有一个令人心酸的“奠”字的黄色尸衣拉链处,打上了分别盖有单位公章和老人私章的封条。问询何故,低垂着花白的脑袋、正在四处查看的靳士让老人悲愤地说:“我这样做,是防止有人故意促使尸体腐烂,毁灭了证据……”正说着,老人突然惊叫起来,他指着尸衣上端几个明显的破绽处,气呼呼地责问殡仪馆的一位负责人:“这是谁弄的?这儿封条和拉链怎么开了?”对方不敢正视老人逼视的目光,躲躲闪闪地连称不知道。

  老人向我哭诉道,2000年11月初,市检察院通知他,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示,准备重新验尸。谁知,在这期间其儿子的尸体已被殡仪馆人员擅自解冻。靳及家属初次发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