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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选才与考核·明

  讨论明代的管理以前,让我们回头整理中国文官制度的发展经过。一般说来,即使是在一个公司组织或是非营利组织,对其公司内的员工也都会有考核的制度,目的是为了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使得能干的人可以得到最适当的工作,表现好的升迁,不好的贬退。这种制度中国起源得很早,早在战国时,法家的理论中就已经讨论,要如何使一个人清楚他所处的职位,清楚这个职位所应负的责任,做了一段时间之后,看他是否符合这个职务的需求,做得好就留下,做不好就换掉。汉朝时候,实行的方法相当简单,长官可以向政府推荐一个人去做什么事,担任什么职务。如果政府觉得这个人真的不错的话,经过一段考试,看他对于一些实际问题的意见,就会派给他一个职位。这个职务通常第一年是代理,如果做得不错,第二年就可以正式任用。如果做得不好,则不但这个人要免职,推荐他的人,也就是他的保举人也要一并受罚。如果做得好,保举的人也一并受到奖励。所以汉代的察举制度是兼具选拔与考核制度。汉朝的官员基本上是向自己的上司负责。举一个例说,郡县长官可以挑选自己要用的吏。接任的下一任长官可以接收上一任留下来的吏,也可以不接受,另外挑选自己要用的助手。换句话说,他的整个班底是由他负责。他也可以在属员中找到值得升迁的人,往上推荐。县的政府就可以向郡太守推荐,郡太守一样可以将自己认为有用的人向中央推荐。

  这样一级一级往上推荐的察举制度,使得汉朝的政府可以很快找到有用的人,找到了之后就派在皇帝的身边,称之为侍郎。侍郎在皇帝身旁担任各种杂务,皇帝与高级官员可以观察这些侍郎的能力与才干,如果表现得不错,就会在适当的时候派任出去,担任政府的官职。这样由推荐到试用到派任,都经过相当直接的过程,顺序并不怎么复杂。

  南北朝的时候,因为门第的出现,高门大族垄断了高级的职位,下级官吏升不上去,一般平民出身的官也升不上去了。也因此两晋南北朝时,政府几乎没有真正的考核制度。南北朝的时候,文官制度萎缩了,可以说是士族政治,讲严重一点甚至是世族把持的政治。真正做事的是佐史,但是他们没有适当的升迁;上级官员也不会因为做得不好而贬职,反而可以顺利升迁。

  到了唐朝,考核又相当严格了。吏部管理的单位有一个就叫考功司,考功司负责每年考核官员成绩的好坏,看他是不是合适。考功司当然是独立地去考察,但是每一个单位的上司也会呈报对于属下的考评。怎么样呈报,我们并不清楚,大概是自由心证,觉得好的就推荐,坏的就责备,呈报到政府后,可能好的就升迁、坏的就降免。唐代的考绩制度,依据的标准有德行、才能与成绩三项。上文所以说自由心证,是由于德行与才能都是相当主观的评定,只有成绩看得见。所以唐朝这种办法也并不真正客观。

  德宗朝的陆赞、宪宗朝的裴洎,这两个人都建议过皇帝,先找一个好的宰相,让宰相去找好的首长,各个单位的首长再去找下属,下属再去找助手,每一个层级都由负责任的单位首长找到他自己的工作班底。这样的制度考核起来最清楚,指挥最方便,因为整个单位成绩的好坏都是由长官负起全部的责任,既不能推诿,也不能逃避。这个制度的好处是责任分明,但是也有坏处,假如一个长官调任了,那是不是该单位主要的官员及助手全部都要走人?如果整个班子都换了,当新人接任的时候,是不是整个单位的工作要全部从头学起呢?唐代的吏员,也就是一般书写档案、处理日常行政工作的人,其实是常任官,因为他们不会跟着长官走。他们是管档案的,档案管久了,相当熟悉业务与先例。但是吏员并不是儒家通才教育出身,一生未必有升迁的机会,考核制度,对于吏员的工作成绩影响不大。

  到了宋朝,文官制度相当严密。在宋太宗时,定了一个制度:每一个单位的长官,对于他的属下都有一份记录,每一天、每个月做了什么事,都要详细地记录下来。也就是说,每个长官有一份他属下详尽完整的人事档案。这档案有一部分是吏部颁给的“印纸历子”,让州县长官考核自己属下的。甚至还有御前发下,皇帝让长官考核属下的人事档案记录簿,用来考核大家的成绩。

  1994年在江苏银海县的尹湾,出土了一批汉朝的遗物,证明汉朝也有这样的记录簿。不管是哪一位官员,工作统统见于郡县的记录。这可能是中国流传最早的有关考绩的档案了。宋朝的“印纸子”也是很完整但琐碎的人事档案,政府就根据这些档案制定九职等(后来简化为三职等)。考核的项目也会有增减变动,比如说州县官的成绩,如果辖区内多少年没有灾荒,考绩提高;人口增加,分数也增加;人口减少了,分数就减少。如果经过一定的年数,某一官员没有犯过错,他就可以申请提升级别。这种工作称之为“磨勘”。由字面上来看,我们就知道这是一个相当严苛繁杂的过程,等于是拿人才在磨里面打转了。磨勘工作分两个单位,一个是审官院,一个是考核院。审官院考京官,考核院考外官。政府考核官员的成绩,然后差遣。这个过程真的是非常的苛细,资格到了才能升迁,大家按照资格一等一等升上去,真正磨掉的却也不多。

  宋代名臣范仲淹,认为这种制度是循资并进的例行公事,大家依循着资格、年份,一格一格升上去,并没有什么道理。于是他订定了比较严格考核的制度,定期派官员到各地考察,成绩好的报回来,成绩不好的也报回来,政府凭成绩奖惩。范仲淹实行这个制度时有一个小故事:有一次有一个官员成绩不好,范仲淹将他的名字一笔勾销。那个人的职位是路指挥使,大约是今天地方长官的位置。旁边的人说,你就这样一笔勾销,可知道会有一家哭。范仲淹答:如果一家哭和一路哭相比,我宁可让一家哭,而不要叫一路哭。由此可知范仲淹的手腕是非常凌厉的。

  王安石对于考核也非常严格。王安石希望吏员的地位能逐渐提高到官员的地位,吏员的薪水也由国家给付。他并且认为,如果国家要得到专才,单靠考试是不行的,考试得到的是通才,国家应当设立文官学校,在学校里训练专才,王安石的观念是非常先进的。一直到今天,我们的国家有考核、有铨叙,但仍然没有专门的文官学校训练专才,常任文官必须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学习。王安石的建议毋宁超越了他的时代。

  范仲淹要避免文官循资升迁的弊病,另外建立一个客观的考核尺度,毋宁也是超越时代的想法。范仲淹的办法是客观的考核。但是这个办法也有缺点,当事人上司的记录未必公道,而他到时派去的考核人员又不能当面问这个人的成绩好坏,所以这一制度也不一定能够做到真正的客观。

  训练专才做中下级的常任官,同时以通才任决策的政务官,这样的配合比较恰当。考核多久一次,也是很多人争议的部分。在磨勘制度时,是自己觉得年资到了,就可以申请升等。但是如此一来,一下子就有许多平庸的官员,没有过失,也未必有能力,都会循序晋升。宋朝的办法是,订立一个基本的工作时间表,文官要做六年、武官要做七年,才能申请升等。但这个办法仍只是一个机械的停年,不能达到淘汰劣员晋用良吏的作用。

  中国自古以来一直面临这样的问题,但是也一直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到了明朝,才有了相当重大的改变。明朝的名相张居正,在万历年间长期执政。明朝的一般情况和宋朝相当类似。明朝的疆域不小,花费在国防上的资源也不少。北面有蒙古,后来东北有满洲,西南面的少数民族也常有各种问题,沿海又经常有倭寇侵扰。明朝的卫所制,与唐朝的府兵很类似,后来卫所的军人也没有强大的战斗力,需要另外开拓其他的兵源,例如将领自己的亲兵,又例如少数民族组成的士兵。基本上,明朝的国防开支是很大的。

  明朝官员的遴选仍然是靠科举。最初明朝的官员都是国子监学生担任,明太祖定下的规矩,优先任用国子监的学生,也就是政府官员的候选人都是由国子监训练出来的。后来科举盛行之后,大多数官员就由科举出仕。科举出身是通才,而不是专才。明朝与宋朝情形一样,常务官是吏,政务官是科举出身的读书人。大多数读书人相当迂执,并不一定很能够明白世务。怎么样考核这些官员,就成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基本上唐宋两朝的制度,明朝都有。明朝设有考功司,经常考核官员,也依照等级规定升迁的顺序。但是明朝吏治始终不好,官越来越多,却没有几个真正有用的人才。

  明朝的官员数自相当庞大,军队数字也相当庞大,但是政府的税收却并没有增加。明朝税收的主要来源依然是土地,没有开拓农业以外的财源。明朝的人口增加了,支出也增加了,政府经常闹穷,政务经常废弛。

  张居正是明朝难得一见的能干宰相,也是专权的宰相。明朝的宰相制度与宋朝一样,是集体的。初期有左右丞相,后来废了相职,明朝皇帝的身边只有一群大学士。大学土的官阶原来是中等的,但是后来成为高阶。大学士是皇帝的秘书,职务是草拟皇帝发出来的命令。大学士原来不过是秘书处的成员,听取皇帝的旨意,撰写诏书,但到后来变成皇帝没有意见的话,大学士就是决策人员了。这些大学士也不是一位两位,往往同时有好几位,其中资格最深的,或是皇帝特别指定的领班,成为首相。首相的权力大,其他的人都只是做他的帮手而已。张居正是明朝权力最大的首相。

  张居正确实相当有才干。他得到这个职位也用了一些手段,他将政敌一个个排除,同时也结交太监为内援。这些手段与长期揽权的作风,在儒家眼里都是不对的。当他母亲去世时,他原本应该回去守孝,但是他怕离开了首相的位置就回不来,居然违背了儒家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他请皇帝挽留他,不让他回去守孝。这一件事,在当时引起不少争议——但这些都是他个人的事情。他在官员考核方面,提出一个以往完全没有提出过的考成法

  明朝的考成法是相当严密的,每一个衙门有三本账册,一本记载发文、收文、章程、计划,这是底册;除非真的只是例行性的事务,否则另外两本副本,一本送到监察单位,做好了就注销,一本送到内阁,内阁再根据情况看监察单位是否按时考察,并针对个别情况做纠举或奖励。上司衙门有权力奖惩,监察衙门也要监督各单位上司衙门的奖惩。而内阁大学士(最高的政务官),则监督监察单位和各个衙门有没有按时计算成绩,有没有一歩步的核对。考成法的过程,也有不少文书工作,但是因为时时在做,所以不用等到年底才结算,就可以看出一个官员的成绩是好是坏,工作有没有按时进行。要是工作有偏差,政府立刻就可以进行适当的矫正,看是要继续进行下去,还是要改变工作方法,或是要改变工作的人。

  张居正在公元一五七三年,也就是万历元年,建议制定考成法。许多人批评张居正做事计较得太苛细,但是张居正任上,推行政事确实相当有成效,出了不少人才。最能彰显的绩效就是预算。明朝时国用相当窘迫,因为收入和支出不成比例。而张居正认为一定要量入为出,不许超支。假如没有考成法,政府不能找到浮滥的开支。张居正用考成法一方面考核官员成绩,一方面适当地控制预算。明代隆庆与万历两朝皇帝都还相当能接受张居正的意见,所以当时明朝的政治比较有效率,老百姓受的苦也比较少。张居正做事苛细,但是做成了前人做不到的事。张居正的运气,是得到君主的信任。明朝是一个真正的首长制政府,皇帝是最高首长,张居正作为首相是最高执行官。決策者和执行者的关系,起码在张居正时代,是相当协调的。

  与张居正的考成法相像的,是抗日战争初期中国曾经短暂实施的行政三联制。但是戎马倥偬,这一行政改革不能有效而长久地实行。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